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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礼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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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都已准备就绪。

    天启三年,出了正月,二月初,便开始有三五十人一队的伙计陆续离开训练营,奔向各地。

    这些人的衣着打扮与寻常的商铺伙计没什么不同,但他们看上去就是不同,不论他们把自己裹在多厚的棉衣里都不行。

    啼声如雷,一道狂飙席卷而过,这几乎是每一个撞见的路人共同的感觉。

    谁会想到这竟成了烦恼,成了陈海平的烦恼,而且还没有任何办法,他能做的只是让他这些批量生产的人才天不亮就出发,把这烦恼至少给扔到了平遥之外。

    二月二十三,陈海平也启程上路。

    平遥这边货物不多,但也还是有点的,其中一部分是自产的土特产:粉条和花生。

    在这个时代,粉条主要是用绿豆和豌豆作的,但基本还处在养在深闺人未识的阶段,远不为人所熟知。

    粉条虽然还不流行,但基本没什么高技术可言,就是制成湿淀粉,然后用筛子漏成条,晾干就可以了。

    地瓜大丰收,亩产竟然平均在一千五百斤以上。

    地瓜这东西在发生饥荒的时候是救命的好东西,但在平时却只能作为副食,不能作为主食。陈海平那一世爱吃猪肉炖粉条,这一世更爱吃,见到地瓜,当然睹物思菜,立刻命人制作。

    中国人聪明,中国古人更聪明,因为古人比现代人更专注,心更实,只要有点线头,他们就能做出一篇超乎你想象的锦绣文章。

    吃到自家做的粉条,陈海平这才知道那个时代的国人是多么不专业,竟把这天下美味做的那般糟糕。

    粉条的产量也很高,一千斤地瓜可以出湿粉二百五十斤,每百斤湿粉可漏出八十斤粉条。这也就是说,一亩地可以出三百斤粉条,而一斤粉条可以卖出……即使在那一世,一斤粉条也至少可以换一斤多大米,那在这儿……

    地瓜粉条的意义显然要远远超过毛衣,但陈海平吃了第一顿猪肉炖粉条后,却严令王仲然,此事要绝对保密,但粉条的工艺研制改进的工作继续。

    粉条只生产了三千斤,其中五百斤留下给家里人吃,其余的他都带走。

    陈海平走了,王仲然留下,由他全权执掌训练营,吴昌全作为副手,负责训练营日常的工作。

    陈海平是最后走的,这之前,营里所有满十六岁的学员,不论男女已经全部走了。跟陈海平一起走的人最多,一百三十七名,男九十三人,女四十四人。

    驼队每个时辰可以走十六里,每天走五个时辰,平均一天可以走八十里。他们走的更慢,半个月后,驼队到了代州城外。

    “不去了吧?”宽大的车厢里,陈海平头枕紫桃的大腿躺着,孙茜坐在一旁,满脸的愁容。

    过门不入那显然是不行的,可去了就是个大麻烦,三夫人又怎会同意让女儿去那些全是野蛮人的地方?到时,势必又得大闹一场。

    陈海平也头疼,但没法避免的事就只能面对。

    姑爷和小姐上门,孙家自然又过了一回节,尤其是吃着姑爷亲手指导大师傅做的猪肉炖粉条,气氛更是热烈。

    一开始,三夫人并没有意识到姑爷和女儿回来干什么了,但孙国清知道。当孙国清提起这个话头时,陈海平含糊其辞,能拖一会儿是一会儿吧。

    包括孙国清在内,众人都以为陈海平出关,这是借机把孙茜放到娘家好好住一段日子,因而三夫人心里那个高兴啊,自然就别提了。

    早上,陈海平告辞,当孙茜也跟着告辞的时候,众人开始傻眼了,三夫人当时就翻了。没办法,告辞是不成了,先住下,等矛盾解决了再走。

    在这个问题上,陈海平很不仗义,他一推六二五,把问题都甩给了老婆,说是孙茜非要跟着,他没办法。于是,三夫人和女儿在内宅较劲,孙国清和女婿远远躲在书房喝茶聊天。

    “是不是非要带小茜去?”孙国清苦笑着问道。

    和孙国清用不着绕什么弯子,陈海平郑重地道:“父亲您知道茜儿的心思,她的心胸要比很多男人都大得多。”

    孙国清又怎会不明白女儿想什么,但那从来都不过是闺中chun梦。女人嘛,嫁了人就什么都变了。可又谁曾想,女儿嫁了陈海平这么一个人,在这种事上竟事事都顺着女儿。

    孙国清道:“先不说危险不危险,到那种地方,女人毕竟很不方便。”

    陈海平笑道:“岳父,您有所不知,这一次随孩儿出关的有一百三七个姑娘。”

    孙国清的嘴巴张得老大,半晌,他问道:“怎么回事?”

    陈海平道:“没什么,就是让她们见见世面,多历练历练。”

    微微皱起了眉头,孙国清问道:“她们是什么人?”

    陈海平道:“她们都是我买来的,也都是茜儿的学生。”

    看着陈海平半晌,孙国清问道:“你到底要干什么?”

    陈海平道:“我要做一些改变。”

    孙国清问道:“改变什么?”

    “内外各处,男女异群,不窥壁外,不出外庭。出必掩面,窥必藏形,男非眷属,互不通名。”沉吟片刻,陈海平先背了一段《女论语》,然后问道:“岳父,请问这是圣人‘男女授受不亲’的本意吗?”

    “不是。”孙国清饱读诗书,尤其他还不是死读书之人,杂书禁书也读了不老少,他自然知道孟老夫子说这句话的本意。

    陈海平跟着又问道:“圣人之意是为端礼,岳父,敢问这个‘礼’字可是‘发乎情,止乎礼’的‘礼’?”

    孔圣人的意思很清楚,他老人家主张谈情说爱是可以的,但不能逾越礼法的界限,就是不能苟合。这显然是与时代潮流不合的,甚至是反动,但这是圣人说的,所以程朱之徒选择了视而不见。

    孟圣人的礼当然要比孔圣人的礼意义严格些,但对比程朱之徒的礼,孟圣人的礼还是与孔圣人更亲近。

    辩论这个没有意义,孙国清道:“是。”

    陈海平道:“会稽有胡氏女,婚六月夫亡,胡氏断发毁面,终日独处一室。晚年病,家人欲迎医,告父曰:‘寡妇之手岂可令他人视!’后不药而卒。岳父,本朝及宋,多闻此等烈女,而汉唐不闻,何也?”

    这个没听过,但这种事所在多有,程度不同而已。男女大防,起于程朱,行于南宋及今。孙国清这些都清楚,但到现在他还是不明白这个女婿要说什么。

    见孙国清不答,陈海平道:“汉唐与宋明,国势谁盛,不言自明。岳父,小婿以为,宋及今,国势远远弱于汉唐,罪魁实为程朱之徒!”

    当今读书人都视程朱为圣人,孙国清虽也是读书人,但他比较开明,对程朱的某些学术思想也很不以为然,只是听女婿说的这么激烈,他还是不能接受。

    默然半晌,孙国清严肃地问道:“海平,你到底想做什么?”

    轻轻叹了口气,陈海平无奈地道:“岳父,我看不惯这些,但我一个人又能做什么?现在我只想多挣些钱,多买些女孩子,让她们活得自在些,少受些程朱之徒的摧残。”

    看着陈海平,孙国清心头狐疑,但他清楚,只要这个女婿跟他耍心眼,那他最好是装糊涂。(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