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伏义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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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出面馆,转过街角,向候在那处的巨大身影道:“晚上好啊,火狐小姐。”
高我大半个头的火狐一身轻便的运动装,满脸不耐烦的神色,打头就是一句:“那小朋友是谁?”
“小朋友?”我一怔,旋即明白她指的是方妍“哦,我知道了,不过不想说。有什么事你找我,不要乱找人麻烦。”脑子内同时迅速转念:她为什么还没离开这儿?事实上滇帮这次可以说一败涂地,留在这处对她来说只是种危险,以伟人的脑袋不可能会再给她一次偷袭的机会——实际上恐怕上次伟人也是因为我在所以放松了警备,否则她绝不能如此轻易就成了功。
如果说是想报仇,那么今晚就不该这么明目张胆地跑大街上来引我出来;以她的实力,除非用偷袭,否则是无法从我手上占便宜的。
除非她是想调查我,但亦不该故意被我知道。
“我高兴问,你管得着吗!”被我一语堵住的火狐半吼着出了口,顿时惊动旁边逛夜市的人,好几双眼睛都看了来。我大是尴尬,同时亦奇怪她的表现。彼此间是敌非友,但我却感觉不到任何敌意。
“你高不高兴我管不着,不过你不觉得这么招惹我这样一个无辜的人很不对吗?上次我可不是故意斗你,当时不知道你是什么人,现在你要是想再去收拾伟人请自便好了,我保证不插手!”我信誓旦旦,自然心里明白在有心防备下像她这种有勇无谋之辈是绝对无法再伤害到伟人的,何况她未必是真的想伤害他。
“闭嘴!”她也意识到自己的声音太过巨大,压下喉咙低吼,巨胸因气喘而起伏起来。
我耸耸肩,淡淡道:“如果你有事想找我帮忙,请说出来,我会尽力而为,还有人在等我——不过我不保证一定能帮到你。”这句并不是客气,而是真的有这念头,首先是因为对上次伤到她略有歉疚,其次是因为伟人对她的“另眼相看”——他是我兄弟。
火狐沉默良久,忽然道:“我不是想伤他的。”
我点点头:“我明白。”
火狐突然间又急躁起来,小幅度地挥动手臂,似想砸砸什么东西解气,半吼道:“那他为什么要伤害我哥?!他明知道哥是我唯一的亲人!”
“如果你找我只是想跟我说几句这种话,我只好说声对不起,我不是混黑社会的,不明白你们之间为什么要打来杀去;至于为什么他要伤你哥,你最好亲自问,他一定会给你非常明确的答案;而你为什么又要伤他则最好问问自己,我相信你应该能给自己答案。”我冷静地道。
火狐呆了呆,脱口而出道:“不行!”
我隐隐了解火狐不愿见伟人的心理——她是对这男人怀愧。实际上她托我做的事已经说明这一点,而并不知道伟人根本就没有怨过她。
送方妍回校后我直奔寝室,才知道伟人仍未回来,略一思索后我径直出校。若不尽快把火狐托付的事做好,我不能安心;何况一个人呆在寝室里,静寂会令我重浸入对茵茵的担忧中,反不如找点事做。
天色已然全黑,只有浅浅的月光可供看路。白昼的热气仍未尽散,空气中满是温热的味道。还未走出多远,刚到一处较窄的路段,前面一对人影引住我的眼神。我放缓脚步,微微皱眉。
连脸都不用看就可以辩出那身形较细者是谁,因大家最近见面次数太多了——竟是林芳。另一个身材高大的不用说就是曾在食堂打过照面的那男友,两人缓缓沿着大路边行走,不时侧头说着什么。
若要再前行,势必得超越他们,那便极易被认出来;若林芳再问起我的去向,恐怕要骗过她的可能性不等于零也差不了多少。同时不由暗觉这女生太不谨慎了些,虽然有男友陪着,但夜深至这时候仍外出未免有点不妥。
尚未决定是否超前,前面两人忽停了下来,说话渐渐大声,似乎闹了什么矛盾。我心中大喜,绕到大道另一边,尽量不露动静地移步,想趁机潜过去。在这么黑暗的情况下,他们的注意力又分在吵架上,还隔着五六米的距离,她眼力没这么好罢?
孰料还未成功潜过,一声惊叫从那边传来。闻声看去时只见林芳正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完全没了平时的淑女形像,不由一呆。那男友站在原处,毫无上前相帮的意思,还用大到类似吼的声音在怒言相对。
林芳失常的尖叫突破他的浓厚穿到这边来:“我没有!”男友猛地跨前两步,骂咧着挥起手臂,立时将她吓得护着脸踉跄跌退。
我暗叹了口气,扬声道:“哎!”
