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秦桧(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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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时期
刘彻现在让那句汉武帝破坏民族团结气傻了。
什么玩意儿?他派兵攻打匈奴还有错了?
这么说的那个后世你自己来汉朝边境尝试一下你再跟朕说朕破坏民族团结!
你们后世团结了我们现在可不团结,前几天匈奴还抢掠边疆,足足好几百人遇害。
刘彻让他们气的不轻,虽然评论区也是帮他骂人的,可是这句话杀伤力真的大。
对于刘彻来说和刘邦一样和亲是绝对不可能的,他不是高祖,现在的汉朝也今非昔比。
在汉朝强盛的时候不削弱匈奴难道等着他做大再来侵略他们大汉吗?这是刘彻不愿意看到的。
他既然是汉武帝,那么就要对得起这个“武”字。
武帝不打仗干嘛?败家吗?
虽然说刘彻这只小金猪确实是汉朝数一数二的败家子,但是人家败家败得国家骨气出来了,可不是赵构那样子的败家子。
刘彻还在这里生气的时候评论区已经炸开锅了,一条条评论飞快刷过,根本看不清。
我寄相思与明月:不是,我那么喜欢的瘦金体是赵佶搞得我忍了,好歹这玩意儿书画真的厉害,我那么喜欢的太师椅你告诉我是秦桧有关系的?让我死啊!
我那迷人又短命的老祖宗:不行,我现在就去买油条!秦桧你给我死啊!
care:就是说全都是报应啊!东窗事发?很好,我现在很喜欢这个成语了。
我那迷人又短命的老祖宗:对啊,虽然说这个词不是什么好意思,但是至少现在我真的很喜欢他!
孤独的根号三:就是说我好像看过一本小说,里面是两个人穿越,一个大学生成为了赵构,还有一个高中生成了秦桧。
日暮不思归:我看过那本,真的很好看,就是很可惜,这个只是小说。
不许人间见白头:啊啊啊,如果赵匡胤看过宋朝历史会不会后悔重文轻武啊?
我那迷人又短命的老祖宗:肯定是会的吧,毕竟宋朝的历史真的屈辱。仅次于清朝和晋朝了。
我寄相思与明月:赵匡胤当时也没有说重文轻武,这是赵光义的锅。
care:我记得赵光义不是绝命毒师吗?赵构学学他的老祖宗给徽钦二帝杀了啊?宋朝绝对不会有人反对的。毕竟那俩货真的不行。
日暮不思归:这个说不准,但是肯定大部分人同意的,毕竟比起他俩,赵构当时还是有民心的。
永远爱你:他当时情况比朱祁钰好多了,可惜他没有朱祁钰的魄力。
......
苏玥看着他们逐渐跑偏的话题,只好提醒道:“好啦,咱们不是说秦桧的吗?怎么就扯到朱祁钰了?现在让我们讨论一下岳飞到底是秦桧杀掉的还是赵构害死的吧!”
陷害岳飞
岳飞是谁杀害的问题,史学界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认为是宋高宗赵构(高宗说);另一种则认为是秦桧矫诏杀害了岳飞(秦桧说)。
高宗说早期史料有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文徵明、李亚平、王曾瑜等持此论;秦桧说早期史料有岳珂《金佗粹编》和《续编》,邓广铭等持此论。
案件的性质
有学者指出,此案在当时称为“诏狱”,是皇帝钦命的法律案件,罪犯由皇帝亲自下诏书方能定罪。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保存有此案完整的判决书,指明了案犯的罪名及处罚结果,可见此案是奉圣旨办案,最后也由宋高宗最终裁决。
高宗的心态
高宗杀害宋廷倚为军事支柱的大将岳飞,其原因史学界还是众说纷纭,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猜测:
1、担忧帝位
