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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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要厚道!(亲们表误解,这句话乃是牧歌讲对某人讲的!)
牧歌叼着梨花糕翘着二郎腿斜靠在观雨亭围栏上,无精打采地睨了眼正向她缓步走去的沈庆云,轻飘飘地投去一道无比哀怨的眼神:“沈公子来此处做什么?”
感受到某女浑身上下散发出的强大怨气,沈庆云哭笑不得,一千两银子对他来说就是九牛一毛,要不是某人阴险无比的恐吓,他又怎会在意这区区一千两银子,于是他清了清嗓子准备解释,“牧姑娘……
“沈兄!”千魂鬼魅般地闪现在亭中,满面春风地盯着沈庆云笑,乌黑漆亮的眸子一闪一闪地。
牧歌懒懒地瞥了眼千魂,此人真要懒得长虫了,仅仅十米距离竟也用飞的。
沈庆云想要说的话终究未能说出口,轻叹一声泄气,“二位慢聊,在下还有些事。”
不厚道啊不厚道!牧歌冲沈庆云背影吐吐舌头,抓起一块梨花糕塞入嘴中,耍赖皮不给银子,咱就用吃的,把那一千两银子吃回来。
“娘子身上还有几两银子?”千魂扶着下巴凑近牧歌,唇角挂着若有似无的笑意。
牧歌直起身警惕地打量着他,“问这个做什么?”
“随口问问。今日我就回栖霞洞了。”千魂倚上围栏,挑着眉静静地盯着她,亮晶晶的眸子闪动着让人捉摸不透的光芒。
牧歌有些意外,“这么快就要回去了?”方才问出口便觉不妥,忙红着脸解释,“我是说你的伤不要紧了?”
“嗯。要不一道回去?”明知她会不假思索地拒绝,还是忍不住想要逗逗她,可是真的只是逗逗而已么?想起前日沈庆云提到药仙易凡时,她紧张的模样,心头就很不是滋味,竟觉无比酸涩,真想直接敲晕了她扛回栖霞洞做压寨夫人算了。
破天荒地没有拒绝,牧歌竟异常干脆地点了点头,咧开嘴嘿嘿一笑,“好啊,不过不是现在。等我完成任务回趟青云山再去栖霞洞看你。”牧歌歪着脑袋想:千雪夫人不仅长得漂亮,还很好玩,又常常炖补品给自己吃,有个这样的婆婆多好!似乎真有那么一点想她了。想着想着双颊慢慢泛起了红晕,“嘿嘿~”
千魂抬起手很自然地将她颈边碎发拨到耳后,轻轻一笑,眼波似水,“那我等你。”
“嗯。”牧歌红着脸点点头,忽然记起一事,“还有一事差点忘记跟你说了。”
“何事?”墨玉般的眸子盛满笑意,温柔得如同一波春水似要将人融化其中。
牧歌转过身不敢再盯着他的眸子看,如此看下去真不知何时就要沦陷了,男人做什么长这么好看,暗暗整了整心情,抬起头道:“蓝瑾月其实有个双胞胎弟弟叫蓝瑾雨。”
“难怪。”千魂释然一笑,“一直想不通,如此一说便通了,为何总能在相距甚远的两地见到清月教主,为何那晚追上来的两个人身形几乎一摸一样,想不到竟是双胞胎。”
“嗯。”牧歌皱了皱眉头,忧心忡忡:“他们不公开双胞胎的身份定是有什么阴谋。”
“娘子一人需当心,尽量避开他们兄弟。”千魂看着她轻轻一声叹息,几不可闻地,终究还是放心不下,她不笨偶尔有点小聪明却太过单纯,太过容易相信别人,或许傻人自会有傻福。
“千魂大哥、牧歌。”沈溪萍提着裙摆一路小跑冲进观雨亭,俏脸憋得通红,鼻尖已有层层密密的细汗溢出,气喘吁吁地抬头问道:“你们真要走了么?”
“嗯。溪萍我太笨了还是没学会发髻。”牧歌红着脸抓了抓脑袋很不好意思,学了一下午还是未能学会梳发髻,依旧只是简单地扎了个马尾巴。
“下次来彩菱阁我再教你。”沈溪萍抽出帕子擦了擦鼻尖细汗,笑着看向千魂,“千魂大哥有空了一定要带牧歌过来。”
“嗯。”千魂淡淡一笑。
沈溪萍从袖中掏出一只荷包偷偷塞到牧歌手中,贴到她耳边轻声说道:“还未送过男子呢!”
牧歌将荷包掖入怀中傻兮兮地笑,“溪萍放心,定不会负了你!”
