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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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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乐公子近午时被擒,正午刚过,消息已传到远在百里之外的南霸天府邸;下午,中原武林已是人尽皆知;傍晚时分,几个曾受过霸王恩惠的地方官,更是假公济私地发出了搜寻令。

    吴桂失踪不到两个时辰,大街小巷已可听到这样的谈论──

    “听说是某帮率领千来名手下袭击车队,嫌那六十六车财宝不够份量,将常乐公子捉为人质,打算再削一笔!”

    “我听到的是被随车护卫打退的匪徒心有不甘,勾结了十来个邪门歪派,正面挑上常乐公子的车队,常乐公子虽是英勇抵抗,仍是中了冷箭遭擒,对方还说要血祭前日死于夺宝行动的死难同志。”

    “咦?我怎么听说是对方使了奸计,先擒住长年跟随常乐公子的贴身侍从,常乐公子重情重义,以身交换?”

    “哈哈,你们谁都没有我正确!其实常乐公子见了这番突袭有组织有计画,怀疑背后有什么不为人知的阴谋正在酝酿,才假意失手被擒,这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作法!”

    “我怎么听人说是常乐公子在外头有了喜欢的姑娘,知道这一去就永无重聚之日,才会出此险招以求脱身?”

    在江湖已被传言弄得沸沸扬扬之际,远在大理城的南霸天府邸,也是不遑多让的热闹滚滚。

    “总管!这是大事,你还不快点上报霸王?”几个从外面得到消息的武者,匆匆赶回府中,缠着总管吵闹不休。

    “要是我把道听途说来的消息报给霸王,光听完这些也要累坏他了。你们把情况说上来,我整理好后会看情形办。”总管冷静地环视眼前这批形同食客的武者,没有让步的意思。

    霸王这座可比皇宫内苑的豪华府邸,原是各方富商集资兴建,落成后请霸王迁居其中,数年间来了无数名前来投效霸王的武林人士,把这座偌大的府邸弄得人满为患,全赖总管一力维持秩序。

    总管先花了一刻钟的时间浏览完多达上百道的飞鸽传书,再以一刻钟的时间听取众人自认的独家消息,然后用一刻钟的时间闭门思索,最后才以一刻钟的时间将抽丝剥茧后得出的事情始末形诸文字。

    这上百道的飞鸽传书全得自于随车护卫。

    由于信鸽载重有限,众护卫那因主子失踪而惶惶然不知所以的长篇大论,只好分散到一小片一小片的小纸条上,书上编号后分给众信鸽。

    总管只好等那百来只飞行速度不一的信鸽全部抵达,才能依号次排出全文。

    好不容易排完,他只能感叹一声:

    “真是废话连篇!”

    幸好南霸天身边多的是奇人异士为他分忧解劳,总管更是以思路清晰著称,因此,霸王在接过这份“吴桂失踪臆测”时,看到的是这样的文字:

    综合目前手头那些少得可怜的可用消息,我们有充份的理由相信,吴桂是出于自己的意愿跟着劫匪离去。

    由事发当时离吴桂最近的护卫转述:“我发誓我看到长乐公子被一个蒙面人拿刀架着押走,而我们当时被数以千计的敌方围困,无法伸出援手,不得已之下才让长乐公子随歹徒驾马离去。”

    负责看管马匹的小厮证言如下:“载走常乐公子的是他车,用的汗血宝马,此马深具灵性,只有主人方可驾驭,脚程飞快又可日行千里,旁人追赶不上。”

    因此,可以推出前述的结论。

    若吴桂因受制于人而被迫离开,不该指点歹徒使用千里马,如此一来将使追踪及救援,更加困难,可见他。有心助歹徒脱逃。

    至于吴桂有何意图,必须有更多资料方能推估。

    霸王看完之后,很没紧张感地哈哈大笑。

    “我这女婿倒也有趣,居然跟着歹徒跑了!”

    “虽然没有得到任何证据,据我推想,劫走吴桂的女子与袭击车队的三个帮派无关。”总管补充道。

    “你怎么知道那是女子?”霸王扫了报告书一眼,上面只字未提。

    “在那种情况下,只有女子才能让他毫不求援,俯首听命。”总管对吴桂是怎么被养大的可是一清二楚。

    南霸天为人津津乐道的特质中,有一项便是:对女性有求必应。

    吴父也是这群津津乐道者之一。

    “不会是私奔了吧?”

