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巧遇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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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女孩事来酒吧借酒消愁地,你看看,我们前面不远的那个长发女孩,她就是这种。我觉得她应该是被男朋友给甩了,很郁闷,就单身前来。在她的心里,有种种原因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痛苦最不幸的人,她的整个天空是灰暗的,没有一丝的色彩。
而离她不远处那个男人,也是来酒吧艳遇的。在他的印象里,他一定觉得或者听说酒吧是个特堕落特糜烂特暧昧的地方,就想到这种地方来彻底放纵一把,让自己好好堕落一下,也顺便希望碰到点艳遇什么的冲冲晦气。到了酒吧又不熟,往吧台一坐,摆出一副颓废无比又极其轻蔑的眼神叼着一瓶啤酒看着周围的人,自我感觉太牛b了。时不时疯叫两声或者猛摇头乱扭一通什么的。我还见过一男的带两份盒饭坐吧台上,学生的样子,喝了一杯啤酒直接就睡那了,估计又是经历了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一般去搭讪这种人的结果都很搞笑,要么刚打一招呼就直接倒你怀里了,要么你怎么打招呼都是一眼白对着你。
其实被白眼了倒好些,一旦倒你怀里了,通常都是大烂醉,不用你灌了还抢酒喝,最后跟死人一样横,丢那吧于心不忍,带回家吧吐你一地。
我有一个朋友就遇到这种事,那人一进屋就大吐特吐,弄得很扫兴。”余美说得兴起,酒也喝得格外的多。她又叫来一杯,王风也已经喝干杯中酒,正好服务生给他们换了2杯。
“这倒是有些过了。”王风说道。
“是啊,没劲。”余美笑着说“对了,你见过黑社会在酒吧摆场的情形吗?呵呵,不用你回答了,我都猜得出你是怎么回答的了,一定是没有啊。还是我告诉你吧。我只碰到过一次,说是那个家伙是省城来的黑道老大,到d市合伙开矿的。那天我赶场,一个姐妹生病了,找我替她去跳舞。我就去了,结果刚到bar,朋友就跟我说今天肯定有哪位大哥来了,仔细一看包厢门口,走廊上站着7、8个膀大腰圆的壮汉,这些大汉都戴着墨镜,配着耳机,神情冷漠地盯着来来往往的人,跟美国总统的保镖架势差不多,只是没有拿枪而已。不一会儿,那大哥可能是谈完生意了,就出来了,十几个人簇拥着他来到舞池中间,然后保镖把周围的人群分散开,围成一个圈,大哥带着一个妞就在圈里面跳舞。十几个人一律面朝外维持秩序,但凡有不开眼的想往那边挤的,一伸手就把你给挡出去了,这是我在酒吧里见过排场最夸张的一次。后来去洗手间的时候,碰上一个保镖陪着一个30多岁的年轻人,洗完了手从服务生那里接过毛巾,恭敬的递到那人的手上,那人也非常客气的说谢谢。其实酒吧里真正那些骄扬跋扈的都是些小混混,碰到真正的黑社会,根本不敢耍横。唉,什么世道啊,这是。”说完,余美还不忘感叹一句。
正在此时,一个美妙的女声传来“风哥,你怎么在这里?”
