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如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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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秋阳,苍白了。
苍白的秋阳,也难得一见。
阴霾和雨,成了秋天的主色调,整个氛围,似乎在表现一种“很多事情都已久远了”的状态,好像一切都随夏天去了,锅底下燃烧的薪被抽掉了,开水停止了沸腾,并慢慢冷却。
最能体现这种冷调的,应是断桥。
阴雨连绵,要从断桥上捕捉一个人影,比看见偶尔飞过天空的鸟雀还难。球球每天从店里和住处往返,少不了来回两趟经过断桥。她常撑的是一把黑色油布伞,一根伞骨已经折了,那一块塌陷进去,伞的圆圈整体便遭到了破坏。然而这伞大,伞柱结实,并不影响遮风挡雨,她舍不得扔。尽管她有些喜欢那些色彩鲜艳的雨伞,但想一想,那雨也不是三百六十五天下个不停,花那钱置伞,还不如添件新衣。因而她就一直举着这把黑布伞,在冷冷清清的街头来往。
断桥上的风,格外大,雨雾在河面跑来跑去,砸在乌篷船上的雨,发出细密的声音,清脆而不张扬,好像在给那些奔跑流动的一切奏乐。走上断桥,球球就会下意识地放慢脚步,胭脂河夏天的热闹,断桥的故事,都会在她的脑海里重跑一遍。那时,她的心底便和这秋天的主色调相融合,幻化出“很多事情都已久远了”的一片苍茫。不过,仅仅如此而已。球球年纪还小,想不到更深的地方,她只是朦朦胧胧地眷恋什么。比如那片枫林,叶子已经发黄了,还不肯落下,顽强地和雨,和风,和即将来临的冬天较劲。那棵枫树上的字,已经紧紧地生长在上面了,并将随着树杆的生长而扩大,变得模糊。每隔一段时间,她都会去看一次。她记得刚刻上去的时候,刀划破树皮,几滴汁液溢出来,粘在树皮上,露出灰白色的树肉。现在,它们已经结了一层暗褐色的疤。
黑妹也学会了唱“九九艳阳天”录音机开时,她和录音机一块唱,录音机停了,她就自个儿唱。黑妹唱这歌,纯粹是受球球影响。不过,黑妹不会揣测歌中十八岁的哥哥,是否娶了小英莲,她喜欢说,这写歌的骗人,真要等十年八载,都成老太婆了,到时嫁不出去,哭死都没用。黑妹的歌喉极好,能把这歌唱得活泼快乐,丝毫没有离愁别绪。老板娘喜欢。黑妹受到鼓舞,有事没事就哼,也不管别人笑话她像县长。黑妹干活还算麻利,每一件活都会成为她玩乐的对象,没有一点压力。
我随时会回家嫁人的!黑妹总这么说。黑妹到球球住的地方去过两回,手脚爱乱动,居然把球球的日记本翻出来了,球球也不知她看到了什么,总之,她再也没有让黑妹来过。她和黑妹,就像两个世界的人,保持一种不算好,也不算坏的关系。
球球当老板娘的帮手后,老板娘轻松了许多。她想她没看错人,球球是个勤快,诚实的妹子,学东西快,从来不会打什么小九九,贪小利,算计别人。老板娘是真心喜欢她了。这么一来,老板娘的想法又有了一些改变。她先前只是给了球球一个梦,球球要实现它,可能也得三五年以后。这个店,老板娘开了十几年了,她知道再往下做,也是这个样,钱是赚不尽的,如果能少赚一些,自己能歇下来,把手脚放开,从容闲适地生活,那应是最理想的了。
球球,我有个想法,不知你有没有胆量去做?老板娘说。低矮的厨房里,她身上的香粉味很浓。
胆量?难道是杀人么?球球开玩笑。
当然不是杀人,杀鸡你都不敢,还敢杀人么?我的意思是说,你敢不敢把我这个店承包下来?老板娘把最后一句说出来,球球吓一跳,她确实胆小,于是眼睁睁地看着老板娘。
傻妹子,当然现在时机不成熟,但是,等过了年,里里外外的事,你也都掌握得差不多了。老板娘知道球球在想什么。你知道,我做了十几年,也该歇歇了,这个店打开门就赚钱,我不会让你有太多风险的,你要相信我。把店转到你手上,我也放心。老板娘怕自己讲得不清楚,不断地补充。
球球听了很激动,一激动,她就听见自己嗓子眼呼呼地喘。
别光着顾高兴啊,这可不是件轻松活,要动脑子,会盘数,还要掌握运转技巧呢!到时候,你也可以请你信得过的人来帮忙。老板娘见球球高兴,心里便觉一阵宽慰。先前她虽然给球球提了工资,又减少了她的工作量,但她心里仍不踏实。蒙在鼓里的球球对她越是信任、亲热、依赖,她就越是如坐针毡。有一段时间里,她噩梦连连,常常是半夜醒来,一身冷汗。这个想法,她已是深思熟虑了的,她觉得,无论是对她自己,还是对球球,都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也只有这样,她的心里才会真正好受一些。
好像是眨眼间,罗婷和毛燕的肚子都挺了出来。她们的爱情结出了果子,正在慢慢成熟,她们和她们的男人幸福地等待瓜熟蒂落。
球球只是在街上碰过她们几面,每碰一回,就觉得彼此间生疏一层。生疏的原因,球球知道大约是她们结了婚,进了园子里面,在园子里种自己的瓜果,花草,自己享用,自己快活,她却在篱笆外,就有了一种自然的隔膜。再说,和罗婷原本就有过一次误会,虽然罗婷主动找了她,但是她更多的是一种做林夫人的炫耀而已。至于和毛燕之间的生疏,那是毛燕水涨船高,眼睛里有点放不下球球这个人,摆出了某种镇里人的姿态。从毛燕擦香水这件事上,就可以清楚地知道毛燕这个人,从头至尾是追逐镇里的生活习惯,老早就把自己当镇里人培养了的。球球的身边,可以拉手的好朋友,就这么消失了。
黑妹很快和镇里的年轻人混熟了,这大约和她活泼好动有关,她像个百事通,镇里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很快网罗到她嘴里了。关于阿泰和桥西某个女人半夜被捉奸在床的事情,球球也是从黑妹嘴里听到的。黑妹讲的绘声绘色,好像是她亲眼所见。她说要不是那个男人手下留情,阿泰的另一条腿就差点也瘸了。据说阿泰因惊吓过度,几天没进阿泰发廊,毛燕本人倒若无其事,说说笑笑,大家都认为毛燕蒙在鼓里。不过,球球不信,她觉得阿泰不像个坏人,她倒是相信林海洋能干出那样的事情来。
这晚,秋月如霜。球球不记得有多久没痛痛快快地玩过了。因此,当黑妹说和几个朋友去乌篷船上对月喝酒、吃花生,弹吉他时,她想也没想就答应了。球球在乌篷船上见到了罗中国、曹卫兵、厉红旗三人。球球只见过厉红旗一面,那是在罗婷的生日晚会上,在林海洋的机帆船上。并且那次他和她都没怎么说话,他又因厂里有事,早早地离开了。球球差点记不起他的名字。乌篷船停在断桥下面的码头上,也不知道是谁家的,曹卫兵竹篙一撑,三下两下,就把船撑到了胭脂河心。大家盘腿围坐船头,中间放着几瓶啤酒和两瓶白酒,还有花生和袋装点心。
船驶到河心,球球就有点害怕了。害怕什么,她也说不上来。她不由佩服黑妹,才来没多久,就和他们混熟了,好像到什么地方去她都不会害怕。事实上,当球球看到乌篷船上有罗中国和曹卫兵在,她立即就后悔了。因为这两个人让她想到傅寒。罗中国在她身上爬过,曹卫兵恐吓过她,派人到店里捣过乱,害得她被老板娘误会了好久。厉红旗看起来文质彬彬,球球对他没有反感,印象还不错。
黑妹噼哩啪啦不断地说话,好像不那样她立马就会融化,说的全是乱七八糟的小镇琐事。不会弹吉他的曹卫兵,抱着吉他拨来拨去,弄出无聊的噪音。会弹的罗中国脸上露出大师般的微笑。他有理由骄傲,小镇里没有谁的吉他能比他弹得好。黑妹不说话时把花生壳弄得毕剥作响,扔进河里,不一会儿,水面就浮了很多花生壳。球球不喝酒,就看着黑妹和三个男的喝得很有兴致。
河面的秋风从领子里钻进身体,就有了很深的凉意。
来,喝点白酒暖和暖和。认认真真地弹完一曲的罗中国说。
