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节 宾主尽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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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鹰是在天刚刚黑的时候回来的。雷斯道玛和凯恩的详谈——假如他们打算详谈的话——刚刚开了个头,甚至连酒瓶子都还没来得及打开。
虽然凯恩在这里住了大半年的时间,但是说句实话,他现在还不知道猎鹰出门后通常会去哪里——总之那个密室什么的应该不会是小镇上,但是附近真的看不出有什么能够作为“密室”的地方。不过每次猎鹰出门应该都会打个招呼,所以凯恩通常都知道猎鹰会出去多久,还有什么时候回来。
雷斯道玛一看到猎鹰就高兴的不得了。那副无法形容的热情和激动,加上表情、肢体动作还有语言,简直让人无法想象他们两个居然是第二次见面——全部相处时间加起来也不满一天。某种意义上,与其说雷斯道玛是在热情的面对猎鹰,不如说雷斯道玛是在热情的面对金钱——至少也是赚钱的机会。
晚上的晚餐完全可以算作一场宴会。雷斯道玛带来了镇上的本地新鲜食物加上一大堆来自不同地方的精美食品(从这一点来看,他无疑做了充足准备的)以及美酒。不过比这个更重要的是气氛。整个宴会上气氛无比融洽。
如果说上一次雷斯道玛和猎鹰之间,是那种相当纯粹的商人和客户之间的关系的话,那么这一次就完全不一样了。凯恩有些惊讶的发现雷斯道玛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历史达人,开口闭口都是那些猎鹰最感兴趣的话题。不止如此,那些历史事件,那些考证、遗址挖掘还有其他一些东西,雷斯道玛居然还真的都能说的头头是道,让猎鹰都频频点头。好几次,猎鹰都不得不承认自己之前的一些看法确有不妥。
气氛是如此的热烈而融洽,再加上美酒佳肴,用饭的时间就被大大延长了。哪怕到了往常睡觉的时候,宴会还在继续。雷斯道玛还在口沫横飞的讲述着那些早已经尘封了一千年,除了猎鹰这样的考古专家之外无人关心的话题。当然了,既然猎鹰和雷斯道玛如此的兴致,那么香柔和凯恩也只能继续做陪客。
“……所以经过这样雄辩的论证,无可辩驳的事实,也就彻底推翻了那些下流的流言。所谓因奥尼奇抱有私心,发动破晓之战的原因是为了让他子孙统治这个世界之类传言就不攻自破了。从此,证明了伟大的救世主发动破晓之战完全是出于高尚的动机,是为了从无尽的苦难中拯救人类而战的!”
雷斯道玛停下了他一番高谈阔论,端起酒杯好润润发干的喉咙。他偷眼看去,看着猎鹰的那一副深思的表情就知道自己这番唇舌并没有白费。
“……确实如此。”猎鹰则完全不懂其中奥妙(假如他懂,至少没有表现出来),“有了这样的证据,那些传言就变得愚蠢可笑,毫无意义了。”
“就是,如果救世主是注定不免一死的凡人,那么为自己子孙后代的福祉而战,怀有私心什么的倒还能说说,但是救世主可是不朽者。除非被暴力手段夺去生命,否则他就是不死的。”
“救世主不是凡人?”边上的凯恩听着这个话题也挺有兴趣。也许是受到猎鹰的影响,对于这些历史话题他并不讨厌。当然,这个到底是受到影响还是他本来就有这方面的爱好比较难说,因为理论上应该受到更大影响的香柔,虽然此时依然能够静静的旁听,但是脸上的神情已经清楚的说明她对于这些历史问题完全没兴趣。一千年前就死掉的救世主到底是不是“不老不死”和她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这个问题不能从这个角度来理解。”这一次解释的是猎鹰。“因奥尼奇虽然来自异界,但他无疑是人类,是完完全全彻头彻尾的人类。他之所以能够不老不死,是因为他在人类的基础之上升华了。根据我曾经看过的一本古书,在因奥尼奇来的地方——亦或者是他曾经游历过的某个世界——拥有让人类不老不死的方法。应该是某个魔法的效果。当然,那是非常困难,哪怕整个世界也只有屈指可数的人能够施展的魔法。”
“魔法可以让人类……不老不死……真是奇迹。”
“虽然听起来很神奇,”猎鹰抽出了自己的烟斗,但是半天都没找到火。“但是比起在这个世界上创造出原本不存在的魔网,让人类从此拥有魔法而言,这个奇迹就显得没那么夸张了。”他最后把烟斗放在桌子上。“要知道,他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不同于我们,他有能力随时离开这个世界,根本没有在这里停留的必要。但是他依然留下来,并且在和妖兽的战斗中流尽最后一滴血。”
“正是如此。”雷斯道玛立刻应和。
“所以,术士们的传说就显得荒诞可笑了。”猎鹰说道。
“术士们的传说?”凯恩倒是听猎鹰提起过几次这个词,不过对于具体内容却不清楚。
“术士们传说中,是魔法师们——也就是我们的前辈——谋杀了救世主。至于谋杀的动机,则是因为争权夺利,杀了因奥尼奇好让自己上位。”
“可是……王室不正是因奥尼奇的嫡系子孙吗?难道术士们否认这一点?”
