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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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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李清的记忆里,小时候的沈堪舆一直都是一个很乖的孩子,从来都是笑嘻嘻的,不爱哭,也不会闹。他哭得最大声的一次,就是刚刚出生的那天,被护士在屁股上狠狠地拍了一巴掌。

    他三岁多的时候,还是一个肉乎乎的小糯米团子,走路还摇摇晃晃的,也没有断奶,却已经学会自己冲牛奶喝了。还知道把奶粉多留给哥哥,每次都是一两勺奶粉,冲几百毫升的水。

    他第一次给自己冲的时候,兴奋地拿着奶瓶,抱着她的大腿奶声奶气地说麻麻麻麻你看看我呀,我会葱牛奶啦!

    她当时忙着给沈澹兮做营养餐忙昏了头,也不曾想过这么小的孩子,是要饿成了什么样子才会自己跑去冲牛奶喝,接触热水又是怎样的危险,只随意地应了一句:“是吗?真棒。”

    哪里知道这一句就夸得小团子心花怒放,白嫩嫩的脸蛋因为兴奋变得粉扑扑的,咯咯笑着攥着她的裤脚非要让她尝一口他自己冲的牛奶:“麻麻喝!糙好喝哒!”

    她被他缠得不耐烦,忍不住就把他从自己的裤脚上扯下去:“你乖一点,自己到旁边去喝,妈妈很忙。”

    他平时就很喜欢抱着她或者沈之航的小腿撒娇,沈之航会直接一脚撂开他,她被缠得心软就会蹲下来抱他,像这样粗鲁地扯还是第一次。

    所以小团子在妈妈把自己扯开的时候眼圈就红了,却也没闹,只是吸着肉肉的小鼻子乖乖地点头:“哦!好哒!”

    她以为他真的乖乖跑到一边去喝牛奶了。没想到做完了饭,转头看到他抱着牛奶瓶站在厨房门口等着,对她露出一个只有几颗牙的粉嫩稚气的笑容。

    他笑眯眯地举起小短手,把奶瓶伸向她:“麻麻喝!”

    她鼻尖一酸,连忙把奶瓶接过来喝了一口。

    几乎是淡而无味,奶粉放得很少。

    她皱起眉头,说妈妈给你重新冲一瓶。

    他小脑袋摇得像拨浪鼓,说这样才是坠好喝的,然后抱着牛奶瓶咕噜咕噜地就喝完了。

    —

    相比起沈之航,李清觉得自己对这个孩子好了很多,至少沈之航想揍他的时候,她会去拦着,但也不过是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区别。

    沈堪舆的出生就是个不受欢迎的意外,但最开始他们夫妻俩并没有那么排斥这个孩子,只是沈澹兮身体不好,他们要花更多心思照顾,无暇顾及他而已。

    然而沈堪舆刚学会爬的时候就在家里到处乱爬,有一次李清到处都找不到他,急得焦头烂额,沈澹兮发高烧她都不知道,等她找到沈堪舆的时候,沈澹兮已经烧得没了意识,去医院的路上连呼吸都停止了。

    这件事让他们对沈堪舆的漠视变成了厌烦。他们开始频繁地把他送去各种亲戚家,很少带在身边。

    后来为沈堪舆上户口本的时候,他们带他去验了血型,发现和沈澹兮、沈之航的血型完全一致。他们想着以后沈澹兮病重的时候,沈堪舆能输血或者做器官移植,就更不想在这个孩子身上注入太多感情,怕以后自己会心软,以至于贻误了沈澹兮的治疗时机。

    再后来,沈堪舆变成了打架斗殴的不良少年,甚至还做夺人所爱未婚先孕这样恬不知耻的事情,他们和他的关系也就降到了冰点。

    李清已经很久没有和沈堪舆联系过,她还以为他对她的态度,会像她对他一样冷漠厌弃,捐肝这种事情,他也不可能会轻易同意。

    可是他一接到她的电话,就连着叫了她好几声妈妈,还开机关枪似的说了一堆话,像是怕这辈子没机会再叫她妈妈、没机会再跟她说话一样。

    她准备了一肚子的话想说服他去捐肝,可她才刚开了个头,他就说“好我明天就去”。

    其实沈之航的情况还没有那么严重,他们只是想提前做好准备而已,她真的没想到他直接就答应了,而且是答应得那么迫切。

    就像是——

    就像是怕他们会不要他的肝一样。

    —

    沈堪舆将近七点才回到家,顾言笙穿着一件浅灰色的家居衫坐在沙发上,正在用笔记本电脑处理公务,甜甜靠在他腰侧咕噜咕噜地喝着牛奶,腮帮子肉肉的圆圆的,透着小孩子特有的嫩嫩的浅粉色。

    因为沈堪舆练就了来无影去无踪开门都没声的“轻功”,父女俩并没有发现他回来了,仍旧全神贯注地继续干着自己的事情。

    沈堪舆觉得不会再有比这更美好的画面了,他忍不住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连呼吸都放得很轻,生怕惊扰了他们。

    直到有些站不住了,他才提着一袋新买回来的肉菜,径直走到沙发边,一屁股在沙发扶手上坐下来,吓得顾雨甜奶瓶都掉了,被牛奶溅了一脸。

    顾言笙也吓了一跳,扭过头看了他半天才反应过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沈堪舆低低地喘了口气,没敢看顾言笙,低头抽了张纸巾想去帮顾雨甜擦脸。

    小丫头打开他的手,两只眼睛水光盈盈,气鼓鼓地扭过脸抱住顾言笙:“你肘开!不要你!”