    “我们这边要采取什么行动?”总管略过主上惟恐天下不乱的臆测。

    “当然是作壁上观。”霸王拊掌笑道:“难得我那女婿要干出点事来,闲杂人等怎么好去搅局呢?”

    只要一牵涉到女性,霸王就宽宏得无药可救。

    霸王无意干涉,摆明了要瞧瞧女婿的能耐,旁人却动了起来。

    先是在家急得跳脚的吴父,二话不说颁下高达百万两银的赏金,务求在最短时间内把儿子救回来。

    再来是搞得灰头土脸的随车护卫,他们不是官府的干练捕快,就是镖局的有名镖师,多的是好功夫的同僚好友,一大伙人全部投入搜救行动。

    其它忙着讨好巴结南霸天的江湖人物,更把拯救常乐公子当成鱼跃龙门的最佳机缘,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巴望着哪天上街就这么凑巧,给他碰上劫走常乐公子的歹徒,来个英雄救美嘿,听说这位养尊处优的常乐公子生得细皮白肉,容颜清秀,可不正是个活色生香的美男子吗?

    车队所经的各州县地方官更是不敢怠慢,只发搜寻令算是稳重的了,有几个早急火火地发出通缉令,公然以国家公器去追捕那不知姓名样貌的劫匪,只求早日救回尊贵的常乐公子。

    “不管这个不开眼的歹徒是什么人,这回可是大大出了名了。”

    在告示板贴出追缉公告的捕快,望着其上加注的“十寓火急”字样,对围观的民众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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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被公认大出风头的不肖之徒,浑然不知自己掀起的惊涛巨浪,正抱着被震得发疼的后脑勺,蹲在地上破口大骂:

    “你想害死人啊?这么没头没脑地摔下马!疼死我了!”

    而造成她抱头喊疼的元凶的现状,与她相比又差上一截,正气若游丝地趴在地上,连发声的力气也没有。

    “出师不利,出师不利啊!”这是她头一次做强盗,也是她头一次趁火打劫。

    走投无路之下,身无分文的她幸运地在铁铺旁捡到了一把被铸坏的刀。

    找谁下手呢?正在烦恼肥羊来源,便恰巧听到金车银车经过镇外的消息。

    当她正打算去勘查地形,现场早已化为杀气腾腾的战场。

    更幸运的是,混乱中谁也没留意她已趁乱溜进其中一辆看来格外豪华的大车。

    这么多的幸运串连在一起,凤衣不得不佩服自己简直是鸿运当头,这初出茅庐的一抢,自然将成为她侪身盗字辈的纪念之作。

    可没想到金银珠宝没抢到半分,这一时意气用事,拖了个累赘出来

    “旱知道就选别辆车了。”

    毕竟是练家子,凤衣揉了半晌,也就嘟嚷着起身。

    回头一看,那个连累她摔下马的小子仍动也不动,也不知是死是活。

    “喂,你没事吧?”凤襩uo枫凡话驳刈呓敲挥卸驳那澹院v谢叵肫鹌糖暗木栈姗ぉ?br />

    那时,他一把拉过一匹看起来疲软无力的老马,情势紧迫下她无暇抗议,跟着上了后座,刀抵着他的背心逼他驾马。一晃眼间,这匹看起来随时会荣登极乐的老马竟撒蹄如飞,风声呼啸而过,已奔出数十里之外。

    推他下车时,凤衣已明白他身无内劲,不怕他耍花样,便收刀随他控制方向,没想到他竟毫无预警地栽下马去,害她措手不及跟着摔下。

    幸好她的功夫底子扎实,落地瞬间就地一滚,滚去大部份冲击力,可虽是如此,仍撞得她眼前金星直冒。

    自己都这样,他不就凶多吉少了么?

