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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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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自成来贺兰山不是第一次了,被辽兵追的那两年,他的足迹几乎遍布整个大西北。他甚至带着财货,远道哈密、吐鲁番一代活动。如果不是伊犁河谷过于遥远,或许他还会去伊犁转一圈儿。

    阿巴茨山口跟杭爱山是那么的像,两山夹一沟。两侧的山崖如同刀削斧砍一样,如果在这里修建关隘,将会是任何军队的噩梦。

    李自成当然不会傻到在这里筑城,虽然收取过路费是一笔无本万利的买卖,可这买卖是需要实力的。在广袤的西北,他这两千多人还真不够看。

    强大的准格尔蒙古,好像山一样压在整个西域头上。任何敢于和准格尔作对的人和势力,都会被强大的蒙古骑兵踏成齑粉。面对蒙古人,李自成渺小得像虱子。

    不过通常情况下,巨人都对虱子没什么办法。原因很简单,虱子太多,究竟是哪只虱子咬了自己一口,巨人根本不知道。

    于是巨人会不能的在事发地点画上一个圈儿,所有可能的怀疑对象都会遭殃。

    幸运的是,李自成属于流窜作案。事后,当地牧民怎样迎接蒙古人的怒火,根本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埋伏了两天,李自成还是没等来传说中的蒙古商队。派出去的探子渺无音信,也不知道是被狼吃了,还是被蒙古人给吃了。

    “大哥,我怎么感觉有些不对劲儿。按理说,这蒙古人也应该快到了。怎么探子还没回来?”刘宗敏嘴里嚼着牛肉干,手里拎着酒囊。这两天,李自成都守在山头亲自望风,刘宗敏很担心这位带头大哥成为望夫石。

    “我也觉着有些别扭,里路程算该到了。”李自成接过刘宗敏手里的酒囊,对着嘴灌了一口。带着奶味儿的酒浆灌进嘴里,李自成有点儿想吐。

    到草原两年多,还是不习惯马奶酒的味道。也不知道刘宗敏是怎么能喝的惯这玩意儿,对李自成来说,这就是带着奶味儿的泔水。

    “最多在等两天,如果没来咱们就收手。也不知道高杰有没有抓回来李岩那个王八蛋,他娘的,一个头领带头逃跑,不处置他这队伍就散了。”李自成把酒囊还给刘宗敏,继续看向远方,希望发现传说中的蒙古商队。

    就在刘宗敏和李自成说话的前一天,高杰带着自己手下数十人打马回到了营地。

    “高头领,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李自成留下看家的小头目看到高杰过来,赶忙跑过来巴结。

    “呵呵!李岩在后面,一会儿就到。”高杰马鞭向后一指,小头目自然的向后看去。

    就在小头目转头的一瞬间,高杰手里的马刀猛的刺了出去。这一刀狠狠戳进了小头目的脖子,拔出来的时候带着一股血箭窜了出来。

    “我操!”旁边的小喽啰一声惊叫,立刻转身想要逃走。

    高杰抬起手,扣动了短管火铳的扳机。

    “砰!”只有六七步的距离,子弹打断了小喽啰的脊椎,然后贯胸穿过,带着一大蓬鲜血喷了出来。穿出去的子弹,还打中了一匹马的屁股。那马嘶鸣着四蹄狂奔,一路上撞翻了帐篷,撞翻了人,还撞翻了一辆独轮车。整个营地被这马一搅,立刻乱成一团。

    “杀!”高杰的手下瞬间变了脸,手里的马刀纷纷抽出。对着夕日的兄弟毫不留情,阳光耀着日光,马刀带着光弧劈下来,顿时人头滚滚鲜血飞溅。

    “高头领,你这是干什么?”还有些人没有反应过来,身体已经被投掷出来的标枪贯穿了身体。

    十几步的距离上,标枪的威力非常巨大。李自成留守的这些人,根本没有铠甲一类的东西。

    为了对付蒙古人的商队护卫,李自成几乎带走了全部人马。看守营地的只有百十来人,带头的小头目带着十几个人来迎接高杰,结果被高杰五十余骑一轮冲锋杀得人仰马翻,剩下的人抱头鼠窜,生怕变成下一个刀下之鬼。

