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二章意外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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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宇是在一种异常强烈的憋闷感中醒来的,他觉得自己快要窒息死了,他动了一下脑袋,发现头浸泡在某种液体里,鼻腔和嘴巴里全是粘稠而恶心的液体。他艰难地动了一下,发现他的身体被挂在某处,全身疼痛难当。尽管如此,他还是艰难地撑着身体,将脑袋抬了起来。下一刻,他翻落在地上,拼命咳嗽起来。
喉咙里的东西被咳出来一些,一股辛辣酸咸的味道直呛入气管,又引起一阵剧咳。谷宇明白了,他刚才是趴在一个泔水桶里。他心里泛出一股强烈的恶心,拼命呕吐起来,但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胸腹两处都扯得生生地痛。谷宇不敢睁眼睛,刚才在泔水桶里泡着,此刻睁开眼,脏东西就要进眼睛里去,他闭着眼拼命地咳喘。大脑却在飞速运转:这是在哪里,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行动失败,自己被毒贩抓住了?他抬了抬手,自己并没有被捆绑起来,这到底在哪里?
过了好一会,他被一阵异样的触感扭转了思绪,有一个柔软的大舌头在他脸上舔来舔去,从额头一直舔到脸颊上,甚至都舔到嘴角了。他心中一喜,伸手去推那个舔他的对象,并说:“别闹,飞电!”
岂知正在舔他的那家伙受了惊吓,猛地往后一退,喉咙里发出“呜呜”的警告声,谷宇的眼睛还闭着,但是已经听出不一样了,这不是飞电的声音。他竖起耳朵:“飞电,是你吗?来!”
没有任何回应。他可以肯定,这不是飞电,飞电那么乖,从来都是在第一时间内执行口令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自己这是在哪里?飞电呢?还有,罗建飞呢?他想了起来,之前他正在和罗建飞执行任务,在丛林中潜伏,后来和毒贩交上火了,再后来,自己中了一枪,然后他看见了罗建飞万年冰霜的脸上显出了惊惶之色,再后来,就不记得发生什么了。
“我没有死吗?”谷宇心中一阵欣喜,他试图睁开眼,刺痛难当,赶紧闭上,往身上摸去,希望能找点东西来擦一把脸。他艰难地抬起手去摸胸前的口袋,他一下子愣住了,他的左胸,并没有包扎,准确来说,是没有枪口。那儿也没有口袋,这到底是什么情况?他抖抖索索地解开衣服扣子,撩起衣摆,薄薄的一层,明显不是自己的军装,也不知是什么布料,他也顾不上,赶紧擦了一把脸。
这时一阵闷雷响起,很快便有豆大的雨点砸下来,顷刻便变成了瓢泼大雨,谷宇仰躺在地上,任由雨水冲刷。不多时,他抹了一把脸,睁开眼睛,虽然还酸涩难受,但已经可以视物了,天是黑的,路灯昏黄,四周有模糊的建筑轮廓,自己并不在茂密的边境丛林中,而是在城市的街道上,好像是条小巷子,透过雨帘,他依稀看见了巷子尽头的五彩霓虹,这是久违的人间烟火,自从入伍后,就没见过了。
再扭头一看,哪里有什么飞电,刚才被他吓跑的那个舔他的东西原来是条流浪狗,看体型还是条大型犬。那家伙正努力使自己的身体往屋檐下靠,避免被雨淋着。谷宇挣扎着想坐起来,却发现全身都疼痛难当,仿佛骨头被人一节一节敲碎了一般,身上没有一处不疼痛,他再次摸了一下左胸口,确认了一遍,没有枪口。怎么回事?怎会没有伤口?!
