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学习秦国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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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你什么事?你不在你自己家待着,又来我们家,现在街坊邻居都在笑话我。”
秦月娥抿唇轻轻笑了笑,“我告诉你东方奚,你是我看上的人,跑不掉的。话说你都忘记了吧,你将要十八了,你这个年纪,如果再不结婚,到时候县府里就会派人强行让你与适龄女子成婚。”
东方奚听了,怔在原地,是这么回事。
秦月娥见东方奚脸色唰的一下变得惨白,这才得意起来。
“见到你这么害怕,那我就开心了。”
秦月娥微微掩唇,这便趾高气昂的走了。
秦月娥的身影消失在了院子里,院子里彻底安静下来,东方奚心里反而空落落的。
他觉得,他一定是和秦月娥拿错了剧本。
秦月娥每天上门骚扰他的样子,像极了有地位的男子看上哪家美丽的小娘子,没事就要过来转悠一下,好告诉所有人自己已经是名花有主了,其他人不要碰。
但是,东方奚却觉得挺享受的。
因为这个女子所有的闹腾行为都在传递一个信号——她真的很喜欢自己。
地上的猪哼哧哼哧就往东方奚家的院落花圃里冲,东方奚用力拉紧绳子,两头猪被勒的吱哇吱哇的叫唤。
东方奚回过神来,把两头猪拽着围在豕厕里。
战国时期,旱厕和猪圈是连在一起的。旱厕修建在地面上,在旱厕后面挖个大坑,就把猪丢进这大坑里。
中国古代的医学相当发达,卫生意识也领先当时的世界。两千年后的世界印度人连修建厕所的意识都没有,而中国早在两千五百年前,家家户户都已经有了旱厕。
东方奚把猪丢进豕厕,又去了院子后面,从麦田边熟练地割了一捆青草,然后把青草扔在猪圈里。
他回到房间,看到大厅里一张木案,两个座椅虽然破旧,但是今天却被擦得十分亮净。
用脚丫子想也知道,这是秦月娥干的。
东方奚不理解,秦月娥为什么看上自己?东方奚更不理解,都成了古代屌丝了,为什么自己看不上秦月娥?
午时的时候,院子里来了人找东方杜衡看病。
东方奚对东方杜衡这种只要自己饿不死,就努力治病救人的作风和风骨表示欣赏,但是他不给予支持。
东方奚有他自己的事情要忙活。
西厢房内,设着一张漆木案,这还是东方奚他舅父过来看他的时候给他打造的。
至于其他的书写材料,那都是东方奚自己砍竹子削竹片制成的,笔墨,他也有捷径可以拿一点。
炎炎夏日,外面蝉鸣聒噪,院子里还有东方杜衡给人看诊,但是东方奚却一个人呆在他厢房里,他在学习认字写字。
现代大学生穿越到古代,就得把一切都给利用起来。
趁着有些东西还没有忘记,现在的东方奚几乎是一有时间就扑在学习汉字上。秦国的文字,此时正是大篆体,东方奚虽然是中文专业出身,但是学习起来还是有些吃力的。
而且他的目标不仅仅是认字,关键是要会写。
在现代考公务猿难上加难,但是在秦国,想要晋升就是两条路,一条是通过军功晋升,而另一条就是做文吏。
走军功,平民百姓家出身就是冲锋陷阵,以东方奚常年营养不良的小身板那出去,大概率被安排到伙头营。
东方奚觉得,自己一个文科生,还是靠笔营生比较稳妥。
毕竟,在秦国乃至未来的大秦帝国,秦吏是刚需急需,供不应求;而士兵则是供过于求。
一直写到下午,东方奚已然练了好几百个熟练的字。
他端详着上面方方正正的大字,笔画复杂,但是象形兼会意,反而让这些字有画的生动美感。
学会秦国文字,基本上就可以做个刀笔吏了。
等到在基层混几年刀笔吏,到时候就可以再得到一次举荐,正式成为秦吏。
前路,有点漫长,目前来看,东方奚没有找到任何捷径。
可是他平静的日子就在这一天被打破。
不知不觉间,就到了下午。
东方奚看着写好的竹简木牍,心绪安宁,他将这些竹简小心翼翼的卷起来,随后放在自己的木箱里。
出了门,东方奚见到院子里有一位黑衣中年男子。
黑色是正色,没有地位的人不允许穿着黑色衣服。
东方奚这才反应过来,他祖父都应付这个人半天了。
东方杜衡和他一同坐在槐树底下,家里唯一一张用于待客的席子都给铺在了树下木台上。
“公孙先生,这位就是我的孙儿。”
公孙粱看过去,呆了好一会儿,这男子生的鼻梁高挺,眉若墨裁,眼神也很傲然,胸中满是自信。虽然穿着布衣,可是却难掩他身上的英气。
他在咸阳城许久,也很少见到长得这般出色的人物,
“确实一表人才。”
东方杜衡介绍道,“奚——这是你伯父公孙粱先生。”
公孙粱?他就是那个扔下老父母一去咸阳二十几年没回来的公孙粱?
