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 开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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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胖巫虽然帮唐歌把眼前的麻烦解决了,却给唐歌带来了更大的烦恼。那就是这个冬天,唐歌必须跟胖巫学习巫术,而且没条件可讲。
提起学习,唐歌同样头痛。
家长们不闹了,唐歌却没有马上开始他的“精英班”的授课,而是盘点了一下粮食储备。
半坡豚收购了很多粮食,这些粮食都是作为种子储备用的。唐歌已经让人把种子用毒药拌过,然后晒的干干的,来避免发霉生虫。种子的种类并不多,也都是些常见的作物,例如小麦,未脱壳的大米,大豆,花生,芝麻,高粱等,还有一些常见蔬菜种子。只待到了播种季节,就可以开始耕种,有了这些种子,三两年之后,半坡豚就可以依靠耕种来供应部落大部分的食物了。
不过,在此之前,还有一个重要的准备工作要做,那就是土地的开垦。
既然想要种地,土地必不可少,好在这个世界上有的是无主的之地,而且荒原上的黑土地异常的肥沃,属于未开发的原始土壤,这种土质种植作物,只要管理的好,就必然会有一个好收成。
唐歌经过精心考察之后,将部落的种植区定在了奴隶营地周围,选定这里,是因为管理起来更为方便。
如今,半坡豚的奴隶数量已经突破三百,总人口正在向五百大关迈进,已经属于荒原上当之无愧的大部落了。
奴隶营地在部落西边,过去小河,临河而居,修建了一个小小的村落。河面上有一座小桥作为连通奴隶营地和部落之间的道路。平时有半坡豚的族人在这里管理各种事物。
平时没有事情的时候,奴隶们是禁止进入部落的。除非有特殊情况,或者有任务在身。例如王朝马汉他们,需要保护唐歌,还要陪唐歌锻炼,这才有了进出部落的权力,不过即便是他们,进入部落时也有专人监视着一直到见到唐歌为止。
如今已然入冬,部落里没有多少工作要做,所以大部分奴隶都处于闲置状态,唐歌既然要开荒,自然要找这些不用白不用的壮劳力们了。
唐歌对于奴隶营地并不陌生,因为王朝等人的关系,他也没少往这里跑。现在,他已经习惯了有什么事情就找王朝他们几个做。
跨过小桥,唐歌溜溜达达的来到王朝家里,王朝马汉张龙赵虎四个人现在住在一起,一连四间泥坯草房修的很结实,门口还在唐歌的指点下,用篱笆围了个小院子。别看只是一个小院子,在唐歌看来,这可是私有财产概念的最初体现。而且在其他地方,这些事情是绝对不可能出现在奴隶身上的。
“王朝!王朝?……”唐歌站在王朝家门口,扯着喉咙喊。自从有一次,他冒冒失失的进了王朝家,见到一些很“隐私”的事情之后,他就养成了叫门的习惯。同时,对这个平时看起来忠厚可靠的老大哥,唐歌也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狗东西!艳福不浅啊!一把年纪了,还这么折腾,也不怕腰累断!”想起那次见到的荒诞场景,唐歌就愤愤不平的骂道,语气里,还有一丝小小的嫉妒。
“少巫,您来啦!”王朝笑呵呵的从屋里出来,赶忙给唐歌打招呼。
“你那几个相好的,今天没在啊?”唐歌打趣道。
王朝嘿嘿一笑,挠着脑袋尴尬的说道:“没有,上次被您撞见之后,他们就不敢往我这边来了。”
唐歌奇道:“那我不是害了你下半身的幸福了?”
早已习惯了唐歌各种稀奇古怪词汇的王朝狡诈的笑道:“她们不来,我可以去啊!”
唐歌哈哈大笑:“你也真够可以的,我说,张龙赵虎他俩可单着呢,你这个做老大哥的就不会教教他俩?也省的他俩跟发情的牲口一样,见到女人就走不动道了。”
王朝摇头晃脑,啧啧有声的叹道:“咋就没教呢!因为这事我也没少操心啊!可这俩家伙就是不争气,你说我有什么办法!”