就在他怔愣那会儿,屁股后面传来一股酥麻感,很快有什么东西响了起来,谷宇愣了一会儿,才想起来应该是手机在响。
他心下疑惑得很,虽然现在是人手一机,但是在部队里,是不允许用手机的,他根本就没把手机带身上。自己身上现在有个手机,这又是什么状况?他迟疑了一下,还是伸手从屁股后面的口袋里将手机摸了出来。
那是一个触摸屏的手机,还是苹果5代。谷宇从来没有用过触摸屏的手机,他入伍足有四年多,刚入伍那阵子,触摸屏的手机正开始流行,但是他没用过。在部队里这些年,几乎是与世隔绝的生活,除了训犬和训练,就是出任务,根本没机会用到这些时髦的电子产品,不过倒是见战友用过。
手机铃声是非常幼稚的麦兜起床歌,上面显示一个叫做死八婆的名字,谷宇皱着眉头,艰难地找寻着接听键,但是没有。就在这时,手机安静了下来,谷宇松了口气,结果这口气还没松完,手机又吵嚷起来。谷宇想了想,用手指按着屏幕上的那个圆点划了一下,接通了。
他将手机放在耳边,里面传来一个尖锐的女声,还有点气急败坏:“季夏,你死哪儿去了?还不接我电话!你让我给你约了嘉惠,结果却放我们的鸽子,你还是个男人么,下次别想求姑奶奶给你做任何事,滚你妈的蛋!还有,我帮你约了人,是你自己爽约的,答应给我的那个包你还得给我买!”
对方接下来还说了什么,谷宇没去听了,他只觉得有一些不属于自己的记忆闪电般蜂拥而至,顷刻间几乎将他淹没,一种无可名状的恐慌向他袭来。原来他觉得奇怪,自己明明在战场上,却出现在了城市的街道上,身上虽然疼痛,却没有枪伤,因为这具身体根本不是他的,而是一个叫季夏的人的。
手机落在了地上,里面那个女孩继续在咆哮般发泄怒气,谷宇已经不去听了,积水和雨水打湿了手机,不一会儿便黑了屏。不知是没电了,还是被水泡坏了。
谷宇没去理会,他努力在消化这个事实,自己遇到灵异事件了,灵魂穿越,还附体?他咬着牙,忍住疼痛坐了起来,就着暗淡的路灯和霓虹的光线,看见自己身上辨不出原色的衬衫和牛仔裤,再抬起双手,反复看了看,这双手指节修长,一看就知道是一双养尊处优的手,没有厚厚的老茧,也没有训犬时被飞电咬的旧伤痕,而是光洁细腻的。这些事情无不清晰地提醒他:这不是自己的身体!
大雨兜头浇下,他身上没有一处是干的,但他浑不在意,这点雨,对经历过云南雨季的人来说,实在是小菜一碟,出任务的时候,常常冒着雨在丛林中一待就是两三天甚至更久。谷宇伸手用力抹了一把脸,闭上眼睛,咬着牙狠狠摇了下头,睁开眼时,还是刚才看到的那番景象。一定是在做梦,快醒过来,他伸手往脸上扇过去,绵密的大雨中响起一声脆响,谷宇痛得扯了下嘴角,痛感那么真实。倒是屋檐下的那条流浪狗被惊了一吓“汪”地叫了一声。
如此清晰的感觉,竟然不是在梦中。这是说,他现在附身在这个叫季夏的人身上了,自己的身体呢,这个躯壳里原来的主人呢?这种怪力乱神之事,以前说起来都嗤之以鼻,没想到居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他闭上眼睛,属于季夏的记忆片段闪现了一些出来:他先是对着镜子左看右照,打扮得像只花孔雀,然后出了门,在一家酒吧门口被一群人堵住了,拖到后面的街巷里,二话不说一顿死揍,末了还被按进了泔水桶里
过了许久许久,谷宇以手撑地,慢慢站起来,看着地上那个泡了水的手机,不知道坏没坏,还是捡起来,顺手塞进裤兜里。抬腿想走,回头看着屋檐下那条流浪狗,它正专心致志地盯着自己看呢。他向那条狗走过去,那狗退了一下,往角落里躲去。
