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闻着血液的芬芳,我找到安魂的殿堂
推荐阅读: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万相之王、星门、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剑来、一剑独尊、临渊行、沧元图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qg10.c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第一卷:只以成败论英雄
第一章:闻着血液的芬芳,我找到安魂的殿堂
道拉斯平原的风,似乎每日每夜都未曾停歇过,潮湿,温热,为何在此时此刻,让沐浴在风中的生命体遍体生寒?
代表泣血的月亮之西玛娜在这样的夜空已经不见,不是消失或者没有升起来,而是,天空那浓郁到无法修饰的红已经盖过了她的光辉。一道道黑色的闪电划破红色的苍穹,像一双双狰狞的巨手想要揉捏整个平原大地。
是什么让道拉斯的风变得阴冷?又是什么,让原本瓦蓝的天空变得紫红?
是战争,是不屈,是血啊!
天上响雷滚滚不息,地上血流成河难止!
道拉斯平原国境线的土地上,入目满眼的血红,到处都是人和战马的残肢剩骸,一束束黑烟刚刚升起,还未及燎原,就被道拉斯的风,吹散,燎远...只留下,最纯粹的红。
这是一个巨大的,残酷的战场,道拉斯就像一个疯狂冷血的绞肉机,交战的美尼德帝国和奥苏帝国,已经在这个庞大的绞肉机里送进了数万的生命。
而战争才刚刚开始。
势均力敌的两个帝国,在战争一开始都明白一个道理,这绝不是一个轻松的类似游猎的小打小闹,他们所能比拼的只有毅力,只有意志..还有,被那些掌权者看做是微不足道的生命。
意志,就像战场上那一面面旗帜,哪怕残破的只剩几缕布条,哪怕握着它的人早已倒地死亡腐烂,但是那旗帜,依旧矗立不倒,迎风傲展不分敌我。
道拉斯的风,因为参夹着浓重的血腥气,变得这么稠、这么冷。道拉斯的天空,是被大地上尚未风干又流出的血迹映红了——红的,连血月西玛娜也放不出光华。
地狱,也不过如此。
双方的士兵以不再打扫战场,充其量不过是收兵的时候把贵族将领的尸体带回来,交给负责后勤的部队登记造册,这样等到家人认领后他们会得到一笔不菲的小费,前提是你能活着挺到战争结束。
死了的贵族比活着的平民士兵还要值钱,但是谁又会有非议?这个世界的人们对于规则,早已逆来顺受。
“啊哈,这是...斯德曼家族的那个祸害精?”一个名叫罗伊的士兵翻开一个穿着漆黑色图门盔甲,胸口别着金色剑兰徽章的尸体后,早已麻木的近乎死寂冰凉的眼神冒出一丝亢奋的红光。
如果把这具尸体交回去并挨到战争结束,绝对可以发一笔大财,每一个美尼德帝国的人都知道,斯德曼家族意味着财富和慷慨。
“格里菲利.斯德曼?”另一个叫古尔的士兵跑过来一手抹去了尸体脸上的血迹,确认了死者的身份。但是他的眼睛里并没有金钱yu望的光芒,而是一脚踢在格里菲利的胸口上,照着他清瘦的脸庞吐了一口肮脏的唾液。
先前发现格里菲利尸体的罗伊,在古尔叫出死者名字的时候,已经知道他为何憎恶这具尸体了。格里菲利,帝国外交大臣修斯特尔公爵的孙子,家族第一顺位继承人,在美尼德帝国的京都罗奈歌城,是臭名昭著的京都八恶之一,曾经在光天化日之下领着一群贵族败类强暴了古尔的妹妹,而古尔因为赶去拼命,反被城防军捉进了监狱,现在又被发配到道拉斯的战场。
两个士兵默契的互望一眼后,一把摘下格里菲利胸口的徽章,看了看旁边不远处的死人坑,拎起格里菲利把他扔了进去。他们誓要让他的灵魂得不到救赎,让他成为一个孤魂野鬼,受尽千世的煎熬。
一具具尸体被扔了进去,很快覆盖了格里菲利的尸体,他们甚至没有挖土掩埋或者火葬,事实上他们把这些尸体扔到坑里,只是为了明天激战的时候让己方排兵布阵的时候少一些障碍。
当尸体也会成为障碍的时候,战争的残酷性已经不言而喻。
最黑暗的时候,是黎明的前夕,这个时候没有灯,没有光,道拉斯最黑暗的时候,天地诡异成暗褐色,仿若,干枯的血迹。
一只手,从死人坑里尸体的缝隙中伸了出来,修长的关节可以比美艺术家的手,哪怕此刻这只手上沾满了血迹,也可以让你联想到他是用血在作画或者图彩。
这只手,在虚空中用力一握,似乎想要抓住什么,最后徒劳的松开,而后整只手掌反按在一具尸体的胸口上,微一用力,然后他整个人就从死人坑里翻了出来,仰躺在坑边大口的喘着气,仿佛这一瞬间,已经用光了他积攒的全部力量。
整个过程他并没有立刻睁开眼睛,因为记忆中的自己已经死了,那一刻清晰的感受到意识已消散,现在如果闭着眼睛能在梦里活着,那总比睁开眼睛梦醒要强。
没有比死过一次的人,更奢望活着,哪怕,在梦里,只剩..那种有意识的感觉...
