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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beyond the time(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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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寒冷的冬季,自有它的美妙,至少在某些人眼中是这样的。”

    冬日临近,就在这草木凋零的、本非旅游佳季的时节,举世闻名的传奇式大富豪、斯派克集团现任总裁林正维竟然携秘书乘专机飞抵b市。这番话就是他刚下飞机接受闻风而来的记者采访时所说。

    林正维早年曾是进行环球徒步旅行的旅行者,在不到一年前,突然爆出林氏家族林老太爷私生子的身份,从林老太爷手中继承了硕大家业,尤其是被称为“林氏皇冠上的明珠”的斯派克集团。天降横财、一夜暴富的他,不知让多少人羡煞;就连林氏家族内部,也充满妒火。别的不说,一直生长于媒体灯光下的林氏子孙,就有不少人自称自己才是正宗林氏,林正维这突然冒出来的外人算什么,哭哭啼啼抱怨林老太爷为什么把财产悉数给了他。报章、网络上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敏感话题,长篇累椟进行了报道。只可惜,林正维是林老太爷临终前在病榻上亲自宣布为继承人的,在场的全是社会各界有足够份量的证明人,而且还聘请了专门的遗嘱公证人,这才让那些“正宗林氏子孙”再怎么闹也无济于事。

    自从成为大富豪并接管斯派克集团后,林正维屡有惊人之举,一反以保守、自私著称的林氏传统,不仅铁面无私地将许多占据高位、却什么事也不干,有着“吸血鬼”、“二世祖”之称的少爷、小姐赶出家族企业;还划出大笔资金兴办公益事业、捐助慈善事业。虽然林正维受到社会上的一致好评,但林氏内部充斥着反对之声,诸如“刚愎自用”、“胳臂肘向外拐”、“假惺惺收买人心”之类的恶言不绝于耳。是啊,没得到本以为是囊中之物的巨额遗产,只分到仅能维持“一般富裕家庭”水平的“小额”财产,对于早已习惯奢靡浪费的他们而言,又怎么能适应、怎么能甘心呢?

    林正维对此只是一笑了之,依旧故我地推行自己的政策,不到半年时间,就在企业内部、社会上树立了自己的威望,成为广受敬仰和爱戴的人。反对他的声音,只存在于林氏家族内部,而且逐渐销声匿迹——当然,只是由明处转向暗处。

    这次他携秘书来到b市,不知道又会有什么惊人之举,所以深受媒体和大众关注。

    “晓龙,快看,这就是那个林正维!”妈妈一指电视,对埋头吃饭的叶晓龙说道。

    叶晓龙边吃边说:“老妈,你什么也喜欢看新闻了?你不是说,一边吃饭一边看电视影响消化么?”

    “呦,你可不知道,人家才不到四十岁,就已经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大富豪了,而且人又英俊、还是单身……是无数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说着,叶妈妈的脸颊居然红了起来,连忙用双手捂住。

    叶晓龙坏笑道:“哇,老妈,你该不会是喜欢上人家了吧?不过……你也不看看自己的年龄,人家可是女、孩、子心中的白马王子,而不是妈妈们的理想丈夫。”

    叶妈妈的脸马上阴沉下来:“你什么时候学贫嘴了?快好好吃你的饭,吃完饭就去读书!”

    “让看也是你,让吃也是你……唉!”叶晓龙叹了口气。难道,这就是说实话的下场吗?

    正在想,电视里突然传来熟悉的声音:“请问,您这次光临本市,和林茂庆被杀一事有关么?”

    “这不是老爸么?”看着电视上出现的熟悉面孔,叶晓龙放下饭碗,仔细去听。不光因为是老爸采访,他也对林茂庆被杀一事略知一二,因为那天正是酷似朱灵灵的女生被绑架的日子,可他还不能将两件事联系到一起去。

