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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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 !*这要在从前,哪个敢这样跟她说,她一定会笑个半死。但现在,林娇发现自己有点理解为什么前身春娇会投河觅死了。她当然不会到这地步,但到这才多久,已然节操不保,居然开始正儿八经地琢磨起这八字真言的内涵了。最后觉得这八个字不但内涵,而且非常内涵。只是可惜了,像杨敬轩这样的一只潜力股,他为什么是叔?就算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叔,他也还就是叔。

    把这个她目前唯一还能入眼的叔弄到手成了,饭票提款机性福什么的统统都有,她也可以无耻地少奋斗几年,不成,她就要成为第一位因勇于充当冲破封建礼教的斗士而被送去浸猪笼的开河女性,穿越史会因此而铭记她。

    林娇这一晚是在谋男人与浸猪笼的深刻纠结中睡去的,第二天睁开眼坐起身,昨夜的纠结一下就成了浮云。

    地里小麦正扬花,陇上的豆角包谷要整饬,她现在实在没精力去纠结那个还不一定能到手的叔。眼下最重要的就是先撑过这一季的夏收,等能缓口气儿了再说。

    石寡妇是山上地里的一把手。哪天松土浇地,哪天除草捉虫,甚至山上哪爿竹林里的哪株笋根哪天能抢在别人前头去挖也了如指掌。她家的这点家业就是这样一点一点攒出来的。林娇现在就以她为行动指南,石寡妇干什么她就跟着干什么,想来总归没错。

    在地里一连摸爬了几天,这天终于除完最后一根巴着麦杆的节儿草,林娇直起身,见已经傍晚,边上地里的人都扛锄牵牛陆续归家,于是上田垄收拾了下东西,拖着疲倦的两条腿沿着田陇到了河滩边,面不改色地拍掉从自己卷起的裤腿褶里纷纷爬出的肉色麦蚜和红色小蜘蛛后,洗了把脸和手脚,坐河边石头上歇了一会,然后站起来四顾望了下。

    平阔的田地间错落着三三两两的农舍,房前屋后堆了大大小小远望像谷仓的柴火和麦秸垛,远处的山脚河边和山坡上长了一片片的林子,空中不时有雀子布谷鸟掠过朝林子里归巢。地里的小麦正扬花,林娇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看到。黛青色的麦浪里,麦穗上挂着一串串长长的淡黄色小花,晚风吹过,暖暖的空气里还漂浮着一股如酿酵的熏人花息。西山天际,晚霞披着夕阳的余光,色彩斑斓,艳得像一幅金粉画。

    林娇伸手捶了下自己快断掉的腰身。

    她现在要是个地主婆,估计还是会有心情去欣赏一下这从前从未见过的乡间原生态美景。叹了口气一扭头,看见远处入村的村道上,暮光中一个人背着褡裢大步走来,一眼认出是石青山,惊觉原来一个月又过去了。

    林娇不想被他看到,赶紧拿了东西从边上的另条田路错开了去。从这路往自家去的话,要绕过一片高粱地。高粱长得已有一人高,密密丛生像片青纱帐,晚风吹过,吹得满耳朵莎啦啦的声音。附近原本在地头劳作的农人都已回家,冷冷清清看不到人影。林娇也加快了脚步,快出高粱地时,忽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异响,不是风吹高粱叶发出的摩擦声,倒像是什么东西在碰撞高粱杆。一下想起前几天村里传的山上有野猪跑下来拱地儿,还咬掉村北一老汉屁股上的一块肉,后颈汗毛一竖,正要掉头,耳边传来一阵人的喘息声,立刻松了口气。只是这口气还没松完,呼吸又是一紧。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这喘息声,不用看现场也知道在干什么了。

    林娇实在是惊讶,没想到在这竟真会遇到传说中的野合鸳鸯。谁会这么大胆,偷情竟偷到了这里?

