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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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年後——

    数匹骏马在丘上踏著蹄,其中,为首的高大黑骑特别显眼。\\WWw、qВ5、coM//

    上头坐著一人影,身著藏红色披风,火红的发丝随风扬起,有一种野性的美丽。坐骑旁,则站著一修长的身影,青衫轻扬,如一潭碧泉沉静。

    「他真以为……能这样远走高飞?」遥望著对面的大海,极其俊美的青衫男子眯起漂亮的眼眸。

    将视线转移到岸旁,微微倾首,他轻声道:

    「来了。」

    话落,他身侧那藏红色披风的女子就举起手,一挥下,後头跟著的两个人便驭马直冲下山,朝一微驼人影而去。

    黄沙飞尘中,只看那人影是个老头子,神情甚是惊吓,被逮了住,毫无反抗之力地被带走。

    「这样就行了?」红发女子垂眼问道。

    「嗯。」青衫男子微微一笑。「严嵩付出的代价或许不够,我让他去守著义父的墓直到老死,也得以慰义父在天之灵。」眼神转冷。

    「你真是那个什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最佳范典了。」即便是离开了战场,也能不用一兵一卒,等敌人凋零衰弱,给予迎头痛击,她真觉得不可思议。

    难怪她老看到他总是会写一些看起来很秘密的东西,虽然她不晓得内容是些什么,但她明白那是送到皇宫里面去给某人的。

    青衫男子只是淡道:「伴君如伴虎,严嵩坐权太久,皇帝对他失去耐性,是迟早的事。更何况,多行不义必自毙,他会有如此下场,怨不得人。」

    当年他计画离开朝廷,严嵩一直想找机会杀他,但那时京城因战而乱,他也趁此远走,待平息後,他早已和其他人迁至南方,严嵩也就此失了他的踪迹。而鞑靼南侵一事,则是如他所想,会令得严嵩的官位产生裂痕。

    严嵩生性贪婪,加以掌握大权,他早料有朝一日必定会令皇帝厌烦,当此,便是拉他下位的最佳时机。

    射将先射马。严嵩党羽众多,直接挑战风险过大,多少臣子因为想要对付他而遭诬陷处死,就连他的义父也是因此而逝。所以,得慢慢地一个个来削减他的势力,而他那同样只会贪污的儿子,就是一个致命伤。

    他提供了一些计策罪证还有可以运用的名单,给予小小的推力。

    严嵩享尽尊华,如今却失去一切,不让他死,他却必须活得比死还更痛苦,或许十年,或许二十年,此生不得善终。

    她沉默,知他其实不太爱提往事。

    朝中第一大奸臣,先是儿子贪渎被联合上谏弹劾遭处死,接著他自己也被革了职,抄其家产,完全失势。在他想逃亡东洋之时,又被人给抓了去,从此以後只能天天对著一个坟墓,没有儿子给他送终,哀悼自己剩余的残破岁月。

    他坏事做尽,被他诬害的忠良数也数不清,或许到断气前,也想不起他所面对的墓究竟是哪个仇家。

    青衫男子凝视著远方,似是自语,轻道:

    「富贵荣华,功名利禄,到头来,真正拥有的,又是什么?」官场,不过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而他,是从那地方出来的,或许早也算是披著人皮的妖魔之一。

    「……你不爱的话,就别想了,反正事情也已经结束了,不是么?」红发女子看著他,眼瞳清澄。

    美丽的青衫男子昂起脸,和她对视许久,才缓缓露出一抹笑。

    如果他心中真有妖魔……

    「大概也会被你收服。」忽然道出。

    「咦?」她皱眉,道:「你别说些我听不懂的东西。」

    他垂眸,神秘地微微而笑,再抬首,面目已然温柔。向那红发女子递出白玉般的手,他道:

    「麻烦你了。」语音十分温雅。

    红发女子睇著他,伸手一拉,将他整个人带上马,让他坐在自个儿後面。

    「真怕麻烦我,就快点学会骑马!」真是。

    「嗯……」他似有若无地应了声,往前微靠去。「我觉得没那个必要。」笑了声,他环臂环住她的腰。

    她的身上,总是有阳光的味道。

    「你!」她又羞又恼。「你再这样,我——我就踹你下去!」这人,一定是故意的,绝对是!

    他的坏心眼她好早就领教过了,尤其是阿爹出事的那一次!

    他淡淡地蹙眉,看来好令人心怜。「咱们不是成亲很久了,为什么你总是不习惯?」极柔的话语,贴在她的耳边。

    薄薄的醉人气息就抚在敏感的肩颈,她差点跌下马。

    「你闭嘴!」脸比头发还红。

    他老喜欢这样有意无意地逗她,他没发现自己……自己很么?她好怕有一天她会饿虎扑羊,做出什么可怕的行为。这……这种事……别说成亲很久,她一辈子都不会习惯的!

