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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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串的爆炸过后,郑玉成起身甩掉身上的碎肉,恶心也没有办法,三个人被炸得到处都是,躲是躲不了的。
从别的房间又找来了两颗手~雷,郑玉成把盛放双鱼刀片那间石屋扔了一颗,没想到里面的爆炸如此剧烈,看来每一间石屋里都有备用的弹药。
不毁掉这里不行,跑出来的时候弹药库里的人都被自己杀光了,只有把这里的人再杀光,才有可能保住自己还活着的秘密,而且自己被改造后的能力也被龙一看在眼里,更不能让他也活着,这无关乎自己想不想杀人,而是必须杀。
双鱼刀片被取走,集团的人不可能调查不到,只有那房间里所有的物资炸成齑粉,才能混淆他们的调查。
随着另一颗手~雷赏给龙一的房间,魂组的人的资料也被毁之一炬。
郑玉成并不知道,他如果把这些资料拿去卖给国际上的其它组织,一定能卖出个天价来,集团在很多国家都埋了特工,而魂组的人最是神秘,也最让人头疼。
集团之所以能多年屹立不倒,他们靠的就是机密性,所有的成员都是从世界各地寻来的孤儿,根本没有身份可以调查,所有人在退役后的身份,都是集团在其它国家的特工帮着办理的新身份。
*击中山体的那一刻,疯蝶阿妞就已经万念俱灰了,即便她再不愿相信,在那种打击之下,连整个弹药库都被炸掉了,里面的人又如何能生还?
漫无目的朝着和班克约定的地方走去,阿妞不知道自己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活了,这些年无时无刻不是把自己当成一个野兽活着,只有偶尔用瞄准镜偷看转宝光着屁股泡温泉的时候,她才觉得自己是一个女人,才知道原来自己也会脸红心跳。
背叛了组织,又成了孤伶伶的一个人,连大个子也不知道逃到了哪里,这整个世界似乎都成了死灰色。
现在转宝又死在了实验室里,死在了集团的魔爪之下,如果不是考虑着要不要再杀几个集团的人为他报仇,阿妞不觉得自己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华夏境内,某处荒芜的草原之中……
一脸沧桑的郑玉成怎么看也不像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他更像是一个饱经风霜的牧民,前些天在实验室逃出来的时候还细皮嫩肉的,这才几天的工夫,脸皮就又皴成了野猪皮了。
把兔子的脖子划开,仰头灌了几口兔子血,郑玉成便开始给兔子剥皮。血液里的盐份会慢慢恢复他松散的肌体,加速恢复他早已消失殆尽的体力。
寒冬才算刚刚过去,兔子们发了疯的急于找到交配的对象,只需要编织一个绳扣放在兔子的脚印处,习惯走回头路的它们就会瞎子一般一头钻进去,让绳子越收越紧。
郑玉成小看了自己的胃口,这还是他这些天以来第一次吃东西,如果不是已经脱力了,他甚至以为自己能一口气走到金陵去。
被改造过的身体实在变态,几日不吃不喝还能不停的赶路,从魂组基地一路翻山越岭进入华夏的草原,直到此时,郑玉成才不得不承认他没有被改造成超人,也会有倒下的时候。
两只烤兔进入肚子里的时候,盯着自己的肚皮,并没有鼓胀起来,而强烈的食欲正在催促自己还得赶紧再去捉一只来。
可能是之前的兔子血起了作用,哪里还需要再用什么绳套陷阱,兔子根本跑不过他,就连刚刚飞舞起来的野鸡也能信手拈来。