“术士们不否认。不过在术士们的传说里,带头谋杀因奥尼奇的正是因奥尼奇自己的儿子……也就是帝国的第二任君主,帝国事实上的缔造者。”
“荒诞!”凯恩情不自禁的驳斥道。
“是很荒诞。”猎鹰承认。“真不知道荣耀之子那帮术士的脑子到底是怎么想的,那样漏洞百出,荒诞不经的说法都能当做历史事实。谋杀因奥尼奇有什么好处呢?假如真的如他们所说,儿子弑父是出自对于权力的渴望,那也是毫无必要的愚蠢之举啊。因为因奥尼奇是注定要离开这个世界的。他从来也没有说过自己要永远留在这里,相反,他多次明确表示战争结束之后自己就会离开。冒着巨大的危险去做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那该多愚蠢啊!”
借着凯恩和猎鹰讨论的空档,雷斯道玛暂时起身去厕所。要知道他们今天喝了不少酒,而且都是那种来自外地,风味不同的好酒。虽然是四个人喝,但是也都有几分酒意了。
等到他从厕所出来的时候,却被候在外面的凯恩抓了个正着。
“雷斯,你今天怎么……不一样了?”
“嘿,合伙人。”雷斯道玛回答道。“为了今天这一番谈话,我可花费了半个月苦攻历史啊。我特地跑到一位出名的历史专家的家里,花了一笔钱弄到了一本书,然后天天晚上苦读啊……要知道……”
“雷斯,”凯恩敏锐的意识到了事情的真相。“你……到底从这次生意里赚了多少?!”
“哈哈,相当不错的收益。”雷斯露出一副得意的嬉皮笑脸的表情。“细节部分我日后告诉你。我的那些同行要是知道了详细数目,他们肯定会嫉妒的把我掐死的!哈哈……这个世界上果然是一分风险,一分收益啊。这才是商业的真理,没有风险就没有收益。”
他迈着得意的步子,朝着房子里面走去。不过没走几步路,他就看到一个黑影从斜刺里闪了出来。
雷斯一惊,不过在他呼叫之前,他认出黑影正是香柔——猎鹰的女儿。如果他的合伙人没骗他的话,她还是合伙人的未婚妻。
关于这一点,雷斯其实是非常满意的。事实充分证明了他找这么一个合伙人绝对是正确的选择,通过这个关系,他算是牢牢把猎鹰这么一个大客户拉在手里啦。
虽然天黑,但是通过少量的光线,雷斯依然能看出香柔的神情绝不是什么友好。
“这个……怎么……”雷斯想说话,但是却一时之间搞不懂发生了什么。
“你要带凯恩走吗?”香柔问道。
“这个……”雷斯毕竟是雷斯,脑子稍微那么一转,就把事情猜了一个八九不离十。“毕竟他是我的合伙人啊……你舍不得他离开?”