稀奇古怪的话语总是让人忍俊不禁,沈溪萍掩嘴笑笑,偷偷瞥一眼千魂,他的眼神总是随着她走,他的笑容与从前不一样了,心中似乎不像想象中那么难受,只隐隐约约飘过一丝酸涩,听着她爽快地大笑,看着他会心地微笑,或许朋友才是最重要的,祝福他们也祝福自己。
千魂与二人打了个招呼便走了,走得很干脆,只回头看了眼牧歌,似笑非笑地,漆黑的眸子中阴谋涌动。沈溪萍未能瞧出。粗枝大叶的牧歌就更不用说了,她只傻兮兮地冲千魂笑了笑。
“牧歌,有空了一定要再来啊!”沈溪萍站在门前玉兰树下,冲牧歌使劲挥了挥帕子,视线渐渐变得模糊,离别带来的愁绪总会深深扎入到心窝里,毫不留情地割开一道口子,虽小却很痛,还很长久,等到下一次见面时或许会愈合或许会变得更深。
牧歌眨了眨眼突然觉得眼中飞入了一粒沙子硌得眼睛涩涩的疼,眷恋是温馨的却也会阻碍前进的步伐,一年时间必须要尽力完成师父交代的任务,就算完不成也要做到问心无愧。一年历练要走的不仅仅是自己的路还有杨简。牧歌抬起头望着天上一抹白云,似乎看见了杨简在冲她招手,“小师姐,快点完成任务回无极门,咱们一起到后山竹林拆剑招。”
牧歌握握拳,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对天上的白云说话:“该去青州了。”
当日在丰庆村向村民打听到南家在二十年前搬往青州了,青州,好像是宁飞师兄的家乡。
一个人的日子很自在很悠闲,就是觉得少了点什么,牧歌走走停停,想着最失望的一件事便是一直未有机会学骑马,以至于一直都得靠双脚,累啊累,看着道上呼啸而来奔驰而去的骏马只有羡慕的份儿。从沈庆云那儿赚来的一百两银子已经挥霍地只剩下十两,仔细想想剩下的应该不止十两,可是银子又没有长脚不会自己跑了,定是在何处丢了,真是倒霉啊倒霉!买一匹最蹩脚的马得花五两银子,就算买头驴也要三两银子,思来想去还是决定放弃,省着银子吃饭住店。
大的镇子好吃的好玩的东西多物价自然也高,牧歌按住内心强烈的冲动,选择了小道走,有时候还要穿过几个山道。一路上遇上了好几拨劫匪,七拼八凑的才抢到一两银子,本以为能抢到几匹马的,这世道劫匪都这么穷了,难怪都要出来抢劫,生活不容易啊不容易!
抢了银子赚了外快自然要犒劳一下五脏六腑了,牧歌哼着歌晃悠悠地终于晃到了一个镇子。镇子不算大却也不小,从市集的热闹程度便成瞧出。一两银子终于有用武之地了!牧歌舔了舔嘴唇喜滋滋地钻入了市集。
走着走着脚步越来越沉重,回头一看,一名小乞儿正紧紧抱着她的右腿,小脸脏得像从煤堆里钻出似的,两条鼻涕一直挂到下巴上,鼻涕流经之地正是脸上惟一看得见肉色的地方,一双乌溜溜的大眼泪眼汪汪地盯着她,很无辜很可怜。
牧歌盯着那两条长龙似的鼻涕抖了抖,弯下腰低声道:“小弟弟,起来说话好不好?”
小乞儿摇头,使劲摇头,两条鼻涕一甩一甩地晃得老高,险些就要够到牧歌的衣摆。
牧歌汗啊,往边上瞅了瞅。
无数同情的眼神毫无保留地撒向她。
“抱着我做什么?”可怜兮兮的模样真得狠不下心踢过去,牧歌愣愣地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这时旁边走来一位妇人实在看不下去了,凑到牧歌身边低声解释,“这娃儿怪可怜的被父母抛弃,一直都在这条街上,见着陌生人便会上前抱住小腿,给了银子才会走。”
被父母抛弃了?牧歌心头一软,摸了摸他的脑袋,从袖中掏出一两碎银子想了想又掏出二两银子,一起递给他,“拿着去买吃的。”
小乞儿放开手爬起身,抬头定定地看着牧歌,乌溜溜的大眼一闪一闪地。
妇人冲小乞儿使劲眨眨眼使了个眼色。
小乞儿伸手抹去鼻涕,说了声“谢谢!”竟跑掉了。
妇人眼色一沉,钻入人群追了上去。
牧歌傻了,怔在原地不明所以。
“公子是好人,所以他不想拿你的银子,可怜的娃儿,回去后定要挨上一顿毒打!”路边捏小面人儿的大叔摇摇头重重叹了声。
“是那个妇人指使他这样做的?”牧歌咬着牙问。
“嗯。”大叔冲牧歌招了招手,压低声音好心提醒道:“那妇人在镇子里颇有势力,做的就是这个勾当,无人敢管亦无人能管。”
“太可恶了!”牧歌掏出一两银子递给大叔露齿一笑,“我买一个面人儿。”
“好好。”大叔笑眯眯地抽出一根递给牧歌,往两边看了看再次提醒道:“看公子不像本地人。还是不要蹚这摊浑水了,像他这样的娃娃光是这条街就有十个,你是打算救一个、两个还是十个?救了他们放到何处去?他们都是孤儿,这便是他们的活路。”
他们的活路?!牧歌握着面人儿觉得很无力,学了武还是如此没用,今天逞强去杀了那个妇人,这些孩子就会沦为真正的乞丐,没有保护伞的乞丐,或许更难活下去,世道就是如此,怨不得别人。他们长大了或许就会懂得反抗,懂得好好谋生,不靠骗不靠抢,正大光明地谋生。
牧歌垂着头快步走出熙熙攘攘的街道,再无心情停留吃饭,只想快点逃离这个地方。
有时候人生的无奈不在于不知道该如何做,而在于知道如何做却不能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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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千魂鬼魅般地闪现在亭中,满面春风地盯着沈庆云笑,乌黑漆亮的眸子一闪一闪地。
牧歌懒懒地瞥了眼千魂,此人真要懒得长虫了,仅仅十米距离竟也用飞的。
沈庆云想要说的话终究未能说出口,轻叹一声泄气,“二位慢聊,在下还有些事。”