    忐忑地在他身边蹲下,凤衣伸去推他的手有些颤抖。

    吴桂虚软无力的身子被她这么一推,轻而易举地给翻了过来,只见颈部血流如注,衣襟被染红了一大片。

    “还好,还有气。”

    凤衣连忙掏出药膏,从怀里摸出一块灰蒙蒙的布巾,她皱了皱眉,伸手往吴桂怀里探去,探出两本他在下车前顺手往怀里塞的书本,随手往旁一扔,又掏摸了起来,总算如愿找出一条白得发亮的方巾。

    “喷,居然是丝做的?真是贵气啊。”

    在方巾上撒了止血药,小心给他压紧颈部伤口,好在伤口面积虽大,伤处却不深,按压一阵子,血也就止住了。

    凤衣稍微安心,给他上药包扎。

    包扎完毕后,她观察一下四周,是一座静谧的树林。

    “总不能停在这里不动吧?”

    自言自语着,她望了望地上那人,仍是出气比入气多,白煞煞的一张脸半丝生气也没有,看起来随时有断气的危险。

    而那匹忠心耿耿的千里马彷佛明白主人的危机般在他身旁趴了下来,并不时以鼻头躇着主子那毫无动静的脸庞。

    看着,凤衣心念一动。

    她想到的不是灵马恋主的赤胆忠心,而是天助我也,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你都伤成这副德性,我要是不让你回去,未免太说不过去了。”

    凤衣跳起来就去牵马,边走还边解释给那尚未回复意识的伤患听:

    “我已经给你上药包扎,你家的人也应该快到了,若是追赶的人慢了点,也该会有路过的好心人照顾你;至于害我摔下马的这笔帐,我就不跟你算了,还有啊,你的马借我一用吧!”

    才靠近马身,就被扬起的马蹄击中,凤衣不禁忿怒地哇哇大喊:

    “呜哇!你居然敢踢我?!”

    马儿瞥了她一眼,再度在主子身边趴下,神态有股说不出的不屑。

    灵马当如是!要是吴桂醒着,只怕要击节赞叹了。

    可惜这里没有叫好的群众,只有一个被坚硬的马蹄重重击中的可怜虫。

    架子再撑也没意思,凤衣捂着被踢中的腹部,痛得蹲了下来,疼出泪水的清亮乌眸恨恨瞪住那匹蹭起主子脸颊的马。

    绝对不会有人想到,这就是那位造成江湖上风起云涌的不肖匪徒。

    一天还没过去,谣言滚来滚去,已滚出一片崭新景──

    近午时分人才被抓走,到了刚入夜,歹徒已被加油添醋成一个满肚子坏水的大奸大恶之辈,生得青面撩牙高如巨人,擒下常乐公子正是想藉此要胁南霸天,壮大其不知何门何派的邪恶势力。

    若不是冲着南霸天而来,想必是常乐公子结下的私怨,此仇不共戴天到让对方不顾霸王这块金字招牌,强硬出手。

    然而事实永远要比想象来得离奇。

    绑走常乐公子的人,只是一名身材高挑的妙龄女子,只因穿著宽松男装还罩了件特大斗蓬,才会被随车护卫误以为是男性。

    她也没动过什么绑架勒赎的歹念,只是误将吴桂充满善意的微笑曲解为刻意挑衅的蔑笑,才会一个冲动把人捉了走,这会儿被吴桂的大出血一吓,一番争强斗胜之心吓得意念全消,一心只求尽早脱身。

    更重要的是,她和吴桂一点私怨也没有。

    她恨的、怨的、直想杀之而后快的,是他的马。

    那匹摔她下地,还敢补上一踢的死马!

    噙着不甘的泪水,凤衣脑中闪过火烤马肉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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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唔呜”一声夹杂着痛楚的呻吟。

    吴桂的眼皮颤了一下,意识缓缓回到现实。

    虽然全身的骨头像要散了似的,这声如泣如诉的呻吟却非出于其口。

    吴桂挣扎着撑开眼皮。

    只见一名五官分明的灰袍少女,抱着肚子蹲在他的爱马身旁,气呼呼地鼓着腮帮子,晶亮有神的凤眼不共戴天般瞪着自己那匹正忙着舔他脸颊的坐骑,口中恶声恶语不断。

    “好你个死马,我不过想摸摸你,你居然用头把我顶开!你这死马的头还不是普通的硬!是啦,我承认刚才是想把你杀了烤来吃,可那是在气头上,后来愈看愈觉得你忠心护主,也就忍不住敬重一番,没想到你哼,终究是没灵性的畜牲,不把我的善意当一回事。”

