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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人间极品

作者:巴哈姆特之怒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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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局长瞪了猴子一眼,问道:“是这样吗?”

    猴子赶紧解释:“郑叔叔,绝不是这样,我很纯洁的,众所周知,我是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满园春色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帅到天下无敌的人物。

    猪头是警察这没错吧?我是他兄弟,帮他抓罪犯,这个也没错吧?猪头要抓朱丽叶,朱代金打算上去帮着姐姐,我拦住她,这也没错吧?

    既然是帮忙,难免会有肢体上的接触,我用自己的躯体维护了正义,我用自己的灵魂洗刷了耻辱,像我这么纯洁高尚的人,怎么可能会占她的便宜?你要为我做主。”

    卧槽!猴子的一番话说出来,不单单郑局长大吃一惊,朱代金无言以对,唐小天也对他刮目相看。

    唐小天心说:我兄弟牛笔啊,深得我的真传,能把黑的说成白的,能把弯的说成直的,能把软的说成硬的,也能把细的说成粗的,把短小的说成粗大的。

    老子简直太佩服自己了,可以教出这么优秀的徒弟。

    “你你……你个色狼,流氓!你就是想占便宜!你亲我!你还摸我!郑叔叔,把他抓起来打板子,上老虎凳,灌辣椒水!”朱丽叶气得都无话可说了,女孩子胸口上下起伏,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猴子看着朱代金上下起伏的样子,一颗猴子脑袋也上下乱点,好像一只啄米的鸡,嘴角上也流下了恬不知耻的哈喇子。

    郑局长是偏爱唐小天的,也偏爱猪头,毕竟猪头是自己的属下,爱屋及乌,当然也对猴子有好感。

    他笑笑道:“喔,原来是个误会,那好,猴子,你跟朱小姐说声对不起,这件事就算了。”

    猴子呵呵一笑:“朱小姐,对不起,我错了,我保证下次不亲你了,也不摸你,更加不会将你按倒,爱慕萨瑞。”

    “你你……你个二货,贱人,王八蛋,臭鸡蛋,松花蛋!!”

    朱丽叶气急了,她也看得出郑局长偏向唐小天他们,实在无语,女孩气得袖子一甩,怒气冲冲走了。

    猪大肠也冲郑局长瞪一眼,追着女儿离开了。

    唐小天看了看猴子,猴子瞅瞅唐小天,两个贱人会心地笑了。

    唐小天问:“猴子,感觉怎么样?朱代金的身体软不软,滑不滑?有没有弹性?”

    猴子咽口唾沫,闭上眼睛回味无穷说道:“哎……人间极品啊,关云长放屁——不同凡响,我好想跟她发生超友谊关系,好想采了她的……花蜜。”

    郑局长也被逗笑了,骂道:“没出息!小天,猴子,下个月的医王大赛,我压你们赢,不要让我丢脸。”

    唐小天说:“放心吧郑叔叔,小天不会让你丢脸的。”

    “还有,昨天晚上那个女尸案,你要尽快帮忙破案,我对你有信心。”

    “噎死儿!”唐小天跟猴子赶紧立正,稍息,冲郑局长行个礼。

    “现在没事了,你们两个给我向后——转!齐步——走!立刻滚蛋!!”

