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天水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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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水家近卫军。
咚~咚~咚~十分清脆的马蹄与石板铺成道路的撞击声,清一色的披着银甲的白马,整整齐齐地向前慢行着,白马上每一个近卫军都披上了银甲,左手抓着一面有着神水家家徽的棱型盾牌,右手握着一把长有七丈的银枪,在胸前都挂了一张牌子,代表着他们所在的等级,银徽骑士,牌子上面有着一到九把不等的银枪,每个骑士的眼神除了高傲还是高傲,好不威风。
还有一个人更加的威风,有马他不骑,有车他也不坐,一屁股端坐在他的小火云上,在这些高傲的银徽骑士头上前二十米高空处,好不自在的飘来飘去,骑士,尤其是高傲的骑士,总是习惯性地昂起头,当他们昂起头看到的是什么,没错,屁股,谁的屁股,神水家小三的屁股。
清雯,本来也是想学小三一样在天空中威风的,奈何今天她穿着一套粉色的贵族的礼裙,若是平时穿着魔法师的袍子,她才懒得顾及她的形象呢!所以只能与美迪夫人一起坐在马车内,羡慕地看着那神气活现的小三。
“小三今天很活泼呢。”美迪夫人一手牵着清雯,一手牵着汐亚,兴致勃勃地笑道:“等一下可能会很危险喔,你们就在旁边看就好了,筮鲨鳍的事清雯就不要想太多了。”
“哼,臭小三,昨天还装出一副臭脸,一有得玩就跟什么似的,我说老爸也太会宠小三了,小三一不开心就立即出动了一百名银徽骑士去狩猎让小三开心呢?”清雯没好气地说着,眼神轻飘飘地撇了被美迪夫人牵着手的汐亚:“话又说回来了,这小女生真是只是小三的一个平民朋友么?老妈怎么对她那么好?不过老妈好像对人一直都很好。”这句话清雯当然不可能当着汐亚的面说出来,只是在心里嘀咕了几声。
“小三这孩子平时性格就比较孤傲,很少要求我们说他要什么,生气?对于小三来说这还是第一次吧?而且原因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或许你们觉得这是很平常,可是小三却会因为这种事而生气,嗯?”美迪夫人闭着眼,浅笑着说道。
清雯顿时间语塞,回想起来从小到大小三一直从来都很少要求家人去为他做过什么,也从来都很少让家人操心过,一想起自己小时候与小三的对比,清雯的脸红透了。
银徽骑士团在前面开道,在这一辆用八匹白马拖着的马车却是在最后面的,只留下两名骑士守护,马车的两旁,分别是穿着鎏金盔甲的维哲,因为是高级骑士,却也不是金徽骑士,档次不能太低,却也不能用纯金,所以只能用鎏金的,在太阳的照射之下闪闪亮,却也是英俊非常。
另外一个便是建斯将军身着紫色的铠甲,材质非铜、非铁、非银、非金。水晶,纯天然的紫水晶,闪烁着一道道柔和的紫光,十分的温和,与阳光的照应之下,熠熠生辉,这就是紫徽骑士,仅仅次于圣骑士,胸前的那块紫水晶玉牌上还雕刻着九把紫水晶枪,好不威风。
在积水省一路上所有的百姓都出来迎接,毕竟在建斯将军的管理之下,整个积水声可以说是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每一个百姓生活都是相当的富足,建斯将军在他们心中的地位那可是连皇帝都无可比拟的。
建斯将军时不时地也向路边的百姓们招手,不停地露出他那灿烂的笑容,百姓们则是夹道欢呼着。
“看来我今生是投胎在一个好人家了,没想到父亲在百姓心中有这如此重要的位置,想想也是,我还以为为什么我出去都那么受百姓欢迎呢?爱屋及乌呀!”龙飘在上空俯视着父亲辖下的百姓,心里不停地赞道:“哎,若是以后的我,能做到这样子么?我管理的方式可是很特别的,虽然不知道能不能做得比父亲还好,算了,想这些还早得很呐。”
一百多人,在三天的时间旅游般的前行下,终于即将到达了天水泽。龙,也第一次看到了异族,异族啊,很难想像,上辈子那些只能从动漫、画中看到的异族居然活生生地出现在龙的前眼,半人马,双眼充满了灵性,**着上半身,皮肤黑黝黝的,马身则是棕色的毛,毛非常的短,色泽却十分鲜亮,度如风。
“这,半人马,却也太诡异了,好像听得懂人话似的。”龙将身子漂浮在空中问着建斯将军:“老爸,你们有和异族打过仗么?”