谷宇站直身,向它招了一下手:“来,我带你找吃的去。”
那狗不动,把头低了下去。谷宇无奈地笑了一下,这不是他们基地的犬,没经过训练,听不懂口令,也看不懂手势。他只好走过去,那狗虽然有些畏惧往后缩了缩,但是并没有跑开,可见并不拒绝人,以前是被人养着的,不知道它的主人为什么又将它扔掉了。
谷宇是个爱狗如命的人,所以当年他入伍,新兵训练结束之后,连里安排他去做训导员,在他简直是瞌睡遇到了枕头,他的战友都一脸沮丧,独他一脸兴奋。所以这个训导员一做就是三四年,兵役期满之后,他又转了志愿兵,继续做训导员,他打算一直做下去,直到非转业不可。
在谷宇看来,不管是土狗还是名犬,都有其独特的个性,都是可爱的,所以对流浪狗,他也毫不嫌弃。他走到流浪狗身边,伸手揉了揉它的脑袋和颈脖,然后拍拍它的脑袋:“好了,乖,跟我走吧。”这手势是人和狗狗相处的通用语言,表示亲昵和嘉奖。
谷宇走了几步,那狗迟疑了一下,果然跟了过来。一人一狗走进雨幕,昏黄的路灯将他们的身影拉长又缩短。谷宇带着流浪狗出了小巷子,夜已经很深了,街上的车流十分稀疏,因为下雨,行人更是寥寥,商家店铺多数已经关门。他看了一下,带着流浪狗往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麦当劳走去。
麦当劳的玻璃门里映出一个极度落拓的人,全身湿透紧裹在身上,头发紧贴在脑门上,还沾着食物残渣和油垢,衣服敞着,露出单薄的胸膛,脸上身上色彩斑斓,如开了染料铺,整一个流浪汉的造型,而且又带着一条流浪狗,一人一狗比落汤鸡还狼狈。
这个点麦当劳的人很少,值夜班的服务员靠在柜台后面闲闲地看着外面的雨,百无聊赖。谷宇推门进去,立即引起了服务生的注意:“欢迎光临麦——”声音戛然而止,服务生一时间进退两难,不知道是该欢迎呢,还是赶客比较好。
谷宇也没在意,他看了一下,找到卫生间的位置,走了过去。一个服务生小哥说:“先生,我们这里不准带宠物进来。”
谷宇停下来,对身后的流浪狗说:“坐下,等我回来。”一边说一边将狗狗按在地上坐着,顺便还拍了拍它的脑袋,以示奖励。
流浪狗对着满屋子的食物香味渴慕不已,它蹲坐在那儿,无意识地摇着地上的尾巴,向人讨好着。但是麦当劳的小哥没有看见它的讨好,只是和他的同事窃窃私语讨论这一人一狗去了。
谷宇进了洗手间,将脑袋放到水龙头下去冲洗,闭上一只眼看了看,从墙上的洗手液瓶子里挤了一堆洗手液,将脑袋脖子好好洗了一通。虽然刚刚淋过雨,但是粘在头上的油垢并没有那么好去掉,那股子酸臭味刺激得他直作呕。
好不容易洗干净,抬头看着镜子里的那个人,一张陌生而熟悉的脸,虽然色彩斑斓,但也掩盖不了长得好看的事实,而用谷宇看惯了硬朗军人的眼光来说,实在没什么看头,虽然眉毛是眉毛,鼻子是鼻子,但对一个男人来说,说好听点是英俊,说不好听,那就是娘。
他对着镜子发了三分钟的呆,然后扯出几张手纸,胡乱擦了一把头脸,走了出去。流浪狗的哈喇子此时已经流得一尺多长了,对一只长期处于饥饿状态的狗来说,这已经算是很有风度了。
谷宇走到点餐台前,要了两份巨无霸汉堡,三份鸡翅,一份可乐。服务小哥看见他洗了个脸回来,已经变身为帅哥了,有点怔愣,甚至都没去打单,谷宇很自然地从裤兜里摸出钱包:“多少钱?”
