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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在街角的咖啡店

作者:啃虎的懒书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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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是行为艺术男真的精疲力尽了,也许是死马当活马医,他竟然对任谦抱了一丝希望。

    “我是江南卫视编辑部部长洪涛,最近我想到一个没有完善的点子,我觉得这个节目可以收获超高的收视率,但每次就快抓到的时候又失手。好苦恼。”

    洪涛挠了挠污垢油腻的头发,任谦连忙拖着行李箱往后跳了一步,这尼玛要下雪了,多久没洗头了,而且浑身臭烘烘的,加上一身行为艺术味,怎么可能不被别人嫌弃嘛。

    “这个点子呢是这样的,我想找一些人在舞台上比赛,可以比唱歌,可以比跳舞,也可以比幽默小品,可是我怎么安排?这几种形式该如何调整主次……很苦恼啊!”

    洪涛觉得这不失为一个好点子。

    然而,

    斗舞不错,可以请民间跳舞高手在舞台上展示舞技,在舞台上表演幽默小品也非常赞,唱歌亦能留着收视率。结果问题来了——三个之间怎么取舍呢?

    任谦眉头一挑,洪涛虽然表述得比较混乱,但还是抓住了重点——比赛。

    有比赛就有悬念,有悬念则能制造紧张情绪,制造出了紧张情绪才能抓住观众的胃口,让他们守在电视机旁津津有味地观看。

    不过,洪涛混乱就混乱在:他又想斗舞又想幽默小品又想唱歌,想太多不但不能让他冷静下来思考到底这个点子的精髓之处在哪,反而让他蒙蔽了双眼无从下手。

    这就是所谓的贪多嚼不烂。

    “嗯嗯……你的点子有新意。但你应该学会立足某一个点,从这个点去深度挖掘。

    譬如你想做一个斗舞节目,这个节目是什么性质你要先弄明白!

    是表演性质,还是比赛性质?

    我认为,让嘉宾比赛比邀请他们单纯来表演要好。

    因为比赛有悬念,有冲突,更吸引人。

    如果节目是比赛性质的,那么首先你得邀请最少六位舞蹈高手作为参赛者。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参赛者类型一定要有差别,最好邀请两位少数民族风格浓郁的舞蹈高手,也请两位汉族的舞蹈大师,更可以邀请国外舞蹈大师,让观众见识异域风采,这样才足够吸引人眼球。

    如果你要唱歌,那么也应该邀请至少六位出名的歌手,先保证这些歌手有一定量的粉丝,让他们为节目树立口碑,其它人才会萌生观看的**。

    再在节目中让他们比赛决出胜负。

    无论是斗舞还是歌手比赛,都可以加入淘汰这个因素,每次比拼,看综合成绩淘汰掉一个人或团队,然后邀请其它嘉宾来参加比赛……

    我说这些你能理解吗?”

    洪涛愣了。呆若木鸡。他真受到了惊吓,任谦的一番话仿佛在他面前打开了一扇大门,前所未有的讯息像海啸一样冲击着他固有的思维。

    也难怪,这个时候的帝国,没有《我是歌手》,没有《奔跑吧,兄弟》没有《爸爸去哪儿》,也没有《非诚勿扰》……

    任谦这番话的超前性不言而喻。

    “我领悟了一些……真是醍醐灌顶,一下子给了我两个创意!

    按照您的建议。

    我可以策划一个斗舞节目叫《我是舞王》,或者策划一个节目叫《我是歌手》。

    两者都采取精品路线,采用大牌明星在场上比赛,也可以采用有自己舞蹈风格或唱歌风格的明星与大牌明星同台共技。

    加入淘汰元素,营造紧张感,同时去掉观众没那么喜欢的明星,将观众追捧的明星聚拢到最后,决出舞王或歌王!好点子,真是好点子!果然高手在民间啊!”

    洪涛激动得无以复加,冥思苦想了将近一个月,还不如眼前这个年轻人十分钟不到的提点,他羞愧,但更多的是兴奋。

    “这个恩情洪某记住了,以后有用到的地方,尽管开口,一定竭尽全力帮忙!”

    洪涛哈哈大笑,诚恳的说道。

    任谦一愣,他原本只是不想被一个搞行为艺术的变·态男人看低,没想到无意间卖出了一个人情!

    而且看洪涛面红耳赤的.样子,他的想法已经逐渐往‘我歌’靠近了,难不成他真要鼓捣出帝国的‘我歌’来?

    十分有可能。

    在天朝,湖南台播出的‘我歌’大火,创造了超高收视率,也成为歌手走红的捷径,只要上了我歌,想不红一阵子都很难!

    前世的他做梦都想被邀请,可他这个已显老态的丑胖子只是芸芸歌手中的一个,制作组看不上他。

    然而现在,制作人都是他一言点醒的……这其中的好处,不可谓不大!

    不过任谦没打算暴露自己私心,去求人高抬贵手和让别人主动帮忙毕竟是不同性质的事情。前者会让人下意识认为偿还了所亏欠的人情,后者则会进一步促进两人合作与相互帮助。

    “希望你不辜负这个创意吧,不久的将来,能看到你的节目大火,我也能自豪一把,这节目我出力了呢。哈哈。”

    任谦笑道,拖着行李箱离开,留下洪涛愣在原地琢磨,直到天黑他才猛拍脑袋。

    “咦?那年轻人呢?这么快就离开了名字都没留下……”

    不过他却是记得那张脸。

    …………

    接近傍晚,任谦携手护士妹妹来到南门新开的咖啡馆,两人第一次喝咖啡是在北街。

    这次是在南门,南门的咖啡馆不应叫咖啡馆而应叫咖啡厅,因为这边的排场比北门大很多。而且这里还有音乐驻唱,余音绕梁的音乐搭配醉人的醇香,倒极富小资情调。

    他轻轻搂住护士妹妹盈盈一握的蛮腰,眼角的余光瞥到护士妹妹通红的脸,这绝对不是冷风吹的,而是害羞。

    那酒窝真是醉人。任谦不知道为何,护士妹妹那酒窝宛如吸噬人心的黑洞一样,看一眼就要沦陷,然后在脑海里挥之不去。挥不去,便反反复复回想,以至于让人有梦怔的迹象。

    “你的酒窝真美,突然想给你唱一首歌呢。待会我们进去与店长交涉一下,借用他们的乐队。希望你喜欢哟。”

    “嗯嗯~你的歌姐姐都很喜欢,嘻嘻。我前不久还考虑要不要把你抓起来关小黑屋,做我的御用歌奴呢。”

    “那上次《耿耿于怀》怎么没听完就跑了?我记得当时某人是很吃醋来着。”

    任谦刮了刮温润白玉般的鼻子,揶揄道。而护士妹妹则是强行镇定,挣脱开任谦的手,三步变两步走到最近的座位旁,一屁股坐下去,两只脚还晃来晃去,好不悠闲。

    “这里的咖啡种类比较多呢~”

    任谦:“……”

    转移话题倒是有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