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第 10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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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娘心里虽然犯嘀咕, 表面却不动声色,只是给洪萍与公孙琴姑娘互相介绍了一下。
“公孙小姐, 这位是洪小姐,以后若是周围的亲朋有漕运买卖皆可托付给她。”
公孙琴似乎勉强忍住了惊愕,只是看向洪萍的眼神充略微带了一丝狐疑和厌恶,但是很快就平静了下来。
而洪萍听闻了这位就是远近驰名的女诸葛, 神算子时,倒是很认真的上下打量了一番, 道:“既然您是郡王的客人, 以后有事只管去洪家的镖局抱上洪萍的大名即可。”
公孙琴回礼道:“先自谢过, 不知洪萍是洪姑娘的哪位至亲?”
洪萍觉得这位女诸葛并非外传的那么灵光,说话很是一板一眼的,便失笑道:“洪萍自然是我了!”
笑娘在一旁不动声色地看,眼看着那公孙琴又是一愣,似乎是没有想到洪姑娘就叫洪萍,过了能有几秒, 才好似反应过来, 勉强一笑,继续跟洪萍寒暄。
笑娘慢慢侧转了身来。公孙琴方才的反应着实有趣, 就要像她笃定了洪萍原本应该叫另一个名字才对。
而在原著里,洪萍这个名字的确是至始至终都没有出现过,响彻朝野上下的女魔头应该叫“洪恨”才对。
笑娘缓缓吐了一口气。看公孙琴忌惮地看着洪萍的眼神,分明是应该认识她,可为何又不知她就叫洪萍。
那么结论虽然匪夷所思, 但也似乎只有一个。那就是公孙琴认识杀人越货,将朝廷命官扒皮点天灯的女匪洪恨,却不认得还算循规蹈矩,做着镖局生意的洪萍大姑娘。
这位公孙琴,应该是个原书里土著重生之人才对。
虽然够惊奇,可是既然她这个现代之人都能穿越到此处来,那么一个原书中才女重生应该也不足为奇了。
也正因为如此,她可以准确地预知很多的事情,比如何处挖井,何时挂起龙卷风。更是较比着原书情节,提早来到了霍随风的身边。
只是重生之人,似乎都有些未解的心结。而这位公孙琴姑娘未解的心愿又是什么?
作为原书里给男子红袖添香,巧语解忧的红颜,虽有才华,却无缘霍随风正妻之位,说白了,这样一辈子都是个还算有头脸的外室罢了。
在笑娘看来,这样的人生可算不得什么光彩体面的。而公孙琴若是重生,心有悔意的话,一早便应远远避开霍随风,寻觅自己的良缘才是。
但是听霍随风言,正是这位公孙琴提议她的父亲来漠北避祸的。
这么看,她是想早早遇到霍随风的。也许……公孙琴想赶在霍随风尚未娶妻前,名正言顺,成为他的正室,光明正大的陪在心爱男人的身旁……
这一刻,笑娘心里所有的疑问都解开了。
如果公孙琴是重生的话,这世界土生长的人物,定然是比她这个穿越女更了解民生详情,助力霍随风问鼎中原成为霸主也更加有力。
而在公孙琴看来,笑娘这个原书中满肚子心肠的恶毒女配,如今却成了霍随风的御赐未婚妻。
而那位十恶不赦的女魔头洪恨,又成了霍随风的师姐……
在女诸葛的眼里,郡王一定是个被妖孽环绕的可怜小王子呢!
这么一想,公孙琴姑娘这几日似乎脸色不佳,似乎也有了解释。
想必爱郎心切的她,是日日都睡不好觉,思虑着为何出了这么天大的错来,以至于日夜难以成寐,想着如何斩妖除魔解救情郎呢。
那日晚上,笑娘一直在反复琢磨着这件事,以至于吃饭饮汤时,一不小心笑出声来。
引得同桌的霍随风不禁问她,想什么呢,这般开心?
笑娘故意做了个阴森的表情,问他可有在盘丝洞里被妖孽缠住的感觉?
霍随风歪眼看她,表情甚是耐人寻味道:“那也得来缠住,才知道是什么滋味?”
笑娘觉得他可能在开车,一时收起了戏谑的心思,不再搭理他。
可内心里却有些好奇,若是那位公孙姑娘当真心仪着霍随风,该是如何横刀夺取情郎,从她这个女魔头的手里解救出霍随风呢?