我看这么喝,中国,你和黑妹一人喝一杯,对碰,红旗,你和球球对碰一杯,我没人陪,就一个人喝一杯,喝完上岸,到河堤走走,谁不喝,就不当兄弟是朋友,谁醉了吐了,谁就是卵子,不醉不吐的,就是英雄。曹卫兵小眼眨巴眨巴,出了个鬼点子。这边刚说完,那边黑妹粗壮的手臂就举起了杯子,要和罗中国干。那一大杯,至少有三两之多,把球球看得傻眼,她没想到黑妹还有这么豪爽的一面。黑妹干杯前,瞟了厉红旗一眼,似乎是想从他那儿借来一点力量。厉红旗微微一笑,把眼光抛向球球。黑妹喝完了,酒量最差的罗中国,也一仰首把一杯白酒喝了下去。曹卫兵见球球和厉红旗没动静,就放下了篙子,说,我喝完再撑船!于是如梁山好汉般也是一饮而尽。这等情景下,球球竟无退路,只有寄希望于厉红旗,如果厉红旗不喝,那么,她也可以顺手推舟,就势把这杯酒推了不喝。厉红旗略微犹豫了一下,连黑妹这样的女孩子都豪饮完毕了,他有什么理想不喝呢?因而他看了球球一眼,咕咚咕咚喝水一样,一口气喝个精光。球球看见厉红旗的眼神,竟有些惭愧之色,她没时间细想他的眼神。她其实早就想喝酒,醉一次,尤其是收到傅寒的信后,她就想醉,醉了不再醒来。现在,醉的机会来了,喝的理由也找到了。大家都看着她,她惨笑一下,端起杯子往嘴里猛灌,她感觉自己吞咽的是火,是滚烫的开水,喉咙和肚子里燃烧了一样,火辣辣的热。
船还没靠岸,黑妹首先稀哩哗啦地吐了出来。黑妹吐完,人已迷糊,两条腿直不起来。
上了岸,罗中国对厉红旗说,你们先到桥上吹风去!便和曹卫兵解押犯人似的,把黑妹挟走了。
你感觉怎么样?还去不去吹风?厉红旗笑着对球球说。球球捂着胸口,想吐,却吐不出来。或许是不好意思在男孩子面前吐那些污秽的东西,令自己和别人难堪,因而极力忍住呕吐;或许是真的吐不来,只能任凭它们在肚子里翻江倒海。她的脸憋得比月光还白,慢慢感觉脚踩在棉花堆里,对于身体的重量失去了感觉,好像要变成一瓣羽毛,马上被风吹起来了。
你们,是不是偷偷把酒倒掉了,或者,喝的是白开水。球球的神智一点也不迷糊。
我送你回去吧。厉红旗低下头说,并不回答她的问题。
罗中国是喝杯啤酒就红脸的,喝这么多,居然一点事儿都没有。你们,是故意的。球球明白了。
我不知道,反正我喝的是酒,不信你闻闻。厉红旗张嘴朝她呵气。球球满鼻子都是自己的酒味,所有的气味都是酒味,哪里能闻到厉红旗呵出来的气味,再说,她也不可能把鼻子凑到他的嘴边。
我在酒厂,喝酒锻炼出来了。我是很能喝的,这样的一杯,根本不算喝酒。厉红旗停止呵气,进一步说明他没有骗人。厉红旗一边说,一边跟着球球上了断桥。
球球两腿有点打晃,他想伸手扶她,但她又稳稳地站住了,他和她只是第二次碰面,他不敢碰她。于是,厉红旗的手也在打晃。
你知道,这桥上发生了多少故事么?都在走路。那些脚步。什么是脚步?球球趴在桥栏上,摸着冰凉的石狮子,语无伦次。厉红旗不知道她在问谁,至少他回答不了她这个问题,石狮子能回答,但它开不了口。但是,在这一瞬间,他似乎听见了她心里的苦楚。她俏丽的身材忧伤地弯曲,两条乌黑的辫子垂悬在桥栏外面,像一双伸向河面乞讨的手。
球球,你吐出来了,才会舒服。来,跟我走,我有办法。厉红旗果断地拉着她的手,往酒厂方向走。球球越来越糊涂了,她开始咯咯乱笑,笑完又哭,一哭就喊妈妈。最后她终于像团泥一样瘫软。厉红旗把她抱上二楼,放在他的床上,东翻西翻,调好一杯白水,然后把她扶起来,拍着她的背说,来,把这杯水喝了就好了。球球嗓子发干,眼也不睁,迷糊地张嘴就喝。咕噜咕噜,才喝几口,身体就猛然一震“嗷”地一声,呕了一地。
对不起,把你这里弄脏乱了。球球呕完了,心里舒畅了,人也清醒了。厉红旗的房间里干净整齐,什么都像新的。她离开了他的床。外面有个小阳台,小阳台下面就是胭脂河,人好像住在河面上。
你住得真舒服。她站在阳台上说。
凑合吧,夏天确实很舒服。冬天风大,都不敢开门窗。现在也挺凉快了。你不要光看到好的一面嘛。厉红旗说。他看见她的身影嵌在月色中,很是柔和。
他们会把黑妹带到哪里去?重新回到房间里,球球想起喝醉了的黑妹。厉红旗摊开双手,表示他也不知道。
为什么要把我们喝酒?球球回到了最开始的那个问题。
我,还是跟你说了算了。厉红旗沉默半晌,做了向她坦白的决定。是这样,前几天,罗中国和曹卫兵两个人为一件事打赌。
打什么赌?
我说了,你不要生气。
我不生气。
他们两个为你是不是处女打赌。他们赌了一百块钱。让我来做鉴定。他们两人喝的是白开水。就是想让你喝醉。厉红旗不往下说,他想球球应该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你,所以,你把我带到宿舍来了?
天地良心,看你在桥上胡言乱语后,我就没打算做鉴定,当他们的证人了。你后来迷糊不清,我把你抱回来,只是为了让你吐出来,醒酒。小人才会乘人之危!
他说他抱她回来的,球球的脸刷地红了,眼睛在地面乱扫。厉红旗也半天没吭声。她这才闻到他身上的酒味很重,确信他喝的是真酒。但他为什么不和他们一样,喝白开水算了呢?她想。于是抬眼,头一回清清楚楚地看清厉红旗的长相。他比傅寒矮一点,五官没有特别出色的地方,但组合在一块,形成了一种厉红旗特有的味道,和其他人很不一样。她说不出来。他不像坏人。于是她笑了,说,你这个证人出卖了兄弟,看你怎么交差。她这么说,其实是想知道,他会告诉他们一个什么样的结果。球球,如果你不反对,我就说,你是个处女,不过,这样的话,罗中国就输一百块给曹卫兵了。厉红旗比球球大五岁,轻易地把握了她的心思。她脸又刷地红了一次,低头再笑,表示没有意见。谁输谁赢,是罗曹两个人的事情。
黑妹知道你们在打赌么?球球忽然问道。不,她不知道,她的任务是负责把你叫上贼船。厉红旗见她笑了,知道她没有怪罪,也高兴起来。
她要是同谋,我不饶她!她假装凶狠。
事情是不断变化的,坏事也有可能变好。要是没有这一次喝酒,我们也不能真正认识,对不对?厉红旗说话总是很有逻辑。
她明白厉红旗说的“认识”是指他和她,成了朋友,也就点了点头。
再说了一会话,他便送她回了她的住处。
球球从旧木桥上走过。或许是心思太急,她没有听到旧木桥发出的吱哑声,她更没有停在桥中间故意摇晃,让桥发出百鸟齐鸣的热闹声音。她马不停蹄地往家里赶。路边没有突然冒出来的花朵,吸引她,山草枯萎了,点把火就能燃起一座山头。只是石头还在脚底下滚,骨碌碌的没入枯草里。一个多时辰前,村里乡亲捎来母亲重病的消息,她懵了半晌,也来不及回住处收拾行装,就直接上路了。从小走惯了山路,她的两条腿和山路非常融洽。
此刻,风抚弄她脖子上的红丝巾,她行色匆匆的脸,和丝巾一样红。
过了桥,家就慢慢地近了,她的心却越来越害怕。她不知道母亲得了什么病,严重成什么样子,她的哥哥们为什么不把母亲送到镇里的医院去。她害怕母亲死了,现在已经死了,或者等她回来后死了,或者等她离开后死了。她放慢脚步,向家里张望,屋前地坪里没有人,门和窗口黑洞洞的,也看不到一个人影。这种平静使她放宽了心,减少了一点恐惧。当熟悉的气味扑鼻而来,像听到某种召唤,她加快了脚步。
回到家,她首先发现,母亲果然修整了猪圈,但圈里没有一头猪,挂满各种农具和干玉米棒子,做种的丝瓜,飘瓜等。她正要进屋往母亲房间里去,听见厨房有人说话,声音从黑暗的窗口传出来。
就三间房,你说妈会怎么个分法?球球听出来,这是大嫂的声音。
兄弟俩一人分一间,余下的一间肯定是给球球。大哥在说话。
妈把房子分给外面的人,说什么我也不同意。再说,一个妹子,迟早也是要嫁出去的人。
是啊,妈要是那样,就太蠢了。妈应该还有些积蓄。
她当然有积蓄,谁叫你平时不表现好一点,不向弟妹学?现在想要妈多给咱们,恐怕没那么容易了。
球球听清了,大哥大嫂在谈财产问题。但她听得一头雾水。大嫂说她是“外面的人”是不是指“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呢?她故意在猪圈里弄出一点声响,又咳嗽好几声才进了门,大哥大嫂已经停止了谈话。她和他们相互看了一眼,便低着头,进了母亲的房间。母亲的房间比厨房更暗,她躺在熏得灰暗的蚊帐里,身上盖着同样灰暗的被子。
怎么病了?又不到镇里去看医生?球球在离床一尺远的地方垂手站立。她闻到馊尿的气味。她看不清母亲的面孔。
前几天到山上锄草,闪了腰,就起不来了。也不知错动了哪里的土,造孽啊!母亲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嘴似乎捂在被子里,声音浑浊不清。
到镇里的医院去看看,到镇里的医院去看看。球球站着也一动不动,嘴里连续说了两遍。
看医生有什么用,中了邪气,打针吃药都没用的,后山的毛四婆占卜问过了。
她问了谁?
问了山里的鬼魂,说家里有克星。
球球记起小时候母亲骂她克死了父亲。她明白克星就是指她。
毛四婆没问有什么办法么?
