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出人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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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觉得自己就象一条趁主人为自己换水时滑落在水池里的鱼,非但没有摆脱禁锢在狭小空间的命运,反而变的更加糟糕,在巨大的抽吸作用下进入了一个巨大的旋涡,然后被时缓时疾的水流卷带着,在漆黑一片的下水道里东飘西荡,却始终找不到通向自由的出口。
在混沌中也不知道游荡了多久之后,罗素听到了一个声音在呼唤自己,声音不大,却格外的急切和惶恐,宛如黑暗中的一星光亮,指引着他毫不犹豫得冲了过去。
“阿弥陀佛,公子,你终于是醒过来了,可把我吓死了!”等他费力的睁开沉甸甸的眼皮,随着一个稚嫩而略微有些哽咽的声音传来,一张布满泪痕,却又满是喜色的小脸闯进了他的视线。
这小童头上梳着两个抓鬏,绛红色的发带垂在耳旁,看上去俏皮而可爱,象极了电视里古代书童的模样。而他的身上穿着一件青灰色的短衫,无论是样式还是材质都不象是眼下这榜样时尚的社会中所存在的。难道最近流行复古?
“你是谁?我这是”罗素定了定神,努力得不使自己的脸上露出明显的惊诧之色,环顾了一下左右,却不小心牵动了脑袋上的伤口,剧烈的疼痛使他忍不住哎呀一声叫了起来。
“公子,你小心些,大夫说了,你这次失足落马,倘能醒过来那就是不幸中的大幸,一定要小心谨慎才是,万不可动的太狠,再昏过去,要不然我该如何是好呀?!”说到这小童原本欣喜的脸上露出一丝悲戚的神色,泪水又忍不住夺眶而出,想来,是喜极而泣了。
“好,好,我听你的话,会小心的!”罗素可真怕他哭喊起来,回头人家家长跑来以欺负孩童的恶名臭揍自己一顿,岂不是冤枉。刚才那一眼,他已经发现四周的家具和摆设,既陌生而又熟悉。
说陌生,是因为无论是桌椅板凳,还是门窗床榻,具跟自己以前见过的不一样,倘若是家里的主人追求的是复古风格的装修风格,可是房间里连一盏电灯都没有就太原始了;说熟悉,是由于眼前的情景让他想起了古装戏里的客栈,回想起刚才那小童的话,于是又问道:“你是谁?我这是在哪?”
“公子,你怕是马上摔下来时吓糊涂了,我是你的书童司墨呀!现下咱们住在直隶沧州府的一家客栈里。”小童笑吟吟得回答着,但很快脸上就多了几分忧虑之色。
这话一出口,罗素的脸色顿时为之大变,倘若这不是一个恶作剧的话,那么记忆中已经丧命的自己就真的如同无数网络小说里所描写的那样,来了一次奇异而又匪夷所思的时空穿越,来到了一个古老而陌生的年代。“我怎么会来到这的?”罗素自言自语地道。
那个叫司墨的小童却以为罗素在问话,于是道:“公子,你可是去年金榜题名的探花郎,一个多月以前吏部下了公文,让你前往河间赴任的呀!莫非你都忘了?”
一听这话,罗素的眼前闪过一丝光亮,好像抓到了点什么似的,可是一时却又找不到头绪,朝忧心忡忡得看着自己的司墨勉强挤出了个笑容道:“是呀,我这脑袋有点疼,只怕是有些糊涂了,你要不觉得烦,就跟我说一些关于我的事,说不定我就能记起些什么来!”
