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真正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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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三人脸色古怪的望着我说。
“如今也只能靠偷渡才能出去了,难道你们还想包部豪华飞机再配几十个年轻貌美的空姐啊!”我没好气的说道,这三个家伙怎么就那么蠢呢!
“这回还真是开了荤了,老头子我活了大半辈子,什么事都做过,就这偷渡没试过。”菲恩老头笑着说道。
“好象偷渡是违法的?”约翰说。
杀人也是违法的,你怎么还杀?
“主人,偷渡怎么个偷法啊?是不是偷偷的渡海游回中国啊?”这是奥斯里安。
“”
在等待陈老头的暗线来的时候,通过聊天,我才知道这次我们闹的事有多大。
“嘿嘿,你知道吗?现在通缉我们的通缉令可是三十六颗星,平常美国通缉个什么杀人犯之类的不过是十星左右,在美国历史上,三十六星通缉令只出现过三次,第一次是林肯总统被刺杀的时候,那时美国才成立没多久,政局不稳,印第安德鲁伊部落派出了高手去刺杀林肯,虽然是成功了,可往后的几十年里,美国境内的德鲁伊被打压得很惨,后来才不得不搬到了巴西,第二次是2002年拉登炸世贸大厦时,三十六星通缉令一出,就连国会都没人敢提出反战的意见,楞是把伊拉克打到灭国了,第三次就是我们这一次了,不过咋们也不是省油的灯,美国政府也就只能在国内喊喊而已,真要给我们出去了,还怕他个鸟。”菲恩说道。
正说着,门响了:“约翰大人,楼下有人找。”
“带他上来。”约翰看了看我说道,然后手握长枪站在门后,菲恩则缩在黝黑角落里,整个人消失在黑暗中,奥斯里安则挡在我身前,警惕的看着窗外,现在是非常时刻,谁知道那条暗线会不会带点尾巴上来,或者干脆已经叛变了。
门开了,是那位虔诚的教徒,紧接着后边走近来一个
白人?
“你是谁?”我沉声问道,这个白人就是陈老头所说的暗线?他也太荒唐了,怎么可能会用一个他国人做自己的暗线呢!
那白人被我们凌厉眼神吓得双手高举:“中国人不杀中国人!”
“你算哪门的中国人?别欺负我老头子色盲!”菲恩说道,转过头望了望我,意思是该怎么办?
“你祖籍何处?”我问道。
“广东,黄飞鸿是我偶像。”
“为什么你是白人?”
“为什么我不是黄种人。”
“自己人,放心吧!”我对着约翰说道,刚才对的暗号一字不差,是自己人没错了。
看到我点头,约翰气势一缓,侧过身把人放了近来。
眼前这个白人大概二十来岁,头发烫得发卷,耳朵上穿着好几个耳环,一身嬉皮士的装扮,嘴里嚼着口香糖,完完全全就是一个标准的美国街头少年。
我打量着他,他也打量着我,好半天,他伸出一只手:“认识一下吧,我的中文名叫秦杜,秦始皇的秦,杜甫的杜,你也可以叫我阿杜。”
“”妈的,好叫不叫叫阿杜,一听到这名字就让我想起那个一头长发老唱失恋情歌的sb。
(ps:没有阿杜的粉丝吧?就算有我也要说,老子就是讨厌他,听到他的歌总会让我感到有种快要被甩的感觉。)
“算了,我还是叫你小秦吧!”我握住他的手:“我叫银凯,很高兴认识你。”
一轮介绍完毕,秦杜说:“兄弟们,这次你们可算是出名了,整个美国到处都能见到你们的画像,为了你们,全国的警察已经停止休息,加班加点的在街上巡逻,所有地下势力的老大们都接到了fbi的协助令,白道和黑道都在找你们,真不知道你们到底做了什么,是给总统戴了绿帽子还是偷了核弹头,所有人都带着疑问在寻找你们。”
我摇头苦笑,个人对抗国家力量果然不是轻松的事。
随着他走下楼去,一辆房车停靠在底下。
“怎么样,我的宝贝如何?”秦杜拍着房车说道。
这房车可不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加长型轿车,而是真正的拖挂式房车,也就是平时电影里常见到的那种移动房屋。
上了车,里边的空间狭窄修长,不过应有尽有,浴室,客厅,卧室等等一应具全。
“哦耶!”菲恩老头兴奋的跑到厨房打开冰箱,找出一瓶红酒扭开盖子灌了起来“可憋死老头子我了。”
约翰团长则走到浴室拿起刮胡刀开始剃胡子。
至于奥斯里安,坐到沙发上,拿起一本花花公子看了起来。
“这车太显眼了吧!”我说。
“没办法,我想啊!这次就要离开美国了,虽然我向往祖国好多年,可从小在这长大,也有感情了,所以就把能带上的都带上了。”秦杜说。
“你也要跟我们回去?”我惊讶的看着他。
“废话,这次帮你们偷渡,我也算是暴露了,老大,以后我就跟你混了。”秦杜一副老子赖定你了的表情看着我,然后一声欢呼:“哦耶!美丽的祖国,我回来了,美丽的中国姑娘,我来了!”
