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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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么多的东西,林初夏想真是难为她能搜罗得到。可好东西她就想送一些给柳菁菁,当然还是要跟楚晓云报个备了。她有些犹豫地问道:“晓云姐,你送我这许多的东西,我能送几样给我最好的朋友吗?就是那个跟我特好,有人欺负我的时候也站在我这边的那个好朋友。”楚晓云豪气地说道:“既然说是送给你的,当然就由你支配了,何况还是你说的那个什么菁菁吧,没问题,要不要我跟你一起去,我也见见这么有义气的人。”
林初夏点头:“那当然好了,我每次跟她说起你,说你是个天下第一的大美女一个,她听了也很想见见你呢。”楚晓云让她这句话说得扑哧一笑:“小乖,你这嘴可不乖了,拿着姐姐逗闷子是不是?”这逗闷子就是逗着玩的意思,虽是天津方言,不过也早让北京给借鉴过去了,所以这话不是地道的北方人还真是有些不明白。
林初夏前前后后在北京呆了十多年,北京什么土话都听得懂,所以这逗闷子她还是知道的。她只得笑着说道:“哪里是逗闷子啊,我这人一贯实话实说,绝不掺假、童叟无欺”刚说到这里,就让楚晓云一个巴掌给拍回去了。林初夏忙闭了嘴,摸着拍疼的肩膀,心下嘀咕,原来还不知道楚晓云这手劲这么猛,简直是练过铁砂掌的!
两人正闹呢,江银荷和林国斌两人起身要去上班了,楚晓云和林初夏将两人送到门口,才回转。楚晓云推了推她:“赶紧挑几样,咱们去你那好朋友家啊!”林初夏这才如梦方醒,忙忙地从里面挑了几个颜色鲜艳的橡皮、尺子、各种铅笔,就是铁皮文具盒也拿了一个。又从头到尾地检查了一番,拿了个布袋装好这才对着楚晓云说道:“咱们走吧!”
楚晓云冲着桌上的蛤蟆镜努了努嘴:“还不将那个戴上,你们这里的太阳简直是太厉害了。”林初夏有些扭捏,这刚收了她那么多的礼物,要是再拿那蛤蟆镜,真是有些不好意思了。哪知道楚晓云见她迟疑,杏眼一瞪,还颇有几分女王风范:“这可是我让我姑从国外专门给咱们两个买的,你不戴,难道我一人戴两副啊!”林初夏让她说得没辙,只有乖乖地拿起两副墨镜,递了一副给楚晓云,自己也将墨镜顶在了头上,等会到了要出楼的时候再往下一拉就行了。两人拿着东西下了楼,到了对面院子敲门,林初夏一边敲一边喊:“菁菁、菁菁!”柳菁菁在屋里应了一声,就过来开了门。
柳菁菁打开门才看到不光有林初夏,旁边还站了个身材高挑的姐姐,两人还戴着一模一样的蛤蟆镜。林初夏推了推正在打量的柳菁菁:“菁菁,你这是不打算让我进去了吗?”柳菁菁这才将门大开,让了两人进去。
进了屋,林初夏将怀里抱着的东西放到桌上,这才转身给柳菁菁介绍:“菁菁,这就是我说的那个我见过最好看的北京大姐姐,上次那个景泰蓝的手镯就是她送的。”楚晓云听得她又在那胡说,冲着她举了举自己的铁砂掌,林初夏这才笑嘻嘻的不说话了。
两人进屋以后都将蛤蟆镜摘了下来,柳菁菁这才看到楚晓云的长相,粉白的皮肤,浓黑的眉毛,一双大大的杏眼,笑起来却成了弯弯的月亮一般,看着就是那么喜人,尖尖高挺的鼻子,一张粉嘟嘟的红唇微抿。果然跟林初夏说的一样,是个难得一见的美人。
柳菁菁傻傻地看着楚晓云,林初夏忙推了她一把:“菁菁,怎么回事,发什么呆啊?”柳菁菁张着嘴喃喃地说道:“真是个好看的姐姐!”楚晓云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林初夏难得见到她害羞的模样,还故意凑到她的面前看来看去的,却不想又中了楚晓云一记铁砂掌。疼得她哎呦一声,顿时跑出老远。
楚晓云不理她作怪大方地对着柳菁菁伸出手:“我叫楚晓云,菁菁就叫我晓云姐就好。”柳菁菁高兴地握住她的手:“晓云姐真好看,是我见到过的最好看的姐姐了。”楚晓云又让她这句话说得满脸飞霞。林初夏见两人已经互相认识,就指着桌上的东西对柳菁菁说道:“这些都是晓云姐给我的,好东西大家分享,这个晓云姐也是同意了的,怎么样,够意思吧?”
