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烂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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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蒂思怒道:“不走难道你还想在这里呆一辈子吗?”
慕容天忙七手八脚地穿上被凌蒂思扯破不少的衣服,勉强能遮丑,不过看着很是滑稽。当然,更惹凌蒂思的厌恶了。
一路上拿几只游荡在雪原中的雪魄精出气时,凌蒂思意外地发现自己的灵力竟然倒退回黄火境界,甚至只是中级,比起先前还有所不如。灵力奉献后,灵女失去的只是自小时开始就被封印吸取,自己无法使用的部分灵力而已,因此凌蒂思怎么也想不通不久之前才进入蓝火初阶的自己力量为何会大副下降,更是气苦不已。
春药,特别是烈性春药,除了能刺激情欲之外,还能在短时间内内激发人体的潜能,在神风大陆,此作用被大副强化了,因此凌蒂思的灵力会骤然大增,突破黄火境界,当然,那只是短暂的,效力过后就会被打会原形,而且元气小伤,需要一段时间恢复。当然,这个道理她是无法明白的了。
凌蒂思一路都不说话,紧咬银牙,明明对那个讨厌的男子一点好感都没有,甚至还是极度厌恶,却不得不保护他,那种心情实在是太无奈太糟糕了。而慕容天的心情与凌蒂思是完全恫异的,他兴奋地体会着新获力量所带来的惊喜,身轻如燕,弹跳高了几乎一倍,好像成了武侠</a >小说</a >中的高手那样,身体反应亦更灵敏了,挥拳时带出的风劲甚至能将两米外的小草吹动,自小打架就是家常便饭的他当然很清楚自己的拳力要不知增强了多少倍。力量带来的那种感觉实在是太奇妙了,慕容天沉浸其中,跳上跃下,不时耍下拳风,乐此不疲。但看在凌蒂思眼中,简直就与个猴子差不多。
直至晚上,两人方才回到格林镇,并不是惊雷山脉路途有多么的遥远,而是凌蒂思不想带着慕容天大白天招摇过市,她不敢想像别人若是知道自己丈夫是这样一个人时会怎么想。神风大陆的婚烟关系很重要,受那种根深蒂固的思想影响,凌蒂思倒是没有抛弃慕容天,尽管那并不违背“灵力奉献”但一整天下来,她都没给慕容天半点好脸色看。大陆中女子的地位要比男子低下,特别是已为人妻的女子,通常只能全心辅佐丈夫,不能有所主见。但在凌蒂思与慕容天两人身上,情况似乎反过来了。不过整个神风大陆估计也没几个战斗职业女子屈身下嫁给下层职业者的,尤其是凌蒂思这种拥有显赫家族背景,美艳绝伦,素质罕见,武技高强的天才,因此不能一概而论。无论凌蒂思如何指手画脚,叵使气度,慕容天只是默默忍让,倒不是他为凌蒂思的家世或地位所震慑,在言论自由的地球,连最高领导人都可以自由抨击的他还没怕过谁,只是考虑到自己确实对不起她,方才低声下气罢了。
凌蒂思遮遮掩掩,转挑人烟稀少的小街巷子而行,因为她不想让别人看到自己与慕容天在一起。乘着夜色朦胧,凌蒂思找了家顾客不多的小旅馆落脚,这几天她住的是镇上最高级的勇士客栈,不过那里太热闹了,现在她想避开人群,静静思考一下将来,尽管在得知失身于那个家伙时凌蒂思就认为自己的明天早已是无比黑暗的了。
夫妻原本应该同房而眠,否则会招致知情人的非议,但凌蒂思还是各开了一个房间,虽然与慕容天的关系已是铁一般的事实,但她内心显然还拒绝承认,能勉强接受就很不错了。在凌蒂思支付住宿费用时,女服务员惊诧的目光让她羞愧欲绝。一个女盗贼与平民男子共同来投宿就已经够人吃惊的了,更为奇怪的还是女方“买单”实在很难想像。
用过服务员送到房中的晚餐之后,慕容天便直挺挺地将自己扔在床上。这两天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太虚幻了,先是遇上风暴,被困惊雷山脉顶上,之后得到了那个天之骄女凌蒂思,还获得了其灵体力量,癞蛤蟆吃上天鹅肉,平步青云,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竟然幸运地发生在自己身上了。说没有一点得意那是假的,别说慕容天,换做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都不会例外。尽管凌蒂思现在看来对他还是极度厌恶,不过迟早有一天总能接受的。算了,先忍耐一下吧,再怎么说人家都是人人爱慕的天之娇女呀,有点傲气也不奇怪,慕容天自顾自地想着。
“啪!”门被推开,说曹操,曹操就到。凌蒂思走了进来,将一套衣服丢给慕容天:“换上!”
