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做奴隶都没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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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括被放在马背上走了很远一段路,那种滋味非常难受,好像晕车晕船一样,胃部被揉搓的快要造反了。天色擦黑的时候,这伙胡人终于抵达了目的地,这是一个颇为宽敞的林中空地,方圆五里左右,这里有数十个帐篷,还有一些人在忙着准备晚饭,女人的忙碌声,孩子的玩耍声和婴儿的啼哭声,组成了一副很平静的生活画面。
为首的胡人让人把马背上的赵括放下来,道:“好好的看着他,我现在就去找戈拉,如果这个人真的有价值,我们今年就不用那么辛苦啦!”
赵括也没有了再装昏迷的打算,因为远远飘来的奶香让他肚子叽里咕噜的直响,他睁开眼睛看到两个胡人在面前,说道:“给我一些奶子吧!”
两个胡人对于赵括口吐胡言倒是没怎么惊讶,其中一人点点头,没过多久就端来了一碗不知是牛奶还是羊奶的东西递给了赵括。
赵括一饮而尽,羊奶的膻味让赵括险些把喝下去的奶吐出来,深吸了几口气之后才好过了一些,他刚放下碗,就看见五六个人奔这里而来,看架势似乎有些不善。
戈拉已经看过那把胡刀了,他可以确信那是楼烦勇士蚩霸的兵器,因为那把刀上沾满了很多林胡人的鲜血,戈拉也差点惨死在胡刀之下呢!
“这把刀你是怎么得到的?”戈拉一脸横肉,尽管他认为语气已经很和蔼了,可别说赵括了,就是旁边的人听着都觉得慎人。
赵括不清楚状况,眼看着面前的人像是来寻仇的,答道:“是我捡到的”
“嗯?”戈拉没想到眼前这个形态乞丐的家伙竟然说的一口流利纯正的林胡语言,心中很是惊讶,随即道:“我再问你一遍,这把刀究竟是怎么到了你手上的?”
赵括一口咬定是他捡到的,这让戈拉也无可奈何,最后看了看身边的那人,道:“这把刀和这个人我要了,五十匹马,三百只羊,一个月后给你送来。”
抓到赵括的那人闻听此言,高兴的都快找不到北了,他所在的部落本来人就少,才四十多个帐篷而已,人少意味着生活的艰辛,有了这五十匹马和三百只羊,他所在的这个部落的力量无疑会提升一大截,更重要的是搭上了戈拉这个关系,整个林胡谁不知道戈拉的能力啊!连林胡之王在戈拉面前都回非常客气呢!
戈拉看过了赵括的伤势,又从旁人嘴里问了问抓到赵括时的状况,觉得这把蚩霸之刀绝不会是赵括斩杀蚩霸得到的,但也不会像赵括说的那么简单,如果能随便捡到蚩霸的刀,他戈拉怎么就没捡到呢!
戈拉已经把赵括的重要性降低了十几个级别,在戈拉看来赵括远比不上胡刀重要,可头脑精明的戈拉却没有把赵括留给这个小部落,赵括看起来虽然身体孱弱,可怎么也抵得上两只羊,能降低换取胡刀成本的赵括当然被戈拉带回了林胡本部。
一路上戈拉又试探的问了赵括几次,赵括一口咬定自己是小部落里的人,出外打猎偶然捡到了那把刀等等。
随着赵括身体恢复了一些,又换了身仍然很破的衣衫,戈拉已经确定赵括是在胡言乱语了,首先赵括孱弱的身体怎么看也不像是能打猎的样子,其次赵括怎么看也不像是胡人,缺少胡人的任何特征,这让戈拉对赵括又警惕起来。
尽管戈拉心生警惕,但是赵括还是间接得到了不少消息,首先已经确定自己所在的地方是林胡部落的势力范围内,往南走则是楼烦部落的辖区,往北走则是东胡和匈奴的势力范围,说着南北听起来不远,可要走起来,那就是几十天的事情了,赵括想要回到燕赵边境,眼下看来无异于徒步登天。
赵括也知道戈拉不会宰了自己,这主要是因为他能说一口林胡语言,虽然林胡人,楼烦人和东胡人的语言非常相近,可还是有着细微的差别,戈拉已经把赵括划归为林胡人了,但是赵括知道戈拉对他心存疑虑,也就不会把他当作一个正常的林胡人,赵括判断戈拉很可能把他送给某个林胡的小头领,这样能为戈拉换来几只羊吧!赵括一想到他现在的价值不过是几只羊,就忍不住想笑。
赵括跟随着戈拉的队伍走了半个月之久,终于来到了林胡部落的核心,林胡本部。
赵括对胡人一点都不了解,等他来到林胡本部的时候,才知道胡人也是不简单,这个林胡本部大概有十几万人吧!俨然是一个流动着的城市,加上其他的林胡部落,林胡的整体实力非常惹眼,怪不得能在楼烦人和东胡人的压力下生存,眼前的景象就说明了一切。
戈拉在林胡本部有着非常高的知名度,很多人看到戈拉都主动的打招呼,询问着戈拉这次带回了什么货物等等。
赵括当然没有资格跟戈拉走在一起,他被几个人领到了一个比较简陋的地方,像是一个羊圈的所在,在这里还有二三百人,感觉像是牲口一样被圈了起来。
赵括看了看面前的十几个人,他们的神情都很麻木,身上的衣服比赵括的还要糟糕,就在赵括打量的时候,圈里的人都显得躁动起来。
“哗啦”无数根骨头被扔进了圈里,那些骨头显然都被人啃过一遍了,上面的肉少的可怜,可就是这些骨头,一被扔进圈里,圈里的人都像是疯了了一样抢夺起来,当然这其中不包括赵括了。
赵括看着圈里人抢到骨头就啃起来,似乎是想把骨头都咬碎了吞下去,这让赵括心中有不好的预感,难道那个戈拉要把他当奴隶吗?