    “对着马滔滔不绝,可就有灵性得很了,真教我大开眼界啊。”虽然身上多处剧痛,吴桂仍忍不住微笑。

    “你醒了!”凤衣跳了起来。

    “我是怎么了?好疼”吴桂发现自己躺在树下,近处一处火堆照亮了附近的地形,分明是座树林。

    “自作自受!要不是你突然摔下,我们也不会被困在这里。”离开那匹和她不对盘的马,凤衣移到火堆旁。

    “我摔马了吗?唉唉,我的骑术原本就上不了台面,人又容易累,一累下来就头晕,一晕就”

    “没出息!”凤衣没好气地截断。

    “多谢姑娘的照顾。”吴桂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呃,不客气。”凤衣接受得有点心虚。

    为他止血包扎的是她没错,可是后来她忙着算计他的马,又从本来的算计到后来的钦敬,居然把真正该受她照护的伤患忘得一乾二净。

    “我想起来了”吴桂的记忆逐渐回来,望着除下面罩的凤衣,奇道:“-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这么年轻为什么要做强盗?”

    “我十九啦。”

    “哦,大我一岁呢。”吴桂稳重地微笑着,脸色更白了点。

    凤衣蹙起眉尖,拨开颈部的包扎处一看,眉头蹙得更深了。

    “伤口八成感染到什么脏东西,有一小部份化脓了,我手上那点伤药用来止血是极灵验的,可也只是止血罢了,得赶快去找大夫才行。”

    吴桂动了动身体,想坐起来的尝试一下子便宣告失败。

    “我好象动不了了。”

    “连坐起来都不行?”

    “我再试试”一番徒劳无功的努力之后,吴桂轻叹道:“骨头好象散开似的,一动就痛不仅身上痛,连头都晕得很。”

    十八年养尊处优的生活,造就出吴桂脆弱娇贵的体质。

    要是再坚毅一点,也许还能凭意志力强行支撑,但躺在地上的吴桂,是任凭父亲摆布了十八年却连半丝反抗之意都没被激起过的孝子,这样的人能有多强的意志力?

    “那该怎么办?我对这附近不熟,也不知道该上哪儿去给你请大夫。”凤衣环视四周,烦恼了起来。

    “追兵也得考虑进去。”吴桂出于本能地提醒道。

    这一提醒,被点醒的不只是凤衣,还有吴桂本人。

    这场来得快去得也快的兵荒马乱一过,他头一次意识到这样的行动代表什么样的意义──自己被绑架了。

    吴父对儿子的理想,由多达五十人之数的众夫子雷厉风行地执行了十八年,以培育出“霸王之笑”为最高指导方针,彻底颠覆传统士子文化,什么内涵素养道德学问统统靠边站!

    但那霸王之笑可是好学的么?

    如此响亮的谚语,没听过的人只怕是因为还没出生──

    “霸王一笑安天下!”

    吴父砸了多少金钱,众夫子花了多少心力,费了整整十八年的光阴,终于在吴桂“出阁”前一天,让那著名的霸王之笑重现在他身上!

    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吴桂,对任何事物的第一反应都是笑、微笑、再微笑,事件内容真要传到脑部还得花上好一段时间;而通常在传进脑子之前,又会有另一桩需要他笑、微笑、再微笑的事发生,恶性循环下,吴桂遂成为一个反应极慢的人。

    过了这么一大段时间,他才真正反应了过来。

    眼前这女孩看似大义凛然,却是取横财不成便发恶心掳人的劫匪!

    醒悟过来后,吴桂偷瞄凤衣一眼。

    正烦恼不已的凤衣,瞥见吴桂畏畏缩缩的模样:“干嘛?”

    她正在烦恼,口气自然好不到哪去。

    常识告诉吴桂,放低姿态好言周旋,将使他平安获释,只要他表达绝对的服从与配合,乖乖做个不惹麻烦的好人质,想必能化险为夷。

    想定,吴桂表态:“我会好好听从于-,不管-提出多少赎金,我爹应该都会照办。”

    人的习性真的是相当可怕的,值此危难,戒慎恐惧的吴桂该是根本笑不出来才是,然而,那砸了大把据说可盖一座阿房宫的金银所成就的教养成果,绝对是令人目瞪口呆的强大!

