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在墙头等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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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骑在墙头等鸽子
看着鸽子笼里最后的两只鸽子,杜风很是愁眉苦脸的不知道该不该下手。
后院已经堆满了鸽子毛了,前段时间杜风还利用这些从鸽子身上褪下来的软毛,做了一件鸟毛小夹袄,杜牧很是欣喜的发现这种衣服非常暖和,而且比其他任何一种棉袄皮袄的都要轻便的多。对此杜风很是不屑,心说这是技术水平根本达不到,只能将这些鸟毛随便塞进衣服里,大致的分几个格子,要比起很正的羽绒服,不知道效果要差了多少。
不过现在已经是春暖花开了,那件鸽子毛小夹袄也穿不上了,倒是这鸽子也只剩下了最后两只,为此杜风十分犹豫,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应该痛下杀手把这最后两只鸽子干掉。杜牧是完全不知道的,他只知道这段时间吃鸽子一直都吃的很爽,而且有的时候他还会要求杜风暂停一下,说是这段时间太过油腻,吃鸽子吃腻了,想吃点儿清淡的,比如青菜萝卜什么的。当然,青菜萝卜只能吃个一顿两顿,还是要回到鸽子身上来。
就在杜风左右为难的时候,突然听到身后有鸽子叫,他扭头一看,两只鸽子并排站在院墙上,正好奇的看着满院子的鸽子毛觉得奇怪呢,心说虽然这南方比较暖和,但是也不至于把自己的毛都脱了吧?
杜风坏坏的一笑,立刻冲到那两只鸽子面前,伸出手轻轻抓住它们,先把腿上绑着的信给解了下来,然后很是习惯的一拧鸽子的脖子。边拧还边说“哎呀,真的不是我想要杀死你们呀,只是习惯了,这习惯成自然,动作很连贯,很是一气呵成,抓住你们就自然的顺手一拧”念叨着,手底下倒是一点儿都不慢,尤其麻利的把这俩鸽子也褪毛干净,下锅油焗了。
吃完之后,杜牧很爽的抹了抹嘴,找了一根牙签小心翼翼的剔牙,然后对杜风说“今儿咱们是不是该出去放风了?我记得在我们的日程安排上今天应该是春游之日吧?我想了一下,我们去金山寺如何?”
杜风这时才把冯鹤娘的信交给杜牧,杜牧看了看,很是沮丧的说“看来又要写信了,我们今天的计划是取消还是顺延?”主要是之前每次冯鹤娘来信,杜风总是会很体谅的取消当天的安排,可是今天跟以往不同,以往都是一些不同的学习过程,而今天是要出去玩儿,杜牧很自然不希望被取消。
可是杜风却嘿嘿一笑,摆摆手说“不用取消,也不用顺延”
杜牧不明白了“可是我要给鹤娘回信啊,估计没两三个时辰是我写不完的”这倒是实话,杜牧虽然文采风流,让他写诗做赋都是一把好手,可是让他给冯鹤娘回信,那可比女人生孩子还难。用他的话说,那叫女人生孩子,那是肚子里有货,可是给冯鹤娘回信,那是肚子里没货啊!
“少爷不用给冯小姐回信了”
“为什么呢?”
“家中只剩下最后两只鸽子了,刚才少爷所吃的,还是替冯小姐送信的两只鸽子,如果少爷给冯小姐回信的话,从明儿开始我们就该回到吃萝卜青菜的时期了。”
杜牧很犹豫“可是不回信不好吧?”
杜风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膀“那就随便少爷你了,反正小的吃萝卜青菜是无所谓的。不过若是少爷不回信,依照冯小姐的脾气,肯定是等了两天没见到回信,就会继续写信让鸽子带过来用不了几天,冯小姐就该每天两只鸽子这样的放飞了。如此的话,少爷还能至少吃上三四个月的鸽子冯小姐家还有三百只鸽子没错吧?”
