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德州红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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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胡奥和你说过的易普拉幸吗?”阿西莫夫道,“他其实只是个送货人而已。”
“是吗?”肯的眼睛都眯了起来,“什么货需要易普拉幸这种角色来护送。”
“不知道,”阿西莫夫摇头道,“反正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们得到情报,国内的一群重点关注的激进分子最近在传言,要再弄出个新‘911’来,可能就与此有关。”
“最重要的是,应该会有一批人来接应易普拉幸,这些人都是参加过多次战争的老手,通过各种手段潜伏到美国来,本来可以通过抓住易普拉幸,然后引蛇出洞,再将这一批恐怖分子全部抓获,可惜的是被FBI的那个鲍勃全给弄砸了,甚至连易普拉幸是生是死都没搞清楚,虽然我们一直坚持那个自爆的家伙就是他,可惜没有证据。”
“既然易普拉幸都死了,那为什么这批恐怖分子还要过来?”肯一点就点中了最关键的地方。
阿西莫夫兴奋到,“我也觉得奇怪,但我仔细一想,就觉得有一个地方我们疏漏了,那就是除了易普拉幸还有另一个人,他和易普拉幸一起偷渡过来,易普拉幸虽然死了,但他却活了下来,而且还躲过了大搜捕,现在风头已过,自然就联系到这伙恐怖分子,所以他们是来取货的了,当然,顺手杀掉几个警察也不错,如果不是蒂姆侥幸看到,也许还真的会被他们逃脱。”
“宾果!”倪秋暗暗赞道,“真是非常精彩的推理!果然是个老奸巨猾的老狐狸,居然真被他猜对了!那个叫阿里的小子,居然还真的躲过了搜捕,真是运气太好了。”
倪秋忽然楞了一下,忽然想起一个非常不妙的事情来,当时那片地域唯一的住户就是佩姬一家,而阿里肯定是在那里消失的,搞不好就是佩姬隐瞒下来的,而现在这群恐怖分子肯定是朝着佩姬家去的,这下子可就糟糕了,自己好不容易得到的线索,搞不好就会中断了。
“我靠!”倪秋一下子就坐蜡了,原本轻松看戏的心情立刻没有了,这可是好不容易才得到的线索啊,要是真的被打断了,要想找到小八,可能就真的要大海捞针了。
阿西莫夫一番话将自己的情报和推理分析说的清清楚楚,直接点明这次杀害汤姆和杰瑞的凶手是一群国际着名恐怖分子,危险程度远远超过前段时间闹的沸沸扬扬的墨西哥贩毒集团,杀人不眨眼只算是基本功,拿小刀割个人头什么的,就好像吃饭喝水一样轻松。
酒吧里的众人沉默下来,这样一群凶人,平日里只在电视新闻听过,真要面对面对上,他们才发现自己竟然如此脆弱,一些胆小的人都微微颤抖起来。
“咔”一声轻响,原来是肯将手中一直没放下的玻璃杯给生生捏碎了。
肯的忽然道,“原来都是一群老熟人啊,没想到绕了大半个地球,又在这里遇上了,真是太好了。”
这些话仿佛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带着丝丝寒意。
“他们有三辆车,其中一辆是SUV,所以说总共人数大概在十到十七个之间,也许还会多一点,但不可能超过二十,毕竟美国海关不是吃干饭的,这么多年能混进来的恐怖分子,这一趟起码来了大半。”阿西莫夫分析道,“从他们的装备来看,最起码有两发自动武器。”
“哼,就算装备再好的我都碰到过。”肯冷哼一声道,他转身环视了一圈还没回过神来的酒客们,沉声道,“基本情况已经差不多都了解了,你们怎么想?”
