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第 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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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氏送走了张妈妈,整个人也是蔫蔫的,可是回身对着女儿时,却是强颜欢笑,只振作精神,去了厨下洗鱼烧汤。
拜那把佩刀所赐,这几日无论是胡氏母女,还是褚慎那对父子,吃食上倒是略有宽松。褚慎有刀伤,需要进补将养。
胡氏便买了一条大鱼,切成三段,分开来炖汤、红烧。最后一段用盐腌制了,留着过几日跟黄豆蒸煮着吃。
她自小就被爹娘卖到了戏班子里,举手投足间自是带着股子作派,就算择菜切葱,也是兰花翘指,慢条斯理的。
因为在自家的院子里,胡氏倒是不必刻意做出邋遢的模样,那脸儿也洗净了,乌黑的长发用素巾包裹着,几绺青丝垂在颊边,衬得鹅蛋脸儿越发明净。
褚慎虽然是中原人士,可久在漠北,看习惯了人高马大的漠北女子,许久未曾感受到这等纤柳一般的妇人了。一不留神,看得便久了些。
待得胡氏准备抱柴草烧炉膛时,他才连忙走过去道:“这些粗活,由得我做吧!”
胡氏也忙道:“褚爷您的伤还未好,怎么能劳烦您呢?”可是褚慎二话不说,抱起柴草去炉灶处生火去了。
随风见了,立刻起身帮他的义父生火。只不过在起身时,他故意甩手,将手上的米浆子甩得笑娘满头都是。
那个熊孩子洗净了后,倒是浓眉大眼,脸儿圆圆的,下巴微微带尖儿。若是放到现代,完全可以童模出道,撑起淘宝店的一片天空。
可惜美好的颜值,并没有匹配可爱的天真性情。
身为男主的第一要务,便是恩怨分明。
恩的是那位面慈心善的胡氏婶婶;怨的是这个当初扯得他胳膊脱臼的泼辣丫头片子。
总之刚满七岁的随风就是看莫笑娘不顺眼。
笑娘默默抹了一下脸上的浆子,想去拎提那熊孩子的面皮,可想了下褚随风日后拿刀捅她。剁尸切块的威风,什么也没有说,继续低头浆洗。
现在再想想,她竟然找了个像褚随风这般跟自己相差了差不多六岁的丈夫,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相差六年啊,不光是生理,更是心理!
幼稚没有长开的男人懂得什么叫责任和担当?现在看着那个偷回头冲着她阴阳怪气笑的屁孩子,笑娘就唏嘘自己当初被年轻的男子色迷心窍的糊涂。
已经成为莫笑娘的她暗暗提醒自己,重活一次不易,如果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她能顺利避开男主的锋芒,安全活到婚配的年龄,那么她一定要选择个年长稳重的男人。
至于鲜活的小鲜肉弟弟,她是敬谢不敏!
