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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心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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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圣火广场中间有一个占地一亩多点,四四方方的水池,水池中的水源自山上的一股清泉,水质清冽,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水底五颜六色的乱石和一群群小鱼在其中遨游,经过进出水口的调配,水位永远处于将满未满的状态。而水池的中间,正是圣火祭坛。

    圣火祭坛同样处于一个方方正正的孤岛一般的硕大石台之上,整座石台大概占据水池三分之一多点的面积,石台上的边沿上有一圈粗大的木柱,支撑着一大片飞檐挂角,雕梁画栋的琉璃瓦顶,整个祭坛就是一座恢弘大气,金碧辉煌的巨大凉亭。

    祭坛的中间还有一个小石台,而这个石台才是安置圣火的地方。几个族人嘿呦嘿呦得抬着沉重的圣火鼎,将其安置在小石台的正中间,然后小心的铺上引火物之后,又布置了一张放满祭品的桌案,然后就赶忙退出凉亭外。

    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凉亭外,水池边,族人们再次跪成黑压压的一大片。唐歌随着胖巫,踩着庄重的步伐,来到祭坛中间,由胖巫亲自动手,用圣火火种,将鼎中的柴炭点燃。

    “圣火已起!迎先祖!”

    随着胖巫的一声唱喝,唐歌忙不迭的掏出那面音质很有穿透感的小鼓,平心静气的开始演奏祭祀鼓点。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鼓声不紧不慢,悠扬宏远。唐歌很快就掌握了节奏,鼓声独有的韵律迎合着心脏的搏动,如同敲击在族人们的灵魂上,从心底最深处响起一般。

    胖巫再次跳起祭舞,然后把桌案上珍贵的祭品分批次投入圣火中,以此来祭奠先祖。唐歌终于明白半坡豚以前为什么那么穷了,如果每次祭奠都要把部落里最珍贵的东西焚烧殆尽的话,以前的半坡豚不穷才怪。不过对于现在的半坡豚来说,这点东西他们糟蹋的起。

    唐歌一边敲鼓,一边仔细的打量胖巫的祭舞。这是他第一次认真观察,发现胖巫的一举一动,皆有独特的韵味在其中,举手投足间,更是暗合着某种神秘的韵律,自有一股别样的美感蕴含其中。

    “原来,巫祝的舞蹈也不是随便乱跳的。”唐歌恍然大悟的在心中想到。

    胖巫的巫舞节奏越来越开,嘴里发出一阵阵莫名和呼喝,而胖巫每次出声,都有族人低声应和,庄重的气氛越来越浓,唐歌只觉得头皮发麻,浑身直起鸡皮疙瘩,竟然在不知不觉中,就已随着族人齐声呼喝,彻底融入到了这次意义非凡的祭祀中。

    所有祭品焚烧完毕,胖巫又祝祷了许久之后,突然心有所感一般,抬头向东方望去。

    唐歌下意识的随着胖巫的目光观瞧,发现一股淡淡的黑色雾气自东方渐渐弥漫开来,似慢实快,转眼间,就把圣火城笼罩在朦胧之中。

    “先祖到!迎先祖!”胖巫激动的浑身直颤,匍匐于地,嘶声而泣。

    “迎先祖!”族人们同样匍匐于地,一个个已经激动的泪流满面。

    唐歌只觉得一股感动涌上心头,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淌。这是他在这个世界第二次见到这团神秘的黑雾,上一次,还是在去年的春祭上。要是以前,他肯定忍不住要搞明白这件事情的真相,看看到底是真正的先祖仙灵,还是胖巫耍的手段,可是现在,他只想沉浸于这股感动莫名的气氛中,至于事件的真相,对他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就像他对守夜人老六所说,先祖保存于心,天堂也必须存在,只有坚信这一点,唐歌才能坚强的在这个原始社会活下去。

    黑雾来得快散的也快,没多大会功夫,就消散了个一干二净。随着胖巫一声“礼成”,族人们纷纷起身,擦干眼角的泪水之后,就怀着感动莫名的心情,各自急匆匆的回家,准备体验自己的新居。

    唐歌同样热泪盈眶,同样怀着感动莫名的心情,在圣火祭坛前静坐了许久许久。

    这一刻,前世今生的记忆一一涌现,各种思念和担忧如同毒蔓一般在他的脑海中狠狠的纠缠,久久不能平复。唐歌的思绪如同一叶孤舟,在记忆的海洋中跌宕起伏。亲人朋友以及最是牵挂的那个孩子的音容笑貌,活生生的浮现在眼前,甚至以为早就忘却的一些琐事,也一一浮现,而每件事情,都关乎着亲人间的关爱和感动。

