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话 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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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么和妈妈交待呢?”虽然事先已经由爱娜编排好对策,并和兰德尔一起演练过几次,按说台词也该背得纯熟了,但一站在家门口,凌天还是有些畏惧。在妈妈面前撒谎,这还是头一次;不过,总不能跟她实话实说吧?那后果说不定会更糟……
一旁的兰德尔看出了他的畏难情绪,连忙为他打气:“不用怕,有我在呢!不管你怎么说,我都会帮你圆谎的。”
“好……好吧。”凌天勉强答应,不过心里不免还有些忐忑。没想到,他刚把手掏出电子钥匙,还没去开门,门就打开了。
“小天!”头发有些杂乱、脸色也有些憔悴的妈妈先是一愕,等看清楚是凌天没错后,马上将他紧紧搂在怀里,勒得凌天差点喘不上气来。“你去哪里了?怎么也不告诉妈妈一声?你知道妈妈有多担心吗?你这孩子……不过,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看到这场面,兰德尔有些尴尬,本以为凌天的妈妈是过于严厉才不让他随便出去,没想到她竟然是如此爱着凌天,虽然这爱的方式并不太适合男孩子。俗话总说“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大致就是这样。“要是我妈妈也这样,我可受不了……不过,我也没有这样的妈妈……”无奈地笑了笑,兰德尔上前一步,问候道:“阿……阿姨,您好……”
凌天的妈妈一抬头,将目光从凌天脸上移开,这才发现外面还站着一个陌生的男孩子。她刚要说什么,却浑身一震,瞪着兰德尔的脸发起愣来。
“阿姨,我是凌天的同学,不好意思,昨天……昨天凌天帮我辅导功课,后来一晚就在我家住下了,我也忘了让他告诉您,让您担心了,真是对不起!”本来编得挺顺的瞎话,不知怎的,连兰德尔也说得不顺,因为凌天的妈妈一直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脸,盯得他心里直发毛。“莫非我说错什么了?还是表情不自然?”兰德尔心里嘀咕,可观察了一阵,凌天的妈妈似乎不是从他的话里找出了什么破绽,而只是在凝视他的脸。兰德尔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也没发觉什么异样,只好问道:“阿姨,你怎么了?”可一连叫了几声,凌天的妈妈都没反应,直到兰德尔加大声音,她才回过味来,胡乱摆着手道:“啊!没什么……没什么……”
“真的没什么吗?”兰德尔不禁怀疑,因为看她的反应,绝对不像没事的样子。
“哦……你是凌天的同学,对吧?嗯……谢谢你送他回来……嗯……进来、进来坐坐吧!”凌天的妈妈格外热情地将兰德尔向屋里请,而且从她的眼中,还能看到期许的目光。这突如其来的热情有点让兰德尔感到意外,不过他还是觉得凌天的妈妈表现得有些异常,似乎一幅言不由衷、欲言又止的样子。“好奇怪啊……这是为什么呢?”带着这份疑惑,他走进了凌天的家。
这是一个看上去普普通通的家,既没有富贵人家那种充满铜臭的奢华,倒也不至于如何寒酸。家具的样式并不如何讲究,用起来却很舒适,一些精巧的装饰也为家里增添了靓丽的色彩,看得出在布置上花了一番心思。这还只是初步印象,等兰德尔仔细打量那些陈设时,眼前不禁一亮——家中的主人似乎对古物有着特殊的爱好,许多看上去有些年头、并不光彩照人的旧东西怪不得风格超凡脱俗,原来竟是许多大博物馆中都梦寐以求却没有机会获得的稀世珍品!在只认识金银珠宝的庸人眼里它们或许一钱不值,但在行家那里,它们才是超越了材质本身,真正凝聚了人类智慧与创造力的宝物,无论历史价值还是艺术价值都不可估量。
杨玉环盛荔枝用的瓷盘、赵飞燕所用的精巧碧玉饭碗、耶稣基督在最后的晚餐上所使用的牙签、哥伦布写航海日记用的鹅毛笔……兰德尔越看越啧啧称奇。最后,他将目光停留在一个生着些许绿锈的胆形黄铜瓶上,屏住呼吸,端起来仔细把玩一番,不禁叫出声来:“这是!这是!!!”
“你也认得它?”凌天的妈妈问。
兰德尔转头看了一眼,她似乎并不怎么惊讶,反而带着又要笑又要哭的复杂神情。兰德尔想不明白这神情究竟代表什么,于是就先说了:“如果我没看走眼的话,这应该是《一千零一夜》中大卫的儿子、苏里曼本达伍德用来封印魔鬼的那个瓶子!当年渔夫再次放出魔鬼后,瓶子就被踢入了大海,如果能找到带有苏里曼印章的盖子,这将是一件非常牢固的封魔器。”
“果然……你也认得这件铜瓶……”凌天的妈妈欣慰地笑了,继而又有泪水淌落下来。
兰德尔一怔,就连凌天也不知道妈妈想起了什么伤心事,关切地问:“妈妈,妈妈,你怎么了?”
“没什么……我只是、只是想起了过去的一些事……”凌天的妈妈用手背拭去眼角的泪水,对兰德尔说:“小兄弟,来,这边坐,我把一切慢慢告诉你……”不知不觉,她连对兰德尔的称呼也变了。
茫然不解的兰德尔和凌天都坐下,凌天的妈妈则转身去厨房沏了两杯热可可和一杯清茶,用盘子端来放在沙发前面的茶几上,然后才坐下。“看了这个,你应该就能猜出为什么我见到你时很吃惊了。”凌天的妈妈伸手从项下解下一条银色的项链,在红宝石坠子上轻轻一按,坠子自动打开。原来它不是一整块宝石,而是一个做工极为精巧的匣子,里面藏着极微小的机械装置,在空中投射出立体画面。那是四个人的合影,前排是两个十五六岁年纪的少男少女。站在左边的少年身着白色的礼服,里面的衬衫则是黑色,他有着纯净蔚蓝色的双眸和一头扎眼的苍白头发,脸上的神情有些冷漠,没有正视画面正前方,而是把头歪向侧面,似乎若有所思。他右边的少女黑发黑眸,身着圣洁的白羽制成的长裙,亲热地搂着他的左臂,将半个身子都倚靠在他身上,笑得天真烂漫。后排是两个年轻人,一个是典型的亚洲人,眉宇间透着自信,肩头站着一只孤傲的金鹰;另一个则有着耀眼的红发,而且头发冲冠一样高高竖起,像个鸡冠似的,额头束着一条蓝色丝带。他们的服饰样式有些复古,类似古代武士,但细部所用装饰显然都是超现代的产物,即便是宇航员所穿的太空服也相形见绌。
凌天瞪大眼睛,看看立体图像,又看看兰德尔,指着画面中的白头发少年道:“跟你好像啊!”兰德尔点点头,苦笑一下。不用旁人说,他自己知道得更清楚,这是几万年前冥府几位最著名英雄的合影,那个白发少年就是如今沉睡在他体内的另一个意识——雷,而雷身边的少女就是爱切斯,后排肩膀上站着金鹰的就是兰德尔的父亲神龙枪战王,旁边的红发男子不用说一定是圣火枪战王。经过几万年,即便是存在最久远的神界,也已经物是人非。跟雷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兰德尔性格完全相反,变得很天真快乐;而重生的爱切斯则不再抱有天真的幻想,变成了那个总让兰德尔说“搞不懂女人的心思”的老姐叶颖。想到这里,兰德尔不禁又是一阵苦笑,按理说,神应该摆脱了命运的羁绊,能够自己把握自己的未来才对,可说不定却陷得更深。
“那是你,或者说,曾经是你,对吧?”凌天的妈妈端起杯子啜了一口清茶,轻声说道。
“嗯。”兰德尔终于明白了,他一直以为凌天的妈妈并不知道自己丈夫的真实身份,以为他只是普通人,可看样子,她不仅知道,还知道得很清楚。不过这就怪了,既然她什么都知道,为什么还总要担心凌天的安全呢?
