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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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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很小时开始,我就想当艺术家。艺术家穿着灯芯绒的外套,留着长头发,蹲在派出所的墙下──李家口派出所里有一堵磨砖对缝的墙,颜色灰暗;我小舅经常蹲在这堵墙下,鼓起了双腮。有些时候,他身上穿的灯芯绒外套也会鼓起来,就如渡黄河的羊皮筏子,此时他比平时要胖。这件事留给我一个印象,艺术家是一些口袋似的东西。他和口袋的区别是:口袋绊脚,你要用手把它挪开;艺术家绊脚时,你踢他一下,他就自己挪开了。在我记忆之中,一个灰而透亮的垂直平面(这是那堵墙的样子)之下放了一个黄色(这是灯芯绒的颜色)的球,这就是小舅了。

    在派出所里能见到小舅。派出所是一个灰砖白墙的院子,门口有一盏红灯,天黑以后才点亮。那里的人一见到我就喊:“啊!大画家的外甥来了!”有种到了家的气氛。正午时分,警察在门边的小房间里煮切面,面汤的气味使人倍感亲切。附近的一座大地咖啡馆里也能见到小舅,里面总是黑咚咚的,不点电灯,却点腊烛,所以充满了呛人的石腊味。在咖啡馆里看人,只能看到脸的下半截,而且这些脸都是红扑扑的,像些烤乳猪。他常在那里和人交易,也常在那里被人逮住,罪名是无照卖画。小舅常犯这种错误,因为他是个画家,却没有画家应有的证件。被逮住以后,就需要人领了。

    派出所周围有一大片商店,是上世纪五十年代建造的大顶子瓦房。人行道上还有两行小银杏树,有人在树下生火烤羊肉串,烤得树叶焦黄,景色总像是秋天;后来那些树就死掉了。他住的地方离那里不远,在一座高层建筑里有一间一套的房子──那座楼房方头方脑,甚是难看,楼道里也很脏。不管你什么时候去找──我舅舅总不在家,但他不一定真的不在家。

    我舅舅是个无照画家,和别人不同的是,他总在忙些正事。有时他在作画;有时他卖画,并且因此蹲在派出所里。他作画时把房门锁上,再戴上个防震耳罩,别人来敲门听不见,打电话也不接,独自一人面对画架,如痴如狂。因为他住在十四层楼上,谁也不能趴窗户往里看,所以没人见过他作画,除了一个贼。这个贼从十三楼的阳台爬上来,打算偷点东西,进了我舅舅的客厅,看到他的画大吃一惊,走过来碰碰他说:哥们儿,你丫这是干嘛呢?我舅舅正画得入迷,呜呜地叫着说:别讨厌!老子在画画!那个贼走到一边蹲下看了一会儿,又忍不住走过来,揭掉小舅左边的耳罩说:喂!画可不是这种画法!我舅舅狠狠地搡了他一把,把他推倒在地,继续作画。那人在地上蹲了很久,想和我舅舅谈谈怎样作画的问题,但始终不得机会,就打开大门走掉了,带走了我舅舅的录相机和几千块钱,却留下了一张条子,郑重告诫我舅舅说:再这样画下去是要犯错误的,他自己虽然偷东西,却不忍见到小舅误入歧途。作为一个善良的贼,他对失主的道德修养一直很关心。我舅舅说,这条子写得很煽情──他的意思是说,这条子让他感动了。

    后来有一天,我舅舅在派出所里遇上了那个偷他东西的贼:他们俩并排蹲在墙下。据我舅舅说,那个贼穿了一双灯芯绒懒汉鞋,鞋上布满了小窟窿。此君的另一个特徵是有一头乱蓬蓬的头发,上面全是碎木屑。原来他是一个工地上的民工,有时做木工的活,这时候头发上进了木屑;有时候做焊工的活,这时脚上的鞋被火花烫出了很多洞;有时候做贼,这时候被逮住进了派出所。我舅舅看他面熟,但已不记得他是谁。

