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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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现在我拥有许多书,它们把我团团围住,缕缕书香浸染着我的灵魂,牵我步入理想天国。可我真无法忘记那本书──红宝书──四卷本的毛泽东选集。
在人类书籍史上,红宝书无可厚非地有其光芒四射的显赫地位。印数庞大,受众之多,装帧红艳而简单,文字平实易懂又玄机四伏。这是一本无可非议的奇书,和他的作者一样迷漫着浓浓的神秘雾霭。
我第一次见到红宝书还是那懵懵懂懂的儿时,是那种什么都不懂什么都好奇的年龄。那天,我调皮的目光终于落在了条桌上。这条桌摆在明间北墙的正中央,上面有紫铜色的烛台、紫褐色的香柱和袅袅盘旋的丝烟。条桌的上方是一张有真人般大的画像,画中人慈眉善目,有仙家之神韵。这是毛主席。再傻的乡下孩子也认识。在两座烛台的中间摞着四本红红的塑料皮包着的书,静静地卧着,仿佛一个沉思冥想的神灵。我吃力搬来张板凳站在上头,抹了抹溜出鼻孔的鼻涕,伸手去拿它。叭叽我的后脑勺重重地挨了一下。“下去,这是红宝书,动不得。”身后母亲的怒吼铺天盖地,我吓得险些摔下来。
这以后,我有很长时间时不时踮起脚跟抻着脖子望着红宝书发呆,以各种各样我那个年龄所能有的相象去猜测红宝书到底是怎样的一本书,尽管我斗大的字也不识半个。
童年时的好奇是一种十分强大的力量,几乎没有任何障碍物能够阻挡它的前进,至少我是这样的。终于在一个倦慵的午后,我趁着大人们下地大忙的时机,翻开了红宝书。扉页上有张和墙上一模一样的画像,纸是锈黄色的,字是一抹黑,一行又一行,一段又一段,一页又一页。我只能看懂这些。
那时候,村里有许多红红的大大的标语,几乎是能写上字的地方都有。我家猪圈墙上是“广集粮”羊圈墙上是“深挖洞”都是筛子般大的红字。我哥哥不知道是炫耀自己识几个字还是真心教我认字,也许两者兼而有之吧,他常常指着那些字告诉我怎么念怎么写。有一次,我问他,这是谁的话?他说,还会有谁啊?是毛主席啊!家里的红宝书里都有。
我用心地记下哥哥教的一字一句,没事的时候以十分不标准的普通话背诵一番。我为那抑阳顿挫铿锵有力的句子感到兴奋不己。会写了会背了,我悄悄地打开红宝书,趴在小板凳上,蹶着屁股,没头没脑地寻找墙上的标语在书中的位置。你别说,不知是天助我,还是功夫不负有心人,不识几个字的我居然找到了一句又一句,直至今日我都为之困惑不解。每找到一句,我那高兴劲就别提了,现在想来,这可能是我童年时代最有乐趣的事了。一个穿开裆裤的乡村娃,以一种最为虔诚最为朴素的姿势和一位伟人及他的奇书相会,在别人眼里本身就是一件有趣的事。
上小学时,语文课本里有愚公移山、纪念白求恩和为人民服务三篇课文。我一学就喜欢上了。大白话,没僻字,通俗易懂,好读好背。我常和一帮小伙伴以背这样的话比一高下,多者为胜。每回我都是赢家,因此吃了人家不少的零食。红宝书,居然在我小小的年纪,就给我带来了物质上的刺激。
不过我真正读红宝书,是上初二时,起因是家里搬家嫌累赘,要把红宝书当废纸卖掉。当时我并没有感觉到家人的举动,其背后真正的因素是一个神话已成为了历史。受冷落的岂止是那四卷本的曾经奉为神明的红宝书?