    吴桂又无意识间勾出一个习惯性的微笑。

    凤衣既然有本事把吴桂在马车上出于习惯的笑容解释为挑衅,进而毛毛躁躁不由分说地把人抓来,依照有一必有二的天下至理,她当然会把他这习惯性的微笑,解释成显而易见的蔑视与瞧不起!

    胸中一把无名火倏地熊熊点燃,有钱就了不起么?是,她是三餐无着,才会挺而走险,就连要挺而走险,也得去捡人家不要的破刀烂剑,这才挺而走险得起来,可她又不是强掳肉票的恶徒,说什么赎金!赎赎金?

    凤衣脑中隆隆作响,霎时雷声大作。

    张着嘴,望向吴桂的目光一片涣散。

    “我绑架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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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旦明白过来,凤衣的反应能力要比吴桂强多了。

    下一刻,她已克服震惊,迈入新的烦恼阶段。

    只见凤衣在原地团团转,既担忧又气恼地嚷着:“我是强盗没错,可也是盗亦有道,有的是原则与坚持,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

    凤衣打住,蹲到吴桂身旁,盯着他的眼道:

    “我叫凤衣,你呢?”

    “我?”有多少年没被问过这样的问题了?

    吴桂受宠若惊地愣了一下。

    不,也许愣了好几下,因为凤衣已不耐烦地瞪了起来。

    “我吴桂。”

    虽然父母给他改了名,但瞧瞧自己眼下的惨况“英雄”这么个神武豪侠的伟名怎么听怎么名不副实,还是本名好。

    “乌龟?”凤衣的直接反应便是如此。

    吴桂不怪她,只是强调地再念一次:“吴──桂──”

    “都可以啦!你说,现在我该怎么做?你伤成这样,我要怎么把你送回去?你还能骑马吗?”

    凤衣才烦了一下子,吴桂甚至还来不及接口,她那习于简单思维的头脑已火速下了结论:

    “不不,骑马不行,还是找辆车来载你,先到最近的城镇治疗伤口,再把你送回家去。”

    吴桂一开始先被凤衣对他的身份毫无反应而感到讶异,随即想到:天下人又有几个知道常乐公子的真名实姓?凤衣没有反应,才是正常反应。

    这么一想,吴桂不仅释然,还莫名地高兴了起来。

    高兴归高兴,凤衣话中有个绝大的破绽,他还是注意到了。

    “荒郊野外,又是三更半夜,哪来的马车?”

    凤衣一怔,而后耸肩:“说不定天亮就有了。”

    “就是天亮了,也难说会有车辆经过吧?”

    “哈,这事包在我身上!出门前我大哥给我算过一卦,说我这趟出来,虽是处处遇险,却每每遇上命中贵人,总是有惊无险。”

    吴桂不知该把凤衣归到乐天还是愚蠢那边,但笑不语。

    凤衣说得兴起,意气飞扬地续道:“大哥说的一点也没错!我流浪至今,虽然不小心掉了钱囊,穷得连抢劫用的兵器都买不起,却遇上一个慷慨的铁匠送我这把刀。”

    配合此语,凤衣抽刀一挥,颇具架势。

    要是刀身不是铁锈处处,形状怪异,摆明了冶炼失败,这赠刀之举未尝不是人间有情的温馨体现。

    “还有啊,我身上半个子儿都没有,饿得前心贴后背,却碰到一位好心的公子请我吃饭,我不但吃得饱饱的,还在饭馆里听到肥羊的消息。”

    回忆至此,凤衣顿时发怒,生气的对象却是她自己:

    “想想我还真是不该,那位好心的公子邀我去他家作客,我却一心想着赶去拦截你家的金车银车,结果弄得自己一身腥,早知就跟那位公子去了!”

