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一次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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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一天天过去,经过一年多填鸭式的教学后,苦难的日子终于在某一天结束了,那天起床的时候我就觉得附近的气氛有点不同,人们都有点慌慌张张的,培根骑士和我对练的时候也有些心不在焉。早餐时间终于真相大白----布莱克郡附近似乎出现了一群盗贼,已经有好几位地方官员和大商人的府邸被这伙胆大包天的盗贼洗劫了。地方上的商会首领们发出赏格100金币通缉这群盗贼,但是接任务的几队冒险者都被盗贼团打败,现在只能请求郡守大人派出正规军来清剿
海伦娜女士的意见是由培根骑士带队清剿盗贼团,而我将跟随培根骑士一同出战
离开城堡出发的日子,本该庆幸逃离地狱训练的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望着熟悉的城堡离我越来越远,一股莫明的情绪充斥着我的胸膛,一年多来,虽然每天都被严苛的训练所充斥,但在战斗训练之余海伦娜女士总能在公务中抽出时间来鼓励我,支持我。几乎每次我被艾伯特先生弄得心烦意燥的时候,海伦娜一定会第一时间出现,篮子里装满着糕点或是水果。每天用餐的时间海伦娜总有办法让我心情愉快、笑口常开我知道我已经把这当成我的家了
根据情报,盗贼团现在流窜到一个叫安道尔的小镇。大概有三十多人,首领叫丹尼斯*菲舍尔听说以前是个不错的佣兵。
出发前,培根骑士把我叫到他的身边:“亚隆,我知道你对这次战斗有很多想法,但是无论你想用什么计谋,这次你必须认真的打好这一仗,因为这是你第一次战斗,无论你有什么想法,这次必须听从我的命令,按照传统的方式打好这一仗。你要想改变什么必须先深入了解它才行。”
依照培根骑士的安排,我们一行一百多人在安道尔旁边的小道伏击他们。恩,我喜欢伏击,我们人数比他们多,又是有心算无心,先乱箭搞掉他们一大半,再用人海战术淹死他们
不要怪我太狡诈,您看着我们的队伍,以我看来我们这有三位骑士,两位见习骑士,以及骑士们所属的十七名骑士侍从,这些人才有点象战士的样子,再看看剩余的一百个民兵,穿着参差不齐,有的人穿着破破烂烂的皮甲,手里拿的却是干农活时翻草用的草叉,有的人右手拿着把锈迹斑斑的短剑,左手却拿着个奇形怪状的薄木盾,仔细看看你就会发现那个一定是他们家煮饭用的锅盖!这还算是好的,大部分人甚至只是拿着根削尖了的木棍就算是武器我大约估算了下他们一百个人的所有武器装备组合起来还不能真正武装五个人!
看着这群疲疲塌塌民兵,恍惚间我觉得他们才真的象盗贼团!这样的战力堂堂正正的和盗贼们对k还真难说谁输谁赢呢。
担任斥候的安东尼见习骑士回报说盗贼团正在来安道尔的途中,预计一刻钟后就将与我们相遇,培根骑士简短的发布了号令,几位骑士的侍从们立刻从辎重马车上将各自主人的装备拿到主人身边,开始帮骑士们穿铠甲——穿一位重装骑士的铠甲实在是太麻烦了,因为海伦娜不在,所以我作为她的骑士侍从不用帮她穿铠甲,同时也因为她的原因——大概她担心我的安全,所以她给了我防御力最好的装备!这真不知道是幸福还是受罪!
一位她专门指定的侍从开始帮我穿铠甲——铠甲的种类很多,一般我们把它分为三大类,皮甲、锁链甲、和板甲。
皮甲最轻便,防御力也最低,但是穿起来很方便,就象我们穿衣服一样穿起来就可以。平常你也可以把他穿在身上逛逛街啊,散散步啊什么的。
锁链甲稍微重一点,但穿起来也还满方便,象穿毛衣一样,从头上套下来就可以。体力好的人也能够穿着它逛街、散步什么的。
可是海伦娜给我的是防御力最好的板甲!而且是就算在板甲里也算得上是经典之作的“哥特”式板甲!穿这种铠甲之前你甚至还得穿上一种特制的武装紧身衣!
