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驭风者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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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旅行并不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情。
不期而至的暴风雨、水坑遍布的颠簸小路,能将身体和脑袋都震动的麻木不堪的上下坡、时时刻刻都要面临的强盗和野兽。
暴风雨来了,那么大家就要都窝在狭小的马车内躲避风雨,并且要向申明祈祷,祈祷你不要练车担任一起被这猛烈的风雨给带到不知名的地方去,也要祈祷等你出去的时候,外面的马匹还在。
在暴风雨的摧残中没有任何可以躲避地方的马匹一般都活不下来,而你的运气好点的话还能吃一顿肉,但是运气不好找不到马匹的时候,你就要祈祷你能在到达下个地方前还活着了。
在旅途的过程中,马车的车轮陷进水坑中是很常见的事情,若是水坑浅点,那么噔的一声你就被震起来了。若是水坑深点的话,那么你就要下车推了,当然很多时候你的力气肯定是不如前面拉车的牲畜的,也不差你这点力气,所以你就要将车子上的重物一点点的搬下来了。若是这个时候你是一个人的话,那么我劝你还是不要指望前面拉车的牲畜了,除非你在后面推车的时候能在马车动的时候追上前面拉车的马,让它停下来。
再美的风景,也无法驱散旅途中的疲惫,若是有的话,那一定是你出现了幻觉,可怜的孩子。愿主保佑你还能活下去。
至于强盗和野兽……
出来混的,迟早是要还的。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人在做,天在看。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长江后浪催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这么一想想的话,心理应该就舒服多了。
然而这并没有卵用,虽说怕死别当狗,敢吠就要做好被打的准备是一个很明显的道理,然而这个道理真没多少人能够理会。
我觉得我还能抢救一下,大爷您看我细皮嫩肉的,有话好好说啊!
所以说,旅行是一件很枯燥无聊和危险的事情,旅行的人也都是很憔悴。
一脸风尘味……
然而现实和事实并不是一个概念,现实是残酷的,事实却是美好的。
车夫就是现实,他忍受着林间如繁星般闪耀的荧光飞虫,这是一种和苍蝇一样大小的蚊子,和地球的蚊子比起来,这种蚊子会发光,淡淡的荧光,看起来很美。
这是一种很友善的虫子,它们的友善对于虫子来说是一种很大的恩赐。
有虫子飞舞的地方,就有人畜在燃烧。
燃烧的是脂肪和血液,这些就是吸血的虫子,还附带减肥功能,这么看来这个世界的人其实还是挺幸福的呢。
当然,若是一群虫子在你身边飞舞并嗡嗡的乱叫着,你就不这么认为了,尤其是这些自带灯泡的围观群虫还是那么的闪亮。
不仅闪亮,它们还很善良,会帮助一些大型生物定坐标。
快来虫啊!这里有人!
杀不尽的虫子,车夫只能是无力的用自己的长毛巾不断的甩动着,而身边的两个鸟也在将自己的头藏在了翅膀里,窝在一起躲避这种吸血虫子的骚扰,它们的耳朵也被羽毛所遮掩,避免虫子从耳中进入。
作为跑长途的车夫,车夫身上也有防护工具,他的头上就是带着一个布满小孔的布袋子,身上穿的也都是长袖长裤长靴这种防护服,在这里跑长途的很少穿短袖,至于那种敞怀的衣服就更少了。
事实,爱德华过的很好。
一路上风和日丽,路途平坦,车中还有柔软和具有弹性的软塌,睡得很舒服。
至于强盗和野兽也是没有看到,这里可还是弗露达帝都的范围,哪里有那么多的强盗和野兽。
至于那种荧光飞虫就更简单了,吸收过龙血的灾厄史莱姆就是最好的驱虫装置,爱德华只是让灾厄史莱姆分出一小块爬到自己的肩膀上,就没有荧光飞虫敢到自己这边乱飞了。
爱德华坐在篝火旁边,顺手将一块树枝丢了进去,然后一边将自己铁叉上的烤肉翻了个身,一边看着篝火出神。
吃东西倒是次要的,只是爱德华习惯想事情的时候手中多个东西把玩,如果能来一个装满热茶的茶杯就更好了,一边惬意的品茶,一边思考。
在爱德华思考的时候,一位穿着长袍的人从天空中缓缓降落了下来,吓得车夫直接跪拜在了地上。
爱德华没有感应到魔法的波动,当他感受到周围的异常时,对方已经出现在了爱德华的对面。
这是一位一脸风尘味的男子,看起来三十岁上下,样貌偏上,和帅气之类的词沾不上边,若是要违心的称赞对方的话,那么还是用温和这个词比较好。
在男子的长袍上,爱德华注意到了上面的标志。
长袍是统一款式的长袍,标志是一位身着旅行服装随风而行的长须男人。
男生身上画男人,明日花开又一年。
爱德华又把自己给逗乐了,微笑着看着眼前的男子,很友善的说道:“你好,要来点兔子吗?”
