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夜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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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顺利通过奥兹的考验,兽人们都很高兴,在龙族的帮助之下,大约五十枚地龙蛋,十枚飞龙蛋和一枚巨龙蛋被装入了特别的容器之中。
这容器是由金刚和云木组合制造的,既有金刚的坚硬,又有云木的柔韧舒适,所以不仅很难破坏,而且还能防震,完全避免了龙蛋在运送途中因意外事故而损坏。
巨龙骑士马歇尔。唤雷者、飞龙骑士雷纳德。天行者和德尔尼。风刃担心奥兹会突然改变主意,所在在得到龙蛋和奥兹给兽族联盟酋长多拉格。咆哮者的书信之后就带领队伍匆匆离开了。
兽族联盟不同于人类世界,他们的部落星罗棋布,都是散落在大草原之上,除了比较繁荣的部落可能会有一两座城市之外,其余大多数都是随遇而安,走到哪里算哪里。
所以从龙山到兽族联盟的主城,也是唯一一座综合性的大城市——维达纽斯,这一路上全都是草原和林地,很多地方都是了无人烟,安全性非常差,如地精强盗和豺狼人都会在人高的草丛中出没,这也要求兽族的部队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
然而兽人也是智慧生物,并非不知疲劳的机器人,虽然体质比人类强很多,但精神集中太长的时间照样会累。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马歇尔、雷纳德和德尔尼将队伍分成了三个部分,轮换着进行站岗放哨。
这是很好的避免精神疲劳的方法,但同时也分散了队伍,弱点也非常明显。
队伍在走至红土高原的时候,这种弱点就渐渐暴露出来了,途中遇到了几波并不算很强的豺狼人,可是原本占据绝对优势的狼骑士却因为太过分散而伤亡惨重,一百个精英狼骑士竟然损失了十人之多。
特别这红土高原除了人高的红穗草之外,还有许多参差不齐的沟壑,正合适个头矮小的地精和豺狼人躲藏,押送队伍一不小心就会被暗算。
“马歇尔长官,这样下去可不行啊,估计不到维达纽斯,咱们的狼骑士都得损耗光了,是不是该想想其它办法了?”狼骑士的统领是一个手持双刀的彪型大汉,碧绿色的皮肤泛着翠玉般的光泽,但两眼却射出猩红的目光,看起来就是个狠人。
此时已经是从龙山出发后第四天了,但距离维达纽斯还有整整一半的路程,越是到后半程,队伍的疲劳度就会越大,发生危险的可能性也越大。也难怪狼骑士统领会为自己的手下担忧。
马歇尔坐在巨龙身上,在空中盘旋了很长时间,才落下来道:“这样吧,过了红土高原之后就是一个牛头族的部落,咱们在那里休整一下,好好休息一天再出发。”
巨龙不仅体型庞大,而且飞行高度和飞行距离都要比飞龙强,因此飞龙一般情况下在战斗的时候才能显示出他敏捷快速的优点,平时是绝对无法跟巨龙相比的。
红土高原的情况太过复杂,在这里休息谁也无法放心,所以狼骑士统领也接受了马歇尔的提议,大部队继续前进。
虽然在走出红土高原的时候又有一些狼骑士和德鲁伊受伤,但总算是没再出人命,还算安全地到达了马歇尔所说的那个牛头族的部落。
这个部落并不大,总共的帐篷也就只有二十多个,能够战斗的民兵也只有五十多个,就是防御一下地精和豺狼人的偷袭,对真正的军队却是没有任何办法的。
但是这里却有个最大的好处,那就是地处深谷之中,只有一个狭窄的沟壑可以通过,防御起来也很方便。不用担心外面的军队发起突然袭击。
当然了,如果对方有飞行系的坐骑就麻烦了,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不管是强盗山贼还是人类都不具备飞行系坐骑,所以这方面的担心也是多余的。
马歇尔组织三名地龙骑士押送着装纳龙蛋的容器进入了部落最安全的仓储房之中,而雷纳德则负责率领一百名狼骑士散布在沟壑两端搭起了露天帐篷,既可以进行休息,又能够进行防护工作。
德尔尼与其他的德鲁伊战士利用魔法在深谷周围设置了一个范围非常广的魔力层,虽然无法防御太强的攻击,但是却可以及时将深谷受到攻击的信息传送到他们的大脑之中,以便迅速做好反击工作。