    刚刚跑回营地呼喊两声,就见到邢氏带着十几个条汉子跑出来。邢氏手里拎着寒光闪闪的刀,小喽啰这下算是看到了主心骨,纷纷跑过去。

    “夫人!不好了,高当家疯了,见人就杀……!”话还没说完,邢氏手里的刀已经捅进了他的肚子。

    邢氏手腕一翻一拧,手里的刀横着一拉。肚子上立刻被拉出一道巨大的伤口,邢氏抽刀出来的时候,靑虚虚的肠子也一并流了出来。

    小喽啰看看自己的肠子,又看看邢氏手里带血的刀,惊骇的连惨叫都忘记了。

    “杀!”邢氏一声喊,立刻变成一只雌虎。手中一柄长刀,见人就劈逢人就砍。这些也算是刀口舔血的家伙,居然没几个人是一合之敌。

    邢氏身后那十几个人,也都在疯狂砍杀。那些刚刚逃过高杰追杀的人,立刻懵逼了。他们不明白,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高杰的人调转马头又杀了回来,战马在营地里面疯狂屠戮,惨叫声此起彼伏的响起。

    两支人马合并在一起,前后不过一刻钟的时间,居然把李自成留下看家的人屠戮殆尽。剩下的二十几个人眼看跑不出去,又没办法抵挡,干脆跪在地上乞求邢氏和高杰饶命。

    本来就是流寇,混口饭吃的事情,跟着谁干都是干。

    “愿意跟我走的都……!”高杰看到这里面,有好几个平日里对自己非常巴结,心里也不忍把他们都杀了。

    “都杀了!”邢氏手里的刀一抡,五十多人一拥而上,刀劈斧砍把这二十多个投降的人变成一堆肉酱。

    “用不着吧,他们都……!”高杰看到浑身是血的邢氏,心里有些害怕。这他娘的是人还是母老虎!

    “这些都是李自成最放心的人,也都是对他最忠心的人,你以为他们会跟着你走?半路上万一跑出去一个,咱们都得完蛋。

    大家伙都去收拾东西,牵马!把马都牵过来!”邢氏吆喝着众人干活儿,这里有一百多车东西,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单单打包,恐怕就得一天时间。

    “诺!”鉴于邢氏的雌威,大家伙应了一声“诺”轰然而散。套车的套车,搬东西的搬东西。

    “时间不多,咱们要快着些。”邢氏也不理会高杰,自顾自的回了自己帐篷。虽然这几天收拾好了一些东西,可没打包的东西太多。今后到了关中需要大笔的钱财,邢氏不准备留下一个铜钱。

    高杰窒了一下,现在才知道什么叫做女人比男人更凶残。

    两百多里之外的事情,李自成浑然不知。他还在等待着蒙古商队的到来,不过很可惜。蒙古商队没有来,蒙古大军却来了。

    黄昏的时候,数以万计的蒙古骑兵忽然出现在视线里面。几个骑兵策马奔腾,跑到山口下,扔出来几个人头。想都不用想,这肯定就是那几个探子的人头。

    显然这一次劫掠已经暴露,对方派出这么多骑兵出来,就是没打算让自己活着回去。

    葛尔丹看着远处的阿巴茨山口,心里不知道应该感谢这些人,还是应该恨这些人。

    两个月前,巴图尔珲收到一条消息。伏击僧格的不是喀尔喀蒙古人,而是流窜在草原上的一股汉人马贼。刚刚开始时候,巴图尔珲并不信这是真的。

    僧格带领的三百骑兵,都是准格尔本部骑兵中的好手。怎么可能败在汉人的手下,僧格也不是傻子,就算对方是他们的十倍,打不过还不会跑么?