凌天的妈妈微微一笑,开口道:“十六年了,我也快从一个热衷冒险的考古学家变成职业家庭主妇了,还是头一次有机会向别人敞开心扉呢……”
“咦?!”凌天特别惊讶,他从来都没想象到,自己的妈妈以前居然是考古学家,还热衷冒险。这对于一个整天唠叨着“安全第一”的家庭主妇来说简直匪夷所思!
“从哪里说起好呢?就从这个瓶子说吧!那是我第一次遇到那个火一样的男人,那时我还不知道他会成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
*****
那已经是距今足足四百二十七年前的事了。那时候,她既不是凌天的妈妈,也不是自由撰稿人梅玲,而是个叫凌梅的清纯女孩。
那年,年仅4岁的玲梅已经成了超考古系的博士研究生,虽然父亲是超考古界赫赫有名的凌新杰博士,但凌梅一心想凭借自己的发现和研究成果闯出一番名声来,因此拒绝了父亲的邀请,执意和自己的导师——马丁莫内斯蒂埃博士一起在波斯湾寻找跟《一千零一夜》相关的遗迹。
“所谓‘超考古’,就是追寻人类历史中失落的超现代文明的学科。我们不用去管神话中说了什么,不用去管外星人留下了什么足迹,先要追根溯源,复原出人类祖先文明的辉煌。我相信,人类历史上,曾经经历过更繁荣兴盛的时代,却出于某种原因而失落于历史长河之中。以我们今天所用的很多物品来说,在古人眼中都是神奇的魔法,按此推论,古人所说的魔法,或许就是使用起来更便捷的科技。想想吧,很多科技不用费力研究,只要仔细寻找,就能从某个角落中发掘出来,这难道不令人兴奋、不令人期待么?我们相信,超考古的成就将会极大地促动现有科技水平的发展,或许还能将人类跳跃式地引领到难以想象的阶段!”这是凌梅至今还不能忘记的话语,也是她进入大学校园后第一次真正感兴趣的讲座的内容。正是这次讲座,影响了她的选择,也改变了她的命运,本来她可是没兴趣跟一年都见不到几次,总是风尘仆仆、“土人”一样的父亲从事相同职业的。“不就是挖来挖去、偷坟掘墓吗?”每当回忆起中学时代的自己竟然对考古下了这样的定义时,凌梅都会为当初的无知而感到惭愧。
那天,坐在摇曳不定的船上,遥望着充满异国情调的海滩、装饰着新月的圆顶波斯风建筑,凌梅耐心地观看马丁博士操作仪器,用潜水机器人对海面下的古城遗迹进行勘查。根据古籍中支离破碎的记载和从民间传说中搜集到的线索推测,《一千零一夜》中提到的曾经被邪恶魔法诅咒的黑岛国应该沉入了海底,而潜水机器人下水不久,竟然真的找到了城市遗址,虽然是不是黑岛国还有待进一步考察,不过考古队员的心情已经大为振奋。
“博士,你知道吗,我当初可是受了你的蛊惑才决定投身超考古事业的喔!”凌梅一边回忆马丁博士在那次讲座中慷慨陈辞的样子,一边用半开玩笑的语气对马丁说。
“哦,是吗?”马丁博士将视线从遥控器屏幕上移开,抬起头,望着这位楚楚动人的女弟子。事实上,虽然是师徒关系,但他们之间的年龄差距只有六岁,一场因崇拜而生的师生恋正处于积极的萌芽期。
“是呀!”凌梅的脸颊变得绯红。她希望年轻的导师能说些喜欢她的话,哪怕只是一句。
但马丁博士却也在等待对方主动示爱,他流露出饶有兴趣的神情,试图鼓励凌梅继续说下去。
“我是说……”凌梅一边观察马丁的反应,一边慌乱地寻找别的话题,支支吾吾了半天,其实连自己也不知道到底说了些什么。最后好容易,她才说出一句“这次……应该能有重大收获吧”,如释重负地送了口气。
听到这样的话,马丁显然有些失落,但他微笑着,掩饰着心中的失望:“是啊,你看,从这遗址的规模就能推测,当年的城市一定相当繁盛。运气好的话,我们说不定还能看到故事中黑奴用来养伤的圆顶哀悼室呢!”
“该不会还能找到盛着老鼠骨头的铜盆和装剩汤的罐子吧?”