穿板甲一般是从下往上穿,首先是钢鞋、护胫甲和腿甲:钢鞋(脚)和护胫甲(小腿)是一个整体,大腿甲是用钢片甲组合而成,这样骑士在马上就可以活动双腿。连接腿甲与胫甲之间是一小块护膝甲。膝甲的侧面是一片关节保护甲,保护侧翼。然后是链甲裙:链甲裙环绕在腰间,保护腹股沟。因为这一部分不能被外层盔甲完全覆盖,骑士在马上需要灵活的腰部。用柔软的链甲同时可以保护马鞍受损。再来就是背甲:坚实的背甲,下面的那部分是用来防御刀剑对臀部和大腿上部的攻击。然后是胸板甲:胸板甲是整套护甲最坚固的部分,它要承受大部分的攻击。胸甲与背甲合称装甲板,它们不仅在腰部用皮带连接,在肩上也有连接处。接下来是肩甲、臂甲、腋甲、腕甲、肘甲:这里是上身的主要保护区,每块护甲的名称都是有它所保护的区域而得名。基本上都是用武装带连接固定。这些完了后还要装武装带和武器。接着是颈甲:颈甲遮住咽喉和一半脸,保护身体最柔弱的地方——因为近战中,颈部是敌人的首要攻击目标。最后是马刺、头盔:马刺用于刺激战马的敏感部位,增加它的活力。头盔大而舒适,里面有一层厚棉垫。掩护耳和后脑。为了防止作战中被敲掉头盔,就用皮带扎紧下腭。
这位帮我穿衣服的侍从显然很专业,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七八分钟就帮我搞定了。穿好铠甲后我发现一个大问题----我怎么也上不了我的那匹良种马了。如果不是这段时间的艰苦训练,可能我穿着这么重的铠甲连维持站立都很困难。结果我还是由两位侍从架着再踩在一名半蹲着的民兵的肩头才跨上了马。
接过侍从递给我的筝型盾和长剑以及长达四米的长枪我现在简直就是一座钢铁堡垒!看看武装好的骑士和见习骑士们,感受着躲在在钢铁板甲里的安全感,刚刚由那些杂牌民兵引起的,对即将发生的战斗的担忧才慢慢平息下来。
深深的吸了口气,脑海里迅速回想了一下培根骑士教导的冲刺要点,这个时候我才体会到这是我第一次在这异界的战场上,砍人或者被砍,也许有生命将从我手中消逝,也许我的生命在别人的手中消失。
可能察觉到我有些紧张,培根骑士策马来到我马前,用他手中的骑枪轻轻敲击着我的盾牌:“亚隆,不用担心,一会你记得跟在我的右后方就好,端平你的长枪跟着我,你不会有事的。”
微微的弯腰,我向他致意:“谢谢您,尊敬的培根骑士,我不会有负您的教导的。”
大约等候了八、九分钟,盗贼团终于在我们眼前出现了,大约三十多个人,大都穿着皮甲,只有少数几个人有马并穿着锁链甲,慢慢腾腾的走过来。
培根骑士纵马向前,大声喊:“以德*艾德里安侯爵的名义,我——培根*埃尔维斯奉侯爵大人的命令追捕罪犯丹尼斯*菲舍尔以及他的追随者,如果你们投降的话,我可以保证你们将会得到公正的审判!”
我一下晕了。。这样大摇大摆的出去公然挑战‘这也叫伏击?或许是培根骑士觉得他们太弱,所以才这样的吧?”我暗自想道:“不管了先跟上他再说!”