    为了证实这条消息,他还是让葛尔丹去查一下,看看这事情到底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葛尔丹需要为自己的哥哥报仇雪恨。

    很巧!有人出卖了几个探子,抓住这几个探子严刑拷打。葛尔丹居然问出来,袭击大哥僧格的就是这群汉人。伏击的地点,时间,还有伏击的方式说得一丝一毫都不差。而且这股马贼,居然还想着要伏击自己的商队。

    听到这个消息,葛尔丹恨得牙痒痒。他决定亲自去抓住这股马贼,既给大哥僧格报仇雪恨,也让老爹看看自己的手段。为此,他出动了自己麾下全部两万骑兵。虽然有些杀鸡用牛刀的嫌疑,但葛尔丹还是决定这么干。

    这一次,他不准备让这群人的任何一个跑掉。

    两万骑兵合围之下,整个阿巴茨山口被围得像铁通一样。黄昏的落日下,眼睛看到的地方,都有蒙古骑兵的影子。

    “大当家,坏了蒙古人发现了咱们。”刘宗敏手里的酒囊都掉到地上。这么多人,根本没办法逃走。况且对面的蒙古骑兵,如果被他们咬住衔尾追击,那一丁点儿活路都没有。

    “我不瞎!”李自成气得脑袋冒烟。都这个时候了,还说这样的屁话。现在他觉得,这他娘的是一个圈套。一个对付他的圈套!

    蒙古人再多,也不可能派出这么多人来围剿他。唯一的可能就是……,那次截杀蒙古商队的事情暴露了。

    可就是劫了一个商队,用得着这么大规模的报复?

    “大当家的,怎么办?”一个头目快要崩溃了,对方这么多人,想逃出去根本不可能。

    “老子……!”李自成想说老子知道怎么办,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的带头大哥,他说出这话来,军心就彻底散了。

    “快天黑了,趁着半夜他们疏忽的时候,咱们杀出去。”事到如今,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跑出去一个算一个!

    “这么多蒙古骑兵,咱们杀得出去?”刘宗敏再次展现了超低智商。

    “那你留在这里等死!”李自成鼻子都快气歪了,如果不是大敌当前需要刘宗敏这样的猛将,他恨不得立刻砍了他。

    葛尔丹看着远处的阿巴茨山口,望远镜里面发现了几个人。距离太远,这些人不过就是一个黑点儿而已。

    “王子殿下为什么不命人进攻?”多尔衮也看了远处的阿巴茨山口,放下望远镜问道。

    “呵呵!阿巴茨山口树林茂密,强攻一定会损失很多人手。咱们这么围着,他们一定会自己逃出来。就好像围猎的时候,总是要把兔子惊吓到,它们才会从草地里面跑出来。

    等他们跑出来的时候,就是我们射猎的开始。多尔衮先生,你们女真人不这样围猎么?”葛尔丹很尊敬这位投奔过来的女真首领,这个人总是睿智的,而且可以造出非常厉害的火器。

    不管是夺嫡还是日后为了自己梦想,葛尔丹都需要这样一个人。这段时间他都在刻意亲近多尔衮,希望把这个人收到自己的帐下。

    “王子殿下的主意非常不错,现在这些人就像是即将受惊的兔子。如果我猜得不错,他们应该在午夜突围。而且,还是走的西边山路。因为只有那里,他们才能够发挥骑兵的优势。”

    “哦,他们从西边山路突围我倒是同意。可您为什么说是在午夜时分呢?”葛尔丹很好奇的问多尔衮。

    “汉人有一部奇书,名字叫做《三国演义》,讲的是汉代末年混战的故事。那部书里面,偷袭和突围大都发生在午夜,也就是他们汉人通常说的夜半三更。

    习惯的力量是强大的,所以,我笃定他们一定会在午夜时候突围。”多尔衮非常自信。

    “好!就依照,先生的话部署。如果先生说对了,我会送先生一匹最好的战马。”葛尔丹笑着吩咐下去。

    “还请王子殿下在小路布置一股伏兵,汉人还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当官的儿总是想着让别人吸引注意力,而自己逃走。”多尔衮笑眯眯的建议,对于汉人他的了解远多于这个只有十岁的孩子。

    蒙古骑兵对于围猎,最熟悉不过。当年成吉思汗西征的时候,就是一边作战一边围猎补给军需。两万人打两千人,根本就是在围猎。

    “操他妈的!”看了一眼天上明晃晃的大月亮,李自成骂了一句。

    他从来没有这样痛恨过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