    上一世的唐歌是幸福的。失去了父母的他,得来的却是一个美满的大家庭。这个家庭里没有勾心斗角,更没有欺瞒坑骗,家庭中所有的成员互敬互爱,或许在外人看来,这个大家庭很普通,无非是少一些鸡毛蒜皮的争吵而已,但只有他们自己明白,就在那嘻嘻哈哈,平淡如水的相处中,蕴含得是割舍不断的爱与亲情。

    幸福与美好越多,才愈发的难以割舍,也让独自生存与原始社会的唐歌更加的孤独与思念。

    等唐歌好不容易平复下那撕裂般得思念感,回过神来时,天已擦黑。

    族人们都已经纷纷回返,只余下发呆的唐歌,和一脸担忧的大石头矗立在祭坛之前。

    整片圣火城的建筑已经灯火辉煌,远处传来家长里短的笑闹声,终于把唐歌从繁杂的思绪中,拉回人间。

    “咱们也回家吧。”唐歌淡淡的对大石头说道。

    大石头点点头,不言不语的转身走在前面。唐歌回头又看了一眼跳跃不定的圣火,心中暗暗说道:“一定都要好好的!我们天堂见!”

    唐歌的家,就坐落于一颗枝繁叶茂的大槐树底下,同样是两层青石黑瓦,飞檐挂角的小楼,和其他族人家并无二致。

    回到家,点亮家中所有的蜡烛和灯山,屋里变的亮堂堂得,而光芒透过琉璃窗,更是把庭院映射得流光溢彩,美轮美奂。

    “晚上吃什么?”唐歌一边在厨房里翻腾,一边问大石头。

    “随便。”大石头依旧担忧唐歌,心思根本就没在吃上。

    “‘随便’是最讨人厌的答案!”唐歌有些不爽,不过依旧开始忙碌的准备晚餐。

    打开折叠捆绑的一根兽皮管,就有清澈的山泉水哗哗流淌。这是唐歌在半山腰处发现的一处泉眼,顺着石缝涌出,水质甘洌清甜,是非常好的饮用水。于是他就让人把这处泉眼改造,通过一根根粗大的空心竹管,把水流从山上引导到山脚一座硕大的全封闭水池中,然后再经过一股股分流,水势经过高处水池的加压,就能顺利的流淌到千家万户。

    自来水,一项跨越时代,甚至可以说是巧夺天工的发明。

    这会儿是用水的高峰期,所以水流很小,不过唐歌也懒得再去几家共用的水井里挑水,便提过一个水桶,任由细小的水流慢慢的把它注满。

    搬到新家第一天,自然要好好庆祝一番。大石头爱吃大米饭,唐歌就先把米淘了,然后用水先浸泡着。唐歌淘得米很多,远远超过以往的量,按他的计划,剩下的米饭刚好够明天早上做蛋炒饭。

    主食有了,菜也不能少,平时唐歌和大石头都是随便弄一大锅菜就下饭了,但既然要庆祝,肯定要多摆几个盘子。唐歌在厨房里随便搜罗了一番,好几个硬菜就有了。

    半坡豚如今最多的,依旧是各种野味的干肉制品,也是荒原上最不值钱的东西。虽然干肉很普通,但烹饪的好了,依旧是不可多得美食,于是,一个干豆角蒸腊肉,三下五除二得就被唐歌备好了料,只等等下开火和大米一起蒸了就好。

    唐歌正处于长身体的年纪,所以他对自己的营养从不亏待,所以,一盆鸡蛋羹也备好,等下和大米腊肉一起蒸,鸡蛋羹营养美味,爽爽滑滑得,拌米饭吃起来也不错。

    厨房里还有一大串晒干的猴头菇,这可是难得的山珍,用来炖汤再好不过了。不过部落才刚刚完成迁徙,没有生肉蔬果之类的分配,唐歌扒出一只风干的飞禽,配上干蕨菜、干蘑菇、木耳、红枣、榛子等干果,一锅咸鲜山珍汤就算齐活了。

    有了山珍,海味自然也少不了。鲍鱼虾干一样搂上一锅,四菜一汤就齐活了。

    大石头在家就是一个懒汉,如果唐歌不收拾的话,三两天房间里就乱的不成样子,至于做饭,更是连水都懒得沾,只会抱着膀子在一边看着唐歌忙活。不过好在大石头从不挑食,不管唐歌做什么千奇百怪的东西,哪怕是油炸一锅虫子,只要唐歌说这东西可以吃,他都能眉头都不皱的咽下去。

    厨房里有土灶,前面两个大锅,后面一个小锅。大锅下生火,可以炒菜,炖汤,后面的小锅里能同时焖饭,蒸菜,蒸馒头,可谓是省事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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