    沈堪舆愣了一下,然后笑着把手收了回来,声音有些哑:“那爹地帮你擦。”

    顾言笙将小丫头抱进怀里,一边帮顾雨甜擦脸一边责怪地看着沈堪舆:“你吓孩子干什么。”

    他不说还好,他一说顾雨甜就特委屈,脸上的奶汁还没擦干净,就“哇”的一声哭出了满脸泪水:“爹地,爸爸他不爱我,他老是欺负我!”

    顾言笙连忙柔声安抚:“不是这样的,爸爸在逗你玩。”

    沈堪舆怔怔地坐在那里,没想到孩子突然就哭成这样,心里难受得很,想伸手去揉揉她的脑袋,又怕惹她更不高兴,只好又把手收回来,哑声说:“对不起甜甜,爸爸不是故意的。”

    他不是故意要坐在这里,只是有些站不住了,想歇一会儿,不然会连站着给他们做晚饭的力气都没了。

    孩子是真的被吓得不轻,一直哭着叫他走开,顾言笙一时半会儿哄不好,只能无奈道:“你先进卧室吧,我再哄哄她。”

    “……好。”沈堪舆点了点头,没怎么敢和顾言笙对视,撑着沙发刚站起来,脚下却一个踉跄跌倒在了地上,茶几上的玻璃杯差点被他的胳膊扫下去。

    他很快爬起来,把玻璃杯推进去,冲顾言笙局促地笑了笑:“不好意思啊,拖鞋太滑了。我去做饭,今天买到蹄筋了,很新鲜诶,你想吃香辣的还是焖烧的?”

    顾言笙张了张嘴,想问拖鞋是怎么个滑法,能让他原地摔了个趔趄,但是顾雨甜闹得实在太厉害了,而且沈堪舆很快又继续说他的话。

    “我买了很多,要不香辣和焖烧各一半吧,你觉得好不好?阿笙?”他把刚刚放到地上的买的肉菜提了起来,自言自语地重复道,“各一半吧,挺好的。”

    顾言笙张了张嘴,还没来得及说话又被他打断了。

    “你昨晚喝醉了,今天是不是很难受?冰箱里有蜂蜜水,可以解酒的,我去拿一点给你好不好?”

    “你……”顾言笙看到他提着袋子的左手有些扭曲,上面布满青紫的癫痕,被沉重的袋子吊得颤抖不止,“你的手?”

    “哦……我的手、我的手脏了,”沈堪舆连忙把手藏起来,“阿笙别担心,我会洗得很干净再去做饭的。”

    于是他就颤抖着手提着一大袋的肉菜,微微佝偻着腰走进了厨房。

    —

    沈堪舆做好了晚餐,替顾言笙和顾雨甜盛好了饭,轻轻地放在他们面前,却没像往常一样离开饭桌,而是慢慢坐了下来。

    顾雨甜看到有自己爱吃的蛋黄仔,早就不记得刚刚发生的事情,兴奋地叉到碗里吃了起来。

    顾言笙以为沈堪舆要和他们一起吃饭,心里还莫名觉得有些慰藉,但是看到他却只是坐在那里,低垂着眼睫也不知道在想什么,他便忍不住问:“你不吃饭吗?”

    沈堪舆听到他的声音,说了声好,就扶着桌沿慢慢地站了起来,结果他站起来了又不走,杵在那里半天也没有动。

    顾言笙蹙眉:“好什么?你听见我说话了吗?”

    沈堪舆真没听清楚他在说什么,他就是觉得太累了,累得视力听力都变得很差,想偷懒坐着歇一会儿,却是忘了这里是饭桌,是他不能坐的地方。阿笙开口跟他说话的话,一定是让他走吧。

    阿笙现在应该特别特别讨厌他,恨不得他能马上去死……他还不知死活一直在他眼前晃来晃去,惹他不高兴。

    苏桐订婚了,阿笙现在看到他一定特别烦。他如果不高兴了想骂他打他,他没有关系,可是他不想让他不高兴。

    他扶着桌子兀自站了一会儿,忽然喃喃自语般地说道:“阿笙甜甜对不起啊……今天没有水果沙拉了,买的水果……摔坏了。你们要是想吃,晚点我再出去买,你们想吃什么水果?”

    顾言笙抬起头,看到他脸上露出一个歉疚的笑容,他的脸色并不难看,脸色和嘴唇都是红润的,但是这个笑容看起来格外吃力。

    “水果可以不吃,”顾言笙回答了他的问题,然后又重复了一遍自己刚才的问题,“你不吃饭吗?”

    话一出口,他下意识地去看桌上的饭菜,发现自己白问了。

    沈堪舆做的饭菜,根本就不是三个人的分量。

    而沈堪舆又一次无视了他的问题,自顾自地道:“我晚点出去买。买点山竹好不好?最近的山竹新鲜,也甜。”

    “……”

    他说完就缓慢地往自己的卧室走,不合身的衣服在他身上耷拉着,好像比以前更宽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