就在赵括迟疑的时候,一个人走到了赵括面前,递给了赵括一根几乎没有一点肉的骨头。
赵括没想到在这个环境里还有人乐于助人,有些惊讶的看着面前的这个人,大概三十岁左右,一脸的彪悍,只是这会瘦的可怕,彪悍就变成了骷髅模样,整个就是皮包骨。
“谢谢,你吃吧!”赵括觉得就是吃草根树皮也比啃没肉的骨头要强许多,再说那还是别人啃过的,一想就让人想吐。
“你是林胡人?”赵括面前的人没想到赵括会是林胡人,有些惊诧道:“林胡人连自己人也这么对待吗?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啊!”赵括问道:“难道这圈里的人都不是林胡人吗?”
那人点头道:“我们都是别的部落的人,有楼烦人,东胡人,还有匈奴人,都是被林胡人抓回来的,那些身体强壮的都被人买走当奴隶去了,剩下的都是没人买的,因此林胡人连一点吃食都不给我们,你刚才也看到了,如果没人买我们,我们就只能吃那些东西,直到饿死为止。”
赵括本来以为戈拉这个人还不错,最起码也能给他一口饭吃,哪知道情况比他想的还要糟糕许多倍,这根本就是让他自生自灭嘛!果然还是商人最黑心啊!一看自己产生不了什么价值,就把自己送到这待死集中营来了,这也太现实了,要知道那把胡刀可是他的,就冲这,也得优待他呀!
“吃吧!嚼了这东西,起码还能活几天,只要活着就有希望。”那人再次把骨头递给赵括,道:“我叫冒狄,你呢?”
赵括真的不想嚼这个没有一点滋味的骨头,道:“我叫赵括,真的谢谢你,可我真的不想吃。”
冒狄微微一笑,他知道刚进来的人都会这么说,等饿几天就好了,冒狄相信只要赵括饿上两天,别说嚼这骨头了,都能整口吞下去。
赵括心中还存有一丝幻想,那就是戈拉会放他出去,怎么说一路上他和戈拉交流的还是不错的,戈拉不会这么快就忘了他吧!
让赵括沮丧的是,连续两天赵括都没有等到戈拉,自然也没有吃到任何东西,就在赵括意志已经动摇,想要去啃那些骨头的时候,事情有了一丝转机。
今天晚上圈里人得到了一些“丰盛”的食物,主要是一些动物的内脏和没人愿意吃的蹄子,大部分是烤全羊时剩下的边角料,这对圈里人来说实在太丰盛了,圈里人都变成了饕餮兽,赵括也跟着大吃起来。
冒狄吃饱了,对赵括道:“没想到赵括兄弟真是好运气,来了两天就能吃到这么好的东西,不过明天怕是要挨累了。”
原来这些东西并不是免费的午餐,林胡人给这些连奴隶资格都没有的人吃东西,就是要这些人明天干活,至于干什么活,倒是不固定,冒狄曾经干过两次,一次是收拾林胡人在森林里布置下的陷阱,收集打到的野兽,另外一次则是挖掘坟墓,每次部落冲突都要死人,他们就被拉出去充当收尸队。
赵括听了冒狄的解释,心中一动,小声问道:“我们难道不能偷偷的逃走吗?”赵括一点都不想在这个地方呆下去了,简直比集中营还集中营啊!绝不是人呆的地方。
冒狄神色凝重的摇摇头道:“怕是没有这个机会,我们什么都没有,没有武器,没有粮食,就算能逃出这里,也会死在野外的。”
赵括倒不这么认为,他可是当过两次野人呢!身上不也什么都没有吗!还是看看明天干什么活吧!如果真有机会,赵括会毫不犹豫的溜走,留在这个地方,迟早是要完蛋的。
赵括被放在马背上走了很远一段路,那种滋味非常难受,好像晕车晕船一样,胃部被揉搓的快要造反了。天色擦黑的时候,这伙胡人终于抵达了目的地,这是一个颇为宽敞的林中空地,方圆五里左右,这里有数十个帐篷,还有一些人在忙着准备晚饭,女人的忙碌声,孩子的玩耍声和婴儿的啼哭声,组成了一副很平静的生活画面。
为首的胡人让人把马背上的赵括放下来,道:“好好的看着他,我现在就去找戈拉,如果这个人真的有价值,我们今年就不用那么辛苦啦!”