    林茂庆的爷爷,是林老太爷的亲弟弟,早年就分得一部分家产自立门户,建立了林氏重工。不过俗话说得好,“藕断丝连”,他们兄弟之间还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自从林正维接管斯派克集团后,许多林氏子孙就转而投靠林茂庆,做出一副唯他马首是瞻的样子。可这林茂庆本人太不争气,父母早丧,在爷爷的溺爱下长大,是个除了吃喝玩乐就一窍不通的花花公子,要不是另有能人暗中支撑,早就把家产败光了。就在一周前,林茂庆在郊区一幢别墅中被人残忍杀害。报纸上只用“现场惨不忍睹”来形容,但据前去现场采访的叶爸爸说,整个房子四周散落着几十具尸体,远隔几百米就能闻到血腥味,许多年轻的女警察看过现场后都吐了。一众全副武装的保镖悉数丧命于冷兵器之下,而且伤口并非是一般利刃或钝器造成的,而像被野兽的爪子撕扯的。林茂庆本人则被施以凌迟似的,浑身被割得血肉模糊,最后还被绳子之类的东西勒成两断。房间内也被破坏得凌乱不堪,但痕迹同样古怪,似乎是野兽闯入造成的。但是,现场似乎被有专业知识的人刻意清理过了,并没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也没发现野兽的脚印。

    叶晓龙曾经和朱雀讨论过这件事,他的想法是妖怪作案,不然上哪去找能将冷兵器运用得如此出神入化的人?可朱雀却说不急着下结论,因为现在到处都有异能特警执勤,妖怪才不会无缘无故犯这种案,暴露自己的存在。旦凡生活于都市的妖怪,都有精明过人的智慧,一方面享受着人类创造的文明,一方面谨慎地保守着自己身份的秘密。他们如果想要财富,无论偷、骗、抢,再怎么也不用杀人;而想杀人,就要做得天衣无缝,看起来像人类谋杀案;而要吃人,就不会留下骨头渣;反正绝对不会无缘无故干这种惨状惊天动地、却没有直接利益的傻事。否则,这不等于对人类宣告自己的存在么?叶晓龙一想也是,就只能继续让这疑案疑下去了。

    由于警方的调查进展缓慢,这几天这件血案已经逐渐凉了下去,没想到林正维的出现,再度勾出了这件事,而且是叶晓龙的爸爸在采访时问的。

    镜头一转,拍到林正维。只见他身着一身做工考究的青色绣金大衣,黑色滚边上用金线绣出接连不断的龙形纹饰。他是个身材健壮,而且很有风度的男士,那张棱角分明、焕发着成熟气息的脸对女性很有杀伤力。那张脸,叶晓龙觉得似乎在哪里见过,不过记忆沉睡在大脑的某个深处,死活想不起来到底是在哪里见过的。

    林正维一开口,那播音员一般、富有磁性的深沉声音也会让许多原本没看画面的人回头:“我只是向往以前闲云野鹤的生活,到这里散散心,因为这里是曾给我留下美好回忆的地方。至于林茂庆被杀一案,我想这是警方的工作范围,应该与我无关。不过说句公道话,对于他的品行,我也有所耳闻。我想,或许说是‘多行不义必自毙’也不过分吧?”他的声音像一块石头,突然在叶晓龙心中激起千层浪:“这声音……原来是他!!!”

    如果留成络腮胡子,再把头发扎成马尾,这形象叶晓龙就再熟悉不过了!林正维,就是那天从变异魔兽手中救下叶晓龙的人!他说过有缘就会再见,可惜一直没问扎尔,他到底是谁。他为什么会在公开场合露面呢?而且,为什么有着那样显赫的身份?一个个谜团在叶晓龙脑海中诞生。

    “好了,我们只是到这里来休闲度假的,不愉快的事就说到这里吧!下一位!”电视里,一位有着咄咄逼人的英气的女子从林正维身后闪了出来,抢过镜头,打断了林正维的话。

    “哦,好的。”林正维不仅不恼,还笑了笑,“忘了向大家介绍了,这位是我的秘书,佘艳佘小姐。”

    佘小姐马上做出动人的笑容:“刚才失礼了!”只见她带着银色墨镜、身着火红皮衣、足蹬朱红皮靴,看上去也就二十多岁的样子,浑身透着咄咄逼人的凌厉,还有精明过人的睿智。

    “请问,您和佘小姐是不是恋人关系?”下一个记者问得很直接。当然,也不能说这类话题没水平,毕竟还是有很多很多俗人更关心感情这样的话题,哪怕只是凭空捏造的八卦呢!

    “应该说还不算是吧!”林正维委婉地打到,然后咧嘴一笑,“其实对我而言,她第一重要的作用是绝对可靠的保镖。”

    叶晓龙没有留心听后面那些逐渐无聊开来的话题,只把注意力全都放在林正维和佘艳的打扮上。林正维的大衣是青色,而且有龙纹,而佘艳则是一身火红——为什么他们要选择青龙、朱雀的配色?

