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第一滴血(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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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家里的别墅建好之后,林风就每天和竺琳开车回乡下住,反正也就十几分钟的车程,也不会耽误什么事儿,老爸老妈知道他们年轻人有自己的生活,住了两天就又回城里去了。
村里的空气都要比市里的好很多,在沙城尤为明显,以前骑着电动车的时候,只要一到郊区,立马就会感觉到空气中的味道不一样了,温度也降低了一两度,林风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一窝蜂的想往城市里面去,那些发达国家的有钱人不都是在郊区住着大大的别墅,门前有草坪,屋后有花园,都集中挤在市里是怎样的想法啊。
不管别人怎么想的,林风只想待在家里和老婆玩玩游戏,夜里直接在露台上支一张床,睡在星空下面,搂着心爱的人数星星、看银河,说着小时候的趣事,这就十分美好。
在乡下住了一个月,林风俨然已经适应了这样的生活,做饭的时候去菜地摘新鲜的蔬菜,半个小时不到从采摘到上桌就完成了,
“恩,要是再有个女儿就完美了,我愿意成为女儿奴。”
“叮!”
任务来了,林风这一个月的悠闲生活都快忘了还有任务这回事了,打开光幕,林风看到:
任务世界:《第一滴血》
任务一:复仇,兰博需要一场酣畅淋漓的战斗来向世人宣告他的存在,让那些宵小之辈都去死吧。
“哎?居然就只有这么一个任务,第一滴血,刺激,我喜欢,就让林风大爷我去把这个小镇搅得天翻地覆吧,哈哈哈。”
当初看这个电影的时候就觉得兰博复仇让人非常爽快,有仇有怨上去就是个干,一点废话都不需要,可是当林风把整部电影又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才发现,整个场面看似激烈,但其实从头到尾就死了一个人,就是个胖子副警长,而且是自己摔下来死的。
这让林风有些郁闷啊,
“兰博,放心吧,你不敢干的事情,你林哥我就帮你干了。”
林风又点开电影看了一遍,刺激的枪战,让人的肾上腺素飙升,让林风恨不得马上就去亲身体验一番。
林风又搜出越战的资料看了一下,原来还有我们的事情啊,不过最后是我们打赢了,但后来又被背叛了,所以还有一个自卫反击战,林风看了一会儿,貌似和这个电影的关系不大,于是就简单的浏览了一下,没有详细的了解。
第二天,林风和竺琳说了自己就不去店里了,竺琳还以为林风的懒病又犯了,就没有说什么,自己开着车走了,她的表妹店员也已经就位了,两个人完全可以轻松搞定所有事情。
准备妥当,林风选择了穿越。
“哗!”
熟悉的感觉袭来,林风感觉有关兰博的记忆瞬间就被自己接收了,或许是自己天幻决的接连突破,让自己的精神力有了巨大的增长,所以这点信息已经对林风造不成任何影响了。
林风发现自己正在一个美丽的小镇上,独自游荡,再低头一看自己身上的穿着,一身美军军服,屎绿色的,不怎么好看,转过头在旁边店面的玻璃上照了一下,发现自己现在的样子不是史泰龙的模样,也不是自己本来的模样,而是自己的模样被魔改了,身高大概增加了十公分,身上的肌肉也变成了大块的,脸型则是有些西方化,还有一头金色的长发,深邃的蓝色眼睛,妥妥的一个欧美型男。
“哎,可惜这电影里面也没有女主角啊,长这么帅有什么用。”林风心中吐槽。
在路边端详了一会儿自己的模样以后,林风顺路到了镇上的一家快餐店,要了炸鸡、汉堡和啤酒,独自坐在窗户旁边欣赏着这里的美景。脑海里回忆着兰博的记忆,原来这是电影刚开始的一幕,他现在正在找自己唯一还幸存的队友德尔玛·贝瑞,可是林风知道他早在去年夏天就已经得癌症死了。
吃完饭,林风一路上打听来到了德尔玛的家里,看到一位黑人妇女正在外面晾晒衣服,知道这是德尔玛的亲人,于是走上前去,
“你好,请问这里是德尔玛·贝瑞的家吗?我是他的朋友约翰·兰博。”
“他已经死了,就在去年夏天。”
“什么?怎么死的?”林风虽然知道但还是装作非常惊讶的样子,因为除了这样,他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
