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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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孟也跟上他们,三个人很快就埋没在热闹的人群中,若是真能这样的去亡命天涯多好啊!那样以后他们之间的痛苦选择会少些吗?你有彼方天涯路,为何偏要踏上那座独木桥,桥已经历数十年风吹雨打如何承受三个人的重量,难道你真愿意一手拉着一两坠入永生之劫,也不愿潇洒一点看到他们幸福?
临近午后,大宛城中最热闹的莫过于有酒有肉的饭馆了,因赏春大会召开之即,大宛城中多了许多外地之人,他们服饰发饰各不相同,却有着同样的爱好酒,不管男人女人皆能小酌两杯蜀国特产的甜酒青梅酒,别看酒名似乎很柔和,但却是十足十的烈酒。
青梅酒因酿造的手法奇特,早就了它独一无二的特点:女人喝青梅酒口味清甜不辣口也不醉人,可酒量再好的男人喝青梅酒也会变成三杯倒……
“这就是真的好甜,你们为什么不多喝一点啊”?伊千年端着白釉的大碗,咕噜咕噜的一碗泛着淡绿的酒水又见了底。
临街的酒楼,伊千年一行三人坐在位置最好的雕花木窗边,眼睛一抬就能看到外面一汪碧绿蜿蜒的小河,河缇上一路都种有垂柳,嫩柳刚刚抽出绿芽,柔弱的柳枝尽情的在春风之中摇曳自己娇嫩的身躯,有些矮点的柳枝都垂到了碧绿清澈的河水之上。风一吹划出圈圈细小的涟漪。
“你也别喝太多,终究也还是酒”。季忧往她的碗里夹了一点五彩缤纷的素炒什锦丝。
“这真的是酒吗”?伊千年拿起大酒坛子,往自己的酒碗里又倒了满满的一碗酒,她觉得越喝身体越舒服,连日来的车马劳顿也似乎烟消云散了。
“是酒,是男人不能喝的酒”。方孟眼底带着邪气,语气里充满挑逗的意思。
季忧眼眸一紧,有些愤怒的看了他一眼,表情不冷不热,眼神也没有过多愤怒的含义,就算是这样,眼神里还是充满了警告,这或许就是长期隐忍自己的愤怒而练就出来的某种阴柔的本事吧。
当没有能力对付那个让自己愤怒的人的时候,除了不断的强大自己,不就只剩下了隐忍吗?可现在不同了,他季忧有了满肚的谋略才气,有了一身武功,最重要的是别人都会死,而他不会……
“为什么男人不能喝啊”?伊千年看着方孟好奇的问。
“因为……”,方孟看着伊千年坏笑着,似乎在想怎么表达比较合适易懂。
“年年,多吃点菜,别喝了”。季忧夺过伊千年的碗,把筷子放在她的手里。
“如果你不饿的话,你可以走了,一会会有个大人物来,你应该会很忙”。季忧说。
“再忙也要吃饭啊,对不对千年”?方孟看着低头吃饭的伊千年。
“啊?是,是,是”。伊千年回答。
季忧方孟谁也没有动筷子,热闹的饭馆,雅致的临窗坐位,只有伊千年一个人吃饭所发出的声音,伊千年低着头,表情飞速的变换。
为什么他们不吃?为什么他们要看着我?为什么我会觉得气氛好诡异?为什么周围会有杀气?他们是想打架吗?自己在这里会不会有些误事呢?难道我不是主角,他们两个才是相爱相杀的一对,现在我是继续若无其事的吃饭,还是离开给他们创造一点独处的时间呢?伊千年的心里打着一个一个超级大的问号?
要是在这种低气压的环境下呆久的话,她会窒息而死的!
“哈哈,我吃撑了,出去散散步,你们先在这里坐一会吃点饭,喝点酒哈”。伊千年腾一下的站了起来,嘴巴上还带着油就笑着走出了的饭馆。
“呼”!刚出饭馆,伊千年就靠着门边的墙,长舒了一口气,幸亏自己出来了,要不然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就悲剧了。
没心没肺的她就是没有想到,他们之间仅有的一点联系就是自己,她都走了,那方孟与季忧还能坐在一起吗?