按照原定计划,他要把凯恩一起去另外一边……猎鹰这条货源很好,但是一个商人总是应该扩大自己货源不是吗?从这一点来说,凯恩这么一个合伙人必须要被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其作用才行。这么一来,凯恩要回来至少要三、四个月之后了。当然了,如果条件合适,雷斯其实真的不介意让凯恩继续留在猎鹰这边。
嗯,前提是条件合适。比方说,一个更加优惠的价格什么的。
香柔露出一个复杂的表情,似乎想说什么,但是最后只是吐出一口气,什么话都没说出来。短暂的犹豫之后,她突然上前半步,一把抓住了雷斯道玛的衣襟。
别看雷斯道玛属于那种心宽体胖,身体颇有点份量的类型,但是香柔居然能够将他的身体提的半只脚离开地面。而且很明显,只要她愿意加上一点力气,她就能把雷斯道玛整个人提起来,甚至勒死在半空中。
“谁舍不得那个家伙……那个家伙离开啦?!”
“好好好。”雷斯道玛自己自己说错了,此外长期的买卖生涯也告诉他,和女人说道理几乎没什么意义。“先……先放我下来,慢慢说……”
“那个家伙,”哪怕在这样昏暗的光线下也能看到香柔涨红了脸。“虽然性格阴郁又孤僻,有事没事还会哭鼻子,打起架来也不顶事……但是,你不能欺负他老实!”
“我哪里……哪里欺负他了?”雷斯道玛几乎想说委屈了。他可是个正正经经的生意人,信用可是商人的基础要素啊。要是没信用,那也就不叫商人,改叫骗子了。“我和他是合伙人!而且这是他自己的意愿。”
“他自己的意愿?”香柔手略微松了一下。
“当然啦,我可不会强人所难。”雷斯道玛挣脱开来。“他想回去给他的师父报仇。”
也许可以和香柔达成某个协议。雷斯道玛想着。用说服凯恩换来更好的折扣?当然,这绝不是卑鄙,而是一场买卖。一场公平,公正,各取所需的买卖。雷斯道玛的要求不高,只要猎鹰能够将价格略微下降那么三成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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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鹰是在天刚刚黑的时候回来的。雷斯道玛和凯恩的详谈——假如他们打算详谈的话——刚刚开了个头,甚至连酒瓶子都还没来得及打开。
虽然凯恩在这里住了大半年的时间,但是说句实话,他现在还不知道猎鹰出门后通常会去哪里——总之那个密室什么的应该不会是小镇上,但是附近真的看不出有什么能够作为“密室”的地方。不过每次猎鹰出门应该都会打个招呼,所以凯恩通常都知道猎鹰会出去多久,还有什么时候回来。
雷斯道玛一看到猎鹰就高兴的不得了。那副无法形容的热情和激动,加上表情、肢体动作还有语言,简直让人无法想象他们两个居然是第二次见面——全部相处时间加起来也不满一天。某种意义上,与其说雷斯道玛是在热情的面对猎鹰,不如说雷斯道玛是在热情的面对金钱——至少也是赚钱的机会。
晚上的晚餐完全可以算作一场宴会。雷斯道玛带来了镇上的本地新鲜食物加上一大堆来自不同地方的精美食品(从这一点来看,他无疑做了充足准备的)以及美酒。不过比这个更重要的是气氛。整个宴会上气氛无比融洽。
如果说上一次雷斯道玛和猎鹰之间,是那种相当纯粹的商人和客户之间的关系的话,那么这一次就完全不一样了。凯恩有些惊讶的发现雷斯道玛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历史达人,开口闭口都是那些猎鹰最感兴趣的话题。不止如此,那些历史事件,那些考证、遗址挖掘还有其他一些东西,雷斯道玛居然还真的都能说的头头是道,让猎鹰都频频点头。好几次,猎鹰都不得不承认自己之前的一些看法确有不妥。
气氛是如此的热烈而融洽,再加上美酒佳肴,用饭的时间就被大大延长了。哪怕到了往常睡觉的时候,宴会还在继续。雷斯道玛还在口沫横飞的讲述着那些早已经尘封了一千年,除了猎鹰这样的考古专家之外无人关心的话题。当然了,既然猎鹰和雷斯道玛如此的兴致,那么香柔和凯恩也只能继续做陪客。
“……所以经过这样雄辩的论证,无可辩驳的事实,也就彻底推翻了那些下流的流言。所谓因奥尼奇抱有私心,发动破晓之战的原因是为了让他子孙统治这个世界之类传言就不攻自破了。从此,证明了伟大的救世主发动破晓之战完全是出于高尚的动机,是为了从无尽的苦难中拯救人类而战的!”