“服侍公子是司墨的本分,怎么会嫌烦呢!”司墨开始一本正经得讲述起来。
而罗素越听越是纳闷,不过幸亏他无聊时也看过不老少的架空小说,多少有了些心理准备,至少没有太惊慌失措,只是静静得倾听司墨的诉说和吹捧,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及历史知识,渐渐的也摸清了来龙去脉。
这使得他不得不接受了眼前的现实,那就是现代社会里的罗素已经死了,多半是因为当天晚上的天文奇观——月全食或者血月的能量,他的灵魂才没有灭亡而是穿越了时空,附到了司墨这个因为失足落马而魂归西天的公子身上,上演了一幕借尸还魂。
至于司墨的公子,这具尸体原来的主人——张允,乃是万历四十一年科举考试的宠儿,金榜提名的探花,只是不知道什么缘故,并没有遵循惯例去做翰林院的编修,而是被下放作官,也许是少年得意,效仿古人白日放歌纵马奔行,不料乐极生悲,失足坠马,反倒便宜了已经是孤魂野鬼的罗素。
“不管怎么说,活着总比死了好,何况我还是个探花郎,只要混的好,日后会平步青云,入阁拜相也是有可能的。”想到这,罗素,或者说张允慢慢的高兴了起来。
张允从床上爬起来,揉了揉依然隐隐作痛的脑袋,拿起了衣服却不知道该怎么穿,愣神的工夫,司墨已经接过了他手里的长衫,帮他穿戴起来,就在司墨围着自己转时,张允嗅到了一股淡淡的香气。
原来的罗素虽然朋友不多,那也只是因为他生性孤傲,但绝对不是个木讷的书呆子,特别是女友随他人而去之后,罗素很是沉迷于酒吧迪厅了一段时间,凭借着他的外表,和貌似艺术家的气质,一夜情都记不得搞了多少,只是某一日觉得厌倦了,才慢慢收了心。
前世的记忆被这股香气在一瞬间激活,上下打量了一眼正帮自己系腰带的司墨,一张小脸虽然稚嫩却颇为清秀可人,皮肤细腻洁白,五官更如玉石雕琢而成,小巧而精致,脸上泪珠犹在,更象是雨后的荷花,清雅宜人,既弯又长的睫毛下是秋水一般明亮而清澈的眼眸,宛如会说话一般。
“靠,张允这小子太邪恶了,竟然弄了个小丫头当书童,莫非明朝的人已经晓得什么叫光源氏养成计划了!?”张允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古怪的念头,顺口道:“司墨,你是个女孩吧?”
“是呀!”司墨点了点头,让张允坐在凳子上,拿出一把洁白的牙梳为他梳头,笑吟吟地道:“公子怎么把这都忘记了?”
“呵呵!”张允尴尬地笑了笑,没有说话。
司墨反倒劝慰他道:“不妨事的,公子,即便是想不起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有我陪在你身边,帮你想就成了!”
“恩!”张允应了一声,摸了摸肚子道:“这一醒过来,肚子反倒饿了,丫头,咱们吃饭去!”
“好呀!”司墨应了一声,见张允起身要往外走,忙拽了拽他的袖子,犹豫地提醒道:“可是公子你以前从不在外面吃喝的!”
“这又是为什么?”张允一奇,转过身来目不转睛得看着司墨,心里却在想:“可惜手里既没纸也没笔,要不然就给我家丫头画副肖像,肯定比唐伯虎的仕女图好看百倍。”
“公子您常说,外面那些人都是贩酒走浆的白丁,是最下等的人,若和他们厮混在一起,乃是乃是有辱斯文,自坠身份,倘若传扬出去,会败坏了您的名声!”
“合辙张允这小子还是个死要面子的家伙,封建等级制度的卫道士?”张允在心里对那个已经魂飞魄散的张允狂伸了一番中指,瞅了瞅司墨,淡淡地一笑,转过身去拿起了毛巾,在铜盆里涮了一下,拧开,将她拉过来,把她那张满是泪痕的小脸轻轻擦拭了一遍。
而后才笑道:“子曾经曰过,民为重,社稷轻之,又曰,人民是国家的根基,再说了,公子我可是出来作父母官的,为人父母者,怎么能嫌弃自家的孩子呢!换句话说,我这叫深入民间,微服私访,说不定就能听到些什么有用的事呢!好好的,怎么哭起来了?莫非我说错什么话了?”此番话说的是振振有词,张允倒真把自己当成了官。
“没有!公子说什么都是对的!”司墨摇了摇头,擦去眼角的泪水,哽咽着道:“我才没哭呢,只是太过欢喜才忍不住流泪的。”
“哦?”张允又重新坐了下来,将司墨揽到怀里,笑吟吟得端详着这个美女坯子,一如在欣赏美神维纳斯的雕像,饶有兴趣地道:“说来听听,你因何欢喜呀?!”