三只兔子一只野鸡下肚,虽然有腥臊的血液配着,郑玉成也不准备再继续吃下去了,万一是大脑给了错误的信号把自己撑死在这里,那死得就太冤枉了。
爬雪山过草地的,土包上只要没有牛粪羊屎球就是可以睡觉的地方,流浪的孩子没有什么可挑剔的。
只是当郑玉成见到一处牧民的毡房,他觉得该去厚着脸皮讨一张皮子躺着,如果能得到允许睡到人家的炕上就再好不过了。
现代化的毡房已经不像以前那种帐篷了,都是砖木结构的房子,并非是牧民们不会盖房子才搭建得那么粗糙随意,而是放牧需要,随时可能会迁移,这样的房子草原上可能还空着很多,都是留待他们转移之后去住的。
看着羊圈里数不清的羊,还都是熬过了寒冬的,这哪是羊啊,都是实实在在的财富。
郑玉成知道这家牧民的日子应该过得很好,不然也不会闲得把墙都给刷成了白的。
现代人喜欢面子,也许把墙刷成了白的,就是故意给人看的。至于旁边那辆拖拉机,就更是臭显摆了,天气还冷,只怕启动的时候还需要用木炭烤烤才行。
房门既然没关,屋子里的人应该没有在白日宣淫,郑玉成想敲门都得先迈进去才行,进了门一头撞见的就是佛像了,这里的牧民就没有一户人家不敬佛的。
一般进门左边都是主人住的,右边会给客人或是小孩住,郑玉成想伸手敲门的时候,主人家就已经看到了客人,既然如此,敲门也都省了。
“来来来,坐~~坐。”牧民是夫妻两口子,刚做好了糌粑准备吃饭,这就来了客人,不过纯朴的牧民们对任何的陌生人都不陌生,因为他们如果遭到了困难走不动的时候,也都是这样厚着脸皮在别的牧民家吃一顿的。
听到郑玉成和他们打招呼是用华夏的普通话,女人不会说,男主人便拐着生硬的腔调在老婆面前显摆了几句。
郑玉成看到桌面上除了糌粑和拌着糌粑吃的酥油奶茶外,竟然还有一瓶老干妈辣椒酱,这就印证了自己的猜想了,这家人生活很有品味。
看到老干妈辣椒酱,郑玉成的心里就不慌了,有这玩意儿,就说明繁华的尘世已经在朝着自己招手了。
“赶路经过这里,想借您这儿住一夜,给张皮子睡就行。”
“小伙子,别客气,那屋子就是给过路的客人准备的,草原总有刮白毛风的时候,谁都有借宿的需要。”
郑玉成笑了笑,便拿起一个糌粑沾了下豆豉风味的老干妈辣椒酱,久违的味道让他差点儿哭出来,这他妈才是人吃的东西。
牧民的儿子在登山学校上学,基本上不回家,他们老两口见到和自己儿子一般大的小伙子来借宿,就像是见到自己亲儿子般。
中午吃的还是糌粑,晚上一只羊就倒了霉,从喉咙被一刀割到了屁股,万没想到居然能吃到最正宗的烤羊腿。
牧民两口子有些不相信,晚上在念经的时候,总有一种错觉,总觉得这个少年人不是人,应该是神派来的使者,一个正常的人类能吃一整只羊腿还能再喝半锅的羊杂汤?
虽然没有吃饱,但今晚是郑玉成这么多年以来感到最满足的一晚上,躺在炕上,捋着自己坚硬的肚皮,念想着花姐的大胸脯,这就没法活了,神仙也不过如此吧!
到了凌晨,男主人就后悔了,他昨晚不该给客人吃烤羊腿的。
几声狗吠之后,男主人扛着土枪就出了门,牧民的老婆也不顾男女有别,一把拍起正在晨勃的郑玉成,嘴里说着呜了吧唧听不懂的话。
即便听不懂,郑玉成也知道出事了,他也听到了狗叫声。在这样荒无人烟的地界听到狗叫只有两个原因,一是狗饿了,二就是狼来了。
狼真的来了,一只羊被拖去了很远的地方,也不知男主人从哪牵出的马,抗着土枪就和家里的狗朝狼群追了过去。
一般过路的要是在牧民家借宿讨吃的,会帮牧民干点儿活计表示表示,郑玉成觉得自己白吃白住的也确实不好,于是也跑了过去。
女主人需要把被狼群扒拉坏了的羊圈赶紧修补起来,再安慰一下那些受惊的羊,不然它们很可能不再吃草了。
当男主人看到一个人影子从身边掠过,他的下巴壳子都惊掉了,自己是骑着马撵过来的,怎么还被少年人给撵后边了?