问了,山里鬼魂说,克星命大,命硬,天晓得哟,这个乱坟堆里冒出来的家伙,要把老子折磨成什么样子。
母亲说“乱坟堆里冒出来的家伙”球球认为她指的是鬼魂。她觉得今天很奇怪,他们尽说些含含糊糊,模棱两可的话。
这个月的工资,全部给你。回去我找镇里的老奶奶算算,你把生辰八字给我,我问问她有什么办法。
这样也行。母亲咽了一口痰,停止发牢骚,手从被子底下伸出来,接过球球攥得很热的几张纸币。
很灵验的,她只摸着我的手,就算准了过去的一些事情。
老子要是能走,就亲自找她去算。
她现在在黑房子里呆着,不上街,一样给人算命,占卜。
嗯。母亲应着,好像要熟睡过去。
我现在就回镇里去问她。球球见母亲的病并不是很危急,就想立即动身往回镇里。
母亲嗓子里又“嗯”了一声,算是同意,然后只听见她鼻孔里的粗重呼吸。
球球从水缸里舀了一瓢冷水喝下肚,马不停蹄地往镇里赶。她看了看天色,估摸着到镇里前,天还不会黑,因此,比回的时候走得慢了一些。她一直在想,大哥说的“外面的人”母亲说“乱坟堆里捡来的家伙”他们到底是什么意思,或者,到底是指谁呢?他们看她的眼神,那么怪,好像她就是“乱坟堆里捡来的家伙”好像她就是“外面的人”她这么久没回来,走了这么远的路,大哥他们只用眼神打招呼,而且是那么不可思议的眼神。回来之前,球球不知道他们有说些什么,走了以后,她更不知道他们会说些什么了。母亲呢,母亲好像窝了一肚子的火,尤其是说“乱坟堆里捡来的家伙”时,似乎在咬牙切齿。她给母亲钱,母亲收下了,从来不问她在镇里累不累。她只记得母亲说过一句细心的话,那一次母亲要她回家相亲,嫁给一个是家里独苗的木匠,母亲说“肉色蜡黄,没有原来白了”那是她怀孕了,脸色变得难看,母亲看见了,但母亲没往那方面去想。母亲只关心她嫁不嫁给那个人,因为她收了别人的彩礼。
球球一路想着,悲伤在心底里弥漫。
她知道母亲不爱她,从小到大都不爱。现在她能赚钱了,母亲才没骂过她。当然也是因为她在不身边,骂不着了。母亲不爱我,是因为我是个克星吗?我为什么是个克星?为什么不是大哥或者二哥,凭什么就说我是克星呢?她走到旧木桥上,脚下的溪水并不大,沟壑也不深,实在没什么可怕的。但是她永远记得,她小时候对它们的畏惧。她现在也不怎么怕母亲了,她离开了母亲,有了自己的工作,并且,过了年以后,她还会成为白粒丸店的老板娘。想到这儿,她有些骄傲,有些兴奋,便站在桥中间猛烈地摇晃了几下,她听见群鸟扑愣着翅膀,叽叽喳喳地一阵乱叫。
到镇里时,天果然还没煞黑。她饿了,想先到店里吃碗白粒丸,再去找老奶奶占卜。
黑妹似乎不太高兴。自从那晚在船上喝醉后,黑妹就有了心事。
厉红旗来过,好像找你有事。黑妹很不情愿地说。
噢,回头我问问他。球球边吃边答。
你们,那天晚上谁醉了?黑妹指的是球球和厉红旗。
好像只有你醉了。球球说。
那厉红旗没醉吗?黑妹问。
他酒量大。球球说。
你酒量也不小。黑妹揶揄。
你到底想知道什么呢?球球放下筷子。
我,我想知道,厉红旗是不是喜欢上你了!黑妹瘪瘪嘴,干干脆脆地说了出来。
我怎么知道,你为什么不去问他?球球不高兴了,她正为家里的事烦,黑妹又来找这些岔子。
我我不敢。黑妹老老实实地说。球球见黑妹这副神情,明白黑妹喜欢厉红旗了,她知道喜欢和想念一个人的滋味,因而又同情起黑妹来。于是便说道,你放心好了,我和厉红旗只是好朋友,没有别的关系,你要追他,就抓紧时间表白,镇里喜欢他的女孩子不少,你别错过了机会。球球鼓励并提醒黑妹。黑妹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好像只有球球才有资格成为她的情敌,听球球一说,立马高兴起来,唱着“九九那个艳阳天来哟”欢欢喜喜地抹她的桌子,扫她的地。
这个时候,球球才觉得脚疼,手摸过去,发现脚后背被鞋子磨起两个很大的血泡。也不知道是脚娇贵了,还是因为太长时间没有回家,没有走山路,才会这样。或者,和鞋子也有很大的关系。反正脚上起泡了。不戳穿它们,这血泡将越磨越大,戳穿了,鞋子就会磨皮里的肉,那更疼。她看见黑妹脚上的是双球鞋,就想用脚上的半高跟人造革皮鞋和她暂时交换了,黑妹的球鞋是新的,却是不肯换,她便顾不得理会血泡,穿过市场,一路往程小蝶家走去。
对于程小蝶家,她已经很熟悉了。她记住这条路,记住程小蝶的房子,记住进屋后的脚步、方向,这一切,就像记住一个梦那样清晰。到程小蝶家,天已经煞黑了。程小蝶正准备出门,见球球来了,便朝屋里喊了道,奶奶,球球来了。球球很奇怪,程小蝶怎么知道,她来这里,就是找老奶奶的呢?程小蝶总是出门,到哪里玩呢?她听见老奶奶在屋子里咳嗽,就朝程小蝶笑一声,钻进屋子里。
我妈前几天在山上锄草,闪了腰,起不来了。后山的毛四阿婆说是中了邪。她也没办法,所以我带了我妈的生辰八字来,请你算一算。球球顺利地摸到椅子,坐好,并报上母亲的出生年月。
她动了不该动的土。这是要死人的。今天老奶奶嗓子沙哑,但是反应灵敏。好像她早料到了这件事的发生。
啊?球球受了惊吓。
是要死人的啊!要死人的,要死人的,谁也没有办法,谁也没办法,没办法老奶奶毫无意义地重复,念叨起来像精神失常的癫子。
她,会死么?球球没想到事情这么严重。并且,希望被老奶奶一句话就堵死了。她竖起耳朵,又听到金属碰撞的声音。
谁会死,没有人知道。雾气重重,我看不见。但是,她死了,你不会悲伤。人因为爱而悲伤。你也许会流泪。你若悲伤,那也是为你自己悲伤。老奶奶的话像在胡同里转,拐弯抹角,球球听得云里雾里。她努力捕捉老奶奶的意思。她其实并不紧张,即便老奶奶回答了,将死的人,会是母亲,她真的不悲伤。至少现在,她没有一丝悲伤的感觉。只是当她想到自己,父亲母亲都扔下她走了,终于孤怜怜的了,才很难过。
此刻,她已经习惯了老奶奶房子里的黑,她好像在黑暗中看见了一切。她的眼睛和她的心都适应了在黑暗中说话,在黑暗中微笑,在黑暗中想像老奶奶的样子。她不再像第一次来那样害怕,身体发冷,眼里总有许多似花非花的形影在空中晃动,还有肥皂泡一样飘浮明灭的绚丽色彩。她像到一个老邻居家一样,精神和肉体都放松了,堆在椅子上。老奶奶知道她心里许多的秘密,老奶奶是她最知心的人,当然她还有另一个知心朋友,那就是县长。但是县长不会给她解释许多道理,不会给她算命,也不会劝慰和开导,县长全盘接纳了她的友谊,只会以沉默和呓语的方式给予回应。
球球觉得自己的身体在椅子里漫延开来,整个房子里的黑暗,都是她,她就是这种黑暗。黑暗里流淌轻悠的惆怅。忽然,一股熟悉的气味,不知从哪个方向飘来,钻入她的鼻孔,浸入心肺,把她的心涂上了一层温馨。
哪里来的,哪里来的呢?她闭了眼睛,轻轻耸动鼻翼,她分辨不出气味飘来的方向,因为满屋子都是,满屋子都是啊。黑暗包融气味,气味融入黑暗,黑暗就是这种气味,就是这种气味。
为什么以前没闻到过呢?或许是因为,前两次都太过紧张、害怕,或者急于知道婚姻之命,注意力完全集中在一件事上,嗅觉就变得迟钝了。或许是闻到了,鼻子和心不在一起,便疏忽了。总之,现在,她的鼻子真实地闻到了,是花母猪的乳香气味!她缓缓气,再深深地呼吸,花母猪的乳香消失了,她闻到的只是臭,脚臭、汗臭,以及其它分泌物的臭味。
嗒,嗒。两下轻微的、沉闷的声响。似乎有水滴掉下来,像屋檐的水,滴在积水沟里。那两滴水珠应该很大,如果是眼泪,那必定得储满眼眶,储满了心灵的一滴,砸在布鞋面上,也能发出那样的声音。球球摸了摸自己的眼睛,它们是干燥的。如果是眼泪,也不是从她的眼里落下。是雨水么?天气晴朗好几天,屋顶的积水,早干了。是不是虫子掉进了老奶奶的尿桶?或者,老奶奶咂巴了两下,是她粘滞的唾液与舌头和嘴唇间发出的声响?她想,应是这样吧,因为,她听见老奶奶说话了:
人,被投放到这个世界上,身不由己,必得经历困苦、伤痛。我给你讲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很长,很长,很长
这个故事很长,很长。你要是想睡了,就把耳朵支着,醒着。这个故事,与你没有关系,与听着的有关系,与死了的没有关系,与活着的有关系。你可以认为,与你有关系,也可以认为,与你没有关系。你也许感兴趣,我不讲完不会停止;你也许感到乏味,你可以在中途溜走。但请你走的时候,不要弄出什么声响,不要将我打断。在听的过程中,不要发出任何声响,不要问我任何问题,因为,到故事结束,所有的问题,都自动解决了。