“是因为因为公子为我擦脸了!”司墨娇声回答,偷看了张允一眼,随即就把脑袋垂了下去,可是白净的脸颊上已经染上了一抹绯红。
呵,还挺害羞的。张允一乐,忍不住又想逗弄她,于是笑道:“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象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听了这似诗非诗,似词非词的话,司墨先是一愣,但随即又是红霞漫天,小嘴一撅,鼻梁微微皱起,显得可爱而又俏皮,羞声道:“不来了,公子总是拿司墨取笑。”
“哈哈,不笑了,不笑了,咱们去吃饭!”说着张允站起身来,拉着她滑腻而柔软的小手走出了客房。
这是一家并不算大的客店,因在官道旁边,南来北往的客人倒是不少,恰逢此时已经九月,偏偏遇到了云雨天气,风雨寒冷,赶脚的,卖货的,全都会聚在此避雨,三两杯劣酒下肚,就全都打开了话匣子,南腔北调,热闹非凡。
外面虽然凄风苦雨,不过店里却热烘烘的,只不过空气中混杂着酒味,脚丫子的臭气,以及浓重的汗臭,一出房间就扑面而来,中人欲呕。幸好前世的罗素本就是农家子弟,家里父母养猪养鸡,供养他上学读书,他放假之后也没少干农活,倒也不觉得多么难闻。
可惜店里不多的几张桌子上都挤满了人,想在外面吃饭都没位子,正当张允叫过小二,嘱咐他送些酒菜到房里时,店门霍得被推开了,一个年约五旬的男人走到柜台上,和店主低声交谈,可那店主却连连摇头。因隔得远了,再加上店里喧闹无比,张允只隐约听到店主道:“她的男人不在,怎能让你把她领走”
接着那男人掏出钱袋来,数了一把铜钱给了店主,可是店主依然摇头不允。就在这时,又有俩商贩打扮的走进店来,嚷嚷着要个房间睡觉,店主叫过小二吩咐他带客人去空房之中,之前那个男人似乎觉得无趣,离开柜台,绕过张允走进一个客房里,隐约听到房间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
张允见他身上的衣服被雨淋得透湿,鞋子上更是一脚的黄泥,心里也有些奇怪他雨天为什么要出去,但随后又暗骂自己吃饱了撑的,胡思乱想这些没用的纯粹是浪费脑力。“咱们回房吧!”说着拉起司墨就要走开。
就听到小店另外一头的房间里传来一声惊叫,跟着小二脸色苍白的跑了出来,结结巴巴地道:“不好了,掌柜的,大事不好了!”
“慌什么!”店主倒是颇为镇静,啪得一巴掌抽在那小二的脸上,怒道:“莫非是死了人不成,也值得你这样大呼小叫,惊扰了客人,看我不打死你!”
“可是”小二捂着半拉脸,即害怕又委屈地道:“真是出了人命了!”
罗素觉得自己就象一条趁主人为自己换水时滑落在水池里的鱼,非但没有摆脱禁锢在狭小空间的命运,反而变的更加糟糕,在巨大的抽吸作用下进入了一个巨大的旋涡,然后被时缓时疾的水流卷带着,在漆黑一片的下水道里东飘西荡,却始终找不到通向自由的出口。
在混沌中也不知道游荡了多久之后,罗素听到了一个声音在呼唤自己,声音不大,却格外的急切和惶恐,宛如黑暗中的一星光亮,指引着他毫不犹豫得冲了过去。
“阿弥陀佛,公子,你终于是醒过来了,可把我吓死了!”等他费力的睁开沉甸甸的眼皮,随着一个稚嫩而略微有些哽咽的声音传来,一张布满泪痕,却又满是喜色的小脸闯进了他的视线。
这小童头上梳着两个抓鬏,绛红色的发带垂在耳旁,看上去俏皮而可爱,象极了电视里古代书童的模样。而他的身上穿着一件青灰色的短衫,无论是样式还是材质都不象是眼下这榜样时尚的社会中所存在的。难道最近流行复古?
“你是谁?我这是”罗素定了定神,努力得不使自己的脸上露出明显的惊诧之色,环顾了一下左右,却不小心牵动了脑袋上的伤口,剧烈的疼痛使他忍不住哎呀一声叫了起来。
“公子,你小心些,大夫说了,你这次失足落马,倘能醒过来那就是不幸中的大幸,一定要小心谨慎才是,万不可动的太狠,再昏过去,要不然我该如何是好呀?!”说到这小童原本欣喜的脸上露出一丝悲戚的神色,泪水又忍不住夺眶而出,想来,是喜极而泣了。
“好,好,我听你的话,会小心的!”罗素可真怕他哭喊起来,回头人家家长跑来以欺负孩童的恶名臭揍自己一顿,岂不是冤枉。刚才那一眼,他已经发现四周的家具和摆设,既陌生而又熟悉。
说陌生,是因为无论是桌椅板凳,还是门窗床榻,具跟自己以前见过的不一样,倘若是家里的主人追求的是复古风格的装修风格,可是房间里连一盏电灯都没有就太原始了;说熟悉,是由于眼前的情景让他想起了古装戏里的客栈,回想起刚才那小童的话,于是又问道:“你是谁?我这是在哪?”