雷斯道玛停下了他一番高谈阔论,端起酒杯好润润发干的喉咙。他偷眼看去,看着猎鹰的那一副深思的表情就知道自己这番唇舌并没有白费。
“……确实如此。”猎鹰则完全不懂其中奥妙(假如他懂,至少没有表现出来),“有了这样的证据,那些传言就变得愚蠢可笑,毫无意义了。”
“就是,如果救世主是注定不免一死的凡人,那么为自己子孙后代的福祉而战,怀有私心什么的倒还能说说,但是救世主可是不朽者。除非被暴力手段夺去生命,否则他就是不死的。”
“救世主不是凡人?”边上的凯恩听着这个话题也挺有兴趣。也许是受到猎鹰的影响,对于这些历史话题他并不讨厌。当然,这个到底是受到影响还是他本来就有这方面的爱好比较难说,因为理论上应该受到更大影响的香柔,虽然此时依然能够静静的旁听,但是脸上的神情已经清楚的说明她对于这些历史问题完全没兴趣。一千年前就死掉的救世主到底是不是“不老不死”和她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这个问题不能从这个角度来理解。”这一次解释的是猎鹰。“因奥尼奇虽然来自异界,但他无疑是人类,是完完全全彻头彻尾的人类。他之所以能够不老不死,是因为他在人类的基础之上升华了。根据我曾经看过的一本古书,在因奥尼奇来的地方——亦或者是他曾经游历过的某个世界——拥有让人类不老不死的方法。应该是某个魔法的效果。当然,那是非常困难,哪怕整个世界也只有屈指可数的人能够施展的魔法。”
“魔法可以让人类……不老不死……真是奇迹。”
“虽然听起来很神奇,”猎鹰抽出了自己的烟斗,但是半天都没找到火。“但是比起在这个世界上创造出原本不存在的魔网,让人类从此拥有魔法而言,这个奇迹就显得没那么夸张了。”他最后把烟斗放在桌子上。“要知道,他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不同于我们,他有能力随时离开这个世界,根本没有在这里停留的必要。但是他依然留下来,并且在和妖兽的战斗中流尽最后一滴血。”
“正是如此。”雷斯道玛立刻应和。
“所以,术士们的传说就显得荒诞可笑了。”猎鹰说道。
“术士们的传说?”凯恩倒是听猎鹰提起过几次这个词,不过对于具体内容却不清楚。
“术士们传说中,是魔法师们——也就是我们的前辈——谋杀了救世主。至于谋杀的动机,则是因为争权夺利,杀了因奥尼奇好让自己上位。”
“可是……王室不正是因奥尼奇的嫡系子孙吗?难道术士们否认这一点?”
“术士们不否认。不过在术士们的传说里,带头谋杀因奥尼奇的正是因奥尼奇自己的儿子……也就是帝国的第二任君主,帝国事实上的缔造者。”
“荒诞!”凯恩情不自禁的驳斥道。
“是很荒诞。”猎鹰承认。“真不知道荣耀之子那帮术士的脑子到底是怎么想的,那样漏洞百出,荒诞不经的说法都能当做历史事实。谋杀因奥尼奇有什么好处呢?假如真的如他们所说,儿子弑父是出自对于权力的渴望,那也是毫无必要的愚蠢之举啊。因为因奥尼奇是注定要离开这个世界的。他从来也没有说过自己要永远留在这里,相反,他多次明确表示战争结束之后自己就会离开。冒着巨大的危险去做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那该多愚蠢啊!”