一边开车一边交谈,我这才知道原来秦杜的曾祖父是广东人,当年受孙中山委托到美国开展情报工作,经过几代的传承,到他这代已经是第五代了。
“我很奇怪,国家其实并没有跟你们任何好处,你现在也已经是一个纯粹的美国人了,可就为了一张中国永久居民身份证就让你舍弃这边的一切,你舍得吗?”我问道。
“嘿嘿!”秦杜转过头对我笑了笑:“很好奇是吧,其实我也觉得很奇怪,我出生在美国,我体内有五分之四的美国血,可以说是一个标准的美国人了,我父亲从小就告诉我,你体内流着炎黄子孙的血液,你是龙的传人,无论肤色怎么变,你都是一个中国人,我自小就对大海对面的那片大陆充满了期待,期待着有一天能够回去,看看长城,看看**,看看故宫,可是由于我们家的特殊情况,我曾祖父,祖父,爷爷,父亲至死都没有能够回去看看那片孕育出那么伟大一个民族的土地,原本我也不抱什么指望了,也就打算老老实实的做好本职工作,娶个华人姑娘,以后有了孩子后继续给他讲述祖国的故事,幸好碰上了你们,我祖先要是在天有灵的话一定会感谢你的,嘿嘿,我这想法是不是很傻?”
我无语了,什么叫爱国,这就是爱国,比起那些一边用着日货一边高喊打倒日本主义,一边吃着麦当劳一边鄙视中华美食所谓的愤青,比起那些享受着国家奖学金出国深造,然后带着一张美国绿卡回来的海龟,比起那些崇洋媚外,恨不得扒掉自己那身高贵的黄皮的家伙们,这位金发碧眼的秦杜实在可爱多了,什么是中国人?无论身处何方,无论变成什么样,只要他体内仍然流着一滴华夏人的血,无时无刻永不忘国家的就是中国人。
此时我已经感动得说不出话,上前抱住他:“阿杜,欢迎你回家!”
“我靠!老大,别抱那么紧啊!要撞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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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也只能靠偷渡才能出去了,难道你们还想包部豪华飞机再配几十个年轻貌美的空姐啊!”我没好气的说道,这三个家伙怎么就那么蠢呢!
“这回还真是开了荤了,老头子我活了大半辈子,什么事都做过,就这偷渡没试过。”菲恩老头笑着说道。
“好象偷渡是违法的?”约翰说。
杀人也是违法的,你怎么还杀?
“主人,偷渡怎么个偷法啊?是不是偷偷的渡海游回中国啊?”这是奥斯里安。
“”
在等待陈老头的暗线来的时候,通过聊天,我才知道这次我们闹的事有多大。
“嘿嘿,你知道吗?现在通缉我们的通缉令可是三十六颗星,平常美国通缉个什么杀人犯之类的不过是十星左右,在美国历史上,三十六星通缉令只出现过三次,第一次是林肯总统被刺杀的时候,那时美国才成立没多久,政局不稳,印第安德鲁伊部落派出了高手去刺杀林肯,虽然是成功了,可往后的几十年里,美国境内的德鲁伊被打压得很惨,后来才不得不搬到了巴西,第二次是2002年拉登炸世贸大厦时,三十六星通缉令一出,就连国会都没人敢提出反战的意见,楞是把伊拉克打到灭国了,第三次就是我们这一次了,不过咋们也不是省油的灯,美国政府也就只能在国内喊喊而已,真要给我们出去了,还怕他个鸟。”菲恩说道。
正说着,门响了:“约翰大人,楼下有人找。”
“带他上来。”约翰看了看我说道,然后手握长枪站在门后,菲恩则缩在黝黑角落里,整个人消失在黑暗中,奥斯里安则挡在我身前,警惕的看着窗外,现在是非常时刻,谁知道那条暗线会不会带点尾巴上来,或者干脆已经叛变了。
门开了,是那位虔诚的教徒,紧接着后边走近来一个
白人?
