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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把自己搞失踪了一年后,我回到了W城。

    是W城,而不是D城。虽然D城里有时不时鸡飞狗跳的陈靖、苏锦,有时刻准备凑热闹的“香肠”与“四点妹”夫妇,有等待青山再起的薛凯,还有专斗“小三”的“红旗手”叶梅花同志,还有很多大学同学与相处不错的同事。

    爱上一个人,伤了一座城。即使有热闹的他们,我依然像在唱着空城计——哦,是独角戏。

    陈靖还在试图用他的婆婆妈妈来说服我的冥顽不灵:“杨小乐,你不就是失恋了嘛,用得着跟一座城市过不去?多大点儿事,这么大一座城市都还装不下一个失魂落魄的你?在这边,还有我和苏锦供你骚扰。回到老家,谁能让你祸害啊!”

    “嗯,叶落总是要归根的!”

    “去,去,去!别小小年纪把自己整得跟行将就木的老华侨似的。”

    电话那端一直在嚷个不停,电话这边也在熙熙攘攘。很奇怪,我的心却静得出奇。最近总是这样,即使站在人群里,也总有种抽离的感觉。不是那种超脱的置身事外,更像是麻木得漠不关心。心远地自偏,虽然境界不同,但效果是一样的。

    老实说,我不讨厌这种抽离的感觉。这不同于最开始的悲恸,那是把什么从身体上狠狠地剥离,会有伤筋动骨的疼痛。而现在,犹如体验一种诡异的生死交界,你仿若只是个旁观者,你仿若什么都不在乎。

    “对了,你有没有过那种生死交界的体验?”多年后,我跟杰瑞说起过这种感受,“我已经分不清是梦境还是现实了,好像正急着去拦车,却突然被另一辆车从身前掠过。那时候,我看着自己倒了下来。对的,就是‘灵魂我’看着‘肉体我’倒了下去,‘灵魂我’头发甩甩,大步地走开,不理会‘肉体我’独自悲哀……”

    “采访一下,‘灵魂我’临走前就没说几句吗?”

    “貌似她临走前说了句‘再见再见,拜拜拜拜,有空请你喝茶哦’。”

    当我跟杰瑞说起这个体验时,他听得很入神,半天才反应过来最后两句是我在逗他玩,他无奈地笑了起来。他笑起来挺好看的,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有瞬间的恍惚,却突然间想起,他真的像极了某人。牙齿整齐,笑容干净,外表如同温驯可人的小狗。但实际上,却忽冷忽热,难以把握,比猫还难伺候。

    杰瑞曾经这样形容过:女人就像猫,总是若即若离着;男人都像狗,总在舔着巴结着。我觉得这话不够确切,当爱得深了,都可以变成小狗,愿意为他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但爱得不够,就玩得起若即若离,玩得起高雅尊贵。

    吃过跌在一个人身上灰头土脸的苦头,我曾暗自发誓,要做聪明的女人,要爱得有理有节有制,要永远优雅得像只猫。

    后来,我真的做到了。但是,那并不能让我快乐。对一些人来说,如果将一份十分的爱剪成五分,那剩下的五分便空剩寂寞和冷漠。

    回到这个城市,事实上,这个城市我并不陌生,这里有我的家。然而,我现在却是有家不能回。我不想自投罗网,被七大姑八大姨催婚,我甚至不想听与婚姻爱情有关的任何话语。所以,我在外面租了房子,先把自己安顿下来。在租好房子、粗略打扫好小窝后,我打算把生活用品都置办齐了后,然后再给父母通个电话,来个先斩后奏。要知道,除了闺蜜“芙蓉”(一只京巴)被我带了回来后,其他的早就扔的扔,送人的送人。不能扔不能送的,也被埋到最深的地方,比如说,某些记忆。

    接下来的程序就是疯狂采购,在采购中我得到了无比的快感,以至于不能自拔,就差把小半个超市搬回家了。就在我在超市里抢购得老眼昏花时,竟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不是林半仙儿嘛!