那一年,我比现在年轻得多。你肯定没想过,黑暗的屋子里,这个我,也年轻过。我年轻过,的确年轻过。年轻时,我虽然看不见,还是爱穿鲜艳的衣服。我穿着鲜艳的衣服,坐在百合街的街头,替人看相,算命,抽签、占卜,问凶。老老实实说一句,我自己都没想到,生意会那么好。听说别的算命的人,穿得黑森森的,透着一股阴气,人走过去,就觉得冷,害怕。我的鲜艳衣服,让他们感到温暖,踏实,可信。因此,从我这里算命后离开的人,心情都很不错。我给男的、女的、老的、少的、近处的、远方的,不计其数的人算过不计其数的命,摸过不计其数的手。那些手啊,软的、硬的、长的、短的、胖的、瘦的、粗糙的、细腻的、脱皮的、长茧的、断指的、六指的,都很不一样,他们的命运也各不相同。不过,悲惨的只是极少数,挫折的多,几乎都是不顺心。话说回来,顺心的话,谁还会想到去算命呢?我就是那样坐在百合街上,一天说到晚,每天要喝十几杯水,要上十几回厕所,打几十个嗝。当然我这些和故事没有关系,但是,也有关系,这是故事的背景,那个女孩子就是在这样的背景里出现的。
那时是初春呐!你知道,春寒料峭,那个冷啊,那个冷。上午,我坐在百合街晒太阳。早晨的太阳,越晒越冷,我的脚指头冷得发疼。街上的积水的地方,都结了冰,我听人把冰块踩得噼哩啪啦地碎裂,小孩子还把冰块还踢到了我的脚边上。
我要抽签、算命。我听见一个女孩子说。她来得这么早,也不知从哪里赶来的。我把握着一把纸签的手递给她,请她抽一支。她抽了,过了一阵,才报了签号,我猜测她肯定自己把签上的字句读了一遍,对于签好签到坏,已经有了心理准备。抽签只是测个时运,我也只是照签稍微解释了一番。
你不知道,女孩子抽的是一支下下签。她默默地呆了一阵,显然被这支下下签搅坏了心情。于是我对女孩子说,妹子,一支签而已,不必太放在心上。事情总是在变化的,比如乐极生悲,否极泰来,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我这么说,她并没有高兴起来。
给我算算命,不,是算一算他,什么时候回来。她几乎是带着哭腔了。她把一个男人的生辰八字告诉我,请我认真算一算,有话直说,不要怕她承受不了,就对她隐瞒什么。我想,这妹子一定遇到了什么重大的事情,当然不敢马虎。她还讲了她和他各自的状况。在什么样的背景和什么样的心情下来算命,这对我来说是很关键的。有的时辰云山雾罩,有的时辰万里无云。她简单地说了,说的过程中,她哭了,眼泪滴在我的鞋面上。听完后,我觉得这种事情根本不需要来算,他的男人十有八九不会回来了。或者说,他很巧妙地抛弃了她。他在当兵,第一年回来的时候,他和她相互爱恋,第二年回来,他说他要调到更远些的部队——西藏去锻炼,她和他偷偷尝了禁果,她把自己献给他,希望拴住他,让他在最遥远的地方也想念她。但是,他回到部队就来信了,说自己在外艰苦,生死未卜,回来千山万水,不知道哪一天相逢,他不能担误她的青春了。
我很想告诉她,不是以算命的方式,而是以一个朋友的方式提醒她,这个男人,不会回来了,你不必算命,也不必等他,不必自欺欺人。但是,我犹豫了,我没有说,我不是她的朋友,我要是毁了她的希望,我还会成为她的敌人。我只是一个算命的,我只算命,我不掌握别人的命运,我不能毁了她的希望。
我告诉她,他的八字上写了,这个夏天,他会回来,是的,夏天的时候,他会回来。恋爱中的女人是愚蠢的动物,一点也没说错。她完全不会思考,她信了我的话,放宽了心。我欺骗她后,自己也很难受。我觉得,对不起她的信任,但是,另一方面,我又感到安慰,我没有毁掉她美好的期盼,我没有,没有。
后来,她要我给她自己算命。我说把手给我吧。她便递给我一双手,右手攥着一条丝巾,可能是身体发热,因此从脖子上取了下来。等她把右手空出来,我摸到她的手,一双瘦骨嶙峋的手。手指头很长,关节突出,但是并不粗糙。我因而想到,她是一个纤瘦的女孩子。她应该很漂亮,像一株竹子,窈窕。可惜,我看不见她。
我是后来才知道,这个女孩子她根本不信命,从来不算命,她实在是没有办法,才来算命,她只是算一算而已。她或许是太孤单。她很矛盾。她手里想抓紧一点东西。她想掌握未知的世界。
我虽然是个瞎子,但我看见的,知道的,比常人要多。
春天就那么过去了。春天过去,就像春天没有来过。夏天就这么来了。夏天来了,就像夏天一直不曾离去。我仍是坐在百合街上。不过,不敢晒太阳,我坐在凉棚下。天气很热,人像浸在一盆温水里。没有风,一丝风也没有。心静自然凉。我在凉棚下摇着蒲扇。
那时候,太阳应该偏西了。我感觉一个肥胖的人,笨拙地在我面前坐下了,她喘不过气来,我能想像汗珠子正顺着她的面颊流淌。我侧耳听着,等待来人开口说话。但是,半天没有声音。我想,不会是一个乘凉歇脚的吧?但是,这个人的身上,有一股似曾相识的气味。你不知道,我的鼻子非常,非常灵敏,这是我家的遗传。我嗅出来,但我记不起来。每天来来往往的人太多,我记不住。我还是等。我其实有些焦灼了。来者为什么不说话?她有什么事?有什么顾虑?我暗自揣测。
夏天来了,夏天快过去了,他,没有回来。来者开口了。是春天的那个女孩子。我之所没有感觉到是她,是因为,春天的时候,她是轻盈的,纤瘦的,而不是这样呼吸粗重,显得笨拙。这个结果是意料中的,但是,我怎么向这个女孩子交待,怎么自圆其说?女孩子并没有质问我,她好像是一个人坐在那里,喃喃自语。她喘气,擦汗,好像走了很远的路。
夏天来了,夏天快过去了,他,没有回来。我说。我不知道说什么,我只有重复她的话。他,没有回来,也许是秋天,秋天,秋天啊,落叶归根之时。我又说。我已经感觉到,女孩子的身体不一样了,她已经不是一个人了。我不能再继续欺骗,这件事,已经牵涉了另一个生命。我只说,也许啊,也许。这不应是一个算命的人说的话,世事就是也许,没有定数,我说的,都是废话。
他,没有回来,也许是秋天,秋天,秋天啊,落叶归根之时。她说。她的语调和我的一模一样。我惭愧了,我觉得是她在给我算命。我伸手摸了摸她的小腹,它很突出了,我感觉皮肤下面有东西在动。一个小生命在动。我吓了一跳。生命是这样酝酿的。这很神奇。
他要是秋天不回来,也许是冬天回来,也许是春天回来。她说,她似乎不再寻找答案了。她似乎知道答案了。她没有再问我什么。她坐了很久,天快黑的时候,才离开。
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那天夜里,我想了很久。我真的关心她了,替她担心,为她着急了。他会回来吗?落叶归根的时候,他要是能回来,娶她,那应是人世间最美好的事情。真的,美好。一个没出嫁的女孩子,她哪里来这么大的勇气,把孩子生下来呢?是什么给了她力量,又是什么给了她支撑呢?你敢吗?谁敢呢,还没结婚,就挺着大肚子,并且要挺到把孩子生下来。我当时想,这女孩子不是有毛病,就是发疯了,一个正常人,怎么会干出这样的事来。但是,如果她是正常的,你,难道你不敬佩么?难道你会唾弃么?你听了,会无动于衷么?你应当惭愧,除了爱情,除了爱,除了珍惜,不会有别的原因,成为她做这件事的动力。你不感动么?每次想起这个女孩子,想起她的事情,我就会哭一次。你看,我老泪都流出来了。
我慢慢地着急了。我不知道那个女孩子,一个人,如何去面对一个新生命的降临。新生命来到这个世界以后,她又会怎么去安排自己的生活。换了你,你会怎么样呢?日复一日,我惴惴不安。
没有她的消息,也没有他的消息。
百合街上的酷暑渐渐地淡了,风扫过去,干枯的落叶哗啦啦响。天气凉了,然后是冷了。有些声音也像捂上了衣服,不像夏天那样,脆生生的。我预感那女孩儿会来了,我希望听到她的好消息,我希望她抓着我的手朝我喊:他回来啦!很奇怪,我觉得我也在等他回来。其实从夏天开始,我就开始和女孩子一块等待。毕竟我骗过她,我骗她,他夏天就会回来,或许因为这点希望,她才把孩子怀下来。也许是我害得她进退两难。现在,秋天了,肚子里的孩子快要出世了,她肯定会坚持到底,任何人都不能阻拦她,想阻拦她也迟了。
她来的时候,已是深秋。当时我正在吃白粒丸。不用问,我知道,他没有回来。而孩子,马上就要生下来了。她的情绪有些转移,做母亲的幸福与快乐,不着痕迹。但我还是感觉到了。天然的母性,在每一个雌性动物身上,自然存在。这是一种本能。这时候,她和我,已经有点像老朋友了。她说,她来,只是因为她想找个人,随便说说他。她来,并不是因为我的命算得准。她说她不信这些东西。她只是想找一个人,和她共同期盼,等待,那样的话,她就不会太孤单。我听着,心里一阵酸楚,不,是痛楚。我和她都不知道,以后,那个他,还会不会回来。人算,不如天算,除了听天由命,我和她又能做些什么?我又能帮她什么?