做完了这一切,天色已经晚了,深谷中的晚上到来的显然更早一些,不管是狼骑士还是德鲁伊战士都沉沉地睡着了,唯有那三名地龙骑士仍然保持着非常高的精神状态,似乎永远也不知道疲劳似的。
这便是龙骑士的其中一个优势了,他们可以将精神与坐骑的精神融为一体,等于是两者轮换着进行工作,实际上在一路上已经休息足了。
在部落酋长的帐篷之内,马歇尔与牛头人伯莱。刺蹄有说有笑地聊着天,似乎想让一夜就这么过去。他作为押送队伍的最高领导者,可不能出半点差错的,否则一世英名丢掉不说,或许还将连累家人被狂热的兽人们凌辱而死。
“尊贵的客人,请问你们这是要去维达纽斯吗?”伯莱。刺蹄是这个小部落的酋长,但实力却不怎么样,他唯一的优点就是待人谦和,所以威望很大,因此才会被选为酋长。
马歇尔喝着清凉甘甜的泉水说道:“是的,热情好客的主人,维达纽斯是我们的家乡,为了运送一批货物去那里贩卖,我们才不得不经过这危险的路段。”
他并没有告诉伯莱。刺蹄自己的真实身份,而是扮成了四处闯荡的商队。
“原来如此,想必你们一路上都没有吃过什么正经食物了吧,今天我就好好招待您一番。”说着话,伯莱。刺蹄便离开了帐篷,到外面的空地上生起了炉火。
“来自远方的尊贵客人,我们这里最美味的莫过于雷霆蜥蜴的肉和野马的马奶酒,不知您是否喜欢?”伯莱。刺蹄隔着帐篷喊道。
马歇尔此时已经在帐篷里面打起了瞌睡,他虽然也可以像其他龙骑士一样进行脑部休息,但在路上为了能够更好的指挥队伍,很多时候他都是站在地上的,因此劳累程度远比其他的龙骑士要大的多。
迷迷糊糊地听到伯莱。刺蹄的喊声,他便随意应了句说喜欢。
伯莱。刺蹄抬头看了看天,美妙的月色已经将星光全部都盖过了,一只黑色的夜鹰在空中欢快的盘旋着,突然就毫无征兆地朝着他掉了下来。
他以为是夜鹰被哪个好事的猎人射杀了,所以心想今天晚上又可以多一种野味了,至于其它的事情,他根本就没有去想。
当夜鹰落至距离地面还有十来米的时候,突然又恢复了飞行,不过因为惯性的影响,那夜鹰还是下坠了七八米才停下来坠势。
这个时候伯莱。刺蹄才发现情况不对,因为那夜鹰的眼中突然闪过了一丝寒光,但一切已经迟了,他还没有任何反应,却发现自己的脖子已经与身体分离,生命正在迅速的流失。
噩梦,这一夜对伯莱。刺蹄来说真的是场无法忘记的噩梦,当他去见死神的时候或许还将记着今晚的恐怖一刻。
能够顺利通过奥兹的考验,兽人们都很高兴,在龙族的帮助之下,大约五十枚地龙蛋,十枚飞龙蛋和一枚巨龙蛋被装入了特别的容器之中。
这容器是由金刚和云木组合制造的,既有金刚的坚硬,又有云木的柔韧舒适,所以不仅很难破坏,而且还能防震,完全避免了龙蛋在运送途中因意外事故而损坏。
巨龙骑士马歇尔。唤雷者、飞龙骑士雷纳德。天行者和德尔尼。风刃担心奥兹会突然改变主意,所在在得到龙蛋和奥兹给兽族联盟酋长多拉格。咆哮者的书信之后就带领队伍匆匆离开了。
兽族联盟不同于人类世界,他们的部落星罗棋布,都是散落在大草原之上,除了比较繁荣的部落可能会有一两座城市之外,其余大多数都是随遇而安,走到哪里算哪里。
所以从龙山到兽族联盟的主城,也是唯一一座综合性的大城市——维达纽斯,这一路上全都是草原和林地,很多地方都是了无人烟,安全性非常差,如地精强盗和豺狼人都会在人高的草丛中出没,这也要求兽族的部队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
然而兽人也是智慧生物,并非不知疲劳的机器人,虽然体质比人类强很多,但精神集中太长的时间照样会累。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马歇尔、雷纳德和德尔尼将队伍分成了三个部分,轮换着进行站岗放哨。
这是很好的避免精神疲劳的方法,但同时也分散了队伍,弱点也非常明显。
队伍在走至红土高原的时候,这种弱点就渐渐暴露出来了,途中遇到了几波并不算很强的豺狼人,可是原本占据绝对优势的狼骑士却因为太过分散而伤亡惨重,一百个精英狼骑士竟然损失了十人之多。
特别这红土高原除了人高的红穗草之外,还有许多参差不齐的沟壑,正合适个头矮小的地精和豺狼人躲藏,押送队伍一不小心就会被暗算。
“马歇尔长官,这样下去可不行啊,估计不到维达纽斯,咱们的狼骑士都得损耗光了,是不是该想想其它办法了?”狼骑士的统领是一个手持双刀的彪型大汉,碧绿色的皮肤泛着翠玉般的光泽,但两眼却射出猩红的目光,看起来就是个狠人。