    以她现在的处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赶在对方发觉自己之前赶紧撤退才是王道。万一被发现了,既然敢干野合的事,女的不知道怎样,男的肯定不是打酱油的。真要因为看了不该看的被灭了,那才叫冤屈。

    林娇屏住呼吸,慢慢地后退了几步,脚后跟踩到一块小石头,发出轻微的喀拉一声,整个人一僵。幸好青纱帐里那对鸳鸯正激情,不但没发觉,男的倒像是到了高点,低吼一声,中间夹杂着女人含含糊糊的压抑低吟,饶是林娇这样的厚脸皮,也听得脸红耳热起来,后背直冒冷汗。

    没被发现就好,赶紧走。

    “阿虎哥”

    女人忽然呜咽着低声这样说,仿佛在哭。

    林娇整个人像被雷劈,呆住了。

    村里有几百个女人,没男人的寡妇,老老少少算上她自个儿,大概二十来个。谁都可能被怀疑偷情,她也绝不会怀疑到春杏头上。但是现在,她的耳朵没有背,那个声音,分明就是春杏发出来的。

    林娇对春杏了解不多,但有了前次她路上给自己递话的事儿,虽说那话对自己也没什么用,却也感觉到了她对春娇的善意。人在陌生的环境里很容易对向自己表示出善意的人产生好感,所以对她的事也就比旁人多留意了些。知道她男人也是那回打仗没了的,原本有个儿子,但夭折了,这在这年月是寻常事儿。家里有公婆,下面还有小叔。公婆就做主从让她小叔那里过继了个孩子养,说是给她没了的男人添继香火。这事在宗祠里是公过的,春杏也就这样守了下来。

    村里二十来个寡妇,年轻点的那一拨里,林娇的前身春娇风评最差,但提起春杏,没人不夸一声。平时寡言少语,眼睛不多看男人一下,白天下地干活,晚上天黑就关门,安安分分地养着过继来的儿子。她那个婆婆据说正找杨太公要给她到县衙里申一个牌坊。

    这样一个堪称寡妇楷模的女人,她竟然会和野汉子偷情!

    林娇的八卦之心再也无法遏制,实在想知道那男人是谁。天色也暗了下来,见几步开外的一丛高粱密得连蚊子也钻不过去,借了风撩高粱叶的声音,蹑手蹑脚地到了跟前,猫下腰小心翼翼地拨拉开一道细缝看了过去。

    高粱地被踩扁了一小块,空气里弥漫着被踩破的新鲜高粱杆汁散出的清甜味儿,七倒八歪的高粱杆间,男人和女人已经完事。女人面向着林娇,蓬头散发的,正低头匆匆整理衣服,正是春杏没错。男人已经提上了裤子,背对着林娇,块头有些大,样貌虽看不见,但绝对不是本村人。

    男人仿佛意犹未尽,一只手又扯开了春杏的衣襟,握住她一边的胸脯挤压起来,两人便又缠到了一块儿,男人把春杏压到了地上,这回脸转了过来,林娇看清楚了,是个年轻男人,看起来和春杏差不多大。

    林娇脸皮再厚,也经不住这样的场面,反正人也窥到了,正要悄悄离开,忽见春杏哭了起来,光滑饱满的两只胳膊搂住那男人的后颈。男人停止了动作,安慰她说:“杏,你别哭。等我这趟回来我就来找你,带你离开这里,咱们远走高飞!”

    “你一定要来”春杏呜咽得更厉害,整个人一抖一抖的“我现在就跟个活死人一样。那个过继来的儿子,天天拿灶台上的吃食到他亲娘那儿去。你要是不回来,我哪天就寻个地儿跳河不活了。”

    “杏,杏,你放心。以前我混蛋,你才被你爹给嫁到了这儿,是我害了你。我跟你说,自从大把子被那个姓杨的给铲了,三把子和二把子就闹了杠。二把子如今带着人去了别地儿,我跟三把子出来洗手不干了。等这趟买卖回来,我发财了我就回来带你走,咱俩往后好好过日子!”

    “你真不干伤天害理的事儿了?”

    “我发誓,我发誓!”

    “你到底干啥买卖能一本万利?”

    林娇已经往后挪了一步要走了,一听到“一本万利”四个字,脚就像被502粘住了抬不起来,赶紧竖起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