你摸摸。这儿。她伸出左手。我的手摸索过去。这儿,上面一点。她说。我摸到了,一个圆点,一层硬壳。怎么会变成这样?我问。一个愚蠢的记号,等孩子出来,我也要给他做同样的记号,苦命的记号。听说,这样的话,孩子长大成人后,并不会真的苦命。她说。听不出她有什么难过。这孩子一出生,就要受这样的创伤,真是苦了他。我无话可说,但愿像她说的那样,这样做,能使孩子长大后幸福一些。
然后我会到西藏去,到西藏去,找他,我许文艺一定要亲口告诉他,他做了父亲。她平静地说。又是一个惊天动地壮举。我大吃一惊。其实,我不应该吃惊。一个有勇气独自把孩子生下来的人,还有什么事,是她所不敢做的。所以,我很快认可了她的想法,只是提醒她,那么远的路程,路上会吃不少苦头。不过,还有什么苦头,比她已经经历的更苦?你看,看我的老泪又流下来了。你无法想像,你可以想像,她一路到遥远的西藏的千辛万苦。
这是我最后一次碰到她。后来,不知她的去向。
冬天到了。冬去春来,春来冬去,一年又一年,一直没有她(他)的消息,一直没有,没有
现在的秋阳,苍白了。
苍白的秋阳,也难得一见。
阴霾和雨,成了秋天的主色调,整个氛围,似乎在表现一种“很多事情都已久远了”的状态,好像一切都随夏天去了,锅底下燃烧的薪被抽掉了,开水停止了沸腾,并慢慢冷却。
最能体现这种冷调的,应是断桥。
阴雨连绵,要从断桥上捕捉一个人影,比看见偶尔飞过天空的鸟雀还难。球球每天从店里和住处往返,少不了来回两趟经过断桥。她常撑的是一把黑色油布伞,一根伞骨已经折了,那一块塌陷进去,伞的圆圈整体便遭到了破坏。然而这伞大,伞柱结实,并不影响遮风挡雨,她舍不得扔。尽管她有些喜欢那些色彩鲜艳的雨伞,但想一想,那雨也不是三百六十五天下个不停,花那钱置伞,还不如添件新衣。因而她就一直举着这把黑布伞,在冷冷清清的街头来往。
断桥上的风,格外大,雨雾在河面跑来跑去,砸在乌篷船上的雨,发出细密的声音,清脆而不张扬,好像在给那些奔跑流动的一切奏乐。走上断桥,球球就会下意识地放慢脚步,胭脂河夏天的热闹,断桥的故事,都会在她的脑海里重跑一遍。那时,她的心底便和这秋天的主色调相融合,幻化出“很多事情都已久远了”的一片苍茫。不过,仅仅如此而已。球球年纪还小,想不到更深的地方,她只是朦朦胧胧地眷恋什么。比如那片枫林,叶子已经发黄了,还不肯落下,顽强地和雨,和风,和即将来临的冬天较劲。那棵枫树上的字,已经紧紧地生长在上面了,并将随着树杆的生长而扩大,变得模糊。每隔一段时间,她都会去看一次。她记得刚刻上去的时候,刀划破树皮,几滴汁液溢出来,粘在树皮上,露出灰白色的树肉。现在,它们已经结了一层暗褐色的疤。
黑妹也学会了唱“九九艳阳天”录音机开时,她和录音机一块唱,录音机停了,她就自个儿唱。黑妹唱这歌,纯粹是受球球影响。不过,黑妹不会揣测歌中十八岁的哥哥,是否娶了小英莲,她喜欢说,这写歌的骗人,真要等十年八载,都成老太婆了,到时嫁不出去,哭死都没用。黑妹的歌喉极好,能把这歌唱得活泼快乐,丝毫没有离愁别绪。老板娘喜欢。黑妹受到鼓舞,有事没事就哼,也不管别人笑话她像县长。黑妹干活还算麻利,每一件活都会成为她玩乐的对象,没有一点压力。
我随时会回家嫁人的!黑妹总这么说。黑妹到球球住的地方去过两回,手脚爱乱动,居然把球球的日记本翻出来了,球球也不知她看到了什么,总之,她再也没有让黑妹来过。她和黑妹,就像两个世界的人,保持一种不算好,也不算坏的关系。
球球当老板娘的帮手后,老板娘轻松了许多。她想她没看错人,球球是个勤快,诚实的妹子,学东西快,从来不会打什么小九九,贪小利,算计别人。老板娘是真心喜欢她了。这么一来,老板娘的想法又有了一些改变。她先前只是给了球球一个梦,球球要实现它,可能也得三五年以后。这个店,老板娘开了十几年了,她知道再往下做,也是这个样,钱是赚不尽的,如果能少赚一些,自己能歇下来,把手脚放开,从容闲适地生活,那应是最理想的了。
球球,我有个想法,不知你有没有胆量去做?老板娘说。低矮的厨房里,她身上的香粉味很浓。
胆量?难道是杀人么?球球开玩笑。
当然不是杀人,杀鸡你都不敢,还敢杀人么?我的意思是说,你敢不敢把我这个店承包下来?老板娘把最后一句说出来,球球吓一跳,她确实胆小,于是眼睁睁地看着老板娘。
傻妹子,当然现在时机不成熟,但是,等过了年,里里外外的事,你也都掌握得差不多了。老板娘知道球球在想什么。你知道,我做了十几年,也该歇歇了,这个店打开门就赚钱,我不会让你有太多风险的,你要相信我。把店转到你手上,我也放心。老板娘怕自己讲得不清楚,不断地补充。
球球听了很激动,一激动,她就听见自己嗓子眼呼呼地喘。
别光着顾高兴啊,这可不是件轻松活,要动脑子,会盘数,还要掌握运转技巧呢!到时候,你也可以请你信得过的人来帮忙。老板娘见球球高兴,心里便觉一阵宽慰。先前她虽然给球球提了工资,又减少了她的工作量,但她心里仍不踏实。蒙在鼓里的球球对她越是信任、亲热、依赖,她就越是如坐针毡。有一段时间里,她噩梦连连,常常是半夜醒来,一身冷汗。这个想法,她已是深思熟虑了的,她觉得,无论是对她自己,还是对球球,都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也只有这样,她的心里才会真正好受一些。
好像是眨眼间,罗婷和毛燕的肚子都挺了出来。她们的爱情结出了果子,正在慢慢成熟,她们和她们的男人幸福地等待瓜熟蒂落。
球球只是在街上碰过她们几面,每碰一回,就觉得彼此间生疏一层。生疏的原因,球球知道大约是她们结了婚,进了园子里面,在园子里种自己的瓜果,花草,自己享用,自己快活,她却在篱笆外,就有了一种自然的隔膜。再说,和罗婷原本就有过一次误会,虽然罗婷主动找了她,但是她更多的是一种做林夫人的炫耀而已。至于和毛燕之间的生疏,那是毛燕水涨船高,眼睛里有点放不下球球这个人,摆出了某种镇里人的姿态。从毛燕擦香水这件事上,就可以清楚地知道毛燕这个人,从头至尾是追逐镇里的生活习惯,老早就把自己当镇里人培养了的。球球的身边,可以拉手的好朋友,就这么消失了。
黑妹很快和镇里的年轻人混熟了,这大约和她活泼好动有关,她像个百事通,镇里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很快网罗到她嘴里了。关于阿泰和桥西某个女人半夜被捉奸在床的事情,球球也是从黑妹嘴里听到的。黑妹讲的绘声绘色,好像是她亲眼所见。她说要不是那个男人手下留情,阿泰的另一条腿就差点也瘸了。据说阿泰因惊吓过度,几天没进阿泰发廊,毛燕本人倒若无其事,说说笑笑,大家都认为毛燕蒙在鼓里。不过,球球不信,她觉得阿泰不像个坏人,她倒是相信林海洋能干出那样的事情来。
这晚,秋月如霜。球球不记得有多久没痛痛快快地玩过了。因此,当黑妹说和几个朋友去乌篷船上对月喝酒、吃花生,弹吉他时,她想也没想就答应了。球球在乌篷船上见到了罗中国、曹卫兵、厉红旗三人。球球只见过厉红旗一面,那是在罗婷的生日晚会上,在林海洋的机帆船上。并且那次他和她都没怎么说话,他又因厂里有事,早早地离开了。球球差点记不起他的名字。乌篷船停在断桥下面的码头上,也不知道是谁家的,曹卫兵竹篙一撑,三下两下,就把船撑到了胭脂河心。大家盘腿围坐船头,中间放着几瓶啤酒和两瓶白酒,还有花生和袋装点心。
船驶到河心,球球就有点害怕了。害怕什么,她也说不上来。她不由佩服黑妹,才来没多久,就和他们混熟了,好像到什么地方去她都不会害怕。事实上,当球球看到乌篷船上有罗中国和曹卫兵在,她立即就后悔了。因为这两个人让她想到傅寒。罗中国在她身上爬过,曹卫兵恐吓过她,派人到店里捣过乱,害得她被老板娘误会了好久。厉红旗看起来文质彬彬,球球对他没有反感,印象还不错。
黑妹噼哩啪啦不断地说话,好像不那样她立马就会融化,说的全是乱七八糟的小镇琐事。不会弹吉他的曹卫兵,抱着吉他拨来拨去,弄出无聊的噪音。会弹的罗中国脸上露出大师般的微笑。他有理由骄傲,小镇里没有谁的吉他能比他弹得好。黑妹不说话时把花生壳弄得毕剥作响,扔进河里,不一会儿,水面就浮了很多花生壳。球球不喝酒,就看着黑妹和三个男的喝得很有兴致。
河面的秋风从领子里钻进身体,就有了很深的凉意。
来,喝点白酒暖和暖和。认认真真地弹完一曲的罗中国说。
