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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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了解当初你的诺言
一句一句一句的幻灭
不要再为你失眠让泪水滥我的眼
不要再为你痛苦让大家都看见”
歌声在烦乱寂静的深夜,尤为凄婉悲楚。
还是那个陌生的号码,在接与不接中,在确认与挂断键中,游移着,徘徊着,手机快唱完一首歌时,辰瑶突然害怕手机会再次安静停顿下来,她慌乱地按了确认键。
电话那端低低沉沉的男低音,说起来辰瑶还从来没在电话里听过谭暮的声音,许是晚上,感觉有些撕哑,越发低沉“辰瑶?”他低低唤了句,却有种莫名地揪心。
辰瑶几次动了动嘴,却发不出声音,很久,她也低喃唤了句“谭暮。”她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听起来有些空灵般的迷茫。
辰瑶蒙头捂着被子,在被窝里,手机紧贴着耳朵,静静地听着电话那端同样不平静的起伏心跳,直到手机越来越发热,拿着手机的手越来越发麻,他的声音终于又响起:“辰瑶,我想见你。我能再见你吗?”
辰瑶不知道怎么回答?见面?还有必要见面吗?她突然想起那英的一首经典老歌,相见不如怀念。也许就是他们现在最好的结局。还未开始就凋零,因为错过而美丽,因为错失而遗憾。
“谭暮,我”
“辰瑶,明天五点半,我在阳光广场等你。等不到你,我会一直等。”
辰瑶想坚决拒绝,可电话那边已经收了线。
去?还是不去?她反复地纠缠,抛硬币,摘花瓣,抓揪,无聊的游戏都玩遍了。说好这是最后一次,人头去,字不去,紧紧盯着不停转动的硬币,戛然停止下来,她凑近看,是字纹图样。
既然天都做安排了,那就不去了,去了能怎么样?可是停驻在公交车站,当回家的3路车驶到她面前时,她低着头看着自己的纹丝不动的脚足,鬼驶神差上了7路车。
这是第四次见到他了吧,她记住他每一次穿的衣服颜色,款式,布料。她觉得他真的是个衣架子,穿什么都好看,都帅气。
只是这一次他看起来有些,垂着头,踢玩着脚下的小石子,风吹起他的衬衣,如同乍起的斗蓬,飞舞张扬开来,越发勾勒出他削瘦的背梁。
辰瑶驻足了很久,远远地看了很久,默默地走了过去,谭暮在抬起头看到辰瑶的那刻,如万颗繁星都陨落在他的眼眸,闪闪亮堂。“辰瑶”
“谭暮,我”其实她真的不想这样雾蒙绕乱,她想清清楚楚的,像以前一样对着洛阳纯粹的笑,纯粹的撒娇、任性。她的世界只有洛阳,纯粹的洛阳。她有时候想,如果没有开始就有洛阳,她应该会选择谭暮吧,一个爱钓鱼,爱做菜,懂生活,懂爱的男人。
到现在她也不分不清对谭暮,那是什么感觉?明知不对,明知是错的,明知没有结果,却像着了魔一样,一次次地重复着错误。她突然想起了一句话,爱情是在对的时候遇上对的人。她想,她和谭暮之间是因为在错误的时间遇上对的人,也就不能构成爱情,只能是个美丽的错误,遗憾在各自的心中。
“辰瑶,我跟郁琪什么都不是。”他看着辰瑶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解释。
莫名地,辰瑶却松了一口气,却另一种沉重的阴影笼上来“那又怎么样?洛阳是我的男朋友。”
辰瑶说得很轻,轻得她不能确定谭暮是否听到。谭暮的眼光落在远处不知名的地方“辰瑶,你还没吃饭吧?想吃什么?我带你去。”
给读者的话:
这篇文其实写得比暮色和此去都要早,算不上小说,只是一篇很生活的一篇文,豆只是在纪念一个故事而已经,亲们如果看不下去别看了
“无法了解当初你的诺言
一句一句一句的幻灭
不要再为你失眠让泪水滥我的眼
不要再为你痛苦让大家都看见”
歌声在烦乱寂静的深夜,尤为凄婉悲楚。
还是那个陌生的号码,在接与不接中,在确认与挂断键中,游移着,徘徊着,手机快唱完一首歌时,辰瑶突然害怕手机会再次安静停顿下来,她慌乱地按了确认键。
电话那端低低沉沉的男低音,说起来辰瑶还从来没在电话里听过谭暮的声音,许是晚上,感觉有些撕哑,越发低沉“辰瑶?”他低低唤了句,却有种莫名地揪心。
辰瑶几次动了动嘴,却发不出声音,很久,她也低喃唤了句“谭暮。”她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听起来有些空灵般的迷茫。
辰瑶蒙头捂着被子,在被窝里,手机紧贴着耳朵,静静地听着电话那端同样不平静的起伏心跳,直到手机越来越发热,拿着手机的手越来越发麻,他的声音终于又响起:“辰瑶,我想见你。我能再见你吗?”