两人都哈哈大笑,心里却不约而同地失望着。其实,这两个所谓的“失望”本是一个彼此相爱的两半,只不过由于谁都觉得这“爱”字难以启齿,二人便与这爱失之交臂。
彼此倾诉爱意是那么困难么?我不知道。反正,心灵封闭而造成的无形障壁,阻住了暗恋对象之间本可以很幸福的爱。
幸福与不幸的差别,往往就在一线之间。“祸兮福之所依,福兮祸之所伏”,这是闪耀着古人智慧光芒的名句。福祸转变无常,也许,昨天还刻骨铭心的相恋,今天就演变成无法忘却的憎恨。
也许,因爱生恨,才是最可悲的。
由于保存完整的城市遗址太过诱人,马丁博士等不及机器人的探索,决定亲自潜入水下到那里探索。虽然知道存在一定危险,凌梅还是自告奋勇一同前往,她觉得神秘的水下有什么东西在吸引自己。换好潜水服,检查好氧气容量,加上马丁博士和凌梅,一共七个人一同下到海里。
由于事先预计到会有水下考古内容,凌梅特地接受了专业的潜水训练,因此来到幽暗的水下后并不紧张。不过与从屏幕上看截然不同,真实的城市遗迹在身边一下变得十分高大,相当具有震撼力。经过蹲守在陵寝地宫中进行了长达一个月研究的洗礼,凌梅已经对缺乏光线的封闭环境具有了相当程度的适应能力,但高大的石柱、深邃的宫殿,加上深水的压力,还是给人以无形的压力,让人总有一种错觉,仿佛周围有什么东西在黑暗中注视着你。幸好这座伊斯兰风格的城市中没有什么雕塑,否则在这光线不足的环境下猛地看到真人一样大小的残破雕塑才更瘆人。
几个人紧密组成队伍,像鱼儿一样在水中游动着,还根据任务分配的不同,用水下专用的纸笔、照相机、摄像机记录下沿途所见的一切。突然,一位姓唐的学长大叫起来:“有东西在发光!”起初别人还不信,可停下来顺着他指的方向一看,才发现确实有什么东西在一座已经倒塌了一半的方形圆顶建筑中发出蓝光。不过那光不是持续发出的,而是一会亮起来,一会又黯淡下去。“该不会是海里的怪鱼吧?我听说有的鱼会用发光的器官作为诱饵来引猎物上钩,然后突然张嘴吃掉。”“怪鱼还好,要是碰上海里不知名的怪物,死了都不知道找谁报仇。”众人七嘴八舌地议论开来,到最后,把宿舍秉烛夜谈讲述的怪谈纷纷抖落出来,说得凌梅身上一阵阵发冷,不由自主去摸腰间携带的“武器”——一柄锋利的匕首和可以发射小型鱼叉的枪,那可不是为了对付海底的怪物准备的,也不知道能顶多少用。
“你们说够了没有?什么怪物、怪物的?还贞子、花子呢!”还是领队的马丁博士有威严,一开口就把其他人都镇住了。“我们一起过去看看,说不定那就是我们要寻找的重大发现呢!”他一招呼,领头向藏有发光物的建筑游去。凌梅紧张的心情稍微缓解,这时听到了马丁博士通过私人频道说的话:“别怕,他们就是想吓唬你呢!一个女孩子跟男人一样进行超考古,他们都不服。放心,有我在,他们不敢欺负你,待会谁要是犯坏装神弄鬼吓唬你,我让他们拿不到学位!”听了这话,凌梅心里升腾起一阵暖意,不过暖意很快又被一阵突如其来的寒流驱走。
“不会塌吧?”望着已经坍了一半的屋顶,一位有着美洲印第安人血统的学长不无担心地说。凌梅已经不记得他那绕嘴的姓名,只记得他是一个高大帅气的小伙子,皮肤总焕发着健康的古铜光泽,印第安名字翻译过来就是“顽石”的意思,这也成了他后来在学校里的绰号。
马上有人拿他的绰号开起玩笑:“你不是顽石吗?还怕砸着?哈哈……”
那个纯朴的小伙子腼腆地笑了笑,虽然看不到他的脸,凌梅还是能想象出他那时讪讪的样子。就这样,几个人大致排成一列,鱼贯而入。
建筑里的空间比想象中复杂,并不是就一个大厅、发光物就放在大厅正中央那么简单,发出诡异光芒的东西还隐藏在黑暗的回廊深处。那时候,凌梅有种不祥的预感,觉得这似乎是某种圈套,在引诱人走向未知的黑暗,但已然进来了,就不能轻言放弃、空手而归,几个人继续向深处走。没走多远,就有人发觉迷失了方向。按理说,那建筑看上去也没多大,里面的结构并不会太复杂,可用柱子和墙分隔成一个个小区域后,就变得如同迷宫一般,不管怎么走,甚至转个九十度的大弯,那发光的东西还总是在前方,可见而不可及。
“该不会是迷惑人的假象或者扭曲空间吧?”队伍中开始有人打起退堂鼓,凌梅不禁联想到克里特岛的迷宫和居住在里面的人身牛头怪米诺陶洛斯,该不会这里也居住着什么怪物吧?最先发现发光物的唐姓学长就主张留一部分人往回走,免得最后全都陷在里面。马丁博士是执意要探索到真相的,便同意他带一个人先往出走,还征求凌梅的意见,问她愿不愿意先出去。凌梅想了想,决定留下见证发现的时刻,于是唐姓学长就和一个西班牙裔队员一起沿着一路留下的记号折回了。
剩下五个人怀着不安的心情继续前行,没过多久,突然听到对讲机中传来唐姓学长大叫:“见鬼了!记号有问题,怎么走也出不去!”
众人心里都是“咯噔”一下,不知道是他故意恶作剧吓唬大家还是一着急看错了记号。马丁博士安慰道:“别着急,慢慢找,你们平时不是总玩rpg游戏吗?就当在游戏里迷宫,大不了从现在开始,把不通的路做上别的记号,我心里也数着呢,我们并没走出太远,就算没记号,按走迷宫的方法也能出去的。”
唐姓学长唯唯诺诺地答应了,其他人暂时松了口气,继续前进。不过从此刻起,气氛开始变得沉闷起来,谁都不愿多说话,后来还是“顽石”为了缓和气氛,主动要求唱首祖上口头传下来的印第安歌曲。他的嗓音十分嘹亮,平时唱歌有种粗犷风格,别人都说富有野性气息,可今天,他唱得居然是一首曲调很怪的歌曲,凌梅虽然听不懂歌词,但还是能从中品味到哀婉伤感的感情,如果只凭曲调猜测,似乎能想象到青年男女恋爱不成、最后殉情自杀的画面。这时,马丁博士突然大声抗议:“顽石,你还嫌不够乱么?!怎么净唱这种不吉利的歌?”
“不吉利吗?”顽石一愣,“这首歌应该是我的祖先在祈祷仪式上唱的啊!是祈求神明指点迷途的人找到道路的。”
“指点迷途是没错!可那是指点流离于世间的亡魂升天用的送魂歌!”马丁博士几乎在大吼,“你们部落怎么搞的,这种东西都能教错!?”
“啊?!”顽石大惊,“我……我真的没恶意!我只是小时候在月色下听祖父围着篝火边跳边唱就学会了,我从不知道这是送魂歌!”
马丁博士道:“歌词是晦涩了些没错,那是为了不惹恼亡魂,要知道,那些家伙是不愿听到自己已死之类的话的,必须婉转地送走他们……好了好了,等回去我好好教教你,你们的传统还得靠自己掌握啊!”正说着,众人耳机中同时响起两声凄厉的惨叫,无论再怎么焦急地呼唤唐姓学长和与他一道的西班牙裔队员,两人都没有了回音。马丁博士脸色铁青,在原地沉默了一阵,才说道:“眼下如果我们返回去找他们也无济于事,如果真有什么危险,我们也不一定有运气逃脱,所以……我建议还是继续向前走,起码看看究竟是什么怪东西在捣鬼!”他说到最后几个字时,语气已经变得狠狠地,也不再确信那一定是宝物,而是用上了“怪东西”这样的称谓。其他人也都同意,毕竟在这种诡异的情况下返回去找失去联络的同伴明显地不太明智,狠心丢下他们也是无奈的选择。
循着幽幽光亮,五个人紧紧排成一列,小心翼翼地又向前摸索了一阵,在经过了一段带有阶梯的下坡隧道后,来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广阔大厅里,那发光物体就悬在大厅中央,一动不动。不过由于周围环境极度幽暗,还看不出它到底是什么东西。
“终于逮到你了!”几人略微松了一口气,一齐把随身携带的灯朝那物体照去。灯光从大厅地面扫过,竟然是一片惨白,细看之下,竟然层层叠叠,不知道伏着多少支离破碎的骸骨!