公孙粱一身黑色深衣,在太阳底下泛着光彩,而他的胡须冉长,目光沉静,一双眼就像是黑曜石一般。
“奚见过公孙先生。”
“有礼有礼,起来吧。”公孙粱抬头看了看天,对着东方杜衡道,“天色渐渐晚了,吾也该回去了。”
“老朽有一事相求,不知道公孙先生可否帮忙?”
公孙粱听了,俯身更低,“老先生有事相求,我必定答应,以报答当年老先生活命之情。”
“我想请公孙粱先生为我孙儿看看相。”说着,东方杜衡便招手,“奚儿你过来。”
看相,东方奚并不相信这个。只是为了不让这两人难堪,所以他就走了过来。
东方奚也有点好奇,他能够看出什么来。
人在不得意的时候,一点好话就是莫大的鼓励。
公孙粱看着东方奚,情不自禁道,“令孙竟然有士人之风。”
“没受过皮肉之苦,所以才会这样吧。”
公孙粱摇摇头,他眯着眼,这小子不会说话啊!
他拉过东方奚的手,仔仔细细翻看了两遍,“我第一眼就看到他的手,你看他的手很是细长,只有经常读书写字的文人才会如此。令孙是个心细之人。士人读书论道,才有此相。”
东方奚心笑,我就看你怎么继续胡诌。
公孙粱双手并用,把东方奚的脸摸了又摸,“印堂骨平满,做事有魄力;两眉距离近,做事专注;耳骨坚硬,我想平时令孙凡事都是自己做主,不听老医家的话吧。”
东方杜衡摇摇头,“我想让他跟着我从医,他不肯。算是如此。”
实际上家里大小事情都是东方杜衡做主的,但是没想到,杜衡居然主动给他打圆场。
“救死扶伤,人之大善,令孙年纪还小,尚且不能领悟。或许以后等他领悟了,也就自然而然接替伯翁您的事业了。”
“他如今快要十八了,这婚事也没个下落,我正发愁呢,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能娶妻啊?”
公孙粱微微扫了扫这墙园,两个大男人生活,按理说院子里应该是乱七八糟的,而且看看这块席子,明显是有人擦过。
这两人是验自己呢?
“老医家不用着急,令孙的良人,近在眼前,要不了多久,就会有好事发生。”
“关你什么事?你不在你自己家待着,又来我们家,现在街坊邻居都在笑话我。”
秦月娥抿唇轻轻笑了笑,“我告诉你东方奚,你是我看上的人,跑不掉的。话说你都忘记了吧,你将要十八了,你这个年纪,如果再不结婚,到时候县府里就会派人强行让你与适龄女子成婚。”
东方奚听了,怔在原地,是这么回事。
秦月娥见东方奚脸色唰的一下变得惨白,这才得意起来。
“见到你这么害怕,那我就开心了。”
秦月娥微微掩唇,这便趾高气昂的走了。
秦月娥的身影消失在了院子里,院子里彻底安静下来,东方奚心里反而空落落的。
他觉得,他一定是和秦月娥拿错了剧本。
秦月娥每天上门骚扰他的样子,像极了有地位的男子看上哪家美丽的小娘子,没事就要过来转悠一下,好告诉所有人自己已经是名花有主了,其他人不要碰。
但是,东方奚却觉得挺享受的。
因为这个女子所有的闹腾行为都在传递一个信号——她真的很喜欢自己。
地上的猪哼哧哼哧就往东方奚家的院落花圃里冲,东方奚用力拉紧绳子,两头猪被勒的吱哇吱哇的叫唤。
东方奚回过神来,把两头猪拽着围在豕厕里。
战国时期,旱厕和猪圈是连在一起的。旱厕修建在地面上,在旱厕后面挖个大坑,就把猪丢进这大坑里。
中国古代的医学相当发达,卫生意识也领先当时的世界。两千年后的世界印度人连修建厕所的意识都没有,而中国早在两千五百年前,家家户户都已经有了旱厕。
东方奚把猪丢进豕厕,又去了院子后面,从麦田边熟练地割了一捆青草,然后把青草扔在猪圈里。
他回到房间,看到大厅里一张木案,两个座椅虽然破旧,但是今天却被擦得十分亮净。
用脚丫子想也知道,这是秦月娥干的。
东方奚不理解,秦月娥为什么看上自己?东方奚更不理解,都成了古代屌丝了,为什么自己看不上秦月娥?