辰瑶不知道怎么回答?见面?还有必要见面吗?她突然想起那英的一首经典老歌,相见不如怀念。也许就是他们现在最好的结局。还未开始就凋零,因为错过而美丽,因为错失而遗憾。
“谭暮,我”
“辰瑶,明天五点半,我在阳光广场等你。等不到你,我会一直等。”
辰瑶想坚决拒绝,可电话那边已经收了线。
去?还是不去?她反复地纠缠,抛硬币,摘花瓣,抓揪,无聊的游戏都玩遍了。说好这是最后一次,人头去,字不去,紧紧盯着不停转动的硬币,戛然停止下来,她凑近看,是字纹图样。
既然天都做安排了,那就不去了,去了能怎么样?可是停驻在公交车站,当回家的3路车驶到她面前时,她低着头看着自己的纹丝不动的脚足,鬼驶神差上了7路车。
这是第四次见到他了吧,她记住他每一次穿的衣服颜色,款式,布料。她觉得他真的是个衣架子,穿什么都好看,都帅气。
只是这一次他看起来有些,垂着头,踢玩着脚下的小石子,风吹起他的衬衣,如同乍起的斗蓬,飞舞张扬开来,越发勾勒出他削瘦的背梁。
辰瑶驻足了很久,远远地看了很久,默默地走了过去,谭暮在抬起头看到辰瑶的那刻,如万颗繁星都陨落在他的眼眸,闪闪亮堂。“辰瑶”
“谭暮,我”其实她真的不想这样雾蒙绕乱,她想清清楚楚的,像以前一样对着洛阳纯粹的笑,纯粹的撒娇、任性。她的世界只有洛阳,纯粹的洛阳。她有时候想,如果没有开始就有洛阳,她应该会选择谭暮吧,一个爱钓鱼,爱做菜,懂生活,懂爱的男人。
到现在她也不分不清对谭暮,那是什么感觉?明知不对,明知是错的,明知没有结果,却像着了魔一样,一次次地重复着错误。她突然想起了一句话,爱情是在对的时候遇上对的人。她想,她和谭暮之间是因为在错误的时间遇上对的人,也就不能构成爱情,只能是个美丽的错误,遗憾在各自的心中。
“辰瑶,我跟郁琪什么都不是。”他看着辰瑶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解释。
莫名地,辰瑶却松了一口气,却另一种沉重的阴影笼上来“那又怎么样?洛阳是我的男朋友。”
辰瑶说得很轻,轻得她不能确定谭暮是否听到。谭暮的眼光落在远处不知名的地方“辰瑶,你还没吃饭吧?想吃什么?我带你去。”
给读者的话:
这篇文其实写得比暮色和此去都要早,算不上小说,只是一篇很生活的一篇文,豆只是在纪念一个故事而已经,亲们如果看不下去别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