“谢谢了,这兔子肉闻起来很不错。”男子来到篝火前,将自己的长袍摆了一下,然后直接坐在了草地上,即使是坐在地上,对方也要比坐在矮凳子上的爱德华要高一点。
男子将自己携带的皮囊从腰间解下来,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变出了两个酒杯,很热情的说道:“来尝尝我从雷光城购买的美酒。”
“谢谢,不过我不喜欢喝酒,你那有什么温和点的饮品吗?”爱德华和对方说话的时候也没有含蓄,直接说出了自己要求。
男人对于爱德华的话并不生气,两人是一边吃饭一边交谈,所以并不受时间延迟的影响。
“有!这是我从贸易之城购买的甜乳汁,香甜可口还有一种奶香,是一些人类贵族和小孩喜欢的饮品,我虽然不喜欢,但是也购买了一些存储起来,旅行的时候总会遇到各种不同口味的人。”男子将一个玻璃酒瓶扔给了爱德华。
酒瓶掉在了爱德华的怀里……
男子有些发愣,他认为爱德华是会用手接的。
爱德华将酒瓶打开,慢慢的喝了一口,味道好极了。
“我很喜欢,你哪里应该还有存货吧,卖给我一点好吗?”爱德华喜欢上了这种饮料。
男子点了点头,说道:“年轻的法师,你也注意到了,我是驭风者夏安德库鲁的信徒。我正在为这次的祭品发愁,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用一个故事来交易,我所敬仰的神喜欢这种派遣寂寞的故事。如果你没有这方面的故事的话,那我也接受其余方面的交易。”
夏安德库鲁,一位弱等神,称号是驭风者和帮助之手,标志是身着旅行服装随风而行的长须男人,阵营是混乱中立。
神域是旅行,探索,长途贸易,传送门,矿道,洞窟
领域是空气,混沌,传送门,防护,交易,旅行
夏安德库鲁是个寡言擅行的神。温和但是有时过分严肃,有着糟糕的幽默感。即便如此,他的爱好却是和别人交换笑话以谋杀寂寞。夏安德库鲁有着拯救落难旅行者的嗜好,即使会因此而消灭一个邪恶生物。他也热衷于招收新的信徒。
夏安德库鲁的教堂有着松散的管理,他的牧师往往不是坐在教堂里祈祷而是去野外作旅人的向导。自从夏安德库鲁的神域增添了传送门之后,他的牧师就偏爱上了使用特殊的传送门进行旅行和贸易。他的祭坛大都坐落在人迹罕至的野外。在大城市中,夏安德库鲁并没有被广泛的信仰。
夏安德库鲁神最著名的圣日被称作‘风行’。在这天的清晨,他赐予他的牧师气态化的能力以便他们随风而行,黄昏时候再还原。牧师们往往发现自己旅行到了从未到过的地方。夏安德库鲁的牧师通常会兼职游侠。
“我的故事虽然多,但是讲起来太长了,我也不是一个会说故事的人。”爱德华不是一个话多的人,在清楚对方神明的事情之后就提起了一个建议,“不如这样,你说几个笑话,我要先知道驭风者阁下喜欢的哪种类型的笑话。”
男子就有些奇怪了,说道:“笑话还有很多类型吗?”
“是的,有的是让人开怀大笑的笑话,有的是让人会心一笑的笑话,还有的是让人无语只能尴尬笑的笑话,不同的人会因为自己的认知和喜好而将一些笑话看成是一种挑衅,而不是笑话。”爱德华解释道。
男子想了想,确实是这样,自家的神明大人就经常说一些让人无语的笑话。
“那我来说一个特别有意思的笑话吧!”男子信誓旦旦的保证道:“保证让你听到之后立刻就笑得睁不开眼睛!”
