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章驼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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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队人马渐渐的走近,泪红雨看到,他们有的骑马,有的骑着骆驼,队伍的后面,跟着几十匹骆驼,骆驼上面,负着无数的麻袋,看来,这群人是商队,行走于大齐与塞外,将大齐的瓷器等运到塞外,而换来塞外的皮毛与珠玉,迦逻国,可是珠玉宝石的产地,那个国家,有一个极大的玉石矿,所产的玉石玛瑙,每年通过这些行脚商源源不断的送往大齐,因为路途遥远,迦逻帝国的玉石到了大齐,其价值可就翻了十倍不止。
泪红雨在得知迦逻国与宫熹有关系之后,花了很多时间来打听迦逻的状况,这个遥远的帝国,给她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无数的玉石矿产,这也是迦逻最著名的东西之一。
不可否认的,她是个女人,女人都这些亮晶晶的东西天生有一种狂热的。
看来,这一队商队是朝塞外走去的,带的,肯定是从大齐换得的商品,而身边的白衣人,眼中也有一种狂热,她甚至看到,这白衣人用嘴唇舔了舔嘴角,她可以肯定,他舔嘴角的时候,想起的,是那心脏的味道,可是,她还是忍不住想,如果他不是一个杀人狂魔,倒是一个极俊美的男子就连舔嘴角的时候,都那么的美。
班布率领商队行走于大漠草原之间,已然有十多年了,他从一名眼睛明亮身体健壮的小伙子成为一名满脸风霜地中年人。十多年来,他这只骆驼商队由十几人的小商队,变成上千人的大商队,来往于大齐与迦逻之间,聚积了不少的财富与珠玉,但是。最近几年,他却感觉自己越来越老,而行事也越来越谨慎了,他甚至决定,运完这一趟之后。他就退休,让他的儿子查卡接手商队,自己在迦逻城买一处园地,养老善终。
虽然,他只不过五十岁,但是。大漠的风沙催老,他地身体已经不能再支持这样的长途跋涉了。
当那一白一灰两人走过来的时候,班布正骑在马上,想着自己坐在摇椅中享受着葡萄美酒,佳人在一旁服侍的情景,他看到了从骆队前走过来的两人,不由得直起了身子。
他决想不到,这大漠之中。还有不靠马匹骆驼就能走出这么远地人?而身边,他的儿子查卡却发出一声惊喜的叫声。他用冷冷的目光望了一眼查卡,他知道,他这位儿子,一切都好,但唯有一样。他的好色
而对面走过来的那两人中间。很明显地,有一名女子。走了这么长的路,她的眼睛依然明亮,脸上纤尘未染,她行走在草原之上,仿佛一个草原上的精灵。
而另外一人,则是一名脸色略微有些苍白的男子,班布看到这名男子,却不由自主的寒意直透心底,他那双眼睛,盯着人的时候,让自己感觉,仿佛自己是他的猎物
特别是,这班布人虽老,但视力极好,他居然看见,那白衣人用舌头舔了一下唇角就仿佛自己小时候看见一大盘美味就在眼前,想吃又暂时吃不到地时候。
泪红雨担心的看着这些商队,她不知道怎么样才能让商队地人免受挖心之祸。
她小心的建议:“这人心又什么好吃的,还不如吃牛心猪
白衣人很认真的告诉她:“不行,我不吃人心,就到不了迦逻”
一路上,泪红雨与白衣人几经唇枪舌剑,才明白,这白衣人要吃人心,才能保持功力,其它的,全无用处。
于是,在泪红雨地眼里,眼前地商队,变成了白衣人的大餐。
而班布地大儿子查卡,却被眼前出现的美女撩拨得心痒难熬,更何况,对方只有两人,在草原上,刀枪就是王道,有的时候,抢个把人,对他们来说,算不上什么。
他却不知道,自己成了鱼肉。
而且,那个想把自己变成鱼肉的人还颇为挑食,只吃心脏中的那一块。
泪红雨还未担心够,那位查卡就拍马迎了上来,用灼灼的眼光望着泪红雨,把身边的白衣人当成无物:“尊贵的客人,不知你们从何而来,大漠荒凉,盗匪众多,不如与我们一同行走,也好有个照应!”
泪红雨勉强笑道:“不必了,我们还有要事未办呢!”开玩笑,与你们一同行走,难道你们不要命了,我这可是为了你们的小命着想。
可惜,查卡的心愿未了,又怎能放弃,他暗自向后打了个手势,准备这两人如果不识相,干脆直接上前抢人。
做为一个横跨草原的大商团,一年到头,哪有不抢个把人的,有的时候,他还专门带人去草原深处的部落抢劫奴隶卖给大齐的某些贵族呢!
