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吴天觉得自己可以承包整座王府的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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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将绝无此意。”
花都尉哪里敢承认,小厉王再无根基,他也姓厉,是皇族,是天下奇兵之首的掌兵小战神,他想把“厉”姓改成“花”姓,不就是要谋朝篡位,天下改姓吗?
这是绝不能往下跳的坑。
又见花都尉顿了顿,额头冒出一层细汗来,
“王爷,末将都是为了王爷好,这北地城内势力盘根错节,权利倾轧不断,王爷来封地不久,并不好得罪人,若是......”
“若是不听你的,你待如何?”
厉云卿站起身来,绣着黑色祥云的袍角出现在花都尉的眼帘内,他负手弯腰,冷声道:
“你便联合这北地城内的文官武将,将本王架空?正如现在这般?”
“末将不敢。”
“你嘴上不敢,可你们正是这样干的。”
厉云卿充满了阴翳的垂目,抬手,拍了拍花都尉的肩,声音嘶嘶宛若毒蛇吐信,
“你记住今日对本王说过的每一句话,威胁也好,多管闲事也好,你都好好儿的记住了,不管你们这群北地小丑如何蹦跶,本王才是身负皇室血脉的那一个,北地是本王的封地,你们宛若蛀虫一般住在本王家里,听话则已,不听话,下场就只有一个。”
提前出局,扫地出门。
花都尉满面肃穆,在厉云卿的手中,他的腰弯的愈发厉害,眼神却是越发的狠。
看来,这个小厉王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好拿捏。
又察厉云卿直起身来,声音中满是鄙薄,
“本王毁了你哪个女儿的闺誉,便对你哪个女儿负了责,你这个做父亲的,竟也不打听打听,实在是失职至极。”
“而你这个小女儿,你打听过是个什么货色了吗?她在厉王府主动抱住的,并非本王,是本王的侍卫总管。”
“若是你一定要找个男人为你这个女儿负责,本王倒也不是那等不开明之辈,明日便令王妃去花家下聘,嫁予王府侍卫总管,也不算辱没了你这个女儿。”
他已经为花家的女儿负责了,只是负责的那个,并不是花家的小女儿。
而是花锦,花都尉的大女儿,那个被花娘子在逃难途中,卖给了土匪的大女儿!
地上的花都尉身形一震,讶异的抬起头来,下意识回道:
“仙儿绝不可能抱住一个侍卫!”
他是第一次知道,自己的女儿自荐枕席就算了,还荐错了人,竟然抱住了个侍卫?
“怎么就不可能了?这事儿,厉王府所有侍卫皆可作证,你的小女儿,可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脱的只剩下了一件肚兜,抱住了本王的侍卫。”
厉云卿的眼中含着恶劣的笑,垂目看着跪在地上的花都尉,薄唇轻启动,将当时花仙儿在王府内,如何脱得只剩一件肚兜,如何扑过来,抱住吴天的事情,一字一句的说给了花都尉听。
又听厉云卿淡声道:
“既然花小姐抱住的人是吴天,吴天的妻子已经去世,再娶也不是不可以,放心,你女儿过门便是正妻。”
就是有些委屈了吴天,竟要娶花仙儿这样的女人,可见未来家宅得闹腾成什么模样。
花都尉浑身发抖。
厉云卿很有深意的继续说道:
“你们就爱把鱼目混做珍珠,岂知真正的明珠,才该是被你们捧在手心的那一个,如今被鱼目恶心的感觉,还不错吧。”
他说的这话,花都尉有些听不懂。
但花都尉现在无心纠结什么鱼目珍珠,只满脑子想着,自己的女儿自荐枕席,不但荐错了人,还被满王府侍卫看着。
他被气的话都说不出了。
同时,花都尉也更觉震惊,他万万没想到,这个小厉王竟然比小厉王妃还难对付。
小厉王妃还只是派侍卫,将花家夫妇打出王府,把花都尉气的够呛。
小厉王不但把花都尉气的够呛,还要把花仙儿嫁给区区一个侍卫总管。
哪能如此!