杜牧一愣,随即哈哈大笑“子游啊子游,你真是个鬼灵精,这招太狠了”
杜风一脸无辜“没办法,为了少爷的鸽子,也只能出此下策了”
在饮食的诱惑下,最终杜牧放弃了给冯鹤娘回信的决定,按照杜风所说的,将冯鹤娘的信一把火烧了。到时候冯鹤娘如果兴师问罪,就说他从未收到冯鹤娘的信,而且自己还几乎每两三天就给冯鹤娘写封信,只是不知道这些鸽子怎么回事,也许是半路上失踪了吧。毕竟是被御史台淘汰的鸽子,路上出意外也没什么好说的
打定主意之后,杜牧很潇洒的换了身好看点儿的衣服,这衣服还是许浑从前送给他的,带着小书僮杜风,一起到金山寺去游山玩水了。
过了两天,按照杜风的估计,冯鹤娘在长安果然心急如焚。虽然杜牧从未按照他的诺言那样,每三天就给她寄封信,可是从前至少只要冯鹤娘去了信,不出两天就能看到杜牧的回信。可是这次,有些诡异
冯鹤娘想了想,再次提笔,又给杜牧写了封信。当然,这次的信就是质问的口气了,问杜牧为什么不回信。
可是,依旧没有回信,冯鹤娘提起笔,仅仅写了两个字“回信!”可是,黄鹤一去了无音讯。那是自然的,送信的鸽子都被杜牧和杜风吃了,自然不会有信回来。可是冯鹤娘不知道啊,她越来越着急,要不是两位哥哥不让,她甚至能立刻带着两件衣服直接跑去润州了
不得不说,唐朝的女子,还实在是很主动,即便是在二十一世纪,这么具有主动意识的女性恐怕也不是特别多见,多数的女子还是很含蓄的。
就这样,冯鹤娘心里头就像是长了毛似的,几乎每天都要给杜牧写几个字,目的只有一个,希望杜牧赶紧回信。可是,自然是不会有什么回信的,而杜牧和杜风现在几乎是每到饭点儿,就站在院子里,等着鸽子飞来
在润州城里,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有一个很奇怪的景致。
著名的风流才子杜牧,带着他的小书僮,每天午时就开始一起爬在墙头上,看着远方,眼睛里全是无尽的期盼。开始的时候,附近的邻居还问问他们,是不是有什么朋友或者亲戚要来,所以才这么焦急的等待。可是,连着一个月,也没看到杜牧家里来什么客人,那些邻居也搞不懂怎么回事了。他们哪儿知道,这一主一仆,等待的就是两只鸽子啊!
春天一晃而过,眼看已经是初夏时分了。
杜风估摸着,冯鹤娘那头的鸽子也差不多就该被吃完了,而他手里的银子也实在是不多了。好在应该再熬上个两三个月,李德裕就该到润州来就任了,大致能熬的过去吧!