呵呵……
这个事情可有难度了。
和爱德华比赛讲笑话,可比直接打败爱德华要困难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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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周收藏狂掉,也不知道是哪方面的原因。
不过不看就不看吧,本书的风格从一开始就确立好了的,我也希望收藏能够更真实一点,700个收藏代表700个读者。
再次说一遍,本书的主线是“旅人”,不是本章出场的这个旅人,而是不同世界和文明之间的旅人,至于风格,这章和下章就是风格的代表。
热血不多、感情不多,但是争斗不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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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旅行并不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情。
不期而至的暴风雨、水坑遍布的颠簸小路,能将身体和脑袋都震动的麻木不堪的上下坡、时时刻刻都要面临的强盗和野兽。
暴风雨来了,那么大家就要都窝在狭小的马车内躲避风雨,并且要向申明祈祷,祈祷你不要练车担任一起被这猛烈的风雨给带到不知名的地方去,也要祈祷等你出去的时候,外面的马匹还在。
在暴风雨的摧残中没有任何可以躲避地方的马匹一般都活不下来,而你的运气好点的话还能吃一顿肉,但是运气不好找不到马匹的时候,你就要祈祷你能在到达下个地方前还活着了。
在旅途的过程中,马车的车轮陷进水坑中是很常见的事情,若是水坑浅点,那么噔的一声你就被震起来了。若是水坑深点的话,那么你就要下车推了,当然很多时候你的力气肯定是不如前面拉车的牲畜的,也不差你这点力气,所以你就要将车子上的重物一点点的搬下来了。若是这个时候你是一个人的话,那么我劝你还是不要指望前面拉车的牲畜了,除非你在后面推车的时候能在马车动的时候追上前面拉车的马,让它停下来。
再美的风景,也无法驱散旅途中的疲惫,若是有的话,那一定是你出现了幻觉,可怜的孩子。愿主保佑你还能活下去。
至于强盗和野兽……
出来混的,迟早是要还的。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人在做,天在看。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长江后浪催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这么一想想的话,心理应该就舒服多了。
然而这并没有卵用,虽说怕死别当狗,敢吠就要做好被打的准备是一个很明显的道理,然而这个道理真没多少人能够理会。
我觉得我还能抢救一下,大爷您看我细皮嫩肉的,有话好好说啊!
所以说,旅行是一件很枯燥无聊和危险的事情,旅行的人也都是很憔悴。
一脸风尘味……
然而现实和事实并不是一个概念,现实是残酷的,事实却是美好的。
车夫就是现实,他忍受着林间如繁星般闪耀的荧光飞虫,这是一种和苍蝇一样大小的蚊子,和地球的蚊子比起来,这种蚊子会发光,淡淡的荧光,看起来很美。
这是一种很友善的虫子,它们的友善对于虫子来说是一种很大的恩赐。
有虫子飞舞的地方,就有人畜在燃烧。
燃烧的是脂肪和血液,这些就是吸血的虫子,还附带减肥功能,这么看来这个世界的人其实还是挺幸福的呢。
当然,若是一群虫子在你身边飞舞并嗡嗡的乱叫着,你就不这么认为了,尤其是这些自带灯泡的围观群虫还是那么的闪亮。
不仅闪亮,它们还很善良,会帮助一些大型生物定坐标。
快来虫啊!这里有人!
杀不尽的虫子,车夫只能是无力的用自己的长毛巾不断的甩动着,而身边的两个鸟也在将自己的头藏在了翅膀里,窝在一起躲避这种吸血虫子的骚扰,它们的耳朵也被羽毛所遮掩,避免虫子从耳中进入。
作为跑长途的车夫,车夫身上也有防护工具,他的头上就是带着一个布满小孔的布袋子,身上穿的也都是长袖长裤长靴这种防护服,在这里跑长途的很少穿短袖,至于那种敞怀的衣服就更少了。
事实,爱德华过的很好。
一路上风和日丽,路途平坦,车中还有柔软和具有弹性的软塌,睡得很舒服。
至于强盗和野兽也是没有看到,这里可还是弗露达帝都的范围,哪里有那么多的强盗和野兽。
至于那种荧光飞虫就更简单了,吸收过龙血的灾厄史莱姆就是最好的驱虫装置,爱德华只是让灾厄史莱姆分出一小块爬到自己的肩膀上,就没有荧光飞虫敢到自己这边乱飞了。
爱德华坐在篝火旁边,顺手将一块树枝丢了进去,然后一边将自己铁叉上的烤肉翻了个身,一边看着篝火出神。
吃东西倒是次要的,只是爱德华习惯想事情的时候手中多个东西把玩,如果能来一个装满热茶的茶杯就更好了,一边惬意的品茶,一边思考。
在爱德华思考的时候,一位穿着长袍的人从天空中缓缓降落了下来,吓得车夫直接跪拜在了地上。
爱德华没有感应到魔法的波动,当他感受到周围的异常时,对方已经出现在了爱德华的对面。
这是一位一脸风尘味的男子,看起来三十岁上下,样貌偏上,和帅气之类的词沾不上边,若是要违心的称赞对方的话,那么还是用温和这个词比较好。
在男子的长袍上,爱德华注意到了上面的标志。
长袍是统一款式的长袍,标志是一位身着旅行服装随风而行的长须男人。
男生身上画男人,明日花开又一年。
爱德华又把自己给逗乐了,微笑着看着眼前的男子,很友善的说道:“你好,要来点兔子吗?”