    瞅著她漫起一片红潮的颈子,俊美的青衫男子微笑。自己的妻子,真的是……会让人上瘾哪。

    察觉他安分了点,红发女子不再缩著肩膀,拉紧缰绳,开始加快速度。

    「别再玩了,不然真的会摔马!」严正警告。

    他不在意,掬起她灼人的发丝轻吻。在妻子莫可奈何的瞪视下,微笑道:

    「咱们回家去吧。」

    孩子们等著吃饭呢。

    000

    《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六回「奸臣」

    之中记载——

    嵩握权久,遍引私人居要地。帝亦浸厌之……(中略)……皆伏诛,黜嵩及诸孙皆为民。嵩窃政二十年,溺信恶子,流毒天下,人咸指目为奸臣……(下略)

    ……又两年,嵩老病,寄食墓舍以死。

    《明文别传》第一百一十二回

    之中写道——

    嘉靖末年,嵩失势,籍其家,其子伏法……(下略)

    然嵩欲外投扶桑,於途中遭擒,时人以为嵩老病,死矣。却囚居偏僻深山,恶极,苟活如死……(下略)

    ……於此地孤独守坟,直至断气。

    「衡臣,你在看什么?」

    男子抬起头,回应友人:「不……只是一些流传在民间的故事而已。」

    「是么?」

    「看这个,里面说严嵩其实不是病死的,而是被人抓去囚禁,直到最後断气的前一刻,都对著他曾害死的人的坟墓。」

    「哦?」这折磨比一刀毙命还惨。

    「最有趣的,还是关於嘉靖十九年的邢姓进士那部分。」因同为大学士,他印象极深。男子有趣道:「里面说,那人遇山贼遭劫却没死,还在那寨里住了月余,其间曾经回京,不过,最後跟山寨大王一起失踪了。」

    「你相信么?」

    男子放下书本,抚著书面上《明文别传》四宇,默默地思考了下,笑道:

    「毕竟是稗官野史,闲暇时看看可以。」

    其它的……也就罢了。

    合卷之前

    传闻,福州一带的山上有间不具名的草堂。

    若是给官欺了、给兵侮了,又或者,状告衙门还反被诬告,那么,只要能找到那间草堂,给少少一枚铜钱,便能讨个公道。

    想要回被污的银子,就有银子;想揍那贪官,隔日便会看见贪官鼻青脸肿:想整得对方鸡飞狗跳,那不是什么问题,整到丢了职都不会稀奇。

    究竟那草堂怎么会有如此大的本事?没人知道。

    曾受惠的人,都封口不谈,只是感谢。

    不过,耳边以讹传讹的「证言」倒是愈来愈多……

    「就是,爹爹打从一开始就知道那个什么尚书抓走了外公,威胁山寨听话替他办事。然後爹爹觉得很有趣,就用钱买通了什么尚书的手下,跑到牢里去看外公,还发现外公被坏人折磨得全身是伤。又因为爹爹真的觉得太有趣了,所以就故意被娘娘他们抓走,想看看好不好玩儿。」

    这么无聊?「喔……然后呢?」

    「然後?」稚嫩的声音听来好困扰。「然後爹爹就和娘娘亲亲,跟娘娘生下我们了。」嘻嘻。

    「不……」问话有点打结了。「这是谁教你说的?」严肃质问。

    「戚爷爷。」可爱的头歪著。

    「那老不修!」好的不教,净教一些坏的。吸了一口气:「爹有没有说,他是怎么救走外公的?」

    「爹爹说,他早就告诉喜宝叔叔,只要那个什么尚书被人关起来了,就可以用钱去把外公救出来,然後把外公放在一个秘密地方好养伤。」唔,好渴喔。「喜宝叔叔说,爹爹不是好心,只是预防万一,如果山寨想对他不好,那他就有个保命符。」不过幸好,外公一直到现在都以为爹爹是个大好人呢。

    「真奸诈!」骂了一句。「然後呢?」

    「然後?」小小的眉头皱了起来。「然後爹爹就和娘娘亲亲,跟娘娘生下我们啊。」刚刚讲过了。

    「不……」忍不住闭了闭眼。「我是说,之後是怎么来到南方的?」

    「喔……」眨著淡色的大眼睛。「娘娘让爹爹离开山寨以後,爹爹去找还在养伤的外公,说要帮娘娘。嗯……就是,只要外公不回去,坏人统统会自动现形,不然就是自己离开,反正山寨已经不好玩,不要就算了。外公答应了啊,因为他好早以前就想帮娘娘了。」

    「原来如此。」难怪,他就是想不通,既然爹跟外公串通好了,为什么还不放走外公。「真是错综复杂。」那个爹到底是什么脑袋啊?