很显然,对方并没有投降的打算---几个弓箭手把箭壶里的箭插在身前(这样方便取箭),剩下的人员也迅速组成了一个半圆的防御阵型。
培根骑士和我们二十二骑分为三排交错排开,(如果每骑顺序跟上的话,冲锋的时候万一前骑落马很容易被后面的马匹踏伤)开始向他们发起冲锋。后面的民兵们也跟着我们一窝蜂的跑。
骏马奔驰的感觉实在是令人心旷神怡。我感受着凉风从头盔面罩缝隙里清凉感觉,伏低身体,把大盾护在身前,端平长枪紧跟着培根骑士向前冲。
对方弓箭手最多射了四箭,我们已经冲进敌群。一瞬间就将他们冲散。
在我持枪冲锋的时候,对面也有个骑兵端着枪向我冲锋,我牢记着培根骑士训练我时告诉我的要点,左手盾斜斜迎着对方的长枪,右手长枪牢牢的夹在身边,枪尖微微上挑对准对方心脏。而对方的动作显然和我一样,都是标准的冲刺姿势---事到如今谁都不能退缩,胆怯的一方反而会死得更快
——几乎是同时两个人的长枪撞上了对方的侧迎的盾牌,两人同时做出了盾牌左领卸除冲力的动作,但是造成的后果却大不相同——我用的是精心制作的筝形盾,他的枪尖被我的光滑的金属盾牌领开滑向我的身体左侧而他的圆盾不过是橡木加金属镶边而已,长枪带着巨大的冲击力冲破了他的木盾、钉进了他的左肩、再透体而出——将他和盾牌一起串在了长枪上!
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我丢弃了长枪换上了单手剑。
因为对冲的原因我的速度慢了下来,而和我一起冲锋的骑士们已经跑远(骑士冲锋冲破敌阵后需要再跑过去一段距离,然后再掉转头往回冲)。现在已经有几个敌人围住了我。
无奈的我一边催马加速,一边手忙脚乱的抵挡敌人的进攻,挨了好几下才摆脱了他们。
这时候培根骑士他们已经发起了第二次冲锋
此战俘虏盗贼十七名,杀死盗贼十五名。匪首丹尼斯*菲舍尔亦已被擒但伤势严重,不知道能不能活下去。换作是谁受那么重的伤也难以支持-----他和他的盾牌还被我的长枪钉在一起,希望他能撑到我们回布莱克城堡-----只有那里的牧师才能用神术救他。
在侍从的帮助下脱去铠甲的我脸色不太好,刚刚突围的时候挨了好多下,刀剑的砍伤倒没什么,在“哥特”板甲的保护下刀剑砍杀基本可以无视,苦就苦在混乱中被人用连枷在后背来了一下,虽然下意识闪了一下没有实打实砸上,但也够我受的,刚刚战斗中还不觉得,一松懈下来半边身子都是火辣辣的。
“看来你的情况还不错,我还担心你会因为第一次杀人而吓得尿裤子呢!”培根骑士哈哈笑着走过来。
“培根大人,谢谢您的关心。”我向他道谢,以我的厚脸皮也有些羞涩:“对不起大人,我没能守护好您的侧翼,还让您为我担心。”
“哈哈哈哈,作为第一次上战场,你的表现已经出乎我的意料了。”培根笑着说:“我第一次跟随老候爵大人上战场那才叫丢脸呢!从马背上掉下来不说,还把兵刃也丢了,结果被侯爵大人笑了好几个月。”
“不过话说回来,你在战场上还不够冷静。”培根骑士想了想措辞:“是的,你不够冷静,这也是你最后陷入包围的原因你的速度没有控制好,在和对方对方骑士纠缠的时候你执着于打败对手,这导致你丧失了速度而被对方围攻,同时在被围攻时你又急于摆脱对方的包围——这个时候你应该继续进攻,对你有威胁的只有那具连枷,你应该先解决掉他,同时尽量避免被他们拖下马,只要你做到上面两点,你可以一个人解决掉那几个
人。不过”他语风一转:“第一次能有这样的表现已经很出色了,毕竟你亲手打败了丹尼斯*菲舍尔!哈哈,最重要的是我能将你完整无缺的交还给海伦娜大人,这样我也就放心了。”
想一想也真奇怪,我在这次战斗中重伤一人,杀一人。但是真的没有什么想呕吐啊、负疚啊、恶心啊诸如此类的负面感觉。