    吴桂很想说,那位公子只怕好心不到哪去。

    凤衣虽称不上倾国倾城,也是清丽动人、落落大方,加上明眼人一眼即知的单身在外,是相当容易被盯上的对象。

    在这个部份,贵人是有的,不过不是那位心怀叵测的公子,而是当时在附近高谈阔论的几位闲客。

    “对了,你家是做什么的?声势好浩大,随便找个路人都知道你家车队的行驶路线。”

    “我爹是经商的,这次”

    凤衣只听她想听的部份,连珠炮般的话匣子再次-动:

    “原来是商人,难怪了!商人全都吃人不吐骨头,最是奸诈不过,他们一年赚的钱,普通人一辈子都挤不到。”

    吴桂很想反驳,可是凤衣那急如风火的话锋,连喘口气的空档也不需要,兴匆匆又接了下去:

    “那时我还没靠近车队,远远就看到几百个人斗成一团,场面乱得要命,我本来只是想探探情况,以后再找机会下手,既然场面都乱成那样了,我也就混水摸鱼地混进去,出乎意料简单呢!”

    吴桂学乖了,闭着嘴没打算插口。

    他只能在肚里暗叹,那么多或是冲着钱财、或有心触霸王霉头的人,全被杀得丢盔弃甲、抱头鼠窜,却让这误打误撞的女强盗捡了天大的便宜。

    “-知道我这车队是往哪去的吗?”好不容易等到凤衣换口气的珍贵空档,吴桂捉紧时机抢问。

    “不知道!”

    凤衣话只听一部份的坏习惯绝非是今天才冒出来的,其来有自久矣。

    比如说她在饭馆一听到“金车银车今天下午会经过镇外”这一小节闲谈,脑中便盘旋起金山银山的美好画面,漏听了关键部份。

    “我就知道”面对胡涂至此的强盗,吴桂不由叹息。

    “什么事这么严重?我是打算抢劫,可我只想抢一件宝物,你家金山银山不知有几座,有必要这么小家子气吗?”头一次行抢,总要有个好采头。

    “问题是,我这趟是去”

    “我当然知道抢劫是不对的事,我也没打算一辈子抢下去啊!如果抢到什么战利品,卖个好价钱,不够的盘缠就有了着落,这是非常时期的手段,踏踏实实过日子才是我真正想要的。”

    “-会这么想那就对了,可是”

    “既然赞同我的作法,就别再怪我了。”

    “我只是想说”

    “好了,想想该怎么找车吧!你敢不敢一个人留下来?我去附近镇上租了车子再回来。”

    平时吴桂很少有微笑以外的反应,但现在的他只有连连叹息的份。

    接达几番剖析现况的尝试,全被凤衣劈头打断,断章取义的程度已到了令人叹为观止的地步。

    “没意见就是答应了!”

    叹口气也能当成默认?

    “也只能这样了”吴桂终于碰上比他老爹更独断独行的角色,简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要是身子能动,他已经拜下去了。

    “我绝不会丢下你不管,天亮前我一定回来!”凤衣斩钉截铁地说。

    吴桂仰望着那张被跳跃的火光映照着的俏丽面容,心头迅速窜过几个疑问,荒林中找不到人指引,她找得到往城镇的方向吗?就是找到了城镇,半夜里找得到车吗?就算找得到,车夫肯不肯连夜加开?即使她要亲自驾车,车主愿不愿把车借给一个陌生人?假如她借到车,万一

    吴桂本人并未察觉,这是他头一次为了什么事操心烦忧。

    以往他唯一的课题不过是实现“霸王之笑”真正是茶来伸手饭来张口。

    这下,他破天荒地担忧了起来,脸上竟随之露出可能是有生以来第一个没有伴随微笑的神色──忧虑之色。

    凤衣不知吴桂心中转折,只觉得流露胆怯的他格外惹人怜,而那伤痕累累摊倒在地的虚弱模样更加深了这份怜爱。

    瞧着瞧着,凤衣的眼波不知不觉柔和许多。

    “我会认星星,不会弄错方向。你睡一觉吧,睡醒我就回来了。”说完,凤衣大踏步转身就走。

    “懂得认方向是很好,可是-知道景近的城镇是哪个方向么?”他小声地讲给自己听。

    吴桂操了半夭心亡,事实证明只是杞人忧天。

    凤衣才走山十饯步,一阵黑夜里听来格外清晰的车轮声,也在此时由远而近地传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