    那个贼很亲热地打起了招呼:哥们儿,你也进来了?我舅舅发起愣来,以为是个美术界的同行,就含混地乱答应着。后来贼提醒他道:不记得了?上回我到你家偷东西?我舅舅才想了起来:啊!原来是你!good摸rning!两人很亲切地聊了起来,但越聊越不亲切,最后打了起来;原因是那个贼说我舅舅满脑子都是带颜色的豆腐渣。假如不是警察敲了我舅舅的后脑勺,小舅能把那个贼掐死;因为他还敢说我舅舅眼睛有毛病。实际上我舅舅眼睛是有外斜视的毛病,所以老羞成怒了。警察对贼在艺术上的见解很赞成,假如不是他屡次溜门撬锁,就要把他从宽释放。后来,他们用我舅舅兜里的钱给贼买了一份冰激凌,让他坐在椅子上吃;让我舅舅蹲在地下看。当时天很热,我舅舅看着贼吃冷食,馋得很。

    我常上派出所去领小舅,也常在派出所碰上那个贼。此人是唐山一带的农民,在京打工已经十年了。他是个很好的木工、管子工、瓦匠,假如不偷东西,还是个很好的人。据说他溜进每套房子,都要把全屋收拾乾净,把漏水的龙头修好,把厨房里的油泥擦乾净,把垃圾倒掉;然后才翻箱倒柜。偷到的钱多,他会给检查机关写检举信,揭发失主有贪污的嫌疑,偷到的钱少,他给失主单位写表扬信,表扬此人廉洁奉公。

    他还备有大量的格言、人生哲理,偷一家、送一家。假如这家有录相带,他都要看一看,见到淫秽的就带走,以免屋主受毒害。有些人家录相带太多,他都要一一看过,结果屋主人回家来把他逮住了。从派出所到居委会,都认为他是个好贼,舍不得送他进监狱,只可惜他偷得太多,最后只好把他枪毙掉,这使派出所的警察和居委会的老大妈一齐掉眼泪。这个贼临死还留下遗嘱,把尸体捐给医院了。我有个同学考上了医科大学,常在福尔马林槽里看到他。他说,那位贼兄的家伙特别大,躺在水槽里仪表堂堂,丝毫也看不出是个贼,虽然后脑勺上挨了一枪,但不翻身也看不出来。每回上解剖课,女生都要为争他而打架。

    我舅舅犯的只是轻罪,但特别的招人恨。这是因为他的画谁也看不懂,五彩缤纷,谁也不知画了些什么。有一次我看到一位警察大叔手拿着他的画,对他厉声喝斥道:小子──站起来说话──这是什么?你要是能告诉我,我替你蹲着!我舅舅侧过头来看看自己的作品,又蹲下去说:我也不知这是什么,我还是自己蹲着好了。在我看来,他画了一个大旋涡,又像个松鼠尾巴。当然,哪只松鼠长出了这样的尾巴,也实属可恨。我舅舅原来是有执照的,就是因为画这样的画被吊销了。在吊销他执照之前,有关部门想做到仁至义尽,打出了一个名单,上面写着:作品1号“海马”;作品2号“袋鼠”;作品三号“田螺”;等等。所谓作品,就是小舅的作品。引号里是上级给这些画起的名字。冠之以这些名目,这些画就可懂。当然,那些海马、袋鼠和田螺全都很古怪,像是发了疯。只要他能同意这些名称,就可以不吊销他的执照。但小舅不肯同意,他说他没画海马和袋鼠。人家说:你不画海马、袋鼠也可以,但总得画点什么;我舅舅听了不吭气也罢了,他还和人家吵架,说人家是傻逼。所以他就被从画家队伍里开除掉了。

    如你所知,我的职业是写小说。有一次,我写了一个我大舅舅的故事,说他是个小说家、数学家,有种种奇遇;就给自己招来了麻烦。有人查了我家的户口存根,发现我只有一个舅舅。这个舅舅七岁上小学,十三岁上中学,美术学院油画系毕业,现在是无业游民。人家还查到他从小学到中学,数学最好成绩就是三分,如果他当了数学家,无疑是给我国数学界抹黑。为此领导上找我谈,交给我一个故事梗概,大意是:我舅舅出世时,是一对双胞胎。因为家贫难养,就把大的送给了别人。这个大的有数学才能,也能编会写,和小舅很不同,所以他和小舅是异卵双胞胎。有关这一点,梗概里还解释道,我过世的姥姥是山东莱西人,当地的水有特殊成份,喝了以后卵子特别多。就因为是莱西人,我姥姥像一条母黄花鱼。领导上的意思是让我按这个梗概把小说改写一下,但我不同意──我姥姥带过我,我和她感情极深。我还以为,作为小说家,我想有多少舅舅,就有多少舅舅,别人管不着。我因此犯了个错误,被吊销了执照──这件事已经写过,不再赘述了。