酒客们面面相觑,谁也不敢发言,这种情况平生第一次遇上,既想去救援自己的亲人朋友,又怕和恐怖分子对上,一时间都乱了方寸。
有人麻着胆子道,“或许我们就留在这里?这黑人老头不是说过了吗,他们只是来取东西的,也许取走了东西就离开了。”
马上有人反驳道,“谁知道他们取了东西会不会顺便再干上一票,斯堪镇上完全没有准备,搞不好会死很多人。”
“可是我们也没法去通知斯堪镇啊,再说了,就算准备好了,对方可是横行世界的恐怖分子,恐怕死掉的人会更多!”这个人不服气道。
“你就只想着你自己,你这个自私鬼!”
“狗屎,提姆你再说一句试试,看老子不打死你!”
一下子酒吧里又开始热闹起来,所有人开始互相攻击,互相谩骂,声音都挺大,倪秋却知道,声音越大,却越是无法隐藏心中的恐惧。
“那么你呢,肯,你打算怎么办?”倪秋忽然道,声音不大,却恰好将酒吧里的声浪给压了下去,所有人都愣住了,眼睛直勾勾的看着肯,这个酒吧老板,在他们心目中一向冷酷不多言的大个子,虽然平日里不说,可是无形中大家都把他当作主心骨,只要在酒吧里呆着,就分外觉得心安。
肯摸了摸光头,忽然从嘴边露出一个笑容来,他面目本身就极为瞩目,在一起这么久,所有人都没见他笑过,此刻突然看到他的笑容,不但没觉得轻松开心,反倒觉得格外狰狞恐怖,所有人不由打了个冷战。
“没什么好说的,就是干死他们。”肯吐出一句话,眼神里射出锐利如鹰隼的光芒,刺的众人眼睛都生痛起来,“我知道你们是怎么想的,不奇怪,谁都怕死,不怕死的除了傻子就是疯子。”
“所以你们尽管去做自己想做的,而我,则做自己想做的。”肯一年里说的话,加起来可能都没今天一晚的多,“想留在这里的,就留下来,酒随便喝,全部免费,喝醉了就睡,没会管你。”
“想回去照顾家人朋友的,就尽管回,我也不会拦着。”
“我对大家只要求一点,就一点,”肯伸出一根手指,“如果遇上了这群畜生,千万不要投降,千万——不要——投降!”他一字一顿道。
他吐出一口气道,“相信我,就算当场被打死,也会比当俘虏好上一万倍!”
肯的话一说完,酒客们又沉默下来,默默的咀嚼这一段话,最后一句话千万不要投降,看似平淡,这其中又蕴含着多少血泪教训和悲惨往事,让人不禁心惊肉跳。
阿西莫夫目光灼灼的看着肯,心中简直是乐开花了,胡奥果然没说错,这个肯果然是个靠得住的男人。
“我现在需要两个人,”肯继续道,“开上车,一辆去格林威治县,一辆去圣地亚哥,分两路走,不管对方是否在路上设下路障,想办法一定要赶到,将这里的情况告诉他警察,还需要两个人沿路通知所有遇到的小镇、农场、加油站、定居点,告诉所有你们能遇见的人,告诉他们拿起武器,呆在家里,锁好门窗,直到事情结束。”
现在外面情况不明,贸然出去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一下子没人敢张口答应。
原本一直坐在椅子上的红发蒂姆忽然颤颤巍巍的举起了手,“算我一个。”
“你?你能行吗?”
蒂姆嗫嚅道,“我知道我是个混球,可是我真的想帮忙,眼睁睁的看着汤姆和杰瑞死在我眼前,如果我再不做点什么,下辈子我都会活在这个阴影之中。”
“也……也算我一个,”一个略显瘦弱的年轻人站了起来,他腼腆的笑了一下,“我……不敢和肯一起去直接面对恐怖分子,但是这种跑腿的活就交给我吧,我从小在这里长大,所有小镇和农场我都熟。”
这个年轻人性格较弱,平日里一直是大家调笑的对象,今晚却第一个勇敢站了出来,让大家不由刮目相看。
又有两个人举手站了起来,他们有一个是司机,经常往返圣地亚哥和斯堪镇,主动承担下报信的任务。
这时一个体型格外魁梧的红发男子站了起来,走到肯的旁边,拍了拍他的肩膀,大家伙都认识这人,名叫奎克,是附近一家农场的农场主,性格豪爽。
只见他瞪了其他人一眼道,“我只知道一件事,这群家伙敢跑到我的家乡来杀人放火,老子第一个不答应!平日里你们喝酒吹牛,个个都恨不得飞天遁地,现在全都孬了?”
