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招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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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招揽
小镇馆子,姜明月一脸神秘的盯着剑秋发问:
“你知道为什么龙虎宗的练无敌这么好心,将龙虎宗的镇山绝艺龙虎金身术白白传授给你?”
这个问题的确困扰了剑秋极久。
当初练无敌解释是为了助他离开雷池,因此才将这龙虎宗的无上绝艺传授给他。
可练无敌既有神通于巅峰之顶降下神迹,教他学会龙虎金身术。那么救他离开雷池岂不是易如反掌?又何必再搭上门派的镇山绝艺呢?
剑秋百思不得其解,只能老老实实的回答:“我不知道…”
明月笑道:
“我来告诉你吧,说白了,练无敌可没安好心。她之所以对你这么好,就是只不过是为了甩锅而已!”
剑秋有些困惑,老老实实的坦白:
“我不懂…”
明月向他解释道:
“当年练袭云法术圆满,出山邀斗天下英雄竟无败绩。此事轰动天下,为她赢得了练无敌的威名,就连逐渐势微的龙虎宗也跟着重振雄风,重获修行界第一门派的地位。
可此事既有利好,亦有极大的弊端。练无敌以自身为饵,成就了龙虎宗修行界执牛耳的地位。可自此以后,江湖上成名高手,人人觊觎练袭云天下无敌的名号,十多年来,入龙虎山挑战之人从无断绝。练袭云虽然不惧,但也不胜其扰。”
剑秋有些不耐烦:“你扯这么远干什么?这些和我有什么关系?”
明月笑道:
“年轻人,别太急躁。很多事情看似毫无关联,实际上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你想想,为什么你刚在龙虎山雷池学成了技惊四座的本领,而龙虎山上却正好在召开天下瞩目的探春试?
为什么练袭云明明愿意放了你们白叶山派一干人等,却偏偏要逼你参加探春试,还赢得了魁首的宝座?难道练袭云吃饱了没事干,自己喜欢打自己的脸吗?”
“呃…”
剑秋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看到剑秋傻乎乎的样子,明月更是得意:
“哈哈,告诉你吧。如今的龙虎宗练袭云,早已经坐实了天下无敌的宝座。如果继续让人随意上龙虎山砸场子的话,反倒显得龙虎宗落了下乘。
况且龙虎宗收了数百名弟子,里面!难免有些滥竽充数的脓包废物。若是哪一天这些人被人打败,又刻意传到江湖上,总会丢了龙虎宗和练袭云的脸面。
于是练袭云早已准备把祸水东引,重新选择一个修行高手来引开江湖上那些好勇斗狠之人的注意。
而就在练袭云因为找不到这么一个人而发愁时候。一个无权无势,法术却颇为高强的愣头青突然从天而降,你说练袭云怎么不如获至宝?这不是现成的背大冤种吗?
于是她干脆把龙虎宗的龙虎金身术传授给了这个愣头青,亲手打造出一位绝世强人。让他去江湖上吸引那些好事之人的火力。自己的龙虎宗从此则名利双收,关上门过起了太平日子。你说,这主意可妙不妙?”
剑秋将信将疑:“你是说,我就是那个大冤种?”
“不然难道是我吗?”
明月反问:
“现在知道为什么这么多江湖赖子总爱找你麻烦了吧?如果说当年这些人还忌惮练袭云和龙虎宗的威名。不敢对龙虎宗弟子太放肆的话。
如今你这个毫无靠山的大冤种在大家眼里就是颗熟透的烂柿子,人家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偏偏你小子自己还是个软脚蟹,每次有人挑衅你,你就算不愿意杀人立威,至少应该打得对方断手断脚吧?
结果你每次都让人家毫发无损就回去了。一传十十传百。
如今你江湖经验包的大名已经传遍江湖。人人都知道跟你打一架不仅能刷一刷存在感,还没什么危险。
告诉你吧,现在江湖上,没和你过过两招,大家都觉得自己跟不上潮流了。”
剑秋恍然大悟:
“难怪我说这大半年怎么来找我事的人越来越多了!害得我连白叶山都待不下去了!”