“你到底是为了什么”?伊千年一走,季忧就单刀直入的问,为什么要跟在伊千年左右,难道他造成的问题还不够多吗?还要再加倍?
“现在的年年很有趣吧”?方孟笑着反问。
是啊?现在的年年很有趣,就像春天一样,有时晴空万里,有时像清风拂面,也会有生气的时候,那也只像绵绵的细雨罢了,不仅打伤不了绿树花草,反而会给他们增加活力。
这么长的时间里,季忧从没有见过伊千年哭或者有超过一天的苦闷,她总是笑着乐着,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好奇心,不会害怕冷遇挫折困难,她就像是一株荒漠里的绿草,即使周围一片荒凉,她也努力的绽放出了自己的绿色,不管有没有人能够有幸看到……
“对吧,她很有趣,不像以前那个没有灵魂的年年吧”?方孟看到季忧沉默,于是又问。
“她就是年年”!季忧立马理会他话里的意思,厉声反驳。
“呵呵,不管她以前是谁,现在她叫伊千年,有趣的伊千年你喜欢……”方孟说到这,忽然愣住了,为什么他想说你喜欢,我也喜欢,是真的孤独了太久了吗?
“呵呵”。季忧听着他未说完的话,忽然笑了出来,笑的是那样的毫不在意。
他不害怕有方孟这样的对手,他是自卑的,但如果伊千年想要离开他,那方孟无一是最好的人选,因为他也有能力护她一世安宁,只要伊千年能够开心,什么都是值得的。
“你笑什么”?方孟问。
“走吧”。季忧没有回答。
“你们没有打起来吧”?伊千年有些小心的问。虽然没有听到打斗的声音,可高手之间过招很多时候,是无声胜有声的,所以还要问一问比较安心。
“没有,我们为什么要打架呢”?季忧温柔的对她一笑。
“哦,那就好”。伊千年说。
“驾!驾!驾!”一队快速跑进大宛城的骑兵,肆无忌惮的在热闹的大街上狂奔,街道上的人第一反应并不是赶紧跑到安全的地方,而是蹲在了蔷薇花前,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了蔷薇花。
伊千年看到有的独自护着一株幼苗,有的是一家人手拉着手围成一个圈,把一株茂盛的蔷薇花圈在了自己身体之中,她的表情有些哭笑不得。
花比自己的命还重要吗?不!护着花也是护着自己的小命。
“唉!又是为王后送荔枝的,这样下去我们蜀国可怎么办啊”?骑兵走过,街道恢复热闹的景象,有一个花甲老人,捋着胡子叹道。
骑兵送荔枝?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难不成自己是穿到了唐代,那个蜀国王后其实是杨贵妃?伊千年听到脑袋里瞬间冒出这个想法!唐朝啊,那可是唐朝,可是每个想要穿越的人最理想的目标地之啊,对每一个中国人似乎都充满了吸引力,俗话说男人穿越去先秦,天地都在他手里,女人穿越去唐朝,盛世华丽胖为美。
“这里真的是叫蜀国吗?有没有什么别的名字,比如说唐朝”。伊千年有些兴奋地扯住了季忧黑缎的衣袖。
“恩,这里是蜀国,没有什么别的名字”。季忧柔声的回答
“哦”。原来是我想多了,伊千年垂头丧气的迈步。
“那我们现在去干什么呢”?伊千年才走两步,回头摊平了双手询问季忧与方孟的意见。
回客栈没事做,一直在街上闲逛又太累了,古代就这一点不好,业余活动实在太少了,又没有什么有意思的娱乐活动,每个人不停重复的似乎就那么几件事,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真的是太无聊了。
“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都听你的”。季忧说。
伊千年眼睛一转,忽然想到了一个好玩的地方,于是问方孟:“你呢”?