这几日霍随风都是早出晚归,每每早晨出发时,未婚妻在睡觉,晚上回来时,未婚妻还在睡觉。
他自觉看见笑娘的时间变少了。于是便每日晨起时,去笑娘的窗下唤人。
例如今日,小郡王先是阴魂不散,只一声声的唤,后来见笑娘不起,竟然直闯进屋子里,要隔着被子挠她的胳肢窝。
笑娘来到古代后,从定时起床的上班族堕落成赖床的懒小姐很迅速,非得睡到自然醒才好。
如今却被这小阎王给弄醒,恼得要咬他,却被他一口吻住了香唇,然后诱惑道:“送送我,然后吃些点心稀粥,再睡回笼觉。”
最后他是连哄带骗,将她从被窝子里拽了出来。
笑娘披散着如瀑的长发,裹了貂绒的披风抵御漠北清晨的寒气,一路哈欠地被迫将未婚夫送到了正门口。
她的模样随胡氏,都是脸蛋精致,尖尖的下巴,总是显得实际年龄小。这么披散长发,裹了披风,半嘟着着嘴,睡眼惺忪的模样,更是像极了豆蔻少女。
霍随风低头看着褚家姐姐,真是想这么搂着她,在府里消磨一整日。他正值年轻气盛的年龄,越看越爱,搂得也越来越紧,心里真是恨不得立刻是花烛之夜,可以随了心愿。
正在难舍难分的功夫,身后的小厮修竹却重重咳嗽了一声。
笑娘勉强睁开朦胧的睡眼,透过霍随风的臂弯一看,那位隔壁的公孙姑娘,竟然放着这么大好的清晨不睡觉,也领着丫鬟立在了门前。
只是她似乎没料到一出门竟是郡王和他的未婚娇妻难舍难离的光景,一时间进退维艰,很是尴尬。
看有外人在,霍随风倒是慢慢松开了搂着笑娘的臂弯,随口问道:“公孙小姐可要外出?”
公孙小姐一旁的丫鬟黛竹道:“我家小姐这几日观看天上星宿,洞察了不寻常的先机,生怕耽误了郡王的大事,所以特意早早就起了,想要告知郡王重要的事情。”
原来那次送饭风波后,小郡王似乎想起了盛轩学兄的前车之鉴,生怕自己有了什么把柄被笑娘攥着,闹着要解除婚约,所以便禁了那位公孙神算子进出军营。
吃了一次闭门羹后,公孙琴便没有吭声,也没再往军营里送些食盒子汤水一类的。
不过看来那位公孙琴姑娘此生还是立意要走左膀右臂的路数。这还没过几日的功夫,又不知窥得了什么天机,便特意从她寄居的跨院出来,立在府门前等着郡王出府。
只是她没料到,一向自己出门的郡王,今日竟然将一向睡懒觉的惠敏县主从被窝里拖拽了出来。
她这样等着郡王,却被褚笑娘逮了正着。
不知为何,笑娘突然觉得不困了,慢慢从霍随风的怀里站直了,心里也着实好奇,这位重生的公孙琴,又要报之什么玄妙神机?
公孙琴慢慢抬眼,凌厉地瞪了自己的丫鬟一眼,似乎怨她多舌,可是事已至此,也不能再借口自己是出来散步,碰巧撞见的了。
于是便冲着郡王福礼道:“我自幼便对天文玄学甚是钻研,学了些粗浅的皮毛,昨日观紫微星宫有扫帚星甩尾飞过,乃是八方地龙翻涌之兆,只怕是有地震蝗灾,妖孽横生之兆。”
此话一处,周遭的武士丫鬟个个闻声色变。
要知道这位公孙姑娘可是有大神通,上次她说有风暴,便有龙卷风狂袭。而今她说会有地龙翻涌,蝗灾来袭,那么必定也是要应验的了。
可是那公孙姑娘说得妖孽横生又是何意?
笑娘听了这话,心里也清楚,既然公孙姑娘说得这么十拿九稳,那么这几日必然是有地震蝗灾来袭的。
同她这个半吊子的记着剧情的穿越人士不同,公孙琴一直生活在漠北,且后来又陪伴在郡王左右,为他出谋划策,伴着他一路壮大实力,所以必然知道漠北这些年的的天灾人祸。
公孙姑娘若是立意走神婆路线,必定是无往不利,一说一个准,不需太久时日就会被漠北百姓奉为神仙,就算是漠北的军队和府衙里也会有许多拥趸。
只是不知以后,在霍随风的眼里,她这个百无一用的青梅竹马褚家姐姐,有什么地方比得过蕙质兰心的公孙琴姑娘。
若是万岁健在,御赐的婚姻确实巩固。可一旦万岁不在,而霍随风如原著一般前途无量,称帝为王,不知在百姓的眼里,褚家半老徐娘与青春貌美的公孙仙子,哪个更堪为后。
想到这,笑娘不由得抬眼看向公孙琴。
那位姑娘低眉敛目,全然是无害的模样。可是她身边的丫鬟却没有主子城府深沉,看向她这个县主的目光里,尽是遮掩不住的敌意。
也许在这位忠心耿耿的丫鬟眼中,她的主子才更配得上年轻有为的漠北郡王。
作者有话要说:喵~~~~现在是吃皮皮虾的好季节,肉味最鲜美啦~~配上两瓶小麦果汁,完美~~
笑娘心里虽然犯嘀咕, 表面却不动声色,只是给洪萍与公孙琴姑娘互相介绍了一下。
“公孙小姐, 这位是洪小姐,以后若是周围的亲朋有漕运买卖皆可托付给她。”
公孙琴似乎勉强忍住了惊愕,只是看向洪萍的眼神充略微带了一丝狐疑和厌恶,但是很快就平静了下来。
而洪萍听闻了这位就是远近驰名的女诸葛, 神算子时,倒是很认真的上下打量了一番, 道:“既然您是郡王的客人, 以后有事只管去洪家的镖局抱上洪萍的大名即可。”
公孙琴回礼道:“先自谢过, 不知洪萍是洪姑娘的哪位至亲?”