“你是谁?”我沉声问道,这个白人就是陈老头所说的暗线?他也太荒唐了,怎么可能会用一个他国人做自己的暗线呢!
那白人被我们凌厉眼神吓得双手高举:“中国人不杀中国人!”
“你算哪门的中国人?别欺负我老头子色盲!”菲恩说道,转过头望了望我,意思是该怎么办?
“你祖籍何处?”我问道。
“广东,黄飞鸿是我偶像。”
“为什么你是白人?”
“为什么我不是黄种人。”
“自己人,放心吧!”我对着约翰说道,刚才对的暗号一字不差,是自己人没错了。
看到我点头,约翰气势一缓,侧过身把人放了近来。
眼前这个白人大概二十来岁,头发烫得发卷,耳朵上穿着好几个耳环,一身嬉皮士的装扮,嘴里嚼着口香糖,完完全全就是一个标准的美国街头少年。
我打量着他,他也打量着我,好半天,他伸出一只手:“认识一下吧,我的中文名叫秦杜,秦始皇的秦,杜甫的杜,你也可以叫我阿杜。”
“”妈的,好叫不叫叫阿杜,一听到这名字就让我想起那个一头长发老唱失恋情歌的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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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我还是叫你小秦吧!”我握住他的手:“我叫银凯,很高兴认识你。”
一轮介绍完毕,秦杜说:“兄弟们,这次你们可算是出名了,整个美国到处都能见到你们的画像,为了你们,全国的警察已经停止休息,加班加点的在街上巡逻,所有地下势力的老大们都接到了fbi的协助令,白道和黑道都在找你们,真不知道你们到底做了什么,是给总统戴了绿帽子还是偷了核弹头,所有人都带着疑问在寻找你们。”
我摇头苦笑,个人对抗国家力量果然不是轻松的事。
随着他走下楼去,一辆房车停靠在底下。
“怎么样,我的宝贝如何?”秦杜拍着房车说道。
这房车可不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加长型轿车,而是真正的拖挂式房车,也就是平时电影里常见到的那种移动房屋。
上了车,里边的空间狭窄修长,不过应有尽有,浴室,客厅,卧室等等一应具全。
“哦耶!”菲恩老头兴奋的跑到厨房打开冰箱,找出一瓶红酒扭开盖子灌了起来“可憋死老头子我了。”
约翰团长则走到浴室拿起刮胡刀开始剃胡子。
至于奥斯里安,坐到沙发上,拿起一本花花公子看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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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我想啊!这次就要离开美国了,虽然我向往祖国好多年,可从小在这长大,也有感情了,所以就把能带上的都带上了。”秦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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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奇怪,国家其实并没有跟你们任何好处,你现在也已经是一个纯粹的美国人了,可就为了一张中国永久居民身份证就让你舍弃这边的一切,你舍得吗?”我问道。
“嘿嘿!”秦杜转过头对我笑了笑:“很好奇是吧,其实我也觉得很奇怪,我出生在美国,我体内有五分之四的美国血,可以说是一个标准的美国人了,我父亲从小就告诉我,你体内流着炎黄子孙的血液,你是龙的传人,无论肤色怎么变,你都是一个中国人,我自小就对大海对面的那片大陆充满了期待,期待着有一天能够回去,看看长城,看看**,看看故宫,可是由于我们家的特殊情况,我曾祖父,祖父,爷爷,父亲至死都没有能够回去看看那片孕育出那么伟大一个民族的土地,原本我也不抱什么指望了,也就打算老老实实的做好本职工作,娶个华人姑娘,以后有了孩子后继续给他讲述祖国的故事,幸好碰上了你们,我祖先要是在天有灵的话一定会感谢你的,嘿嘿,我这想法是不是很傻?”
我无语了,什么叫爱国,这就是爱国,比起那些一边用着日货一边高喊打倒日本主义,一边吃着麦当劳一边鄙视中华美食所谓的愤青,比起那些享受着国家奖学金出国深造,然后带着一张美国绿卡回来的海龟,比起那些崇洋媚外,恨不得扒掉自己那身高贵的黄皮的家伙们,这位金发碧眼的秦杜实在可爱多了,什么是中国人?无论身处何方,无论变成什么样,只要他体内仍然流着一滴华夏人的血,无时无刻永不忘国家的就是中国人。
此时我已经感动得说不出话,上前抱住他:“阿杜,欢迎你回家!”
“我靠!老大,别抱那么紧啊!要撞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