    叶晓龙特意发短信问了朱雀,不料回答就是干脆利落的“不知道”,没办法,他只好把这个问号留在心中。

    第二天一上学,没想到还真有人也关注了林正维的衣着。“绝密的小道消息!”大嚷一声后,“包打听mk-ii”包东升压低声音,故作神秘地道:“其实……青龙是与蝙蝠侠同类的英雄,别忘了,布鲁斯威恩就是拥有庞大家产的大富豪。”

    有人反对道:“那不一定,他只是穿了青色的衣服,你不能就断定他是青龙啊!再说,他根本不住在这里,为什么非得大费周章跑到这里行下仗义?”

    包东升一摆手,做出一副多知多懂的样子:“这你就不懂了!正所谓‘兔子不吃窝边草’,他当然不会选自己的城市,否则不是明摆着告诉人家——我林正维就是青龙嘛!再说,你没看到他身边的那个红衣服小姐么,那一定就是青龙的助手朱雀了。”

    叶晓龙听着,不免觉得好笑,因为青龙是谁他最清楚不过。不过,要说朱雀是青龙的助手,恐怕她听了一定会一百个不高兴吧?怎么也得用上“搭档”这样的词啊!

    “哎,晓龙,发什么呆呢?”朱灵灵的声音打断了叶晓龙的思考。他连忙说:“不,没什么!我只是在想……在想……那个林正维到底是不是青龙呢?”

    “哎,晓龙你也关心这个啊,快来一起讨论!”包东升听到了,连忙招呼,他巴不得有人加入,而且最好是支持他的意见。

    “我只是怀疑罢了,没什么确切的想法,还是先听你们说算了……”叶晓龙忙不迭笑道。其实刚才的话只是他随口找的借口,他哪想讨论这个啊!

    “我倒是觉得,不管是谁,那个林正维应该是个正人君子。”朱灵灵插话道。

    “此话怎讲?”包东升问。

    叶笑龙本来想说,“我妈妈说了,林正维人又英俊、还是单身,是无数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所以迷倒几个小姑娘不新鲜”,不过鉴于是发言者是他敬若天仙的朱灵灵,还是把已经到了嘴边的话硬咽了回去。

    “我说这话是有道理的,”朱灵灵并不像叶晓龙想象得那样,满眼充满少女的憧憬,闪烁着无数星星,而是像个侦探一般颇严肃地分析道:“一般人都会维护自己家族的声誉,而林正维却敢当着媒体直说‘多行不义必自毙’的话,斥责林茂庆行为不端,这显示出非凡的勇气和过人的正直。而且自从他上任以来,干了很多善举,比如捐资办学、提供免费医疗、捐款捐物救灾等等,还把一帮吃闲饭的林氏子孙从斯派克集团扫地出门,真是大快人心呢!要知道,林氏曾有祖训,要子孙互相帮助,所以一般人无论多大胆,也不敢违背祖训、动那些少爷、小姐一根毫毛的。”

    “灵灵啊,你是不是接受了斯派克集团的赞助,怎么净替他说好话?”包东升笑道。

    朱灵灵假装惊讶道:“你怎么知道?莫非我拿钱的时候你偷看到了?”

    *****

    “林正维来了!”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瘦削男子在充斥着欧洲风情的房间来回踱步,一个带着墨镜的人则坐在沙发上笑吟吟地看着他,怀中拥着一个衣着单薄的妖艳女郎。来回走了半天,瘦削男子狂躁地怒道:“你倒是出点主意啊!别忘了,这里实际当家的是我!是我在资助你的项目!”

    “不要急嘛,办法总是有的。”带墨镜的人阴森森地笑了起来,“不过我很关心,你为什么那么怕他?”

    “他是要来从我中夺走仅存的东西!!!”因为愤怒,瘦削男子脸上的肌肉在不由自主地颤动,“外人是不知道的……林茂庆没有继承人,他死后,按照家族里的规矩,财产要交给整个林氏当家的人!”

    “哦?就为这个?”带墨镜的人哼了哼,“我们有许多办法可以摆平他,别忘了,主动掌握在我们手里。”

    “你不了解,他、他实在是可怕的对手!”瘦削男子惊恐地颤抖着,似乎回忆起了什么可怕的事,“我以前就吃过他的大亏……我爷爷的遗产本来是板上钉钉属于我的,可是……稀里糊涂就全被他夺走了!那段时间,我想尽各种办法想讨回属于我自己的东西,却发现他做得天衣无缝……实在可恼可怒!”