“谢谢了,这兔子肉闻起来很不错。”男子来到篝火前,将自己的长袍摆了一下,然后直接坐在了草地上,即使是坐在地上,对方也要比坐在矮凳子上的爱德华要高一点。
男子将自己携带的皮囊从腰间解下来,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变出了两个酒杯,很热情的说道:“来尝尝我从雷光城购买的美酒。”
“谢谢,不过我不喜欢喝酒,你那有什么温和点的饮品吗?”爱德华和对方说话的时候也没有含蓄,直接说出了自己要求。
男人对于爱德华的话并不生气,两人是一边吃饭一边交谈,所以并不受时间延迟的影响。
“有!这是我从贸易之城购买的甜乳汁,香甜可口还有一种奶香,是一些人类贵族和小孩喜欢的饮品,我虽然不喜欢,但是也购买了一些存储起来,旅行的时候总会遇到各种不同口味的人。”男子将一个玻璃酒瓶扔给了爱德华。
酒瓶掉在了爱德华的怀里……
男子有些发愣,他认为爱德华是会用手接的。
爱德华将酒瓶打开,慢慢的喝了一口,味道好极了。
“我很喜欢,你哪里应该还有存货吧,卖给我一点好吗?”爱德华喜欢上了这种饮料。
男子点了点头,说道:“年轻的法师,你也注意到了,我是驭风者夏安德库鲁的信徒。我正在为这次的祭品发愁,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用一个故事来交易,我所敬仰的神喜欢这种派遣寂寞的故事。如果你没有这方面的故事的话,那我也接受其余方面的交易。”
夏安德库鲁,一位弱等神,称号是驭风者和帮助之手,标志是身着旅行服装随风而行的长须男人,阵营是混乱中立。
神域是旅行,探索,长途贸易,传送门,矿道,洞窟
领域是空气,混沌,传送门,防护,交易,旅行
夏安德库鲁是个寡言擅行的神。温和但是有时过分严肃,有着糟糕的幽默感。即便如此,他的爱好却是和别人交换笑话以谋杀寂寞。夏安德库鲁有着拯救落难旅行者的嗜好,即使会因此而消灭一个邪恶生物。他也热衷于招收新的信徒。
夏安德库鲁的教堂有着松散的管理,他的牧师往往不是坐在教堂里祈祷而是去野外作旅人的向导。自从夏安德库鲁的神域增添了传送门之后,他的牧师就偏爱上了使用特殊的传送门进行旅行和贸易。他的祭坛大都坐落在人迹罕至的野外。在大城市中,夏安德库鲁并没有被广泛的信仰。
夏安德库鲁神最著名的圣日被称作‘风行’。在这天的清晨,他赐予他的牧师气态化的能力以便他们随风而行,黄昏时候再还原。牧师们往往发现自己旅行到了从未到过的地方。夏安德库鲁的牧师通常会兼职游侠。
“我的故事虽然多,但是讲起来太长了,我也不是一个会说故事的人。”爱德华不是一个话多的人,在清楚对方神明的事情之后就提起了一个建议,“不如这样,你说几个笑话,我要先知道驭风者阁下喜欢的哪种类型的笑话。”
男子就有些奇怪了,说道:“笑话还有很多类型吗?”
“是的,有的是让人开怀大笑的笑话,有的是让人会心一笑的笑话,还有的是让人无语只能尴尬笑的笑话,不同的人会因为自己的认知和喜好而将一些笑话看成是一种挑衅,而不是笑话。”爱德华解释道。
男子想了想,确实是这样,自家的神明大人就经常说一些让人无语的笑话。
“那我来说一个特别有意思的笑话吧!”男子信誓旦旦的保证道:“保证让你听到之后立刻就笑得睁不开眼睛!”
呵呵……
这个事情可有难度了。
和爱德华比赛讲笑话,可比直接打败爱德华要困难多了。
*******************************
这周收藏狂掉,也不知道是哪方面的原因。
不过不看就不看吧,本书的风格从一开始就确立好了的,我也希望收藏能够更真实一点,700个收藏代表700个读者。
再次说一遍,本书的主线是“旅人”,不是本章出场的这个旅人,而是不同世界和文明之间的旅人,至于风格,这章和下章就是风格的代表。
热血不多、感情不多,但是争斗不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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