    「嗯。」小女孩点头,道:「英叔叔说,爹爹是在下棋,一开始就是,他每一步都算好了,走得很轻松,只是中间突然多了娘娘,所以棋局的结果变了一些些。」还说什么,看起来好像输了,其实是赢的。

    「英叔叔?」又什么时候来的?真是神出鬼没。「算了算了。」他挥著手。

    这故事这么长,亏得他今天总算有耐心听完,直到现在才搞了个明白。唉唉,他还是比较喜欢去跟娘练武。

    「姊姊,我的口好渴喔。」想喝茶。她指著他身後的茶壶。

    「姊姊?」容貌秀丽绝轮的少年一呆,马上跳了起来:「我是哥哥啦!」

    这小妹子是怎么回事?三岁能识字、五岁能咏读、七岁写得一手绝赞文章,可是到了现在却还把他错认成女人!

    「嗯……」怀里抱了一本厚厚蓝皮书的红发小女孩歪著脖子。「可是书里面都说,女生长得很漂亮。」所以,他长得那么漂亮,是女生。

    「啊?我管书里面怎么说!反正我是哥哥啦!」可恶可恶!一般儿子像爹多普通,怎么他们家却像到他好想吐血!

    他天天在外头练武却仍旧一身白嫩,镇日拿布吸眼睛结果还是那么水润;更惨的是,他跟爹站在一起居然被路过大婶说像姊妹!姊妹!姊妹!

    姊妹耶!啊啊啊啊——他绝对无法接受!

    他不知道爹是怎么想的,但他不要貌美不要貌美,要阳刚味要阳刚味!他为了增加自己的男人味,曾经一个月不洗澡,最後当然是被娘逮到揍了一顿。

    「你就不会把爹叫成娘!」一定是故意的。

    小女孩嘟起嘴,道:「爹爹是爹爹,怎么会是娘娘?」

    「那就对了啊!」少年认真地看著她。「哥哥是哥哥,也不会是姊姊。」重新教育。

    「唔……」小女孩瞅著他,一会儿,道:「姊姊,我想喝茶。」

    少年彻底爆发,用力翻桌。

    「我是哥哥!」吼吼吼!

    小女孩像是被他吓到了,小脸皱成一团。

    「你欺负我,我要哭了喔。」扁著嘴巴,可怜兮兮。

    「啥?不不——不!」见她泪水就要滚落眼眶,酿成可怕祸灾,平常武功高强的少年顿时陷入手忙脚乱外加心惊胆跳的挣扎之中。抓头、抹脸,赶紧把桌子扶好,体贴地替她倒了杯热茶,恭敬地双手奉上:「喝茶,喝茶。」冷汗涔涔。

    「谢谢姊姊。」接过,满足地道。

    「我是——」少年一口气梗在胸腔,被她瞬间泪湿的大眼睛给逼了回去。捏紧拳头,他告诉自己势必要忍辱负重,男子汉大丈夫,不必跟个女娃儿计较。深深吐纳著,他自暴自弃道:「我是姊姊,是姊姊。」高兴没?

    小女孩捧著茶杯,骨碌碌的大眼睛偷偷地转著。

    爹爹说,她的外表像娘娘,可是内在却跟爹爹一模一样;爹爹还偷偷告诉她,说哥哥永远永远永远永——远也赢不了她,嗯……好像是真的喔。

    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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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闻,福州一带的山上有间不具名的草堂。其主人为一红发男子,那红发男子其妻不仅才智过人,面貌更是美丽,足以倾国倾城。两人育有一子一女,其女貌似娘亲,沉鱼落雁;其子貌如亲父,则聪敏绝轮。说到这红发男子,曾经是个响当当的山寨大王,不仅武功高强,豪气万丈,那一手好鞭法更是让人叹为观止;他的爱妻呢,则中过进士,做官做到大学士——」

    高朋满座的茶馆里,终於响起嘘声。

    「说书的,你有没有搞错!」一客人嗑著瓜子。「别以为咱们没见识行不行?那什么山大王的爱妻——爱妻,就表示她是个女人,女人能做官?」

    附和声四起。

    说书的「嘿」了一声,道:

    「怎么不能?古有武则天称帝,花木兰从军,当然也可以有女人考中进士入阁当官。」

    嘘声小了些,大夥儿热络地讨论起来,有人打趣道:

    「说书的,要是哪一天发现你错了,就请大家喝个过瘾!」

    「好!」众人鼓掌欢呼!

    说书的抬起手挥挥,缓和缓和气氛,一挑眉,侃侃笑语:

    「这可不行,不论史书还是野史,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只凭那些文字或耳语怎能说得准?就如小的今日欲说的章节,也没把握里头完全正确。是虚是实、能不能信,不是当事者的咱们,就只能当是戏了。」

    「哈哈!你说书的真是瞎扯了,史书怎么会有错?」史书不信,难道信传奇,信轶传、信以讹传讹的胡诲?「推卸了一堆,还不就是小器!」

    爆出笑声。

    「没法子!小的只不过是一介寒酸的说书人,诸公手下留情,可别为难哪!」说书人扇子一拍,引回正题,朗声道:「对了,话说这福州一带的山上,有间不具名的草堂……」

    人声鼎沸著,听戏说戏,茶馆里,热闹依旧。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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