我看这么喝,中国,你和黑妹一人喝一杯,对碰,红旗,你和球球对碰一杯,我没人陪,就一个人喝一杯,喝完上岸,到河堤走走,谁不喝,就不当兄弟是朋友,谁醉了吐了,谁就是卵子,不醉不吐的,就是英雄。曹卫兵小眼眨巴眨巴,出了个鬼点子。这边刚说完,那边黑妹粗壮的手臂就举起了杯子,要和罗中国干。那一大杯,至少有三两之多,把球球看得傻眼,她没想到黑妹还有这么豪爽的一面。黑妹干杯前,瞟了厉红旗一眼,似乎是想从他那儿借来一点力量。厉红旗微微一笑,把眼光抛向球球。黑妹喝完了,酒量最差的罗中国,也一仰首把一杯白酒喝了下去。曹卫兵见球球和厉红旗没动静,就放下了篙子,说,我喝完再撑船!于是如梁山好汉般也是一饮而尽。这等情景下,球球竟无退路,只有寄希望于厉红旗,如果厉红旗不喝,那么,她也可以顺手推舟,就势把这杯酒推了不喝。厉红旗略微犹豫了一下,连黑妹这样的女孩子都豪饮完毕了,他有什么理想不喝呢?因而他看了球球一眼,咕咚咕咚喝水一样,一口气喝个精光。球球看见厉红旗的眼神,竟有些惭愧之色,她没时间细想他的眼神。她其实早就想喝酒,醉一次,尤其是收到傅寒的信后,她就想醉,醉了不再醒来。现在,醉的机会来了,喝的理由也找到了。大家都看着她,她惨笑一下,端起杯子往嘴里猛灌,她感觉自己吞咽的是火,是滚烫的开水,喉咙和肚子里燃烧了一样,火辣辣的热。
船还没靠岸,黑妹首先稀哩哗啦地吐了出来。黑妹吐完,人已迷糊,两条腿直不起来。
上了岸,罗中国对厉红旗说,你们先到桥上吹风去!便和曹卫兵解押犯人似的,把黑妹挟走了。
你感觉怎么样?还去不去吹风?厉红旗笑着对球球说。球球捂着胸口,想吐,却吐不出来。或许是不好意思在男孩子面前吐那些污秽的东西,令自己和别人难堪,因而极力忍住呕吐;或许是真的吐不来,只能任凭它们在肚子里翻江倒海。她的脸憋得比月光还白,慢慢感觉脚踩在棉花堆里,对于身体的重量失去了感觉,好像要变成一瓣羽毛,马上被风吹起来了。
你们,是不是偷偷把酒倒掉了,或者,喝的是白开水。球球的神智一点也不迷糊。
我送你回去吧。厉红旗低下头说,并不回答她的问题。
罗中国是喝杯啤酒就红脸的,喝这么多,居然一点事儿都没有。你们,是故意的。球球明白了。
我不知道,反正我喝的是酒,不信你闻闻。厉红旗张嘴朝她呵气。球球满鼻子都是自己的酒味,所有的气味都是酒味,哪里能闻到厉红旗呵出来的气味,再说,她也不可能把鼻子凑到他的嘴边。
我在酒厂,喝酒锻炼出来了。我是很能喝的,这样的一杯,根本不算喝酒。厉红旗停止呵气,进一步说明他没有骗人。厉红旗一边说,一边跟着球球上了断桥。
球球两腿有点打晃,他想伸手扶她,但她又稳稳地站住了,他和她只是第二次碰面,他不敢碰她。于是,厉红旗的手也在打晃。
你知道,这桥上发生了多少故事么?都在走路。那些脚步。什么是脚步?球球趴在桥栏上,摸着冰凉的石狮子,语无伦次。厉红旗不知道她在问谁,至少他回答不了她这个问题,石狮子能回答,但它开不了口。但是,在这一瞬间,他似乎听见了她心里的苦楚。她俏丽的身材忧伤地弯曲,两条乌黑的辫子垂悬在桥栏外面,像一双伸向河面乞讨的手。
球球,你吐出来了,才会舒服。来,跟我走,我有办法。厉红旗果断地拉着她的手,往酒厂方向走。球球越来越糊涂了,她开始咯咯乱笑,笑完又哭,一哭就喊妈妈。最后她终于像团泥一样瘫软。厉红旗把她抱上二楼,放在他的床上,东翻西翻,调好一杯白水,然后把她扶起来,拍着她的背说,来,把这杯水喝了就好了。球球嗓子发干,眼也不睁,迷糊地张嘴就喝。咕噜咕噜,才喝几口,身体就猛然一震“嗷”地一声,呕了一地。
对不起,把你这里弄脏乱了。球球呕完了,心里舒畅了,人也清醒了。厉红旗的房间里干净整齐,什么都像新的。她离开了他的床。外面有个小阳台,小阳台下面就是胭脂河,人好像住在河面上。
你住得真舒服。她站在阳台上说。
凑合吧,夏天确实很舒服。冬天风大,都不敢开门窗。现在也挺凉快了。你不要光看到好的一面嘛。厉红旗说。他看见她的身影嵌在月色中,很是柔和。
他们会把黑妹带到哪里去?重新回到房间里,球球想起喝醉了的黑妹。厉红旗摊开双手,表示他也不知道。
为什么要把我们喝酒?球球回到了最开始的那个问题。
我,还是跟你说了算了。厉红旗沉默半晌,做了向她坦白的决定。是这样,前几天,罗中国和曹卫兵两个人为一件事打赌。
打什么赌?
我说了,你不要生气。
我不生气。
他们两个为你是不是处女打赌。他们赌了一百块钱。让我来做鉴定。他们两人喝的是白开水。就是想让你喝醉。厉红旗不往下说,他想球球应该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你,所以,你把我带到宿舍来了?
天地良心,看你在桥上胡言乱语后,我就没打算做鉴定,当他们的证人了。你后来迷糊不清,我把你抱回来,只是为了让你吐出来,醒酒。小人才会乘人之危!
他说他抱她回来的,球球的脸刷地红了,眼睛在地面乱扫。厉红旗也半天没吭声。她这才闻到他身上的酒味很重,确信他喝的是真酒。但他为什么不和他们一样,喝白开水算了呢?她想。于是抬眼,头一回清清楚楚地看清厉红旗的长相。他比傅寒矮一点,五官没有特别出色的地方,但组合在一块,形成了一种厉红旗特有的味道,和其他人很不一样。她说不出来。他不像坏人。于是她笑了,说,你这个证人出卖了兄弟,看你怎么交差。她这么说,其实是想知道,他会告诉他们一个什么样的结果。球球,如果你不反对,我就说,你是个处女,不过,这样的话,罗中国就输一百块给曹卫兵了。厉红旗比球球大五岁,轻易地把握了她的心思。她脸又刷地红了一次,低头再笑,表示没有意见。谁输谁赢,是罗曹两个人的事情。
黑妹知道你们在打赌么?球球忽然问道。不,她不知道,她的任务是负责把你叫上贼船。厉红旗见她笑了,知道她没有怪罪,也高兴起来。
她要是同谋,我不饶她!她假装凶狠。
事情是不断变化的,坏事也有可能变好。要是没有这一次喝酒,我们也不能真正认识,对不对?厉红旗说话总是很有逻辑。
她明白厉红旗说的“认识”是指他和她,成了朋友,也就点了点头。
再说了一会话,他便送她回了她的住处。
球球从旧木桥上走过。或许是心思太急,她没有听到旧木桥发出的吱哑声,她更没有停在桥中间故意摇晃,让桥发出百鸟齐鸣的热闹声音。她马不停蹄地往家里赶。路边没有突然冒出来的花朵,吸引她,山草枯萎了,点把火就能燃起一座山头。只是石头还在脚底下滚,骨碌碌的没入枯草里。一个多时辰前,村里乡亲捎来母亲重病的消息,她懵了半晌,也来不及回住处收拾行装,就直接上路了。从小走惯了山路,她的两条腿和山路非常融洽。
此刻,风抚弄她脖子上的红丝巾,她行色匆匆的脸,和丝巾一样红。
过了桥,家就慢慢地近了,她的心却越来越害怕。她不知道母亲得了什么病,严重成什么样子,她的哥哥们为什么不把母亲送到镇里的医院去。她害怕母亲死了,现在已经死了,或者等她回来后死了,或者等她离开后死了。她放慢脚步,向家里张望,屋前地坪里没有人,门和窗口黑洞洞的,也看不到一个人影。这种平静使她放宽了心,减少了一点恐惧。当熟悉的气味扑鼻而来,像听到某种召唤,她加快了脚步。
回到家,她首先发现,母亲果然修整了猪圈,但圈里没有一头猪,挂满各种农具和干玉米棒子,做种的丝瓜,飘瓜等。她正要进屋往母亲房间里去,听见厨房有人说话,声音从黑暗的窗口传出来。
就三间房,你说妈会怎么个分法?球球听出来,这是大嫂的声音。
兄弟俩一人分一间,余下的一间肯定是给球球。大哥在说话。
妈把房子分给外面的人,说什么我也不同意。再说,一个妹子,迟早也是要嫁出去的人。
是啊,妈要是那样,就太蠢了。妈应该还有些积蓄。
她当然有积蓄,谁叫你平时不表现好一点,不向弟妹学?现在想要妈多给咱们,恐怕没那么容易了。
球球听清了,大哥大嫂在谈财产问题。但她听得一头雾水。大嫂说她是“外面的人”是不是指“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呢?她故意在猪圈里弄出一点声响,又咳嗽好几声才进了门,大哥大嫂已经停止了谈话。她和他们相互看了一眼,便低着头,进了母亲的房间。母亲的房间比厨房更暗,她躺在熏得灰暗的蚊帐里,身上盖着同样灰暗的被子。
怎么病了?又不到镇里去看医生?球球在离床一尺远的地方垂手站立。她闻到馊尿的气味。她看不清母亲的面孔。
前几天到山上锄草,闪了腰,就起不来了。也不知错动了哪里的土,造孽啊!母亲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嘴似乎捂在被子里,声音浑浊不清。
到镇里的医院去看看,到镇里的医院去看看。球球站着也一动不动,嘴里连续说了两遍。
看医生有什么用,中了邪气,打针吃药都没用的,后山的毛四婆占卜问过了。
她问了谁?
问了山里的鬼魂,说家里有克星。
球球记起小时候母亲骂她克死了父亲。她明白克星就是指她。
毛四婆没问有什么办法么?