“你还想留在白叶山?你就不怕这帮混蛋把白叶山给拆了?
告诉你吧,你要是再像个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跑。总有一天不被他们整死,也会被这些人烦死!”
剑秋呆了呆,无可奈何的问:
“那我怎么办?”
明月见他终于上了钩,睁着一双远远的大眼:
“自然是加入我们法眼会了!
你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靠山。你原先的白叶山派,在江湖上是罩不住你的。而我们法门,江湖上无论是谁,多多少少都会给些面子的。你只有加入我们,才能保你不受骚扰。”
剑秋知道,明月没有吹牛。
毕竟法门是当今天下第一大帮,其信徒三教九流,无所不有。眼线更是遍布列国。以自己目前的状况,也只有这样的帮派,才能罩得住自己。
剑秋沉吟片刻:“好吧,那我跟你去西凉城看看。”
明月大喜:“你同意了?那可太好了。咱们这就出发吧!”
“这么快?”
“那是自然,师父给我的任务,我可不敢怠慢!”明月站起来,随手扔下了一吊钱,就拉着剑秋离开了小馆子。
剑秋发现明月虽然穿着朴素,但浑身上下都隐隐透着一丝贵气。这样的气质,在草莽如云的江湖上犹如鹤立鸡群一般,是不多见的。剑秋所见过的修行人里,也就只有扶摇师姐算是和她气质相仿。
剑秋忍不住问:“炬子的任务就这么重要?”
“那是自然,在法门,炬子就是所有教友的偶像。就算是桀骜不驯的金刃派和阴险狡诈的流水派。对他老人家也是心服口服的。而且告诉你吧,你可别以为自己是探春试的状元就了不起了。炬子他老人家,年轻的时候,也曾参加过探春试,而且也得到过状元呢!”
“真的?原来他也…”
剑秋听完以后,不由对法眼会更加好奇了。
两人走在路上,剑秋又问:
“可我还是不懂,为什么李头七这样的家伙要来惹我。他的修为明明这么差,他难道不怕我动动手指头,就能干掉他。”
“哼,你可别小看了李头七。这家伙虽然在你面前窝窝囊囊的,好像没什么出息。
可他却掌握了豪南一界所有的白事生意。你想想,这里面会有多大的利润?这可不是一般人吃得下的大蛋糕,在他的家乡,他也算是个妥妥的大富翁了。只怕养的大小老婆,他自己都数不过来呢!”
剑秋想了想,的确如此:
“既然他也是有身份的人,为什么又当众对我下跪呢。我也知道,他也就是想在我这占些便宜,好出去招摇撞骗。可他又对我下跪,不是脸面扫地了嘛?”
明月背着手走在前面:
“这你就不懂了,这年头没人在乎真相,人是情绪化的动物,大家平时给大老板工作,憋屈的像狗一样。
可如果大家忽然听说大名鼎鼎的探春试魁首状元陈剑秋这样的大人物被人装进了棺材。还有比这更能让人高兴的新闻吗?至于说最后这些人是死是活,跟听故事的有什么关系?大家既然素不相识,就没人会在意的。”
剑秋想了想,竟然觉得很有道理,想想看自己小时候,虽然也不受宠,但看到偷奸耍滑的余梓被师父师兄臭骂,不也在心里偷偷幸灾乐祸吗,这样的心态,和这小丫头说的似乎也没区别。
明月又道:
“你别看这些人虽然有钱有势,可终究还是最底层的人物,只能靠做一些别人不屑做的事情,来压榨那些比自己更悲惨的人挣钱。
这些人为了获利,那才真是什么也不顾呢。在他们看来,脸面算个屁。
这年头,只要能搞钱,就算跪着挣钱又能算啥?就这,多少人想跪还没那门子呢!”
剑秋道:
“你懂得真多,这些都是谁教你的?”
“当然是我师父炬子大人!
他跟我说这些的时候,还告诉我,我们法眼会的理想,就是给这些可怜的老百姓说话,让大家都能有尊严的生活,不要为了搞钱,把自己变成一只没脸没皮的癞皮狗。因为高层的食肉者,是不可能维护他们的利益的。
如果我们不站出来,那谁还会站出来帮他们呢?”