“公子,你怕是马上摔下来时吓糊涂了,我是你的书童司墨呀!现下咱们住在直隶沧州府的一家客栈里。”小童笑吟吟得回答着,但很快脸上就多了几分忧虑之色。
这话一出口,罗素的脸色顿时为之大变,倘若这不是一个恶作剧的话,那么记忆中已经丧命的自己就真的如同无数网络小说里所描写的那样,来了一次奇异而又匪夷所思的时空穿越,来到了一个古老而陌生的年代。“我怎么会来到这的?”罗素自言自语地道。
那个叫司墨的小童却以为罗素在问话,于是道:“公子,你可是去年金榜题名的探花郎,一个多月以前吏部下了公文,让你前往河间赴任的呀!莫非你都忘了?”
一听这话,罗素的眼前闪过一丝光亮,好像抓到了点什么似的,可是一时却又找不到头绪,朝忧心忡忡得看着自己的司墨勉强挤出了个笑容道:“是呀,我这脑袋有点疼,只怕是有些糊涂了,你要不觉得烦,就跟我说一些关于我的事,说不定我就能记起些什么来!”
“服侍公子是司墨的本分,怎么会嫌烦呢!”司墨开始一本正经得讲述起来。
而罗素越听越是纳闷,不过幸亏他无聊时也看过不老少的架空小说,多少有了些心理准备,至少没有太惊慌失措,只是静静得倾听司墨的诉说和吹捧,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及历史知识,渐渐的也摸清了来龙去脉。
这使得他不得不接受了眼前的现实,那就是现代社会里的罗素已经死了,多半是因为当天晚上的天文奇观——月全食或者血月的能量,他的灵魂才没有灭亡而是穿越了时空,附到了司墨这个因为失足落马而魂归西天的公子身上,上演了一幕借尸还魂。
至于司墨的公子,这具尸体原来的主人——张允,乃是万历四十一年科举考试的宠儿,金榜提名的探花,只是不知道什么缘故,并没有遵循惯例去做翰林院的编修,而是被下放作官,也许是少年得意,效仿古人白日放歌纵马奔行,不料乐极生悲,失足坠马,反倒便宜了已经是孤魂野鬼的罗素。
“不管怎么说,活着总比死了好,何况我还是个探花郎,只要混的好,日后会平步青云,入阁拜相也是有可能的。”想到这,罗素,或者说张允慢慢的高兴了起来。
张允从床上爬起来,揉了揉依然隐隐作痛的脑袋,拿起了衣服却不知道该怎么穿,愣神的工夫,司墨已经接过了他手里的长衫,帮他穿戴起来,就在司墨围着自己转时,张允嗅到了一股淡淡的香气。
原来的罗素虽然朋友不多,那也只是因为他生性孤傲,但绝对不是个木讷的书呆子,特别是女友随他人而去之后,罗素很是沉迷于酒吧迪厅了一段时间,凭借着他的外表,和貌似艺术家的气质,一夜情都记不得搞了多少,只是某一日觉得厌倦了,才慢慢收了心。
前世的记忆被这股香气在一瞬间激活,上下打量了一眼正帮自己系腰带的司墨,一张小脸虽然稚嫩却颇为清秀可人,皮肤细腻洁白,五官更如玉石雕琢而成,小巧而精致,脸上泪珠犹在,更象是雨后的荷花,清雅宜人,既弯又长的睫毛下是秋水一般明亮而清澈的眼眸,宛如会说话一般。
“靠,张允这小子太邪恶了,竟然弄了个小丫头当书童,莫非明朝的人已经晓得什么叫光源氏养成计划了!?”张允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古怪的念头,顺口道:“司墨,你是个女孩吧?”
“是呀!”司墨点了点头,让张允坐在凳子上,拿出一把洁白的牙梳为他梳头,笑吟吟地道:“公子怎么把这都忘记了?”
“呵呵!”张允尴尬地笑了笑,没有说话。
司墨反倒劝慰他道:“不妨事的,公子,即便是想不起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有我陪在你身边,帮你想就成了!”
“恩!”张允应了一声,摸了摸肚子道:“这一醒过来,肚子反倒饿了,丫头,咱们吃饭去!”
“好呀!”司墨应了一声,见张允起身要往外走,忙拽了拽他的袖子,犹豫地提醒道:“可是公子你以前从不在外面吃喝的!”