问了,山里鬼魂说,克星命大,命硬,天晓得哟,这个乱坟堆里冒出来的家伙,要把老子折磨成什么样子。
母亲说“乱坟堆里冒出来的家伙”球球认为她指的是鬼魂。她觉得今天很奇怪,他们尽说些含含糊糊,模棱两可的话。
这个月的工资,全部给你。回去我找镇里的老奶奶算算,你把生辰八字给我,我问问她有什么办法。
这样也行。母亲咽了一口痰,停止发牢骚,手从被子底下伸出来,接过球球攥得很热的几张纸币。
很灵验的,她只摸着我的手,就算准了过去的一些事情。
老子要是能走,就亲自找她去算。
她现在在黑房子里呆着,不上街,一样给人算命,占卜。
嗯。母亲应着,好像要熟睡过去。
我现在就回镇里去问她。球球见母亲的病并不是很危急,就想立即动身往回镇里。
母亲嗓子里又“嗯”了一声,算是同意,然后只听见她鼻孔里的粗重呼吸。
球球从水缸里舀了一瓢冷水喝下肚,马不停蹄地往镇里赶。她看了看天色,估摸着到镇里前,天还不会黑,因此,比回的时候走得慢了一些。她一直在想,大哥说的“外面的人”母亲说“乱坟堆里捡来的家伙”他们到底是什么意思,或者,到底是指谁呢?他们看她的眼神,那么怪,好像她就是“乱坟堆里捡来的家伙”好像她就是“外面的人”她这么久没回来,走了这么远的路,大哥他们只用眼神打招呼,而且是那么不可思议的眼神。回来之前,球球不知道他们有说些什么,走了以后,她更不知道他们会说些什么了。母亲呢,母亲好像窝了一肚子的火,尤其是说“乱坟堆里捡来的家伙”时,似乎在咬牙切齿。她给母亲钱,母亲收下了,从来不问她在镇里累不累。她只记得母亲说过一句细心的话,那一次母亲要她回家相亲,嫁给一个是家里独苗的木匠,母亲说“肉色蜡黄,没有原来白了”那是她怀孕了,脸色变得难看,母亲看见了,但母亲没往那方面去想。母亲只关心她嫁不嫁给那个人,因为她收了别人的彩礼。
球球一路想着,悲伤在心底里弥漫。
她知道母亲不爱她,从小到大都不爱。现在她能赚钱了,母亲才没骂过她。当然也是因为她在不身边,骂不着了。母亲不爱我,是因为我是个克星吗?我为什么是个克星?为什么不是大哥或者二哥,凭什么就说我是克星呢?她走到旧木桥上,脚下的溪水并不大,沟壑也不深,实在没什么可怕的。但是她永远记得,她小时候对它们的畏惧。她现在也不怎么怕母亲了,她离开了母亲,有了自己的工作,并且,过了年以后,她还会成为白粒丸店的老板娘。想到这儿,她有些骄傲,有些兴奋,便站在桥中间猛烈地摇晃了几下,她听见群鸟扑愣着翅膀,叽叽喳喳地一阵乱叫。
到镇里时,天果然还没煞黑。她饿了,想先到店里吃碗白粒丸,再去找老奶奶占卜。
黑妹似乎不太高兴。自从那晚在船上喝醉后,黑妹就有了心事。
厉红旗来过,好像找你有事。黑妹很不情愿地说。
噢,回头我问问他。球球边吃边答。
你们,那天晚上谁醉了?黑妹指的是球球和厉红旗。
好像只有你醉了。球球说。
那厉红旗没醉吗?黑妹问。
他酒量大。球球说。
你酒量也不小。黑妹揶揄。
你到底想知道什么呢?球球放下筷子。
我,我想知道,厉红旗是不是喜欢上你了!黑妹瘪瘪嘴,干干脆脆地说了出来。
我怎么知道,你为什么不去问他?球球不高兴了,她正为家里的事烦,黑妹又来找这些岔子。
我我不敢。黑妹老老实实地说。球球见黑妹这副神情,明白黑妹喜欢厉红旗了,她知道喜欢和想念一个人的滋味,因而又同情起黑妹来。于是便说道,你放心好了,我和厉红旗只是好朋友,没有别的关系,你要追他,就抓紧时间表白,镇里喜欢他的女孩子不少,你别错过了机会。球球鼓励并提醒黑妹。黑妹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好像只有球球才有资格成为她的情敌,听球球一说,立马高兴起来,唱着“九九那个艳阳天来哟”欢欢喜喜地抹她的桌子,扫她的地。
这个时候,球球才觉得脚疼,手摸过去,发现脚后背被鞋子磨起两个很大的血泡。也不知道是脚娇贵了,还是因为太长时间没有回家,没有走山路,才会这样。或者,和鞋子也有很大的关系。反正脚上起泡了。不戳穿它们,这血泡将越磨越大,戳穿了,鞋子就会磨皮里的肉,那更疼。她看见黑妹脚上的是双球鞋,就想用脚上的半高跟人造革皮鞋和她暂时交换了,黑妹的球鞋是新的,却是不肯换,她便顾不得理会血泡,穿过市场,一路往程小蝶家走去。
对于程小蝶家,她已经很熟悉了。她记住这条路,记住程小蝶的房子,记住进屋后的脚步、方向,这一切,就像记住一个梦那样清晰。到程小蝶家,天已经煞黑了。程小蝶正准备出门,见球球来了,便朝屋里喊了道,奶奶,球球来了。球球很奇怪,程小蝶怎么知道,她来这里,就是找老奶奶的呢?程小蝶总是出门,到哪里玩呢?她听见老奶奶在屋子里咳嗽,就朝程小蝶笑一声,钻进屋子里。
我妈前几天在山上锄草,闪了腰,起不来了。后山的毛四阿婆说是中了邪。她也没办法,所以我带了我妈的生辰八字来,请你算一算。球球顺利地摸到椅子,坐好,并报上母亲的出生年月。
她动了不该动的土。这是要死人的。今天老奶奶嗓子沙哑,但是反应灵敏。好像她早料到了这件事的发生。
啊?球球受了惊吓。
是要死人的啊!要死人的,要死人的,谁也没有办法,谁也没办法,没办法老奶奶毫无意义地重复,念叨起来像精神失常的癫子。
她,会死么?球球没想到事情这么严重。并且,希望被老奶奶一句话就堵死了。她竖起耳朵,又听到金属碰撞的声音。
谁会死,没有人知道。雾气重重,我看不见。但是,她死了,你不会悲伤。人因为爱而悲伤。你也许会流泪。你若悲伤,那也是为你自己悲伤。老奶奶的话像在胡同里转,拐弯抹角,球球听得云里雾里。她努力捕捉老奶奶的意思。她其实并不紧张,即便老奶奶回答了,将死的人,会是母亲,她真的不悲伤。至少现在,她没有一丝悲伤的感觉。只是当她想到自己,父亲母亲都扔下她走了,终于孤怜怜的了,才很难过。
此刻,她已经习惯了老奶奶房子里的黑,她好像在黑暗中看见了一切。她的眼睛和她的心都适应了在黑暗中说话,在黑暗中微笑,在黑暗中想像老奶奶的样子。她不再像第一次来那样害怕,身体发冷,眼里总有许多似花非花的形影在空中晃动,还有肥皂泡一样飘浮明灭的绚丽色彩。她像到一个老邻居家一样,精神和肉体都放松了,堆在椅子上。老奶奶知道她心里许多的秘密,老奶奶是她最知心的人,当然她还有另一个知心朋友,那就是县长。但是县长不会给她解释许多道理,不会给她算命,也不会劝慰和开导,县长全盘接纳了她的友谊,只会以沉默和呓语的方式给予回应。
球球觉得自己的身体在椅子里漫延开来,整个房子里的黑暗,都是她,她就是这种黑暗。黑暗里流淌轻悠的惆怅。忽然,一股熟悉的气味,不知从哪个方向飘来,钻入她的鼻孔,浸入心肺,把她的心涂上了一层温馨。
哪里来的,哪里来的呢?她闭了眼睛,轻轻耸动鼻翼,她分辨不出气味飘来的方向,因为满屋子都是,满屋子都是啊。黑暗包融气味,气味融入黑暗,黑暗就是这种气味,就是这种气味。
为什么以前没闻到过呢?或许是因为,前两次都太过紧张、害怕,或者急于知道婚姻之命,注意力完全集中在一件事上,嗅觉就变得迟钝了。或许是闻到了,鼻子和心不在一起,便疏忽了。总之,现在,她的鼻子真实地闻到了,是花母猪的乳香气味!她缓缓气,再深深地呼吸,花母猪的乳香消失了,她闻到的只是臭,脚臭、汗臭,以及其它分泌物的臭味。
嗒,嗒。两下轻微的、沉闷的声响。似乎有水滴掉下来,像屋檐的水,滴在积水沟里。那两滴水珠应该很大,如果是眼泪,那必定得储满眼眶,储满了心灵的一滴,砸在布鞋面上,也能发出那样的声音。球球摸了摸自己的眼睛,它们是干燥的。如果是眼泪,也不是从她的眼里落下。是雨水么?天气晴朗好几天,屋顶的积水,早干了。是不是虫子掉进了老奶奶的尿桶?或者,老奶奶咂巴了两下,是她粘滞的唾液与舌头和嘴唇间发出的声响?她想,应是这样吧,因为,她听见老奶奶说话了:
人,被投放到这个世界上,身不由己,必得经历困苦、伤痛。我给你讲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很长,很长,很长
这个故事很长,很长。你要是想睡了,就把耳朵支着,醒着。这个故事,与你没有关系,与听着的有关系,与死了的没有关系,与活着的有关系。你可以认为,与你有关系,也可以认为,与你没有关系。你也许感兴趣,我不讲完不会停止;你也许感到乏味,你可以在中途溜走。但请你走的时候,不要弄出什么声响,不要将我打断。在听的过程中,不要发出任何声响,不要问我任何问题,因为,到故事结束,所有的问题,都自动解决了。
那一年,我比现在年轻得多。你肯定没想过,黑暗的屋子里,这个我,也年轻过。我年轻过,的确年轻过。年轻时,我虽然看不见,还是爱穿鲜艳的衣服。我穿着鲜艳的衣服,坐在百合街的街头,替人看相,算命,抽签、占卜,问凶。老老实实说一句,我自己都没想到,生意会那么好。听说别的算命的人,穿得黑森森的,透着一股阴气,人走过去,就觉得冷,害怕。我的鲜艳衣服,让他们感到温暖,踏实,可信。因此,从我这里算命后离开的人,心情都很不错。我给男的、女的、老的、少的、近处的、远方的,不计其数的人算过不计其数的命,摸过不计其数的手。那些手啊,软的、硬的、长的、短的、胖的、瘦的、粗糙的、细腻的、脱皮的、长茧的、断指的、六指的,都很不一样,他们的命运也各不相同。不过,悲惨的只是极少数,挫折的多,几乎都是不顺心。话说回来,顺心的话,谁还会想到去算命呢?我就是那样坐在百合街上,一天说到晚,每天要喝十几杯水,要上十几回厕所,打几十个嗝。当然我这些和故事没有关系,但是,也有关系,这是故事的背景,那个女孩子就是在这样的背景里出现的。