“就是在越南染上的癌症,在他快要死的时候,已经是皮包骨头了。”
“对不起,我不知道会是这样。”林风适时的表达了自己的歉意。
想了一下,又从自己的钱包里取出了三分之一的钱递给了这位黑人妇女,他实在是不清楚这位到底是他的母亲还是他的妻子,因为他实在是分辨不出来这位妇女的年龄,
“这点钱你留着吧,希望对你们能有一点帮助。”
说完林风转头就走了,不过他没有走远,而是绕着德尔玛家门前的这个小湖转悠,当时他在电影里面就发现这里的风景真好,现在来到实地,才发现比电影里的还要美,到处都是青松,散落着一些木头房子,满满的异国风情。
转悠了一会儿之后,林风担心这里的警长出来把自己抓走,于是没有再瞎晃悠,直接去了镇上,开始大采购,买了户外帐篷、毯子、打火机、各种零食、威士忌、啤酒、调味料、水果、锅碗瓢盆,又去几个餐厅买了几十个披萨、汉堡、炸鸡等等。
反正是林风看着有用的就买,结果从小镇出来的时候就已经穷的叮当响了,本来还想买几把枪防身的,看来现在就只能遵循革命传统,从敌人那里去抢了。
这个小镇距离剧情发生的假日镇不是很远,林风在半路上搭了一辆车,是一位好心的大爷,把他送到进入假日镇的那个铁桥旁边,林风感谢了几句,就双手插兜信步走在路上,打量着周围的景色。
到处都是巨大的松树,林风也不认识到底是什么松树,想来是非常好的建筑材料,那直径粗的估计有两米了,锯下来一片就能当桌子用。这里应该是处于米国北部的亚寒带针叶林气候区,所以还是比较寒冷的。
林风边欣赏景色边向前走着,没注意到一辆警车正向着他开来,本来已经开过去了,可是在看到林风的样子后,又倒回来,打开车窗道,
“嗨,早上好,你来这里是拜访什么人吗?”
“不是,我要在这里定居。”林风淡定的道,没有像兰博一样沉默不语。
“哦?可是我们这个镇子不欢迎像你这样的流浪汉。”警长威尔直言道。
“怪不得你这个贱人差点被弄死,原来这么嚣张,我这次就和你好好地玩玩吧。”林风心道。
自从家里的别墅建好之后,林风就每天和竺琳开车回乡下住,反正也就十几分钟的车程,也不会耽误什么事儿,老爸老妈知道他们年轻人有自己的生活,住了两天就又回城里去了。
村里的空气都要比市里的好很多,在沙城尤为明显,以前骑着电动车的时候,只要一到郊区,立马就会感觉到空气中的味道不一样了,温度也降低了一两度,林风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一窝蜂的想往城市里面去,那些发达国家的有钱人不都是在郊区住着大大的别墅,门前有草坪,屋后有花园,都集中挤在市里是怎样的想法啊。
不管别人怎么想的,林风只想待在家里和老婆玩玩游戏,夜里直接在露台上支一张床,睡在星空下面,搂着心爱的人数星星、看银河,说着小时候的趣事,这就十分美好。
在乡下住了一个月,林风俨然已经适应了这样的生活,做饭的时候去菜地摘新鲜的蔬菜,半个小时不到从采摘到上桌就完成了,
“恩,要是再有个女儿就完美了,我愿意成为女儿奴。”
“叮!”
任务来了,林风这一个月的悠闲生活都快忘了还有任务这回事了,打开光幕,林风看到:
任务世界:《第一滴血》
任务一:复仇,兰博需要一场酣畅淋漓的战斗来向世人宣告他的存在,让那些宵小之辈都去死吧。
“哎?居然就只有这么一个任务,第一滴血,刺激,我喜欢,就让林风大爷我去把这个小镇搅得天翻地覆吧,哈哈哈。”
当初看这个电影的时候就觉得兰博复仇让人非常爽快,有仇有怨上去就是个干,一点废话都不需要,可是当林风把整部电影又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才发现,整个场面看似激烈,但其实从头到尾就死了一个人,就是个胖子副警长,而且是自己摔下来死的。
这让林风有些郁闷啊,
“兰博,放心吧,你不敢干的事情,你林哥我就帮你干了。”
林风又点开电影看了一遍,刺激的枪战,让人的肾上腺素飙升,让林风恨不得马上就去亲身体验一番。
林风又搜出越战的资料看了一下,原来还有我们的事情啊,不过最后是我们打赢了,但后来又被背叛了,所以还有一个自卫反击战,林风看了一会儿,貌似和这个电影的关系不大,于是就简单的浏览了一下,没有详细的了解。
第二天,林风和竺琳说了自己就不去店里了,竺琳还以为林风的懒病又犯了,就没有说什么,自己开着车走了,她的表妹店员也已经就位了,两个人完全可以轻松搞定所有事情。
准备妥当,林风选择了穿越。
“哗!”