花都尉只觉得胸腔内气血翻滚,脑昏脑胀,伏在地上时,鼻内温热,两条鼻血便流了出来。
这是被气的。
而那个气死人还不偿命的小厉王,已经出了校场,回府蹭早饭吃去了。
厉王府,吴天哆哆嗦嗦的站在饭厅里,对厉云卿说道:
“王,王爷,王妃说,您您每次回府,像是在逛早餐店,还不给钱,就,就吃完了,您得,得,洗碗......”
救命,吴天已经感觉自己项上人头要不保。
厉云卿那双干净好看的手,刚端上皮蛋瘦肉粥,闻言,斜睨了吴天一眼,慢悠悠的说道:
“吴天啊,本王刚刚替你找了一门好亲事,你想听听吗?”
哭丧着脸的吴天摇头,他不想。
“你看,现在北地城内关于本王的流言传的实在是不像个样子,但本王着实冤枉,那天被花仙儿一把抱住的,可是你啊,本王替你将花仙儿娶回家如何?”
吴天双膝一软,跪在了厉云卿身边,面色苍白,
“王爷,属下儿子还小,经不起这婆娘的搓磨。”
任谁都能看出来,花仙儿的搅风弄雨的本事是一流的。
吴天以前生活在民间,并不懂得这些达官显贵的后宅可怕之处。
可最近跟在王妃身后伺候,王妃常会请些说书人入王府,给他们这些王府侍卫、侍卫娘子、侍卫孩儿说书。
美其名曰,是什么公司休闲福利,反正有空的都可以去听。
于是最近一段时间,侍卫、侍卫娘子、侍卫孩儿对于这些宫斗、宅斗的手段认识,已经被提升上了一个崭新的高度。
私下里,大家都在说,如果让花仙儿入了王府,王府肯定会有流产,小孩儿肯定会有死亡。
不,这不是大家想要的。
“王爷,属下宁愿出家去做和尚,也万不敢当王府罪人,把这等恶妇引入王府,那岂不是要害了将来的小世子吗?”
他的态度坚决,额头磕在地砖上,颇有那么些死谏的意味。
厉云卿看了吴天半晌,他皱起剑眉,喝了一口皮蛋瘦肉粥,
“你也不必难受成这样,本王不过说笑而已,你若誓死不娶,那便不娶就是,只是本王的碗,你得洗了。”
“是,属下一定不让王妃发现,碗是属下洗的。”
吴天松了口气,只要不让他娶花仙儿,让他上刀山下火海都行,区区一个碗而已,不在话下。
吴天觉得自己可以承包整座王府的碗。
这下厉云卿满意了,他用白勺搅动了一圈碗里的粥,看向一旁空下来的位置,又是皱眉问道:
“王妃怎么还没起来用早饭?”
“王妃一早就出门去了。”
吴天事无巨细的向厉云卿汇报着,因为王妃一直想要创收,终于在北地城内看中了一间铺子,想要买下来卖花木。
“是王府的钱不够用了?一大早竟然连早饭都不吃就出门奔波了,这还像是个王妃吗?”
厉云卿皱眉,起身来,心里头有那么一丝恼意,钱不够用,她为什么不同他说?
虽然他自己也知道,神策军扩招,最近用了大量的银钱,王府这边他是给的少了点。
可是,他也没想让她为了几两银子,劳心费神到这个程度,若是钱不够用了,他再给她就是了。
厉云卿板着俊脸出了门,去找花锦。
这厢花锦正穿着男装,手里拿着一把洒金折扇,领着吴大郎和大宝,以及两个暗卫,在北地城内最热闹的一条街上看铺子。
突然,衣角一紧,花锦低头,吴大郎指着前方的绣坊,警惕道:
“娘娘......公子,你看,那个坏女人。”
正说着,前方花仙儿从一顶轿子里走出来,身后跟着四五个丫头,七八个小厮,簇拥着穿金戴银的花仙儿,进入了绣坊。
“末将绝无此意。”
花都尉哪里敢承认,小厉王再无根基,他也姓厉,是皇族,是天下奇兵之首的掌兵小战神,他想把“厉”姓改成“花”姓,不就是要谋朝篡位,天下改姓吗?