王风抬眼看去,见一位身材高挑的美女向自己这边走来。这美女气质极好,一头长发挽起,洁白的脖颈裸露出来,在灯光下闪动着乳白色的光泽。高耸胸部,随着步子而颤动。她的身后还跟着一位美女,只是年龄明显大些,大约在32、3岁的样子。一大一小两个美女身高相仿,都在1。68米上下。两女走路的姿势十分迷人,风姿绰约,瞬间将酒吧的所有牲口们的眼球吸引过来,而王风这个属于酒吧角落的地方,也被一些灸热赤裸的目光扫描到。
跟王风说话的这女子不是别人,正是跟自己有一夕之缘的。金晶晶不认识余美,而她身边的女人却认识余美。
“看你的表情,似乎也认识她喽。”余美看了一眼王风,又抬头看着走过来的一前一后两位美女“看那样子,认识你和你认识的美女跟这家酒吧的老板怡红姐好像很熟的样子,我到这家酒吧唱歌也有一段时间了,还真没见过她亲自陪哪个客人出现过,看来你认识的那位美女还是很有力度啊,今晚的意外实在够多。”余美说这话时,表情似笑非笑,但王风却觉出了她的醋意在里面。
王风不明所以,这也值得吃醋?想想女人都是奇怪的动物,就笑了。见余美又盯着自己,只好说道:“嗯,算认识吧。”
“就这些?”余美不信地问,最后还是有些不情愿地说道“哦,我知道了,原来你们有一腿。
“什么叫有一腿?”王风被她这句话吓一跳,余美是蒙对的,还是她仅仅凭着女人甜甜的招呼这一蛛丝马迹判断出来的?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这个余美的智商恐怕真的很高,他还是第一次对一个女孩这么慎重地对待,小芳那个数学高手例外。
“嘿嘿,被我猜中了吧,因为你心虚了。”余美好看的眼睛盯着王风说。
“小美,你还没走吗?”美艳少妇怡红走到他们近前,开口询问余美,听手下员工说,这个叫余美的女孩很知道自我保护,并且除了演出,从来不陪任何人喝酒,今晚的情况倒是很特殊。
“是怡红姐啊,我与朋友聊天呢。”余美站起来笑道。出于礼貌,王风也跟着站起来,必定里面有一个跟自己纠缠不清的女人。见王风、余美站起来,金晶晶很主动地为王风和怡红介绍起来“风哥,这是我在d市最要好的朋友,以前我们是歌舞团的同事,大家都叫她怡红姐,你也这么叫吧。这家酒吧是她开的。”又冲着怡红介绍王风,只不过很简单的一带而过“风哥在s市工作。”
“怡红姐好,幸会幸会。”王风笑着伸出手,与怡红柔嫩的小手轻轻一握,旋即分开。这是最基本的礼节,王风做得很到位,站在怡红身边的金晶晶心里很是欣慰,这个就是自己一夜倾情的男人,虽然从那一夜在没有跟他联系过,但不代表自己的心里就没有他。
金晶晶承认自己是胆子很大的女人,遇到自己喜欢的人,她也是敢于主动现身的。王风就是她一见钟情的男人,这就是缘分。
“有些女孩事来酒吧借酒消愁地,你看看,我们前面不远的那个长发女孩,她就是这种。我觉得她应该是被男朋友给甩了,很郁闷,就单身前来。在她的心里,有种种原因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痛苦最不幸的人,她的整个天空是灰暗的,没有一丝的色彩。
而离她不远处那个男人,也是来酒吧艳遇的。在他的印象里,他一定觉得或者听说酒吧是个特堕落特糜烂特暧昧的地方,就想到这种地方来彻底放纵一把,让自己好好堕落一下,也顺便希望碰到点艳遇什么的冲冲晦气。到了酒吧又不熟,往吧台一坐,摆出一副颓废无比又极其轻蔑的眼神叼着一瓶啤酒看着周围的人,自我感觉太牛b了。时不时疯叫两声或者猛摇头乱扭一通什么的。我还见过一男的带两份盒饭坐吧台上,学生的样子,喝了一杯啤酒直接就睡那了,估计又是经历了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一般去搭讪这种人的结果都很搞笑,要么刚打一招呼就直接倒你怀里了,要么你怎么打招呼都是一眼白对着你。
其实被白眼了倒好些,一旦倒你怀里了,通常都是大烂醉,不用你灌了还抢酒喝,最后跟死人一样横,丢那吧于心不忍,带回家吧吐你一地。
我有一个朋友就遇到这种事,那人一进屋就大吐特吐,弄得很扫兴。”余美说得兴起,酒也喝得格外的多。她又叫来一杯,王风也已经喝干杯中酒,正好服务生给他们换了2杯。
“这倒是有些过了。”王风说道。
“是啊,没劲。”余美笑着说“对了,你见过黑社会在酒吧摆场的情形吗?呵呵,不用你回答了,我都猜得出你是怎么回答的了,一定是没有啊。还是我告诉你吧。我只碰到过一次,说是那个家伙是省城来的黑道老大,到d市合伙开矿的。那天我赶场,一个姐妹生病了,找我替她去跳舞。我就去了,结果刚到bar,朋友就跟我说今天肯定有哪位大哥来了,仔细一看包厢门口,走廊上站着7、8个膀大腰圆的壮汉,这些大汉都戴着墨镜,配着耳机,神情冷漠地盯着来来往往的人,跟美国总统的保镖架势差不多,只是没有拿枪而已。不一会儿,那大哥可能是谈完生意了,就出来了,十几个人簇拥着他来到舞池中间,然后保镖把周围的人群分散开,围成一个圈,大哥带着一个妞就在圈里面跳舞。十几个人一律面朝外维持秩序,但凡有不开眼的想往那边挤的,一伸手就把你给挡出去了,这是我在酒吧里见过排场最夸张的一次。后来去洗手间的时候,碰上一个保镖陪着一个30多岁的年轻人,洗完了手从服务生那里接过毛巾,恭敬的递到那人的手上,那人也非常客气的说谢谢。其实酒吧里真正那些骄扬跋扈的都是些小混混,碰到真正的黑社会,根本不敢耍横。唉,什么世道啊,这是。”说完,余美还不忘感叹一句。
正在此时,一个美妙的女声传来“风哥,你怎么在这里?”