她的态度很不好,但慕容天却不以为然,悠然地到浴室中换好。是一套丝质绸衣,稍微有些宽大,穿在身上有点公子爷的味道。可惜慕容天觉得很不习惯,还不如斯恩的粗布衣来得舒服一些。
当慕容天穿好新衣走出来时,凌蒂思心中一冷,终于明白了“烂泥始终扶不上墙”的道理,
战斗职业者并不是随时都会套着古板的战衣的,他们偶尔也会换上休闲点的衣服,凌蒂思原本以为这套深受贵族青年喜欢的风逸蚕丝衣可以让慕容天鱼目混珠,摇身变得人模狗样点,这样至少不会太丢了自己的面子。然而她此时几乎绝望了,衣服是好衣服,只可惜人错了,慕容天缺少了最重要的一样东西——气质。
自小就杳然一身,处处充满流氓味的慕容天很明显与自小接受正规教养的贵族少爷拥有的潇洒,优雅,绅士等优秀气质格格不入,看着慕容天因不惯新衣服而不时搔一下头,摸一把腰,粗俗低劣的行为让凌蒂思的心猛的沉下去。猥琐的人,无论如何还是猥琐,不会因为换了套衣服而变得高雅,看来自己是异想天开了,以后难道真的要和这个恶心的家伙共度余生?凌蒂思忽然间感觉自己的人生已经接近崩溃边缘了。
慕容天举起手摇了两下,又踢了下脚道:“真的要穿这套衣服吗?”
那阵浓重的痞子味让凌蒂思已到了几乎难以忍受的地步:“随便你了!”顿了一下又道:“几岁?”
慕容天一愣之后才明白她问的是自己的年龄:“十三岁半。”将地球年折算为神风年,他确实是这个年纪。
“家人?”
“没有。”慕容天回答时,心中泛起一点淡淡的悲哀。
“职业呢?”
慕容天想了一下,如实道:“还没有。”
凌蒂思不敢相信的道:“你还没有职业?”
本来想说准备到城中办理药师认证的,但慕容天觉得她的口气就好像在审问强奸了十数头老母猪,罪恶滔天的变态犯人一样,心下很是不快,没好气的道:“对!”
凌蒂思怒道:“不走难道你还想在这里呆一辈子吗?”
慕容天忙七手八脚地穿上被凌蒂思扯破不少的衣服,勉强能遮丑,不过看着很是滑稽。当然,更惹凌蒂思的厌恶了。
一路上拿几只游荡在雪原中的雪魄精出气时,凌蒂思意外地发现自己的灵力竟然倒退回黄火境界,甚至只是中级,比起先前还有所不如。灵力奉献后,灵女失去的只是自小时开始就被封印吸取,自己无法使用的部分灵力而已,因此凌蒂思怎么也想不通不久之前才进入蓝火初阶的自己力量为何会大副下降,更是气苦不已。
春药,特别是烈性春药,除了能刺激情欲之外,还能在短时间内内激发人体的潜能,在神风大陆,此作用被大副强化了,因此凌蒂思的灵力会骤然大增,突破黄火境界,当然,那只是短暂的,效力过后就会被打会原形,而且元气小伤,需要一段时间恢复。当然,这个道理她是无法明白的了。
凌蒂思一路都不说话,紧咬银牙,明明对那个讨厌的男子一点好感都没有,甚至还是极度厌恶,却不得不保护他,那种心情实在是太无奈太糟糕了。而慕容天的心情与凌蒂思是完全恫异的,他兴奋地体会着新获力量所带来的惊喜,身轻如燕,弹跳高了几乎一倍,好像成了武侠</a >小说</a >中的高手那样,身体反应亦更灵敏了,挥拳时带出的风劲甚至能将两米外的小草吹动,自小打架就是家常便饭的他当然很清楚自己的拳力要不知增强了多少倍。力量带来的那种感觉实在是太奇妙了,慕容天沉浸其中,跳上跃下,不时耍下拳风,乐此不疲。但看在凌蒂思眼中,简直就与个猴子差不多。
直至晚上,两人方才回到格林镇,并不是惊雷山脉路途有多么的遥远,而是凌蒂思不想带着慕容天大白天招摇过市,她不敢想像别人若是知道自己丈夫是这样一个人时会怎么想。神风大陆的婚烟关系很重要,受那种根深蒂固的思想影响,凌蒂思倒是没有抛弃慕容天,尽管那并不违背“灵力奉献”但一整天下来,她都没给慕容天半点好脸色看。大陆中女子的地位要比男子低下,特别是已为人妻的女子,通常只能全心辅佐丈夫,不能有所主见。但在凌蒂思与慕容天两人身上,情况似乎反过来了。不过整个神风大陆估计也没几个战斗职业女子屈身下嫁给下层职业者的,尤其是凌蒂思这种拥有显赫家族背景,美艳绝伦,素质罕见,武技高强的天才,因此不能一概而论。无论凌蒂思如何指手画脚,叵使气度,慕容天只是默默忍让,倒不是他为凌蒂思的家世或地位所震慑,在言论自由的地球,连最高领导人都可以自由抨击的他还没怕过谁,只是考虑到自己确实对不起她,方才低声下气罢了。