郑玉成没有顾忌那么多,他也没有注意到自己的举动有什么反常,此时心里只想着去把头狼给干掉,不然的话即便杀掉一两匹,这群狼还会回来复仇的。
杀狼这种事郑玉成干过好多次了,最凶残的一次就是救孤狼的时候。
一脚踢飞前边的头狼,身子也不停下,继续朝着还在翻滚的头狼奔了过去,又是一脚重重踢在狼头上,郑玉成才转身一拳砸在袭击过来的另一只狼身上。
牧民开枪放倒了边上的一只,怕伤着郑玉成,只能吹一个响亮的口哨让猎狗先上,等他下了马才能有把握开枪。
郑玉成抽出匕首,只要有狼朝自己扑过来,他反手就是一刀,刀刀见血。
一连倒下数匹之后,狼群开始散去,他们袭击得麻利散的也麻利。
郑玉成也没有再追击,干掉头狼就够了,它们会把这里当作凶险之地,绝不敢再来这里围猎。连牧民都不愿意多杀狼,郑玉成更不会在这里嗜杀。
如果没有这些狼的存在,食草动物将会大量繁殖,届时将会是牧民们的灾难,草原上大量的植被会消失,牲畜和牧民们也都会被饿死。
再加之游牧民族对狼的崇拜,认为他们是天神的化身。
因为他们的团结精神,对狼群的忠诚以及强大的攻击力爆发力还有协同作战能力,自古就让游牧民族敬仰,在他们心中,狼早就超脱了动物的范畴。
见郑玉成只是自保没有再去追杀那些狼,牧民对他很是赞扬。虽然不想杀狼,但对于已经死去的狼来说,他们的皮子和牙齿都是好东西,不能错过。
当场开刀取了狼皮和狼牙之后,肉疼的男主人又在半路上捡起已经死去的羊,随着狼皮一起扔到了马背上,就和郑玉成走着回了毡房。
“小郑,你好样的,草原上的雄鹰也不如你强大,你让我见识了什么才是真功夫。”
“诶~!老哥别这么说,我年轻有把子力气是真的,昨天吃了你那么多肉,帮你赶狼也是应该的。”
“等你赶路的时候我再给你带些干粮,路上吃。对了小郑,你这是要去哪啊?”
“我要去很远的南方,我也不知道这里距离我家乡有多远,反正一直朝东南走,总有一天能到的。”
“现在这里通火车了,客车也有,我送你去县里的车站。”
“真的?那可太好了,咱们天亮就走吗?”郑玉成已经迫不及待了,万没想到几年间华夏已经把火车通到了这种地方。
“别等天亮了,现在就走,我还得赶早集去把这只死羊卖掉。”
“行,我没行李,咱说走就走。”
说走就走是笑话,郑玉成帮着把拖拉机烤了一个多小时,才发动起来。(未完待续)
一连串的爆炸过后,郑玉成起身甩掉身上的碎肉,恶心也没有办法,三个人被炸得到处都是,躲是躲不了的。
从别的房间又找来了两颗手~雷,郑玉成把盛放双鱼刀片那间石屋扔了一颗,没想到里面的爆炸如此剧烈,看来每一间石屋里都有备用的弹药。
不毁掉这里不行,跑出来的时候弹药库里的人都被自己杀光了,只有把这里的人再杀光,才有可能保住自己还活着的秘密,而且自己被改造后的能力也被龙一看在眼里,更不能让他也活着,这无关乎自己想不想杀人,而是必须杀。
双鱼刀片被取走,集团的人不可能调查不到,只有那房间里所有的物资炸成齑粉,才能混淆他们的调查。
随着另一颗手~雷赏给龙一的房间,魂组的人的资料也被毁之一炬。
郑玉成并不知道,他如果把这些资料拿去卖给国际上的其它组织,一定能卖出个天价来,集团在很多国家都埋了特工,而魂组的人最是神秘,也最让人头疼。
集团之所以能多年屹立不倒,他们靠的就是机密性,所有的成员都是从世界各地寻来的孤儿,根本没有身份可以调查,所有人在退役后的身份,都是集团在其它国家的特工帮着办理的新身份。
*击中山体的那一刻,疯蝶阿妞就已经万念俱灰了,即便她再不愿相信,在那种打击之下,连整个弹药库都被炸掉了,里面的人又如何能生还?