“我也随便,都听你的”。方孟不以为意的说。
“得令,那接下来,我一定会把你们带到一个非常非常好玩的地方,绝对不会让你们无聊的”。伊千年双手一拍,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年年,既要去玩,你好好地换什么衣服”?街道上的一家布坊里,伊千年换上一身暗灰的男人衣服,正忙着付账呢。
“这是必须的装备”。伊千年指着自己身上宽袖朴素的衣服说,站在布坊外的方孟笑了笑,几乎秒懂她的想法。
伊千年学着男人的样子,把双手背在腰后,步伐也迈的比平时大,她大摇大摆的走出步伐,鬓间的海棠花步摇随她的动作,在空中一晃一晃的,她伸手抚住步摇,这才想起,虽然她穿着男儿装,可发髻妆容都还是女儿家的样子。
“你帮我把头发拢一下吧”。伊千年看着季忧说。
季忧点头,伊千年曲了曲身体,半蹲在季忧身前,季忧看到她的姿势很不舒服,就从背后扶住伊千年的两条胳膊把她架了起来:“不用蹲着,我能够的到”。
季忧手法很熟练的把伊千年披在肩头的如墨色的三千发丝拢了起来,取下她头发上的两支嵌宝的发钗,一只黄金的海棠花步摇,并取下自己头发上一左一右束住他发髻的骨弈,用那支骨弈束住了伊千年柔软的长发。
“我帅吗”?伊千年像献宝一样,在方孟面前转了一个圈。
“帅”!方孟回答。他看着伊千年尚有脂粉的面容,他的手微微的动了一下,似乎在犹豫着什么。
“哈哈,我帅吗”?伊千年回头一步又跳到季忧身边,开心的笑着问。
方孟看到季忧温柔到能滴出水的眼神,动作有些粗暴的从自己的怀里取出来那块带着清香的白色绣荷花的手帕。
“帅是帅,可哪有大男人脸上还涂脂抹粉的”?方孟走到伊千年身边,把她的方向挪了挪,让她的脸对住了自己。
“就是这个味道,以前我在家时,身上就是这个味道”。伊千年压低着嗓音,闷闷地说。
方孟也跟上他们,三个人很快就埋没在热闹的人群中,若是真能这样的去亡命天涯多好啊!那样以后他们之间的痛苦选择会少些吗?你有彼方天涯路,为何偏要踏上那座独木桥,桥已经历数十年风吹雨打如何承受三个人的重量,难道你真愿意一手拉着一两坠入永生之劫,也不愿潇洒一点看到他们幸福?
临近午后,大宛城中最热闹的莫过于有酒有肉的饭馆了,因赏春大会召开之即,大宛城中多了许多外地之人,他们服饰发饰各不相同,却有着同样的爱好酒,不管男人女人皆能小酌两杯蜀国特产的甜酒青梅酒,别看酒名似乎很柔和,但却是十足十的烈酒。
青梅酒因酿造的手法奇特,早就了它独一无二的特点:女人喝青梅酒口味清甜不辣口也不醉人,可酒量再好的男人喝青梅酒也会变成三杯倒……
“这就是真的好甜,你们为什么不多喝一点啊”?伊千年端着白釉的大碗,咕噜咕噜的一碗泛着淡绿的酒水又见了底。
临街的酒楼,伊千年一行三人坐在位置最好的雕花木窗边,眼睛一抬就能看到外面一汪碧绿蜿蜒的小河,河缇上一路都种有垂柳,嫩柳刚刚抽出绿芽,柔弱的柳枝尽情的在春风之中摇曳自己娇嫩的身躯,有些矮点的柳枝都垂到了碧绿清澈的河水之上。风一吹划出圈圈细小的涟漪。
“你也别喝太多,终究也还是酒”。季忧往她的碗里夹了一点五彩缤纷的素炒什锦丝。
