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民风淳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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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嗤!

    手起刀落间,一股庞大的热流涌入体内。

    也许是刀锋锐利,也许是运气使然,程龙的第一次,竟然老练地像是一位职业杀手,熟睡中的沙皮,死之前没有感受到任何痛楚。

    “死的这么安详,便宜你了。”

    程龙骂骂咧咧的拔出匕首,注意到床头有盒抽纸,于是抽出一张,带进卫生间。

    不要误会,他不是突然想上大号,而是要用纸巾拧水龙头,冲洗刀刃上的血渍,以免留下指纹。

    之前静坐的那一个小时,他也没有触碰任何物品,至于可能掉落头发、皮屑,在这个年代根本不用操心。

    DNA检验成为法庭证据,全世界都要等到21世纪之后。

    现阶段,能够直接证明凶手的有利证据,只有指纹,因此人证就成了事关重要的一环,假如所有目击证人都不敢指认凶手,证物又不够充足,哪怕警方明知某人是罪犯,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对方逍遥法外。

    程龙有三格储物栏,一格存放嗜血珠,一格存放匕首,还有一格空余。

    所以,他只需要保持足够的警惕,拿东西时垫上纸巾,或者提前准备一双手套,就不会留下任何证据。

    “手套的确是惩恶除奸,居家旅行必备之物,下次动手,一定要备上几双……”

    程龙假装社团新人,暗杀沙皮,完全是临时起意,并没有准备周祥的计划,所以显得比较仓促。

    不过这也正常。

    毕竟是第一次,潦草就对了。

    真要什么都想到,那他就不是老实孩子了。

    “虽然你是个烂人,还吸粉,但你的一身精血,怎么着也比鸡鸭鹅强上不少……”程龙拿出嗜血珠,立于尸身上方。

    转眼间,就见丝丝缕缕的血雾,从沙皮胸口处溢出,向上飘浮,快速涌向嗜血珠,沙皮的尸身也因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瘪。

    过程极其恐怖!

    程龙一时间有些难以接受。

    尽管在此之前,他已经用老母鸡做过实验,但鸡和人不一样,前者是家禽、是食物,宰杀与烹饪的方式,都能玩出花来。

    后者,则是和他一样的人。

    “我、我这是为民除害,做好事干嘛要怕……我可是魔修啊!”

    程龙哆哆嗦嗦的呢喃着,鼓励自己镇定。

    可他一时半会,还真就镇定不下来。

    好在沙皮主职看场,上午基本都在睡,没事不会有人找他,有的是时间平复心情。

    花了几分钟,平定紧张的内心状态,程龙不仅没有赶着离开,反而盘坐在地,面对着沙皮修炼了起来。

    看样子是想瞅着干尸练胆,免得今后出岔子。

    毕竟这种事,绝不会仅此一次……

    上午十点多。

    程龙从修炼中醒来,默默感受了一下身体变化,脸上逐渐洋溢出喜悦之色。

    看到刷新后的面板信息,床上干尸都变得‘可爱’了起来。

    ——

    【宿主:程龙】

    【境界:练气二层(15%)】

    【功法:杀生决(初入门径)】

    【咒术:七星钉魂术】

    【法宝:嗜血珠】

    “没想到杀死一个烂仔,修为竟然直接从练气一层,狂飙至练气二层,进度条更是涨到了15%,这可真是太美妙了!”

    昨天杀鸡,练气一层的进度条涨到3%,程龙并没有什么特别清晰的感觉。

    然而现在,感觉却异常明显。

    他能无比清晰的感应到丹田中蕴藏着一股气,可以自由调度,想要这股魔力加持在哪,就能加持在哪。

    意念一动,丹田中的那股气,便出现在了双手之上。

    黝黑,森寒,邪气凛然。

    此时此刻,程龙有种无比强烈的直觉,仿佛只要他挥一挥拳,就能轻易击穿一块木板,或者击飞一位成年壮汉。

    “这就是魔气吗?”

    程龙看着双手之上丝丝缕缕的黑气,眸中并没有太大的惊喜,眉宇间夹杂着挥之不去的惆怅。

    从这一刻起,他再也不是一介凡人,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魔道修士。

    他的改变,不仅仅是功力增强那么简单,体质也因为嗜血珠的反哺,得到增强,即便不动用魔力,亦能一挑二、乃至一挑三四。

    力量,反应速度,抗击打能力,乃至恢复能力,方方面面都有提升。

    这还仅仅是暗杀一人。

    下面还有潇洒、刀疤、乔治等无数为非作歹之人等着被他收割。

    难怪修炼杀生决的弊端那么大,诱惑性太强了。

    强到程龙这样的老实人,都止不住的想要多杀几个恶棍,增强体质与功力。

    “该死,杀了一个接着就想杀第二个,真他么邪门!”

    甩了甩头,将脑海中不正常的思维赶出去,程龙起身看向沙皮的尸身,呢喃道:“干成这副模样,肯定不会腐烂发臭,放把火,估计一点就燃……”

    纠结再三。

    程龙最终还是放弃了放火焚尸的念头,老式唐楼防火功能不全,火烧大了,容易波及无辜。

    反正他也没有留下指纹,拍拍屁股走人,根本不用担心留下痕迹。

    十几分钟后。

    程龙走出沙皮居住唐楼,沿着街道走了一会,而后摘掉头上的帽子,丢进路边的垃圾篓,之后又将口袋里的纸巾丢了进去。

    “没想到沙皮竟然在家里藏了八万块现金,不愧是潇洒的左右手,存款不少嘛!”

    程龙一开始并没有想到拿钱,临走时,看到沙皮裤袋里的钱包,才意识到杀完人还可以越货,反正都是不义之财,留着不拿,只会便宜别人,不如拿来救济一下自己。

    有了这笔钱,今后就不用挤在表舅家了,一点私人空间都没有,虽然晚上和表妹睡上下铺好像也不错,可这并不是长久之计。

    更何况,表舅和舅妈都在里屋睡着呢,隔着扇门,想说点悄悄话都要小声,干别的?想都不要去想。

    程龙是个务实的人,既然打算搬出去,当下就开始找起房子。

    不知不觉中,走到奇盛商业大厦附近,一辆价值不菲的奔驰车,突然从拐角处驶来,停在前方不远处。

    一开始他并没有在意,直到一个捂着肚子、西装革履的中年眼镜男走下车,快步冲进一旁的公厕,适才停下脚步。

    “洪兴龙头蒋先生?”

    程龙正疑惑着,一名穿着短袖的平头壮汉,猛地推开出租车车门,拎着一个大铁锤,气势汹汹的走向奔驰车。

    紧接着,出租车另一侧走下一名持枪男子。

    这俩人一看就是要干‘大’事。

    “傻仔,傻愣着干嘛,赶紧闪啊!”

    一名身穿白汗衫的大叔见状,迅速抓起程龙的手腕,将其拽进几米外的一间店铺,看这熟练的避险动作,想来平日里没少练习。

    港综市民应对危机的熟练程度,丝毫不下哥谭市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