熟悉的感觉袭来,林风感觉有关兰博的记忆瞬间就被自己接收了,或许是自己天幻决的接连突破,让自己的精神力有了巨大的增长,所以这点信息已经对林风造不成任何影响了。
林风发现自己正在一个美丽的小镇上,独自游荡,再低头一看自己身上的穿着,一身美军军服,屎绿色的,不怎么好看,转过头在旁边店面的玻璃上照了一下,发现自己现在的样子不是史泰龙的模样,也不是自己本来的模样,而是自己的模样被魔改了,身高大概增加了十公分,身上的肌肉也变成了大块的,脸型则是有些西方化,还有一头金色的长发,深邃的蓝色眼睛,妥妥的一个欧美型男。
“哎,可惜这电影里面也没有女主角啊,长这么帅有什么用。”林风心中吐槽。
在路边端详了一会儿自己的模样以后,林风顺路到了镇上的一家快餐店,要了炸鸡、汉堡和啤酒,独自坐在窗户旁边欣赏着这里的美景。脑海里回忆着兰博的记忆,原来这是电影刚开始的一幕,他现在正在找自己唯一还幸存的队友德尔玛·贝瑞,可是林风知道他早在去年夏天就已经得癌症死了。
吃完饭,林风一路上打听来到了德尔玛的家里,看到一位黑人妇女正在外面晾晒衣服,知道这是德尔玛的亲人,于是走上前去,
“你好,请问这里是德尔玛·贝瑞的家吗?我是他的朋友约翰·兰博。”
“他已经死了,就在去年夏天。”
“什么?怎么死的?”林风虽然知道但还是装作非常惊讶的样子,因为除了这样,他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
“就是在越南染上的癌症,在他快要死的时候,已经是皮包骨头了。”
“对不起,我不知道会是这样。”林风适时的表达了自己的歉意。
想了一下,又从自己的钱包里取出了三分之一的钱递给了这位黑人妇女,他实在是不清楚这位到底是他的母亲还是他的妻子,因为他实在是分辨不出来这位妇女的年龄,
“这点钱你留着吧,希望对你们能有一点帮助。”
说完林风转头就走了,不过他没有走远,而是绕着德尔玛家门前的这个小湖转悠,当时他在电影里面就发现这里的风景真好,现在来到实地,才发现比电影里的还要美,到处都是青松,散落着一些木头房子,满满的异国风情。
转悠了一会儿之后,林风担心这里的警长出来把自己抓走,于是没有再瞎晃悠,直接去了镇上,开始大采购,买了户外帐篷、毯子、打火机、各种零食、威士忌、啤酒、调味料、水果、锅碗瓢盆,又去几个餐厅买了几十个披萨、汉堡、炸鸡等等。
反正是林风看着有用的就买,结果从小镇出来的时候就已经穷的叮当响了,本来还想买几把枪防身的,看来现在就只能遵循革命传统,从敌人那里去抢了。
这个小镇距离剧情发生的假日镇不是很远,林风在半路上搭了一辆车,是一位好心的大爷,把他送到进入假日镇的那个铁桥旁边,林风感谢了几句,就双手插兜信步走在路上,打量着周围的景色。
到处都是巨大的松树,林风也不认识到底是什么松树,想来是非常好的建筑材料,那直径粗的估计有两米了,锯下来一片就能当桌子用。这里应该是处于米国北部的亚寒带针叶林气候区,所以还是比较寒冷的。
林风边欣赏景色边向前走着,没注意到一辆警车正向着他开来,本来已经开过去了,可是在看到林风的样子后,又倒回来,打开车窗道,
“嗨,早上好,你来这里是拜访什么人吗?”
“不是,我要在这里定居。”林风淡定的道,没有像兰博一样沉默不语。
“哦?可是我们这个镇子不欢迎像你这样的流浪汉。”警长威尔直言道。
“怪不得你这个贱人差点被弄死,原来这么嚣张,我这次就和你好好地玩玩吧。”林风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