不过,现在还有个问题,连着三个月,一只鸽子都没飞回去,冯鹤娘就算是个傻子也该发现不对劲了,何况冯鹤娘不但不傻,而且还是个挺聪慧的女子。杜风开始担心,冯鹤娘会不会破釜沉舟似的,心下一横,直接跑到润州来。毕竟三个月一封信不回的确有点儿奇怪。而且依照冯鹤娘那种性格,还真的说不得她就能直接从长安跑过来之前是因为碍于俩哥哥,冯鹤娘大概有些抹不开脸跑出来找情郎。可是,这么久都没联系,也说不得冯鹤娘就顾不上那么多了,她的性格里原本就有那种豪侠之气
想到这些,杜风担忧之余,立刻开始行动,将后院所有的鸽子毛都归拢到一起,考虑到年底天冷的时候做几件“鸟毛服”送给李德裕拍拍马屁倒是也不错,便也舍不得扔掉,就全都藏在了后院的地窖里。
前后打算了一下,发现基本上没什么漏洞了,杜风这才满意的再次爬上墙头,等待今天的鸽子
这日傍晚,杜牧和杜风饭后,大概是太过于闷热了,两人便商量着去长江边走走,吹吹江风。
于是,这一主一仆便一同从院子里走了出来,沿着江南独有的青石板铺成的小路,慢慢的向着长江的方向走去。
青石板铺成的路总是很奇怪,每到了越是炎热的时候,地上就仿佛越是要渗出水来,看上去永远都是湿汲汲的,脚踩上去也颇有点儿打滑的样子。
很小心的出了巷子之后,两人终于走到了大路上,穿过几条街,也便很快到了江边的堤坝之外。
杨柳已经是一派浓绿了,而不是像是春天时候的那种葱葱的翠绿。凉爽的江风吹在脸上,让人们短暂的忘记了那炎热的夏季就要来临。
走了一会儿,杜牧有些累了,便靠在一棵柳树旁,看着江心中翻腾的波浪。
一条小渔船经过,那小小的渔船在长江的惊风骇浪之中显得尤为的颠簸,在浪尖上忽上忽下,扣人心悬。
等到小船终于停靠在了岸边,杜牧和杜风却看到从渔船上走下来的是一个胡子都有些发白了的老年渔翁。
杜牧不禁感慨一声“这位老渔翁看上去至少有六七十的年纪了,怎么会还要如此操劳”
“这便是穷苦人的命”杜风淡淡的答道。
杜牧叹了一口气,突然就诗兴大发“白发沧浪上,全忘是与非。秋潭垂钓去,夜月叩船归。烟影侵芦岸,潮痕在竹扉。终年狎鸥鸟,来去且无机。”
杜风很清楚,这是杜牧一首叫做渔父的诗,只是没想到会是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所作。
他刚想感慨两句,却突然听到身后有人带着点儿笑意说到“这位公子高才啊!”两人俱是一愣,随即回头,看到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颌下两缕长须,身上一袭青色的绸衫,一看就是富贵中人。而且气度不凡,很有点儿贵族出身的样子,这种从小就养成的颇有点儿倨傲的气质,是很难学来的。
杜风心里暗暗留上了意,此人恐怕不是个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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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骑在墙头等鸽子
看着鸽子笼里最后的两只鸽子,杜风很是愁眉苦脸的不知道该不该下手。
后院已经堆满了鸽子毛了,前段时间杜风还利用这些从鸽子身上褪下来的软毛,做了一件鸟毛小夹袄,杜牧很是欣喜的发现这种衣服非常暖和,而且比其他任何一种棉袄皮袄的都要轻便的多。对此杜风很是不屑,心说这是技术水平根本达不到,只能将这些鸟毛随便塞进衣服里,大致的分几个格子,要比起很正的羽绒服,不知道效果要差了多少。
不过现在已经是春暖花开了,那件鸽子毛小夹袄也穿不上了,倒是这鸽子也只剩下了最后两只,为此杜风十分犹豫,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应该痛下杀手把这最后两只鸽子干掉。杜牧是完全不知道的,他只知道这段时间吃鸽子一直都吃的很爽,而且有的时候他还会要求杜风暂停一下,说是这段时间太过油腻,吃鸽子吃腻了,想吃点儿清淡的,比如青菜萝卜什么的。当然,青菜萝卜只能吃个一顿两顿,还是要回到鸽子身上来。
就在杜风左右为难的时候,突然听到身后有鸽子叫,他扭头一看,两只鸽子并排站在院墙上,正好奇的看着满院子的鸽子毛觉得奇怪呢,心说虽然这南方比较暖和,但是也不至于把自己的毛都脱了吧?