“别的地方我不敢说,我们生在这里,长在这里,哪里适合车震,哪里适合打猎,谁不清楚?在这里我们害怕他们吗?”
这话可没错,这里可是民风彪悍的美国南部,大名鼎鼎的美国红脖子大本营,谁家没有几把长短枪呢,就算是佩姬那样的女子,家里一样有几杆猎枪。
“他们有枪,难道我们就没有吗?”他冷冷加了一句。
这句话就好像是一阵清风,将压抑在众人头顶的重压给吹散了,大家的脸上都露出笑容来,是啊,这里可是自己的家乡,一草一木都无比熟悉,自动武器很了不起吗,真打起来能比霰弹枪强很多吗?
“我和你一起去!”立刻有人叫道。
“加上我一个!”
“你就算了,枪法臭的打个兔子都打不准,还是算我一个,上次狩猎比赛我可是拿了冠军的,保证一枪一个干掉他们。”
酒吧里的气氛终于再次热烈起来,想通了的众人纷纷请战,恨不得立刻就冲上去厮杀一番。
肯抬手制止了众人的声音,“我很感谢大家的热情,但不能真的让你们直接面对这些恐怖分子,毕竟他们是以杀人为职业的,而我们最重要的事情是保护好我们的家人,现在最需要大家的是赶警回家,将这个消息传播出去,然后拿起武器锁好门,发现可疑的人直接控制起来,如果控制不了就直接干掉他们。”
“记得胡奥和你说过的易普拉幸吗?”阿西莫夫道,“他其实只是个送货人而已。”
“是吗?”肯的眼睛都眯了起来,“什么货需要易普拉幸这种角色来护送。”
“不知道,”阿西莫夫摇头道,“反正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们得到情报,国内的一群重点关注的激进分子最近在传言,要再弄出个新‘911’来,可能就与此有关。”
“最重要的是,应该会有一批人来接应易普拉幸,这些人都是参加过多次战争的老手,通过各种手段潜伏到美国来,本来可以通过抓住易普拉幸,然后引蛇出洞,再将这一批恐怖分子全部抓获,可惜的是被FBI的那个鲍勃全给弄砸了,甚至连易普拉幸是生是死都没搞清楚,虽然我们一直坚持那个自爆的家伙就是他,可惜没有证据。”
“既然易普拉幸都死了,那为什么这批恐怖分子还要过来?”肯一点就点中了最关键的地方。
阿西莫夫兴奋到,“我也觉得奇怪,但我仔细一想,就觉得有一个地方我们疏漏了,那就是除了易普拉幸还有另一个人,他和易普拉幸一起偷渡过来,易普拉幸虽然死了,但他却活了下来,而且还躲过了大搜捕,现在风头已过,自然就联系到这伙恐怖分子,所以他们是来取货的了,当然,顺手杀掉几个警察也不错,如果不是蒂姆侥幸看到,也许还真的会被他们逃脱。”
“宾果!”倪秋暗暗赞道,“真是非常精彩的推理!果然是个老奸巨猾的老狐狸,居然真被他猜对了!那个叫阿里的小子,居然还真的躲过了搜捕,真是运气太好了。”
倪秋忽然楞了一下,忽然想起一个非常不妙的事情来,当时那片地域唯一的住户就是佩姬一家,而阿里肯定是在那里消失的,搞不好就是佩姬隐瞒下来的,而现在这群恐怖分子肯定是朝着佩姬家去的,这下子可就糟糕了,自己好不容易得到的线索,搞不好就会中断了。
“我靠!”倪秋一下子就坐蜡了,原本轻松看戏的心情立刻没有了,这可是好不容易才得到的线索啊,要是真的被打断了,要想找到小八,可能就真的要大海捞针了。
