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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孤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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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战略上要藐视敌人,在战术上要重视敌人。”这是在军校学习时,军事教研室主任重复得最多的一句话。

    饭要一个口一口地吃,仗要一场一场地打。

    莽撞与轻敌,最终都将会付出代价,这个代价很可能是生命。尽管他并没有将这个背负4条人命的凶犯放在眼里,但回到现实中来,他又不得不对这人重视起来。因为对手有枪,子弹是不长眼的,它可不管你是谁。王风的身体虽经神秘红光的改变,但还没到不死不灭的程度,头部就是他最大的弱处,一旦子弹击中头部,他也是必死无疑。

    王风和大兆坐在车里,重新看市局发过来的传真材料。这份资料里没有过多介绍案犯在f市杀人抢劫的经过,而此人最近在s市做的几起劫案,几乎没有留下什么痕迹物证。这也是抢劫案件的一个特点,案犯实施抢劫后迅速逃离,作案工具随身带走,地面人多且杂,自然没有可供提取的足迹,更不可能留下指纹。

    警方一般会要求被害人到现场,详细描述被劫经过,这有利于警方判断劫匪的作案手段,同时通过案犯的犯罪行为习惯等进行串并案件,这对案件的侦破是至关重要的。

    之所以认定这几起案件是他做的,是市局刑警的技术处根据案犯的行为习惯串上的。案犯选择的都是年轻的女人,而且从背影看很窈窕,很有风情,这跟案犯受过婚姻伤害有关。被杀死的几个女人都符合上述条件,年轻美丽,看着很有魅力。

    闭着眼睛,坐在车里,王风在想着这样一个既简单又复杂的问题:一个人要想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生存下去,哪里最适合停留且又很安全?

    这让他想到了草原上的孤狼,它会到哪里寻找食物?

    它不会到城市去,它不敢,即便它再凶狠,也怕人类。聪明的狼会苦苦守候在荒漠里,寻找那些落单的猎物伺机下手进行捕杀。而作为在这个世界上智商最高的人,他会怎么选择?王风敢断定这个以杀人为乐的变态狂,一定会选择一个很安全的地方藏身,而这个地方还不能离市区太远,太远来回作案不方便。想来想去也只有东西南北4郊最适宜他落脚,特别是城郊结合部。

    建筑工地?烂尾楼?

    当王风的头脑里出现这两个词汇时,他们已经在社区的楼群里转了几天了。他们白天在街道及社区到处巡查,搜寻防护的死角,晚上就在一些划定的重点区域内蹲守。

    这两个词汇的出现,犹如一道闪电划破苍穹,王风的灵感瞬间被调动起来,他在材料上重重的写上一行字,他一定藏在这里。究竟是建筑工地还是烂尾楼,他很难取舍。全市郊区的建筑工地很多,烂尾楼也很多,这两个加起来,则更多,他们没有那么大的精力去转遍这些地方,就只能在这两个词汇里选择一个。

    想到建筑工地,他的脑际里会出现这样一幅场景:喧嚣的声音,杂乱的砖石材料。因到处施工用水,到处是湿漉漉泥地,夏天的热气与楼房里飘出的潮湿气息混合在一起,构成了工地独特的气息。搅拌机轰隆轰隆地转动着,高高的塔吊将一罐罐的水泥、一捆捆木料、一摞摞砖等材料吊上楼去。脚手架上,工人们在挥汗如雨忙忙碌碌地紧张工作着,他们在工头的吆喝下,争分夺秒地赶着进度。