……
两人就这么赶了一路,终于在日落前赶到了第二座小镇。
明月找了间旅馆,两人分别要了房间睡觉。到了第二天一早,明月就急匆匆的敲响了剑秋的房门”
“进来吧!”剑秋说了一句。明月推开门,剑秋正坐在床上练气。
明月也不催他,静静的等他修炼完成,才鼓掌赞叹道:
“我原以为我这么早起来已经算是了不起了。没想到你比我还要勤快。难怪年纪轻轻,就有如此高超的修为。”
剑秋苦笑一声:
“说出来可能你不信,其实我小时候很懒的,是因为我爸爸死了,为了混口饭吃才开始拜师修行的。而且我直到现在,也一点也不喜欢修炼。”
“这倒看不出来。不过我刚才看你练气,脸色宝光闪烁,气势逼人。真不愧是明王传人呢!”
剑秋摆摆手:
“要不是以前林老头天天逼着我修炼,还想了各种千奇百怪的办法折磨我,就算再练十辈子,我也学不会现在的本事。
唉,现在想想,原来当年在神冢山才是最快乐的生活。每天什么也不想,除了吃饭睡觉,就是修炼了。可惜这种日子,再也没有了 ”
“你是说斗战明王殿下吗?他可是个了不起的人呢。他现在怎么样?”
剑秋顿了顿,说道:
“他死了,自尽了。
“呃,那真是可惜了。他是个怎么样的人呢?是不是特别威武,特别豪迈?”
“呃,和你说的差不多吧。”剑秋看向明月,只见她今天一身名贵的白衣,头上系了一个金色发环。更衬得肤白胜雪,美艳动人。不禁呆了呆,笑道:
“你今天穿得真好看,怎么昨天穿得像个男人?”
明月双手捂脸,只露出一双圆圆的眼睛:
“真的吗?你这家伙很会说话嘛。不过除了流水派那些有钱人,一般的法门弟子很少有穿华服的。
师父也曾告诉我,华服穿得太久,会忘了自己本来的样子。所以他老人家也不支持我们穿的太好…”
“听你说话,你们真的对你们的炬子很尊敬啊。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是不是很威武,很豪迈?”
明月自豪的说:“那是自然,法眼会虽然是民间组织,可历代炬子,终究还是出身金刃派和流水派的精英居多。
而现任炬子,也就是我的师父,他是为数不多出身山雾派的。
他从七八岁起在大源北郡的码头讨生活,为人仗义,乐于助人。十岁时遇到山雾派前辈传道,因此加入法眼会。然后从一个最普通的弟子一步步立功晋升,最后当上了炬子。在我们法门,无论是哪一派的教友,对他都是无比佩服的。”
~~
法眼会总坛位于大秦西北,沙塞界西凉城。距离大源国龙都极远,剑秋和明月经过一个多月的跋涉,方才抵达。
这西凉城乃是神州西北一座极大的雄城要塞,拥有百万人口。同时也是连通神州与西域的重镇。无数的行商过客在此互通有无。因此虽然不如龙都那般古老奢华,帝王气象。但也是个商业发达,极为热闹的所在。
市场上做生意的除了中原人,还有大群金发碧眼的西域人。贩卖的也大都是神州不常见的兽牙、兽皮、珍珠做成的工艺品。看得剑秋大开眼界。
剑秋跟着明月一路走街串巷,最后,两人一起在一座极大的府邸门口停下脚步:
“到了。”
剑秋抬头,眼前是两扇乌漆的大门,门上挑着一块白字黑匾,上书“光明居”三字。
剑秋问:“这么座大院,都是法门的产业吗?”
“算是吧,我们这样的民间组织大都是打游击的。法门的起源圣地在西凉城外的一座光明崖上。最近几十年,朝廷对于民间组织的管控松懈,我们便把总坛移到了城里。至于这座宅子,原本是流水派一位教友的府邸,后来献了出来,就作为总坛使用了。如果有一天朝廷打压我们,我们再闪回山里。”
四十二:招揽
小镇馆子,姜明月一脸神秘的盯着剑秋发问:
“你知道为什么龙虎宗的练无敌这么好心,将龙虎宗的镇山绝艺龙虎金身术白白传授给你?”