杜风坏坏的一笑,立刻冲到那两只鸽子面前,伸出手轻轻抓住它们,先把腿上绑着的信给解了下来,然后很是习惯的一拧鸽子的脖子。边拧还边说“哎呀,真的不是我想要杀死你们呀,只是习惯了,这习惯成自然,动作很连贯,很是一气呵成,抓住你们就自然的顺手一拧”念叨着,手底下倒是一点儿都不慢,尤其麻利的把这俩鸽子也褪毛干净,下锅油焗了。
吃完之后,杜牧很爽的抹了抹嘴,找了一根牙签小心翼翼的剔牙,然后对杜风说“今儿咱们是不是该出去放风了?我记得在我们的日程安排上今天应该是春游之日吧?我想了一下,我们去金山寺如何?”
杜风这时才把冯鹤娘的信交给杜牧,杜牧看了看,很是沮丧的说“看来又要写信了,我们今天的计划是取消还是顺延?”主要是之前每次冯鹤娘来信,杜风总是会很体谅的取消当天的安排,可是今天跟以往不同,以往都是一些不同的学习过程,而今天是要出去玩儿,杜牧很自然不希望被取消。
可是杜风却嘿嘿一笑,摆摆手说“不用取消,也不用顺延”
杜牧不明白了“可是我要给鹤娘回信啊,估计没两三个时辰是我写不完的”这倒是实话,杜牧虽然文采风流,让他写诗做赋都是一把好手,可是让他给冯鹤娘回信,那可比女人生孩子还难。用他的话说,那叫女人生孩子,那是肚子里有货,可是给冯鹤娘回信,那是肚子里没货啊!
“少爷不用给冯小姐回信了”
“为什么呢?”
“家中只剩下最后两只鸽子了,刚才少爷所吃的,还是替冯小姐送信的两只鸽子,如果少爷给冯小姐回信的话,从明儿开始我们就该回到吃萝卜青菜的时期了。”
杜牧很犹豫“可是不回信不好吧?”
杜风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膀“那就随便少爷你了,反正小的吃萝卜青菜是无所谓的。不过若是少爷不回信,依照冯小姐的脾气,肯定是等了两天没见到回信,就会继续写信让鸽子带过来用不了几天,冯小姐就该每天两只鸽子这样的放飞了。如此的话,少爷还能至少吃上三四个月的鸽子冯小姐家还有三百只鸽子没错吧?”
杜牧一愣,随即哈哈大笑“子游啊子游,你真是个鬼灵精,这招太狠了”
杜风一脸无辜“没办法,为了少爷的鸽子,也只能出此下策了”
在饮食的诱惑下,最终杜牧放弃了给冯鹤娘回信的决定,按照杜风所说的,将冯鹤娘的信一把火烧了。到时候冯鹤娘如果兴师问罪,就说他从未收到冯鹤娘的信,而且自己还几乎每两三天就给冯鹤娘写封信,只是不知道这些鸽子怎么回事,也许是半路上失踪了吧。毕竟是被御史台淘汰的鸽子,路上出意外也没什么好说的
打定主意之后,杜牧很潇洒的换了身好看点儿的衣服,这衣服还是许浑从前送给他的,带着小书僮杜风,一起到金山寺去游山玩水了。
过了两天,按照杜风的估计,冯鹤娘在长安果然心急如焚。虽然杜牧从未按照他的诺言那样,每三天就给她寄封信,可是从前至少只要冯鹤娘去了信,不出两天就能看到杜牧的回信。可是这次,有些诡异
冯鹤娘想了想,再次提笔,又给杜牧写了封信。当然,这次的信就是质问的口气了,问杜牧为什么不回信。
可是,依旧没有回信,冯鹤娘提起笔,仅仅写了两个字“回信!”可是,黄鹤一去了无音讯。那是自然的,送信的鸽子都被杜牧和杜风吃了,自然不会有信回来。可是冯鹤娘不知道啊,她越来越着急,要不是两位哥哥不让,她甚至能立刻带着两件衣服直接跑去润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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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冯鹤娘心里头就像是长了毛似的,几乎每天都要给杜牧写几个字,目的只有一个,希望杜牧赶紧回信。可是,自然是不会有什么回信的,而杜牧和杜风现在几乎是每到饭点儿,就站在院子里,等着鸽子飞来
在润州城里,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有一个很奇怪的景致。
著名的风流才子杜牧,带着他的小书僮,每天午时就开始一起爬在墙头上,看着远方,眼睛里全是无尽的期盼。开始的时候,附近的邻居还问问他们,是不是有什么朋友或者亲戚要来,所以才这么焦急的等待。可是,连着一个月,也没看到杜牧家里来什么客人,那些邻居也搞不懂怎么回事了。他们哪儿知道,这一主一仆,等待的就是两只鸽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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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风估摸着,冯鹤娘那头的鸽子也差不多就该被吃完了,而他手里的银子也实在是不多了。好在应该再熬上个两三个月,李德裕就该到润州来就任了,大致能熬的过去吧!