漫无目的朝着和班克约定的地方走去,阿妞不知道自己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活了,这些年无时无刻不是把自己当成一个野兽活着,只有偶尔用瞄准镜偷看转宝光着屁股泡温泉的时候,她才觉得自己是一个女人,才知道原来自己也会脸红心跳。
背叛了组织,又成了孤伶伶的一个人,连大个子也不知道逃到了哪里,这整个世界似乎都成了死灰色。
现在转宝又死在了实验室里,死在了集团的魔爪之下,如果不是考虑着要不要再杀几个集团的人为他报仇,阿妞不觉得自己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华夏境内,某处荒芜的草原之中……
一脸沧桑的郑玉成怎么看也不像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他更像是一个饱经风霜的牧民,前些天在实验室逃出来的时候还细皮嫩肉的,这才几天的工夫,脸皮就又皴成了野猪皮了。
把兔子的脖子划开,仰头灌了几口兔子血,郑玉成便开始给兔子剥皮。血液里的盐份会慢慢恢复他松散的肌体,加速恢复他早已消失殆尽的体力。
寒冬才算刚刚过去,兔子们发了疯的急于找到交配的对象,只需要编织一个绳扣放在兔子的脚印处,习惯走回头路的它们就会瞎子一般一头钻进去,让绳子越收越紧。
郑玉成小看了自己的胃口,这还是他这些天以来第一次吃东西,如果不是已经脱力了,他甚至以为自己能一口气走到金陵去。
被改造过的身体实在变态,几日不吃不喝还能不停的赶路,从魂组基地一路翻山越岭进入华夏的草原,直到此时,郑玉成才不得不承认他没有被改造成超人,也会有倒下的时候。
两只烤兔进入肚子里的时候,盯着自己的肚皮,并没有鼓胀起来,而强烈的食欲正在催促自己还得赶紧再去捉一只来。
可能是之前的兔子血起了作用,哪里还需要再用什么绳套陷阱,兔子根本跑不过他,就连刚刚飞舞起来的野鸡也能信手拈来。
三只兔子一只野鸡下肚,虽然有腥臊的血液配着,郑玉成也不准备再继续吃下去了,万一是大脑给了错误的信号把自己撑死在这里,那死得就太冤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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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当郑玉成见到一处牧民的毡房,他觉得该去厚着脸皮讨一张皮子躺着,如果能得到允许睡到人家的炕上就再好不过了。
现代化的毡房已经不像以前那种帐篷了,都是砖木结构的房子,并非是牧民们不会盖房子才搭建得那么粗糙随意,而是放牧需要,随时可能会迁移,这样的房子草原上可能还空着很多,都是留待他们转移之后去住的。
看着羊圈里数不清的羊,还都是熬过了寒冬的,这哪是羊啊,都是实实在在的财富。
郑玉成知道这家牧民的日子应该过得很好,不然也不会闲得把墙都给刷成了白的。
现代人喜欢面子,也许把墙刷成了白的,就是故意给人看的。至于旁边那辆拖拉机,就更是臭显摆了,天气还冷,只怕启动的时候还需要用木炭烤烤才行。
房门既然没关,屋子里的人应该没有在白日宣淫,郑玉成想敲门都得先迈进去才行,进了门一头撞见的就是佛像了,这里的牧民就没有一户人家不敬佛的。
一般进门左边都是主人住的,右边会给客人或是小孩住,郑玉成想伸手敲门的时候,主人家就已经看到了客人,既然如此,敲门也都省了。
“来来来,坐~~坐。”牧民是夫妻两口子,刚做好了糌粑准备吃饭,这就来了客人,不过纯朴的牧民们对任何的陌生人都不陌生,因为他们如果遭到了困难走不动的时候,也都是这样厚着脸皮在别的牧民家吃一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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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玉成看到桌面上除了糌粑和拌着糌粑吃的酥油奶茶外,竟然还有一瓶老干妈辣椒酱,这就印证了自己的猜想了,这家人生活很有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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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子,别客气,那屋子就是给过路的客人准备的,草原总有刮白毛风的时候,谁都有借宿的需要。”
郑玉成笑了笑,便拿起一个糌粑沾了下豆豉风味的老干妈辣椒酱,久违的味道让他差点儿哭出来,这他妈才是人吃的东西。
牧民的儿子在登山学校上学,基本上不回家,他们老两口见到和自己儿子一般大的小伙子来借宿,就像是见到自己亲儿子般。
中午吃的还是糌粑,晚上一只羊就倒了霉,从喉咙被一刀割到了屁股,万没想到居然能吃到最正宗的烤羊腿。
牧民两口子有些不相信,晚上在念经的时候,总有一种错觉,总觉得这个少年人不是人,应该是神派来的使者,一个正常的人类能吃一整只羊腿还能再喝半锅的羊杂汤?
