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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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人赶紧拱了拱手,道:“这位姑娘,我们几人常来往京城行商,走的多了,住在这里也很多次了,从前,却不曾听闻。”
说完,又仔细打量了地上的两个人,心中直犯嘀咕。
总觉得哪里好像不对劲似的。
傅佳听了点点头。
另一个人也道:“从前到这里来,热情周到,小店也干净。”
其他人闻言,议论纷纷。
一个年纪大约七八岁的小姑娘,梳着双丫髻,绑着红丝带,睁着一双纯净的大眼睛,仰头看着傅佳:“说不定,他们真是家里缺钱,姐姐要不饶了他们吧。”
“清儿,少说话!”
旁边的一位妇人呵斥了一声,将小姑娘拉到身后,歉意的向傅佳笑了笑。
看妇人的样子,也是独身戴着小丫头,衣裳整洁干净,普通妇人的打扮,不过,小丫头却知书达理的样子。
傅佳冲着小丫头笑了笑,然后转向刚才的两位行商之人:“照两位说法,从前店家质朴又周到,我想即便家中遇到困难,也不会失了本心,再说,客栈的生意看起来也不错,怎的就这样缺钱呢?”
最后一句,是冲着地上被绑着的两个人说的。
“你们到底是谁,说!”
傅佳转身坐在椅子上,猛的一拍桌子喝道。
地上的两个人被吓了一跳。
“啊,这,这,姑娘,您是不知道,我们家老人那得的可是要命的病,前前后后花了不少银子了,我们,我们也是没有法子啊……”
客栈老板娘结巴了两声,然后哭天抢地,鼻涕一把泪一把的说道。
众人一时也有些犹豫。
傅佳却不为所动,只喝道:“宵小之徒,若是再隐瞒,就直接扭送你们去官府!”
声音清脆,却不容置疑。
“来人,报官!”
姜嬷嬷莫名的有些相信傅佳,跟着厉声喝道。
两个人眼看着侯府小厮抬脚要出门,忙哭喊:“别报官,别报官,我招,我招……”
被绑着的两个人哆哆嗦嗦的将事情一一招来。
原来,这两个人并不是客栈里的老板和老板娘,而是来到此地住宿,看到这里生意红火,起了贼心,将客栈的老板和老板娘绑了扔在了后院的地窖里,还打算趁机宰几个肥羊发财。
众人恍然,有那机灵的,随着侯府的小厮跑去了后院地窖救人。
两个行商的人也暗暗嘀咕,他们就说,哪里不对劲,觉得现在的这个老板娘说话行事好像不同,原来是换人了。
“姑娘,您是如何发现他们不是客栈的老板和老板娘的?”
姜嬷嬷问出了许多人的心声。
常来常往的人,都没有发现端倪呢。
众人说话的声音渐停,都好奇的看向傅佳。
傅佳笑了笑道:“其实也没什么,只是我恰好看到了店家的账本,嗯,记账的手法与前两页不同,前两页字体略大,字迹粗略,记录大概,而店家记录的时候,详细且专业,这应该不是一个乡野地方之人所会的。”
“就因为这些?那或许人家恰好就学会了呢,来往行商之人这样多,或许有人教了他呢?”
众人翻看了账本,就有人疑问,毕竟这样记录账目,行商之人也是会的。
傅佳点头,又道:“是呀,所以一开始我只是怀疑,并没有多想,不过刚才又发现了一件事。”
“什么事?”众人好奇。
傅佳抿了抿嘴,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我是注意到店家娘子,虽说脸皮发黄,肌肤粗糙,不过,我看到她脖子后面以及露出来的手臂肌肤白皙,一看就是精心化了妆的,而且眼睛用过特殊的手法处理过。|”
傅佳顿了顿,众人都好奇的打量着老板娘。
老板娘眼神一缩,下意识的将自己的脖子往衣服里缩了缩。
马失前蹄了,竟然忘了将脖子也伪装起来。
傅佳轻笑出声,道:“店家娘子,其实也是一个美人呢。”
“哈哈,说得好!”