    这里的一切对王风来说实在是太熟悉不过了,读高中的时候,每年的暑假,他都会被师父撵下山去,到f市去打工挣学费。别的工作他干不了,只好到建筑工地去找活干,那里的活是最累的,待遇是最低的,吃的是最差的,睡觉的环境是最糟糕的,老板的心是最黑的,干完活是最容易得不到钱的,这是王风过后总结的。就是在这样艰苦恶劣的条件下,他要凭借自己的力气,挣够一个学期的学习费用。王风知道师父的“薪水”师父是完全有能力供他读书的,师父的“薪水”就是山上的香火钱里面的提成。按照那些师叔师伯的想法,只要师父黑一点,师父他都能开上大奔。但师父一直坚守本分,从未有过什么歪门邪道的想法。尽管这样,师父还是有些体己钱的。师父让王风去打工,纯属于为了磨练他的意志,师父认为他总有长大的一天,早早地体会一下如何做一个自食其力的人,也是很大的收获。道家管这个叫入世,一个人的武功是否高明以及道法是否精纯,取决于心境,出世入世都是一种修炼。

    整日坐在山上炼气,未必是最好的修炼。

    在工地上,王风很能吃苦。就连带王风的那个瓦工师傅都惊叹,这个孩子很坚韧,力气也很大,跟成年人差不多,他怀疑王风的体力是天生的。这些当然来自于训练,王风的师父青云子对他的训练是及其严酷的,偷一点懒都不行,无论是身体还是灵魂都完成了一个蜕变的过程。王风很快适应了工地的一切,他几乎干过建筑工地上所有的工种,熟悉诸如瓦工、架子工、油漆工等等。特别是刚开始当力工时,每天运送砖料都要在刚刚砌起的墙上走过来走过去,十分的危险。由于砖是浸泡过的,长时间搬砖,手掌皮肤泡得发软,加上发的手套根本不够用,最后双手常常被磨出血泡。将血泡用针挑开,血水放出来后,裹上一块布,接着去搬。这时在看那些砖垛,感觉就像长城一样,一望无际,搬起来没完没了。王风没有叫苦,没有叫累,这些跟他身上那些伤疤的经历比起来,简直天差地别。

    工头觉得他的胆子大,就让他干架子工。

    站在高高的脚手架上,一层楼一层楼地架设着成网壮般的铁管,用一样的工具,重复着一样的动作,似乎没有一个完结的时候。偶尔抬头看一眼天空,蓝蓝的无有边际,如同手中正干着的活计,枯燥乏味。

    尽管有防护,一时不慎踩空,也会惊出一身冷汗。

    那时最盼望的就是赶快干完活,踩到实地上,一颗悬着的心才算落下。更多的是盼着有一丝风吹过来,让浑身的汗水尽快蒸发掉。又或者刮过一片云,遮住艳阳,替他们抵挡一下炎阳烈日的灼烤。下来后,蹲在堆满杂物的工地一角,吃着清淡的没有油水的饭菜,也会感到十分的香甜。

    住在潮湿的工棚里,30几个人挤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难受的很。临时搭建的低矮的房子,南北格局的通铺,能住很多人,中间是狭小过道。夏天不透风,人的汗臭味、雨季里各种物品散发出的霉味,各种气味混合在一起,说不出是一种什么味道,很难闻很刺鼻。下雨的时候,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这样的环境,就是民工的真实生存状态。

    如果是中午,王风就找一个僻静之处,捧着一本书来读,只有那刻,他才恢复了内心的宁静,外面的世界再与他无关。他的思绪随着情节起起伏伏飘飘荡荡神游物外。因为书价太贵,王风买不起书,他就经常在街边的书摊,捧着书看。王风记忆力超强,看书快。

    翻看那些包装精美的杂志时,还要偷偷的溜一眼卖书人的脸色,就像在做贼一样。一旦摊主脸上露出不愉之色,便立即放下书,马上闪人,以免被警告或者遭到人家的白眼攻击。

    所以更多的时候,他穿着破旧的衣服,是那种极为结实的灰色或蓝色的布料制成品,穿过行人熙熙攘攘的街头,到市中心的那家新华书店去看书,那时幻想自己将来有很多很多钱后,要建一栋图书大楼,作为城市地标性建筑存在,让那些渴望读书的人随便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