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大明小官人 > 第019章 风筝不误

第019章 风筝不误

推荐阅读: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万相之王星门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剑来一剑独尊临渊行沧元图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qg10.c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春光明媚的午后,一身男装打扮的林秋芸,带着同样扮成了书童的贴身丫鬟小兰,往西湖的方向赶去。

    她的乔装并不成功,从远处看倒是不能让人察觉到些什么,可若是离得近了,细细观察便能轻易识破其女子的身份。没办法,她不是豆蔻之龄的少女,身子骨渐渐长开,胸前那一对饱满便是最大的破绽。

    若是换了个小丫头,打扮的好了,倒是真和男孩子没啥区别了。

    毕竟这会儿的年轻男子,大多都会选择读书考取功名这一条路,个个都养得白白嫩嫩的,一个穿着男子衣裳的假小子,和年轻的读书人差别并不会太大。潜意识里,很容易就会让那身打扮给蒙骗,匆匆看上一眼是不会察觉有异的。

    不过这也没什么了,选择男装打扮,主要还是为了不太惹眼,让人看出来也没大大的所谓了。

    今日是西湖诗会,两大诗社互相较劲儿,想必能出不少好的诗词。林秋芸闲来无事,便也打算出门一趟,来这诗会现场看看。

    她对才子们挥毫泼墨的场面倒是没太大的感觉,只是闲来无事,才会带着小兰过来这边凑个热闹,品读几首好诗好词而已。

    林秋芸一边走着,心中也一边在想着心事,和李谦有关。

    那天,沈天佑便已经将李谦所说的话,一句不漏地告诉了她和父亲,甚至就连李谦当时的神态动作,表兄都绘声绘色地说了一遍。

    人家的话已经说得很明白了,他李谦根本就无心仕途,只喜欢“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田园闲居生活,想攀高枝的话,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林北冀这回也没辙了,悔不当初啊,自己为何要急着退婚呢?

    在他看来,李谦无心仕途的言辞,不过是劝他放弃的借口罢了。这年头,又有几个年轻人真能看淡功名利禄?

    林秋芸却不这么想,反倒是觉得李谦的理由有几分真实性。

    真要是对功名如此热衷的人,又怎么可能会做出传胪大典上逃跑的举动呢?那可是进士们的盛会呢!

    不过她同样也相信,李谦确实是想要退掉这门亲事了,原因很可能就是看轻了自己,觉得自己和父亲没什么两样。当时就说过,林家不应该自降身段的,可惜父亲对自己的话没能听得进去------

    想着这些,倒也并非是因为对李谦动了真情,或许连仰慕其才学的心思,林秋芸都是没有生出过的。她从不觉得,所谓的才名有多重要,难道是因为自己得来的太轻松了些?

    可不是么,婚姻大事既已定下,李家应该是不会做出悔婚之举的,那可关乎着读书人的脸面呢。在这种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即便是李谦这样的致仕乡宦,都做不了自己的主。

    也就是说,自己八成还是要成为进士夫人的,自己的夫君是浙江有名的第一才子------呵,这名头除了能为林家长长脸外,还有什么用呢?婚事都定下那么久了,自己这个未婚妻子却从未见过丈夫一面,这不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么?

    林秋芸和其他的小姑娘不同,对于那些所谓的才子,她心中并没有太多的仰慕之情,好的诗词她当然也是喜欢的,不过也仅仅只是喜欢诗词罢了,和作诗之人是谁无关。

    “咦?”

    身后的小兰突兀地喊了一声,手指着前方说道:“小姐,你快看!”

    林秋芸顺着她所指的方向看去,见是一只风筝落在前方几尺距离的地上,上边似乎还题有密密麻麻的词句。

    小兰快跑了几步,上前捡起了那只风筝,看了一眼后惊喜地叫道:“哎呀小姐,上边还有首诗呢,这字写得可真漂亮,比沈少爷的字写得还好呢!”