这个问题的确困扰了剑秋极久。
当初练无敌解释是为了助他离开雷池,因此才将这龙虎宗的无上绝艺传授给他。
可练无敌既有神通于巅峰之顶降下神迹,教他学会龙虎金身术。那么救他离开雷池岂不是易如反掌?又何必再搭上门派的镇山绝艺呢?
剑秋百思不得其解,只能老老实实的回答:“我不知道…”
明月笑道:
“我来告诉你吧,说白了,练无敌可没安好心。她之所以对你这么好,就是只不过是为了甩锅而已!”
剑秋有些困惑,老老实实的坦白:
“我不懂…”
明月向他解释道:
“当年练袭云法术圆满,出山邀斗天下英雄竟无败绩。此事轰动天下,为她赢得了练无敌的威名,就连逐渐势微的龙虎宗也跟着重振雄风,重获修行界第一门派的地位。
可此事既有利好,亦有极大的弊端。练无敌以自身为饵,成就了龙虎宗修行界执牛耳的地位。可自此以后,江湖上成名高手,人人觊觎练袭云天下无敌的名号,十多年来,入龙虎山挑战之人从无断绝。练袭云虽然不惧,但也不胜其扰。”
剑秋有些不耐烦:“你扯这么远干什么?这些和我有什么关系?”
明月笑道:
“年轻人,别太急躁。很多事情看似毫无关联,实际上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你想想,为什么你刚在龙虎山雷池学成了技惊四座的本领,而龙虎山上却正好在召开天下瞩目的探春试?
为什么练袭云明明愿意放了你们白叶山派一干人等,却偏偏要逼你参加探春试,还赢得了魁首的宝座?难道练袭云吃饱了没事干,自己喜欢打自己的脸吗?”
“呃…”
剑秋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看到剑秋傻乎乎的样子,明月更是得意:
“哈哈,告诉你吧。如今的龙虎宗练袭云,早已经坐实了天下无敌的宝座。如果继续让人随意上龙虎山砸场子的话,反倒显得龙虎宗落了下乘。
况且龙虎宗收了数百名弟子,里面!难免有些滥竽充数的脓包废物。若是哪一天这些人被人打败,又刻意传到江湖上,总会丢了龙虎宗和练袭云的脸面。
于是练袭云早已准备把祸水东引,重新选择一个修行高手来引开江湖上那些好勇斗狠之人的注意。
而就在练袭云因为找不到这么一个人而发愁时候。一个无权无势,法术却颇为高强的愣头青突然从天而降,你说练袭云怎么不如获至宝?这不是现成的背大冤种吗?
于是她干脆把龙虎宗的龙虎金身术传授给了这个愣头青,亲手打造出一位绝世强人。让他去江湖上吸引那些好事之人的火力。自己的龙虎宗从此则名利双收,关上门过起了太平日子。你说,这主意可妙不妙?”
剑秋将信将疑:“你是说,我就是那个大冤种?”
“不然难道是我吗?”
明月反问:
“现在知道为什么这么多江湖赖子总爱找你麻烦了吧?如果说当年这些人还忌惮练袭云和龙虎宗的威名。不敢对龙虎宗弟子太放肆的话。
如今你这个毫无靠山的大冤种在大家眼里就是颗熟透的烂柿子,人家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偏偏你小子自己还是个软脚蟹,每次有人挑衅你,你就算不愿意杀人立威,至少应该打得对方断手断脚吧?
结果你每次都让人家毫发无损就回去了。一传十十传百。
如今你江湖经验包的大名已经传遍江湖。人人都知道跟你打一架不仅能刷一刷存在感,还没什么危险。
告诉你吧,现在江湖上,没和你过过两招,大家都觉得自己跟不上潮流了。”
剑秋恍然大悟:
“难怪我说这大半年怎么来找我事的人越来越多了!害得我连白叶山都待不下去了!”