“难道我的本质就是冷酷无情的人吗?”我摇摇头将这个可怕的想法从脑海里赶出去:“算了别想那么多了,还是去看看我的宝贝马儿吧,刚才它可挨了好几下,幸亏有护甲不然就惨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经过一年多填鸭式的教学后,苦难的日子终于在某一天结束了,那天起床的时候我就觉得附近的气氛有点不同,人们都有点慌慌张张的,培根骑士和我对练的时候也有些心不在焉。早餐时间终于真相大白----布莱克郡附近似乎出现了一群盗贼,已经有好几位地方官员和大商人的府邸被这伙胆大包天的盗贼洗劫了。地方上的商会首领们发出赏格100金币通缉这群盗贼,但是接任务的几队冒险者都被盗贼团打败,现在只能请求郡守大人派出正规军来清剿
海伦娜女士的意见是由培根骑士带队清剿盗贼团,而我将跟随培根骑士一同出战
离开城堡出发的日子,本该庆幸逃离地狱训练的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望着熟悉的城堡离我越来越远,一股莫明的情绪充斥着我的胸膛,一年多来,虽然每天都被严苛的训练所充斥,但在战斗训练之余海伦娜女士总能在公务中抽出时间来鼓励我,支持我。几乎每次我被艾伯特先生弄得心烦意燥的时候,海伦娜一定会第一时间出现,篮子里装满着糕点或是水果。每天用餐的时间海伦娜总有办法让我心情愉快、笑口常开我知道我已经把这当成我的家了
根据情报,盗贼团现在流窜到一个叫安道尔的小镇。大概有三十多人,首领叫丹尼斯*菲舍尔听说以前是个不错的佣兵。
出发前,培根骑士把我叫到他的身边:“亚隆,我知道你对这次战斗有很多想法,但是无论你想用什么计谋,这次你必须认真的打好这一仗,因为这是你第一次战斗,无论你有什么想法,这次必须听从我的命令,按照传统的方式打好这一仗。你要想改变什么必须先深入了解它才行。”
依照培根骑士的安排,我们一行一百多人在安道尔旁边的小道伏击他们。恩,我喜欢伏击,我们人数比他们多,又是有心算无心,先乱箭搞掉他们一大半,再用人海战术淹死他们
不要怪我太狡诈,您看着我们的队伍,以我看来我们这有三位骑士,两位见习骑士,以及骑士们所属的十七名骑士侍从,这些人才有点象战士的样子,再看看剩余的一百个民兵,穿着参差不齐,有的人穿着破破烂烂的皮甲,手里拿的却是干农活时翻草用的草叉,有的人右手拿着把锈迹斑斑的短剑,左手却拿着个奇形怪状的薄木盾,仔细看看你就会发现那个一定是他们家煮饭用的锅盖!这还算是好的,大部分人甚至只是拿着根削尖了的木棍就算是武器我大约估算了下他们一百个人的所有武器装备组合起来还不能真正武装五个人!
看着这群疲疲塌塌民兵,恍惚间我觉得他们才真的象盗贼团!这样的战力堂堂正正的和盗贼们对k还真难说谁输谁赢呢。
担任斥候的安东尼见习骑士回报说盗贼团正在来安道尔的途中,预计一刻钟后就将与我们相遇,培根骑士简短的发布了号令,几位骑士的侍从们立刻从辎重马车上将各自主人的装备拿到主人身边,开始帮骑士们穿铠甲——穿一位重装骑士的铠甲实在是太麻烦了,因为海伦娜不在,所以我作为她的骑士侍从不用帮她穿铠甲,同时也因为她的原因——大概她担心我的安全,所以她给了我防御力最好的装备!这真不知道是幸福还是受罪!
一位她专门指定的侍从开始帮我穿铠甲——铠甲的种类很多,一般我们把它分为三大类,皮甲、锁链甲、和板甲。
皮甲最轻便,防御力也最低,但是穿起来很方便,就象我们穿衣服一样穿起来就可以。平常你也可以把他穿在身上逛逛街啊,散散步啊什么的。
锁链甲稍微重一点,但穿起来也还满方便,象穿毛衣一样,从头上套下来就可以。体力好的人也能够穿着它逛街、散步什么的。
可是海伦娜给我的是防御力最好的板甲!而且是就算在板甲里也算得上是经典之作的“哥特”式板甲!穿这种铠甲之前你甚至还得穿上一种特制的武装紧身衣!