    我去领小舅的年代,我妈也在世。我舅舅有外斜视的毛病,双眼同时往两边看,但比胖头鱼的情况还要好一些。我妈的眼睛也是这样。照起镜子时,我妈觉得自己各方面都漂亮,只有这双眼睛例外,她抱怨自己受了小舅的拖累。因为她比小舅先生出来,以谁受谁拖累还不一定。她在学校里教书,所习专业和艺术隔得很远,但作为小舅的姐姐,我妈觉得自己应该对他多些理解,有一次说,把你的画拿来我们看看。小舅却说:算了吧,看了你也不懂。我妈最恨人说这世界上还有她不懂的事,就把盘子往桌子上一摔说:好,你请我看也不看了!你最好也小心一些,别出了事再让我去领你!小舅沉默了一会儿,从我家里走出去,以后再也不来。去派出所领小舅原是我妈的义务,以后她就拒绝履行。但是小舅还照样要出事,出了事以后放在派出所里,就如邮局里有我们的邮件,逾期不领要罚我们的钱。所以只好由我去了。

    从很小的时候我就渴望爱情。我的第一个爱人是小舅。直到现在,我还为此而难为情。我舅舅年轻时很有魅力,他头发乌油油的,又浓又密,身上的皮很薄──他很瘦,又很结实,皮肤有光泽;光着身子站着时,像一匹良种马,肩宽臀窄,生殖器虽大,但很紧凑──这最后一点我并不真知道。我是男的,而且不是同性恋。所以你该去问小舅妈。

    小时候我长得细胳臂细腿,膝盖可以往后弯,肘关节也可以往后弯;尖嘴猴腮,而且是包茎。这最后一点藏在内裤里面看不见。我把小舅从派出所里领了出来,天气很热,我们都出了一身臭汗。小舅站在马路边上截“面的”要带我去游泳。这使我非常高兴;甚至浮想连翩。忽然之间,膝盖后面就挨了他一脚。小舅说:站直了!这说明我的膝盖正朝前弯去,所以我在矮下去。据说膝盖一弯,我会矮整整十公分。又过了一会儿,我又挨了小舅一脚。这说明我又矮下去了。我不明白自己矮点关他什么事,就瞪眼看着他。小舅恶狠狠地说道:你这个样子真是讨厌!我确实爱小舅。但是这个坏蛋对我不好,这很伤我的心。

    我舅舅外斜视,我觉得他眼中的世界就如一场宽银幕电影,这对他的事业想来是有好处的。从科学的角度来说,眼睛隔得远,就会有更好的立体感,并且能够更好地估计距离。二十世纪前期,激光和雷达都未发明,人们就用这个原理来测距,用一根横杆装上两个镜头,相距十几米。因为人的眼珠不可能相距这么远,靠外斜视来提高视觉效果总是有限。

    后来车来了,我和小舅去了玉渊潭。那里的水有股泥土的腥味,小舅还说,每年冬天把水放干净,都能在泥里找到几个只剩骨头的死人。这使我感到在我身下的湖底里,有些死尸正像胖大海一样发开,身体正溶解在着墨绿色的水里;因此不敢把头埋进水面。把我吓够了以后,小舅自己游开,去看岸上女孩子的身材。据我所见,身材一般,真有一流身材的人也不到湖里来游水。不管有多少不快,那一天我总算看到了小舅的身体。他的家伙确实大。从水里出来以后,guī头泡得像蘑菇一样惨白。后来,这惨白的guī头就印在了我脑海里,晚上做梦,梦见小舅吻了我,醒来擦嘴唇──当然,这是个恶梦。我觉得这个惨白的guī头对世界是一种威胁。从水里出来以后,小舅的嘴唇乌紫,眼睛里布满了血丝。他给我十块钱,叫我自己打车回去,自己摇晃着身躯走开了。我收起那十块钱,小心翼翼地跟着他,走向大地咖啡馆,走向危险。因为我爱他,我不能让他一人去冒险。