泪红雨原先还担心这家伙会无缘无故少了一颗心,可是,看了他那色迷迷的样子,气不打一处来,恶狠狠的想,何该被人挖
白衣人道:“好,我们就跟他们一同走吧!”
泪红雨感觉奇怪,他不是现在马上动手?
见了自己的目光,这白衣人老老实实的道:“晚上动手比较好!”泪红雨心想,原来,他吃东西还要挑时间的,黑夜才下手,与吸血恶鬼有得一比。
查卡见两人一说就动,目光连闪,叫属下挑了两匹马给他们,而他的父亲班布,却在心底叹了口气,却没有阻止儿子的所作所为,在他的心底,这种草原上的风俗,是理所当然的。
于是,这查卡在心中想着泪红雨的美貌,而白衣人则频频把目光投向他那宽阔的胸膛,很明显,这是在找地方从哪儿下手好呢!
泪红雨一开始不愤这个草原年青汉子的目光,可一见了白衣人的目光,则在心底一笑,心想,不知道的人见了,还以为这白衣人有某些见不得人的断袖之弊,哪里会想到,他一心想的,却是那血淋淋之事?
到了晚上,泪红雨虽不喜欢这查卡,可是让白衣人活生生的挖了人家的心脏,也有点儿不太忍心,正想劝劝他,一转头,刚刚还坐在自己身边的白衣人已不见了踪影,不由得心中苦笑。
只好自己动身悄悄的绕过睡着的驼队,希望在白衣人大狂性之前找到他。
如作贼一般转了一圈,却未发现白衣人的踪影,正在忑忐不安,怕第二天天放晴的时候,看见一具被挖了心的尸体在烈日下暴晒,却看见有一个人半夜里蹲在地上,不知在干什么,她一惊,莫非是那白衣人吃了心脏在掩盖尸体?一打量,感觉这个身形虽然熟悉,却不是那白衣狂人。仔细一看,那眉眼,可不正是夫子?
她心中一阵狂喜,冲动不已,差点大叫:夫子,夫子,你来啦,你半夜的在这里等我?可为了不吵醒睡着的驼队,还是掩住了嘴。
这个时候的她,看到明月当空,如水银铺地,夫子猫在地上,等着自己,颇有点西厢记里面后花园相会的情形,只不过,现在不是在后花园相会,是在骆驼屁股后相会,而宫熹等人的资势也不是很帅,没有站得玉树临风,而是猫得如黄鼠狼偷鸡,但是,一样的浪漫无比少女的情怀啊,总是诗滴。
她心中升起柔情万丈,又想起夫子对自己的初吻,脸上自然涌上红云。
这队人马渐渐的走近,泪红雨看到,他们有的骑马,有的骑着骆驼,队伍的后面,跟着几十匹骆驼,骆驼上面,负着无数的麻袋,看来,这群人是商队,行走于大齐与塞外,将大齐的瓷器等运到塞外,而换来塞外的皮毛与珠玉,迦逻国,可是珠玉宝石的产地,那个国家,有一个极大的玉石矿,所产的玉石玛瑙,每年通过这些行脚商源源不断的送往大齐,因为路途遥远,迦逻帝国的玉石到了大齐,其价值可就翻了十倍不止。
泪红雨在得知迦逻国与宫熹有关系之后,花了很多时间来打听迦逻的状况,这个遥远的帝国,给她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无数的玉石矿产,这也是迦逻最著名的东西之一。
不可否认的,她是个女人,女人都这些亮晶晶的东西天生有一种狂热的。
看来,这一队商队是朝塞外走去的,带的,肯定是从大齐换得的商品,而身边的白衣人,眼中也有一种狂热,她甚至看到,这白衣人用嘴唇舔了舔嘴角,她可以肯定,他舔嘴角的时候,想起的,是那心脏的味道,可是,她还是忍不住想,如果他不是一个杀人狂魔,倒是一个极俊美的男子就连舔嘴角的时候,都那么的美。
班布率领商队行走于大漠草原之间,已然有十多年了,他从一名眼睛明亮身体健壮的小伙子成为一名满脸风霜地中年人。十多年来,他这只骆驼商队由十几人的小商队,变成上千人的大商队,来往于大齐与迦逻之间,聚积了不少的财富与珠玉,但是。最近几年,他却感觉自己越来越老,而行事也越来越谨慎了,他甚至决定,运完这一趟之后。他就退休,让他的儿子查卡接手商队,自己在迦逻城买一处园地,养老善终。
虽然,他只不过五十岁,但是。大漠的风沙催老,他地身体已经不能再支持这样的长途跋涉了。
当那一白一灰两人走过来的时候,班布正骑在马上,想着自己坐在摇椅中享受着葡萄美酒,佳人在一旁服侍的情景,他看到了从骆队前走过来的两人,不由得直起了身子。
他决想不到,这大漠之中。还有不靠马匹骆驼就能走出这么远地人?而身边,他的儿子查卡却发出一声惊喜的叫声。他用冷冷的目光望了一眼查卡,他知道,他这位儿子,一切都好,但唯有一样。他的好色