“你还想留在白叶山?你就不怕这帮混蛋把白叶山给拆了?
告诉你吧,你要是再像个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跑。总有一天不被他们整死,也会被这些人烦死!”
剑秋呆了呆,无可奈何的问:
“那我怎么办?”
明月见他终于上了钩,睁着一双远远的大眼:
“自然是加入我们法眼会了!
你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靠山。你原先的白叶山派,在江湖上是罩不住你的。而我们法门,江湖上无论是谁,多多少少都会给些面子的。你只有加入我们,才能保你不受骚扰。”
剑秋知道,明月没有吹牛。
毕竟法门是当今天下第一大帮,其信徒三教九流,无所不有。眼线更是遍布列国。以自己目前的状况,也只有这样的帮派,才能罩得住自己。
剑秋沉吟片刻:“好吧,那我跟你去西凉城看看。”
明月大喜:“你同意了?那可太好了。咱们这就出发吧!”
“这么快?”
“那是自然,师父给我的任务,我可不敢怠慢!”明月站起来,随手扔下了一吊钱,就拉着剑秋离开了小馆子。
剑秋发现明月虽然穿着朴素,但浑身上下都隐隐透着一丝贵气。这样的气质,在草莽如云的江湖上犹如鹤立鸡群一般,是不多见的。剑秋所见过的修行人里,也就只有扶摇师姐算是和她气质相仿。
剑秋忍不住问:“炬子的任务就这么重要?”
“那是自然,在法门,炬子就是所有教友的偶像。就算是桀骜不驯的金刃派和阴险狡诈的流水派。对他老人家也是心服口服的。而且告诉你吧,你可别以为自己是探春试的状元就了不起了。炬子他老人家,年轻的时候,也曾参加过探春试,而且也得到过状元呢!”
“真的?原来他也…”
剑秋听完以后,不由对法眼会更加好奇了。
两人走在路上,剑秋又问:
“可我还是不懂,为什么李头七这样的家伙要来惹我。他的修为明明这么差,他难道不怕我动动手指头,就能干掉他。”
“哼,你可别小看了李头七。这家伙虽然在你面前窝窝囊囊的,好像没什么出息。
可他却掌握了豪南一界所有的白事生意。你想想,这里面会有多大的利润?这可不是一般人吃得下的大蛋糕,在他的家乡,他也算是个妥妥的大富翁了。只怕养的大小老婆,他自己都数不过来呢!”
剑秋想了想,的确如此:
“既然他也是有身份的人,为什么又当众对我下跪呢。我也知道,他也就是想在我这占些便宜,好出去招摇撞骗。可他又对我下跪,不是脸面扫地了嘛?”
明月背着手走在前面:
“这你就不懂了,这年头没人在乎真相,人是情绪化的动物,大家平时给大老板工作,憋屈的像狗一样。
可如果大家忽然听说大名鼎鼎的探春试魁首状元陈剑秋这样的大人物被人装进了棺材。还有比这更能让人高兴的新闻吗?至于说最后这些人是死是活,跟听故事的有什么关系?大家既然素不相识,就没人会在意的。”
剑秋想了想,竟然觉得很有道理,想想看自己小时候,虽然也不受宠,但看到偷奸耍滑的余梓被师父师兄臭骂,不也在心里偷偷幸灾乐祸吗,这样的心态,和这小丫头说的似乎也没区别。
明月又道:
“你别看这些人虽然有钱有势,可终究还是最底层的人物,只能靠做一些别人不屑做的事情,来压榨那些比自己更悲惨的人挣钱。
这些人为了获利,那才真是什么也不顾呢。在他们看来,脸面算个屁。
这年头,只要能搞钱,就算跪着挣钱又能算啥?就这,多少人想跪还没那门子呢!”
剑秋道:
“你懂得真多,这些都是谁教你的?”
“当然是我师父炬子大人!
他跟我说这些的时候,还告诉我,我们法眼会的理想,就是给这些可怜的老百姓说话,让大家都能有尊严的生活,不要为了搞钱,把自己变成一只没脸没皮的癞皮狗。因为高层的食肉者,是不可能维护他们的利益的。
如果我们不站出来,那谁还会站出来帮他们呢?”