    林秋芸摇头失笑,大惊小怪的丫头,自己那表兄的一手字写得又不算多好,比起自己来还略有不如,就更别说是一些杭州城里有名的才子了。

    然而这时却听丫鬟念道:“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林秋芸细细一品味,觉得这诗似乎还不错,便接到自己的手上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薄唇轻启,跟着上边的字吟诵出声。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她发现,这首诗乍一看去,有点像是随手所作的打油诗,很是朗朗上口。但仔细品读过后,又会发现其中所饱含的深意,作诗之人的才华倒是在其次了。

    也是直到这时,林秋芸才发觉,小兰口中所说的“漂亮”二字,是难以褒奖这一手好字的。他仔细看过之后,觉得这和自己表姑父的字都有的一比,假以时日,说不定还真能将表姑父的字给比下去了呢------

    诗的后方还有一些小字,看上去倒像是一些注解,林秋芸继续看了起来:“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汤,曾为歌舞场------”

    “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凡人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倒是个奇怪的文人。”

    林秋芸笑笑,将风筝交给小兰,吩咐道:“你先拿着吧,若是待会儿有人来认领了这风筝,便还给人家,无人来取的话------就好生收着吧。”

    小兰就有些不情愿了,眼看诗会就要开始了,难不成她们主仆二人要傻傻地站在这大太阳底下等人?

    林秋芸见她撇嘴,想了想又改了主意,笑道:“既然你不乐意,那咱们就不等了吧,一个风筝而已,不值几个钱的,那人也不一定会来寻。”

    抬头望了一眼前方近在眼前的西子湖畔,林秋芸继续向前走去,脚步却是突然一滞。

    似乎------自己给李谦做出过的评价,也属于怪人一类?

    当时,自己说的应该是:“真是个与众不同的进士------”

    ------

    ------

    林秋芸主仆二人前脚刚走没多久,李谦后脚就领着一双丫鬟,以及七八岁的小侄子赶到了。

    “风筝呢?”

    子佩四下张望了好一会,小脸上写满了疑惑,喃喃道:“我刚刚明明看到,风筝是飘落到了这儿来的,怎么就不见了呢-------”

    宝儿歪着小脑袋,有些不高兴地嘟起了小嘴,对子佩抱怨道:“子佩姐姐,会不会是你眼花了?”

    “才不是呢!”

    子佩的目光又是四下转了一圈,仍是不见那只风筝的影子。

    李谦也有些纳闷儿,其实他也看到了风筝是掉到这个方向来了,只是没好意思说。那样的话,不是显得自己这位少爷和子佩这个单纯的小丫头一样笨吗?那多没面子啊!

    会不会------风筝是让别人给捡了去?

    如是想着,李谦不禁想起了《风筝误》的故事。

    故事大概说的是一个名为谢世勋的才子,受了不学无术、喜好附庸风雅的戚友所托,在风筝上为其作诗一首,然后戚友放风筝时,恰巧就掉落在了一个大家闺秀的家中。这个大家闺秀看到了风筝上的诗作后,对这位作诗之人的才华颇为欣赏,甚至是倾慕------

    很烂俗很狗血的桥段,大家闺秀嘛,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当然就更喜欢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大才子了。

    故事继续——于是乎,大家闺秀也在风筝上题诗寄情,然后放风筝,很“心机婊”地把风筝放到了才子的家里------李谦觉得,古人真是吃饱了没事干,谈个恋爱也这么费劲,直接见面约了岂不更好?

    嗯,才子很快就看到了风筝上的诗,遂再次题诗一首,继续放风筝------

    然而这一次,才子的运气不太好,风筝让大家闺秀的姐姐给捡到了。这位姐姐刁钻任性、奇丑无比------李谦曾一度怀疑,她们俩人不是亲姐妹,否则同一个基因里,怎么可能一个貌美如花,一个奇丑无比呢?

    嗯嗯,她们家隔壁一定住了个姓王的邻居!

    最终,这个姐姐比妹妹还要心机婊,直接就跑去投怀送抱,千里送那什么了------

    风筝有误,错点了鸳鸯谱。当然了,编这个故事的人为了不伤害到才子佳人们幼小脆弱的玻璃心,最终给出了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反正是满满的一大碗狗血就对了。

    李谦一直认为,这个故事是在警告谈恋爱的少男少女们,手快有手慢无的道理。千万别学谢世勋那个书呆子,否则现实会给你一个狠狠的耳光,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结局是不会落在你身上的------

    眼下,李谦只希望捡走自己风筝的,是个国色天香,倾国倾城的大家闺秀,而不是抠脚丫的糙汉子------如果真是让个大男人给捡到了风筝的话,想想都让人觉得尴尬。

    风筝应该是找不回来了,李谦便也懒得再继续去找,便摆了摆手道:“算了算了,咱们回去再买两个吧------”

    话音忽然一顿,李谦手指了指前方,蹙眉道:“今天西湖边上怎么这么热闹?走,过去瞧瞧去,说不定比放风筝还有意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