唐歌摇摇头,笑道:“行了吧,招呼上他们几个,今天有事要忙了。”
王朝赶紧麻利的关上门,跑到马汉院子里喊道:“马汉!马汉!赶紧从你婆娘肚皮上滚下来,少巫有事吩咐了!”
换音刚落,马汉的房门“吱呀”一声开了,马汉陪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少妇一起走了出来。
马汉是四个人里唯一一个成了亲的。这少妇便是马汉的媳妇,岁数比马汉还大点。
马汉非常的怕老婆,他在外面时,也是威风凛凛的一条汉子,可到了他媳妇面前就乖的跟只小猫一样。据说,赵虎和他媳妇以前是在一个母系部落为奴,怕老婆也是在那个部落养成的习惯。后来,那个部落生计困难,就把他们卖了,不过他们命好,两口子被卖到了一起。
“少巫好!”马汉媳妇见了唐歌,赶紧点头哈腰的打招呼。
“嫂子好!我找马汉去办点事。”唐歌也点点头,礼貌的招呼道。
马汉媳妇闻言大惊失色,一脸诚惶诚恐的说道:“可不敢当!可是当不起!您有事,让人喊一声就行了,咋能劳烦您亲自跑一趟啊。”
唐歌呵呵一笑,没再讲话。马汉媳妇似乎有些不自在,跟马汉叮嘱两句就赶紧低着头进屋了。
在唐歌看来,奴隶营地的大部分人,尤其是年龄大点的,“奴性”都太重了。
不过这也正常,毕竟在大部分地方,奴隶的待遇和牲畜差不了多少,主人们是可以随便打杀的。甚至在一些人眼里,一个奴隶还不如一头牲口重要,也根本不会把他们当人看。可以说,这些奴隶们以前过的都是朝不保夕,猪狗不如的日子。
如今在半坡豚,没人会故意苛待他们,平时只要勤快点,生活物资也不会短缺。对他们来说,在半坡豚里过的,完全是天堂一般的日子。也正因为如此,那些奴隶们才更加的奴颜婢膝,愈发的小心翼翼,生怕得罪了半坡豚的“主人”们,以前想都不敢想的日子就一去不复返了。
这些奴隶在以前的生活环境的熏陶下,奴性几乎已经刻在了骨子里,没有更改的希望了。反倒是那些年龄小的,“可塑性”强的孩子们,倒是很快就适应了半坡豚的生活氛围。
唐歌对马汉媳妇客气,是他的教养使然,马汉媳妇对唐歌卑躬屈膝,也是他的生存习惯,这些,都是表面功夫而已。
唐歌见张龙赵虎家的大门紧关,便问王朝:“张龙赵虎呢?”
王朝嘿嘿一笑,朝营地中央的大房子怒了努嘴,唐歌立马会心一笑。
张龙赵虎二人,一个快二十了,一个也十五六了,在原始社会可算是当之无愧的大龄青年,可两人却碍于奴隶的身份,一直没有找到媳妇。现在好不容易抱上唐歌这条大粗腿之后,两人的眼界却高了起来,一般的姑娘又看不上了。为此,两人的家人可没少耳提面命,为他们操碎了心。
不过现在两人好像看上了唐歌培训的两个服务员姑娘,所以没事就往服务员们练习歌舞礼仪的大房子跑,而且看样子,离成就好事也不远了。
叫上两个处在发情期的大小伙,几人来到奴隶营地的“公事房”。这个房间是给族人来奴隶营地管理办公时用的,比起奴隶们自己的房子结实了不少,里面的设施也更为“豪华”。
今天在奴隶营地值班的,是那次把月香堵在剑庐门口的狗子。唐歌进屋的时候,狗子正抱着他的斩马刀在几个奴隶的奉承下,吐沫横飞的吹嘘他的光荣战绩,连唐歌进了屋都没发现。
唐歌趁狗子正畅快淋漓的,吹的不着边际的时候,上去猛一拍狗子的肩头说道:“你的‘切蛋刀’真有那么厉害?”