虽然没有吃饱,但今晚是郑玉成这么多年以来感到最满足的一晚上,躺在炕上,捋着自己坚硬的肚皮,念想着花姐的大胸脯,这就没法活了,神仙也不过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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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玉成没有顾忌那么多,他也没有注意到自己的举动有什么反常,此时心里只想着去把头狼给干掉,不然的话即便杀掉一两匹,这群狼还会回来复仇的。
杀狼这种事郑玉成干过好多次了,最凶残的一次就是救孤狼的时候。
一脚踢飞前边的头狼,身子也不停下,继续朝着还在翻滚的头狼奔了过去,又是一脚重重踢在狼头上,郑玉成才转身一拳砸在袭击过来的另一只狼身上。
牧民开枪放倒了边上的一只,怕伤着郑玉成,只能吹一个响亮的口哨让猎狗先上,等他下了马才能有把握开枪。
郑玉成抽出匕首,只要有狼朝自己扑过来,他反手就是一刀,刀刀见血。
一连倒下数匹之后,狼群开始散去,他们袭击得麻利散的也麻利。
郑玉成也没有再追击,干掉头狼就够了,它们会把这里当作凶险之地,绝不敢再来这里围猎。连牧民都不愿意多杀狼,郑玉成更不会在这里嗜杀。
如果没有这些狼的存在,食草动物将会大量繁殖,届时将会是牧民们的灾难,草原上大量的植被会消失,牲畜和牧民们也都会被饿死。
再加之游牧民族对狼的崇拜,认为他们是天神的化身。
因为他们的团结精神,对狼群的忠诚以及强大的攻击力爆发力还有协同作战能力,自古就让游牧民族敬仰,在他们心中,狼早就超脱了动物的范畴。
见郑玉成只是自保没有再去追杀那些狼,牧民对他很是赞扬。虽然不想杀狼,但对于已经死去的狼来说,他们的皮子和牙齿都是好东西,不能错过。
当场开刀取了狼皮和狼牙之后,肉疼的男主人又在半路上捡起已经死去的羊,随着狼皮一起扔到了马背上,就和郑玉成走着回了毡房。
“小郑,你好样的,草原上的雄鹰也不如你强大,你让我见识了什么才是真功夫。”
“诶~!老哥别这么说,我年轻有把子力气是真的,昨天吃了你那么多肉,帮你赶狼也是应该的。”
“等你赶路的时候我再给你带些干粮,路上吃。对了小郑,你这是要去哪啊?”
“我要去很远的南方,我也不知道这里距离我家乡有多远,反正一直朝东南走,总有一天能到的。”
“现在这里通火车了,客车也有,我送你去县里的车站。”
“真的?那可太好了,咱们天亮就走吗?”郑玉成已经迫不及待了,万没想到几年间华夏已经把火车通到了这种地方。
“别等天亮了,现在就走,我还得赶早集去把这只死羊卖掉。”
“行,我没行李,咱说走就走。”
说走就走是笑话,郑玉成帮着把拖拉机烤了一个多小时,才发动起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