那时是初春呐!你知道,春寒料峭,那个冷啊,那个冷。上午,我坐在百合街晒太阳。早晨的太阳,越晒越冷,我的脚指头冷得发疼。街上的积水的地方,都结了冰,我听人把冰块踩得噼哩啪啦地碎裂,小孩子还把冰块还踢到了我的脚边上。
我要抽签、算命。我听见一个女孩子说。她来得这么早,也不知从哪里赶来的。我把握着一把纸签的手递给她,请她抽一支。她抽了,过了一阵,才报了签号,我猜测她肯定自己把签上的字句读了一遍,对于签好签到坏,已经有了心理准备。抽签只是测个时运,我也只是照签稍微解释了一番。
你不知道,女孩子抽的是一支下下签。她默默地呆了一阵,显然被这支下下签搅坏了心情。于是我对女孩子说,妹子,一支签而已,不必太放在心上。事情总是在变化的,比如乐极生悲,否极泰来,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我这么说,她并没有高兴起来。
给我算算命,不,是算一算他,什么时候回来。她几乎是带着哭腔了。她把一个男人的生辰八字告诉我,请我认真算一算,有话直说,不要怕她承受不了,就对她隐瞒什么。我想,这妹子一定遇到了什么重大的事情,当然不敢马虎。她还讲了她和他各自的状况。在什么样的背景和什么样的心情下来算命,这对我来说是很关键的。有的时辰云山雾罩,有的时辰万里无云。她简单地说了,说的过程中,她哭了,眼泪滴在我的鞋面上。听完后,我觉得这种事情根本不需要来算,他的男人十有八九不会回来了。或者说,他很巧妙地抛弃了她。他在当兵,第一年回来的时候,他和她相互爱恋,第二年回来,他说他要调到更远些的部队——西藏去锻炼,她和他偷偷尝了禁果,她把自己献给他,希望拴住他,让他在最遥远的地方也想念她。但是,他回到部队就来信了,说自己在外艰苦,生死未卜,回来千山万水,不知道哪一天相逢,他不能担误她的青春了。
我很想告诉她,不是以算命的方式,而是以一个朋友的方式提醒她,这个男人,不会回来了,你不必算命,也不必等他,不必自欺欺人。但是,我犹豫了,我没有说,我不是她的朋友,我要是毁了她的希望,我还会成为她的敌人。我只是一个算命的,我只算命,我不掌握别人的命运,我不能毁了她的希望。
我告诉她,他的八字上写了,这个夏天,他会回来,是的,夏天的时候,他会回来。恋爱中的女人是愚蠢的动物,一点也没说错。她完全不会思考,她信了我的话,放宽了心。我欺骗她后,自己也很难受。我觉得,对不起她的信任,但是,另一方面,我又感到安慰,我没有毁掉她美好的期盼,我没有,没有。
后来,她要我给她自己算命。我说把手给我吧。她便递给我一双手,右手攥着一条丝巾,可能是身体发热,因此从脖子上取了下来。等她把右手空出来,我摸到她的手,一双瘦骨嶙峋的手。手指头很长,关节突出,但是并不粗糙。我因而想到,她是一个纤瘦的女孩子。她应该很漂亮,像一株竹子,窈窕。可惜,我看不见她。
我是后来才知道,这个女孩子她根本不信命,从来不算命,她实在是没有办法,才来算命,她只是算一算而已。她或许是太孤单。她很矛盾。她手里想抓紧一点东西。她想掌握未知的世界。
我虽然是个瞎子,但我看见的,知道的,比常人要多。
春天就那么过去了。春天过去,就像春天没有来过。夏天就这么来了。夏天来了,就像夏天一直不曾离去。我仍是坐在百合街上。不过,不敢晒太阳,我坐在凉棚下。天气很热,人像浸在一盆温水里。没有风,一丝风也没有。心静自然凉。我在凉棚下摇着蒲扇。
那时候,太阳应该偏西了。我感觉一个肥胖的人,笨拙地在我面前坐下了,她喘不过气来,我能想像汗珠子正顺着她的面颊流淌。我侧耳听着,等待来人开口说话。但是,半天没有声音。我想,不会是一个乘凉歇脚的吧?但是,这个人的身上,有一股似曾相识的气味。你不知道,我的鼻子非常,非常灵敏,这是我家的遗传。我嗅出来,但我记不起来。每天来来往往的人太多,我记不住。我还是等。我其实有些焦灼了。来者为什么不说话?她有什么事?有什么顾虑?我暗自揣测。
夏天来了,夏天快过去了,他,没有回来。来者开口了。是春天的那个女孩子。我之所没有感觉到是她,是因为,春天的时候,她是轻盈的,纤瘦的,而不是这样呼吸粗重,显得笨拙。这个结果是意料中的,但是,我怎么向这个女孩子交待,怎么自圆其说?女孩子并没有质问我,她好像是一个人坐在那里,喃喃自语。她喘气,擦汗,好像走了很远的路。
夏天来了,夏天快过去了,他,没有回来。我说。我不知道说什么,我只有重复她的话。他,没有回来,也许是秋天,秋天,秋天啊,落叶归根之时。我又说。我已经感觉到,女孩子的身体不一样了,她已经不是一个人了。我不能再继续欺骗,这件事,已经牵涉了另一个生命。我只说,也许啊,也许。这不应是一个算命的人说的话,世事就是也许,没有定数,我说的,都是废话。
他,没有回来,也许是秋天,秋天,秋天啊,落叶归根之时。她说。她的语调和我的一模一样。我惭愧了,我觉得是她在给我算命。我伸手摸了摸她的小腹,它很突出了,我感觉皮肤下面有东西在动。一个小生命在动。我吓了一跳。生命是这样酝酿的。这很神奇。
他要是秋天不回来,也许是冬天回来,也许是春天回来。她说,她似乎不再寻找答案了。她似乎知道答案了。她没有再问我什么。她坐了很久,天快黑的时候,才离开。
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那天夜里,我想了很久。我真的关心她了,替她担心,为她着急了。他会回来吗?落叶归根的时候,他要是能回来,娶她,那应是人世间最美好的事情。真的,美好。一个没出嫁的女孩子,她哪里来这么大的勇气,把孩子生下来呢?是什么给了她力量,又是什么给了她支撑呢?你敢吗?谁敢呢,还没结婚,就挺着大肚子,并且要挺到把孩子生下来。我当时想,这女孩子不是有毛病,就是发疯了,一个正常人,怎么会干出这样的事来。但是,如果她是正常的,你,难道你不敬佩么?难道你会唾弃么?你听了,会无动于衷么?你应当惭愧,除了爱情,除了爱,除了珍惜,不会有别的原因,成为她做这件事的动力。你不感动么?每次想起这个女孩子,想起她的事情,我就会哭一次。你看,我老泪都流出来了。
我慢慢地着急了。我不知道那个女孩子,一个人,如何去面对一个新生命的降临。新生命来到这个世界以后,她又会怎么去安排自己的生活。换了你,你会怎么样呢?日复一日,我惴惴不安。
没有她的消息,也没有他的消息。
百合街上的酷暑渐渐地淡了,风扫过去,干枯的落叶哗啦啦响。天气凉了,然后是冷了。有些声音也像捂上了衣服,不像夏天那样,脆生生的。我预感那女孩儿会来了,我希望听到她的好消息,我希望她抓着我的手朝我喊:他回来啦!很奇怪,我觉得我也在等他回来。其实从夏天开始,我就开始和女孩子一块等待。毕竟我骗过她,我骗她,他夏天就会回来,或许因为这点希望,她才把孩子怀下来。也许是我害得她进退两难。现在,秋天了,肚子里的孩子快要出世了,她肯定会坚持到底,任何人都不能阻拦她,想阻拦她也迟了。
她来的时候,已是深秋。当时我正在吃白粒丸。不用问,我知道,他没有回来。而孩子,马上就要生下来了。她的情绪有些转移,做母亲的幸福与快乐,不着痕迹。但我还是感觉到了。天然的母性,在每一个雌性动物身上,自然存在。这是一种本能。这时候,她和我,已经有点像老朋友了。她说,她来,只是因为她想找个人,随便说说他。她来,并不是因为我的命算得准。她说她不信这些东西。她只是想找一个人,和她共同期盼,等待,那样的话,她就不会太孤单。我听着,心里一阵酸楚,不,是痛楚。我和她都不知道,以后,那个他,还会不会回来。人算,不如天算,除了听天由命,我和她又能做些什么?我又能帮她什么?
你摸摸。这儿。她伸出左手。我的手摸索过去。这儿,上面一点。她说。我摸到了,一个圆点,一层硬壳。怎么会变成这样?我问。一个愚蠢的记号,等孩子出来,我也要给他做同样的记号,苦命的记号。听说,这样的话,孩子长大成人后,并不会真的苦命。她说。听不出她有什么难过。这孩子一出生,就要受这样的创伤,真是苦了他。我无话可说,但愿像她说的那样,这样做,能使孩子长大后幸福一些。
然后我会到西藏去,到西藏去,找他,我许文艺一定要亲口告诉他,他做了父亲。她平静地说。又是一个惊天动地壮举。我大吃一惊。其实,我不应该吃惊。一个有勇气独自把孩子生下来的人,还有什么事,是她所不敢做的。所以,我很快认可了她的想法,只是提醒她,那么远的路程,路上会吃不少苦头。不过,还有什么苦头,比她已经经历的更苦?你看,看我的老泪又流下来了。你无法想像,你可以想像,她一路到遥远的西藏的千辛万苦。
这是我最后一次碰到她。后来,不知她的去向。
冬天到了。冬去春来,春来冬去,一年又一年,一直没有她(他)的消息,一直没有,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