狗子初得斩马刀的时候,珍惜的不得了,连睡觉都抱着,结果差点被切了传宗接代的家伙,从此以后,他的斩马刀就得了个“切蛋刀”的称号。
狗子吹的过瘾,冷不防被唐歌打断,非常的不爽,于是对唐歌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问道:“要你管!你来干啥!?”
唐歌也挑着眉毛,一脸不痛快的说道:“当然是有事了!少废话!把没活干的人都给我招来。”
狗子不屑的撇撇嘴,解下腰里的铜锣,扔给一个刚才马屁拍的最欢的奴隶,随意的说道:“你去敲锣!”
这个奴隶大喜过望,提着铜锣趾高气扬的走了,其他人则一脸的羡慕,好像在他们心中,敲锣是一件很光荣的事一样。
不紧不慢的锣声响起,很快手里没活干的奴隶就聚了过来。以前,部落里男多女少,所以购买女**隶居多,现在部落富裕起来了,再也不用担心年轻族人找不到媳妇,所以奴隶方面早就做到男女均衡,甚至男多女少。
唐歌也没废话,点了二三十个身强力壮的奴隶,每人发了一把镰刀就走了。点人的时候他还多了个心眼,把刚才听狗子吹牛的人一个不落全叫走了,气的狗子直哼哼。
(ps:周一也就是明天,是作者的生日,打算加更一章作为庆祝,只是不知道有没有时间码字。另外,周一打算再冲冲周推荐榜,各位书友如果有力有推荐票或者有能力拉票的,请帮帮蝉歌。谢谢各位了。另外,作者过的是阴历生日,不知道有多少书友跟作者是一样的?)
(ps:ps:提起生日,忍不住就要吐槽一番。作者君是闰十月里的后十月出生,而下一次闰十月,要到166年,也就是说,作者君要想过一个真正的生日,还要努力再活一百多年……)(未完待续)
不过胖巫虽然帮唐歌把眼前的麻烦解决了,却给唐歌带来了更大的烦恼。那就是这个冬天,唐歌必须跟胖巫学习巫术,而且没条件可讲。
提起学习,唐歌同样头痛。
家长们不闹了,唐歌却没有马上开始他的“精英班”的授课,而是盘点了一下粮食储备。
半坡豚收购了很多粮食,这些粮食都是作为种子储备用的。唐歌已经让人把种子用毒药拌过,然后晒的干干的,来避免发霉生虫。种子的种类并不多,也都是些常见的作物,例如小麦,未脱壳的大米,大豆,花生,芝麻,高粱等,还有一些常见蔬菜种子。只待到了播种季节,就可以开始耕种,有了这些种子,三两年之后,半坡豚就可以依靠耕种来供应部落大部分的食物了。
不过,在此之前,还有一个重要的准备工作要做,那就是土地的开垦。
既然想要种地,土地必不可少,好在这个世界上有的是无主的之地,而且荒原上的黑土地异常的肥沃,属于未开发的原始土壤,这种土质种植作物,只要管理的好,就必然会有一个好收成。
唐歌经过精心考察之后,将部落的种植区定在了奴隶营地周围,选定这里,是因为管理起来更为方便。
如今,半坡豚的奴隶数量已经突破三百,总人口正在向五百大关迈进,已经属于荒原上当之无愧的大部落了。
奴隶营地在部落西边,过去小河,临河而居,修建了一个小小的村落。河面上有一座小桥作为连通奴隶营地和部落之间的道路。平时有半坡豚的族人在这里管理各种事物。
平时没有事情的时候,奴隶们是禁止进入部落的。除非有特殊情况,或者有任务在身。例如王朝马汉他们,需要保护唐歌,还要陪唐歌锻炼,这才有了进出部落的权力,不过即便是他们,进入部落时也有专人监视着一直到见到唐歌为止。
如今已然入冬,部落里没有多少工作要做,所以大部分奴隶都处于闲置状态,唐歌既然要开荒,自然要找这些不用白不用的壮劳力们了。
唐歌对于奴隶营地并不陌生,因为王朝等人的关系,他也没少往这里跑。现在,他已经习惯了有什么事情就找王朝他们几个做。