    我舅舅常去大地咖啡馆,我也常去。它是座上世纪中叶建造的大屋顶瓦房,三面都是带铁栅栏的木窗。据说这里原来是个副食商场,改作咖啡馆以后,所有的窗子都用窗帘蒙住了。黑红两色的布窗帘,外红里黑,所以房子里很黑。在里面睡着了,醒来以后就不知是白天还是黑夜。除非坐在墙边的车厢座上,撩起了窗帘,才会看到外面的天光和满窗台的尘土。所有的小桌上都点着廉价的白色腊烛,冒着黑烟,散发着石腊的臭气,在里面呆久了,鼻孔里就会有一层黑。假如有一个桌子上点着无烟无臭的黄色腊烛,那必是小舅──他像我一样受不了石腊烟,所以总是自带腊烛。据说这种腊是他自己做的,里面掺有蜂蜡。他总是叫杯咖啡,但总是不喝。有位小姐和他很熟,甚至是有感情,每次他来,都给他上真正的巴西咖啡,却只收速溶咖啡的钱。但小舅还是不喝,她很伤心,躲到黑地里哭了起来。

    我希望自己能看到小舅卖画的情形,下功夫盯住了他,在大地咖啡馆的黑地上爬,把上衣的袖子和裤子全爬破了。服务小姐端咖啡过来,手里打着手电筒,我也爬着躲开她们。偶尔没爬开,绊到了她们的脚上,她们摔了盘子高叫一声:闹鬼啊!然后小舅起身过来,把我揪出去,指着回家的路,说出一个字:“滚”我假装走开,一会儿又溜回来,继续在黑地上爬。在黑暗中,我感觉那个咖啡馆里有蟑螂、有耗子,还有别的一些动物;其中有一个毛茸茸,好像是只黄鼠狼。它咬了我一口,留下一片牙印,比猫咬的小,比老鼠咬的大。这个混帐东西的牙比锥子还要快。我忍不住叫了一声“他妈的!”又被小舅逮住了。然后被他揪到外面去,然后我又回来。这种事一下午总要发生几回,连我都烦了。

    后来,我舅舅终于等到了要等的人,那人身材粗壮,头顶秃光光,不住地朝他鞠躬,大概为不守时而道歉罢。我觉得他是个日本人,或者是久居日本的中国人。他们开始窃窃私语,我舅舅还拿出彩色照片给对方看。我认为,此时他正在谈交易,但既没看到画,也没看到钱。当然,这两样东西我也很想看一看,这样才算看清了艺术家的行径。他们从咖啡馆里出来后,我继续跟踪。不幸的是,我总在这时被我舅舅逮住。

    他藏在咖啡馆门边,或者小商亭后面,一把揪住我的脖领子,把我臭揍一顿──这家伙警觉得很。他们要去交割画和钱,这是可以被人赃并获的危险阶段,所以总是往身后看。在跟踪小舅时,必须把他眼睛的位置像胖头鱼考虑在内。他的视野比常人开阔,不用回头就能看到身后的事。一件事我始终没搞清楚:警察是怎么逮住他的。大概他们比我还要警醒吧。

    有一天,我在街上遇上那个日本人,他穿着条纹西装,挎着一个身材高挑的女郎。这位女郎穿着绿色的丝质旗袍,身材挺拔,步履矫健,但皮肤粗糙,看上去有点老我往她脸上看了一下,发现她两眼间的距离很宽,就心里一动,跟在后面。她蹲下整理高跟鞋,等我从身边走过时,一把揪住我,发出小舅的声音说:混蛋,你怎么又跟来了!除此之外,她还散发着小舅特有的体臭。开头我就怀疑是她是小舅,现在肯定了。我说:你怎么干起了这种事?他说:别胡扯!我在卖画。你再跟着,我就掐死你!说着,小舅捏着我肩膀的指头就如两道钢钩,嵌进了我的肉。要是换个人,准会放声大哭。但我忍得住。我说:好吧,我不跟着你,但你千万别这样叫人逮住!等他放开手,我又建议他戴个墨镜──他这个样子实在叫人不放心。说实在的,干这种事时把我带上,起码可以望望风。但是小舅不想把我扯进去,宁可自己去冒险。假如被人逮到,就不仅是非法交易,还是性变态。我还听说,有一次小舅在身上挂了四块硬纸板,蹲在街上,装做一个邮筒,那个日本人则装成邮递员去和他交易。但这件事我没见到,是警察说的。还有一次他装成中学生,到麦当劳去扫地,把画藏在麦当劳的垃圾桶里;那个日本人装成垃圾工来把画收走。这些事被人逮到了,我所以才能知道。