客栈外,突然有人拍掌笑了起来。
众人诧异,只见一个身穿绿袍官服的年轻男子笑着走了进来,一脸赞许之色。
“是程县尉,程县尉……”
有人认出此人正是南城县尉程致远。
据说,这位可是大夏朝最年轻帅气的县尉了,明明可以靠颜值和家势,却非要跟皇帝自请,从最底层干起来。
傅佳也看到了程致远,忍不住挑了挑眉。
没想到,重生以后看到的第一位熟人,竟然是他。
程致远,镇远将军程勇家的次孙,小的时候两家住隔壁,他常常恶作剧,拿虫子放进她的衣领子里吓唬她。
“程二少爷?老奴见过程二少爷,有程二少爷在就太好了。”
姜嬷嬷见到程致远,也松了一口气。
“咦,姜嬷嬷,怎么是你在这里?”
程致远诧异,然后将目光落在了姜嬷嬷身后的傅佳身上。
“傅嘉?”程致远顿时震惊了。
傅嘉不,不是死了吗?
傅佳嘴角弯弯,向着程致远走过去,微微屈膝:“见过程二公子。”
“哎,你,这,你这是怎么回事?”程致远的脑子里一瞬间转过许多个念头。
不是说秦景轩对傅嘉一往情深吗?
两个人当初成亲也算是京城的一段佳话,傅嘉死后,秦景轩终日郁郁,难不成,还有什么猫腻不成,咋得傅嘉还玩上诈死的把戏了?
程致远一开始就看秦景轩不顺眼,小时候住隔壁,程致远总是跟着他祖父来傅家。
那个时候,别人都是泥地里掏出来的一样,上树抓鸟,捉虫子,独独他秦景轩一身华服,好像永远一尘不染,还假惺惺的对着梧桐树吟诗。
去他的“金井梧桐秋叶黄,珠帘不卷夜来霜”,叽叽歪歪的,程致远就不喜欢他。
奈何傅嘉喜欢啊,满眼星星的仰头看着少年,崇拜的目光,让程致远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后来,傅嘉渐渐的很少出来跟他一起爬树掏鸟蛋了,等到搬走以后,更是少了往来。
只听说,他们订亲了,成亲的那天满城轰动,都说傅嘉嫁给了爱情,最是美满。
只是,没想到,不到一年,傅嘉的死讯传来,程致远都没有办法相信。
后来,他还特地请假回去送了她一程。
毕竟,当年也是一起长大的情谊,虽说后来两年搬了家离的远,再加上年纪渐大,不适合再拿虫子吓她这样的恶作剧了。
程致远看着眼前的女子,一时有些懵。
其中一人赶紧拱了拱手,道:“这位姑娘,我们几人常来往京城行商,走的多了,住在这里也很多次了,从前,却不曾听闻。”
说完,又仔细打量了地上的两个人,心中直犯嘀咕。
总觉得哪里好像不对劲似的。
傅佳听了点点头。
另一个人也道:“从前到这里来,热情周到,小店也干净。”
其他人闻言,议论纷纷。
一个年纪大约七八岁的小姑娘,梳着双丫髻,绑着红丝带,睁着一双纯净的大眼睛,仰头看着傅佳:“说不定,他们真是家里缺钱,姐姐要不饶了他们吧。”
“清儿,少说话!”
旁边的一位妇人呵斥了一声,将小姑娘拉到身后,歉意的向傅佳笑了笑。
看妇人的样子,也是独身戴着小丫头,衣裳整洁干净,普通妇人的打扮,不过,小丫头却知书达理的样子。
傅佳冲着小丫头笑了笑,然后转向刚才的两位行商之人:“照两位说法,从前店家质朴又周到,我想即便家中遇到困难,也不会失了本心,再说,客栈的生意看起来也不错,怎的就这样缺钱呢?”
最后一句,是冲着地上被绑着的两个人说的。
“你们到底是谁,说!”
傅佳转身坐在椅子上,猛的一拍桌子喝道。
地上的两个人被吓了一跳。
“啊,这,这,姑娘,您是不知道,我们家老人那得的可是要命的病,前前后后花了不少银子了,我们,我们也是没有法子啊……”
客栈老板娘结巴了两声,然后哭天抢地,鼻涕一把泪一把的说道。
众人一时也有些犹豫。
傅佳却不为所动,只喝道:“宵小之徒,若是再隐瞒,就直接扭送你们去官府!”
声音清脆,却不容置疑。
“来人,报官!”
