第120章 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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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筱满闭上了眼睛,一副倦怠的样子,直接是把陆劲吓得心脏抽抽发疼。
媳妇为啥子不愿意搭理他了?是不爱他了吗?
前所未有的恐慌让他也顾不上之前媳妇立下的“不能把外面穿的衣服穿到床上”这个规矩了,身上还略微黏地去抱住林筱满,“媳妇,我这次回来还给你带了惊喜。”
当初媳妇和他结婚的时候,也没有三金首饰,他一直觉得对不起媳妇,所以这次一见到金店,就进去弄了一些金首饰来。
原本是想着一回来就把这些东西给媳妇的,但是方才他担心自己身上不够清爽,惹得媳妇嫌弃,后面看媳妇午休了,也不忍心吵醒媳妇,自己打算先去镇上弄几张防蚊虫的纱窗。
听说其他一些大老爷们私底下调侃说,要是媳妇生气了,就要懂得哄媳妇,其中啊,最好的办法就是砸钱买礼物。
给媳妇买那个啥首饰,还有漂亮衣衫和胭脂水粉,保准让媳妇的气全都烟消云散,没准啊,还能温情小意得伺候他们几个小时,让他们威风一时。
陆劲不想要威风,他只是想要让媳妇不再生气,对他笑一笑。
以前媳妇最爱笑了,那一双眼眸明亮璀璨宛如天上的星辰一样。现在那一双美眸里面不见一丝笑意,让他觉得害怕,特别害怕媳妇不要他了。
“嗯。”看陆劲现在才知道紧张,林筱满总算缓和了一丝面色,也愿意搭理陆劲了,只是依旧是不咸不淡的态度。
陆劲哪里敢耽误,立刻去柜子那边找了自己珍重放好的金首饰,飞快三步并两步走到林筱满面前。
“媳妇,这些金首饰,我给你戴上瞅瞅?”
林筱满一愣。
她皮肤白,戴上黄金不会显得庸俗,反而会有一种自然的婉约气质,贵不可言。
其实空间里面甚至有一座金矿,她不缺黄金。
大概是因为什么都有了,反而对物质有一种淡然的感觉,没有特别想要的东西。
但是陆劲送的,就不一样。
别人不了解陆劲,难道她会不了解陆劲吗?
虽然说自从陆劲开始做二道贩子之后,陆劲的注意力就没有全部放在她身上了,甚至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想的都是旁的东西,但是陆劲却对她没有丝毫的保留,赚的每一分钱票都会在书信上说清楚。
这些金首饰,加起来起码是花了陆劲一半的钱!
二道贩子是需要本钱的,虽然干的是中间商,但是也是辛苦活。林筱满心疼陆劲。
她破涕为笑,“好吧,原谅你了,你把衣服脱掉,过来陪我午睡一会吧,现在天气热,没有大事的话,出门做啥?就不能等三点暑气消减,我陪你去吗?”
虽然说陆劲这一身皮糙肉厚的,不会被太阳晒伤,但是林筱满就是不想要让陆劲大中午受罪。
“好。”
陆劲乖乖躺下,眼睛亮亮的,“媳妇,那些人说的果然没错,媳妇要是生气了,就死命砸钱!”
林筱满:“……”
她之所以没继续生气了,单纯是被陆劲对她的心意感化得好嘛?
虽然说有句话特别现实,但是的确是真理。
男人的钱花在哪里,心就在哪里。
林筱满一时之间有些思绪混乱,居然被陆劲带着走了。
她想要和陆劲仔细说道一番,但是她现在困得很,只能缓缓趴在陆劲的胸膛上,睡熟过去了。
今日能见到陆劲,她已经很开心了,就算陆劲现在注意力不在她的身上,那大不了她就自己主动亲近陆劲,随心而动嘛。
*
烈日炎炎之下的云谷村,一位姿态优雅的中年妇人和一个年轻姑娘戴着帽子,穿着前段时间在黑市上花大价钱买到的防晒衣来到了林家。
“黄老师!我这些年总是听您说,您当初有位学生天资出众,只是因为一些原因退出舞蹈团,但是那位学生已经8年没有跳过舞,《伤仲永》一书,方仲永一个神童因为缺乏后天的培养和学习,最终未能发挥其才华,成为了一个普通人。那位学生就算之前再如何才华出众,天资过人,现在……”
“无碍!那孩子的天资,就算是当年的她,也是有能力进省文工团的。”
薛雪觉得黄老师实在是把那位农村姑娘夸大了。
省文工团,她从小就学跳舞,每天都练习也不见得怠慢,今年也没进省文工团。
倒是师姐……
薛雪想到那位师姐,眼中充满了敬佩。
那位是黄老师的亲生女儿,由黄老师亲自教导,现在已经渐渐有了黄老师的风骨,16岁就进了省文工团。
师姐是天生跳舞的种子,一个农村姑娘……
嗯……
恐怕黄老师是老糊涂了,居然认为那姑娘更胜一筹!