“天啊!!!”凌梅感觉心脏差点没从嘴里蹦出来。可没等她惊魂落定,地上的白骨碎渣却由于受到搅动,纷纷漂浮起来,像白色的薄雾一样弥漫开来。凌梅只看到原本停留在大厅中央的那个蓝色光点以惊人的速度移动着,转眼就来到走在最前面开路的米海尔侧面,这根本超出了人的反应范围,就算是旁观者,也只能眼睁睁看着,来不及采取任何措施回避,更不要说慌张的当事人了。为了获得较大视野而采用了近一半面积耐压特种玻璃的潜水头盔在瞬间崩碎,红色的鲜血像弹入水中的墨滴一样扩散成一团烟云。凌梅的耳机中只传来半声惨叫,接着就是漏水的“咕噜噜”声,没几秒,连这声音也消失了,通讯设备被水泡失灵了。
同遇难的米海尔最为要好的乔治亚失去了理智,大叫着朝那光点射出鱼叉,但那不明物体的速度实在太快,一晃就躲过鱼叉,然后向乔治亚冲去。凌梅这些稍微看清了那物体的形状,原来它竟然是一条海蛇似的东西,有着长而粗的身体,看那发光的地方,应该是它的眼睛或是额头的什么器官。凌梅开始比对记忆中的海洋生物,印象中似乎找不到能和眼前的怪物对上号的生物,因为既然能够凭借速度追上任何生物,就不该再需要发光引诱猎物才对。
乔治亚扔掉枪,拔出匕首。有了米海尔的前车之鉴,他格外注意怪物发光的头部,横匕首于自己的头盔前,把另一只手也撑开,以便抵挡突然撞击;但那怪物竟然有判断能力似的,从他身边绕过。他刚要庆幸,马丁博士已经大叫起来:“小心卷你!”没等说完,怪物已经兜转回来,在他身体上绕了三匝。凌梅以前也见过蛇缠敌人,那都是缓慢地扼死对方,而这怪物看似轻描淡写地在乔治亚身上摩擦而过,乔治亚的身体就如同破布娃娃一样软绵绵地瘫了下来,看来浑身骨骼已经全碎了。
凌梅慌乱地去摸匕首和枪,但那怪物已经来到了她面前。被头盔顶端的灯一照,凌梅终于在极近距离下看清了怪物头的面貌——原来那根本不是什么海蛇,甚至连海洋生物都不是,而是一颗皮肤黝黑的人头!他光秃秃的头顶没有一根头发,嘴唇厚而凸出,一只眼睛瞎了,只留下一个溃烂发白的伤口,另一只眼睛则在发出蓝光。至于拖在后面的长而粗的“蛇身”,就是他的脖子!
凌梅本来还想在临死前搏斗一番,可看到如此骇人的景象,一下丧失了斗志,只觉得手脚发软,身体完全不听使唤了。“小心!”顽石奋不顾身地冲来一拉,才将她从死亡线上抢下,但他自己,却被人头一口咬中肩头。
“别管我,你们快走!”那个有着印第安血统的勇士死死按住人头,用自己的身体将它带向大厅深处。
“不!!!”凌梅想伸手去拉他,就像他刚才做的那样,却被马丁博士拽住,向来的方向脱去。
愧疚、自责、恐惧、悲伤……凌梅已经忘了当时到底是什么感受,只记得完全处于崩溃状态,一路都在哭喊中走过。或许是顽石和那怪物在搏斗中撞倒了什么支撑物,迷宫似的建筑开始摇摇欲坠,一些通路陆续坍塌,两人只能哪条路能走走哪条、走到哪里算哪里。当他们走到一条死路时,身后的路也被塌下来的碎石堵死,一时进退无门。而且更糟糕的是,氧气眼看就要耗尽,二人就算不被砸死,也难以逃出升天。
“梅,我……我……”马丁博士紧紧攥着凌梅的手,嗫嚅着。在这生死关头,他已经决定舍弃一切包袱,大胆说出心里话。凌梅用期待的眼神望着他,或许临死前还能品味一段真情,也算是一种浪漫吧?
可马丁博士的话还没说出来,门口的碎石就又一次崩塌了,两人转头一看,脸色顿时煞白。那长脖子怪物还活着!而且找到了他们!
氧气也在这最危急的时刻耗尽,凌梅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究竟是窒息而死还是被怪物害死已经不重要了,或许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听到马丁博士的告白吧?
在她的眼皮合上前的一刹那,她看到马丁博士的嘴唇在动,可说些什么却再也无法听到了……
*****
“当我再度醒来的时候,过了好一阵才把昏迷前的遭遇回忆起来。一开始,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死了,想看看到底是阎王坐殿还是西方人所说的天国。可是,我失望了,一切都那么平凡,平凡得就像一个小岛。没错,不是像,那就是一个小岛。”凌梅讲了好长一段故事,停下来喝了口茶。
兰德尔忍不住问道:“不是要说铜瓶的故事吗?怎么没什么关系啊?”
凌梅微微一笑,似乎恢复成了那个充满冒险精神的女孩:“别急,还没讲完呢!就不能让我喘口气吗?讲故事也很累人的喔!”
兰德尔正听得饶有兴致,便不再打扰,耐心等待故事继续。
“时间已经是半夜,明月高悬在空中,或许是死里逃生的缘故吧,我头一次觉得它如此亲切。我发现自己躺在一片海滩上,头盔已经被摘了下来放在一边,身下垫了一件绣着红色升腾火焰的黑色风衣。我四处寻找是谁救了我,终于看到远处的山崖上立着一个孤寂的身影。我抱起大衣,赤脚踏着丝绸般细腻的洁白细纱走向那山崖,想看看恩人的样子,当面感谢他——当时我想的就是那样单纯,直到我见到了那伟岸的身材,还有那张棱角分明的冷峻脸庞时,我才改变了初衷。火红的头发,就代表着他火一样热的心啊!”