    “嗯?这你以前可从来没对我说过。”带墨镜的人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放下抱在怀中的女郎,走到瘦削男子身边,以亲近的语气说道:“来,我们坐下来,一边喝茶一边讲给我听。”

    “你听了会有用?”

    “当然。”带墨镜的人点头笑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那是……”瘦削男子眼中突然腾起悲愤的火焰,被复仇之意挤占的思绪不禁回到不到一年前的那个时刻。

    那是让他一生都难以忘怀,不,是一生都难以释怀的时刻……

    *****

    “老太爷归天啦!老太爷归天啦!”一个女佣披头散发地哭嚷着,从林老太爷的房间中跌跌撞撞跑出来,第一个去向长孙林茂田汇报。这是林茂田早就吩咐过的,佣人们自然也心甘情愿为将来的新主子效力。本来就是嘛,由林老太爷最偏爱的长孙林茂田继承家产,简直是板上钉钉的,至少当时林家上下都是这么认为的。

    而林茂田那几天的心情也格外好,尽管爷爷病重,他却花天酒地、拉帮结派,简直就把自己当成了林家的掌门人。此时,他正在豪华的房间里,搂着女友的肩膀说笑,听到这消息,一下推开女友跳了起来。要不是考虑到自己今后就是林家说一不二的头号人物,是连许多长辈都要竭力巴结的对象,要树立起足够威严;他一定会狂笑不已,并将压抑在胸中多年的肺腑之言大声嚷出来:“那老不死终于完蛋啦!林家从此就是我的天下!”饶是如此,在稍微控制了一下情绪的情况下,他还是哼着小曲,迈着轻松的步伐下楼前往林老太爷的房间。

    一路上,望着走廊两侧悬挂的名画、陈列的古董,他心中有说不出的兴奋。从很久以前,那老不死就总爱说:“以后这一切还不都是你的?”可直到今天,这才要真真正正变成现实,这让他感到扬眉吐气的出头之日到来了,灿烂的阳光仿佛是为他一个人而降到地球上的。

    “少爷,您走过了……”女佣怯生生地提醒道。要不是她提醒,沉浸在一派幸福中的林茂田还不知道要走到哪里呢!

    “哦,是啊,呵呵……”因为心情愉悦,林茂田的脾气也温柔起来。他退回林老太爷门前,深吸几口气,努力挤出几滴眼泪,然后扯着脖子干嚎起来:“爷爷,您老人家怎么忍心舍弃我们啊!这叫我们全家老小怎么活啊!……”而他心里却说:“老不死的,你终于玩完了!你不死,叫我们怎么活得舒服啊!”

    没想到,他刚推开门,就听到一声底气十足的喝骂:“你这狼心狗肺的东西,你爷爷我还没咽气呢!嚎什么丧?!”

    这一声骂就像一个响亮的耳光,把正处于极度兴奋状态的林茂田从九霄云雾里直拍到地底下,好半天还是晕晕的:“爷爷,您不是……”

    “那个混账王八蛋告诉你我死了的?!”此时的林老太爷爷靠在床头,竟然满面红光,说起话来不喘不咳,与前两天病歪歪的样子判若两人。他身边,有老管家林有德,还有高薪聘请的中西医权威相陪。林茂田事先买通的洋医生詹姆士萨姆纳朝他耸耸肩、轻轻摆摆手,表示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奇迹。

    “一定是回光返照!”林茂田这么安慰自己。不过为了装装样子,他只得抡圆了巴掌给了报信的女佣一个清脆的大耳光,并喝道:“谁叫你这不长眼的东西多嘴?!我爷爷他老人家不是好好的么?还不快滚!”

    那女佣倒也识相,一句都不顶撞,哭着跑出了房门。这才让林茂田稍稍松口气,然后开始思考如何来哄哄爷爷,让他早点安静死去。

    “你这忤逆子,一定是巴不得盼我早死!一定是!”不等林茂田开口,林老太爷就颤巍巍地站了起来,举起手中的千年乌金木制成的龙头拐杖就要打林茂田。

    林茂田见那拐杖离自己有好远,觉得林老太爷不一定真舍得打他;就算真打上,年老力衰,也打不疼。没想到,林老太爷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拐杖砸下来时居然虎虎生风,若是不躲,林茂田的肩胛骨不断也得裂。林茂田见状一惊,慌忙就地一滚,林老太爷的拐杖重重砸到地上。

    “爷爷,您消消气!孙儿有什么不是,您尽管骂就好了,千万别动手,小心身体!”