穿板甲一般是从下往上穿,首先是钢鞋、护胫甲和腿甲:钢鞋(脚)和护胫甲(小腿)是一个整体,大腿甲是用钢片甲组合而成,这样骑士在马上就可以活动双腿。连接腿甲与胫甲之间是一小块护膝甲。膝甲的侧面是一片关节保护甲,保护侧翼。然后是链甲裙:链甲裙环绕在腰间,保护腹股沟。因为这一部分不能被外层盔甲完全覆盖,骑士在马上需要灵活的腰部。用柔软的链甲同时可以保护马鞍受损。再来就是背甲:坚实的背甲,下面的那部分是用来防御刀剑对臀部和大腿上部的攻击。然后是胸板甲:胸板甲是整套护甲最坚固的部分,它要承受大部分的攻击。胸甲与背甲合称装甲板,它们不仅在腰部用皮带连接,在肩上也有连接处。接下来是肩甲、臂甲、腋甲、腕甲、肘甲:这里是上身的主要保护区,每块护甲的名称都是有它所保护的区域而得名。基本上都是用武装带连接固定。这些完了后还要装武装带和武器。接着是颈甲:颈甲遮住咽喉和一半脸,保护身体最柔弱的地方——因为近战中,颈部是敌人的首要攻击目标。最后是马刺、头盔:马刺用于刺激战马的敏感部位,增加它的活力。头盔大而舒适,里面有一层厚棉垫。掩护耳和后脑。为了防止作战中被敲掉头盔,就用皮带扎紧下腭。
这位帮我穿衣服的侍从显然很专业,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七八分钟就帮我搞定了。穿好铠甲后我发现一个大问题----我怎么也上不了我的那匹良种马了。如果不是这段时间的艰苦训练,可能我穿着这么重的铠甲连维持站立都很困难。结果我还是由两位侍从架着再踩在一名半蹲着的民兵的肩头才跨上了马。
接过侍从递给我的筝型盾和长剑以及长达四米的长枪我现在简直就是一座钢铁堡垒!看看武装好的骑士和见习骑士们,感受着躲在在钢铁板甲里的安全感,刚刚由那些杂牌民兵引起的,对即将发生的战斗的担忧才慢慢平息下来。
深深的吸了口气,脑海里迅速回想了一下培根骑士教导的冲刺要点,这个时候我才体会到这是我第一次在这异界的战场上,砍人或者被砍,也许有生命将从我手中消逝,也许我的生命在别人的手中消失。
可能察觉到我有些紧张,培根骑士策马来到我马前,用他手中的骑枪轻轻敲击着我的盾牌:“亚隆,不用担心,一会你记得跟在我的右后方就好,端平你的长枪跟着我,你不会有事的。”
微微的弯腰,我向他致意:“谢谢您,尊敬的培根骑士,我不会有负您的教导的。”
大约等候了八、九分钟,盗贼团终于在我们眼前出现了,大约三十多个人,大都穿着皮甲,只有少数几个人有马并穿着锁链甲,慢慢腾腾的走过来。
培根骑士纵马向前,大声喊:“以德*艾德里安侯爵的名义,我——培根*埃尔维斯奉侯爵大人的命令追捕罪犯丹尼斯*菲舍尔以及他的追随者,如果你们投降的话,我可以保证你们将会得到公正的审判!”
我一下晕了。。这样大摇大摆的出去公然挑战‘这也叫伏击?或许是培根骑士觉得他们太弱,所以才这样的吧?”我暗自想道:“不管了先跟上他再说!”