綦彦臣认为,岳飞主张“北伐、迎请二帝还朝”,威胁到高宗的地位,是他被杀的原因。
邓广铭对此提出反驳,他指出徽宗死后,金人多次扬言要扶植钦宗回朝即位,岳飞因此改变了其“奉迎二圣”的主张,代之以迎还徽宗夫妇灵柩和韦太后等皇室亲族,这足以说明岳飞颇谙政治。
但这都只是猜想,不太可信。
事实上,宋金就此事有过多次谈判,高宗还下诏修建仁宗宫殿,也许高宗无须在“迎还二圣”问题上深忌岳飞。
2、防范大臣
李亚平曾提出观点,认为岳飞在立储问题上,越职言事,犯了皇家大忌,令高宗相信他野心太大,遂起杀心。
也有人认为,岳飞率全国大半兵力,个性又耿直倔强,往往锋芒毕露,不搞韬晦之计,使高宗觉得岳飞自恃掌有兵权,难以驾驭;而防范武将兵权过大,一直是赵宋王朝惜守的家法。
因此,功高权重的岳飞,就被高宗视为对皇权的潜在威胁,以致在收缴兵权之后,仍不想放过,要杀一儆百。
3、其他猜测
还有学者认为,据说金兀术在绍兴和议前,有“必杀岳飞而后可和”的条件。
台湾有学者提出,高宗特别思念生母韦太后,金人便以“释母必杀岳飞”为交换条件。
也有人认为是各类矛盾的综合,才使高宗做出这一决定。
值得一提的是,秦桧死后,高宗曾为一些人平反,不少大臣上书,要求为岳飞恢复名誉,但高宗始终不予理会,从中亦可见高宗对此案的肯定态度。
秦桧的权势
有学者指出,秦桧虽极受高宗宠信,但也只是宠信而已,决不能任意摆布高宗,不能用矫诏的手段铲除异己。
如绍兴九年,因反对议和,高宗下令将胡铨“送昭州编管”,秦桧虽对胡铨恨之入骨,“必欲杀之而后已”,然而在以后的许多年中,却始终对这位职位低微的编修官无法动用屠刀。
对胡铨这样的小官尚且如此,对有赫赫战功而曾任枢密副使的岳飞就更不能擅自处置了。
宋代审理大案和诏狱,在表面上依然有一套较为严格的司法程序,尤其是大理寺治狱,其审讯、详断、判刑、评议、定判、复核等,都有详细规定,秦桧诸奸臣虽然能于其中起一定作用,但最终裁决权仍然掌握在皇帝手上,秦桧的权势再大,也是无法公开“矫诏”杀害大臣的。
结语
也许在杀岳飞问题上,高宗与秦桧是各怀鬼胎、互相利用的关系。
在秦桧看来,不杀岳飞,难成和议;而在高宗看来,更重要的是杀鸡儆猴,以便他更自如地驾驭诸将,控制朝政与军权。所以,高宗与秦桧玩弄的是“交相用而曲相成”之把戏。
于是,岳飞非死不可。
汉武帝时期
刘彻现在让那句汉武帝破坏民族团结气傻了。
什么玩意儿?他派兵攻打匈奴还有错了?
这么说的那个后世你自己来汉朝边境尝试一下你再跟朕说朕破坏民族团结!
你们后世团结了我们现在可不团结,前几天匈奴还抢掠边疆,足足好几百人遇害。
刘彻让他们气的不轻,虽然评论区也是帮他骂人的,可是这句话杀伤力真的大。
对于刘彻来说和刘邦一样和亲是绝对不可能的,他不是高祖,现在的汉朝也今非昔比。
在汉朝强盛的时候不削弱匈奴难道等着他做大再来侵略他们大汉吗?这是刘彻不愿意看到的。
他既然是汉武帝,那么就要对得起这个“武”字。
武帝不打仗干嘛?败家吗?
虽然说刘彻这只小金猪确实是汉朝数一数二的败家子,但是人家败家败得国家骨气出来了,可不是赵构那样子的败家子。
刘彻还在这里生气的时候评论区已经炸开锅了,一条条评论飞快刷过,根本看不清。
我寄相思与明月:不是,我那么喜欢的瘦金体是赵佶搞得我忍了,好歹这玩意儿书画真的厉害,我那么喜欢的太师椅你告诉我是秦桧有关系的?让我死啊!
我那迷人又短命的老祖宗:不行,我现在就去买油条!秦桧你给我死啊!
care:就是说全都是报应啊!东窗事发?很好,我现在很喜欢这个成语了。
我那迷人又短命的老祖宗:对啊,虽然说这个词不是什么好意思,但是至少现在我真的很喜欢他!
孤独的根号三:就是说我好像看过一本小说,里面是两个人穿越,一个大学生成为了赵构,还有一个高中生成了秦桧。
日暮不思归:我看过那本,真的很好看,就是很可惜,这个只是小说。
不许人间见白头:啊啊啊,如果赵匡胤看过宋朝历史会不会后悔重文轻武啊?