不一会,小院子里边传来了阵阵的鱼香饭味。胡氏将饭菜端到屋堂的桌子上后,然后招呼着褚慎和两个孩子用饭。
吃饭的时候,褚慎夹了一大块红烧鱼肉放入到了褚随风的碗里,然后便大口大口喝起了鱼汤。随风也是毫不客气,将脸儿伸进碗里。
一大一小吃得是从容而快速,他俩都是常年混迹于漠北军营锅灶上的,下筷子都是个狠稳准。
反观胡氏,到底不是自己的钱银买来的鱼菜,吃得稍微有些拘谨,不甚好意思动筷,只舀了几勺子鱼汤拌着黍米来吃就很满足了。
而吴笑笑,从小到大接受的都是精英教育,上大学时也从未去过食堂。中西餐的礼仪娴熟,唯独不知怎么跟人抢菜吃,就算馋得要命,也习惯性的等人夹完了才伸筷子。
这样一来,等菜碗见底时,她竟然没有吃上几口。褚慎之前一直卧床饮着稀粥,并未与她们同食。今日头次同桌,见菜已经见底,而笑娘只吃了几口,忙起身要替笑娘盛些汤菜来。
胡氏看他起身去揭锅菜连忙道:“褚爷可是没有吃饱?今日做得少些,奴家明日再多做些……”
褚慎拿锅的大掌一顿,这才知道他和随风那孩子竟然将今天的午餐吃得大半,连鱼汤都没有剩下半口,胡氏那母女二人却只能干咽着黍米了。
他想了想,也不说话,只让随风在院子里玩,不要出去,转身进了屋子里,呆了片刻出来打开院门便走了出去。
胡氏不知他做什么,只是这大中午的,褚慎明晃晃地出去,只怕是要被街坊们指指点点了。
结果褚慎出去足有半个时辰,待得再回来的时候,手里拎提着食盒子,还有一个油纸包。他将食盒子放在了桌子上,先将油纸包打开,笑着冲着东屋喊道:“笑娘,这是前街熏制的板鸭,还冒着热气,你和你娘都来吃些。”
笑娘正与胡氏盘腿坐在床上,胡氏缝着承揽的针线活,而她则坐在一旁,认真滴看着,好学些粗浅的针线给胡氏帮手。
听褚慎这么一说,胡氏不由得一愣,心里顿时明白,褚慎方才出去,说不得又是典卖了什么,才买了吃食回来。
待得母女二人从屋子里出来时,原本坐在院子里用小刀削木头玩儿的褚随风,不用人招呼,已经端坐在桌子旁,毫不客气地拿着一只鸭腿在食。
别人不知,笑娘却知,这对名义“父子”其实乃时主仆。
那个无赖崽子是小主子,而褚慎是护小主子周全的部下而已。
是以褚慎也不会管随风在礼数上的短缺。毕竟对于他来说,小主子吃饱长好,才是正理。
幸好这次褚慎买得甚多,除了板鸭外,还有从酒楼拎提回来的红烧狮子头,豉汁鸡,还有一碟子爽口的笋w。
当绿色无污染的鸡鸭用古法精细烹制,细腻层叠,而又透着古朴的久远滋味在嘴里蔓延开来时,吴笑笑的两眼激动得都要落泪,耳旁似乎响起了《舌尖上的中国》的配乐声。
那种恨不得吞下自己舌头的幸福,从穷山沟子住上几个月的人进城下馆子时才能知!
可惜笑娘边吃边眼眶湿润的情形,让一旁的小儿随风嗤之以鼻,只觉得这泼辣的小城丫头可真是上不得台面。
胡氏也许久没有吃过这么精致的吃食了。她到底是过了几天富贵日子,当然知这些酒菜是城里最好的醉仙楼里打包来的。估计加在一块,足有四两之多。
他们父子原就失了盘缠,褚慎更是差点病死在破庙里。他们寻亲未果,以后路途上用钱的地方甚多,怎么禁得住这般的胡花?
是以胡氏有些吃不下,只柔声细语地提醒着褚慎,要思度着以后的日子,可不能这般可着性子花销。
褚慎没有多言,只在吃完饭后,烦请胡氏与他在院子里闲叙一二。
而笑娘吃完后,实在不想看随风那熊孩子,便先回屋去,试着自己去做些缝补的活计。
二人说话之处离屋子很近,院里二人的说话声倒是一字不露地传到了屋子里。
褚慎的意思很简单,他的伤势虽然没有痊愈,可是已经没有大碍,在这里叨扰甚久,也该离去了。只是他这一走,却是放心不下胡氏母女二人以后的生计。那莫家原本就不管顾着她们母女二人了,现在胡氏将他接回家养伤,被街坊传得十分不堪,只怕她以后的日子更艰难。
褚慎乃是个武夫,倒是不惯拐弯抹角,只跟她道:“我早年在老家娶妻,只是与她缘浅,她诞下一女后,便与我和离求出改嫁了。后来我便去了漠北闯荡……在那有了随风,却未曾续弦,不知胡娘子你……可愿跟我一同走?”