    “半仙儿,半仙儿!”我几乎是喊破了嗓子,路过的陌生的群众都同情地看着我,但那个熟悉的身影还是眼中无人的飘然而去。我都快要绝望了,忍不住提高分贝,发出了接近震耳欲聋的呐喊:“半仙儿——”

    我看见她分明停顿了一下,就在她缓缓地转过身时,一位热心的大妈一把拉住了我:“娃儿,被鬼附身了吧?超市里人是多,什么样的人都有,但很少有仙的。你不知道吗?大仙都是习惯隐居的。我倒认识一位很灵的大仙,要不要介绍给你认识认识?”

    “谢谢您啊大妈,我自己找就成。”就在这一眨眼的功夫,半仙儿已经消失在了人群之中。为此,我非常惆怅。在惆怅的基础上,我又有些懊恼。这么多种情绪的冲击下,只能说,我头脑相当晕乎。

    我停了下来,想清醒一下。可是我不得不佩服我自己,在头脑这么晕乎的情况下,我竟然异常清醒地观察到一个人小心翼翼地把手伸进包里,然后小心翼翼地摸出钱包。我的第一直觉反应是,这人真搞笑,掏个钱包还如此小心谨慎,怕别人看到啊?有多少钱怕被别人看到啊?!

    那个人把钱包握在手里后,又很小心谨慎地四周看了看,突然看见我正盯着他。他一点也没有慌张,而是很得意地向我抛了个媚眼。那是怎样的媚眼啊,活生生让我打了个冷颤——他可不是怕别人看到嘛,他把手伸到的是别人的口袋,拿的是别人的钱包啊!

    看到小偷得意的样子,分明是在向我在挑战。我突然间正义感爆棚,不慌不忙走上前去,急中生智地对这位偷钱的丑哥道谢:“我老公让你把钱包递给我的吧!谢谢啊。”趁这位丑哥没回过神来,我一把夺过钱包,然后热心地挽住前面那位丢了钱包的傻大哥,使出足以让自己掉鸡皮疙瘩的撒娇术:“老公,钱包!”

    那位被偷钱包的傻大哥真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傻,他一把夺回自己的钱包,露出一个无比臭屁的笑容,客气地问候一句:“最近经济挺景气的?”

    我有些摸不着头脑:“哦,你不知道次贷危机,也该知道全球经济都不景气啊?”

    他又问:“那不景气,你们不缺钱花啊?”

    “就是经济景气时,我也缺钱花啊,这钱谁还嫌多啊?”这话暗示得多明显啊,傻子都能理解我的意思:您是给了我个助人为乐的机会,但您要是非要强行感谢的话,给我再多的酬金,我也不会嫌弃的。

    他眉毛一挑:“那你们最近流行新的游戏?”

    “游戏?”

    “就是偷完了,再光明正大地送回来。怎么着,道上举行竞技大赛?”

    绕这么大弯子,原来是把姐姐当贼本人了啊。怪不得好人越来越少,我还没跟你要锦旗呢,你倒先反咬一口。我索性配合着说:“这倒没有,只是好久没开张了,最近有些手生。闲着也是闲着,权当拿您练练手呗。”

    他真心实意地赞美:“那您技术还算过关啊,我都没察觉!”

    “客气。就是新手来偷您十次,您也不会察觉的。偷您体现不出技术含量!”

    他很不服:“有本事您再偷一次试试。”

    我都不知道该冷笑还是嗤笑了,不由得好胜心起,把一款黑色的iPhone递到他面前:“屁股不敏感的人,就不要把手机放在后口袋!”

    不用看,也可以想象他那帅气的脸怎样剧变成猪肝色。再待下去,他估计要气急发作乱咬人了,我赶紧走为上。

    背后传来恶毒的诅咒:“坏事做多了,小心大白天撞上鬼!”他还真是个乌鸦嘴。

    就在我甩下那只黑乌鸦帅哥,准备做好事不留名时,背后突然传来一股杀气,我右腿那么一迈,身体那么一闪,后面扑上来的人就猛然扑了个空。伴随着一个趔趄,来人狠狠地摔在了地上。

    我和他都那么一怔。我惊讶的是,他不就是刚才那位丑得惊人的小贼哥么,之前他丑得不动声色,现在非要丑得轰轰烈烈么?瞧他趴在地上的姿势,打算练蛤蟆功怎么着——还是只气呼呼的癞蛤蟆。

    他含羞带愤地看着我,我明白了,他这是发现我是在骗他,回来找我寻仇的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