    唐小天跟猴子果然滚蛋了,走出了警局的门。

    走出警局以后,猴子还是回味无穷,因为他刚才亲朱代金亲得很过瘾。

    朱代金跟朱丽叶不一样,朱丽叶外表是女人,内心却非常凶悍,言谈举止都像个男人。

    在猴子的心里朱丽叶就是个阴阳人。这恐怕也是朱怀春疏远她的最大原因。

    而朱代金却不同,朱代金浑身有一股子女人味,说话细声细语,一口的奶味,跟咩咩羊那样娇气,不知道的还以为掉羊圈里了。

    再就是朱代金走路的时候,风摆杨柳晃来晃去,跟刮风一样,又好像脚上长了疮……那种柔弱的样子,会让男人产生一种怜悯,有种扑上去用身体帮她撑起一片蓝天的欲望。

    没办法,这也是猴子跟猪头最大的差距,猴子喜欢征服,而猪头喜欢……被征服。

    ……

    就在唐小天跟猴子返回济世堂医馆的时候,这边的猪头跟朱丽叶之间正在相互追击。

    朱丽叶逃离了朱公馆,飞过墙头跑了。

    猪头的身子胖,吨位重,功夫也不行,朱丽叶是跳过去的,他是翻过去的。

    而且他的姿势也不怎么好,刚刚翻过墙头,就踩一泡狗屎上,滑了一跤。

    等他拍拍屁股再次爬起来的时候,朱丽叶早已窜过大路的那边,冲小树林里去了。

    猪头一声呐喊:“别走!站住!要不然我开枪了。”然后把腿就追。

    猪大肠的家那边就是环城路,不远处是小树林,朱丽叶进去以后顺着林间的小道飞奔。

    猪头也含糊,撒开蹄子拼命追赶。

    按说他是追不上朱丽叶的,女人的功夫好,受过特别的训练,体质也不错。

    可朱丽叶倒霉就倒霉在穿了一双高跟鞋子,这种鞋子跑步简直是受罪。

    猪头虽说身体胖,在警队也接受过特训,动作同样不弱。

    两个人一前一后,总是保持三十到五十米的距离,同样气喘吁吁。

    朱丽叶是不肯让猪头抓住的,被抓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死。

    因为她本来就是逃犯,而且重度杀人犯,杀人犯越狱罪加一等,可以当场击毙。

    女人好比惊弓之鸟慌不择路,都分不清东南西北了。脚下路也顾不得看,一路向西。

    走出丽城的环城路,西边就是郊区,穿过郊区就是丘陵。丘陵的那边是大山。

    只要逃进大山,她就可以成为出笼之鸟,任凭猪头三头六臂,也拿她没办法了。

    他们一路狂奔,穿过密林,穿过郊区,越过丘陵,一点点向着大山的方向靠近。

    两个小时以后,他们距离丽城差不多五十里了,城市被圆圆甩在了身后。都是气喘吁吁大汗淋漓。

    爬上山坡以后,两侧都是灌木,灌木丛密密麻麻,上面长了很多尖刺还有蒺藜,这一代是没有人烟的,也没有村庄,西边绵延不绝都是大山。

    朱丽叶的裙子被划破了,一支鞋的高跟也掉了,但仍然深一脚浅一脚奔逃。

    那些尖刺跟蒺藜划破了她的衣服,拉在手臂上小腿上麻酥酥地疼,火烧火燎。手臂上也被划出了条条血痕。

    就这么苦苦追赶,从早上一只追到快要日落西山,他们进去了大山,恐怕跑出去一百多里了。

    朱丽叶筋疲力尽,猪头也是体力耗尽,焦渴难忍,再也没有一丝力气了。

    朱丽叶再也跑不动了,一下子摔倒,说道:“猪头,你打死我算了,老娘受不了拉,简直生不如死。”

    猪头紧爬几步追上,说道:“你别跑……行不行,我没打算……追你。”

    “那你为啥紧追不放。”

    “你不跑我能追吗?”

    “废话!你不追我能跑吗?”

    朱丽叶有几十种方法可以将猪头弄死,他是用毒的行家,顺风洒出毒粉,猪头立刻回中毒身亡。

    但是她没有这么做,她知道猪头是好人,就是色了点,心眼还是不错的。

    再说猪头的手里有枪,猪头也没有开枪吓唬她。

    朱丽叶面色苍白,呼吸急促,额头上,手臂上,脖子上都是汗珠子。汗水湿透了衣服,紧紧贴在身上,勾勒出浑圆优美的曲线。

    猪头怎么可能会对这么美好的身体下毒手。

    “丽叶,你停住……别走了,我猪头发誓,绝对不会伤害你,我的媳妇被你男人拐跑了,我也准备拐走你,对朱怀春报复,咱俩好吧,我要照顾你一辈子!”

    朱丽叶怒道:“你妄想!我是杀人犯,要嘛被抓以后枪毙,要嘛一辈子逃亡,你跟着我没好处的。”

    猪头说:“我不在乎,快活一天算一天,从现在开始,我要追你。”

    “我靠,你还追啊?我跑不动了。”

    “我说的那个追,不是追逐的追,是追求的追,我要……追求你。”

    朱丽叶的脑子嗡地一声,好像被闪电劈中,女人一下子蒙了。

    她是过来人,可没有尝过爱情的滋味。

    她跟朱怀春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只有亲情没有感情。

    二十岁那年,还不知道爱情是什么滋味,猪大肠就让他们两个结婚了,匆匆成为了两口子。

    结婚以后,她还是不明白什么是爱情,觉得就是一男一女两口子过日子。

    她霸道无比,觉得朱怀春是自己的私有产物,任何人占有他,都是对自己权利的侵犯。

    所以当方妙玲跟春晓勾搭朱怀春的时候,她选择的是杀害,想办法杀死方妙玲,杀死春晓,把朱怀春给夺回来。

    今天猪头的一番话,让朱丽叶的心理一震,暖洋洋的,如沐春风。

    猪头虽然长得比茅坑还难看,见不得人,可他有茅坑一样的胸怀,懂得包容。

    “你……你真的喜欢我?”

    猪头说:“当然,我对你的爱,就像地球到月亮,然后从月亮返回地球那么长,你跟朱怀春离婚吧,然后跟我,我不但会让你一生幸福,还会让你一辈子都舒服。”

    朱丽叶愕然了,女人呆呆不动,猪头觉得女人一定是被自己的话给感动了,于是身不由己过去亲她。

    没亲到呢,朱丽叶眼睛一闭,扑通一声摔倒在了地上。

    这时候,猪头惊奇地发现,一条大蛇从朱丽叶的身下窜出来,溜进了草丛里。

    他瞅的清清楚楚,那是一条七步蛇,毒性猛烈。毒蛇关键的时候咬了朱丽叶一口。女人的小腿上出现了两个深深的齿痕。齿痕上挂着一缕鲜血。

    “啊?小朱!”猪头嚎叫一声扑了过去,将女人紧紧抱在了怀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