“这真的是酒吗”?伊千年拿起大酒坛子,往自己的酒碗里又倒了满满的一碗酒,她觉得越喝身体越舒服,连日来的车马劳顿也似乎烟消云散了。
“是酒,是男人不能喝的酒”。方孟眼底带着邪气,语气里充满挑逗的意思。
季忧眼眸一紧,有些愤怒的看了他一眼,表情不冷不热,眼神也没有过多愤怒的含义,就算是这样,眼神里还是充满了警告,这或许就是长期隐忍自己的愤怒而练就出来的某种阴柔的本事吧。
当没有能力对付那个让自己愤怒的人的时候,除了不断的强大自己,不就只剩下了隐忍吗?可现在不同了,他季忧有了满肚的谋略才气,有了一身武功,最重要的是别人都会死,而他不会……
“为什么男人不能喝啊”?伊千年看着方孟好奇的问。
“因为……”,方孟看着伊千年坏笑着,似乎在想怎么表达比较合适易懂。
“年年,多吃点菜,别喝了”。季忧夺过伊千年的碗,把筷子放在她的手里。
“如果你不饿的话,你可以走了,一会会有个大人物来,你应该会很忙”。季忧说。
“再忙也要吃饭啊,对不对千年”?方孟看着低头吃饭的伊千年。
“啊?是,是,是”。伊千年回答。
季忧方孟谁也没有动筷子,热闹的饭馆,雅致的临窗坐位,只有伊千年一个人吃饭所发出的声音,伊千年低着头,表情飞速的变换。
为什么他们不吃?为什么他们要看着我?为什么我会觉得气氛好诡异?为什么周围会有杀气?他们是想打架吗?自己在这里会不会有些误事呢?难道我不是主角,他们两个才是相爱相杀的一对,现在我是继续若无其事的吃饭,还是离开给他们创造一点独处的时间呢?伊千年的心里打着一个一个超级大的问号?
要是在这种低气压的环境下呆久的话,她会窒息而死的!
“哈哈,我吃撑了,出去散散步,你们先在这里坐一会吃点饭,喝点酒哈”。伊千年腾一下的站了起来,嘴巴上还带着油就笑着走出了的饭馆。
“呼”!刚出饭馆,伊千年就靠着门边的墙,长舒了一口气,幸亏自己出来了,要不然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就悲剧了。
没心没肺的她就是没有想到,他们之间仅有的一点联系就是自己,她都走了,那方孟与季忧还能坐在一起吗?
“你到底是为了什么”?伊千年一走,季忧就单刀直入的问,为什么要跟在伊千年左右,难道他造成的问题还不够多吗?还要再加倍?
“现在的年年很有趣吧”?方孟笑着反问。
是啊?现在的年年很有趣,就像春天一样,有时晴空万里,有时像清风拂面,也会有生气的时候,那也只像绵绵的细雨罢了,不仅打伤不了绿树花草,反而会给他们增加活力。
这么长的时间里,季忧从没有见过伊千年哭或者有超过一天的苦闷,她总是笑着乐着,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好奇心,不会害怕冷遇挫折困难,她就像是一株荒漠里的绿草,即使周围一片荒凉,她也努力的绽放出了自己的绿色,不管有没有人能够有幸看到……
“对吧,她很有趣,不像以前那个没有灵魂的年年吧”?方孟看到季忧沉默,于是又问。
“她就是年年”!季忧立马理会他话里的意思,厉声反驳。
“呵呵,不管她以前是谁,现在她叫伊千年,有趣的伊千年你喜欢……”方孟说到这,忽然愣住了,为什么他想说你喜欢,我也喜欢,是真的孤独了太久了吗?