果然只要是女孩子就对这种五颜六色的东西非常喜欢,柳菁菁也不答林初夏的话,只是抱着那堆东西翻过来倒过去地看,嘴里的赞叹声就没停歇过。有了这个话题开头,三个人没一会儿就聊成了一团。楚晓云看上去也很喜欢柳菁菁,三人都觉得很对胃口,也就越来越投机。后来要不是柳妈妈都下班回来了,几人还不会散呢。不过也相约好明日一起在附近的沿江大道转一转,其实林初夏是想带楚晓云去a市的各大景点看看的,可她也知道自己和柳菁菁只有六岁,最大的楚晓云也就九岁,大人们是万万不会同意她们三个去的。
回到家里,江银荷也回来了,好在中午的饭菜做得比较多,虽是没有冰箱,江银荷也有招,将没吃完的菜浸在冷水里,当然是拿锅装好的,这样到了晚上彻底加热一番就可以吃了。她每天都这样做,不然腾不开时间做馒头和豆包了。
每到晚上做馒头豆包的时候,都是林家最热的时候,不过多亏了林国斌提前买了电扇回来,解决了大问题了。林初夏早就告诉了楚晓云,自己家做这些东西,还说都是多亏了楚奶奶在北京的时候跟自己说过这些东西的做法,楚晓云也就不怎么奇怪了。就是江银荷说起谢谢楚奶奶教了林初夏这些东西的做法,楚晓云也是摆摆手:“江阿姨太客气了,您要是喜欢做这些东西,我让奶奶多写几个做这种东西的方子寄过来。”江银荷听了高兴地连连点头。
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楚晓云见自己和小乖睡里屋的大床,而江银荷和林国斌两个却是挤在外屋的小床上,顿时就不干了。江银荷和林国斌哪里能同意,坚持着就是不换。楚晓云却是非要跟他们调换床,不然就不睡了。夫妻俩没想到楚晓云这样懂事乖巧,僵持了一会儿才换了床。林初夏这会儿心里更是喜欢楚晓云了,这真是一个值得自己交一辈子的朋友。
从那天开始,三个人不是在林初夏家里玩,就是去柳菁菁家里玩,有时还在林初夏院里跟院里的小伙伴们一起做个游戏啥的。楚晓云长得漂亮,又没有架子,没多久就赢得了林初夏院子里所有孩子的欢心。就连后院柳叔叔家的两个大小子,去野外抓的什么金龟子和知了,原来总是第一个让宋晓雅挑的,如今这个第一顺位变成了楚晓云。
林初夏帮着楚晓云挑了几只看上去最欢实的,又从家里拿出江银荷缝衣服的线从金龟子的下面穿过,卡在金龟子的第一节的缝里系好,这样就跑不了了,而且金龟子浑身绿油油发着金光的,展翅高飞的时候,在太阳底下更是好看。它是最好养活的,林初夏每次都是给吃剩的西瓜皮或是江银荷择菜剩下的菜叶来喂,好在金龟子本来体积就小,吃得也不多。
知了却不好养活,因为它吸食树的汁液为生,所以找不到可以替代的东西,一般能养个三天就不错,而金龟子却是最长能活个一个月没有问题。但是大家都喜欢听知了的声音,只要用食指和拇指轻轻一捏它的头部,就能发出蝉鸣了。人也是奇怪,如果这知了在树上叫得欢,肯定觉得太吵人了,可这抓到了自己手里,如果不叫就觉得没劲了。
林初夏原来一般都是中间位置挑,所以轮到她的时候都是没多少挑选的余地了。可有了楚晓云,她也跟着沾了光,变成了第二顺位,所以也挑了几只好的。不过,好在宋晓雅也不是很在意这个,她真是个读书狂,即便是放假,即便是全楼的小伙伴们都堆在楼道里闹闹哄哄的,她依然可以我自岿然不动地在楼道里看书。
就连楚晓云也很是惊诧宋晓雅读书的这个精神头,有时不解地问林初夏:“这个小姐姐,怎么这么喜欢看书?”林初夏是知道宋晓雅的,就解释道:“小雅姐是真喜欢读书,她对读书有兴趣,就好像我喜欢吃各种好吃的,她就爱好看各种各样的书籍。”说完还老气横秋地摇摇头:“这什么事情只要是有了兴趣爱好,不拿它当个任务了,这事情就没有办不好的了!”楚晓云听了,低头想想还真是那么回事,也就释然了。
不过楚晓云最喜欢的还是院里的孩子们一起到楼下的夹道里玩游戏,这个时侯的孩子也没什么能娱乐的,只能自娱自乐了,最大的乐趣就是大家一起玩个游戏。而最喜欢玩的就是抓人的游戏,不过这种游戏还需有特定的环境,就比如说这夹道就最适合了。