洪萍觉得这位女诸葛并非外传的那么灵光,说话很是一板一眼的,便失笑道:“洪萍自然是我了!”
笑娘在一旁不动声色地看,眼看着那公孙琴又是一愣,似乎是没有想到洪姑娘就叫洪萍,过了能有几秒, 才好似反应过来, 勉强一笑,继续跟洪萍寒暄。
笑娘慢慢侧转了身来。公孙琴方才的反应着实有趣, 就要像她笃定了洪萍原本应该叫另一个名字才对。
而在原著里,洪萍这个名字的确是至始至终都没有出现过,响彻朝野上下的女魔头应该叫“洪恨”才对。
笑娘缓缓吐了一口气。看公孙琴忌惮地看着洪萍的眼神,分明是应该认识她,可为何又不知她就叫洪萍。
那么结论虽然匪夷所思, 但也似乎只有一个。那就是公孙琴认识杀人越货,将朝廷命官扒皮点天灯的女匪洪恨,却不认得还算循规蹈矩,做着镖局生意的洪萍大姑娘。
这位公孙琴,应该是个原书里土著重生之人才对。
虽然够惊奇,可是既然她这个现代之人都能穿越到此处来,那么一个原书中才女重生应该也不足为奇了。
也正因为如此,她可以准确地预知很多的事情,比如何处挖井,何时挂起龙卷风。更是较比着原书情节,提早来到了霍随风的身边。
只是重生之人,似乎都有些未解的心结。而这位公孙琴姑娘未解的心愿又是什么?
作为原书里给男子红袖添香,巧语解忧的红颜,虽有才华,却无缘霍随风正妻之位,说白了,这样一辈子都是个还算有头脸的外室罢了。
在笑娘看来,这样的人生可算不得什么光彩体面的。而公孙琴若是重生,心有悔意的话,一早便应远远避开霍随风,寻觅自己的良缘才是。
但是听霍随风言,正是这位公孙琴提议她的父亲来漠北避祸的。
这么看,她是想早早遇到霍随风的。也许……公孙琴想赶在霍随风尚未娶妻前,名正言顺,成为他的正室,光明正大的陪在心爱男人的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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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孙琴是重生的话,这世界土生长的人物,定然是比她这个穿越女更了解民生详情,助力霍随风问鼎中原成为霸主也更加有力。
而在公孙琴看来,笑娘这个原书中满肚子心肠的恶毒女配,如今却成了霍随风的御赐未婚妻。
而那位十恶不赦的女魔头洪恨,又成了霍随风的师姐……
在女诸葛的眼里,郡王一定是个被妖孽环绕的可怜小王子呢!
这么一想,公孙琴姑娘这几日似乎脸色不佳,似乎也有了解释。
想必爱郎心切的她,是日日都睡不好觉,思虑着为何出了这么天大的错来,以至于日夜难以成寐,想着如何斩妖除魔解救情郎呢。
那日晚上,笑娘一直在反复琢磨着这件事,以至于吃饭饮汤时,一不小心笑出声来。
引得同桌的霍随风不禁问她,想什么呢,这般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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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随风歪眼看她,表情甚是耐人寻味道:“那也得来缠住,才知道是什么滋味?”
笑娘觉得他可能在开车,一时收起了戏谑的心思,不再搭理他。
可内心里却有些好奇,若是那位公孙姑娘当真心仪着霍随风,该是如何横刀夺取情郎,从她这个女魔头的手里解救出霍随风呢?