借着凯恩和猎鹰讨论的空档,雷斯道玛暂时起身去厕所。要知道他们今天喝了不少酒,而且都是那种来自外地,风味不同的好酒。虽然是四个人喝,但是也都有几分酒意了。
等到他从厕所出来的时候,却被候在外面的凯恩抓了个正着。
“雷斯,你今天怎么……不一样了?”
“嘿,合伙人。”雷斯道玛回答道。“为了今天这一番谈话,我可花费了半个月苦攻历史啊。我特地跑到一位出名的历史专家的家里,花了一笔钱弄到了一本书,然后天天晚上苦读啊……要知道……”
“雷斯,”凯恩敏锐的意识到了事情的真相。“你……到底从这次生意里赚了多少?!”
“哈哈,相当不错的收益。”雷斯露出一副得意的嬉皮笑脸的表情。“细节部分我日后告诉你。我的那些同行要是知道了详细数目,他们肯定会嫉妒的把我掐死的!哈哈……这个世界上果然是一分风险,一分收益啊。这才是商业的真理,没有风险就没有收益。”
他迈着得意的步子,朝着房子里面走去。不过没走几步路,他就看到一个黑影从斜刺里闪了出来。
雷斯一惊,不过在他呼叫之前,他认出黑影正是香柔——猎鹰的女儿。如果他的合伙人没骗他的话,她还是合伙人的未婚妻。
关于这一点,雷斯其实是非常满意的。事实充分证明了他找这么一个合伙人绝对是正确的选择,通过这个关系,他算是牢牢把猎鹰这么一个大客户拉在手里啦。
虽然天黑,但是通过少量的光线,雷斯依然能看出香柔的神情绝不是什么友好。
“这个……怎么……”雷斯想说话,但是却一时之间搞不懂发生了什么。
“你要带凯恩走吗?”香柔问道。
“这个……”雷斯毕竟是雷斯,脑子稍微那么一转,就把事情猜了一个八九不离十。“毕竟他是我的合伙人啊……你舍不得他离开?”
按照原定计划,他要把凯恩一起去另外一边……猎鹰这条货源很好,但是一个商人总是应该扩大自己货源不是吗?从这一点来说,凯恩这么一个合伙人必须要被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其作用才行。这么一来,凯恩要回来至少要三、四个月之后了。当然了,如果条件合适,雷斯其实真的不介意让凯恩继续留在猎鹰这边。
嗯,前提是条件合适。比方说,一个更加优惠的价格什么的。
香柔露出一个复杂的表情,似乎想说什么,但是最后只是吐出一口气,什么话都没说出来。短暂的犹豫之后,她突然上前半步,一把抓住了雷斯道玛的衣襟。
别看雷斯道玛属于那种心宽体胖,身体颇有点份量的类型,但是香柔居然能够将他的身体提的半只脚离开地面。而且很明显,只要她愿意加上一点力气,她就能把雷斯道玛整个人提起来,甚至勒死在半空中。
“谁舍不得那个家伙……那个家伙离开啦?!”
“好好好。”雷斯道玛自己自己说错了,此外长期的买卖生涯也告诉他,和女人说道理几乎没什么意义。“先……先放我下来,慢慢说……”
“那个家伙,”哪怕在这样昏暗的光线下也能看到香柔涨红了脸。“虽然性格阴郁又孤僻,有事没事还会哭鼻子,打起架来也不顶事……但是,你不能欺负他老实!”
“我哪里……哪里欺负他了?”雷斯道玛几乎想说委屈了。他可是个正正经经的生意人,信用可是商人的基础要素啊。要是没信用,那也就不叫商人,改叫骗子了。“我和他是合伙人!而且这是他自己的意愿。”
“他自己的意愿?”香柔手略微松了一下。
“当然啦,我可不会强人所难。”雷斯道玛挣脱开来。“他想回去给他的师父报仇。”
也许可以和香柔达成某个协议。雷斯道玛想着。用说服凯恩换来更好的折扣?当然,这绝不是卑鄙,而是一场买卖。一场公平,公正,各取所需的买卖。雷斯道玛的要求不高,只要猎鹰能够将价格略微下降那么三成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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