王风抬眼看去,见一位身材高挑的美女向自己这边走来。这美女气质极好,一头长发挽起,洁白的脖颈裸露出来,在灯光下闪动着乳白色的光泽。高耸胸部,随着步子而颤动。她的身后还跟着一位美女,只是年龄明显大些,大约在32、3岁的样子。一大一小两个美女身高相仿,都在1。68米上下。两女走路的姿势十分迷人,风姿绰约,瞬间将酒吧的所有牲口们的眼球吸引过来,而王风这个属于酒吧角落的地方,也被一些灸热赤裸的目光扫描到。
跟王风说话的这女子不是别人,正是跟自己有一夕之缘的。金晶晶不认识余美,而她身边的女人却认识余美。
“看你的表情,似乎也认识她喽。”余美看了一眼王风,又抬头看着走过来的一前一后两位美女“看那样子,认识你和你认识的美女跟这家酒吧的老板怡红姐好像很熟的样子,我到这家酒吧唱歌也有一段时间了,还真没见过她亲自陪哪个客人出现过,看来你认识的那位美女还是很有力度啊,今晚的意外实在够多。”余美说这话时,表情似笑非笑,但王风却觉出了她的醋意在里面。
王风不明所以,这也值得吃醋?想想女人都是奇怪的动物,就笑了。见余美又盯着自己,只好说道:“嗯,算认识吧。”
“就这些?”余美不信地问,最后还是有些不情愿地说道“哦,我知道了,原来你们有一腿。
“什么叫有一腿?”王风被她这句话吓一跳,余美是蒙对的,还是她仅仅凭着女人甜甜的招呼这一蛛丝马迹判断出来的?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这个余美的智商恐怕真的很高,他还是第一次对一个女孩这么慎重地对待,小芳那个数学高手例外。
“嘿嘿,被我猜中了吧,因为你心虚了。”余美好看的眼睛盯着王风说。
“小美,你还没走吗?”美艳少妇怡红走到他们近前,开口询问余美,听手下员工说,这个叫余美的女孩很知道自我保护,并且除了演出,从来不陪任何人喝酒,今晚的情况倒是很特殊。
“是怡红姐啊,我与朋友聊天呢。”余美站起来笑道。出于礼貌,王风也跟着站起来,必定里面有一个跟自己纠缠不清的女人。见王风、余美站起来,金晶晶很主动地为王风和怡红介绍起来“风哥,这是我在d市最要好的朋友,以前我们是歌舞团的同事,大家都叫她怡红姐,你也这么叫吧。这家酒吧是她开的。”又冲着怡红介绍王风,只不过很简单的一带而过“风哥在s市工作。”
“怡红姐好,幸会幸会。”王风笑着伸出手,与怡红柔嫩的小手轻轻一握,旋即分开。这是最基本的礼节,王风做得很到位,站在怡红身边的金晶晶心里很是欣慰,这个就是自己一夜倾情的男人,虽然从那一夜在没有跟他联系过,但不代表自己的心里就没有他。
金晶晶承认自己是胆子很大的女人,遇到自己喜欢的人,她也是敢于主动现身的。王风就是她一见钟情的男人,这就是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