不过,现在还有个问题,连着三个月,一只鸽子都没飞回去,冯鹤娘就算是个傻子也该发现不对劲了,何况冯鹤娘不但不傻,而且还是个挺聪慧的女子。杜风开始担心,冯鹤娘会不会破釜沉舟似的,心下一横,直接跑到润州来。毕竟三个月一封信不回的确有点儿奇怪。而且依照冯鹤娘那种性格,还真的说不得她就能直接从长安跑过来之前是因为碍于俩哥哥,冯鹤娘大概有些抹不开脸跑出来找情郎。可是,这么久都没联系,也说不得冯鹤娘就顾不上那么多了,她的性格里原本就有那种豪侠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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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打算了一下,发现基本上没什么漏洞了,杜风这才满意的再次爬上墙头,等待今天的鸽子
这日傍晚,杜牧和杜风饭后,大概是太过于闷热了,两人便商量着去长江边走走,吹吹江风。
于是,这一主一仆便一同从院子里走了出来,沿着江南独有的青石板铺成的小路,慢慢的向着长江的方向走去。
青石板铺成的路总是很奇怪,每到了越是炎热的时候,地上就仿佛越是要渗出水来,看上去永远都是湿汲汲的,脚踩上去也颇有点儿打滑的样子。
很小心的出了巷子之后,两人终于走到了大路上,穿过几条街,也便很快到了江边的堤坝之外。
杨柳已经是一派浓绿了,而不是像是春天时候的那种葱葱的翠绿。凉爽的江风吹在脸上,让人们短暂的忘记了那炎热的夏季就要来临。
走了一会儿,杜牧有些累了,便靠在一棵柳树旁,看着江心中翻腾的波浪。
一条小渔船经过,那小小的渔船在长江的惊风骇浪之中显得尤为的颠簸,在浪尖上忽上忽下,扣人心悬。
等到小船终于停靠在了岸边,杜牧和杜风却看到从渔船上走下来的是一个胡子都有些发白了的老年渔翁。
杜牧不禁感慨一声“这位老渔翁看上去至少有六七十的年纪了,怎么会还要如此操劳”
“这便是穷苦人的命”杜风淡淡的答道。
杜牧叹了一口气,突然就诗兴大发“白发沧浪上,全忘是与非。秋潭垂钓去,夜月叩船归。烟影侵芦岸,潮痕在竹扉。终年狎鸥鸟,来去且无机。”
杜风很清楚,这是杜牧一首叫做渔父的诗,只是没想到会是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所作。
他刚想感慨两句,却突然听到身后有人带着点儿笑意说到“这位公子高才啊!”两人俱是一愣,随即回头,看到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颌下两缕长须,身上一袭青色的绸衫,一看就是富贵中人。而且气度不凡,很有点儿贵族出身的样子,这种从小就养成的颇有点儿倨傲的气质,是很难学来的。
杜风心里暗暗留上了意,此人恐怕不是个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