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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屎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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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想吃野味,可是不想被野味吃!这么大只鸟,看那两只爪子绝对能搞死他们几个!

    唐正峰一听,觉得他小女儿说得有道理。

    拿了块石头丢到它身上,这只大鸟一动不动。

    唐文军便大着胆子立刻转身捡了一根挺长的树枝往它身上擮!

    看样子是死透了。

    于是几个人一下子扑了过去,左翻翻右看看的,这得多少肉啊,是不是眼睛不太好啊?自个儿寻死?唐大嫂嘀咕着。

    “嗯,确实是眼睛不大好。”唐宁翻了一下鹰的那颗脑袋顺口说了句,心想大约应该是被伤着了,至于怎么伤着了,她不确认,只是觉得这么个大鸟该不会像某小说里说的殉情吧。

    “爹,要不我们把它挂到树上,等我们都挖好笋了,再一道拖回去?”唐宁说道。

    “嗯,成,咱们先干正事儿。”唐正峰回道。

    “爹,您说这么只野味,县里会不会有人收?”唐宁忽然又问道。

    唐正峰愣了下,他也不大清楚,这种鹰他也是没见过的。

    可真够大的!看着怎么也得三百来斤了,这么大的体重,也难怪撞树上能发出那么大的声响。

    “我们先把它收起来放到树叉上,待我们收拾完这些鱼虾竹笋再来收拾这只大鸟。”唐正峰觉得如果能卖到价钱,也不错啊。

    于是几个人便搭了把手,把大鸟放到了一棵歪脖子树上。

    唐宁在奇怪,这地方居然有这样子的大鸟,她不是太了解这种大鸟的生存习性,而且对于这个朝代的生物更是感觉自己知道的太少。

    算了,想不通就不想,以后见得多了或许就习惯了。

    几人心里各情心思,都在思考着那只大鸟,但心里虽然想着,手上却是一点也没闲,都在挖笋的挖笋,捞鱼的捞鱼。

    唐大嫂觉得大鸟值钱最好,不值的话也没事,眼下还是得把这能赚钱的事儿干着,妹子说这是最后一批春笋了,那这个完了后,妹子不定还有别的赚钱的事儿能做。

    唐大嫂想着每次娘都给零花给她,眼角就弯了弯,嘴角上翘,真好。

    干活干活,听宁儿的,得永生。

    唐宁:不客气了您呢……

    唐家人都是勤快人,干活速度是又快又好,有了前两次的经验,都各自分工做手里的活去。一个时辰后,那地上已经堆成了满满的小山的竹笋。

    唐父看着已经差不多比上次的量都多了不少,便叫了各个开始收拾收拾准备回家。

    大家看着点了点头应是,唐宁想了下也动起手来,这一趟肯定是拿不完,还别说有那么一只巨大的“大鸟”。

    唐宁说道:“爹,我们都走三趟吧,这一天得把这些东西全盘到家里去,这都一趟回去,吃了午饭,下午再来两趟也就结束了。”

    “还有,来回的路都直来直往,别给走叉了,我总觉着那一大遍的荆刺长得奇怪。”以防有意外,唐宁还是盯瞩了下。

    唐家人都是聪明人,而唐大嫂又以唐宁的话唯首,便都应了是。

    于是几个人一直到傍晚才把该搬的全都搬回了家。

    吃好晚饭,几个人都累得够呛,唐父还是说道:“明天一早,老大你早些起来,赶着牛车把那只大鸟拖去县里看看能不能给卖了。”留在家里也不知道咋吃这玩意儿:“宁儿也一起去看看,咱们这次应该是最后一次做酱了,要采买些啥,你自己有个主意。”

    唐文军应了声后便去洗漱睡觉了,今天在这山上跑了三个来回,还回回都背着重物,尽管他力气好,但也实在是也有些累的,特别是最后一趟,那只大鸟还是他一个人扛回来的,那大鸟别看,估计得有三百多斤重,可把他这个壮劳力累坏了。

    唐宁觉得自己哥哥是个奇才,那只鸟比他体重都重很多,居然硬生生地给抗回来了,应该是累坏了。

    赶紧去睡觉,明天看到县里有没有人收了它,再放家里就得坏了,浪费,能卖一点是一点。

    第二日一早,天麻麻亮,唐宁便起来煮好了早饭,一家子吃了后,唐文军唐宁二人趁还早就赶着牛车往县里去了。

    走到村口,唐文军看到路前有一人,走近了看正是同村的唐史,于是便问道:“史小子,去县里啊?”

    屎小子?!!

    唐宁惊呆了,这名字真是神奇!

    忍住没笑出声,看着前面那小子,那屎小子粗布麻衣,一看就是乡下长大的农夫家的孩子,不过却一身的干净整洁。

    眼神清正,不过稍微冷漠,礼貌又客气地叫了声:“唐家大哥,不用,我自行走去就行。”

    唐文军仿佛已经习惯了这个小子的样子,点了点头:“行吧,那我们就先走了。”

    唐宁看着唐史微笑点了点头,也是一个字未讲,便和自家大哥一道离开了。

    唐史看着唐宁的背景,心里思索着,脸上倒是一点不显,背着背篓也就继续赶路了。

    “哥,咱们家平时去县里,偶尔顺路都会搭个人吧?”唐宁好奇,前几次是因为去县里太早了,路上是一个人也没遇到,这次遇到了,按着自家大哥那热情的性子,必定是要搭人的。

    唐文军随意回道:“嗯,遇到相熟的会搭一程,但咱们村里有专接送人的牛车做这门生意的,咱可不能乱了规矩,谁都搭,要被人记恨的。”

    唐宁一听,点点头,反正以前的记忆倒是一点都没有了,大哥这么讲,是有理的。

    来到县城,唐文军习惯性的要把牛车接到集市售卖,唐宁想了想说道:“哥,这么大只鸟,咱也不知道是个啥玩意儿,不如找个大酒楼问问吧?”

    “要是到集市,我觉着大多数人会和咱一样,不识得这只奇怪的大鸟,而且会引来很多看热闹的,也不知道这鸟到底是个啥品种,所以可能连个给价的人都不会有。”唐宁接着说。

    于是唐文军想了想,这县里据说有三个酒楼比较大,有两家是同一个老板,另外一家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商人开的。

    具体是哪个老板,他也是不知道的。

    唐宁就更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