他的意识依旧停留在临死前的那一刻:繁华而霍乱的都市夜里,他是一个声名狼藉的混混大哥,却被自己的女人和兄弟暗算致死,而后一条黑色的闪电劈中了他身体,他整个人就此灰飞烟灭…
“闻着血液的芬芳,我找到安魂的殿堂。”一段古怪的话语,突然在他的脑海中浮现,他嘴里跟着念叨一边,手已经下意识的摸向了后心口,那里,是他的女人,是他的兄弟,给以他的,致命一刀。
然后他立刻吓得站了起来,入眼,褐色的雾。他大声嘶喊着,“该死的,究竟哪个才是梦?”是的,他以分不清梦与现实,一切的起因,源于他的后背,比女人的肌肤还要光滑平整,哪有,记忆中的伤疤。
从死人堆里爬出来,作为前世一个混混老大,他已不是头一遭,所以,对于身边成堆的尸体,他并没有去恶心倒胃,惊悸万分,只是,身边周围褐色的空间,让他从心里止不住的升起一股凉意,他不禁在心里问,“这里,是地狱么?”
没有意识的融合,他不知道现在他的灵魂已经占据了格里菲利这具本已死去的身体,新生的记忆,出现了断层。
褐色的夜,眼睛已经成了摆设,耳边尽是一阵一阵发出嘶哑的风,像一道道恶魔的低鸣,幽灵的浅唱,他所有的感官只能靠碰。他随便找了一个方向,开始跋涉。
他不想停下来,生命在于运动。也许,路的的尽头,就是新生。(未完待续)
第一卷:只以成败论英雄
第一章:闻着血液的芬芳,我找到安魂的殿堂
道拉斯平原的风,似乎每日每夜都未曾停歇过,潮湿,温热,为何在此时此刻,让沐浴在风中的生命体遍体生寒?
代表泣血的月亮之西玛娜在这样的夜空已经不见,不是消失或者没有升起来,而是,天空那浓郁到无法修饰的红已经盖过了她的光辉。一道道黑色的闪电划破红色的苍穹,像一双双狰狞的巨手想要揉捏整个平原大地。
是什么让道拉斯的风变得阴冷?又是什么,让原本瓦蓝的天空变得紫红?
是战争,是不屈,是血啊!
天上响雷滚滚不息,地上血流成河难止!
道拉斯平原国境线的土地上,入目满眼的血红,到处都是人和战马的残肢剩骸,一束束黑烟刚刚升起,还未及燎原,就被道拉斯的风,吹散,燎远...只留下,最纯粹的红。
这是一个巨大的,残酷的战场,道拉斯就像一个疯狂冷血的绞肉机,交战的美尼德帝国和奥苏帝国,已经在这个庞大的绞肉机里送进了数万的生命。
而战争才刚刚开始。
势均力敌的两个帝国,在战争一开始都明白一个道理,这绝不是一个轻松的类似游猎的小打小闹,他们所能比拼的只有毅力,只有意志..还有,被那些掌权者看做是微不足道的生命。
意志,就像战场上那一面面旗帜,哪怕残破的只剩几缕布条,哪怕握着它的人早已倒地死亡腐烂,但是那旗帜,依旧矗立不倒,迎风傲展不分敌我。
道拉斯的风,因为参夹着浓重的血腥气,变得这么稠、这么冷。道拉斯的天空,是被大地上尚未风干又流出的血迹映红了——红的,连血月西玛娜也放不出光华。
地狱,也不过如此。
双方的士兵以不再打扫战场,充其量不过是收兵的时候把贵族将领的尸体带回来,交给负责后勤的部队登记造册,这样等到家人认领后他们会得到一笔不菲的小费,前提是你能活着挺到战争结束。
死了的贵族比活着的平民士兵还要值钱,但是谁又会有非议?这个世界的人们对于规则,早已逆来顺受。
“啊哈,这是...斯德曼家族的那个祸害精?”一个名叫罗伊的士兵翻开一个穿着漆黑色图门盔甲,胸口别着金色剑兰徽章的尸体后,早已麻木的近乎死寂冰凉的眼神冒出一丝亢奋的红光。