看到这么多的东西,林初夏想真是难为她能搜罗得到。可好东西她就想送一些给柳菁菁,当然还是要跟楚晓云报个备了。她有些犹豫地问道:“晓云姐,你送我这许多的东西,我能送几样给我最好的朋友吗?就是那个跟我特好,有人欺负我的时候也站在我这边的那个好朋友。”楚晓云豪气地说道:“既然说是送给你的,当然就由你支配了,何况还是你说的那个什么菁菁吧,没问题,要不要我跟你一起去,我也见见这么有义气的人。”
林初夏点头:“那当然好了,我每次跟她说起你,说你是个天下第一的大美女一个,她听了也很想见见你呢。”楚晓云让她这句话说得扑哧一笑:“小乖,你这嘴可不乖了,拿着姐姐逗闷子是不是?”这逗闷子就是逗着玩的意思,虽是天津方言,不过也早让北京给借鉴过去了,所以这话不是地道的北方人还真是有些不明白。
林初夏前前后后在北京呆了十多年,北京什么土话都听得懂,所以这逗闷子她还是知道的。她只得笑着说道:“哪里是逗闷子啊,我这人一贯实话实说,绝不掺假、童叟无欺”刚说到这里,就让楚晓云一个巴掌给拍回去了。林初夏忙闭了嘴,摸着拍疼的肩膀,心下嘀咕,原来还不知道楚晓云这手劲这么猛,简直是练过铁砂掌的!
两人正闹呢,江银荷和林国斌两人起身要去上班了,楚晓云和林初夏将两人送到门口,才回转。楚晓云推了推她:“赶紧挑几样,咱们去你那好朋友家啊!”林初夏这才如梦方醒,忙忙地从里面挑了几个颜色鲜艳的橡皮、尺子、各种铅笔,就是铁皮文具盒也拿了一个。又从头到尾地检查了一番,拿了个布袋装好这才对着楚晓云说道:“咱们走吧!”
楚晓云冲着桌上的蛤蟆镜努了努嘴:“还不将那个戴上,你们这里的太阳简直是太厉害了。”林初夏有些扭捏,这刚收了她那么多的礼物,要是再拿那蛤蟆镜,真是有些不好意思了。哪知道楚晓云见她迟疑,杏眼一瞪,还颇有几分女王风范:“这可是我让我姑从国外专门给咱们两个买的,你不戴,难道我一人戴两副啊!”林初夏让她说得没辙,只有乖乖地拿起两副墨镜,递了一副给楚晓云,自己也将墨镜顶在了头上,等会到了要出楼的时候再往下一拉就行了。两人拿着东西下了楼,到了对面院子敲门,林初夏一边敲一边喊:“菁菁、菁菁!”柳菁菁在屋里应了一声,就过来开了门。
柳菁菁打开门才看到不光有林初夏,旁边还站了个身材高挑的姐姐,两人还戴着一模一样的蛤蟆镜。林初夏推了推正在打量的柳菁菁:“菁菁,你这是不打算让我进去了吗?”柳菁菁这才将门大开,让了两人进去。
进了屋,林初夏将怀里抱着的东西放到桌上,这才转身给柳菁菁介绍:“菁菁,这就是我说的那个我见过最好看的北京大姐姐,上次那个景泰蓝的手镯就是她送的。”楚晓云听得她又在那胡说,冲着她举了举自己的铁砂掌,林初夏这才笑嘻嘻的不说话了。
两人进屋以后都将蛤蟆镜摘了下来,柳菁菁这才看到楚晓云的长相,粉白的皮肤,浓黑的眉毛,一双大大的杏眼,笑起来却成了弯弯的月亮一般,看着就是那么喜人,尖尖高挺的鼻子,一张粉嘟嘟的红唇微抿。果然跟林初夏说的一样,是个难得一见的美人。
柳菁菁傻傻地看着楚晓云,林初夏忙推了她一把:“菁菁,怎么回事,发什么呆啊?”柳菁菁张着嘴喃喃地说道:“真是个好看的姐姐!”楚晓云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林初夏难得见到她害羞的模样,还故意凑到她的面前看来看去的,却不想又中了楚晓云一记铁砂掌。疼得她哎呦一声,顿时跑出老远。
楚晓云不理她作怪大方地对着柳菁菁伸出手:“我叫楚晓云,菁菁就叫我晓云姐就好。”柳菁菁高兴地握住她的手:“晓云姐真好看,是我见到过的最好看的姐姐了。”楚晓云又让她这句话说得满脸飞霞。林初夏见两人已经互相认识,就指着桌上的东西对柳菁菁说道:“这些都是晓云姐给我的,好东西大家分享,这个晓云姐也是同意了的,怎么样,够意思吧?”