那小哥才惊醒过来,连忙打单:“哦哦,一共是六十二块,谢谢。请问是外带还是店内用餐?”
谷宇头也不抬地说:“打包。”拿钱的时候突然愣住了,自己怎么会知道身上有钱,还如此自然地掏钱包呢?
服务小哥看他半天不拿钱,又重复了一遍,谷宇醒过神来,拿出一张一百块的钞票递过去。
谷宇将纸袋拎在手里,推开门,对流浪狗说:“来,出来吃饭。”
流浪狗果断跟着他出去了,地板上留着一滩从它身上淌下来的污水。
谷宇就在麦当劳的台阶前坐了下来,将东西分了一半给流浪狗,自己拿起另一个汉堡啃了起来,仿佛饿了很久了一样,其实他记得早上才和罗建飞一起吃过压缩饼干。想到这个,他又顿了一下,是早上吗?这身体不是自己的,认真算起来,应该是一晚上没吃东西了。
流浪狗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正儿八经地吃过食物了,所以对着谷宇给它的汉堡和鸡翅,简直是狼吞虎咽,甚至连鸡骨头都不舍得吐出来,全都嚼吧嚼吧吞进肚子去了,一边吃,一边发出满足的呜呜声。
谷宇低头看了一眼那家伙,它正沉浸在美味当中毫无察觉。谷宇叹了口气:“狗狗,我们今晚去哪儿?”
流浪狗不理他,闭着眼睛享受着嘴里的鸡翅骨头。一阵夜风吹来,谷宇打了个哆嗦,接连打了三个大喷嚏,他摸了一把鼻涕,叹了口气,看来只能回季夏的家了,至少现在,他还顶着这个叫季夏的人的身体。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天双更,接下来如无意外,当是日更。
谷宇是在一种异常强烈的憋闷感中醒来的,他觉得自己快要窒息死了,他动了一下脑袋,发现头浸泡在某种液体里,鼻腔和嘴巴里全是粘稠而恶心的液体。他艰难地动了一下,发现他的身体被挂在某处,全身疼痛难当。尽管如此,他还是艰难地撑着身体,将脑袋抬了起来。下一刻,他翻落在地上,拼命咳嗽起来。
喉咙里的东西被咳出来一些,一股辛辣酸咸的味道直呛入气管,又引起一阵剧咳。谷宇明白了,他刚才是趴在一个泔水桶里。他心里泛出一股强烈的恶心,拼命呕吐起来,但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胸腹两处都扯得生生地痛。谷宇不敢睁眼睛,刚才在泔水桶里泡着,此刻睁开眼,脏东西就要进眼睛里去,他闭着眼拼命地咳喘。大脑却在飞速运转:这是在哪里,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行动失败,自己被毒贩抓住了?他抬了抬手,自己并没有被捆绑起来,这到底在哪里?
过了好一会,他被一阵异样的触感扭转了思绪,有一个柔软的大舌头在他脸上舔来舔去,从额头一直舔到脸颊上,甚至都舔到嘴角了。他心中一喜,伸手去推那个舔他的对象,并说:“别闹,飞电!”
岂知正在舔他的那家伙受了惊吓,猛地往后一退,喉咙里发出“呜呜”的警告声,谷宇的眼睛还闭着,但是已经听出不一样了,这不是飞电的声音。他竖起耳朵:“飞电,是你吗?来!”