胡氏万万没想到褚慎竟然开口要带着自己走,那话里的意思,岂不是……要收了她?只是他乃莫家的远亲,寻亲不成,却要收了莫家二爷的外室,这是何道理?
褚慎听了胡氏的话后,却是轻描淡写道:“那莫家的老太爷年轻时,在漠北经商,受了随风的……祖父的恩惠,我那时遇到盗匪受了重伤,突然想到莫家在这儿,勉强带着随风入城中寻人,想要莫家帮助一二,倒也不是什么正经的亲戚。如今娘子是我父子的救命恩人,我自然是愿护娘子的周全。只是我前路也是吉凶未知,不知娘子你愿不愿意跟我吃苦?”
褚慎没有说出口的,却是莫家二爷始乱终弃的行径着实让他对莫家起了偏见。若胡氏是个水性杨花的轻浮女子,被莫二爷丢弃了倒情有可原。
可是他观这胡氏,却是个纯良纤弱的女子,虽然做过戏子,追本溯源,也是穷苦人家的清白女孩子。
他如今是死过一回的人,倒是对人情世故想开了许多。加之在漠北待得甚久,那里的女子改嫁也不过是移一处帐子的事情罢了,男女之事开放得很,胡氏在他眼里,可是比那些漠北豪放女子要好上许多了。
他受漠北王的嘱托,势必要保住王家的这最后一点骨血。
他先前在漠北用的是化名,无人知他的根底。所以这番历劫之后,他打算回老家,娶妻生子,过上几年安定的日子,将随风小主子抚养长大。
既然如此,与其任着老家的媒人保媒,娶个不知脾性的女子,倒不如娶了这个胡氏。她心地善良,为人和气,必定能善待随风和自己前妻留下的女儿,视如己出。
褚慎虽然同情胡氏,但说到底,也有自己的思量,他方才想了一路,觉得娶胡氏倒是正经可行的。
胡氏送走了张妈妈,整个人也是蔫蔫的,可是回身对着女儿时,却是强颜欢笑,只振作精神,去了厨下洗鱼烧汤。
拜那把佩刀所赐,这几日无论是胡氏母女,还是褚慎那对父子,吃食上倒是略有宽松。褚慎有刀伤,需要进补将养。
胡氏便买了一条大鱼,切成三段,分开来炖汤、红烧。最后一段用盐腌制了,留着过几日跟黄豆蒸煮着吃。
她自小就被爹娘卖到了戏班子里,举手投足间自是带着股子作派,就算择菜切葱,也是兰花翘指,慢条斯理的。
因为在自家的院子里,胡氏倒是不必刻意做出邋遢的模样,那脸儿也洗净了,乌黑的长发用素巾包裹着,几绺青丝垂在颊边,衬得鹅蛋脸儿越发明净。
褚慎虽然是中原人士,可久在漠北,看习惯了人高马大的漠北女子,许久未曾感受到这等纤柳一般的妇人了。一不留神,看得便久了些。
待得胡氏准备抱柴草烧炉膛时,他才连忙走过去道:“这些粗活,由得我做吧!”
胡氏也忙道:“褚爷您的伤还未好,怎么能劳烦您呢?”可是褚慎二话不说,抱起柴草去炉灶处生火去了。
随风见了,立刻起身帮他的义父生火。只不过在起身时,他故意甩手,将手上的米浆子甩得笑娘满头都是。
那个熊孩子洗净了后,倒是浓眉大眼,脸儿圆圆的,下巴微微带尖儿。若是放到现代,完全可以童模出道,撑起淘宝店的一片天空。
可惜美好的颜值,并没有匹配可爱的天真性情。
身为男主的第一要务,便是恩怨分明。
恩的是那位面慈心善的胡氏婶婶;怨的是这个当初扯得他胳膊脱臼的泼辣丫头片子。
总之刚满七岁的随风就是看莫笑娘不顺眼。
笑娘默默抹了一下脸上的浆子,想去拎提那熊孩子的面皮,可想了下褚随风日后拿刀捅她。剁尸切块的威风,什么也没有说,继续低头浆洗。
现在再想想,她竟然找了个像褚随风这般跟自己相差了差不多六岁的丈夫,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相差六年啊,不光是生理,更是心理!