果然只要是女孩子就对这种五颜六色的东西非常喜欢,柳菁菁也不答林初夏的话,只是抱着那堆东西翻过来倒过去地看,嘴里的赞叹声就没停歇过。有了这个话题开头,三个人没一会儿就聊成了一团。楚晓云看上去也很喜欢柳菁菁,三人都觉得很对胃口,也就越来越投机。后来要不是柳妈妈都下班回来了,几人还不会散呢。不过也相约好明日一起在附近的沿江大道转一转,其实林初夏是想带楚晓云去a市的各大景点看看的,可她也知道自己和柳菁菁只有六岁,最大的楚晓云也就九岁,大人们是万万不会同意她们三个去的。
回到家里,江银荷也回来了,好在中午的饭菜做得比较多,虽是没有冰箱,江银荷也有招,将没吃完的菜浸在冷水里,当然是拿锅装好的,这样到了晚上彻底加热一番就可以吃了。她每天都这样做,不然腾不开时间做馒头和豆包了。
每到晚上做馒头豆包的时候,都是林家最热的时候,不过多亏了林国斌提前买了电扇回来,解决了大问题了。林初夏早就告诉了楚晓云,自己家做这些东西,还说都是多亏了楚奶奶在北京的时候跟自己说过这些东西的做法,楚晓云也就不怎么奇怪了。就是江银荷说起谢谢楚奶奶教了林初夏这些东西的做法,楚晓云也是摆摆手:“江阿姨太客气了,您要是喜欢做这些东西,我让奶奶多写几个做这种东西的方子寄过来。”江银荷听了高兴地连连点头。
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楚晓云见自己和小乖睡里屋的大床,而江银荷和林国斌两个却是挤在外屋的小床上,顿时就不干了。江银荷和林国斌哪里能同意,坚持着就是不换。楚晓云却是非要跟他们调换床,不然就不睡了。夫妻俩没想到楚晓云这样懂事乖巧,僵持了一会儿才换了床。林初夏这会儿心里更是喜欢楚晓云了,这真是一个值得自己交一辈子的朋友。
从那天开始,三个人不是在林初夏家里玩,就是去柳菁菁家里玩,有时还在林初夏院里跟院里的小伙伴们一起做个游戏啥的。楚晓云长得漂亮,又没有架子,没多久就赢得了林初夏院子里所有孩子的欢心。就连后院柳叔叔家的两个大小子,去野外抓的什么金龟子和知了,原来总是第一个让宋晓雅挑的,如今这个第一顺位变成了楚晓云。
林初夏帮着楚晓云挑了几只看上去最欢实的,又从家里拿出江银荷缝衣服的线从金龟子的下面穿过,卡在金龟子的第一节的缝里系好,这样就跑不了了,而且金龟子浑身绿油油发着金光的,展翅高飞的时候,在太阳底下更是好看。它是最好养活的,林初夏每次都是给吃剩的西瓜皮或是江银荷择菜剩下的菜叶来喂,好在金龟子本来体积就小,吃得也不多。
知了却不好养活,因为它吸食树的汁液为生,所以找不到可以替代的东西,一般能养个三天就不错,而金龟子却是最长能活个一个月没有问题。但是大家都喜欢听知了的声音,只要用食指和拇指轻轻一捏它的头部,就能发出蝉鸣了。人也是奇怪,如果这知了在树上叫得欢,肯定觉得太吵人了,可这抓到了自己手里,如果不叫就觉得没劲了。
林初夏原来一般都是中间位置挑,所以轮到她的时候都是没多少挑选的余地了。可有了楚晓云,她也跟着沾了光,变成了第二顺位,所以也挑了几只好的。不过,好在宋晓雅也不是很在意这个,她真是个读书狂,即便是放假,即便是全楼的小伙伴们都堆在楼道里闹闹哄哄的,她依然可以我自岿然不动地在楼道里看书。
就连楚晓云也很是惊诧宋晓雅读书的这个精神头,有时不解地问林初夏:“这个小姐姐,怎么这么喜欢看书?”林初夏是知道宋晓雅的,就解释道:“小雅姐是真喜欢读书,她对读书有兴趣,就好像我喜欢吃各种好吃的,她就爱好看各种各样的书籍。”说完还老气横秋地摇摇头:“这什么事情只要是有了兴趣爱好,不拿它当个任务了,这事情就没有办不好的了!”楚晓云听了,低头想想还真是那么回事,也就释然了。
不过楚晓云最喜欢的还是院里的孩子们一起到楼下的夹道里玩游戏,这个时侯的孩子也没什么能娱乐的,只能自娱自乐了,最大的乐趣就是大家一起玩个游戏。而最喜欢玩的就是抓人的游戏,不过这种游戏还需有特定的环境,就比如说这夹道就最适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