“呵呵”。季忧听着他未说完的话,忽然笑了出来,笑的是那样的毫不在意。
他不害怕有方孟这样的对手,他是自卑的,但如果伊千年想要离开他,那方孟无一是最好的人选,因为他也有能力护她一世安宁,只要伊千年能够开心,什么都是值得的。
“你笑什么”?方孟问。
“走吧”。季忧没有回答。
“你们没有打起来吧”?伊千年有些小心的问。虽然没有听到打斗的声音,可高手之间过招很多时候,是无声胜有声的,所以还要问一问比较安心。
“没有,我们为什么要打架呢”?季忧温柔的对她一笑。
“哦,那就好”。伊千年说。
“驾!驾!驾!”一队快速跑进大宛城的骑兵,肆无忌惮的在热闹的大街上狂奔,街道上的人第一反应并不是赶紧跑到安全的地方,而是蹲在了蔷薇花前,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了蔷薇花。
伊千年看到有的独自护着一株幼苗,有的是一家人手拉着手围成一个圈,把一株茂盛的蔷薇花圈在了自己身体之中,她的表情有些哭笑不得。
花比自己的命还重要吗?不!护着花也是护着自己的小命。
“唉!又是为王后送荔枝的,这样下去我们蜀国可怎么办啊”?骑兵走过,街道恢复热闹的景象,有一个花甲老人,捋着胡子叹道。
骑兵送荔枝?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难不成自己是穿到了唐代,那个蜀国王后其实是杨贵妃?伊千年听到脑袋里瞬间冒出这个想法!唐朝啊,那可是唐朝,可是每个想要穿越的人最理想的目标地之啊,对每一个中国人似乎都充满了吸引力,俗话说男人穿越去先秦,天地都在他手里,女人穿越去唐朝,盛世华丽胖为美。
“这里真的是叫蜀国吗?有没有什么别的名字,比如说唐朝”。伊千年有些兴奋地扯住了季忧黑缎的衣袖。
“恩,这里是蜀国,没有什么别的名字”。季忧柔声的回答
“哦”。原来是我想多了,伊千年垂头丧气的迈步。
“那我们现在去干什么呢”?伊千年才走两步,回头摊平了双手询问季忧与方孟的意见。
回客栈没事做,一直在街上闲逛又太累了,古代就这一点不好,业余活动实在太少了,又没有什么有意思的娱乐活动,每个人不停重复的似乎就那么几件事,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真的是太无聊了。
“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都听你的”。季忧说。
伊千年眼睛一转,忽然想到了一个好玩的地方,于是问方孟:“你呢”?
“我也随便,都听你的”。方孟不以为意的说。
“得令,那接下来,我一定会把你们带到一个非常非常好玩的地方,绝对不会让你们无聊的”。伊千年双手一拍,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年年,既要去玩,你好好地换什么衣服”?街道上的一家布坊里,伊千年换上一身暗灰的男人衣服,正忙着付账呢。
“这是必须的装备”。伊千年指着自己身上宽袖朴素的衣服说,站在布坊外的方孟笑了笑,几乎秒懂她的想法。
伊千年学着男人的样子,把双手背在腰后,步伐也迈的比平时大,她大摇大摆的走出步伐,鬓间的海棠花步摇随她的动作,在空中一晃一晃的,她伸手抚住步摇,这才想起,虽然她穿着男儿装,可发髻妆容都还是女儿家的样子。
“你帮我把头发拢一下吧”。伊千年看着季忧说。
季忧点头,伊千年曲了曲身体,半蹲在季忧身前,季忧看到她的姿势很不舒服,就从背后扶住伊千年的两条胳膊把她架了起来:“不用蹲着,我能够的到”。
季忧手法很熟练的把伊千年披在肩头的如墨色的三千发丝拢了起来,取下她头发上的两支嵌宝的发钗,一只黄金的海棠花步摇,并取下自己头发上一左一右束住他发髻的骨弈,用那支骨弈束住了伊千年柔软的长发。
“我帅吗”?伊千年像献宝一样,在方孟面前转了一个圈。
“帅”!方孟回答。他看着伊千年尚有脂粉的面容,他的手微微的动了一下,似乎在犹豫着什么。
“哈哈,我帅吗”?伊千年回头一步又跳到季忧身边,开心的笑着问。
方孟看到季忧温柔到能滴出水的眼神,动作有些粗暴的从自己的怀里取出来那块带着清香的白色绣荷花的手帕。
“帅是帅,可哪有大男人脸上还涂脂抹粉的”?方孟走到伊千年身边,把她的方向挪了挪,让她的脸对住了自己。
“就是这个味道,以前我在家时,身上就是这个味道”。伊千年压低着嗓音,闷闷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