“那是……爸爸吗?”凌天颤声问道。
“是啊,那个火一样的男子啊!”凌梅的脸上浮现出温馨幸福的笑容,“我从没见过如此完美的美男子,甚至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凌天从没听妈妈提起过这些事,连忙竖起耳朵一字不漏地仔细倾听。
“我想谢谢他,一开口却有点语无伦次了,没说几句脸就涨得通红。他走过来,轻轻托起我的下巴,说道:‘什么都不用说,也不必谢我,只要你答应嫁给我。虽然见面还没多久,我已经喜欢上你了。”我还从来没面对过如此大胆而直白的求爱,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心扑通扑通跳得厉害,我连忙捂紧胸口,生怕它从嗓子眼里蹦出来。‘怎么,不愿意吗?’他问。我连忙摇头,虽然也是第一次见他,但我有种明确的直觉,他是值得我托付一生的可靠之人。他笑了,像孩子一样开心,然后他接过我手中的大衣,将它披在我身上,温柔地说:‘这里晚上有风,小心着凉。’我想问他是谁,想问他是怎么救出我的,却没有问,因为我知道,如果想说的话,他会告诉我的,而且,在他身边是最安全的,一切都不用担心。”说出这话时,凌梅有些哽咽了,眼角闪烁起晶莹的泪花。“那时我并没有发现,裹在身上的大衣上所绣的升腾烈焰,已经悄然换成了一朵梅花。一朵独自绽放的火红梅花。”
“该怎么和妈妈交待呢?”虽然事先已经由爱娜编排好对策,并和兰德尔一起演练过几次,按说台词也该背得纯熟了,但一站在家门口,凌天还是有些畏惧。在妈妈面前撒谎,这还是头一次;不过,总不能跟她实话实说吧?那后果说不定会更糟……
一旁的兰德尔看出了他的畏难情绪,连忙为他打气:“不用怕,有我在呢!不管你怎么说,我都会帮你圆谎的。”
“好……好吧。”凌天勉强答应,不过心里不免还有些忐忑。没想到,他刚把手掏出电子钥匙,还没去开门,门就打开了。
“小天!”头发有些杂乱、脸色也有些憔悴的妈妈先是一愕,等看清楚是凌天没错后,马上将他紧紧搂在怀里,勒得凌天差点喘不上气来。“你去哪里了?怎么也不告诉妈妈一声?你知道妈妈有多担心吗?你这孩子……不过,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看到这场面,兰德尔有些尴尬,本以为凌天的妈妈是过于严厉才不让他随便出去,没想到她竟然是如此爱着凌天,虽然这爱的方式并不太适合男孩子。俗话总说“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大致就是这样。“要是我妈妈也这样,我可受不了……不过,我也没有这样的妈妈……”无奈地笑了笑,兰德尔上前一步,问候道:“阿……阿姨,您好……”
凌天的妈妈一抬头,将目光从凌天脸上移开,这才发现外面还站着一个陌生的男孩子。她刚要说什么,却浑身一震,瞪着兰德尔的脸发起愣来。
“阿姨,我是凌天的同学,不好意思,昨天……昨天凌天帮我辅导功课,后来一晚就在我家住下了,我也忘了让他告诉您,让您担心了,真是对不起!”本来编得挺顺的瞎话,不知怎的,连兰德尔也说得不顺,因为凌天的妈妈一直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脸,盯得他心里直发毛。“莫非我说错什么了?还是表情不自然?”兰德尔心里嘀咕,可观察了一阵,凌天的妈妈似乎不是从他的话里找出了什么破绽,而只是在凝视他的脸。兰德尔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也没发觉什么异样,只好问道:“阿姨,你怎么了?”可一连叫了几声,凌天的妈妈都没反应,直到兰德尔加大声音,她才回过味来,胡乱摆着手道:“啊!没什么……没什么……”
“真的没什么吗?”兰德尔不禁怀疑,因为看她的反应,绝对不像没事的样子。
“哦……你是凌天的同学,对吧?嗯……谢谢你送他回来……嗯……进来、进来坐坐吧!”凌天的妈妈格外热情地将兰德尔向屋里请,而且从她的眼中,还能看到期许的目光。这突如其来的热情有点让兰德尔感到意外,不过他还是觉得凌天的妈妈表现得有些异常,似乎一幅言不由衷、欲言又止的样子。“好奇怪啊……这是为什么呢?”带着这份疑惑,他走进了凌天的家。
这是一个看上去普普通通的家,既没有富贵人家那种充满铜臭的奢华,倒也不至于如何寒酸。家具的样式并不如何讲究,用起来却很舒适,一些精巧的装饰也为家里增添了靓丽的色彩,看得出在布置上花了一番心思。这还只是初步印象,等兰德尔仔细打量那些陈设时,眼前不禁一亮——家中的主人似乎对古物有着特殊的爱好,许多看上去有些年头、并不光彩照人的旧东西怪不得风格超凡脱俗,原来竟是许多大博物馆中都梦寐以求却没有机会获得的稀世珍品!在只认识金银珠宝的庸人眼里它们或许一钱不值,但在行家那里,它们才是超越了材质本身,真正凝聚了人类智慧与创造力的宝物,无论历史价值还是艺术价值都不可估量。
杨玉环盛荔枝用的瓷盘、赵飞燕所用的精巧碧玉饭碗、耶稣基督在最后的晚餐上所使用的牙签、哥伦布写航海日记用的鹅毛笔……兰德尔越看越啧啧称奇。最后,他将目光停留在一个生着些许绿锈的胆形黄铜瓶上,屏住呼吸,端起来仔细把玩一番,不禁叫出声来:“这是!这是!!!”
“你也认得它?”凌天的妈妈问。
兰德尔转头看了一眼,她似乎并不怎么惊讶,反而带着又要笑又要哭的复杂神情。兰德尔想不明白这神情究竟代表什么,于是就先说了:“如果我没看走眼的话,这应该是《一千零一夜》中大卫的儿子、苏里曼本达伍德用来封印魔鬼的那个瓶子!当年渔夫再次放出魔鬼后,瓶子就被踢入了大海,如果能找到带有苏里曼印章的盖子,这将是一件非常牢固的封魔器。”
“果然……你也认得这件铜瓶……”凌天的妈妈欣慰地笑了,继而又有泪水淌落下来。
兰德尔一怔,就连凌天也不知道妈妈想起了什么伤心事,关切地问:“妈妈,妈妈,你怎么了?”
“没什么……我只是、只是想起了过去的一些事……”凌天的妈妈用手背拭去眼角的泪水,对兰德尔说:“小兄弟,来,这边坐,我把一切慢慢告诉你……”不知不觉,她连对兰德尔的称呼也变了。
茫然不解的兰德尔和凌天都坐下,凌天的妈妈则转身去厨房沏了两杯热可可和一杯清茶,用盘子端来放在沙发前面的茶几上,然后才坐下。“看了这个,你应该就能猜出为什么我见到你时很吃惊了。”凌天的妈妈伸手从项下解下一条银色的项链,在红宝石坠子上轻轻一按,坠子自动打开。原来它不是一整块宝石,而是一个做工极为精巧的匣子,里面藏着极微小的机械装置,在空中投射出立体画面。那是四个人的合影,前排是两个十五六岁年纪的少男少女。站在左边的少年身着白色的礼服,里面的衬衫则是黑色,他有着纯净蔚蓝色的双眸和一头扎眼的苍白头发,脸上的神情有些冷漠,没有正视画面正前方,而是把头歪向侧面,似乎若有所思。他右边的少女黑发黑眸,身着圣洁的白羽制成的长裙,亲热地搂着他的左臂,将半个身子都倚靠在他身上,笑得天真烂漫。后排是两个年轻人,一个是典型的亚洲人,眉宇间透着自信,肩头站着一只孤傲的金鹰;另一个则有着耀眼的红发,而且头发冲冠一样高高竖起,像个鸡冠似的,额头束着一条蓝色丝带。他们的服饰样式有些复古,类似古代武士,但细部所用装饰显然都是超现代的产物,即便是宇航员所穿的太空服也相形见绌。
凌天瞪大眼睛,看看立体图像,又看看兰德尔,指着画面中的白头发少年道:“跟你好像啊!”兰德尔点点头,苦笑一下。不用旁人说,他自己知道得更清楚,这是几万年前冥府几位最著名英雄的合影,那个白发少年就是如今沉睡在他体内的另一个意识——雷,而雷身边的少女就是爱切斯,后排肩膀上站着金鹰的就是兰德尔的父亲神龙枪战王,旁边的红发男子不用说一定是圣火枪战王。经过几万年,即便是存在最久远的神界,也已经物是人非。跟雷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兰德尔性格完全相反,变得很天真快乐;而重生的爱切斯则不再抱有天真的幻想,变成了那个总让兰德尔说“搞不懂女人的心思”的老姐叶颖。想到这里,兰德尔不禁又是一阵苦笑,按理说,神应该摆脱了命运的羁绊,能够自己把握自己的未来才对,可说不定却陷得更深。
“那是你,或者说,曾经是你,对吧?”凌天的妈妈端起杯子啜了一口清茶,轻声说道。
“嗯。”兰德尔终于明白了,他一直以为凌天的妈妈并不知道自己丈夫的真实身份,以为他只是普通人,可看样子,她不仅知道,还知道得很清楚。不过这就怪了,既然她什么都知道,为什么还总要担心凌天的安全呢?