那男友手臂僵在半空中,回头向我看来。林芳失声叫道:“植渝——”半截声音嘎然而止,似自觉不该叫出我名字。
我走了过去,客气地道:“兄弟,你这么大个身体打女的,不觉得有点儿那个吗?”
那男的却不回答,转头去看林芳,牙缝里呲出丝丝寒意:“他就是那杂种?”一口川腔迫得林芳失措地再退一步,露出不知如何是好的神情。
怒气毫无征兆地倏然腾起,拳头蓦地捏紧。我淡淡问道:“打扰一下,请问你口里那个‘杂种’是指你面前这位姓植渝轩的人吗?”
那男的转回头来吼道:“喊你杂种还算便宜”
“砰!”庞大的身形顿失平衡,摇晃着连连后退。立稳时他捧着左脸颊,咕哝的声音从手下嘴里发出:“你你敢打人”
我仍保持着手臂长伸的姿势,指关节自由地活动着,弄出慑耳的声音,看也不看他:“林同学没告诉过你吗?我是不好惹的。何况打人又怎么样?”我抬步前移“今晚打人的不只我一个,不同的是你打的是毫无还手之力的女子,而我打的是身体强壮的人渣。”
“不要!”林芳惊叫“不要打架!”她见识过我跟人打架的,应该比较得出我跟她男友之间的差距,这一句担心的人无疑是他。
我走近那男的身前三步许立定,抬眼看去:“你比我高出有二十厘米吧?有种就来!”
从没一刻像此时般想找人打一架。心内自听到茵茵的消息后就郁结的闷气阵阵冲击,需要的就是一个发泄口;而这男的是导火索——我完全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怒气并未影响我灵台的清明。
末四字无疑是激火之油,那男的果然挂不住面子,合身扑上,开手第一个姿势就是想抓我衣襟。我向后退出一步,抬脚用后跟蹬出。
“扑”地一声,那男的胸口中招,再次被迫后退。这还是我脚下留情,否则无论是一记弹踢击他小腹或心口,都不是普通人能承受。
我弯腰作势,猛然窜出,从对方挥来阻挡的胳膊下穿至他身后,右臂已圈中他颈子,右脚同时下绊,对方粗臂无措乱挥中巨体已然后仰而倒,头部即将触地时我闪电般抽回右手托住他后脑勺——虽然生气,但他罪不至伤,没必要随便伤人。
林芳的惊叫声这时才传来:“不不要伤他!”人已奔近。
我轻轻放开那男的,起身凝视着他道:“如果这一下我不托着你后脑勺,你觉得会怎样?”反手指着林芳“你知不知道动自己女朋友会多伤她的心?但即使这样她仍是向着你,帮你说话,如果你还觉得心安理得,那说明你根本就没有人性!”
那男的火速从地上爬起来,兀自强横:“老子喜欢咋样就咋样,关你屁事!”
我抬起捏成拳的手,作势要出,立刻吓得他抬手护着头后退出两三步。林芳慌忙拉住我手:“不不要!”我转头看她,黯淡的橙黄色路灯灯光下清秀的脸蛋上一双残留着泪痕的眼睛里带出浓浓的央求之意。
我叹了口气道:“你忘了这不可救药的东西刚打你了?”
林芳急道:“他没打我,只是只是推了我一下,你别打他了;而且而且”她咬着嘴唇,声音低了下去“打架会被学校重罚的”
心内豁然一亮,升起自己都觉不可思议的一念——她不止是担心男友,更担心我,否则没必要怕学校的重罚,因为这种情况下受重罚的对象只可能是有压倒性优势的我。
怪异的感觉融入心底。我忽觉察到心内的怒气竟被她这么一句关心的话融去,放下手臂,无奈道:“看你的面子哦!回去吧,记着以后小心点儿,不要乱跟人交往,尤其是你这样美丽的女孩子,最容易吃亏受骗。”
末一句夸奖半真半假,乃是有心想逗她开心。不过林芳显然受了用,眼中露出羞涩的神色“嗯”了一声。那男生嫉恨之意毕露地在一旁重重哼了声“叭”地在地上吐了口口水,头也不回地抢先一步奔离。我看着他背影,不由心下摇头。
这么容易吃醋的男生,心胸实在有限得很,也亏林芳竟会找他做男友。
一念至此,心内忽然一动。
之前他知道我是谁后开口就骂,这绝非无因,会是我什么时候无意中得罪了他吗?而且还牵涉到林芳,否则他为何这么对待她?