如果把这具尸体交回去并挨到战争结束,绝对可以发一笔大财,每一个美尼德帝国的人都知道,斯德曼家族意味着财富和慷慨。
“格里菲利.斯德曼?”另一个叫古尔的士兵跑过来一手抹去了尸体脸上的血迹,确认了死者的身份。但是他的眼睛里并没有金钱yu望的光芒,而是一脚踢在格里菲利的胸口上,照着他清瘦的脸庞吐了一口肮脏的唾液。
先前发现格里菲利尸体的罗伊,在古尔叫出死者名字的时候,已经知道他为何憎恶这具尸体了。格里菲利,帝国外交大臣修斯特尔公爵的孙子,家族第一顺位继承人,在美尼德帝国的京都罗奈歌城,是臭名昭著的京都八恶之一,曾经在光天化日之下领着一群贵族败类强暴了古尔的妹妹,而古尔因为赶去拼命,反被城防军捉进了监狱,现在又被发配到道拉斯的战场。
两个士兵默契的互望一眼后,一把摘下格里菲利胸口的徽章,看了看旁边不远处的死人坑,拎起格里菲利把他扔了进去。他们誓要让他的灵魂得不到救赎,让他成为一个孤魂野鬼,受尽千世的煎熬。
一具具尸体被扔了进去,很快覆盖了格里菲利的尸体,他们甚至没有挖土掩埋或者火葬,事实上他们把这些尸体扔到坑里,只是为了明天激战的时候让己方排兵布阵的时候少一些障碍。
当尸体也会成为障碍的时候,战争的残酷性已经不言而喻。
最黑暗的时候,是黎明的前夕,这个时候没有灯,没有光,道拉斯最黑暗的时候,天地诡异成暗褐色,仿若,干枯的血迹。
一只手,从死人坑里尸体的缝隙中伸了出来,修长的关节可以比美艺术家的手,哪怕此刻这只手上沾满了血迹,也可以让你联想到他是用血在作画或者图彩。
这只手,在虚空中用力一握,似乎想要抓住什么,最后徒劳的松开,而后整只手掌反按在一具尸体的胸口上,微一用力,然后他整个人就从死人坑里翻了出来,仰躺在坑边大口的喘着气,仿佛这一瞬间,已经用光了他积攒的全部力量。
整个过程他并没有立刻睁开眼睛,因为记忆中的自己已经死了,那一刻清晰的感受到意识已消散,现在如果闭着眼睛能在梦里活着,那总比睁开眼睛梦醒要强。
没有比死过一次的人,更奢望活着,哪怕,在梦里,只剩..那种有意识的感觉...
他的意识依旧停留在临死前的那一刻:繁华而霍乱的都市夜里,他是一个声名狼藉的混混大哥,却被自己的女人和兄弟暗算致死,而后一条黑色的闪电劈中了他身体,他整个人就此灰飞烟灭…
“闻着血液的芬芳,我找到安魂的殿堂。”一段古怪的话语,突然在他的脑海中浮现,他嘴里跟着念叨一边,手已经下意识的摸向了后心口,那里,是他的女人,是他的兄弟,给以他的,致命一刀。
然后他立刻吓得站了起来,入眼,褐色的雾。他大声嘶喊着,“该死的,究竟哪个才是梦?”是的,他以分不清梦与现实,一切的起因,源于他的后背,比女人的肌肤还要光滑平整,哪有,记忆中的伤疤。
从死人堆里爬出来,作为前世一个混混老大,他已不是头一遭,所以,对于身边成堆的尸体,他并没有去恶心倒胃,惊悸万分,只是,身边周围褐色的空间,让他从心里止不住的升起一股凉意,他不禁在心里问,“这里,是地狱么?”
没有意识的融合,他不知道现在他的灵魂已经占据了格里菲利这具本已死去的身体,新生的记忆,出现了断层。
褐色的夜,眼睛已经成了摆设,耳边尽是一阵一阵发出嘶哑的风,像一道道恶魔的低鸣,幽灵的浅唱,他所有的感官只能靠碰。他随便找了一个方向,开始跋涉。
他不想停下来,生命在于运动。也许,路的的尽头,就是新生。(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