凌天的妈妈微微一笑,开口道:“十六年了,我也快从一个热衷冒险的考古学家变成职业家庭主妇了,还是头一次有机会向别人敞开心扉呢……”
“咦?!”凌天特别惊讶,他从来都没想象到,自己的妈妈以前居然是考古学家,还热衷冒险。这对于一个整天唠叨着“安全第一”的家庭主妇来说简直匪夷所思!
“从哪里说起好呢?就从这个瓶子说吧!那是我第一次遇到那个火一样的男人,那时我还不知道他会成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
*****
那已经是距今足足四百二十七年前的事了。那时候,她既不是凌天的妈妈,也不是自由撰稿人梅玲,而是个叫凌梅的清纯女孩。
那年,年仅4岁的玲梅已经成了超考古系的博士研究生,虽然父亲是超考古界赫赫有名的凌新杰博士,但凌梅一心想凭借自己的发现和研究成果闯出一番名声来,因此拒绝了父亲的邀请,执意和自己的导师——马丁莫内斯蒂埃博士一起在波斯湾寻找跟《一千零一夜》相关的遗迹。
“所谓‘超考古’,就是追寻人类历史中失落的超现代文明的学科。我们不用去管神话中说了什么,不用去管外星人留下了什么足迹,先要追根溯源,复原出人类祖先文明的辉煌。我相信,人类历史上,曾经经历过更繁荣兴盛的时代,却出于某种原因而失落于历史长河之中。以我们今天所用的很多物品来说,在古人眼中都是神奇的魔法,按此推论,古人所说的魔法,或许就是使用起来更便捷的科技。想想吧,很多科技不用费力研究,只要仔细寻找,就能从某个角落中发掘出来,这难道不令人兴奋、不令人期待么?我们相信,超考古的成就将会极大地促动现有科技水平的发展,或许还能将人类跳跃式地引领到难以想象的阶段!”这是凌梅至今还不能忘记的话语,也是她进入大学校园后第一次真正感兴趣的讲座的内容。正是这次讲座,影响了她的选择,也改变了她的命运,本来她可是没兴趣跟一年都见不到几次,总是风尘仆仆、“土人”一样的父亲从事相同职业的。“不就是挖来挖去、偷坟掘墓吗?”每当回忆起中学时代的自己竟然对考古下了这样的定义时,凌梅都会为当初的无知而感到惭愧。
那天,坐在摇曳不定的船上,遥望着充满异国情调的海滩、装饰着新月的圆顶波斯风建筑,凌梅耐心地观看马丁博士操作仪器,用潜水机器人对海面下的古城遗迹进行勘查。根据古籍中支离破碎的记载和从民间传说中搜集到的线索推测,《一千零一夜》中提到的曾经被邪恶魔法诅咒的黑岛国应该沉入了海底,而潜水机器人下水不久,竟然真的找到了城市遗址,虽然是不是黑岛国还有待进一步考察,不过考古队员的心情已经大为振奋。
“博士,你知道吗,我当初可是受了你的蛊惑才决定投身超考古事业的喔!”凌梅一边回忆马丁博士在那次讲座中慷慨陈辞的样子,一边用半开玩笑的语气对马丁说。
“哦,是吗?”马丁博士将视线从遥控器屏幕上移开,抬起头,望着这位楚楚动人的女弟子。事实上,虽然是师徒关系,但他们之间的年龄差距只有六岁,一场因崇拜而生的师生恋正处于积极的萌芽期。
“是呀!”凌梅的脸颊变得绯红。她希望年轻的导师能说些喜欢她的话,哪怕只是一句。
但马丁博士却也在等待对方主动示爱,他流露出饶有兴趣的神情,试图鼓励凌梅继续说下去。
“我是说……”凌梅一边观察马丁的反应,一边慌乱地寻找别的话题,支支吾吾了半天,其实连自己也不知道到底说了些什么。最后好容易,她才说出一句“这次……应该能有重大收获吧”,如释重负地送了口气。
听到这样的话,马丁显然有些失落,但他微笑着,掩饰着心中的失望:“是啊,你看,从这遗址的规模就能推测,当年的城市一定相当繁盛。运气好的话,我们说不定还能看到故事中黑奴用来养伤的圆顶哀悼室呢!”
“该不会还能找到盛着老鼠骨头的铜盆和装剩汤的罐子吧?”