凌蒂思遮遮掩掩,转挑人烟稀少的小街巷子而行,因为她不想让别人看到自己与慕容天在一起。乘着夜色朦胧,凌蒂思找了家顾客不多的小旅馆落脚,这几天她住的是镇上最高级的勇士客栈,不过那里太热闹了,现在她想避开人群,静静思考一下将来,尽管在得知失身于那个家伙时凌蒂思就认为自己的明天早已是无比黑暗的了。
夫妻原本应该同房而眠,否则会招致知情人的非议,但凌蒂思还是各开了一个房间,虽然与慕容天的关系已是铁一般的事实,但她内心显然还拒绝承认,能勉强接受就很不错了。在凌蒂思支付住宿费用时,女服务员惊诧的目光让她羞愧欲绝。一个女盗贼与平民男子共同来投宿就已经够人吃惊的了,更为奇怪的还是女方“买单”实在很难想像。
用过服务员送到房中的晚餐之后,慕容天便直挺挺地将自己扔在床上。这两天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太虚幻了,先是遇上风暴,被困惊雷山脉顶上,之后得到了那个天之骄女凌蒂思,还获得了其灵体力量,癞蛤蟆吃上天鹅肉,平步青云,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竟然幸运地发生在自己身上了。说没有一点得意那是假的,别说慕容天,换做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都不会例外。尽管凌蒂思现在看来对他还是极度厌恶,不过迟早有一天总能接受的。算了,先忍耐一下吧,再怎么说人家都是人人爱慕的天之娇女呀,有点傲气也不奇怪,慕容天自顾自地想着。
“啪!”门被推开,说曹操,曹操就到。凌蒂思走了进来,将一套衣服丢给慕容天:“换上!”
她的态度很不好,但慕容天却不以为然,悠然地到浴室中换好。是一套丝质绸衣,稍微有些宽大,穿在身上有点公子爷的味道。可惜慕容天觉得很不习惯,还不如斯恩的粗布衣来得舒服一些。
当慕容天穿好新衣走出来时,凌蒂思心中一冷,终于明白了“烂泥始终扶不上墙”的道理,
战斗职业者并不是随时都会套着古板的战衣的,他们偶尔也会换上休闲点的衣服,凌蒂思原本以为这套深受贵族青年喜欢的风逸蚕丝衣可以让慕容天鱼目混珠,摇身变得人模狗样点,这样至少不会太丢了自己的面子。然而她此时几乎绝望了,衣服是好衣服,只可惜人错了,慕容天缺少了最重要的一样东西——气质。
自小就杳然一身,处处充满流氓味的慕容天很明显与自小接受正规教养的贵族少爷拥有的潇洒,优雅,绅士等优秀气质格格不入,看着慕容天因不惯新衣服而不时搔一下头,摸一把腰,粗俗低劣的行为让凌蒂思的心猛的沉下去。猥琐的人,无论如何还是猥琐,不会因为换了套衣服而变得高雅,看来自己是异想天开了,以后难道真的要和这个恶心的家伙共度余生?凌蒂思忽然间感觉自己的人生已经接近崩溃边缘了。
慕容天举起手摇了两下,又踢了下脚道:“真的要穿这套衣服吗?”
那阵浓重的痞子味让凌蒂思已到了几乎难以忍受的地步:“随便你了!”顿了一下又道:“几岁?”
慕容天一愣之后才明白她问的是自己的年龄:“十三岁半。”将地球年折算为神风年,他确实是这个年纪。
“家人?”
“没有。”慕容天回答时,心中泛起一点淡淡的悲哀。
“职业呢?”
慕容天想了一下,如实道:“还没有。”
凌蒂思不敢相信的道:“你还没有职业?”
本来想说准备到城中办理药师认证的,但慕容天觉得她的口气就好像在审问强奸了十数头老母猪,罪恶滔天的变态犯人一样,心下很是不快,没好气的道:“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