我从红宝书中自读的第一篇文章是著名的论持久战,阅读时的钦佩和随之带为的快感,至今仍在我血液里哗哗地骚涌。只要一谈起毛泽东,我就会说起这一名篇。我会说,想想啊,在那种四处狼烟国破家亡悲痛绝望笼罩的年代,他居然能把抗战分为三个阶段,而且得到了历史的验证。这并不是仅靠非凡的勇气胆略所能做到的,这世上除了他恐怕没第二个人可以做到,甚至是去幻想片刻。所以我总以为,毛泽东根本就是一个下凡的神,虽然我一向不信鬼神,是绝对的唯物主义者。因为我相信,除此之外,我无法去解读他的一生,甚至是他一生中的某一个转折。
这以后,四卷本的红宝书一直陪伴着我。我每年都要他通读一遍,这些年来从未间断。它给了我莫大的帮助,从人生的态度到为人的准则,从灵魂的清洗到文风的熏陶,从视野的开拓到想象的丰腴真是不一而足。
我在部队当宣传股长搞政治教育时,就有一个观点,一个政工干部能一知半解毛选,搞什么教育做什么思想工作就不会没头抓痒了。而我的工作思路方法以及撰写公文材料的那点小门道,几乎全是从红宝书里偷来的。
搞起所谓的文学创作,我也没把红宝书打入冷宫,相反更加迷恋上了。撇除政治因素和什么主义或什么思想,红宝书依然有它与众不同的魅力和价值。在我看来,红宝书与毛泽东的诗词与毛体字与毛泽东本人,堪称人类的四大奇迹。我想,无论对毛泽东的行为和政绩作何评价,无论是喜欢他的人还是不喜欢他的,在这一点上是有共识的。因为红宝书的影响,我的想象,我的文风,我的境界正办图循着它的轨道走下去,因为我真的没法挥去它的身影和风采。
读了这么多年红宝书,我真正弄懂了艺术上“大俗即大雅”的命题,它是超凡脱俗与乡里巴人的完美结合。我们完全可以不把它当成政治读物,而奉为经典的文学作品。在此,还可以说一句,历数经典之作,真正流芳百世,为人们所慕爱的大多就是这样的老少皆宜能调众人口味的作品。
读多了红宝书,我真发现了它的妙处──不僵硬,不禁锢思想和灵魂。它在随意中给了我一个广阔自由的想象驰骋空间,那娓娓道来的平和,那才气逼人的劲力,那纵横历史的魄力我想,我今生是无法与它分手了。
是的,现在我拥有许多书,它们把我团团围住,缕缕书香浸染着我的灵魂,牵我步入理想天国。可我真无法忘记那本书──红宝书──四卷本的毛泽东选集。
在人类书籍史上,红宝书无可厚非地有其光芒四射的显赫地位。印数庞大,受众之多,装帧红艳而简单,文字平实易懂又玄机四伏。这是一本无可非议的奇书,和他的作者一样迷漫着浓浓的神秘雾霭。
我第一次见到红宝书还是那懵懵懂懂的儿时,是那种什么都不懂什么都好奇的年龄。那天,我调皮的目光终于落在了条桌上。这条桌摆在明间北墙的正中央,上面有紫铜色的烛台、紫褐色的香柱和袅袅盘旋的丝烟。条桌的上方是一张有真人般大的画像,画中人慈眉善目,有仙家之神韵。这是毛主席。再傻的乡下孩子也认识。在两座烛台的中间摞着四本红红的塑料皮包着的书,静静地卧着,仿佛一个沉思冥想的神灵。我吃力搬来张板凳站在上头,抹了抹溜出鼻孔的鼻涕,伸手去拿它。叭叽我的后脑勺重重地挨了一下。“下去,这是红宝书,动不得。”身后母亲的怒吼铺天盖地,我吓得险些摔下来。
这以后,我有很长时间时不时踮起脚跟抻着脖子望着红宝书发呆,以各种各样我那个年龄所能有的相象去猜测红宝书到底是怎样的一本书,尽管我斗大的字也不识半个。
童年时的好奇是一种十分强大的力量,几乎没有任何障碍物能够阻挡它的前进,至少我是这样的。终于在一个倦慵的午后,我趁着大人们下地大忙的时机,翻开了红宝书。扉页上有张和墙上一模一样的画像,纸是锈黄色的,字是一抹黑,一行又一行,一段又一段,一页又一页。我只能看懂这些。