我那迷人又短命的老祖宗:肯定是会的吧,毕竟宋朝的历史真的屈辱。仅次于清朝和晋朝了。
我寄相思与明月:赵匡胤当时也没有说重文轻武,这是赵光义的锅。
care:我记得赵光义不是绝命毒师吗?赵构学学他的老祖宗给徽钦二帝杀了啊?宋朝绝对不会有人反对的。毕竟那俩货真的不行。
日暮不思归:这个说不准,但是肯定大部分人同意的,毕竟比起他俩,赵构当时还是有民心的。
永远爱你:他当时情况比朱祁钰好多了,可惜他没有朱祁钰的魄力。
......
苏玥看着他们逐渐跑偏的话题,只好提醒道:“好啦,咱们不是说秦桧的吗?怎么就扯到朱祁钰了?现在让我们讨论一下岳飞到底是秦桧杀掉的还是赵构害死的吧!”
陷害岳飞
岳飞是谁杀害的问题,史学界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认为是宋高宗赵构(高宗说);另一种则认为是秦桧矫诏杀害了岳飞(秦桧说)。
高宗说早期史料有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文徵明、李亚平、王曾瑜等持此论;秦桧说早期史料有岳珂《金佗粹编》和《续编》,邓广铭等持此论。
案件的性质
有学者指出,此案在当时称为“诏狱”,是皇帝钦命的法律案件,罪犯由皇帝亲自下诏书方能定罪。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保存有此案完整的判决书,指明了案犯的罪名及处罚结果,可见此案是奉圣旨办案,最后也由宋高宗最终裁决。
高宗的心态
高宗杀害宋廷倚为军事支柱的大将岳飞,其原因史学界还是众说纷纭,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猜测:
1、担忧帝位
綦彦臣认为,岳飞主张“北伐、迎请二帝还朝”,威胁到高宗的地位,是他被杀的原因。
邓广铭对此提出反驳,他指出徽宗死后,金人多次扬言要扶植钦宗回朝即位,岳飞因此改变了其“奉迎二圣”的主张,代之以迎还徽宗夫妇灵柩和韦太后等皇室亲族,这足以说明岳飞颇谙政治。
但这都只是猜想,不太可信。
事实上,宋金就此事有过多次谈判,高宗还下诏修建仁宗宫殿,也许高宗无须在“迎还二圣”问题上深忌岳飞。
2、防范大臣
李亚平曾提出观点,认为岳飞在立储问题上,越职言事,犯了皇家大忌,令高宗相信他野心太大,遂起杀心。
也有人认为,岳飞率全国大半兵力,个性又耿直倔强,往往锋芒毕露,不搞韬晦之计,使高宗觉得岳飞自恃掌有兵权,难以驾驭;而防范武将兵权过大,一直是赵宋王朝惜守的家法。
因此,功高权重的岳飞,就被高宗视为对皇权的潜在威胁,以致在收缴兵权之后,仍不想放过,要杀一儆百。
3、其他猜测
还有学者认为,据说金兀术在绍兴和议前,有“必杀岳飞而后可和”的条件。
台湾有学者提出,高宗特别思念生母韦太后,金人便以“释母必杀岳飞”为交换条件。
也有人认为是各类矛盾的综合,才使高宗做出这一决定。
值得一提的是,秦桧死后,高宗曾为一些人平反,不少大臣上书,要求为岳飞恢复名誉,但高宗始终不予理会,从中亦可见高宗对此案的肯定态度。
秦桧的权势
有学者指出,秦桧虽极受高宗宠信,但也只是宠信而已,决不能任意摆布高宗,不能用矫诏的手段铲除异己。
如绍兴九年,因反对议和,高宗下令将胡铨“送昭州编管”,秦桧虽对胡铨恨之入骨,“必欲杀之而后已”,然而在以后的许多年中,却始终对这位职位低微的编修官无法动用屠刀。
对胡铨这样的小官尚且如此,对有赫赫战功而曾任枢密副使的岳飞就更不能擅自处置了。
宋代审理大案和诏狱,在表面上依然有一套较为严格的司法程序,尤其是大理寺治狱,其审讯、详断、判刑、评议、定判、复核等,都有详细规定,秦桧诸奸臣虽然能于其中起一定作用,但最终裁决权仍然掌握在皇帝手上,秦桧的权势再大,也是无法公开“矫诏”杀害大臣的。
结语
也许在杀岳飞问题上,高宗与秦桧是各怀鬼胎、互相利用的关系。
在秦桧看来,不杀岳飞,难成和议;而在高宗看来,更重要的是杀鸡儆猴,以便他更自如地驾驭诸将,控制朝政与军权。所以,高宗与秦桧玩弄的是“交相用而曲相成”之把戏。
于是,岳飞非死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