这是绝不能往下跳的坑。
又见花都尉顿了顿,额头冒出一层细汗来,
“王爷,末将都是为了王爷好,这北地城内势力盘根错节,权利倾轧不断,王爷来封地不久,并不好得罪人,若是......”
“若是不听你的,你待如何?”
厉云卿站起身来,绣着黑色祥云的袍角出现在花都尉的眼帘内,他负手弯腰,冷声道:
“你便联合这北地城内的文官武将,将本王架空?正如现在这般?”
“末将不敢。”
“你嘴上不敢,可你们正是这样干的。”
厉云卿充满了阴翳的垂目,抬手,拍了拍花都尉的肩,声音嘶嘶宛若毒蛇吐信,
“你记住今日对本王说过的每一句话,威胁也好,多管闲事也好,你都好好儿的记住了,不管你们这群北地小丑如何蹦跶,本王才是身负皇室血脉的那一个,北地是本王的封地,你们宛若蛀虫一般住在本王家里,听话则已,不听话,下场就只有一个。”
提前出局,扫地出门。
花都尉满面肃穆,在厉云卿的手中,他的腰弯的愈发厉害,眼神却是越发的狠。
看来,这个小厉王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好拿捏。
又察厉云卿直起身来,声音中满是鄙薄,
“本王毁了你哪个女儿的闺誉,便对你哪个女儿负了责,你这个做父亲的,竟也不打听打听,实在是失职至极。”
“而你这个小女儿,你打听过是个什么货色了吗?她在厉王府主动抱住的,并非本王,是本王的侍卫总管。”
“若是你一定要找个男人为你这个女儿负责,本王倒也不是那等不开明之辈,明日便令王妃去花家下聘,嫁予王府侍卫总管,也不算辱没了你这个女儿。”
他已经为花家的女儿负责了,只是负责的那个,并不是花家的小女儿。
而是花锦,花都尉的大女儿,那个被花娘子在逃难途中,卖给了土匪的大女儿!
地上的花都尉身形一震,讶异的抬起头来,下意识回道:
“仙儿绝不可能抱住一个侍卫!”
他是第一次知道,自己的女儿自荐枕席就算了,还荐错了人,竟然抱住了个侍卫?
“怎么就不可能了?这事儿,厉王府所有侍卫皆可作证,你的小女儿,可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脱的只剩下了一件肚兜,抱住了本王的侍卫。”
厉云卿的眼中含着恶劣的笑,垂目看着跪在地上的花都尉,薄唇轻启动,将当时花仙儿在王府内,如何脱得只剩一件肚兜,如何扑过来,抱住吴天的事情,一字一句的说给了花都尉听。
又听厉云卿淡声道:
“既然花小姐抱住的人是吴天,吴天的妻子已经去世,再娶也不是不可以,放心,你女儿过门便是正妻。”
就是有些委屈了吴天,竟要娶花仙儿这样的女人,可见未来家宅得闹腾成什么模样。
花都尉浑身发抖。
厉云卿很有深意的继续说道:
“你们就爱把鱼目混做珍珠,岂知真正的明珠,才该是被你们捧在手心的那一个,如今被鱼目恶心的感觉,还不错吧。”
他说的这话,花都尉有些听不懂。
但花都尉现在无心纠结什么鱼目珍珠,只满脑子想着,自己的女儿自荐枕席,不但荐错了人,还被满王府侍卫看着。
他被气的话都说不出了。
同时,花都尉也更觉震惊,他万万没想到,这个小厉王竟然比小厉王妃还难对付。
小厉王妃还只是派侍卫,将花家夫妇打出王府,把花都尉气的够呛。
小厉王不但把花都尉气的够呛,还要把花仙儿嫁给区区一个侍卫总管。
哪能如此!