两人都哈哈大笑,心里却不约而同地失望着。其实,这两个所谓的“失望”本是一个彼此相爱的两半,只不过由于谁都觉得这“爱”字难以启齿,二人便与这爱失之交臂。
彼此倾诉爱意是那么困难么?我不知道。反正,心灵封闭而造成的无形障壁,阻住了暗恋对象之间本可以很幸福的爱。
幸福与不幸的差别,往往就在一线之间。“祸兮福之所依,福兮祸之所伏”,这是闪耀着古人智慧光芒的名句。福祸转变无常,也许,昨天还刻骨铭心的相恋,今天就演变成无法忘却的憎恨。
也许,因爱生恨,才是最可悲的。
由于保存完整的城市遗址太过诱人,马丁博士等不及机器人的探索,决定亲自潜入水下到那里探索。虽然知道存在一定危险,凌梅还是自告奋勇一同前往,她觉得神秘的水下有什么东西在吸引自己。换好潜水服,检查好氧气容量,加上马丁博士和凌梅,一共七个人一同下到海里。
由于事先预计到会有水下考古内容,凌梅特地接受了专业的潜水训练,因此来到幽暗的水下后并不紧张。不过与从屏幕上看截然不同,真实的城市遗迹在身边一下变得十分高大,相当具有震撼力。经过蹲守在陵寝地宫中进行了长达一个月研究的洗礼,凌梅已经对缺乏光线的封闭环境具有了相当程度的适应能力,但高大的石柱、深邃的宫殿,加上深水的压力,还是给人以无形的压力,让人总有一种错觉,仿佛周围有什么东西在黑暗中注视着你。幸好这座伊斯兰风格的城市中没有什么雕塑,否则在这光线不足的环境下猛地看到真人一样大小的残破雕塑才更瘆人。
几个人紧密组成队伍,像鱼儿一样在水中游动着,还根据任务分配的不同,用水下专用的纸笔、照相机、摄像机记录下沿途所见的一切。突然,一位姓唐的学长大叫起来:“有东西在发光!”起初别人还不信,可停下来顺着他指的方向一看,才发现确实有什么东西在一座已经倒塌了一半的方形圆顶建筑中发出蓝光。不过那光不是持续发出的,而是一会亮起来,一会又黯淡下去。“该不会是海里的怪鱼吧?我听说有的鱼会用发光的器官作为诱饵来引猎物上钩,然后突然张嘴吃掉。”“怪鱼还好,要是碰上海里不知名的怪物,死了都不知道找谁报仇。”众人七嘴八舌地议论开来,到最后,把宿舍秉烛夜谈讲述的怪谈纷纷抖落出来,说得凌梅身上一阵阵发冷,不由自主去摸腰间携带的“武器”——一柄锋利的匕首和可以发射小型鱼叉的枪,那可不是为了对付海底的怪物准备的,也不知道能顶多少用。
“你们说够了没有?什么怪物、怪物的?还贞子、花子呢!”还是领队的马丁博士有威严,一开口就把其他人都镇住了。“我们一起过去看看,说不定那就是我们要寻找的重大发现呢!”他一招呼,领头向藏有发光物的建筑游去。凌梅紧张的心情稍微缓解,这时听到了马丁博士通过私人频道说的话:“别怕,他们就是想吓唬你呢!一个女孩子跟男人一样进行超考古,他们都不服。放心,有我在,他们不敢欺负你,待会谁要是犯坏装神弄鬼吓唬你,我让他们拿不到学位!”听了这话,凌梅心里升腾起一阵暖意,不过暖意很快又被一阵突如其来的寒流驱走。
“不会塌吧?”望着已经坍了一半的屋顶,一位有着美洲印第安人血统的学长不无担心地说。凌梅已经不记得他那绕嘴的姓名,只记得他是一个高大帅气的小伙子,皮肤总焕发着健康的古铜光泽,印第安名字翻译过来就是“顽石”的意思,这也成了他后来在学校里的绰号。
马上有人拿他的绰号开起玩笑:“你不是顽石吗?还怕砸着?哈哈……”
那个纯朴的小伙子腼腆地笑了笑,虽然看不到他的脸,凌梅还是能想象出他那时讪讪的样子。就这样,几个人大致排成一列,鱼贯而入。
建筑里的空间比想象中复杂,并不是就一个大厅、发光物就放在大厅正中央那么简单,发出诡异光芒的东西还隐藏在黑暗的回廊深处。那时候,凌梅有种不祥的预感,觉得这似乎是某种圈套,在引诱人走向未知的黑暗,但已然进来了,就不能轻言放弃、空手而归,几个人继续向深处走。没走多远,就有人发觉迷失了方向。按理说,那建筑看上去也没多大,里面的结构并不会太复杂,可用柱子和墙分隔成一个个小区域后,就变得如同迷宫一般,不管怎么走,甚至转个九十度的大弯,那发光的东西还总是在前方,可见而不可及。
“该不会是迷惑人的假象或者扭曲空间吧?”队伍中开始有人打起退堂鼓,凌梅不禁联想到克里特岛的迷宫和居住在里面的人身牛头怪米诺陶洛斯,该不会这里也居住着什么怪物吧?最先发现发光物的唐姓学长就主张留一部分人往回走,免得最后全都陷在里面。马丁博士是执意要探索到真相的,便同意他带一个人先往出走,还征求凌梅的意见,问她愿不愿意先出去。凌梅想了想,决定留下见证发现的时刻,于是唐姓学长就和一个西班牙裔队员一起沿着一路留下的记号折回了。
剩下五个人怀着不安的心情继续前行,没过多久,突然听到对讲机中传来唐姓学长大叫:“见鬼了!记号有问题,怎么走也出不去!”
众人心里都是“咯噔”一下,不知道是他故意恶作剧吓唬大家还是一着急看错了记号。马丁博士安慰道:“别着急,慢慢找,你们平时不是总玩rpg游戏吗?就当在游戏里迷宫,大不了从现在开始,把不通的路做上别的记号,我心里也数着呢,我们并没走出太远,就算没记号,按走迷宫的方法也能出去的。”
唐姓学长唯唯诺诺地答应了,其他人暂时松了口气,继续前进。不过从此刻起,气氛开始变得沉闷起来,谁都不愿多说话,后来还是“顽石”为了缓和气氛,主动要求唱首祖上口头传下来的印第安歌曲。他的嗓音十分嘹亮,平时唱歌有种粗犷风格,别人都说富有野性气息,可今天,他唱得居然是一首曲调很怪的歌曲,凌梅虽然听不懂歌词,但还是能从中品味到哀婉伤感的感情,如果只凭曲调猜测,似乎能想象到青年男女恋爱不成、最后殉情自杀的画面。这时,马丁博士突然大声抗议:“顽石,你还嫌不够乱么?!怎么净唱这种不吉利的歌?”
“不吉利吗?”顽石一愣,“这首歌应该是我的祖先在祈祷仪式上唱的啊!是祈求神明指点迷途的人找到道路的。”
“指点迷途是没错!可那是指点流离于世间的亡魂升天用的送魂歌!”马丁博士几乎在大吼,“你们部落怎么搞的,这种东西都能教错!?”
“啊?!”顽石大惊,“我……我真的没恶意!我只是小时候在月色下听祖父围着篝火边跳边唱就学会了,我从不知道这是送魂歌!”
马丁博士道:“歌词是晦涩了些没错,那是为了不惹恼亡魂,要知道,那些家伙是不愿听到自己已死之类的话的,必须婉转地送走他们……好了好了,等回去我好好教教你,你们的传统还得靠自己掌握啊!”正说着,众人耳机中同时响起两声凄厉的惨叫,无论再怎么焦急地呼唤唐姓学长和与他一道的西班牙裔队员,两人都没有了回音。马丁博士脸色铁青,在原地沉默了一阵,才说道:“眼下如果我们返回去找他们也无济于事,如果真有什么危险,我们也不一定有运气逃脱,所以……我建议还是继续向前走,起码看看究竟是什么怪东西在捣鬼!”他说到最后几个字时,语气已经变得狠狠地,也不再确信那一定是宝物,而是用上了“怪东西”这样的称谓。其他人也都同意,毕竟在这种诡异的情况下返回去找失去联络的同伴明显地不太明智,狠心丢下他们也是无奈的选择。
循着幽幽光亮,五个人紧紧排成一列,小心翼翼地又向前摸索了一阵,在经过了一段带有阶梯的下坡隧道后,来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广阔大厅里,那发光物体就悬在大厅中央,一动不动。不过由于周围环境极度幽暗,还看不出它到底是什么东西。
“终于逮到你了!”几人略微松了一口气,一齐把随身携带的灯朝那物体照去。灯光从大厅地面扫过,竟然是一片惨白,细看之下,竟然层层叠叠,不知道伏着多少支离破碎的骸骨!