这几日霍随风都是早出晚归,每每早晨出发时,未婚妻在睡觉,晚上回来时,未婚妻还在睡觉。
他自觉看见笑娘的时间变少了。于是便每日晨起时,去笑娘的窗下唤人。
例如今日,小郡王先是阴魂不散,只一声声的唤,后来见笑娘不起,竟然直闯进屋子里,要隔着被子挠她的胳肢窝。
笑娘来到古代后,从定时起床的上班族堕落成赖床的懒小姐很迅速,非得睡到自然醒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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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娘披散着如瀑的长发,裹了貂绒的披风抵御漠北清晨的寒气,一路哈欠地被迫将未婚夫送到了正门口。
她的模样随胡氏,都是脸蛋精致,尖尖的下巴,总是显得实际年龄小。这么披散长发,裹了披风,半嘟着着嘴,睡眼惺忪的模样,更是像极了豆蔻少女。
霍随风低头看着褚家姐姐,真是想这么搂着她,在府里消磨一整日。他正值年轻气盛的年龄,越看越爱,搂得也越来越紧,心里真是恨不得立刻是花烛之夜,可以随了心愿。
正在难舍难分的功夫,身后的小厮修竹却重重咳嗽了一声。
笑娘勉强睁开朦胧的睡眼,透过霍随风的臂弯一看,那位隔壁的公孙姑娘,竟然放着这么大好的清晨不睡觉,也领着丫鬟立在了门前。
只是她似乎没料到一出门竟是郡王和他的未婚娇妻难舍难离的光景,一时间进退维艰,很是尴尬。
看有外人在,霍随风倒是慢慢松开了搂着笑娘的臂弯,随口问道:“公孙小姐可要外出?”
公孙小姐一旁的丫鬟黛竹道:“我家小姐这几日观看天上星宿,洞察了不寻常的先机,生怕耽误了郡王的大事,所以特意早早就起了,想要告知郡王重要的事情。”
原来那次送饭风波后,小郡王似乎想起了盛轩学兄的前车之鉴,生怕自己有了什么把柄被笑娘攥着,闹着要解除婚约,所以便禁了那位公孙神算子进出军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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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看来那位公孙琴姑娘此生还是立意要走左膀右臂的路数。这还没过几日的功夫,又不知窥得了什么天机,便特意从她寄居的跨院出来,立在府门前等着郡王出府。
只是她没料到,一向自己出门的郡王,今日竟然将一向睡懒觉的惠敏县主从被窝里拖拽了出来。
她这样等着郡王,却被褚笑娘逮了正着。
不知为何,笑娘突然觉得不困了,慢慢从霍随风的怀里站直了,心里也着实好奇,这位重生的公孙琴,又要报之什么玄妙神机?
公孙琴慢慢抬眼,凌厉地瞪了自己的丫鬟一眼,似乎怨她多舌,可是事已至此,也不能再借口自己是出来散步,碰巧撞见的了。
于是便冲着郡王福礼道:“我自幼便对天文玄学甚是钻研,学了些粗浅的皮毛,昨日观紫微星宫有扫帚星甩尾飞过,乃是八方地龙翻涌之兆,只怕是有地震蝗灾,妖孽横生之兆。”
此话一处,周遭的武士丫鬟个个闻声色变。
要知道这位公孙姑娘可是有大神通,上次她说有风暴,便有龙卷风狂袭。而今她说会有地龙翻涌,蝗灾来袭,那么必定也是要应验的了。
可是那公孙姑娘说得妖孽横生又是何意?
笑娘听了这话,心里也清楚,既然公孙姑娘说得这么十拿九稳,那么这几日必然是有地震蝗灾来袭的。
同她这个半吊子的记着剧情的穿越人士不同,公孙琴一直生活在漠北,且后来又陪伴在郡王左右,为他出谋划策,伴着他一路壮大实力,所以必然知道漠北这些年的的天灾人祸。
公孙姑娘若是立意走神婆路线,必定是无往不利,一说一个准,不需太久时日就会被漠北百姓奉为神仙,就算是漠北的军队和府衙里也会有许多拥趸。
只是不知以后,在霍随风的眼里,她这个百无一用的青梅竹马褚家姐姐,有什么地方比得过蕙质兰心的公孙琴姑娘。
若是万岁健在,御赐的婚姻确实巩固。可一旦万岁不在,而霍随风如原著一般前途无量,称帝为王,不知在百姓的眼里,褚家半老徐娘与青春貌美的公孙仙子,哪个更堪为后。
想到这,笑娘不由得抬眼看向公孙琴。
那位姑娘低眉敛目,全然是无害的模样。可是她身边的丫鬟却没有主子城府深沉,看向她这个县主的目光里,尽是遮掩不住的敌意。
也许在这位忠心耿耿的丫鬟眼中,她的主子才更配得上年轻有为的漠北郡王。
作者有话要说:喵~~~~现在是吃皮皮虾的好季节,肉味最鲜美啦~~配上两瓶小麦果汁,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