幼稚没有长开的男人懂得什么叫责任和担当?现在看着那个偷回头冲着她阴阳怪气笑的屁孩子,笑娘就唏嘘自己当初被年轻的男子色迷心窍的糊涂。
已经成为莫笑娘的她暗暗提醒自己,重活一次不易,如果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她能顺利避开男主的锋芒,安全活到婚配的年龄,那么她一定要选择个年长稳重的男人。
至于鲜活的小鲜肉弟弟,她是敬谢不敏!
不一会,小院子里边传来了阵阵的鱼香饭味。胡氏将饭菜端到屋堂的桌子上后,然后招呼着褚慎和两个孩子用饭。
吃饭的时候,褚慎夹了一大块红烧鱼肉放入到了褚随风的碗里,然后便大口大口喝起了鱼汤。随风也是毫不客气,将脸儿伸进碗里。
一大一小吃得是从容而快速,他俩都是常年混迹于漠北军营锅灶上的,下筷子都是个狠稳准。
反观胡氏,到底不是自己的钱银买来的鱼菜,吃得稍微有些拘谨,不甚好意思动筷,只舀了几勺子鱼汤拌着黍米来吃就很满足了。
而吴笑笑,从小到大接受的都是精英教育,上大学时也从未去过食堂。中西餐的礼仪娴熟,唯独不知怎么跟人抢菜吃,就算馋得要命,也习惯性的等人夹完了才伸筷子。
这样一来,等菜碗见底时,她竟然没有吃上几口。褚慎之前一直卧床饮着稀粥,并未与她们同食。今日头次同桌,见菜已经见底,而笑娘只吃了几口,忙起身要替笑娘盛些汤菜来。
胡氏看他起身去揭锅菜连忙道:“褚爷可是没有吃饱?今日做得少些,奴家明日再多做些……”
褚慎拿锅的大掌一顿,这才知道他和随风那孩子竟然将今天的午餐吃得大半,连鱼汤都没有剩下半口,胡氏那母女二人却只能干咽着黍米了。
他想了想,也不说话,只让随风在院子里玩,不要出去,转身进了屋子里,呆了片刻出来打开院门便走了出去。
胡氏不知他做什么,只是这大中午的,褚慎明晃晃地出去,只怕是要被街坊们指指点点了。
结果褚慎出去足有半个时辰,待得再回来的时候,手里拎提着食盒子,还有一个油纸包。他将食盒子放在了桌子上,先将油纸包打开,笑着冲着东屋喊道:“笑娘,这是前街熏制的板鸭,还冒着热气,你和你娘都来吃些。”
笑娘正与胡氏盘腿坐在床上,胡氏缝着承揽的针线活,而她则坐在一旁,认真滴看着,好学些粗浅的针线给胡氏帮手。
听褚慎这么一说,胡氏不由得一愣,心里顿时明白,褚慎方才出去,说不得又是典卖了什么,才买了吃食回来。
待得母女二人从屋子里出来时,原本坐在院子里用小刀削木头玩儿的褚随风,不用人招呼,已经端坐在桌子旁,毫不客气地拿着一只鸭腿在食。
别人不知,笑娘却知,这对名义“父子”其实乃时主仆。
那个无赖崽子是小主子,而褚慎是护小主子周全的部下而已。
是以褚慎也不会管随风在礼数上的短缺。毕竟对于他来说,小主子吃饱长好,才是正理。
幸好这次褚慎买得甚多,除了板鸭外,还有从酒楼拎提回来的红烧狮子头,豉汁鸡,还有一碟子爽口的笋w。
当绿色无污染的鸡鸭用古法精细烹制,细腻层叠,而又透着古朴的久远滋味在嘴里蔓延开来时,吴笑笑的两眼激动得都要落泪,耳旁似乎响起了《舌尖上的中国》的配乐声。
那种恨不得吞下自己舌头的幸福,从穷山沟子住上几个月的人进城下馆子时才能知!