阿西莫夫一番话将自己的情报和推理分析说的清清楚楚,直接点明这次杀害汤姆和杰瑞的凶手是一群国际着名恐怖分子,危险程度远远超过前段时间闹的沸沸扬扬的墨西哥贩毒集团,杀人不眨眼只算是基本功,拿小刀割个人头什么的,就好像吃饭喝水一样轻松。
酒吧里的众人沉默下来,这样一群凶人,平日里只在电视新闻听过,真要面对面对上,他们才发现自己竟然如此脆弱,一些胆小的人都微微颤抖起来。
“咔”一声轻响,原来是肯将手中一直没放下的玻璃杯给生生捏碎了。
肯的忽然道,“原来都是一群老熟人啊,没想到绕了大半个地球,又在这里遇上了,真是太好了。”
这些话仿佛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带着丝丝寒意。
“他们有三辆车,其中一辆是SUV,所以说总共人数大概在十到十七个之间,也许还会多一点,但不可能超过二十,毕竟美国海关不是吃干饭的,这么多年能混进来的恐怖分子,这一趟起码来了大半。”阿西莫夫分析道,“从他们的装备来看,最起码有两发自动武器。”
“哼,就算装备再好的我都碰到过。”肯冷哼一声道,他转身环视了一圈还没回过神来的酒客们,沉声道,“基本情况已经差不多都了解了,你们怎么想?”
酒客们面面相觑,谁也不敢发言,这种情况平生第一次遇上,既想去救援自己的亲人朋友,又怕和恐怖分子对上,一时间都乱了方寸。
有人麻着胆子道,“或许我们就留在这里?这黑人老头不是说过了吗,他们只是来取东西的,也许取走了东西就离开了。”
马上有人反驳道,“谁知道他们取了东西会不会顺便再干上一票,斯堪镇上完全没有准备,搞不好会死很多人。”
“可是我们也没法去通知斯堪镇啊,再说了,就算准备好了,对方可是横行世界的恐怖分子,恐怕死掉的人会更多!”这个人不服气道。
“你就只想着你自己,你这个自私鬼!”
“狗屎,提姆你再说一句试试,看老子不打死你!”
一下子酒吧里又开始热闹起来,所有人开始互相攻击,互相谩骂,声音都挺大,倪秋却知道,声音越大,却越是无法隐藏心中的恐惧。
“那么你呢,肯,你打算怎么办?”倪秋忽然道,声音不大,却恰好将酒吧里的声浪给压了下去,所有人都愣住了,眼睛直勾勾的看着肯,这个酒吧老板,在他们心目中一向冷酷不多言的大个子,虽然平日里不说,可是无形中大家都把他当作主心骨,只要在酒吧里呆着,就分外觉得心安。
肯摸了摸光头,忽然从嘴边露出一个笑容来,他面目本身就极为瞩目,在一起这么久,所有人都没见他笑过,此刻突然看到他的笑容,不但没觉得轻松开心,反倒觉得格外狰狞恐怖,所有人不由打了个冷战。
“没什么好说的,就是干死他们。”肯吐出一句话,眼神里射出锐利如鹰隼的光芒,刺的众人眼睛都生痛起来,“我知道你们是怎么想的,不奇怪,谁都怕死,不怕死的除了傻子就是疯子。”
“所以你们尽管去做自己想做的,而我,则做自己想做的。”肯一年里说的话,加起来可能都没今天一晚的多,“想留在这里的,就留下来,酒随便喝,全部免费,喝醉了就睡,没会管你。”
“想回去照顾家人朋友的,就尽管回,我也不会拦着。”
“我对大家只要求一点,就一点,”肯伸出一根手指,“如果遇上了这群畜生,千万不要投降,千万——不要——投降!”他一字一顿道。
他吐出一口气道,“相信我,就算当场被打死,也会比当俘虏好上一万倍!”