赵括也没有了再装昏迷的打算,因为远远飘来的奶香让他肚子叽里咕噜的直响,他睁开眼睛看到两个胡人在面前,说道:“给我一些奶子吧!”
两个胡人对于赵括口吐胡言倒是没怎么惊讶,其中一人点点头,没过多久就端来了一碗不知是牛奶还是羊奶的东西递给了赵括。
赵括一饮而尽,羊奶的膻味让赵括险些把喝下去的奶吐出来,深吸了几口气之后才好过了一些,他刚放下碗,就看见五六个人奔这里而来,看架势似乎有些不善。
戈拉已经看过那把胡刀了,他可以确信那是楼烦勇士蚩霸的兵器,因为那把刀上沾满了很多林胡人的鲜血,戈拉也差点惨死在胡刀之下呢!
“这把刀你是怎么得到的?”戈拉一脸横肉,尽管他认为语气已经很和蔼了,可别说赵括了,就是旁边的人听着都觉得慎人。
赵括不清楚状况,眼看着面前的人像是来寻仇的,答道:“是我捡到的”
“嗯?”戈拉没想到眼前这个形态乞丐的家伙竟然说的一口流利纯正的林胡语言,心中很是惊讶,随即道:“我再问你一遍,这把刀究竟是怎么到了你手上的?”
赵括一口咬定是他捡到的,这让戈拉也无可奈何,最后看了看身边的那人,道:“这把刀和这个人我要了,五十匹马,三百只羊,一个月后给你送来。”
抓到赵括的那人闻听此言,高兴的都快找不到北了,他所在的部落本来人就少,才四十多个帐篷而已,人少意味着生活的艰辛,有了这五十匹马和三百只羊,他所在的这个部落的力量无疑会提升一大截,更重要的是搭上了戈拉这个关系,整个林胡谁不知道戈拉的能力啊!连林胡之王在戈拉面前都回非常客气呢!
戈拉看过了赵括的伤势,又从旁人嘴里问了问抓到赵括时的状况,觉得这把蚩霸之刀绝不会是赵括斩杀蚩霸得到的,但也不会像赵括说的那么简单,如果能随便捡到蚩霸的刀,他戈拉怎么就没捡到呢!
戈拉已经把赵括的重要性降低了十几个级别,在戈拉看来赵括远比不上胡刀重要,可头脑精明的戈拉却没有把赵括留给这个小部落,赵括看起来虽然身体孱弱,可怎么也抵得上两只羊,能降低换取胡刀成本的赵括当然被戈拉带回了林胡本部。
一路上戈拉又试探的问了赵括几次,赵括一口咬定自己是小部落里的人,出外打猎偶然捡到了那把刀等等。
随着赵括身体恢复了一些,又换了身仍然很破的衣衫,戈拉已经确定赵括是在胡言乱语了,首先赵括孱弱的身体怎么看也不像是能打猎的样子,其次赵括怎么看也不像是胡人,缺少胡人的任何特征,这让戈拉对赵括又警惕起来。
尽管戈拉心生警惕,但是赵括还是间接得到了不少消息,首先已经确定自己所在的地方是林胡部落的势力范围内,往南走则是楼烦部落的辖区,往北走则是东胡和匈奴的势力范围,说着南北听起来不远,可要走起来,那就是几十天的事情了,赵括想要回到燕赵边境,眼下看来无异于徒步登天。
赵括也知道戈拉不会宰了自己,这主要是因为他能说一口林胡语言,虽然林胡人,楼烦人和东胡人的语言非常相近,可还是有着细微的差别,戈拉已经把赵括划归为林胡人了,但是赵括知道戈拉对他心存疑虑,也就不会把他当作一个正常的林胡人,赵括判断戈拉很可能把他送给某个林胡的小头领,这样能为戈拉换来几只羊吧!赵括一想到他现在的价值不过是几只羊,就忍不住想笑。
赵括跟随着戈拉的队伍走了半个月之久,终于来到了林胡部落的核心,林胡本部。
赵括对胡人一点都不了解,等他来到林胡本部的时候,才知道胡人也是不简单,这个林胡本部大概有十几万人吧!俨然是一个流动着的城市,加上其他的林胡部落,林胡的整体实力非常惹眼,怪不得能在楼烦人和东胡人的压力下生存,眼前的景象就说明了一切。
戈拉在林胡本部有着非常高的知名度,很多人看到戈拉都主动的打招呼,询问着戈拉这次带回了什么货物等等。
赵括当然没有资格跟戈拉走在一起,他被几个人领到了一个比较简陋的地方,像是一个羊圈的所在,在这里还有二三百人,感觉像是牲口一样被圈了起来。
赵括看了看面前的十几个人,他们的神情都很麻木,身上的衣服比赵括的还要糟糕,就在赵括打量的时候,圈里的人都显得躁动起来。
“哗啦”无数根骨头被扔进了圈里,那些骨头显然都被人啃过一遍了,上面的肉少的可怜,可就是这些骨头,一被扔进圈里,圈里的人都像是疯了了一样抢夺起来,当然这其中不包括赵括了。
赵括看着圈里人抢到骨头就啃起来,似乎是想把骨头都咬碎了吞下去,这让赵括心中有不好的预感,难道那个戈拉要把他当奴隶吗?