“如果说是在神魔大战的话,那是有过,如果说是单独与异族打仗那是没有的。”建斯将军摸了摸下巴的小胡子乐呵呵地笑道:“不过你老爹我年轻时可和一名矮人打过架,实力不相上下啊!”
听到这里,维哲与龙不禁同时猛打了个哆嗦,建斯将军有多强,他们心里都是十分清楚的,可是那矮人居然能和建斯将军不相上下?异族当真有那么强?
“不过最终老爸还是赢了,那矮人兵器与防具可比你老爸我的强多了,但是那只是针对物理的,你老爸我也是会魔法的,他输在了我的法具上。”想起那场单打独斗,建斯将军意犹未尽地说着:“我们人类和异族一直以来都是井水不犯河水,不过在神魔大战期间局势混乱,战场上都会出现异族,这以后你们就会知道了,只不过没有那么强罢了。”
“矮人对于武器与防具方面真的有传说中的那么厉害么?老爸,你可都是很少吹牛的,能形容一下么?”维哲有点不相信建斯将军的话,看了原本出现过矮人的方向,悻悻地说道:“如果按照父亲的说法若是随便杀出一群矮人,那我们不是全部要遭殃了么?”
“怕是整个神属联国都未必造得出比矮人的精致强悍吧?”建斯将军说得十分坚定。
“哈哈哈~如果每一个矮人都有当初那个矮人那么强的话,我想应该是的,毕竟那时候我已经突破金徽骑士第五等了。”建斯将军哈哈大笑起来:“不过,若是每一个矮人都有那么强的话,咱们人类可没立足之地啦!”
听到建斯将军这句话,维哲不禁尴尬地笑了几声,在马车里听到对话的清雯也不禁探出脑袋鄙视了维哲一顿,说些什么当大哥还怎么没智商之类的话,引得全军是哈哈大笑。父亲、母亲、哥哥、姐姐,在前世的龙只有哥哥一个人的存在,然而今世他却感受到了父亲、母亲与姐姐对他的爱,让龙很是欣喜,至少不会一个人那么寂寞了。
就这样,又前行了一个多钟头,终于到达了天水泽。
前方,就是让普通人闻风丧胆的天水泽。
神水家近卫军。
咚~咚~咚~十分清脆的马蹄与石板铺成道路的撞击声,清一色的披着银甲的白马,整整齐齐地向前慢行着,白马上每一个近卫军都披上了银甲,左手抓着一面有着神水家家徽的棱型盾牌,右手握着一把长有七丈的银枪,在胸前都挂了一张牌子,代表着他们所在的等级,银徽骑士,牌子上面有着一到九把不等的银枪,每个骑士的眼神除了高傲还是高傲,好不威风。
还有一个人更加的威风,有马他不骑,有车他也不坐,一屁股端坐在他的小火云上,在这些高傲的银徽骑士头上前二十米高空处,好不自在的飘来飘去,骑士,尤其是高傲的骑士,总是习惯性地昂起头,当他们昂起头看到的是什么,没错,屁股,谁的屁股,神水家小三的屁股。
清雯,本来也是想学小三一样在天空中威风的,奈何今天她穿着一套粉色的贵族的礼裙,若是平时穿着魔法师的袍子,她才懒得顾及她的形象呢!所以只能与美迪夫人一起坐在马车内,羡慕地看着那神气活现的小三。
“小三今天很活泼呢。”美迪夫人一手牵着清雯,一手牵着汐亚,兴致勃勃地笑道:“等一下可能会很危险喔,你们就在旁边看就好了,筮鲨鳍的事清雯就不要想太多了。”
“哼,臭小三,昨天还装出一副臭脸,一有得玩就跟什么似的,我说老爸也太会宠小三了,小三一不开心就立即出动了一百名银徽骑士去狩猎让小三开心呢?”清雯没好气地说着,眼神轻飘飘地撇了被美迪夫人牵着手的汐亚:“话又说回来了,这小女生真是只是小三的一个平民朋友么?老妈怎么对她那么好?不过老妈好像对人一直都很好。”这句话清雯当然不可能当着汐亚的面说出来,只是在心里嘀咕了几声。
“小三这孩子平时性格就比较孤傲,很少要求我们说他要什么,生气?对于小三来说这还是第一次吧?而且原因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或许你们觉得这是很平常,可是小三却会因为这种事而生气,嗯?”美迪夫人闭着眼,浅笑着说道。
清雯顿时间语塞,回想起来从小到大小三一直从来都很少要求家人去为他做过什么,也从来都很少让家人操心过,一想起自己小时候与小三的对比,清雯的脸红透了。