“天啊!!!”凌梅感觉心脏差点没从嘴里蹦出来。可没等她惊魂落定,地上的白骨碎渣却由于受到搅动,纷纷漂浮起来,像白色的薄雾一样弥漫开来。凌梅只看到原本停留在大厅中央的那个蓝色光点以惊人的速度移动着,转眼就来到走在最前面开路的米海尔侧面,这根本超出了人的反应范围,就算是旁观者,也只能眼睁睁看着,来不及采取任何措施回避,更不要说慌张的当事人了。为了获得较大视野而采用了近一半面积耐压特种玻璃的潜水头盔在瞬间崩碎,红色的鲜血像弹入水中的墨滴一样扩散成一团烟云。凌梅的耳机中只传来半声惨叫,接着就是漏水的“咕噜噜”声,没几秒,连这声音也消失了,通讯设备被水泡失灵了。
同遇难的米海尔最为要好的乔治亚失去了理智,大叫着朝那光点射出鱼叉,但那不明物体的速度实在太快,一晃就躲过鱼叉,然后向乔治亚冲去。凌梅这些稍微看清了那物体的形状,原来它竟然是一条海蛇似的东西,有着长而粗的身体,看那发光的地方,应该是它的眼睛或是额头的什么器官。凌梅开始比对记忆中的海洋生物,印象中似乎找不到能和眼前的怪物对上号的生物,因为既然能够凭借速度追上任何生物,就不该再需要发光引诱猎物才对。
乔治亚扔掉枪,拔出匕首。有了米海尔的前车之鉴,他格外注意怪物发光的头部,横匕首于自己的头盔前,把另一只手也撑开,以便抵挡突然撞击;但那怪物竟然有判断能力似的,从他身边绕过。他刚要庆幸,马丁博士已经大叫起来:“小心卷你!”没等说完,怪物已经兜转回来,在他身体上绕了三匝。凌梅以前也见过蛇缠敌人,那都是缓慢地扼死对方,而这怪物看似轻描淡写地在乔治亚身上摩擦而过,乔治亚的身体就如同破布娃娃一样软绵绵地瘫了下来,看来浑身骨骼已经全碎了。
凌梅慌乱地去摸匕首和枪,但那怪物已经来到了她面前。被头盔顶端的灯一照,凌梅终于在极近距离下看清了怪物头的面貌——原来那根本不是什么海蛇,甚至连海洋生物都不是,而是一颗皮肤黝黑的人头!他光秃秃的头顶没有一根头发,嘴唇厚而凸出,一只眼睛瞎了,只留下一个溃烂发白的伤口,另一只眼睛则在发出蓝光。至于拖在后面的长而粗的“蛇身”,就是他的脖子!
凌梅本来还想在临死前搏斗一番,可看到如此骇人的景象,一下丧失了斗志,只觉得手脚发软,身体完全不听使唤了。“小心!”顽石奋不顾身地冲来一拉,才将她从死亡线上抢下,但他自己,却被人头一口咬中肩头。
“别管我,你们快走!”那个有着印第安血统的勇士死死按住人头,用自己的身体将它带向大厅深处。
“不!!!”凌梅想伸手去拉他,就像他刚才做的那样,却被马丁博士拽住,向来的方向脱去。
愧疚、自责、恐惧、悲伤……凌梅已经忘了当时到底是什么感受,只记得完全处于崩溃状态,一路都在哭喊中走过。或许是顽石和那怪物在搏斗中撞倒了什么支撑物,迷宫似的建筑开始摇摇欲坠,一些通路陆续坍塌,两人只能哪条路能走走哪条、走到哪里算哪里。当他们走到一条死路时,身后的路也被塌下来的碎石堵死,一时进退无门。而且更糟糕的是,氧气眼看就要耗尽,二人就算不被砸死,也难以逃出升天。
“梅,我……我……”马丁博士紧紧攥着凌梅的手,嗫嚅着。在这生死关头,他已经决定舍弃一切包袱,大胆说出心里话。凌梅用期待的眼神望着他,或许临死前还能品味一段真情,也算是一种浪漫吧?
可马丁博士的话还没说出来,门口的碎石就又一次崩塌了,两人转头一看,脸色顿时煞白。那长脖子怪物还活着!而且找到了他们!
氧气也在这最危急的时刻耗尽,凌梅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究竟是窒息而死还是被怪物害死已经不重要了,或许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听到马丁博士的告白吧?
在她的眼皮合上前的一刹那,她看到马丁博士的嘴唇在动,可说些什么却再也无法听到了……
*****
“当我再度醒来的时候,过了好一阵才把昏迷前的遭遇回忆起来。一开始,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死了,想看看到底是阎王坐殿还是西方人所说的天国。可是,我失望了,一切都那么平凡,平凡得就像一个小岛。没错,不是像,那就是一个小岛。”凌梅讲了好长一段故事,停下来喝了口茶。
兰德尔忍不住问道:“不是要说铜瓶的故事吗?怎么没什么关系啊?”
凌梅微微一笑,似乎恢复成了那个充满冒险精神的女孩:“别急,还没讲完呢!就不能让我喘口气吗?讲故事也很累人的喔!”
兰德尔正听得饶有兴致,便不再打扰,耐心等待故事继续。
“时间已经是半夜,明月高悬在空中,或许是死里逃生的缘故吧,我头一次觉得它如此亲切。我发现自己躺在一片海滩上,头盔已经被摘了下来放在一边,身下垫了一件绣着红色升腾火焰的黑色风衣。我四处寻找是谁救了我,终于看到远处的山崖上立着一个孤寂的身影。我抱起大衣,赤脚踏着丝绸般细腻的洁白细纱走向那山崖,想看看恩人的样子,当面感谢他——当时我想的就是那样单纯,直到我见到了那伟岸的身材,还有那张棱角分明的冷峻脸庞时,我才改变了初衷。火红的头发,就代表着他火一样热的心啊!”
“那是……爸爸吗?”凌天颤声问道。
“是啊,那个火一样的男子啊!”凌梅的脸上浮现出温馨幸福的笑容,“我从没见过如此完美的美男子,甚至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凌天从没听妈妈提起过这些事,连忙竖起耳朵一字不漏地仔细倾听。
“我想谢谢他,一开口却有点语无伦次了,没说几句脸就涨得通红。他走过来,轻轻托起我的下巴,说道:‘什么都不用说,也不必谢我,只要你答应嫁给我。虽然见面还没多久,我已经喜欢上你了。”我还从来没面对过如此大胆而直白的求爱,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心扑通扑通跳得厉害,我连忙捂紧胸口,生怕它从嗓子眼里蹦出来。‘怎么,不愿意吗?’他问。我连忙摇头,虽然也是第一次见他,但我有种明确的直觉,他是值得我托付一生的可靠之人。他笑了,像孩子一样开心,然后他接过我手中的大衣,将它披在我身上,温柔地说:‘这里晚上有风,小心着凉。’我想问他是谁,想问他是怎么救出我的,却没有问,因为我知道,如果想说的话,他会告诉我的,而且,在他身边是最安全的,一切都不用担心。”说出这话时,凌梅有些哽咽了,眼角闪烁起晶莹的泪花。“那时我并没有发现,裹在身上的大衣上所绣的升腾烈焰,已经悄然换成了一朵梅花。一朵独自绽放的火红梅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