    但小舅不会次次被人逮到,那样的话他没有收入,只好去喝西北风。有一次我到百花山去玩,看到有些当地人带着小驴在路边,请游客骑驴游山,就忽发奇想,觉得小舅可能会扮成一条驴,让那个日本人骑上,一边游山,一边谈交易。所以我见到驴就打它一下──我是这样想的:假如驴是我舅舅,他绝不会容我打他,必然会人立起来,和我对打──驴倒没什么大反应,看来它们都不是小舅。驴主却要和我拼命,说道:这孩子,手怎么这样贱呢!看来小舅还没有想到这一出──这很好,我可不愿让舅舅被人骑。我没跟他们说我在找舅舅,因为说了他们也不信。这是我游百花山的情形。

    有一阵子我总想向小舅表白:你不必躲我,我是爱你的。但我始终没这样说,我怕小舅揍我。除此之外,我也觉得这话太惊世骇俗。小舅的双眼隔得远,目光朦胧,这让人感觉他离得很近。当然,这只有常受他暗算的人才能体会到。我常常觉得自己在危险的距离之外,却被他一脚踢到。据说二十世纪的功夫大师李小龙也有这种本领,但不知他是否也是外斜视。

    警察叔叔说,小舅也有一点好处,那就是被“抄”着以后从来不跑,而是迎着手电光走过来说:又被你们逮住了。他们说:小舅不愧是艺术家,不小气,很大气。这个“抄”字是警察的术语,指有多人参加的搜捕行动。我理解它是从用网袋从水里抄鱼的“抄”字化出来的。在这种情况下,鱼总是扑扑腾腾地乱跳,所以很小气。假如它们在袋底一动不动地躺着,那就是很大气的鱼。可惜此种水生脊椎动物小气的居多,所以层次很低。我舅舅这条大

    气的鱼口袋里总是揣着一些卖画得来的钱,就被没收了。

    假如这件事就此结束,对双方都很方便。但这样做是犯错误。正确的作法是没收了赃款以后,还要把小舅带到派出所里进行教育。小舅既然很大气,就老老实实地跟他们去了。我总觉得小舅在这时跑掉,警察叔叔未必会追──因为小舅身上没有钱了。我舅舅觉得我说得也有道理,但他还是不肯跑。他觉得自己是个有身份的人,不是小毛贼,跑掉没有出息。有出息的人进了派出所,常常受到很坏的对待。真正没出息的小毛贼,在那里才会如鱼得水。

    警察叔叔说,骑辆自行车都有执照,何况是画画。他听了一声不吭,只顾鼓起双腮,往肚子里咽空气,很快就像个气球一样胀起来了。把自己吹胀是他的特殊本领,其中隐含着很深的含意。我们知道,过去人们杀死了一口猪,总是先把它吹胀,然后用原始的工艺给他褪毛。有一句俗话叫作死猪不怕开水烫,表示在逆境中的达观态度。

    我舅舅把自己吹胀,意在表示自己是个不怕烫的死猪。此后他鼓着肚子蹲在墙下,等家属签字领人。这本是我妈的任务,但她不肯来,只好由我来了。我是个小孩子,走过上世纪尘土飞扬的街道,到派出所领我舅舅;而且心里在想,快点走,迟了小舅会把自己吹炸掉,那样肠子肚子都崩出来很不好看。其实,我是瞎操心:胀到了一定程度,内部的压力太大,小舅也会自动泄气。那时“扑”的一声,整个派出所里的纸张都会被吹上天,在强烈的气流冲击之下,小舅的声带也会发出挨刀断气的声音。此后他当然瘪下去了,摊在地面上,像一张煎饼;警察想要踢他都踢不到,只能用脚去踩;一面踩一面说:你们这些艺术家,真叫贱。我不仅喜欢艺术家,也喜欢警察。我总觉得,这两种人里少了一种,艺术就会不存在了。