肯的话一说完,酒客们又沉默下来,默默的咀嚼这一段话,最后一句话千万不要投降,看似平淡,这其中又蕴含着多少血泪教训和悲惨往事,让人不禁心惊肉跳。
阿西莫夫目光灼灼的看着肯,心中简直是乐开花了,胡奥果然没说错,这个肯果然是个靠得住的男人。
“我现在需要两个人,”肯继续道,“开上车,一辆去格林威治县,一辆去圣地亚哥,分两路走,不管对方是否在路上设下路障,想办法一定要赶到,将这里的情况告诉他警察,还需要两个人沿路通知所有遇到的小镇、农场、加油站、定居点,告诉所有你们能遇见的人,告诉他们拿起武器,呆在家里,锁好门窗,直到事情结束。”
现在外面情况不明,贸然出去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一下子没人敢张口答应。
原本一直坐在椅子上的红发蒂姆忽然颤颤巍巍的举起了手,“算我一个。”
“你?你能行吗?”
蒂姆嗫嚅道,“我知道我是个混球,可是我真的想帮忙,眼睁睁的看着汤姆和杰瑞死在我眼前,如果我再不做点什么,下辈子我都会活在这个阴影之中。”
“也……也算我一个,”一个略显瘦弱的年轻人站了起来,他腼腆的笑了一下,“我……不敢和肯一起去直接面对恐怖分子,但是这种跑腿的活就交给我吧,我从小在这里长大,所有小镇和农场我都熟。”
这个年轻人性格较弱,平日里一直是大家调笑的对象,今晚却第一个勇敢站了出来,让大家不由刮目相看。
又有两个人举手站了起来,他们有一个是司机,经常往返圣地亚哥和斯堪镇,主动承担下报信的任务。
这时一个体型格外魁梧的红发男子站了起来,走到肯的旁边,拍了拍他的肩膀,大家伙都认识这人,名叫奎克,是附近一家农场的农场主,性格豪爽。
只见他瞪了其他人一眼道,“我只知道一件事,这群家伙敢跑到我的家乡来杀人放火,老子第一个不答应!平日里你们喝酒吹牛,个个都恨不得飞天遁地,现在全都孬了?”
“别的地方我不敢说,我们生在这里,长在这里,哪里适合车震,哪里适合打猎,谁不清楚?在这里我们害怕他们吗?”
这话可没错,这里可是民风彪悍的美国南部,大名鼎鼎的美国红脖子大本营,谁家没有几把长短枪呢,就算是佩姬那样的女子,家里一样有几杆猎枪。
“他们有枪,难道我们就没有吗?”他冷冷加了一句。
这句话就好像是一阵清风,将压抑在众人头顶的重压给吹散了,大家的脸上都露出笑容来,是啊,这里可是自己的家乡,一草一木都无比熟悉,自动武器很了不起吗,真打起来能比霰弹枪强很多吗?
“我和你一起去!”立刻有人叫道。
“加上我一个!”
“你就算了,枪法臭的打个兔子都打不准,还是算我一个,上次狩猎比赛我可是拿了冠军的,保证一枪一个干掉他们。”
酒吧里的气氛终于再次热烈起来,想通了的众人纷纷请战,恨不得立刻就冲上去厮杀一番。
肯抬手制止了众人的声音,“我很感谢大家的热情,但不能真的让你们直接面对这些恐怖分子,毕竟他们是以杀人为职业的,而我们最重要的事情是保护好我们的家人,现在最需要大家的是赶警回家,将这个消息传播出去,然后拿起武器锁好门,发现可疑的人直接控制起来,如果控制不了就直接干掉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