而对面走过来的那两人中间。很明显地,有一名女子。走了这么长的路,她的眼睛依然明亮,脸上纤尘未染,她行走在草原之上,仿佛一个草原上的精灵。
而另外一人,则是一名脸色略微有些苍白的男子,班布看到这名男子,却不由自主的寒意直透心底,他那双眼睛,盯着人的时候,让自己感觉,仿佛自己是他的猎物
特别是,这班布人虽老,但视力极好,他居然看见,那白衣人用舌头舔了一下唇角就仿佛自己小时候看见一大盘美味就在眼前,想吃又暂时吃不到地时候。
泪红雨担心的看着这些商队,她不知道怎么样才能让商队地人免受挖心之祸。
她小心的建议:“这人心又什么好吃的,还不如吃牛心猪
白衣人很认真的告诉她:“不行,我不吃人心,就到不了迦逻”
一路上,泪红雨与白衣人几经唇枪舌剑,才明白,这白衣人要吃人心,才能保持功力,其它的,全无用处。
于是,在泪红雨地眼里,眼前地商队,变成了白衣人的大餐。
而班布地大儿子查卡,却被眼前出现的美女撩拨得心痒难熬,更何况,对方只有两人,在草原上,刀枪就是王道,有的时候,抢个把人,对他们来说,算不上什么。
他却不知道,自己成了鱼肉。
而且,那个想把自己变成鱼肉的人还颇为挑食,只吃心脏中的那一块。
泪红雨还未担心够,那位查卡就拍马迎了上来,用灼灼的眼光望着泪红雨,把身边的白衣人当成无物:“尊贵的客人,不知你们从何而来,大漠荒凉,盗匪众多,不如与我们一同行走,也好有个照应!”
泪红雨勉强笑道:“不必了,我们还有要事未办呢!”开玩笑,与你们一同行走,难道你们不要命了,我这可是为了你们的小命着想。
可惜,查卡的心愿未了,又怎能放弃,他暗自向后打了个手势,准备这两人如果不识相,干脆直接上前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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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红雨原先还担心这家伙会无缘无故少了一颗心,可是,看了他那色迷迷的样子,气不打一处来,恶狠狠的想,何该被人挖
白衣人道:“好,我们就跟他们一同走吧!”
泪红雨感觉奇怪,他不是现在马上动手?
见了自己的目光,这白衣人老老实实的道:“晚上动手比较好!”泪红雨心想,原来,他吃东西还要挑时间的,黑夜才下手,与吸血恶鬼有得一比。
查卡见两人一说就动,目光连闪,叫属下挑了两匹马给他们,而他的父亲班布,却在心底叹了口气,却没有阻止儿子的所作所为,在他的心底,这种草原上的风俗,是理所当然的。
于是,这查卡在心中想着泪红雨的美貌,而白衣人则频频把目光投向他那宽阔的胸膛,很明显,这是在找地方从哪儿下手好呢!
泪红雨一开始不愤这个草原年青汉子的目光,可一见了白衣人的目光,则在心底一笑,心想,不知道的人见了,还以为这白衣人有某些见不得人的断袖之弊,哪里会想到,他一心想的,却是那血淋淋之事?
到了晚上,泪红雨虽不喜欢这查卡,可是让白衣人活生生的挖了人家的心脏,也有点儿不太忍心,正想劝劝他,一转头,刚刚还坐在自己身边的白衣人已不见了踪影,不由得心中苦笑。
只好自己动身悄悄的绕过睡着的驼队,希望在白衣人大狂性之前找到他。
如作贼一般转了一圈,却未发现白衣人的踪影,正在忑忐不安,怕第二天天放晴的时候,看见一具被挖了心的尸体在烈日下暴晒,却看见有一个人半夜里蹲在地上,不知在干什么,她一惊,莫非是那白衣人吃了心脏在掩盖尸体?一打量,感觉这个身形虽然熟悉,却不是那白衣狂人。仔细一看,那眉眼,可不正是夫子?
她心中一阵狂喜,冲动不已,差点大叫:夫子,夫子,你来啦,你半夜的在这里等我?可为了不吵醒睡着的驼队,还是掩住了嘴。
这个时候的她,看到明月当空,如水银铺地,夫子猫在地上,等着自己,颇有点西厢记里面后花园相会的情形,只不过,现在不是在后花园相会,是在骆驼屁股后相会,而宫熹等人的资势也不是很帅,没有站得玉树临风,而是猫得如黄鼠狼偷鸡,但是,一样的浪漫无比少女的情怀啊,总是诗滴。
她心中升起柔情万丈,又想起夫子对自己的初吻,脸上自然涌上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