林芳轻声道:“那,我先走了?”
“算了,这么晚你一个人走我不放心,万一出了事我可没法跟方妍交待——一起走吧。”其实改变主意更主要是因为怕那男的会在她归途上对她不利,但当然不能说出口。
林芳反问道:“你不是还有事吗?我一个人走好了,没事的,都走熟了的。”
我心道这女孩果然没辜负我眼力,真的聪明过人,知她已看出我还有事要做,不过下了决定再半途更改并非我风格,并不分辨,只道:“走吧。”
果然快到校门时又看到那男的徘徊的身影,我正面瞥了他一眼,只见宽脸上尽是妒怒之色,不禁心下暗笑,同时又不由升起担忧。
看样子这男的心胸跟身体是成反比,改天要找个机会跟他谈谈,否则如果他把对我的怒气报复在林芳身上,她这种真正的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绝受不了。
林芳一直低着头,半眼也不去看他。
送到楼下后我嘱咐道:“记着不要再跟他到偏僻的地方,如果有事就叫人。”
林芳脸现古怪神色,问道:“你这么说是”
我平静地道:“这话本来不该由我说,首先我是旁观者,没有干涉别人情感的权利,其次你并非连家门都没出过几次的大家闺秀,以你的聪明不可能不知道怎么做。不过事出关心,礼貌和道义上我都不能不罗嗦两句。”停了停又道:“虽然没见过他几次,但他的心胸并不广阔——你该知道的。”
林芳垂下头,低低地说了句:“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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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出面馆,转过街角,向候在那处的巨大身影道:“晚上好啊,火狐小姐。”
高我大半个头的火狐一身轻便的运动装,满脸不耐烦的神色,打头就是一句:“那小朋友是谁?”
“小朋友?”我一怔,旋即明白她指的是方妍“哦,我知道了,不过不想说。有什么事你找我,不要乱找人麻烦。”脑子内同时迅速转念:她为什么还没离开这儿?事实上滇帮这次可以说一败涂地,留在这处对她来说只是种危险,以伟人的脑袋不可能会再给她一次偷袭的机会——实际上恐怕上次伟人也是因为我在所以放松了警备,否则她绝不能如此轻易就成了功。
如果说是想报仇,那么今晚就不该这么明目张胆地跑大街上来引我出来;以她的实力,除非用偷袭,否则是无法从我手上占便宜的。
除非她是想调查我,但亦不该故意被我知道。
“我高兴问,你管得着吗!”被我一语堵住的火狐半吼着出了口,顿时惊动旁边逛夜市的人,好几双眼睛都看了来。我大是尴尬,同时亦奇怪她的表现。彼此间是敌非友,但我却感觉不到任何敌意。
“你高不高兴我管不着,不过你不觉得这么招惹我这样一个无辜的人很不对吗?上次我可不是故意斗你,当时不知道你是什么人,现在你要是想再去收拾伟人请自便好了,我保证不插手!”我信誓旦旦,自然心里明白在有心防备下像她这种有勇无谋之辈是绝对无法再伤害到伟人的,何况她未必是真的想伤害他。
“闭嘴!”她也意识到自己的声音太过巨大,压下喉咙低吼,巨胸因气喘而起伏起来。
我耸耸肩,淡淡道:“如果你有事想找我帮忙,请说出来,我会尽力而为,还有人在等我——不过我不保证一定能帮到你。”这句并不是客气,而是真的有这念头,首先是因为对上次伤到她略有歉疚,其次是因为伟人对她的“另眼相看”——他是我兄弟。
火狐沉默良久,忽然道:“我不是想伤他的。”
我点点头:“我明白。”
火狐突然间又急躁起来,小幅度地挥动手臂,似想砸砸什么东西解气,半吼道:“那他为什么要伤害我哥?!他明知道哥是我唯一的亲人!”
“如果你找我只是想跟我说几句这种话,我只好说声对不起,我不是混黑社会的,不明白你们之间为什么要打来杀去;至于为什么他要伤你哥,你最好亲自问,他一定会给你非常明确的答案;而你为什么又要伤他则最好问问自己,我相信你应该能给自己答案。”我冷静地道。
火狐呆了呆,脱口而出道:“不行!”