不厚道啊不厚道!牧歌冲沈庆云背影吐吐舌头,抓起一块梨花糕塞入嘴中,耍赖皮不给银子,咱就用吃的,把那一千两银子吃回来。
“娘子身上还有几两银子?”千魂扶着下巴凑近牧歌,唇角挂着若有似无的笑意。
牧歌直起身警惕地打量着他,“问这个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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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歌有些意外,“这么快就要回去了?”方才问出口便觉不妥,忙红着脸解释,“我是说你的伤不要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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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天荒地没有拒绝,牧歌竟异常干脆地点了点头,咧开嘴嘿嘿一笑,“好啊,不过不是现在。等我完成任务回趟青云山再去栖霞洞看你。”牧歌歪着脑袋想:千雪夫人不仅长得漂亮,还很好玩,又常常炖补品给自己吃,有个这样的婆婆多好!似乎真有那么一点想她了。想着想着双颊慢慢泛起了红晕,“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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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牧歌红着脸点点头,忽然记起一事,“还有一事差点忘记跟你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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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歌转过身不敢再盯着他的眸子看,如此看下去真不知何时就要沦陷了,男人做什么长这么好看,暗暗整了整心情,抬起头道:“蓝瑾月其实有个双胞胎弟弟叫蓝瑾雨。”
“难怪。”千魂释然一笑,“一直想不通,如此一说便通了,为何总能在相距甚远的两地见到清月教主,为何那晚追上来的两个人身形几乎一摸一样,想不到竟是双胞胎。”
“嗯。”牧歌皱了皱眉头,忧心忡忡:“他们不公开双胞胎的身份定是有什么阴谋。”
“娘子一人需当心,尽量避开他们兄弟。”千魂看着她轻轻一声叹息,几不可闻地,终究还是放心不下,她不笨偶尔有点小聪明却太过单纯,太过容易相信别人,或许傻人自会有傻福。
“千魂大哥、牧歌。”沈溪萍提着裙摆一路小跑冲进观雨亭,俏脸憋得通红,鼻尖已有层层密密的细汗溢出,气喘吁吁地抬头问道:“你们真要走了么?”
“嗯。溪萍我太笨了还是没学会发髻。”牧歌红着脸抓了抓脑袋很不好意思,学了一下午还是未能学会梳发髻,依旧只是简单地扎了个马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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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镇子好吃的好玩的东西多物价自然也高,牧歌按住内心强烈的冲动,选择了小道走,有时候还要穿过几个山道。一路上遇上了好几拨劫匪,七拼八凑的才抢到一两银子,本以为能抢到几匹马的,这世道劫匪都这么穷了,难怪都要出来抢劫,生活不容易啊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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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人眼色一沉,钻入人群追了上去。
牧歌傻了,怔在原地不明所以。
“公子是好人,所以他不想拿你的银子,可怜的娃儿,回去后定要挨上一顿毒打!”路边捏小面人儿的大叔摇摇头重重叹了声。
“是那个妇人指使他这样做的?”牧歌咬着牙问。
“嗯。”大叔冲牧歌招了招手,压低声音好心提醒道:“那妇人在镇子里颇有势力,做的就是这个勾当,无人敢管亦无人能管。”
“太可恶了!”牧歌掏出一两银子递给大叔露齿一笑,“我买一个面人儿。”
“好好。”大叔笑眯眯地抽出一根递给牧歌,往两边看了看再次提醒道:“看公子不像本地人。还是不要蹚这摊浑水了,像他这样的娃娃光是这条街就有十个,你是打算救一个、两个还是十个?救了他们放到何处去?他们都是孤儿,这便是他们的活路。”
他们的活路?!牧歌握着面人儿觉得很无力,学了武还是如此没用,今天逞强去杀了那个妇人,这些孩子就会沦为真正的乞丐,没有保护伞的乞丐,或许更难活下去,世道就是如此,怨不得别人。他们长大了或许就会懂得反抗,懂得好好谋生,不靠骗不靠抢,正大光明地谋生。
牧歌垂着头快步走出熙熙攘攘的街道,再无心情停留吃饭,只想快点逃离这个地方。
有时候人生的无奈不在于不知道该如何做,而在于知道如何做却不能做。(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