    “我呸!你个小兔崽子巴不得我跌一跤摔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呢!”林老太爷不依不饶,放下拐杖,又抄起桌上的宋代汝窑天蓝莲瓣座兽高足杯要丢过来。旁边侍候的人都知道这林老太爷脾气大,说翻脸就翻脸,得罪不起,全都不敢上前阻拦。只有自小跟随林老太爷的林老管家颤抖着出言相劝:“老爷,您这是何苦呢?茂田是您的亲孙子啊!一定是那些下人不好,错传了音讯……”

    “你懂个屁!下人不好,也都这不肖的东西教唆的!我干脆砸死你算了!”说着,林老太爷将那座兽高足杯朝林茂田掷了过来。

    林茂田一闪身,那瓷杯“哗啦”一声摔个粉碎,叫林茂田那个心疼啊!他不是心疼爷爷动怒,而是心疼那杯。汝窑瓷器的天青釉面有细润的光泽,色泽象雨后的晴天一样美丽;釉层薄而莹润,釉泡大而稀疏,有“寥若晨星”之称;本身便极为精美。加之宋代汝窑烧宫廷用瓷的时间仅0年左右,故传世品极少,被世人视为稀世之珍。而这杯分上下两部分,下方为莲花座,上方杯盖上端坐一狮子模样的神兽,气宇轩昂,是林老爷子心爱之物,不然也不会摆在床头。林茂田早就相中这杯,现在眼见它被打碎,自然心疼不已。

    他就这么哭丧着脸站着,连林老爷子冲上来劈头盖脸用拐杖给他几下都没察觉。没想到,气哼哼地打完了他,林老太爷还不罢休,叫道:“有德,快去叫人来,我要修改遗嘱!不能把家产分给这不肖的东西!”

    一听到这话,林茂田只感到脑子里嗡的一声,天塌了下来一般。如果分不到家产,他林茂田在林家还算什么?简直连一个下人都不如!当时,他脑子一热,上前揪住林老太爷的衣襟,恨不得能在他改变主意之前掐死他,然后再花钱堵住在场所有人的嘴——大不了就在花点钱请人神不知鬼不觉地干掉他们,就反正死人不会说话。

    可他低估了林老爷子的反抗能力,想不到这么一个犹如风中之烛、生命之火随时可能熄灭的老人,竟然用拐杖狠狠敲了他的头一下。林茂田只感到头上有一股咸腥的热流淌了下来,接着,那热流染红了他的视野,他才感到头顶一阵剧痛。

    林老爷子则抚着胸口后退几步,退回众医生的包围中,然后咳嗽几声,颤巍巍地指着林茂田:“竟然想掐死我,你这忤逆东西,气死我了!气死我了!!!来人哪,给我把他轰出去,林家的财产,他一分也别想得到!”

    林茂田这才知道什么叫世态炎凉,平日里对他毕恭毕敬的佣人们一拥而上,不由分说就把他架出大门,推倒在大街上,然后还嘭的一声紧闭大门,任由他怎么拍打,也不再打开。

    血和泪水模糊了他的双眼,嗓子也在告饶、哀求,以及最后的怒骂中变得嘶哑,望着那扇再也不会向他开启的金碧辉煌的大门,他咬破嘴唇,从牙齿里蹦出复仇的誓言:“你们这些忘恩负义的东西,如果让我重新掌握这里,有你们的好果子吃!总有一天,我会回来的……”

    接下来,他从路边商店里摆放的电视机中得知了几乎全球人都知道的消息:林老爷子在病榻上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国家领导人、名门望族、媒体,还有公证人的面前,宣布作废以前所有遗嘱,将全部财产都交给林正维。至于将继承人定为一个此前从未出现在林家的人的理由,林老爷子是这样说的:“林正维是我的私生子,我亏欠他太多……再说,其他不肖子孙早就觊觎这财产,甚至等不及想提早害死我,根本不配拥有这财产。”

    林茂田听完之后,痴痴地在那商店坐了许久,直到店主要关门,前来轰他走为止。

    “那本来是我的!都是我的……我会把一切都记在账上,将来总有讨回来的一天!你给我记住,将来我要把你这家破店买下来改成公共厕所,让你世世代代刷厕所!”他恶狠狠地对那店主说道。

    而那店主却冷笑着踹了他屁股一脚:“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你小子要是能发大财,我他妈早就是神仙了!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