姜嬷嬷莫名的有些相信傅佳,跟着厉声喝道。
两个人眼看着侯府小厮抬脚要出门,忙哭喊:“别报官,别报官,我招,我招……”
被绑着的两个人哆哆嗦嗦的将事情一一招来。
原来,这两个人并不是客栈里的老板和老板娘,而是来到此地住宿,看到这里生意红火,起了贼心,将客栈的老板和老板娘绑了扔在了后院的地窖里,还打算趁机宰几个肥羊发财。
众人恍然,有那机灵的,随着侯府的小厮跑去了后院地窖救人。
两个行商的人也暗暗嘀咕,他们就说,哪里不对劲,觉得现在的这个老板娘说话行事好像不同,原来是换人了。
“姑娘,您是如何发现他们不是客栈的老板和老板娘的?”
姜嬷嬷问出了许多人的心声。
常来常往的人,都没有发现端倪呢。
众人说话的声音渐停,都好奇的看向傅佳。
傅佳笑了笑道:“其实也没什么,只是我恰好看到了店家的账本,嗯,记账的手法与前两页不同,前两页字体略大,字迹粗略,记录大概,而店家记录的时候,详细且专业,这应该不是一个乡野地方之人所会的。”
“就因为这些?那或许人家恰好就学会了呢,来往行商之人这样多,或许有人教了他呢?”
众人翻看了账本,就有人疑问,毕竟这样记录账目,行商之人也是会的。
傅佳点头,又道:“是呀,所以一开始我只是怀疑,并没有多想,不过刚才又发现了一件事。”
“什么事?”众人好奇。
傅佳抿了抿嘴,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我是注意到店家娘子,虽说脸皮发黄,肌肤粗糙,不过,我看到她脖子后面以及露出来的手臂肌肤白皙,一看就是精心化了妆的,而且眼睛用过特殊的手法处理过。|”
傅佳顿了顿,众人都好奇的打量着老板娘。
老板娘眼神一缩,下意识的将自己的脖子往衣服里缩了缩。
马失前蹄了,竟然忘了将脖子也伪装起来。
傅佳轻笑出声,道:“店家娘子,其实也是一个美人呢。”
“哈哈,说得好!”
客栈外,突然有人拍掌笑了起来。
众人诧异,只见一个身穿绿袍官服的年轻男子笑着走了进来,一脸赞许之色。
“是程县尉,程县尉……”
有人认出此人正是南城县尉程致远。
据说,这位可是大夏朝最年轻帅气的县尉了,明明可以靠颜值和家势,却非要跟皇帝自请,从最底层干起来。
傅佳也看到了程致远,忍不住挑了挑眉。
没想到,重生以后看到的第一位熟人,竟然是他。
程致远,镇远将军程勇家的次孙,小的时候两家住隔壁,他常常恶作剧,拿虫子放进她的衣领子里吓唬她。
“程二少爷?老奴见过程二少爷,有程二少爷在就太好了。”
姜嬷嬷见到程致远,也松了一口气。
“咦,姜嬷嬷,怎么是你在这里?”
程致远诧异,然后将目光落在了姜嬷嬷身后的傅佳身上。
“傅嘉?”程致远顿时震惊了。
傅嘉不,不是死了吗?
傅佳嘴角弯弯,向着程致远走过去,微微屈膝:“见过程二公子。”
“哎,你,这,你这是怎么回事?”程致远的脑子里一瞬间转过许多个念头。
不是说秦景轩对傅嘉一往情深吗?
两个人当初成亲也算是京城的一段佳话,傅嘉死后,秦景轩终日郁郁,难不成,还有什么猫腻不成,咋得傅嘉还玩上诈死的把戏了?
程致远一开始就看秦景轩不顺眼,小时候住隔壁,程致远总是跟着他祖父来傅家。
那个时候,别人都是泥地里掏出来的一样,上树抓鸟,捉虫子,独独他秦景轩一身华服,好像永远一尘不染,还假惺惺的对着梧桐树吟诗。
去他的“金井梧桐秋叶黄,珠帘不卷夜来霜”,叽叽歪歪的,程致远就不喜欢他。
奈何傅嘉喜欢啊,满眼星星的仰头看着少年,崇拜的目光,让程致远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后来,傅嘉渐渐的很少出来跟他一起爬树掏鸟蛋了,等到搬走以后,更是少了往来。
只听说,他们订亲了,成亲的那天满城轰动,都说傅嘉嫁给了爱情,最是美满。
只是,没想到,不到一年,傅嘉的死讯传来,程致远都没有办法相信。
后来,他还特地请假回去送了她一程。
毕竟,当年也是一起长大的情谊,虽说后来两年搬了家离的远,再加上年纪渐大,不适合再拿虫子吓她这样的恶作剧了。
程致远看着眼前的女子,一时有些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