跨过小桥,唐歌溜溜达达的来到王朝家里,王朝马汉张龙赵虎四个人现在住在一起,一连四间泥坯草房修的很结实,门口还在唐歌的指点下,用篱笆围了个小院子。别看只是一个小院子,在唐歌看来,这可是私有财产概念的最初体现。而且在其他地方,这些事情是绝对不可能出现在奴隶身上的。
“王朝!王朝?……”唐歌站在王朝家门口,扯着喉咙喊。自从有一次,他冒冒失失的进了王朝家,见到一些很“隐私”的事情之后,他就养成了叫门的习惯。同时,对这个平时看起来忠厚可靠的老大哥,唐歌也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狗东西!艳福不浅啊!一把年纪了,还这么折腾,也不怕腰累断!”想起那次见到的荒诞场景,唐歌就愤愤不平的骂道,语气里,还有一丝小小的嫉妒。
“少巫,您来啦!”王朝笑呵呵的从屋里出来,赶忙给唐歌打招呼。
“你那几个相好的,今天没在啊?”唐歌打趣道。
王朝嘿嘿一笑,挠着脑袋尴尬的说道:“没有,上次被您撞见之后,他们就不敢往我这边来了。”
唐歌奇道:“那我不是害了你下半身的幸福了?”
早已习惯了唐歌各种稀奇古怪词汇的王朝狡诈的笑道:“她们不来,我可以去啊!”
唐歌哈哈大笑:“你也真够可以的,我说,张龙赵虎他俩可单着呢,你这个做老大哥的就不会教教他俩?也省的他俩跟发情的牲口一样,见到女人就走不动道了。”
王朝摇头晃脑,啧啧有声的叹道:“咋就没教呢!因为这事我也没少操心啊!可这俩家伙就是不争气,你说我有什么办法!”
唐歌摇摇头,笑道:“行了吧,招呼上他们几个,今天有事要忙了。”
王朝赶紧麻利的关上门,跑到马汉院子里喊道:“马汉!马汉!赶紧从你婆娘肚皮上滚下来,少巫有事吩咐了!”
换音刚落,马汉的房门“吱呀”一声开了,马汉陪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少妇一起走了出来。
马汉是四个人里唯一一个成了亲的。这少妇便是马汉的媳妇,岁数比马汉还大点。
马汉非常的怕老婆,他在外面时,也是威风凛凛的一条汉子,可到了他媳妇面前就乖的跟只小猫一样。据说,赵虎和他媳妇以前是在一个母系部落为奴,怕老婆也是在那个部落养成的习惯。后来,那个部落生计困难,就把他们卖了,不过他们命好,两口子被卖到了一起。
“少巫好!”马汉媳妇见了唐歌,赶紧点头哈腰的打招呼。
“嫂子好!我找马汉去办点事。”唐歌也点点头,礼貌的招呼道。
马汉媳妇闻言大惊失色,一脸诚惶诚恐的说道:“可不敢当!可是当不起!您有事,让人喊一声就行了,咋能劳烦您亲自跑一趟啊。”
唐歌呵呵一笑,没再讲话。马汉媳妇似乎有些不自在,跟马汉叮嘱两句就赶紧低着头进屋了。
在唐歌看来,奴隶营地的大部分人,尤其是年龄大点的,“奴性”都太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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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在半坡豚,没人会故意苛待他们,平时只要勤快点,生活物资也不会短缺。对他们来说,在半坡豚里过的,完全是天堂一般的日子。也正因为如此,那些奴隶们才更加的奴颜婢膝,愈发的小心翼翼,生怕得罪了半坡豚的“主人”们,以前想都不敢想的日子就一去不复返了。
这些奴隶在以前的生活环境的熏陶下,奴性几乎已经刻在了骨子里,没有更改的希望了。反倒是那些年龄小的,“可塑性”强的孩子们,倒是很快就适应了半坡豚的生活氛围。
唐歌对马汉媳妇客气,是他的教养使然,马汉媳妇对唐歌卑躬屈膝,也是他的生存习惯,这些,都是表面功夫而已。
唐歌见张龙赵虎家的大门紧关,便问王朝:“张龙赵虎呢?”