……
两人就这么赶了一路,终于在日落前赶到了第二座小镇。
明月找了间旅馆,两人分别要了房间睡觉。到了第二天一早,明月就急匆匆的敲响了剑秋的房门”
“进来吧!”剑秋说了一句。明月推开门,剑秋正坐在床上练气。
明月也不催他,静静的等他修炼完成,才鼓掌赞叹道:
“我原以为我这么早起来已经算是了不起了。没想到你比我还要勤快。难怪年纪轻轻,就有如此高超的修为。”
剑秋苦笑一声:
“说出来可能你不信,其实我小时候很懒的,是因为我爸爸死了,为了混口饭吃才开始拜师修行的。而且我直到现在,也一点也不喜欢修炼。”
“这倒看不出来。不过我刚才看你练气,脸色宝光闪烁,气势逼人。真不愧是明王传人呢!”
剑秋摆摆手:
“要不是以前林老头天天逼着我修炼,还想了各种千奇百怪的办法折磨我,就算再练十辈子,我也学不会现在的本事。
唉,现在想想,原来当年在神冢山才是最快乐的生活。每天什么也不想,除了吃饭睡觉,就是修炼了。可惜这种日子,再也没有了 ”
“你是说斗战明王殿下吗?他可是个了不起的人呢。他现在怎么样?”
剑秋顿了顿,说道:
“他死了,自尽了。
“呃,那真是可惜了。他是个怎么样的人呢?是不是特别威武,特别豪迈?”
“呃,和你说的差不多吧。”剑秋看向明月,只见她今天一身名贵的白衣,头上系了一个金色发环。更衬得肤白胜雪,美艳动人。不禁呆了呆,笑道:
“你今天穿得真好看,怎么昨天穿得像个男人?”
明月双手捂脸,只露出一双圆圆的眼睛:
“真的吗?你这家伙很会说话嘛。不过除了流水派那些有钱人,一般的法门弟子很少有穿华服的。
师父也曾告诉我,华服穿得太久,会忘了自己本来的样子。所以他老人家也不支持我们穿的太好…”
“听你说话,你们真的对你们的炬子很尊敬啊。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是不是很威武,很豪迈?”
明月自豪的说:“那是自然,法眼会虽然是民间组织,可历代炬子,终究还是出身金刃派和流水派的精英居多。
而现任炬子,也就是我的师父,他是为数不多出身山雾派的。
他从七八岁起在大源北郡的码头讨生活,为人仗义,乐于助人。十岁时遇到山雾派前辈传道,因此加入法眼会。然后从一个最普通的弟子一步步立功晋升,最后当上了炬子。在我们法门,无论是哪一派的教友,对他都是无比佩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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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会总坛位于大秦西北,沙塞界西凉城。距离大源国龙都极远,剑秋和明月经过一个多月的跋涉,方才抵达。
这西凉城乃是神州西北一座极大的雄城要塞,拥有百万人口。同时也是连通神州与西域的重镇。无数的行商过客在此互通有无。因此虽然不如龙都那般古老奢华,帝王气象。但也是个商业发达,极为热闹的所在。
市场上做生意的除了中原人,还有大群金发碧眼的西域人。贩卖的也大都是神州不常见的兽牙、兽皮、珍珠做成的工艺品。看得剑秋大开眼界。
剑秋跟着明月一路走街串巷,最后,两人一起在一座极大的府邸门口停下脚步:
“到了。”
剑秋抬头,眼前是两扇乌漆的大门,门上挑着一块白字黑匾,上书“光明居”三字。
剑秋问:“这么座大院,都是法门的产业吗?”
“算是吧,我们这样的民间组织大都是打游击的。法门的起源圣地在西凉城外的一座光明崖上。最近几十年,朝廷对于民间组织的管控松懈,我们便把总坛移到了城里。至于这座宅子,原本是流水派一位教友的府邸,后来献了出来,就作为总坛使用了。如果有一天朝廷打压我们,我们再闪回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