    小时候,我家住在圆明园附近。圆明园里面有个黑市,在靠围墙的一片杨树林里。傍着一片半乾涸的水面,水边还有一片乾枯的芦苇。夏天的傍晚,因为树叶茂盛,林子里总是黑得快;秋天时树叶总是像大雨一样地飘落。进公园是要门票的,但可以跳墙进去,这样就省了门票钱。树林里的地面被人脚踩得很磁实,像陶器的表面一样发着亮;树和树之间拉上了一些白布,上面写了一些红字,算作招牌。这里有股农村的气味。有一些农民模样的人在那里出售假古董,但假如你识货,也能买到刚从坟里刨出来的真货:一想到有人在卖死人的东西,我心里就发麻。在那些骗子中间,也有几个穿灯芯绒外套的人坐在马扎上,两眼直勾勾盯着自己的画,从早坐到晚,无人问津,所以神情忧郁。有些人经过时,丢下几张毛票,他不动,也不说谢。再过一会儿,那些零钱就不见了。有一阵子我常到那里去看那些人:我喜欢这种情调;而且断定,那些呆坐着的人都是像凡高一样伟大的艺术家──这种孤独和寂寞让我嫉妒得要发狂。

    我希望小舅也坐在这些人中间,因为他气质抑郁,这样坐着一定很好看,何况他正对着一洼阴郁的死水。一到春天,水面就要长水华,好像个浓绿色的垃圾场。湖水因此变得粘稠,不管多大的风吹来,都不会起波浪。我觉得他坐在这里特别合适,不仅好看,而且可以拣点毛票。但我忽略了他本人乐意不乐意。

    我把小舅领出来,我们俩走在街上时,他让我走到前面,这不是个好意思。就在这样走着时,我对他提起我家附近的艺术品黑市,卖各种假古董,字画,还有一些流浪艺术家在那里摆地摊。圆明园派出所离我家甚近,领起他来也方便,但我没有把那个“领”字说出来,怕他听了会不高兴。他听了一声不吭,又走了一会儿,他忽然给我下了一个绊儿,让我摔在水泥地上,把膝盖和手肘全都摔破了;然后又假惺惺地来搀我,说道:贤甥,走路要小心啊。从此之后,我就知道圆明园的黑市层次很低,我舅舅觉得把自己的画拿到那里卖辱没了身分。我舅舅总是一声不吭,像眼镜蛇一样的阴险;但是我喜欢他,也许是因为我们俩像吧。

    由小孩子去领犯事的人有不少好处,其中最大的一种是可以减少罗嗦。警察看到听众是这样的年幼,说话的欲望就会减少很多。开头时,我骑着山地车,管警察叫大叔,满嘴甜言蜜语,直到我舅舅出来;后来就穿着灯芯绒外套,坐在接待室里沉默不语,直到我舅舅出来;我到了这个年龄,想要说话的警察总算是等到了机会,但我沉默的态度叫他不知该说点什么;实在没办法,只好说说粮食要涨价,以及万安公墓出产的蛐蛐因为吃过死人肉,比较善斗。当然,蛐蛐再善斗,也不如耗子。警察说:斗耗子是犯法的,因为可以传染鼠疫。既然斗耗子犯法,我就不言不语。开头我舅舅出来时,拍拍我的头,给我一点钱做贿赂;后来我们俩都一言不发,各自东西──到那时,我已经不需要他的钱,也被他摔怕了。这段时间前后有五六年,我长了三十公分,让他再也拍不到我的头──除非他踮起脚尖来。本来我以为自己到了七八十岁还要拄着拐棍到派出所去领舅舅,但事情后来有了极好的转机──人家把他送进了习艺所。那里的学制是三年,此后起码有三年不用我领了。

    习艺所是给流浪艺术家们开设的。在那里,他们可以学成工程师或者农艺师,这样少了一个祸害,多了一个有益的人,社会可以得到双重的效益。我听说,在养猪场里,假如种猪太多,就阉掉一些,改作肉猪,这当然是个不伦不类的类比。我还听说现在中国人里性比失衡,男多女少,有人呼吁用变性手术把一部份男人改作女人。这也是个不伦不类的类比。艺术家太多的确是个麻烦,应该减少一些,但减少到我舅舅头上,肯定是个误会。种猪多了,我们阉掉一些,但也要留些作种;男人多了,我们做掉一些,但总要留下一些。假如通通做掉靠无性繁殖来延续种族,整个社会就会退化到真菌的程度。对于艺术来说,我舅舅无疑是一个种。把他做掉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