很显然,对方并没有投降的打算---几个弓箭手把箭壶里的箭插在身前(这样方便取箭),剩下的人员也迅速组成了一个半圆的防御阵型。
培根骑士和我们二十二骑分为三排交错排开,(如果每骑顺序跟上的话,冲锋的时候万一前骑落马很容易被后面的马匹踏伤)开始向他们发起冲锋。后面的民兵们也跟着我们一窝蜂的跑。
骏马奔驰的感觉实在是令人心旷神怡。我感受着凉风从头盔面罩缝隙里清凉感觉,伏低身体,把大盾护在身前,端平长枪紧跟着培根骑士向前冲。
对方弓箭手最多射了四箭,我们已经冲进敌群。一瞬间就将他们冲散。
在我持枪冲锋的时候,对面也有个骑兵端着枪向我冲锋,我牢记着培根骑士训练我时告诉我的要点,左手盾斜斜迎着对方的长枪,右手长枪牢牢的夹在身边,枪尖微微上挑对准对方心脏。而对方的动作显然和我一样,都是标准的冲刺姿势---事到如今谁都不能退缩,胆怯的一方反而会死得更快
——几乎是同时两个人的长枪撞上了对方的侧迎的盾牌,两人同时做出了盾牌左领卸除冲力的动作,但是造成的后果却大不相同——我用的是精心制作的筝形盾,他的枪尖被我的光滑的金属盾牌领开滑向我的身体左侧而他的圆盾不过是橡木加金属镶边而已,长枪带着巨大的冲击力冲破了他的木盾、钉进了他的左肩、再透体而出——将他和盾牌一起串在了长枪上!
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我丢弃了长枪换上了单手剑。
因为对冲的原因我的速度慢了下来,而和我一起冲锋的骑士们已经跑远(骑士冲锋冲破敌阵后需要再跑过去一段距离,然后再掉转头往回冲)。现在已经有几个敌人围住了我。
无奈的我一边催马加速,一边手忙脚乱的抵挡敌人的进攻,挨了好几下才摆脱了他们。
这时候培根骑士他们已经发起了第二次冲锋
此战俘虏盗贼十七名,杀死盗贼十五名。匪首丹尼斯*菲舍尔亦已被擒但伤势严重,不知道能不能活下去。换作是谁受那么重的伤也难以支持-----他和他的盾牌还被我的长枪钉在一起,希望他能撑到我们回布莱克城堡-----只有那里的牧师才能用神术救他。
在侍从的帮助下脱去铠甲的我脸色不太好,刚刚突围的时候挨了好多下,刀剑的砍伤倒没什么,在“哥特”板甲的保护下刀剑砍杀基本可以无视,苦就苦在混乱中被人用连枷在后背来了一下,虽然下意识闪了一下没有实打实砸上,但也够我受的,刚刚战斗中还不觉得,一松懈下来半边身子都是火辣辣的。
“看来你的情况还不错,我还担心你会因为第一次杀人而吓得尿裤子呢!”培根骑士哈哈笑着走过来。
“培根大人,谢谢您的关心。”我向他道谢,以我的厚脸皮也有些羞涩:“对不起大人,我没能守护好您的侧翼,还让您为我担心。”
“哈哈哈哈,作为第一次上战场,你的表现已经出乎我的意料了。”培根笑着说:“我第一次跟随老候爵大人上战场那才叫丢脸呢!从马背上掉下来不说,还把兵刃也丢了,结果被侯爵大人笑了好几个月。”
“不过话说回来,你在战场上还不够冷静。”培根骑士想了想措辞:“是的,你不够冷静,这也是你最后陷入包围的原因你的速度没有控制好,在和对方对方骑士纠缠的时候你执着于打败对手,这导致你丧失了速度而被对方围攻,同时在被围攻时你又急于摆脱对方的包围——这个时候你应该继续进攻,对你有威胁的只有那具连枷,你应该先解决掉他,同时尽量避免被他们拖下马,只要你做到上面两点,你可以一个人解决掉那几个
人。不过”他语风一转:“第一次能有这样的表现已经很出色了,毕竟你亲手打败了丹尼斯*菲舍尔!哈哈,最重要的是我能将你完整无缺的交还给海伦娜大人,这样我也就放心了。”
想一想也真奇怪,我在这次战斗中重伤一人,杀一人。但是真的没有什么想呕吐啊、负疚啊、恶心啊诸如此类的负面感觉。
“难道我的本质就是冷酷无情的人吗?”我摇摇头将这个可怕的想法从脑海里赶出去:“算了别想那么多了,还是去看看我的宝贝马儿吧,刚才它可挨了好几下,幸亏有护甲不然就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