此时已经是从龙山出发后第四天了,但距离维达纽斯还有整整一半的路程,越是到后半程,队伍的疲劳度就会越大,发生危险的可能性也越大。也难怪狼骑士统领会为自己的手下担忧。
马歇尔坐在巨龙身上,在空中盘旋了很长时间,才落下来道:“这样吧,过了红土高原之后就是一个牛头族的部落,咱们在那里休整一下,好好休息一天再出发。”
巨龙不仅体型庞大,而且飞行高度和飞行距离都要比飞龙强,因此飞龙一般情况下在战斗的时候才能显示出他敏捷快速的优点,平时是绝对无法跟巨龙相比的。
红土高原的情况太过复杂,在这里休息谁也无法放心,所以狼骑士统领也接受了马歇尔的提议,大部队继续前进。
虽然在走出红土高原的时候又有一些狼骑士和德鲁伊受伤,但总算是没再出人命,还算安全地到达了马歇尔所说的那个牛头族的部落。
这个部落并不大,总共的帐篷也就只有二十多个,能够战斗的民兵也只有五十多个,就是防御一下地精和豺狼人的偷袭,对真正的军队却是没有任何办法的。
但是这里却有个最大的好处,那就是地处深谷之中,只有一个狭窄的沟壑可以通过,防御起来也很方便。不用担心外面的军队发起突然袭击。
当然了,如果对方有飞行系的坐骑就麻烦了,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不管是强盗山贼还是人类都不具备飞行系坐骑,所以这方面的担心也是多余的。
马歇尔组织三名地龙骑士押送着装纳龙蛋的容器进入了部落最安全的仓储房之中,而雷纳德则负责率领一百名狼骑士散布在沟壑两端搭起了露天帐篷,既可以进行休息,又能够进行防护工作。
德尔尼与其他的德鲁伊战士利用魔法在深谷周围设置了一个范围非常广的魔力层,虽然无法防御太强的攻击,但是却可以及时将深谷受到攻击的信息传送到他们的大脑之中,以便迅速做好反击工作。
做完了这一切,天色已经晚了,深谷中的晚上到来的显然更早一些,不管是狼骑士还是德鲁伊战士都沉沉地睡着了,唯有那三名地龙骑士仍然保持着非常高的精神状态,似乎永远也不知道疲劳似的。
这便是龙骑士的其中一个优势了,他们可以将精神与坐骑的精神融为一体,等于是两者轮换着进行工作,实际上在一路上已经休息足了。
在部落酋长的帐篷之内,马歇尔与牛头人伯莱。刺蹄有说有笑地聊着天,似乎想让一夜就这么过去。他作为押送队伍的最高领导者,可不能出半点差错的,否则一世英名丢掉不说,或许还将连累家人被狂热的兽人们凌辱而死。
“尊贵的客人,请问你们这是要去维达纽斯吗?”伯莱。刺蹄是这个小部落的酋长,但实力却不怎么样,他唯一的优点就是待人谦和,所以威望很大,因此才会被选为酋长。
马歇尔喝着清凉甘甜的泉水说道:“是的,热情好客的主人,维达纽斯是我们的家乡,为了运送一批货物去那里贩卖,我们才不得不经过这危险的路段。”
他并没有告诉伯莱。刺蹄自己的真实身份,而是扮成了四处闯荡的商队。
“原来如此,想必你们一路上都没有吃过什么正经食物了吧,今天我就好好招待您一番。”说着话,伯莱。刺蹄便离开了帐篷,到外面的空地上生起了炉火。
“来自远方的尊贵客人,我们这里最美味的莫过于雷霆蜥蜴的肉和野马的马奶酒,不知您是否喜欢?”伯莱。刺蹄隔着帐篷喊道。
马歇尔此时已经在帐篷里面打起了瞌睡,他虽然也可以像其他龙骑士一样进行脑部休息,但在路上为了能够更好的指挥队伍,很多时候他都是站在地上的,因此劳累程度远比其他的龙骑士要大的多。
迷迷糊糊地听到伯莱。刺蹄的喊声,他便随意应了句说喜欢。
伯莱。刺蹄抬头看了看天,美妙的月色已经将星光全部都盖过了,一只黑色的夜鹰在空中欢快的盘旋着,突然就毫无征兆地朝着他掉了下来。
他以为是夜鹰被哪个好事的猎人射杀了,所以心想今天晚上又可以多一种野味了,至于其它的事情,他根本就没有去想。
当夜鹰落至距离地面还有十来米的时候,突然又恢复了飞行,不过因为惯性的影响,那夜鹰还是下坠了七八米才停下来坠势。
这个时候伯莱。刺蹄才发现情况不对,因为那夜鹰的眼中突然闪过了一丝寒光,但一切已经迟了,他还没有任何反应,却发现自己的脖子已经与身体分离,生命正在迅速的流失。
噩梦,这一夜对伯莱。刺蹄来说真的是场无法忘记的噩梦,当他去见死神的时候或许还将记着今晚的恐怖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