就在赵括迟疑的时候,一个人走到了赵括面前,递给了赵括一根几乎没有一点肉的骨头。
赵括没想到在这个环境里还有人乐于助人,有些惊讶的看着面前的这个人,大概三十岁左右,一脸的彪悍,只是这会瘦的可怕,彪悍就变成了骷髅模样,整个就是皮包骨。
“谢谢,你吃吧!”赵括觉得就是吃草根树皮也比啃没肉的骨头要强许多,再说那还是别人啃过的,一想就让人想吐。
“你是林胡人?”赵括面前的人没想到赵括会是林胡人,有些惊诧道:“林胡人连自己人也这么对待吗?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啊!”赵括问道:“难道这圈里的人都不是林胡人吗?”
那人点头道:“我们都是别的部落的人,有楼烦人,东胡人,还有匈奴人,都是被林胡人抓回来的,那些身体强壮的都被人买走当奴隶去了,剩下的都是没人买的,因此林胡人连一点吃食都不给我们,你刚才也看到了,如果没人买我们,我们就只能吃那些东西,直到饿死为止。”
赵括本来以为戈拉这个人还不错,最起码也能给他一口饭吃,哪知道情况比他想的还要糟糕许多倍,这根本就是让他自生自灭嘛!果然还是商人最黑心啊!一看自己产生不了什么价值,就把自己送到这待死集中营来了,这也太现实了,要知道那把胡刀可是他的,就冲这,也得优待他呀!
“吃吧!嚼了这东西,起码还能活几天,只要活着就有希望。”那人再次把骨头递给赵括,道:“我叫冒狄,你呢?”
赵括真的不想嚼这个没有一点滋味的骨头,道:“我叫赵括,真的谢谢你,可我真的不想吃。”
冒狄微微一笑,他知道刚进来的人都会这么说,等饿几天就好了,冒狄相信只要赵括饿上两天,别说嚼这骨头了,都能整口吞下去。
赵括心中还存有一丝幻想,那就是戈拉会放他出去,怎么说一路上他和戈拉交流的还是不错的,戈拉不会这么快就忘了他吧!
让赵括沮丧的是,连续两天赵括都没有等到戈拉,自然也没有吃到任何东西,就在赵括意志已经动摇,想要去啃那些骨头的时候,事情有了一丝转机。
今天晚上圈里人得到了一些“丰盛”的食物,主要是一些动物的内脏和没人愿意吃的蹄子,大部分是烤全羊时剩下的边角料,这对圈里人来说实在太丰盛了,圈里人都变成了饕餮兽,赵括也跟着大吃起来。
冒狄吃饱了,对赵括道:“没想到赵括兄弟真是好运气,来了两天就能吃到这么好的东西,不过明天怕是要挨累了。”
原来这些东西并不是免费的午餐,林胡人给这些连奴隶资格都没有的人吃东西,就是要这些人明天干活,至于干什么活,倒是不固定,冒狄曾经干过两次,一次是收拾林胡人在森林里布置下的陷阱,收集打到的野兽,另外一次则是挖掘坟墓,每次部落冲突都要死人,他们就被拉出去充当收尸队。
赵括听了冒狄的解释,心中一动,小声问道:“我们难道不能偷偷的逃走吗?”赵括一点都不想在这个地方呆下去了,简直比集中营还集中营啊!绝不是人呆的地方。
冒狄神色凝重的摇摇头道:“怕是没有这个机会,我们什么都没有,没有武器,没有粮食,就算能逃出这里,也会死在野外的。”
赵括倒不这么认为,他可是当过两次野人呢!身上不也什么都没有吗!还是看看明天干什么活吧!如果真有机会,赵括会毫不犹豫的溜走,留在这个地方,迟早是要完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