明明自己有女儿,隔了8年,又突然想到了那位学生。
真是滑稽!
*
现在天气热,中午要是继续干活,恐怕人也吃不消,所以即使是农忙时刻,生产队也宣布可以午休两个小时。
这天气实在是太热了,家里的小孩子都掀开衣服,露出圆滚滚的肚皮待在树荫底下。
孙静坐在藤椅上,用扇子给自己热得全身是汗的儿子扇风。
大队长林大才虽然对林筱满不算亲近,但是好歹对发妻算得上深情,发妻去世多年都不愿意另娶。她之所以能嫁给林大才,靠的还是自己肚子里面的这个孩子。
幸好肚子里面的孩子争气,生出来是个带把的。林大才也是男人,肯定是想要后代有人的,就算嘴上不说,但是因着她生出来的儿子,对她亲近了很多。
原本林大才还对林筱满保持着表面上的爱护,把好东西都留给林筱满,只是等他长子出生之后,对林筱满才彻底,冷落下来。
她一个做后娘的,肯定是容不下原配的孩子,没少暗地里面看苏大花欺负林筱满。之后更是她亲自吹的枕边风,怂恿林大才把林筱满嫁给陆劲。
“娘,好热啊,我看电视上面有一种叫做风扇的东西,吹起来可凉快了,我们家里什么时候也能买一个啊?”
孙静这孩子被孙静疼坏了,什么好吃的都给他,硬生生把他喂成了小胖墩。
小胖墩好啊,圆滚滚胖乎乎的,看着就是有福气的,但是吧,就是脂肪太厚,夏天不好散热。这小胖墩的汗水成吨成吨往外流,刚洗好澡换了衣服,衣服就被汗水浸透了。
电风扇啊。
现在村子里面还没通电呢,唯一的电器就是村口的供销社里面的电视机,用发电机发电,一周才打开一回。
没通电,电风扇就算能买到,买回来也是一堆废铁。
孙静安抚着因为热而快要暴走的儿子,“哎哟,你现在条件已经很好了,你大姐现在嫁到那边去,没准这个天还要干活补贴家用。她肯定比你热,你好歹还有人扇扇子呢。”
“我能和她比吗?她一个女的,热就热了呗。”林旺才随口一说。
正好这个时候,黄老师来敲门。
“你好,请问林筱满在家里吗?”
孙静懒洋洋地掀起眼皮子,“不在,找错了。”
林筱满闭上了眼睛,一副倦怠的样子,直接是把陆劲吓得心脏抽抽发疼。
媳妇为啥子不愿意搭理他了?是不爱他了吗?
前所未有的恐慌让他也顾不上之前媳妇立下的“不能把外面穿的衣服穿到床上”这个规矩了,身上还略微黏地去抱住林筱满,“媳妇,我这次回来还给你带了惊喜。”
当初媳妇和他结婚的时候,也没有三金首饰,他一直觉得对不起媳妇,所以这次一见到金店,就进去弄了一些金首饰来。
原本是想着一回来就把这些东西给媳妇的,但是方才他担心自己身上不够清爽,惹得媳妇嫌弃,后面看媳妇午休了,也不忍心吵醒媳妇,自己打算先去镇上弄几张防蚊虫的纱窗。
听说其他一些大老爷们私底下调侃说,要是媳妇生气了,就要懂得哄媳妇,其中啊,最好的办法就是砸钱买礼物。
给媳妇买那个啥首饰,还有漂亮衣衫和胭脂水粉,保准让媳妇的气全都烟消云散,没准啊,还能温情小意得伺候他们几个小时,让他们威风一时。
陆劲不想要威风,他只是想要让媳妇不再生气,对他笑一笑。
以前媳妇最爱笑了,那一双眼眸明亮璀璨宛如天上的星辰一样。现在那一双美眸里面不见一丝笑意,让他觉得害怕,特别害怕媳妇不要他了。
“嗯。”看陆劲现在才知道紧张,林筱满总算缓和了一丝面色,也愿意搭理陆劲了,只是依旧是不咸不淡的态度。
陆劲哪里敢耽误,立刻去柜子那边找了自己珍重放好的金首饰,飞快三步并两步走到林筱满面前。
“媳妇,这些金首饰,我给你戴上瞅瞅?”
林筱满一愣。
她皮肤白,戴上黄金不会显得庸俗,反而会有一种自然的婉约气质,贵不可言。
其实空间里面甚至有一座金矿,她不缺黄金。
大概是因为什么都有了,反而对物质有一种淡然的感觉,没有特别想要的东西。
但是陆劲送的,就不一样。
别人不了解陆劲,难道她会不了解陆劲吗?
虽然说自从陆劲开始做二道贩子之后,陆劲的注意力就没有全部放在她身上了,甚至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想的都是旁的东西,但是陆劲却对她没有丝毫的保留,赚的每一分钱票都会在书信上说清楚。
这些金首饰,加起来起码是花了陆劲一半的钱!