可惜笑娘边吃边眼眶湿润的情形,让一旁的小儿随风嗤之以鼻,只觉得这泼辣的小城丫头可真是上不得台面。
胡氏也许久没有吃过这么精致的吃食了。她到底是过了几天富贵日子,当然知这些酒菜是城里最好的醉仙楼里打包来的。估计加在一块,足有四两之多。
他们父子原就失了盘缠,褚慎更是差点病死在破庙里。他们寻亲未果,以后路途上用钱的地方甚多,怎么禁得住这般的胡花?
是以胡氏有些吃不下,只柔声细语地提醒着褚慎,要思度着以后的日子,可不能这般可着性子花销。
褚慎没有多言,只在吃完饭后,烦请胡氏与他在院子里闲叙一二。
而笑娘吃完后,实在不想看随风那熊孩子,便先回屋去,试着自己去做些缝补的活计。
二人说话之处离屋子很近,院里二人的说话声倒是一字不露地传到了屋子里。
褚慎的意思很简单,他的伤势虽然没有痊愈,可是已经没有大碍,在这里叨扰甚久,也该离去了。只是他这一走,却是放心不下胡氏母女二人以后的生计。那莫家原本就不管顾着她们母女二人了,现在胡氏将他接回家养伤,被街坊传得十分不堪,只怕她以后的日子更艰难。
褚慎乃是个武夫,倒是不惯拐弯抹角,只跟她道:“我早年在老家娶妻,只是与她缘浅,她诞下一女后,便与我和离求出改嫁了。后来我便去了漠北闯荡……在那有了随风,却未曾续弦,不知胡娘子你……可愿跟我一同走?”
胡氏万万没想到褚慎竟然开口要带着自己走,那话里的意思,岂不是……要收了她?只是他乃莫家的远亲,寻亲不成,却要收了莫家二爷的外室,这是何道理?
褚慎听了胡氏的话后,却是轻描淡写道:“那莫家的老太爷年轻时,在漠北经商,受了随风的……祖父的恩惠,我那时遇到盗匪受了重伤,突然想到莫家在这儿,勉强带着随风入城中寻人,想要莫家帮助一二,倒也不是什么正经的亲戚。如今娘子是我父子的救命恩人,我自然是愿护娘子的周全。只是我前路也是吉凶未知,不知娘子你愿不愿意跟我吃苦?”
褚慎没有说出口的,却是莫家二爷始乱终弃的行径着实让他对莫家起了偏见。若胡氏是个水性杨花的轻浮女子,被莫二爷丢弃了倒情有可原。
可是他观这胡氏,却是个纯良纤弱的女子,虽然做过戏子,追本溯源,也是穷苦人家的清白女孩子。
他如今是死过一回的人,倒是对人情世故想开了许多。加之在漠北待得甚久,那里的女子改嫁也不过是移一处帐子的事情罢了,男女之事开放得很,胡氏在他眼里,可是比那些漠北豪放女子要好上许多了。
他受漠北王的嘱托,势必要保住王家的这最后一点骨血。
他先前在漠北用的是化名,无人知他的根底。所以这番历劫之后,他打算回老家,娶妻生子,过上几年安定的日子,将随风小主子抚养长大。
既然如此,与其任着老家的媒人保媒,娶个不知脾性的女子,倒不如娶了这个胡氏。她心地善良,为人和气,必定能善待随风和自己前妻留下的女儿,视如己出。
褚慎虽然同情胡氏,但说到底,也有自己的思量,他方才想了一路,觉得娶胡氏倒是正经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