王朝嘿嘿一笑,朝营地中央的大房子怒了努嘴,唐歌立马会心一笑。
张龙赵虎二人,一个快二十了,一个也十五六了,在原始社会可算是当之无愧的大龄青年,可两人却碍于奴隶的身份,一直没有找到媳妇。现在好不容易抱上唐歌这条大粗腿之后,两人的眼界却高了起来,一般的姑娘又看不上了。为此,两人的家人可没少耳提面命,为他们操碎了心。
不过现在两人好像看上了唐歌培训的两个服务员姑娘,所以没事就往服务员们练习歌舞礼仪的大房子跑,而且看样子,离成就好事也不远了。
叫上两个处在发情期的大小伙,几人来到奴隶营地的“公事房”。这个房间是给族人来奴隶营地管理办公时用的,比起奴隶们自己的房子结实了不少,里面的设施也更为“豪华”。
今天在奴隶营地值班的,是那次把月香堵在剑庐门口的狗子。唐歌进屋的时候,狗子正抱着他的斩马刀在几个奴隶的奉承下,吐沫横飞的吹嘘他的光荣战绩,连唐歌进了屋都没发现。
唐歌趁狗子正畅快淋漓的,吹的不着边际的时候,上去猛一拍狗子的肩头说道:“你的‘切蛋刀’真有那么厉害?”
狗子初得斩马刀的时候,珍惜的不得了,连睡觉都抱着,结果差点被切了传宗接代的家伙,从此以后,他的斩马刀就得了个“切蛋刀”的称号。
狗子吹的过瘾,冷不防被唐歌打断,非常的不爽,于是对唐歌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问道:“要你管!你来干啥!?”
唐歌也挑着眉毛,一脸不痛快的说道:“当然是有事了!少废话!把没活干的人都给我招来。”
狗子不屑的撇撇嘴,解下腰里的铜锣,扔给一个刚才马屁拍的最欢的奴隶,随意的说道:“你去敲锣!”
这个奴隶大喜过望,提着铜锣趾高气扬的走了,其他人则一脸的羡慕,好像在他们心中,敲锣是一件很光荣的事一样。
不紧不慢的锣声响起,很快手里没活干的奴隶就聚了过来。以前,部落里男多女少,所以购买女**隶居多,现在部落富裕起来了,再也不用担心年轻族人找不到媳妇,所以奴隶方面早就做到男女均衡,甚至男多女少。
唐歌也没废话,点了二三十个身强力壮的奴隶,每人发了一把镰刀就走了。点人的时候他还多了个心眼,把刚才听狗子吹牛的人一个不落全叫走了,气的狗子直哼哼。
(ps:周一也就是明天,是作者的生日,打算加更一章作为庆祝,只是不知道有没有时间码字。另外,周一打算再冲冲周推荐榜,各位书友如果有力有推荐票或者有能力拉票的,请帮帮蝉歌。谢谢各位了。另外,作者过的是阴历生日,不知道有多少书友跟作者是一样的?)
(ps:ps:提起生日,忍不住就要吐槽一番。作者君是闰十月里的后十月出生,而下一次闰十月,要到166年,也就是说,作者君要想过一个真正的生日,还要努力再活一百多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