二道贩子是需要本钱的,虽然干的是中间商,但是也是辛苦活。林筱满心疼陆劲。
她破涕为笑,“好吧,原谅你了,你把衣服脱掉,过来陪我午睡一会吧,现在天气热,没有大事的话,出门做啥?就不能等三点暑气消减,我陪你去吗?”
虽然说陆劲这一身皮糙肉厚的,不会被太阳晒伤,但是林筱满就是不想要让陆劲大中午受罪。
“好。”
陆劲乖乖躺下,眼睛亮亮的,“媳妇,那些人说的果然没错,媳妇要是生气了,就死命砸钱!”
林筱满:“……”
她之所以没继续生气了,单纯是被陆劲对她的心意感化得好嘛?
虽然说有句话特别现实,但是的确是真理。
男人的钱花在哪里,心就在哪里。
林筱满一时之间有些思绪混乱,居然被陆劲带着走了。
她想要和陆劲仔细说道一番,但是她现在困得很,只能缓缓趴在陆劲的胸膛上,睡熟过去了。
今日能见到陆劲,她已经很开心了,就算陆劲现在注意力不在她的身上,那大不了她就自己主动亲近陆劲,随心而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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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炎炎之下的云谷村,一位姿态优雅的中年妇人和一个年轻姑娘戴着帽子,穿着前段时间在黑市上花大价钱买到的防晒衣来到了林家。
“黄老师!我这些年总是听您说,您当初有位学生天资出众,只是因为一些原因退出舞蹈团,但是那位学生已经8年没有跳过舞,《伤仲永》一书,方仲永一个神童因为缺乏后天的培养和学习,最终未能发挥其才华,成为了一个普通人。那位学生就算之前再如何才华出众,天资过人,现在……”
“无碍!那孩子的天资,就算是当年的她,也是有能力进省文工团的。”
薛雪觉得黄老师实在是把那位农村姑娘夸大了。
省文工团,她从小就学跳舞,每天都练习也不见得怠慢,今年也没进省文工团。
倒是师姐……
薛雪想到那位师姐,眼中充满了敬佩。
那位是黄老师的亲生女儿,由黄老师亲自教导,现在已经渐渐有了黄老师的风骨,16岁就进了省文工团。
师姐是天生跳舞的种子,一个农村姑娘……
嗯……
恐怕黄老师是老糊涂了,居然认为那姑娘更胜一筹!
明明自己有女儿,隔了8年,又突然想到了那位学生。
真是滑稽!
*
现在天气热,中午要是继续干活,恐怕人也吃不消,所以即使是农忙时刻,生产队也宣布可以午休两个小时。
这天气实在是太热了,家里的小孩子都掀开衣服,露出圆滚滚的肚皮待在树荫底下。
孙静坐在藤椅上,用扇子给自己热得全身是汗的儿子扇风。
大队长林大才虽然对林筱满不算亲近,但是好歹对发妻算得上深情,发妻去世多年都不愿意另娶。她之所以能嫁给林大才,靠的还是自己肚子里面的这个孩子。
幸好肚子里面的孩子争气,生出来是个带把的。林大才也是男人,肯定是想要后代有人的,就算嘴上不说,但是因着她生出来的儿子,对她亲近了很多。
原本林大才还对林筱满保持着表面上的爱护,把好东西都留给林筱满,只是等他长子出生之后,对林筱满才彻底,冷落下来。
她一个做后娘的,肯定是容不下原配的孩子,没少暗地里面看苏大花欺负林筱满。之后更是她亲自吹的枕边风,怂恿林大才把林筱满嫁给陆劲。
“娘,好热啊,我看电视上面有一种叫做风扇的东西,吹起来可凉快了,我们家里什么时候也能买一个啊?”
孙静这孩子被孙静疼坏了,什么好吃的都给他,硬生生把他喂成了小胖墩。
小胖墩好啊,圆滚滚胖乎乎的,看着就是有福气的,但是吧,就是脂肪太厚,夏天不好散热。这小胖墩的汗水成吨成吨往外流,刚洗好澡换了衣服,衣服就被汗水浸透了。
电风扇啊。
现在村子里面还没通电呢,唯一的电器就是村口的供销社里面的电视机,用发电机发电,一周才打开一回。
没通电,电风扇就算能买到,买回来也是一堆废铁。
孙静安抚着因为热而快要暴走的儿子,“哎哟,你现在条件已经很好了,你大姐现在嫁到那边去,没准这个天还要干活补贴家用。她肯定比你热,你好歹还有人扇扇子呢。”
“我能和她比吗?她一个女的,热就热了呗。”林旺才随口一说。
正好这个时候,黄老师来敲门。
“你好,请问林筱满在家里吗?”
孙静懒洋洋地掀起眼皮子,“不在,找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