那时候,村里有许多红红的大大的标语,几乎是能写上字的地方都有。我家猪圈墙上是“广集粮”羊圈墙上是“深挖洞”都是筛子般大的红字。我哥哥不知道是炫耀自己识几个字还是真心教我认字,也许两者兼而有之吧,他常常指着那些字告诉我怎么念怎么写。有一次,我问他,这是谁的话?他说,还会有谁啊?是毛主席啊!家里的红宝书里都有。
我用心地记下哥哥教的一字一句,没事的时候以十分不标准的普通话背诵一番。我为那抑阳顿挫铿锵有力的句子感到兴奋不己。会写了会背了,我悄悄地打开红宝书,趴在小板凳上,蹶着屁股,没头没脑地寻找墙上的标语在书中的位置。你别说,不知是天助我,还是功夫不负有心人,不识几个字的我居然找到了一句又一句,直至今日我都为之困惑不解。每找到一句,我那高兴劲就别提了,现在想来,这可能是我童年时代最有乐趣的事了。一个穿开裆裤的乡村娃,以一种最为虔诚最为朴素的姿势和一位伟人及他的奇书相会,在别人眼里本身就是一件有趣的事。
上小学时,语文课本里有愚公移山、纪念白求恩和为人民服务三篇课文。我一学就喜欢上了。大白话,没僻字,通俗易懂,好读好背。我常和一帮小伙伴以背这样的话比一高下,多者为胜。每回我都是赢家,因此吃了人家不少的零食。红宝书,居然在我小小的年纪,就给我带来了物质上的刺激。
不过我真正读红宝书,是上初二时,起因是家里搬家嫌累赘,要把红宝书当废纸卖掉。当时我并没有感觉到家人的举动,其背后真正的因素是一个神话已成为了历史。受冷落的岂止是那四卷本的曾经奉为神明的红宝书?
我从红宝书中自读的第一篇文章是著名的论持久战,阅读时的钦佩和随之带为的快感,至今仍在我血液里哗哗地骚涌。只要一谈起毛泽东,我就会说起这一名篇。我会说,想想啊,在那种四处狼烟国破家亡悲痛绝望笼罩的年代,他居然能把抗战分为三个阶段,而且得到了历史的验证。这并不是仅靠非凡的勇气胆略所能做到的,这世上除了他恐怕没第二个人可以做到,甚至是去幻想片刻。所以我总以为,毛泽东根本就是一个下凡的神,虽然我一向不信鬼神,是绝对的唯物主义者。因为我相信,除此之外,我无法去解读他的一生,甚至是他一生中的某一个转折。
这以后,四卷本的红宝书一直陪伴着我。我每年都要他通读一遍,这些年来从未间断。它给了我莫大的帮助,从人生的态度到为人的准则,从灵魂的清洗到文风的熏陶,从视野的开拓到想象的丰腴真是不一而足。
我在部队当宣传股长搞政治教育时,就有一个观点,一个政工干部能一知半解毛选,搞什么教育做什么思想工作就不会没头抓痒了。而我的工作思路方法以及撰写公文材料的那点小门道,几乎全是从红宝书里偷来的。
搞起所谓的文学创作,我也没把红宝书打入冷宫,相反更加迷恋上了。撇除政治因素和什么主义或什么思想,红宝书依然有它与众不同的魅力和价值。在我看来,红宝书与毛泽东的诗词与毛体字与毛泽东本人,堪称人类的四大奇迹。我想,无论对毛泽东的行为和政绩作何评价,无论是喜欢他的人还是不喜欢他的,在这一点上是有共识的。因为红宝书的影响,我的想象,我的文风,我的境界正办图循着它的轨道走下去,因为我真的没法挥去它的身影和风采。
读了这么多年红宝书,我真正弄懂了艺术上“大俗即大雅”的命题,它是超凡脱俗与乡里巴人的完美结合。我们完全可以不把它当成政治读物,而奉为经典的文学作品。在此,还可以说一句,历数经典之作,真正流芳百世,为人们所慕爱的大多就是这样的老少皆宜能调众人口味的作品。
读多了红宝书,我真发现了它的妙处──不僵硬,不禁锢思想和灵魂。它在随意中给了我一个广阔自由的想象驰骋空间,那娓娓道来的平和,那才气逼人的劲力,那纵横历史的魄力我想,我今生是无法与它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