没有任何回应。他可以肯定,这不是飞电,飞电那么乖,从来都是在第一时间内执行口令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自己这是在哪里?飞电呢?还有,罗建飞呢?他想了起来,之前他正在和罗建飞执行任务,在丛林中潜伏,后来和毒贩交上火了,再后来,自己中了一枪,然后他看见了罗建飞万年冰霜的脸上显出了惊惶之色,再后来,就不记得发生什么了。
“我没有死吗?”谷宇心中一阵欣喜,他试图睁开眼,刺痛难当,赶紧闭上,往身上摸去,希望能找点东西来擦一把脸。他艰难地抬起手去摸胸前的口袋,他一下子愣住了,他的左胸,并没有包扎,准确来说,是没有枪口。那儿也没有口袋,这到底是什么情况?他抖抖索索地解开衣服扣子,撩起衣摆,薄薄的一层,明显不是自己的军装,也不知是什么布料,他也顾不上,赶紧擦了一把脸。
这时一阵闷雷响起,很快便有豆大的雨点砸下来,顷刻便变成了瓢泼大雨,谷宇仰躺在地上,任由雨水冲刷。不多时,他抹了一把脸,睁开眼睛,虽然还酸涩难受,但已经可以视物了,天是黑的,路灯昏黄,四周有模糊的建筑轮廓,自己并不在茂密的边境丛林中,而是在城市的街道上,好像是条小巷子,透过雨帘,他依稀看见了巷子尽头的五彩霓虹,这是久违的人间烟火,自从入伍后,就没见过了。
再扭头一看,哪里有什么飞电,刚才被他吓跑的那个舔他的东西原来是条流浪狗,看体型还是条大型犬。那家伙正努力使自己的身体往屋檐下靠,避免被雨淋着。谷宇挣扎着想坐起来,却发现全身都疼痛难当,仿佛骨头被人一节一节敲碎了一般,身上没有一处不疼痛,他再次摸了一下左胸口,确认了一遍,没有枪口。怎么回事?怎会没有伤口?!
就在他怔愣那会儿,屁股后面传来一股酥麻感,很快有什么东西响了起来,谷宇愣了一会儿,才想起来应该是手机在响。
他心下疑惑得很,虽然现在是人手一机,但是在部队里,是不允许用手机的,他根本就没把手机带身上。自己身上现在有个手机,这又是什么状况?他迟疑了一下,还是伸手从屁股后面的口袋里将手机摸了出来。
那是一个触摸屏的手机,还是苹果5代。谷宇从来没有用过触摸屏的手机,他入伍足有四年多,刚入伍那阵子,触摸屏的手机正开始流行,但是他没用过。在部队里这些年,几乎是与世隔绝的生活,除了训犬和训练,就是出任务,根本没机会用到这些时髦的电子产品,不过倒是见战友用过。
手机铃声是非常幼稚的麦兜起床歌,上面显示一个叫做死八婆的名字,谷宇皱着眉头,艰难地找寻着接听键,但是没有。就在这时,手机安静了下来,谷宇松了口气,结果这口气还没松完,手机又吵嚷起来。谷宇想了想,用手指按着屏幕上的那个圆点划了一下,接通了。
他将手机放在耳边,里面传来一个尖锐的女声,还有点气急败坏:“季夏,你死哪儿去了?还不接我电话!你让我给你约了嘉惠,结果却放我们的鸽子,你还是个男人么,下次别想求姑奶奶给你做任何事,滚你妈的蛋!还有,我帮你约了人,是你自己爽约的,答应给我的那个包你还得给我买!”
对方接下来还说了什么,谷宇没去听了,他只觉得有一些不属于自己的记忆闪电般蜂拥而至,顷刻间几乎将他淹没,一种无可名状的恐慌向他袭来。原来他觉得奇怪,自己明明在战场上,却出现在了城市的街道上,身上虽然疼痛,却没有枪伤,因为这具身体根本不是他的,而是一个叫季夏的人的。
手机落在了地上,里面那个女孩继续在咆哮般发泄怒气,谷宇已经不去听了,积水和雨水打湿了手机,不一会儿便黑了屏。不知是没电了,还是被水泡坏了。
谷宇没去理会,他努力在消化这个事实,自己遇到灵异事件了,灵魂穿越,还附体?他咬着牙,忍住疼痛坐了起来,就着暗淡的路灯和霓虹的光线,看见自己身上辨不出原色的衬衫和牛仔裤,再抬起双手,反复看了看,这双手指节修长,一看就知道是一双养尊处优的手,没有厚厚的老茧,也没有训犬时被飞电咬的旧伤痕,而是光洁细腻的。这些事情无不清晰地提醒他:这不是自己的身体!