我隐隐了解火狐不愿见伟人的心理——她是对这男人怀愧。实际上她托我做的事已经说明这一点,而并不知道伟人根本就没有怨过她。
送方妍回校后我直奔寝室,才知道伟人仍未回来,略一思索后我径直出校。若不尽快把火狐托付的事做好,我不能安心;何况一个人呆在寝室里,静寂会令我重浸入对茵茵的担忧中,反不如找点事做。
天色已然全黑,只有浅浅的月光可供看路。白昼的热气仍未尽散,空气中满是温热的味道。还未走出多远,刚到一处较窄的路段,前面一对人影引住我的眼神。我放缓脚步,微微皱眉。
连脸都不用看就可以辩出那身形较细者是谁,因大家最近见面次数太多了——竟是林芳。另一个身材高大的不用说就是曾在食堂打过照面的那男友,两人缓缓沿着大路边行走,不时侧头说着什么。
若要再前行,势必得超越他们,那便极易被认出来;若林芳再问起我的去向,恐怕要骗过她的可能性不等于零也差不了多少。同时不由暗觉这女生太不谨慎了些,虽然有男友陪着,但夜深至这时候仍外出未免有点不妥。
尚未决定是否超前,前面两人忽停了下来,说话渐渐大声,似乎闹了什么矛盾。我心中大喜,绕到大道另一边,尽量不露动静地移步,想趁机潜过去。在这么黑暗的情况下,他们的注意力又分在吵架上,还隔着五六米的距离,她眼力没这么好罢?
孰料还未成功潜过,一声惊叫从那边传来。闻声看去时只见林芳正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完全没了平时的淑女形像,不由一呆。那男友站在原处,毫无上前相帮的意思,还用大到类似吼的声音在怒言相对。
林芳失常的尖叫突破他的浓厚穿到这边来:“我没有!”男友猛地跨前两步,骂咧着挥起手臂,立时将她吓得护着脸踉跄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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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男的却不回答,转头去看林芳,牙缝里呲出丝丝寒意:“他就是那杂种?”一口川腔迫得林芳失措地再退一步,露出不知如何是好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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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林芳惊叫“不要打架!”她见识过我跟人打架的,应该比较得出我跟她男友之间的差距,这一句担心的人无疑是他。
我走近那男的身前三步许立定,抬眼看去:“你比我高出有二十厘米吧?有种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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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四字无疑是激火之油,那男的果然挂不住面子,合身扑上,开手第一个姿势就是想抓我衣襟。我向后退出一步,抬脚用后跟蹬出。
“扑”地一声,那男的胸口中招,再次被迫后退。这还是我脚下留情,否则无论是一记弹踢击他小腹或心口,都不是普通人能承受。
我弯腰作势,猛然窜出,从对方挥来阻挡的胳膊下穿至他身后,右臂已圈中他颈子,右脚同时下绊,对方粗臂无措乱挥中巨体已然后仰而倒,头部即将触地时我闪电般抽回右手托住他后脑勺——虽然生气,但他罪不至伤,没必要随便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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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容易吃醋的男生,心胸实在有限得很,也亏林芳竟会找他做男友。
一念至此,心内忽然一动。
之前他知道我是谁后开口就骂,这绝非无因,会是我什么时候无意中得罪了他吗?而且还牵涉到林芳,否则他为何这么对待她?
林芳轻声道:“那,我先走了?”
“算了,这么晚你一个人走我不放心,万一出了事我可没法跟方妍交待——一起走吧。”其实改变主意更主要是因为怕那男的会在她归途上对她不利,但当然不能说出口。
林芳反问道:“你不是还有事吗?我一个人走好了,没事的,都走熟了的。”
我心道这女孩果然没辜负我眼力,真的聪明过人,知她已看出我还有事要做,不过下了决定再半途更改并非我风格,并不分辨,只道:“走吧。”
果然快到校门时又看到那男的徘徊的身影,我正面瞥了他一眼,只见宽脸上尽是妒怒之色,不禁心下暗笑,同时又不由升起担忧。
看样子这男的心胸跟身体是成反比,改天要找个机会跟他谈谈,否则如果他把对我的怒气报复在林芳身上,她这种真正的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绝受不了。
林芳一直低着头,半眼也不去看他。
送到楼下后我嘱咐道:“记着不要再跟他到偏僻的地方,如果有事就叫人。”
林芳脸现古怪神色,问道:“你这么说是”
我平静地道:“这话本来不该由我说,首先我是旁观者,没有干涉别人情感的权利,其次你并非连家门都没出过几次的大家闺秀,以你的聪明不可能不知道怎么做。不过事出关心,礼貌和道义上我都不能不罗嗦两句。”停了停又道:“虽然没见过他几次,但他的心胸并不广阔——你该知道的。”
林芳垂下头,低低地说了句:“我知道。”
<生命的法则第一卷基础进程第五十五章伏义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