午时的时候,院子里来了人找东方杜衡看病。
东方奚对东方杜衡这种只要自己饿不死,就努力治病救人的作风和风骨表示欣赏,但是他不给予支持。
东方奚有他自己的事情要忙活。
西厢房内,设着一张漆木案,这还是东方奚他舅父过来看他的时候给他打造的。
至于其他的书写材料,那都是东方奚自己砍竹子削竹片制成的,笔墨,他也有捷径可以拿一点。
炎炎夏日,外面蝉鸣聒噪,院子里还有东方杜衡给人看诊,但是东方奚却一个人呆在他厢房里,他在学习认字写字。
现代大学生穿越到古代,就得把一切都给利用起来。
趁着有些东西还没有忘记,现在的东方奚几乎是一有时间就扑在学习汉字上。秦国的文字,此时正是大篆体,东方奚虽然是中文专业出身,但是学习起来还是有些吃力的。
而且他的目标不仅仅是认字,关键是要会写。
在现代考公务猿难上加难,但是在秦国,想要晋升就是两条路,一条是通过军功晋升,而另一条就是做文吏。
走军功,平民百姓家出身就是冲锋陷阵,以东方奚常年营养不良的小身板那出去,大概率被安排到伙头营。
东方奚觉得,自己一个文科生,还是靠笔营生比较稳妥。
毕竟,在秦国乃至未来的大秦帝国,秦吏是刚需急需,供不应求;而士兵则是供过于求。
一直写到下午,东方奚已然练了好几百个熟练的字。
他端详着上面方方正正的大字,笔画复杂,但是象形兼会意,反而让这些字有画的生动美感。
学会秦国文字,基本上就可以做个刀笔吏了。
等到在基层混几年刀笔吏,到时候就可以再得到一次举荐,正式成为秦吏。
前路,有点漫长,目前来看,东方奚没有找到任何捷径。
可是他平静的日子就在这一天被打破。
不知不觉间,就到了下午。
东方奚看着写好的竹简木牍,心绪安宁,他将这些竹简小心翼翼的卷起来,随后放在自己的木箱里。
出了门,东方奚见到院子里有一位黑衣中年男子。
黑色是正色,没有地位的人不允许穿着黑色衣服。
东方奚这才反应过来,他祖父都应付这个人半天了。
东方杜衡和他一同坐在槐树底下,家里唯一一张用于待客的席子都给铺在了树下木台上。
“公孙先生,这位就是我的孙儿。”
公孙粱看过去,呆了好一会儿,这男子生的鼻梁高挺,眉若墨裁,眼神也很傲然,胸中满是自信。虽然穿着布衣,可是却难掩他身上的英气。
他在咸阳城许久,也很少见到长得这般出色的人物,
“确实一表人才。”
东方杜衡介绍道,“奚——这是你伯父公孙粱先生。”
公孙粱?他就是那个扔下老父母一去咸阳二十几年没回来的公孙粱?
公孙粱一身黑色深衣,在太阳底下泛着光彩,而他的胡须冉长,目光沉静,一双眼就像是黑曜石一般。
“奚见过公孙先生。”
“有礼有礼,起来吧。”公孙粱抬头看了看天,对着东方杜衡道,“天色渐渐晚了,吾也该回去了。”
“老朽有一事相求,不知道公孙先生可否帮忙?”
公孙粱听了,俯身更低,“老先生有事相求,我必定答应,以报答当年老先生活命之情。”
“我想请公孙粱先生为我孙儿看看相。”说着,东方杜衡便招手,“奚儿你过来。”
看相,东方奚并不相信这个。只是为了不让这两人难堪,所以他就走了过来。
东方奚也有点好奇,他能够看出什么来。
人在不得意的时候,一点好话就是莫大的鼓励。
公孙粱看着东方奚,情不自禁道,“令孙竟然有士人之风。”
“没受过皮肉之苦,所以才会这样吧。”
公孙粱摇摇头,他眯着眼,这小子不会说话啊!
他拉过东方奚的手,仔仔细细翻看了两遍,“我第一眼就看到他的手,你看他的手很是细长,只有经常读书写字的文人才会如此。令孙是个心细之人。士人读书论道,才有此相。”
东方奚心笑,我就看你怎么继续胡诌。
公孙粱双手并用,把东方奚的脸摸了又摸,“印堂骨平满,做事有魄力;两眉距离近,做事专注;耳骨坚硬,我想平时令孙凡事都是自己做主,不听老医家的话吧。”
东方杜衡摇摇头,“我想让他跟着我从医,他不肯。算是如此。”
实际上家里大小事情都是东方杜衡做主的,但是没想到,杜衡居然主动给他打圆场。
“救死扶伤,人之大善,令孙年纪还小,尚且不能领悟。或许以后等他领悟了,也就自然而然接替伯翁您的事业了。”
“他如今快要十八了,这婚事也没个下落,我正发愁呢,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能娶妻啊?”
公孙粱微微扫了扫这墙园,两个大男人生活,按理说院子里应该是乱七八糟的,而且看看这块席子,明显是有人擦过。
这两人是验自己呢?
“老医家不用着急,令孙的良人,近在眼前,要不了多久,就会有好事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