大雨兜头浇下,他身上没有一处是干的,但他浑不在意,这点雨,对经历过云南雨季的人来说,实在是小菜一碟,出任务的时候,常常冒着雨在丛林中一待就是两三天甚至更久。谷宇伸手用力抹了一把脸,闭上眼睛,咬着牙狠狠摇了下头,睁开眼时,还是刚才看到的那番景象。一定是在做梦,快醒过来,他伸手往脸上扇过去,绵密的大雨中响起一声脆响,谷宇痛得扯了下嘴角,痛感那么真实。倒是屋檐下的那条流浪狗被惊了一吓“汪”地叫了一声。
如此清晰的感觉,竟然不是在梦中。这是说,他现在附身在这个叫季夏的人身上了,自己的身体呢,这个躯壳里原来的主人呢?这种怪力乱神之事,以前说起来都嗤之以鼻,没想到居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他闭上眼睛,属于季夏的记忆片段闪现了一些出来:他先是对着镜子左看右照,打扮得像只花孔雀,然后出了门,在一家酒吧门口被一群人堵住了,拖到后面的街巷里,二话不说一顿死揍,末了还被按进了泔水桶里
过了许久许久,谷宇以手撑地,慢慢站起来,看着地上那个泡了水的手机,不知道坏没坏,还是捡起来,顺手塞进裤兜里。抬腿想走,回头看着屋檐下那条流浪狗,它正专心致志地盯着自己看呢。他向那条狗走过去,那狗退了一下,往角落里躲去。
谷宇站直身,向它招了一下手:“来,我带你找吃的去。”
那狗不动,把头低了下去。谷宇无奈地笑了一下,这不是他们基地的犬,没经过训练,听不懂口令,也看不懂手势。他只好走过去,那狗虽然有些畏惧往后缩了缩,但是并没有跑开,可见并不拒绝人,以前是被人养着的,不知道它的主人为什么又将它扔掉了。
谷宇是个爱狗如命的人,所以当年他入伍,新兵训练结束之后,连里安排他去做训导员,在他简直是瞌睡遇到了枕头,他的战友都一脸沮丧,独他一脸兴奋。所以这个训导员一做就是三四年,兵役期满之后,他又转了志愿兵,继续做训导员,他打算一直做下去,直到非转业不可。
在谷宇看来,不管是土狗还是名犬,都有其独特的个性,都是可爱的,所以对流浪狗,他也毫不嫌弃。他走到流浪狗身边,伸手揉了揉它的脑袋和颈脖,然后拍拍它的脑袋:“好了,乖,跟我走吧。”这手势是人和狗狗相处的通用语言,表示亲昵和嘉奖。
谷宇走了几步,那狗迟疑了一下,果然跟了过来。一人一狗走进雨幕,昏黄的路灯将他们的身影拉长又缩短。谷宇带着流浪狗出了小巷子,夜已经很深了,街上的车流十分稀疏,因为下雨,行人更是寥寥,商家店铺多数已经关门。他看了一下,带着流浪狗往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麦当劳走去。
麦当劳的玻璃门里映出一个极度落拓的人,全身湿透紧裹在身上,头发紧贴在脑门上,还沾着食物残渣和油垢,衣服敞着,露出单薄的胸膛,脸上身上色彩斑斓,如开了染料铺,整一个流浪汉的造型,而且又带着一条流浪狗,一人一狗比落汤鸡还狼狈。
这个点麦当劳的人很少,值夜班的服务员靠在柜台后面闲闲地看着外面的雨,百无聊赖。谷宇推门进去,立即引起了服务生的注意:“欢迎光临麦——”声音戛然而止,服务生一时间进退两难,不知道是该欢迎呢,还是赶客比较好。