“这又是为什么?”张允一奇,转过身来目不转睛得看着司墨,心里却在想:“可惜手里既没纸也没笔,要不然就给我家丫头画副肖像,肯定比唐伯虎的仕女图好看百倍。”
“公子您常说,外面那些人都是贩酒走浆的白丁,是最下等的人,若和他们厮混在一起,乃是乃是有辱斯文,自坠身份,倘若传扬出去,会败坏了您的名声!”
“合辙张允这小子还是个死要面子的家伙,封建等级制度的卫道士?”张允在心里对那个已经魂飞魄散的张允狂伸了一番中指,瞅了瞅司墨,淡淡地一笑,转过身去拿起了毛巾,在铜盆里涮了一下,拧开,将她拉过来,把她那张满是泪痕的小脸轻轻擦拭了一遍。
而后才笑道:“子曾经曰过,民为重,社稷轻之,又曰,人民是国家的根基,再说了,公子我可是出来作父母官的,为人父母者,怎么能嫌弃自家的孩子呢!换句话说,我这叫深入民间,微服私访,说不定就能听到些什么有用的事呢!好好的,怎么哭起来了?莫非我说错什么话了?”此番话说的是振振有词,张允倒真把自己当成了官。
“没有!公子说什么都是对的!”司墨摇了摇头,擦去眼角的泪水,哽咽着道:“我才没哭呢,只是太过欢喜才忍不住流泪的。”
“哦?”张允又重新坐了下来,将司墨揽到怀里,笑吟吟得端详着这个美女坯子,一如在欣赏美神维纳斯的雕像,饶有兴趣地道:“说来听听,你因何欢喜呀?!”
“是因为因为公子为我擦脸了!”司墨娇声回答,偷看了张允一眼,随即就把脑袋垂了下去,可是白净的脸颊上已经染上了一抹绯红。
呵,还挺害羞的。张允一乐,忍不住又想逗弄她,于是笑道:“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象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听了这似诗非诗,似词非词的话,司墨先是一愣,但随即又是红霞漫天,小嘴一撅,鼻梁微微皱起,显得可爱而又俏皮,羞声道:“不来了,公子总是拿司墨取笑。”
“哈哈,不笑了,不笑了,咱们去吃饭!”说着张允站起身来,拉着她滑腻而柔软的小手走出了客房。
这是一家并不算大的客店,因在官道旁边,南来北往的客人倒是不少,恰逢此时已经九月,偏偏遇到了云雨天气,风雨寒冷,赶脚的,卖货的,全都会聚在此避雨,三两杯劣酒下肚,就全都打开了话匣子,南腔北调,热闹非凡。
外面虽然凄风苦雨,不过店里却热烘烘的,只不过空气中混杂着酒味,脚丫子的臭气,以及浓重的汗臭,一出房间就扑面而来,中人欲呕。幸好前世的罗素本就是农家子弟,家里父母养猪养鸡,供养他上学读书,他放假之后也没少干农活,倒也不觉得多么难闻。
可惜店里不多的几张桌子上都挤满了人,想在外面吃饭都没位子,正当张允叫过小二,嘱咐他送些酒菜到房里时,店门霍得被推开了,一个年约五旬的男人走到柜台上,和店主低声交谈,可那店主却连连摇头。因隔得远了,再加上店里喧闹无比,张允只隐约听到店主道:“她的男人不在,怎能让你把她领走”
接着那男人掏出钱袋来,数了一把铜钱给了店主,可是店主依然摇头不允。就在这时,又有俩商贩打扮的走进店来,嚷嚷着要个房间睡觉,店主叫过小二吩咐他带客人去空房之中,之前那个男人似乎觉得无趣,离开柜台,绕过张允走进一个客房里,隐约听到房间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
张允见他身上的衣服被雨淋得透湿,鞋子上更是一脚的黄泥,心里也有些奇怪他雨天为什么要出去,但随后又暗骂自己吃饱了撑的,胡思乱想这些没用的纯粹是浪费脑力。“咱们回房吧!”说着拉起司墨就要走开。
就听到小店另外一头的房间里传来一声惊叫,跟着小二脸色苍白的跑了出来,结结巴巴地道:“不好了,掌柜的,大事不好了!”
“慌什么!”店主倒是颇为镇静,啪得一巴掌抽在那小二的脸上,怒道:“莫非是死了人不成,也值得你这样大呼小叫,惊扰了客人,看我不打死你!”
“可是”小二捂着半拉脸,即害怕又委屈地道:“真是出了人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