银徽骑士团在前面开道,在这一辆用八匹白马拖着的马车却是在最后面的,只留下两名骑士守护,马车的两旁,分别是穿着鎏金盔甲的维哲,因为是高级骑士,却也不是金徽骑士,档次不能太低,却也不能用纯金,所以只能用鎏金的,在太阳的照射之下闪闪亮,却也是英俊非常。
另外一个便是建斯将军身着紫色的铠甲,材质非铜、非铁、非银、非金。水晶,纯天然的紫水晶,闪烁着一道道柔和的紫光,十分的温和,与阳光的照应之下,熠熠生辉,这就是紫徽骑士,仅仅次于圣骑士,胸前的那块紫水晶玉牌上还雕刻着九把紫水晶枪,好不威风。
在积水省一路上所有的百姓都出来迎接,毕竟在建斯将军的管理之下,整个积水声可以说是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每一个百姓生活都是相当的富足,建斯将军在他们心中的地位那可是连皇帝都无可比拟的。
建斯将军时不时地也向路边的百姓们招手,不停地露出他那灿烂的笑容,百姓们则是夹道欢呼着。
“看来我今生是投胎在一个好人家了,没想到父亲在百姓心中有这如此重要的位置,想想也是,我还以为为什么我出去都那么受百姓欢迎呢?爱屋及乌呀!”龙飘在上空俯视着父亲辖下的百姓,心里不停地赞道:“哎,若是以后的我,能做到这样子么?我管理的方式可是很特别的,虽然不知道能不能做得比父亲还好,算了,想这些还早得很呐。”
一百多人,在三天的时间旅游般的前行下,终于即将到达了天水泽。龙,也第一次看到了异族,异族啊,很难想像,上辈子那些只能从动漫、画中看到的异族居然活生生地出现在龙的前眼,半人马,双眼充满了灵性,**着上半身,皮肤黑黝黝的,马身则是棕色的毛,毛非常的短,色泽却十分鲜亮,度如风。
“这,半人马,却也太诡异了,好像听得懂人话似的。”龙将身子漂浮在空中问着建斯将军:“老爸,你们有和异族打过仗么?”
“如果说是在神魔大战的话,那是有过,如果说是单独与异族打仗那是没有的。”建斯将军摸了摸下巴的小胡子乐呵呵地笑道:“不过你老爹我年轻时可和一名矮人打过架,实力不相上下啊!”
听到这里,维哲与龙不禁同时猛打了个哆嗦,建斯将军有多强,他们心里都是十分清楚的,可是那矮人居然能和建斯将军不相上下?异族当真有那么强?
“不过最终老爸还是赢了,那矮人兵器与防具可比你老爸我的强多了,但是那只是针对物理的,你老爸我也是会魔法的,他输在了我的法具上。”想起那场单打独斗,建斯将军意犹未尽地说着:“我们人类和异族一直以来都是井水不犯河水,不过在神魔大战期间局势混乱,战场上都会出现异族,这以后你们就会知道了,只不过没有那么强罢了。”
“矮人对于武器与防具方面真的有传说中的那么厉害么?老爸,你可都是很少吹牛的,能形容一下么?”维哲有点不相信建斯将军的话,看了原本出现过矮人的方向,悻悻地说道:“如果按照父亲的说法若是随便杀出一群矮人,那我们不是全部要遭殃了么?”
“怕是整个神属联国都未必造得出比矮人的精致强悍吧?”建斯将军说得十分坚定。
“哈哈哈~如果每一个矮人都有当初那个矮人那么强的话,我想应该是的,毕竟那时候我已经突破金徽骑士第五等了。”建斯将军哈哈大笑起来:“不过,若是每一个矮人都有那么强的话,咱们人类可没立足之地啦!”
听到建斯将军这句话,维哲不禁尴尬地笑了几声,在马车里听到对话的清雯也不禁探出脑袋鄙视了维哲一顿,说些什么当大哥还怎么没智商之类的话,引得全军是哈哈大笑。父亲、母亲、哥哥、姐姐,在前世的龙只有哥哥一个人的存在,然而今世他却感受到了父亲、母亲与姐姐对他的爱,让龙很是欣喜,至少不会一个人那么寂寞了。
就这样,又前行了一个多钟头,终于到达了天水泽。
前方,就是让普通人闻风丧胆的天水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