谷宇也没在意,他看了一下,找到卫生间的位置,走了过去。一个服务生小哥说:“先生,我们这里不准带宠物进来。”
谷宇停下来,对身后的流浪狗说:“坐下,等我回来。”一边说一边将狗狗按在地上坐着,顺便还拍了拍它的脑袋,以示奖励。
流浪狗对着满屋子的食物香味渴慕不已,它蹲坐在那儿,无意识地摇着地上的尾巴,向人讨好着。但是麦当劳的小哥没有看见它的讨好,只是和他的同事窃窃私语讨论这一人一狗去了。
谷宇进了洗手间,将脑袋放到水龙头下去冲洗,闭上一只眼看了看,从墙上的洗手液瓶子里挤了一堆洗手液,将脑袋脖子好好洗了一通。虽然刚刚淋过雨,但是粘在头上的油垢并没有那么好去掉,那股子酸臭味刺激得他直作呕。
好不容易洗干净,抬头看着镜子里的那个人,一张陌生而熟悉的脸,虽然色彩斑斓,但也掩盖不了长得好看的事实,而用谷宇看惯了硬朗军人的眼光来说,实在没什么看头,虽然眉毛是眉毛,鼻子是鼻子,但对一个男人来说,说好听点是英俊,说不好听,那就是娘。
他对着镜子发了三分钟的呆,然后扯出几张手纸,胡乱擦了一把头脸,走了出去。流浪狗的哈喇子此时已经流得一尺多长了,对一只长期处于饥饿状态的狗来说,这已经算是很有风度了。
谷宇走到点餐台前,要了两份巨无霸汉堡,三份鸡翅,一份可乐。服务小哥看见他洗了个脸回来,已经变身为帅哥了,有点怔愣,甚至都没去打单,谷宇很自然地从裤兜里摸出钱包:“多少钱?”
那小哥才惊醒过来,连忙打单:“哦哦,一共是六十二块,谢谢。请问是外带还是店内用餐?”
谷宇头也不抬地说:“打包。”拿钱的时候突然愣住了,自己怎么会知道身上有钱,还如此自然地掏钱包呢?
服务小哥看他半天不拿钱,又重复了一遍,谷宇醒过神来,拿出一张一百块的钞票递过去。
谷宇将纸袋拎在手里,推开门,对流浪狗说:“来,出来吃饭。”
流浪狗果断跟着他出去了,地板上留着一滩从它身上淌下来的污水。
谷宇就在麦当劳的台阶前坐了下来,将东西分了一半给流浪狗,自己拿起另一个汉堡啃了起来,仿佛饿了很久了一样,其实他记得早上才和罗建飞一起吃过压缩饼干。想到这个,他又顿了一下,是早上吗?这身体不是自己的,认真算起来,应该是一晚上没吃东西了。
流浪狗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正儿八经地吃过食物了,所以对着谷宇给它的汉堡和鸡翅,简直是狼吞虎咽,甚至连鸡骨头都不舍得吐出来,全都嚼吧嚼吧吞进肚子去了,一边吃,一边发出满足的呜呜声。
谷宇低头看了一眼那家伙,它正沉浸在美味当中毫无察觉。谷宇叹了口气:“狗狗,我们今晚去哪儿?”
流浪狗不理他,闭着眼睛享受着嘴里的鸡翅骨头。一阵夜风吹来,谷宇打了个哆嗦,接连打了三个大喷嚏,他摸了一把鼻涕,叹了口气,看来只能回季夏的家了,至少现在,他还顶着这个叫季夏的人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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