花都尉只觉得胸腔内气血翻滚,脑昏脑胀,伏在地上时,鼻内温热,两条鼻血便流了出来。
这是被气的。
而那个气死人还不偿命的小厉王,已经出了校场,回府蹭早饭吃去了。
厉王府,吴天哆哆嗦嗦的站在饭厅里,对厉云卿说道:
“王,王爷,王妃说,您您每次回府,像是在逛早餐店,还不给钱,就,就吃完了,您得,得,洗碗......”
救命,吴天已经感觉自己项上人头要不保。
厉云卿那双干净好看的手,刚端上皮蛋瘦肉粥,闻言,斜睨了吴天一眼,慢悠悠的说道:
“吴天啊,本王刚刚替你找了一门好亲事,你想听听吗?”
哭丧着脸的吴天摇头,他不想。
“你看,现在北地城内关于本王的流言传的实在是不像个样子,但本王着实冤枉,那天被花仙儿一把抱住的,可是你啊,本王替你将花仙儿娶回家如何?”
吴天双膝一软,跪在了厉云卿身边,面色苍白,
“王爷,属下儿子还小,经不起这婆娘的搓磨。”
任谁都能看出来,花仙儿的搅风弄雨的本事是一流的。
吴天以前生活在民间,并不懂得这些达官显贵的后宅可怕之处。
可最近跟在王妃身后伺候,王妃常会请些说书人入王府,给他们这些王府侍卫、侍卫娘子、侍卫孩儿说书。
美其名曰,是什么公司休闲福利,反正有空的都可以去听。
于是最近一段时间,侍卫、侍卫娘子、侍卫孩儿对于这些宫斗、宅斗的手段认识,已经被提升上了一个崭新的高度。
私下里,大家都在说,如果让花仙儿入了王府,王府肯定会有流产,小孩儿肯定会有死亡。
不,这不是大家想要的。
“王爷,属下宁愿出家去做和尚,也万不敢当王府罪人,把这等恶妇引入王府,那岂不是要害了将来的小世子吗?”
他的态度坚决,额头磕在地砖上,颇有那么些死谏的意味。
厉云卿看了吴天半晌,他皱起剑眉,喝了一口皮蛋瘦肉粥,
“你也不必难受成这样,本王不过说笑而已,你若誓死不娶,那便不娶就是,只是本王的碗,你得洗了。”
“是,属下一定不让王妃发现,碗是属下洗的。”
吴天松了口气,只要不让他娶花仙儿,让他上刀山下火海都行,区区一个碗而已,不在话下。
吴天觉得自己可以承包整座王府的碗。
这下厉云卿满意了,他用白勺搅动了一圈碗里的粥,看向一旁空下来的位置,又是皱眉问道:
“王妃怎么还没起来用早饭?”
“王妃一早就出门去了。”
吴天事无巨细的向厉云卿汇报着,因为王妃一直想要创收,终于在北地城内看中了一间铺子,想要买下来卖花木。
“是王府的钱不够用了?一大早竟然连早饭都不吃就出门奔波了,这还像是个王妃吗?”
厉云卿皱眉,起身来,心里头有那么一丝恼意,钱不够用,她为什么不同他说?
虽然他自己也知道,神策军扩招,最近用了大量的银钱,王府这边他是给的少了点。
可是,他也没想让她为了几两银子,劳心费神到这个程度,若是钱不够用了,他再给她就是了。
厉云卿板着俊脸出了门,去找花锦。
这厢花锦正穿着男装,手里拿着一把洒金折扇,领着吴大郎和大宝,以及两个暗卫,在北地城内最热闹的一条街上看铺子。
突然,衣角一紧,花锦低头,吴大郎指着前方的绣坊,警惕道:
“娘娘......公子,你看,那个坏女人。”
正说着,前方花仙儿从一顶轿子里走出来,身后跟着四五个丫头,七八个小厮,簇拥着穿金戴银的花仙儿,进入了绣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